唐朝婚礼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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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婚礼

唐朝婚礼范文1

唐代婚礼服饰在婚服设计中的地位

唐代的政治、经济高度发展,文化艺术繁荣昌盛,而作为国家文化中重要组成部分的服装文化,唐代女子婚服反映了当时时代的开放,有鲜明的时代性和强烈的民族性。唐代婚礼服装还对邻国有很大的影响,东亚一些国家仍旧把唐朝时期的服饰沿袭借鉴作为正式的礼服,如日本婚礼服从色彩上造型上吸取了唐装的精华,朝鲜婚服也从形式上承继了唐装的特点。唐代婚服本身种类式样丰富,从外形到装饰均大胆吸收外来服饰特点,中亚、印度、伊朗、波斯及北方和西域等外族服饰中的元素也渗透在了唐代婚服文化中。唐婚服文化中蕴含博大精深的艺术思想,其艺术表现手法、风格等开放创新,多元并存,对于中国传统婚服的发展,以及现代中式婚服的设计与推广,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唐代婚礼服的色彩、面料及装饰特征以及款式、廓型、制作工艺的结合堪称经典,随着经济、文化与国际逐渐接轨,生活水平大幅提高,在这种欣欣向荣的大背景下,关于唐代婚服的研究成果会提供给婚服整体形象设计更广阔的空间。

唐代婚服的设计特色

在中国,婚姻被称为终身大事,蕴含着文化礼制的意义。唐代婚服中体现了政治伦理规约和当丰富的社会文化价值。唐朝婚礼服装极尽奢华,与当时的风俗文化,审美文化有着种种联系。

1.唐代婚服的款式设计分析

唐代婚服款式兼容并蓄,承上启下,从初唐的披肩窄袖到盛唐的披纱大袖、抹胸亮衣、长裙披帛等变化都体现了丰富的款式特色。唐代婚服的款式整体较宽大平直而不修身,常配广袖上衣,但又有其收敛的样式,新郎服在腰间束带,外搭宽大长袍,新娘则穿对襟衫或襦,配以长裙至下摆拖地,裙上系带,一般为高腰款,唐代女子还喜好将腰线上提,裙束系在胸下有的则高至腋下位置,显得女性下身修长而奢华。服装的层数则叠加繁密,富有节奏感。

2.唐代婚服的图案色彩设计

从图案上,唐代承前继承了周、战国、魏晋时期的风格,融周代服饰图案设计上的细腻精致、战国时期的大气宽展、汉代的活泼简练、魏晋的轻快多变为一体,又在此基础上更加华贵而充满创意,使服饰、服饰图案的艺术达到了历史上的高峰,唐婚服中的图案并不完全遵从以往传统图案中以天赋神授的创作理念,大胆用花朵、草木等写实图案,婚服的纹样宝相花纹和鸟衔草纹、唐草纹最具代表性,体现大唐华贵典雅,寓意婚姻的缠绵长久。唐代婚礼服饰图案对后代的服饰影响一直沿续到今天。

从色彩上讲,唐代色彩就是浓烈的、大胆而张扬的,是中国古代服装史中色彩最绚丽夺目的。红色婚礼服饰起源于准庶人着绛纱袍亲迎的先例,红色是唐婚服中的传统色,男服绯红居多,除了红调,青绿女服也在当时较为盛行。《新唐书》中描写到“庶人女嫁有花钗……连裳,青质,青衣,革带,袜、履同裳色”。唐代女子婚服多以不同色阶的绿调为基色,例如蓝绿、青绿等,袍裙上为了突出色彩对比,并与新郎和喜庆之红相呼应,所以在服饰中一般出青色以外,还有红色花边、带等配饰,色彩强烈,鲜亮绚丽。

3.唐代婚服的面料与表现

唐代婚服的视觉效果是飘逸、舒展的,这与婚服的面料特性有关。由于地域环境因素,丝绸、麻为当时的主要服装面料,这和以羊毛为主要原料的西方服装形成了形态方面的差别。当然,这也是受中国传统汉文化的影响,追求天然绿色与和谐,从敦煌壁画中出现的“钗钿礼衣”中也体现了这种自然面料的质感[2]。唐婚服的面料,一般使用下垂感较好的丝绸面料,其中以瑞锦、半臂锦等居多,新娘服中常常配以纱、罗轻薄透的长巾,衬托出女子之妩媚柔美。婚服的面料装饰艺术较为突出,在锦缎或纱罗上,有印染的变化和刺绣艺术的融入,让每件婚服都有其独特的艺术之美。唐代婚服面料

唐代婚礼中的妆饰

唐朝婚服的妆饰特色主要体现在新娘妆扮服饰形象中。新娘头上的佩饰一般为金银或琉璃钗、步摇、髻饰花、鬓唇、有时也会配金银或玉等制成的小梳子等,有时也会戴真花加义髻(假发造型),为了增加活力,丰富造型。钗钿的数量、材质比日常礼服更为艳丽多样,但是相比而言华贵程度也与品级有联系,随地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唐代流行的婚礼面妆是 “红妆”,婚礼妆多用红色视为喜庆。在妆容上配彩色花钿,新娘根据个人喜好点缀不同的样式,时常还会贴面靥,其形式和颜色也颇为繁多,加上以金色为主色的耳坠,用耀眼夺目、万象多姿来形容新娘妆饰再合适不过了。可见唐代妆饰在丰富多样的同时,又突出了新娘个性。

结语

唐代婚礼服饰从初唐清秀朴素到中唐自由丰满的艺术风格,不断的丰富创新,直到晚唐婚服的设计更注重表现圆润与奔放,唐代婚服的特色是大胆张扬、雍容华贵、多元求变的,更体现了唐代在服饰设计中的先进理念,值得我们去深思。

基金项目:1.2014年咸阳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唐代婚礼服的形象设计研究(编号:14XSYK050)

唐朝婚礼范文2

关键词:《酉阳杂俎》;风俗文化;节日;婚礼

《酉阳杂俎》内容繁多,包括神怪、人事、动物、植物、酒食、寺庙等方面,“弥不毕载,以类相聚”。书中也有关于风俗文化的记录,本文将论述其中的节日风俗与婚礼习俗。

一、节日风俗

(一)上巳节

三月三日,赐侍臣细柳圈,言带之免虿毒。

唐朝时,每年的三月三日为上巳节。上巳节约出现于春秋战国时期,主要活动为祓禊。魏晋时期,人们约定俗称地将上巳节的日期定为三月初三,故以后的上巳节又被称为“三月三”。祓禊,犹祓除,指除灾去邪之祭。灾,即灾害、祸患。邪,指致病的因素。祓除的方法有多种,最常见的是水祓,即斋戒沐浴。还有以器具祓,即通过佩戴草木制成的配饰来去除灾邪。书中提到的“细柳圈”,就属于这一类。

细柳圈,是指用柳条编成的圆圈。虿,即毒虫;虿毒指因毒虫引发的疾病。柳树在古人的观念中有驱邪的功用,因此在三月三这一天选择佩戴细柳圈以祓除疫病。唐代时,朝廷对三月三尤为重视。皇帝要在这天宴会群臣,同行祓禊之礼。中宗景龙年间开始赐细柳圈,这在史书中亦有记载:

(景龙)四年春……三月甲寅,幸临渭亭,修禊饮,赐群官柳ㄒ员俣瘛#ā毒商剖椤ぞ砥摺罚

戴柳圈有祓除疾病的作用,因此人们还编好柳圈互赠,表达健康长寿的美好祝愿。

(二)寒食节

寒食日,赐侍臣帖彩球,绣草宣台。

寒食日,即冬至后的第103天,清明节的前一天,是中国古代重要的传统节日。寒食节有禁火、冷食、祭祀、游艺等习俗。游艺的活动项目也多种多样,有踏青、插柳、打秋千等。

帖彩球,是指用牛皮或布缝制而成的球,并在外皮上贴彩画或绣图案进行装饰。围绕帖彩球的活动主要有踢球、抛球等。寒食节,人们互相赠送制作精美的彩球,一起玩乐,这在唐代诗文中也有体现:

云间影过秋千女,地上声喧蹴g儿。(曹松《钟陵寒食日与同年裴颜李先辈郑校书郊外闲游》)

彩绳拂花去,轻球度阁来。(韦应物《寒食》)

(三)立春节

立春日,赐侍臣彩花树。

“一年之计在于春”,立春节是重要的传统节日,有迎春、打春、咬春等习俗。彩花树,也叫“宜春花”,是人们用彩绢剪成的工艺品。唐朝人用彩花树来表达迎接春天的喜悦,盼望花朵早早开放。有些应制诗反映了这一习俗,如宋之问《奉和立春日侍宴内出剪彩花应制》:

金阁妆新杏,琼筵弄绮梅。

人间都未识,天上忽先开。

蝶绕香丝住,蜂怜艳粉回。

今年春色早,应为剪刀催。

(四)腊日

腊日,赐北门学士口脂、蜡脂,盛以碧镂牙筒。

腊日是腊祭之日,南北朝时将日期定为腊月初八。腊日除祭神祭祖之外,还有击鼓驱疫、吃腊八粥、互赠礼物等习俗。

口脂,由油脂、矿物蜡和各种香料制成,涂在唇上以防干裂,相当于今天的润唇膏。口脂具有香、润等特点,制作时还可以与朱砂等色素调和,以达到着色的效果。蜡脂,是含有蜂蜡的面脂,具有滋润皮肤的功效,相当于今天的面霜。口脂和蜡脂,在寒冷的冬天可起到保护嘴唇和皮肤的作用。碧镂牙筒,是指碧玉镂雕的管状容器。

唐代有皇帝腊日赐群臣口脂的习俗,盛装口脂的容器也十分精美。这种礼物成为百官群臣向往的恩泽,杜甫有诗云:“口脂面药随恩泽,翠管银罂下九霄。”(《腊日》)

二、婚礼习俗

(一)北朝婚礼

1.夫妻交拜之所:青庐

北朝婚礼,青布幔为屋,在门内外,谓之青庐,于此交拜。

青庐,是用青布架设的帐篷或房屋,在此处举行婚宴或交拜仪式。为图吉利,青庐应设在宅院的东南方向。青庐形似游牧民族的帐篷,设青庐的婚俗源于北方匈奴,早在东汉就已在北方民间流行开来,这在文学作品中也有提及,如《孔雀东南飞》中有“其日牛马嘶,新妇入青庐”。这一习俗一直流传,唐代的“露施帐”,就是北朝青庐的遗风:

又今士大夫家昏礼露施帐,谓之入帐,新妇乘鞍,悉北朝余风也。

露施帐后来被叫做“百子帐”,取多子多福的吉祥寓意:

程泰之《演繁露》云:“唐人婚礼多用百子帐,特贵起名与婚宜。”(袁、袁颐《枫窗小牍・卷下》)

2.催新妇

迎妇,夫家领百余人或十数人,随其奢俭挟车,俱呼“新妇子催出怼保至新妇登车乃止。

夫家在迎娶时持续呼喊“新娘子,快出来”,带来了欢乐的气氛。新娘在屋内听喊叫声,直至满意后才会出来。

……其声不绝,登车乃止,今之催妆是也。

北朝的催新妇到了唐朝演化为“催妆”的习俗,迎亲时要行“催妆礼”。女方家门紧闭,男方要通过吟诗催新娘出来,这种习俗体现出唐代诗歌创作的兴盛。

3.打女婿

婿拜阁日,妇家亲宾妇女毕集,各以杖打婿为戏乐,至有大委顿者。

回门那天,女方家人要一起用木杖打女婿,打累了才停止。现今的兰州回族仍保留这种习俗,但并不“真打”,只是象征性地敲打几下。打女婿的习俗,可以为新婚增添欢乐色彩,还可以提醒新郎要疼爱新娘,珍惜两人的婚姻。

(二)唐代婚俗

1.纳彩

婚礼,纳彩有合欢、嘉木、阿胶、九子蒲、朱苇、双石、绵絮、长命缕、干漆九事,皆有词:胶、漆取其固;绵絮取其调柔;蒲、苇为心,可屈可伸也;嘉禾,分福也;双石,义在两固也。

纳彩是在男方请媒人提亲,女方同意议婚后,男方准备好礼物去女方家里求婚。作为结婚“六礼”的第一项,纳彩一直深受重视。“昏礼下达,纳彩用雁”(《仪礼・士婚礼》),纳彩的礼物通常是雁。雁是一种候鸟,行为顺乎气候变化、阴阳往来,象征夫妻关系和谐。并且,雁是一种痴情的动物,象征夫妻恩爱,白头偕老。而到了唐代,纳彩之礼有了很大的变化,不仅数量种类增多,寓意也更加丰富具体,象征夫妻相互磨合、感情牢固持久。

2.亲迎

《礼》,婚礼必用昏,以其阳往而阴来也。今行礼于晓祭,质明行事。

古代婚礼在黄昏举行。到了唐代,婚礼改为早晨迎亲,这种习俗一直保留到今天。

近代婚礼,当迎妇,以粟三升填臼,席一枚以覆井,三斤以塞窗,箭三只置户上。

唐代以前的婚礼有撒谷的习俗,谷豆象征着丰收,预示婚后生活富足。唐代用粟米填臼,是撒谷习俗的演变。臼是捣米用具,臼空,意为无米可吃,生活贫困。因此,迎新妇之前要把臼用米填M,摒除不祥之意。用席覆井、用麻塞窗,皆是将家里可能“入邪”的地方堵住,防止邪气进入。箭在古代被视为辟邪镇祟的法器,能令众鬼畏惧退缩。把箭插在门上,是为了替新娘去除恶鬼。

女将上车,以蔽膝覆面。

新娘蒙面的习俗由来已久。唐代,新娘选用蔽膝覆面。蔽膝是将丝绸面料裁剪成上窄下宽的方形,上面绣上各种图案,系在腹前腰上的装饰品。因垂到膝盖以下,所以称之为“蔽膝”。新娘用蔽膝蒙面,除了遮掩娇羞的神色外,还有阻挡灰尘的作用。

3.拜礼

又妇入门先拜猪枳及灶。

新娘入门要先拜两位神仙:猪栏神和灶神。猪生得肥头大耳,是福气的象征。猪栏神可保佑人们平安无祸,人们杀猪之前都要先祭拜。灶神,又称灶王爷,掌管全家的祸福。每年的腊月二十三,灶神便上天报告人间功过,因此民间每年都要祭灶神,希冀得到“美言”。新娘拜二位神仙,体现了对婚后美好生活的向往。同时,也象征着新娘作为儿媳,要照顾好全家人的生活起居。

娶妇,夫妇并拜或共结镜纽。

夫妇共结镜纽,是夫妻二人共同给铜镜的镜鼻穿上丝带并打上结,取“永结同心”之意。同时,镜子也是辟邪之物,可以用亮光吓退鬼怪,使家人平安。

4.禁忌

腊月娶妇不见姑。

姑,即婆婆,腊月结婚的新娘不能面见婆婆。按照惯例,在结婚后的第二天,新娘就要拜见公婆,正式成为家庭成员。但在唐朝,腊月娶妻被视为不吉,因此新媳妇的身份不能立刻得到承认。

《酉阳杂俎》中对节日风俗与婚礼习俗的记录,虽然是片段式的,但仍可以为北朝及唐代风俗文化的研究提供借鉴,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注释:

(唐)段成式撰;曹中孚校点.《酉阳杂俎》[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1.

(唐)段成式撰;曹中孚校点.《酉阳杂俎》[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2.

(唐)段成式撰;曹中孚校点.《酉阳杂俎》[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2.

同上。

(唐)段成式撰;曹中孚校点.《酉阳杂俎》[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4.

(唐)段成式撰;曹中孚校点.《酉阳杂俎》[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152.

(唐)段成式撰;曹中孚校点.《酉阳杂俎》[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4.

(唐)段成式撰;曹中孚校点.《酉阳杂俎》[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152.

(唐)段成式撰;曹中孚校点.《酉阳杂俎》[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4.

(唐)段成式撰;曹中孚校点.《酉阳杂俎》[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5.

(唐)段成式撰;曹中孚校点.《酉阳杂俎》[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152.

(唐)段成式撰;曹中孚校点.《酉阳杂俎》[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4.

(唐)段成式撰;曹中孚校点.《酉阳杂俎》[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5.

(唐)段成式撰;曹中孚校点.《酉阳杂俎》[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5.

同上。

同上。

参考文献:

[1](唐)段成式撰.曹中孚校点.酉阳杂俎[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8.

[2](唐)王焘撰.高文铸校注.外台秘要方[M].北京:华夏出版社,1993.11.

[3](南朝梁)宗懔撰,宋金龙校注.荆楚岁时记[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87.9.

[4]乌丙安.民俗学丛话[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3.5

[5]王永平.游戏、竞技与娱乐 中古社会生活透视[M].北京:中华书局,2010.1.

唐朝婚礼范文3

关键词:酒文化;酒的历史;酒器;酒令

[中图分类号]:G1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8)-06--01

一.酿酒工艺和酒器

中国是世界上酿酒历史久远的国家之一,关于酒的起源众说纷纭,流传较广的说法是酿酒始祖为杜康,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记载:“古者少康初箕作帚、秫酒。少康,杜康也。”杜康也成为酒的代名词,曹操有诗句“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传世。

另一种相对小众的说法是仪狄造酒,出自先秦书籍《世书》,记载“仪狄始作酒醪,变五味。”《战国策》中也有较为详细的记录,“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

酒的起源是一个漫长而又复杂的过程,原始社会食物保护条件差,某些含糖原料在微生物的作用下发酵,离析出含酒精的甜味液体,形成最早的酒。酒的出现反映了谷物种植规模化的成熟,人们已经有了富足的粮食。

古代的酒一般是黍、秫煮烂后加上酒母酿成的,杜甫在《羌村三首》中有诗句“莫辞酒味薄,黍地无人耕。“足见黍是主要的造酒原料。古代的酒一般成酒时间短且不经过蒸馏,酒精含量很低。唐朝时期的酒大概低于20度,烈性酒在中国出现得很晚,元代的时候引进蒸馏法,才出现度数较高的白酒。

古代常用的酒器有尊、壺、卣、爵、觚、觥。酒器还作为礼器使用,有时也与食器水器通用。酒器大概分两种,一种是用于盛酒,体积容量较大,比如尊、壶、卣。一种用于饮酒,体积容量相对较小,比如爵、觚、觥。

二.民俗与娱乐中的酒文化

周王朝大力推行礼仪,将酒器作为礼器在祭祀中使用,严格遵循等级制度。到了春秋战国时期,酒器不再作为礼器,饮酒之风盛行。

此后酒在中国民间生活中一直占有重要地位,在社交与礼仪活动中都是不可缺少的部分。

酒在婚礼风俗历史上扮演者重要角色,汉代以前的婚礼,新郎新娘要喝“合卺酒”,将匏瓜一分为二,新郎新娘各执一半共饮,象征两个人连为一体。这种婚俗一直保留到唐朝,到了宋代形式发生变化,北宋《东京梦华录》记述道“用两盏以彩结连之,夫妇互饮一盏,谓之‘交杯酒'颂讫,掷盏并花冠子于床下,盏一仰一合,俗云大吉,则众喜贺。“交杯酒的说法一直延续至今。

还有很多独特有趣的古老习俗,比如元旦饮花椒酒、屠苏酒。元旦饮花椒酒是很古老的习俗,“汉代后改为饮椒柏酒,柏是长青之树,饮椒柏酒表达了人们延年益寿,祛除病灾的美好祝愿。后来又增添了饮屠苏酒的习俗。

除此以外,民间还有社日饮酒,春日禊饮、端午饮雄黄酒、中秋节饮桂花酒、重阳节饮酒等习俗。这些古老的习俗反映了先民丰富的文化生活和精神面貌。

在饮酒过程中,人们还发明了酒令,成为古代人民最重要的娱乐生活之一,将饮酒与娱乐结合在一起,是中国酒文化中最具特色的一部分。

最初的酒令是指周代酒官制度下的主酒官吏,后来慢慢发展为社会生活中的娱乐性饮酒行令活动。

流行于先秦时期的饮酒游戏有投壶,设立司射监管规则,有完整的礼仪程序。在一定距离下以短矢投入空壶,顺投入壶者胜,可罚未胜一方饮酒。

还有猜谜的射覆游戏,猜东西的藏钩游戏,都是饮酒中常用的酒令游戏。

唐朝时期饮酒之风盛行,酒令也多种多样。酒宴中会设立明府、律录事、觥录事监管酒令规则,酒令有作诗的律令,抛掷骰子的骰盘令,还有击鼓传花之类的抛打令。在行抛打令的同时人们合着节奏载歌载舞,表现了唐朝民风开放,歌舞兴盛的恢弘气象。

此外还有筹令,成语“觥筹交错”中的觥指酒器,筹即指筹签,筹令也是常用的酒令之一。唐朝时期酒筹开始盛行,将词曲诗文或者经书摘句铭刻在象牙、兽骨、竹片等物制成的酒筹上,并附注具体行令规则,构成完整的令辞。比如:后生可畏——少年处五分,意思是酒宴中最年轻的人喝半杯。

这些酒令将诗词经书融入其中,形成了独特的中国酒文化,从中可以看出唐朝时期文化繁荣,诗词兴盛。

三.饮酒有度,中国酒文化中的自律精神

最早在夏禹时期,禹品尝了仪狄的美酒后,警醒地意识到酒可能会带来灾祸,命令民间禁酒。周公作《酒诰》告诫康叔不可沉迷饮酒。周朝人认为商朝饮酒亡国,将承放酒杯的案台称为“禁”,饮酒时时刻警醒自己不可沉迷,最有名的当数1978年出土于河南淅川县下寺春秋楚墓的“云纹铜禁”。从中看出先民对饮酒成祸的警醒担忧和自律精神。明朝时期注重酒德,强调饮酒顺性适量,反对豪饮,认为饮酒应当微醺,且与交友赏景,陶冶性情结合在一起。

可见在中国的漫长饮酒历史中,自律与节制一直伴随着酒文化的发展,并反映在器物与文学作品中。

现代社会中,酒依旧在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是社交生活的一环,然而却失去了传统酒文化中的自律与文化底蕴。饮酒无度,劝酒灌酒也是生活中常见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传统酒文化中的自律精神和集文艺娱乐于一体的酒令文化就更有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许嘉璐著 《中国古代衣食住行》 中华书局 2013年4月. 

[2]袁立泽著 《饮酒史话》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5年5月. 

[3]孟元老著 《东京梦华录》 中州古籍出版社 2010年6月. 

[4]陆九皋、刘兴著《论语玉烛考略》 《文物》1982年第11期. 

唐朝婚礼范文4

唐朝皇帝没有春节长假

唐代的官僚机构较为完备,围绕着官僚队伍的日常工作与生活的各项制度也建设得较为合理,节假日的设置就是其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今天我们所说的“春节”,即唐代的“元正”(也称元旦、元日)是可以享受七天长假的,而与之地位相当的,是冬至假期。按照当时的历法,元正为一年之始,正有除旧布新、一切重头开始之寓意,而冬至是古代节气中最早确立的一个,又是自西周以来举行祭天拜祖的礼仪大典之日,故而与元正双峰并峙,成为节日假期中最长的两个。

在元正的前夕,还有一个重要的日子,就是“岁除”(也称“除夜”),即今天所说的除夕。除夕守岁,彻夜不寐,直待元正日破晓,在欢乐中迎接新年的到来,是唐人就已有的庆祝形式。

节日有长假,对于官员而言是一种放松,而皇帝却享受不到这样的待遇。从岁除到元正,一天一夜,是皇帝最忙的时候。出于对民间守岁风俗的重视,每到岁除之时,唐朝的皇帝们都要与贵戚、重臣们聚会宴饮以笼络感情。

在唐中宗景龙二年的除夕,中宗命中书、门下两省的官员与学士、宗室诸王以及驸马们“入阁守岁”,在宫中举行宴会,并奏乐助兴,还点起篝火,热闹的场面可想而知。在酒过三巡之后,唐中宗向席中的御史大夫窦怀贞询问:“朕听说卿家独居多年(窦怀贞因妻子去世而鳏居),甚是担忧。今天正值年终岁尾,应该了却这一番心事。就在今夜为你举行婚礼吧!”窦怀贞没有思想准备,只能唯唯称是,感谢中宗的关怀。过了一会儿,就有宫人准备好全套的摆设,用金缕罗扇遮着新娘的脸面,将其引至窦怀贞面前。婚礼仪式过后,新娘入内更换服装,窦怀贞定睛一看,原来他的续弦夫人是中宗韦皇后的老乳母王氏。

这对新婚夫妇在唐中宗的撮合下,于除夕之夜行礼成婚,确实颇有纪念意义。中宗对此也十分高兴,当场封这位老乳母为莒国夫人。按照当时的习俗,乳母的丈夫被称为“阿冲”,而窦怀贞也以娶了韦皇后的乳母为荣,因此他也被时人称为“国冲”。

唐朝官员春节作诗不送礼

由于拥有七天的长假,唐朝的官员们有了充足的时间来体会春节的欢乐气氛。他们在这个节日不是访问亲朋,就是感念故友,因此也留下了很多的唱和酬答之作。

曾经写下“月黑雁飞高,单于夜遁逃”的中唐诗人卢纶,在某年的元正之日,正在都城长安,担任朝廷中的监察御史。参加了这一年的元正大朝会之后,卢纶写诗赠给旧日的同僚。其中有几句颇有意味:“济济延多士,跹跹舞百蛮。小臣无事谏,空愧伴鸣环。”在大朝会上,自然满堂都是手持笏板的将相,也有来自四方的歌舞表演。身为监察御史,本来应该是对朝政有所进谏,但大朝会只不过是礼仪活动,因此在满堂的环佩叮当声中,他只能噤口不言。

唐穆宗长庆四年的春节,在苏州任职的李谅坐在自己的郡斋(办公室)里,听着外间的笑语欢声,想着自己这些年做官的是是非非,不由得思绪万千,写下一首诗,寄给同样在外做官的朋友元稹和白居易。在诗中,他颇有些沮丧地写出了在元正时节的悲伤,“首开三百六旬日,新知四十九年非。”越是这样,他越是觉得与元、白二人友谊的可贵,“书札每来同笑语,篇章时到借光辉。”

收到李谅的诗作后,白居易也产生了强烈的共鸣。他作诗一首回赠友人,其中也有自伤身世的感怀,“杯前笑歌徒勉强,镜里形容渐衰朽。”不过,为了勉励好友,他也劝李谅“莫嗟一日日催人,且贵一年年入手”。和白居易相比,元稹就显得没有那么放达。“去日渐加余日少,贺人虽闹故人稀。”时光如流水般飞逝,让人总有无力挽回的无奈感,而新年之时虽然宾客盈门,道贺声不绝于耳,可是相知故旧却越来越少,怎能不令人伤怀?

与前面那些在佳节时触动心事、感伤惆怅的诗人相比,刘禹锡要显得豪放很多。他虽然因为参与唐顺宗时期的“永贞革新”而被贬谪出京在外几十年,可是却锻炼出了“不以己悲”的情怀。某年春节,白居易前去拜访,作为老前辈的刘禹锡自然非常高兴,便写诗纪念此事:

渐入有年数,喜逢新岁来。震方天籁动,寅位帝车回。

门巷扫残雪,林园惊早梅。与君同甲子,寿酒让先杯。

这完全是过节时正常的心态与反应,甚至可以说过于普通。但其不普通之处就在于,这是一个被贬在外多年的“问题人物”写下的新年诗句。相比之下,卢纶、元稹等人在春节时写下的诗句未免显得气量太小。也许,正是这种豪气,才让刘禹锡在逆境中几十年而不堕青云之志。

唐朝的大朝会、大陈设与大赦令

按说,经过了除夕守岁的一夜不眠,元正到来时皇帝应该稍事休息,其实不然。由于元正象征着一个新开始,所以唐代规定元正之日要举行“大朝会”和“大陈设”。所谓大朝会,就是皇帝在皇宫正殿召见文武百官,会见各地前来汇报工作的“朝集使”以及各国使者的礼仪活动。在元正大朝会上,皇帝要接受各地朝集使的进贡,要接受各方出现祥瑞的汇报。在大朝会上,皇帝要头戴垂着十二串白珠的衮冕,接受臣僚们的拜贺。

元正大朝会并无实际的处理国家政事之功能,更多的是一种礼仪活动,以表示唐朝皇帝威加四海,泽被九州。“元日争朝阙,奔流若会溟。路尘和薄雾,骑火接低星。门响双鱼钥,车喧百子铃。冕旒当翠殿,幢戟满彤庭。积岁方编瑞,乘春即省刑。大官陈禹玉,司历献尧。寿酒三觞退,箫韶九奏停。太阳开物象,霈泽及生灵。”参加过元正早朝的唐代诗人司空曙对大朝会的场景有这样的描述。从诗中的描写可以看出,从入朝时的熙熙攘攘,到朝堂上的钟鼓之乐、臣僚礼服,整个过程都烘托出这一仪式的神圣性。

除了要举行大朝会外,元正之日还要在皇宫正殿举行“大陈设”,将“历代宝玉、舆辂”以及“宫县之乐”等象征着国家最高级别的礼器陈设出来,以彰显大唐帝国的国体。仪式举行时,皇帝、朝廷官员与各地朝集使、皇室宗亲都要身着举行重要礼仪活动的服装,并且依照等级次序,先后由皇太子、三公(司徒、司空与太尉)上前拜贺,然后由中书省的长官中书令将地方各州的贺表上奏宣读,接下来是门下省的黄门侍郎上奏各地的祥瑞情况,而后由户部尚书上奏各州的进贡物品名单、礼部尚书上奏周边各国的进贡情况,太史局的太史令汇报天象。这一切程序完成后,由门下省长官侍中宣布仪式结束。这时,中书令要带领中书、门下两省的中高级官员一起上前向皇帝拜贺,一时“万岁”之声不绝于耳,大陈设的庄严性体现无遗。

大朝会与大陈设,是皇帝与朝廷迎接新年的固定仪式,对民间并无真正的影响。真正与民间有关的,是元正大朝会上的大赦令。在新年的开端,以大赦的形式表示对犯罪者既往不咎,希望他们重新开始一段别样的人生,也算是古代君主的一项仁政。

唐代还发生过一件与元正大赦有关的轶事。在唐敬宗在位时,县令崔发因为出言羞辱宫中的小黄门(宦官官名),敬宗非常愤怒,下令将崔发关押起来进行审讯。等到元正大赦之时,牢里的其他罪犯都被释放,只有崔发依然被羁押。谏议大夫张仲方上疏给敬宗,对此事进行批评,说:“您的大恩将要惠及天下,但朝廷中人却分享不到;您的德泽让万物都有所感受,可是偏偏不赦免崔发。”敬宗看过这道上疏之后深感惭愧,便赦免了崔发。

如此忙碌的春节,对于唐代的皇帝而言,自然不是一个轻松的日子。每到这一天,回首自己前一年做过的事,想想今后应该如何治理国家,恐怕皇帝们的心里也不会太放松。唐太宗李世民在某年的元正之日,就写下这样的诗篇:

高轩暧春色,邃阁媚朝光。彤庭飞彩旆,翠幌曜明。

恭己临四极,垂衣驭八荒。霜戟列丹陛,丝竹韵长廊。

穆矣熏风茂,康哉帝道昌。继文遵后轨,循古鉴前王。

草秀故春色,梅艳昔年妆。巨川思欲济,终以寄舟航。

作为一代明君,唐太宗并没有沉迷于元正大朝会营造出的祥和欢乐,而是感受到自己肩头的责任。也许,在作诗的同时,他正在思索新一年的施政举措,打算将“贞观之治”推向一个新的。

唐朝老百姓的春节

唐代的放假规定,是针对官员的。对普通百姓而言,不需要特别设置一个假期,什么时候到了节日,自然就是假日。

民间庆祝春节的方式没有那么多繁文缛节。除夕之时,乡间举行驱傩仪式,以驱散一切邪祟――其实更像是一场大型假面表演。到了夜里更是要放爆竹、点篝火,用光亮和巨响减弱黑夜带来的恐怖感。守岁过后,元正之日,家家户户饮酒、燃放爆竹、悬挂“辟邪”的桃符,以象征一个新纪元的开始。

非常喜欢隐居于民间的孟浩然自然不会放过与普通人共度春节的机会。在元正的清晨,他就来到乡间的农家,“桑野就耕父,荷锄随牧童”,探听他们关于春节的感受。果然,这里在春节时讨论的话题与朝廷有所差别,“田家占气候,共说此年丰。”人们显然更关心的是新一年的收成,因为一次丰收往往意味着下一次春节来临时富足的生活。

唐后期的诗人薛逢也尝试了一次田间调查,他来到元正之时的农家,看到“南村晴雪北村梅,树里茅檐晓尽开”。一户户大门的打开,家家户户都忙着出门向亲朋好友问候新年。这种不加掩饰的喜庆无疑感染了诗人,“相逢但祝新正寿,对举那愁暮景催”,甚至流连忘返,想要融入其中了。

在这个喜庆的日子,万民欢腾,国家也不忍心让那些属于国家依附民的“官户”和官府所属的奴婢们继续劳作,从制度上规定元正放假三天,让他们感受片刻的自由。

唐代后期,蕲州刺史吕元膺在某年的除夕查看州中关押的囚犯。当时狱中的囚徒们请求说:“我的父母尚在家中,明天是元正节日,可惜无法向他们拜贺新年。”说着说着,囚徒们潸然泪下。吕元膺非常同情他们,当场宣布解除他们身上的刑具,放他们回家过年,并且和这些人约定,年后必须回到监狱继续服刑。

当时,看守监狱的官吏上前劝阻吕元膺,说“贼不可纵”。这里面的潜台词是,如果把这些囚犯放走,再抓回来就困难了。吕元膺满怀自信地说:“我以忠信之心来对待他们,不会出问题的。”等元正假期结束,约定的时间一到,这些囚徒全部归来,没有一个延误的。

为什么吕元膺有这样的自信?因为他看到了囚徒们的心中,还有伦理亲情,从中他看出这些人的良心未泯,完全可以因势利导,劝诱他们向善。因此,他才会放心地让他们回家过年,与家人团聚,感受到天伦之乐,可能囚徒们心底的愧意与改过自新的念头便会更加强烈。

吕元膺愿意相信人性的善,敢于让囚犯们享受春节的快乐,才让民间真正有可能在春节时享受到无忧无虑的喜悦。这才是唐朝真正的魅力所在,这是比诗歌还要令人神往的文明。

唐朝婚礼范文5

关键词:西周 婚姻制度 法律 礼

中图分类号:K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11(c)-0214-01

1 西周婚姻制度的基本内容

西周是中国早期社会“三代”的全盛时代。经过夏、商两代的积淀,西周建立时,在各个方面已有了厚实的基础。这一时期实行的宗法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政治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繁荣和文化的进步。婚姻制度是民事法律规则中最基本的内容。经过对丰富的先秦文献典籍和大量的西周青铜器铭文的考察,我们可以发现,西周时期的婚姻制度已经相当丰富和完善。

西周婚姻缔结的要件:

第一,遵循一夫一妻制原则。“一夫一妻多妾制”是西周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按照宗法制度的要求,不论是平民百姓、诸侯大夫还是天子,一个男子只能有一个妻子,即“正妻”。除正妻之外,男子还可以合法的拥有数量不等的侧室,即“妾”。正妻与妾室、嫡出与庶出,在家族中有着明显不同的地位。这是保证家族的延续和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的需要,对于维护和延续宗法制度也有着重要的意义。

第二,“同姓不为婚”。既禁止同一姓氏的家庭成员之间的通婚行为。在中国历史上,“同姓为婚”是一项古老的禁忌。这主要是基于整个家族和民族素质的考虑。因为长期的生活经验证明,“男女同姓,其生不蕃”。

第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诗经》说:“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在宗法制度之下,婚姻的终极目的,除繁衍后代、承嗣家族之外,就是“合二姓之好”,绝非男女当事人个人之事。因此,婚姻的成立,基本前提就是“父母之命”。未经父母、家长同意而行婚姻之事,谓之“奔”,是不为礼法所容的。

2 西周婚姻制度与“礼”的关系

西周的婚姻制度与“礼”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礼记》说:“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辩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成不庄。”周礼涉及的范围上自政治体制、官僚组织、经济制度,下至衣食住行、婚丧嫁娶,几乎包罗当时政府和民众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其中,与“迎来(生)”有关的“昏”礼就是最基本的内容。礼虽重于丧祭,始于冠,而究以婚姻为本。盖即礼记昏义所谓“敬慎重正而后亲之,礼之大体而所以男女之别而立夫妇之义也;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故曰婚礼者礼之本也。”故曰:“礼,敬为大,敬之至矣,大婚为大”。在婚姻缔结方面,“婚姻六礼”的形式要件就是“礼”的突出体现。聘彩的多寡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通过聘财的接受可以推断双方的意思合意,订立契约一经成立,即具有约束力,如此时一方反悔,均应承担一定的后果;而在婚姻解除方面,“七出三不去”原则的限制和规定也是“礼”的重要表现。没有这些条件,婚姻的解除都失去了合法的根据,是不为承认的。可见,西周的婚姻制度与“礼”关系密切,它既是作为具体礼仪形式层面的“礼”的一部分,又体现了“礼”这一抽象精神原则。

3 西周婚姻制度对后世的影响

西周婚姻制度是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蓝本,是中国几千年来传统婚姻制度的基石,对后世历代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成了后世历代婚姻缔结的原则,体现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对于当时婚姻的重要性。唐朝的《户婚律》,赋予家长主婚权,卑幼不依家长而私自婚娶者,要受杖一百的处罚。其次,西周时期的“婚姻六礼”,对以后各朝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据考证,买卖婚姻即源于此。南宋以后,朱子家礼逐渐盛行,六礼简约为三礼,“纳采”及“文名”合并为“采礼、纳吉、纳征”及“请期”合并为“纳币、迎亲”仍保存。几千年来,这些礼节都是婚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最后,“七出、三不去”制度作为西周时期婚姻制度的重要内容,其影响也极为深远。汉唐乃至明清,各朝法律中关于解除婚姻的条件和限制的相关规定,大体上都没有超出“七出、三不去”的范围。如《唐律》规定:“诸妻无七出及义绝之状,而出之者,徒一年半;虽犯七出,有三不去而出之者,杖一百。追还合。”另外,禁止“同姓为婚”的原则也得到了后世的承袭,唐朝对于“同姓为婚”者处以各徒二年的刑罚。

后世在西周婚姻制度的基础之上进行了进一步的发展。如唐朝的《户婚律》,在结婚方面,为了维护封建等级制度,禁止良贱通婚,如杂户隐瞒身份与良人为婚,要杖一百。良人私娶官户女者,判处一年半徒刑。在离婚方面,增添了“义绝”制度,“义绝”指夫或妻伤对方直系尊亲或旁系尊亲的行为,这种行为构成法律上的强制离婚的要件。“诸犯义绝者,离之,违者,徒一年。”明朝的婚姻制度则强调了婚姻的书面契约。《大明律・户律・婚姻》规定:“凡男女定婚之初,如:有残疾、老幼、庶出过房乞养者,务要两家明白通知,各从所愿,谢立婚书,依礼聘嫁。”及已报婚书,或有私约而悔婚者,或无婚书但受聘财者都要处以杖刑。

4 结语

西周的婚姻制度产生于我国奴隶制社会的鼎盛时期,它根源于以私人所有权为中心的民事关系与民事规则的发展,受到奴隶制社会宗法制父权和夫权专制的深刻影响,使当时的妇女处于极其低下的社会地位,具有鲜明的政治意义。它与“礼”制的关系密不可分,并对后世封建社会的婚姻制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构成了中国几千年来传统婚姻制度的主导形态,其影响甚至延续至今。直至中国近代乃至现代,在一些乡村地区,在缔结婚姻的形式中仍然可以看到西周时期婚姻制度的遗留下的明显痕迹。总而言之,西周的婚姻制度,在中国婚姻制度的发展历程中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

参考文献

[1] 钱大群.中国法制史教程[M].南京大学出版社,1989.

[2] 曾宪义.中国法制史[M].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3] 李希昆,张树兴.中国法制史[M].云南大学出版社,2004.

[4] 杨一凡.新编中国法制史[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5] 蒲坚.中国法制史[M].光明日报出版社,1987.

唐朝婚礼范文6

关键词:冠帽;符号语义;过度仪式

1.引 言

德国学者阿诺德范盖内普在人类学理论中提出的概念“过渡仪式”,它指人从一种社会角色地位通过生物性事件进入另一种社会角色和地位,因此他总结出出生、成年、婚嫁及丧葬等仪式,研究其符号意义。而在人被整合到社会这个仪式过程中冠帽作为服饰文化的一部分,成为“过渡仪式”中最重要的载体和角色转换最直接的视觉性非语言符号系统。

在这每种“过度仪式”中独有的服饰套件里,冠帽不再是不可或缺的物质需求,而是极其重要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礼仪习俗,出于礼仪的需要,蕴含了丰富的文化内涵和伦理常规。

2.“过度仪式”中具有符号属性的冠帽

中国素有“衣冠王国”的美誉,有一套完整的服饰制度,要求符合社会规范和社会习俗,在人际礼仪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也反映了中国“礼”占主流的人文体系。

2.1成人礼

服饰中的帽子在古代作为头衣,通称为“冠”,在上古服饰文明里,就是古人表达身份地位或象征礼仪的装束,冠与今天的帽子有一定的差别,冠更多的作用是束发与装饰。在中国传统礼仪中,汉族孩童十二岁要“总角”,二十岁左右举行郑重的冠礼仪式,这一行为活动中最重要的物质表达形式就是“冠”,在古时冠小只能戴住发髻,所以戴冠必须用双笄从两侧插入固定,所以成人礼也可称“冠礼”“笄礼,”广义的冠礼包括了与戴冠相关的礼仪和笄礼,贵族的成人礼要“淄布冠”,致“冠辞”,经过成人礼的称为“冠士”“冠子”“冠者”,而没身份的庶人则裹巾称之为“帻”。

成人礼不只是一个生理过程,更是一个社会过程,经过冠礼,有了一种新的身份的认定,被当做成人来行使社会权利,履行社会义务,冠礼是成人之资,未行冠礼“不可制人也”,《礼记冠义日》曰“冠者,礼之始者”,冠礼成了获得社会身份认同的符号,是成人的象征。传播学认为信息表现为符号,符号是信息的外在形式和物质载体,冠礼中的“冠”就是这样的一个文化象征符号,冠从一个物质形式,一个氏族社会盛行的成丁礼到后来的成人仪式,再到它在以礼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体系中的精神内涵,人们通过这个符号来认同和获得作为成人该拥有的人生权利和义务,“冠”成为了成人的象征符号。

2.2婚礼

2.21凤冠

凤凰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是多种祥瑞动物的集合体,是一种瑞鸟,是吉祥、高贵的象征。以凤凰作为装饰是权力的象征,在汉代以前,形成以凤簪、凤冠为主的凤凰装饰风格,宋代以后,才正式将凤冠纳入礼服,但凤冠一直是权利的象征,有“非赐不能服”的严格等级要求,是只有高贵的皇后与妃嫔在随皇上祭祀或朝会时的装束,皇后在接受册封或者重要性活动的时候也戴凤冠,皇后与不同等级的妃嫔在凤冠的形制上也有严格的区分,普通命妇所戴的凤冠只能用花簪、珠翠装饰,不能用凤凰。但凤冠依然逐渐在民间的婚礼习俗中占主导地位,究其原因一是一些达官贵人或富贾商人为了显耀自己的地位和

财富,也会为自己的妻子和母亲置办各种各样的凤冠,慢慢得到了默许;其二是在中国古传统礼仪中,在祭祀、婚姻、丧葬等大礼中可摄胜,不属于僭越的行为,于是慢慢的演变中,渐入民间,直到南方资本主义的萌芽,凤冠逐渐在民间大行其道,成为女子婚礼服饰中最重要的象征性的装束,是最华贵最喜庆的盛装。

2.22盖头

盛世的唐朝物质丰富,国家强大,与外族交往密切,对外来文化采取包容开放的态度,其中服饰文化也在保持自己的基础上吸收融合外来的服饰,不断推陈出新,幂篱便是起源于西域地区的少数民族,在唐代是妇女出行时遮蔽脸容的首服,幂篱的帽群长可障身,后渐短称帷帽,帷帽的四周也渐渐的考究的用珠翠装饰,华丽无比。到了宋代,幂篱的遗迹便是“盖头”的出现,在形制上,比幂篱小,可直接盖在头上,也可将其系于冠上,遮颜挡风,在婚礼上也以此蒙面,多由新郎挑开盖头,这种习俗一直延续到近代。各地习俗不同揭盖头者也稍有差异,盖头的叫法也有多种,巾、障面、羞巾、面红、红幂、戴头帕、蒙头红字等,形制、颜色、装饰手法也各不相同,有麒麟送子、鸳鸯戏水、龙凤牡丹、彩蕙等的装饰。

凤冠与盖头在婚礼中具有角色象征性意义,是以前身份的结束,新身份的到来,打开新娘全面的社会生活符号的象征,除了物质功能,它的文化意义赋予了其不朽的生命力,功能使用符号演变成一种功能性识别符号,受到遵行。

2.3丧葬礼

中国素来被称为“文明古国,礼仪之邦”,在中国古代,礼是一种社会思想,礼是决定人伦关系,制定仁义道德的规范。在为亲者去世而改变服饰来表达某种禁忌和悼念的的文化中也形成了一套严谨的、系统的丧礼制度,这是在中国出于“礼”的宗法制度里产生的特有的文化现象。

其中丧服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亲亲”“长长”“贵贵”的观念,来表示宗族亲疏的血缘关系以及社会政治等级。周代服饰制度里,吉礼应穿15升以上的(升是指纺织品经线的密度)细纺织品所制的吉服,丧礼只能穿15升以下的粗纺织品所制的凶服。在五服制度里,冠所用的粗纺织品因血缘的亲疏而有所差异,“五服斩衰三年冠六升、齐衰三年冠七升、齐衰三月冠八升、大功九月冠十升、小功五月冠十升、缌麻三月冠同十五升抽其半”,这里,服饰作为一种物质载体,经过符号的转化,可以将自己与已故之人的亲疏的信息通过冠帽的形式表达出来,将主观的情感需求与客观的服装符号表现出来,也有自我约束和禁忌的作用,通过服装来实现互动的关系。

除此之外,清代俗称“小帽子”的便帽有“结子”,一般用红色丝线所制,有丧的时候则用黑色或者白色;民族学中排湾人,卑南人妇女用挑织的头巾盖头作为丧服,也有径约20公分的丧笠等。这些冠帽都是礼仪性的精神指向,是亲疏远近象征性符号的表达,受到人们的遵行,通过视觉经验和视觉联想表达出这一符号所负载的信息。

3.结语

在重大的人生礼仪中,冠帽作为服饰文化的一部分,使用功能减弱,表征功能不断增强,通过冠帽这一符号负载了与外界相交流的精神内容信息。(作者单位:陕西科技大学设计与艺术学院)

参考文献

[1]罗微 古代汉族女性服饰文化研究[D] 中央民族大学,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