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补贴通知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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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补贴通知

疫情补贴通知范文1

一、就业优先,积极营造优质就业创业环境

(一)出台政策,稳就业。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先后出台了《县应对疫情落实稳就业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县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和政策措施,为稳就业保就业工作提供政策保障。

(二)线上发力,保就业。通过人社系统招聘平台,开展“春风行动”等大型网络招聘5次,在全市率先开办电视网络招聘会,为103家企业推介岗位6260个,点击率20余万人次,解决用工5130人次。抓住务工人员因疫情尚未外出的机遇,宣传返乡创业优惠政策,举办两场返乡务工人员线上专场招聘会,达成求职意向1200多人。利用县高级技工学校及两家培训机构师资力量,开设电商、园艺、养殖、面点等12门课程,通过线上授课、小视频等方式,免费培训1万多人次。近期开展线下培训3000余人次。

(三)多措并举,促就业。对生产经营困难、暂时停工停产的企业和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的,按吸纳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给予20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支持劳动者从事灵活就业,对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社保补贴;开发基层疫情消杀、保绿等公益性岗位691个,安置年龄偏大、居家不能外出的人员的零就业家庭、降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200余万元。

二、社保惠民,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一)减缓缴费,支持企业发展。自2020年2月份以来,我县积极落实阶段性减免缓社会保险费相关政策,继续贯彻落实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率的政策,将企业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降至16%,持续推进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执行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截至目前,已为全县企业减免社保费4434.8万元。

(二)稳岗返还,减轻企业负担。应对疫情影响,按照省《关于积极应对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我局积极落实稳岗返还政策,截至目前,已向59户符合政策要求的企业发放稳岗补贴,累计发放稳岗补贴金额503万余元。通过稳岗补贴的发放,稳定企业就业岗位,减轻企业经营负担,尽可能保证企业少裁员、不裁员,努力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应对疫情,省、市人社部门相继出台了支持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开展线上培训、以工代训、一次性用工补贴等政策,这部分补贴资金未列入年初就业补助资金的预算,致使支付各项补贴时资金出现缺口,影响各项补贴支出。

(二)社会保险“缓减免”政策的落实以及稳岗补贴返还发放,使社保金的发放,特别是失业保险金的支付将面临更大的支付压力。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积极与财政部门密切联系沟通,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建议财政部门在社保资金扶持方面列出更多预算,保障社会保险金的稳定发放。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一)做好各项补贴发放工作。继续落实省市稳就业保就业相关扶持政策,加大政策推送力度,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及时把稳就业、保就业政策送到群众心坎上。

疫情补贴通知范文2

一、目的意义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州委有关在肺炎疫情期间保障失业人员及因疫情无法返岗农民工重点群体就业的决策部署,结合当前乡(镇)村(社区)疫情防控需求,大力开发基层应急性公益性岗位,扎实做好失业人员及当前因疫情无法返回(县内或县外企业)务工岗位的农民工安置工作,进一步提升牧区基层肺炎防疫水平。

二、岗位安置范围和对象

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应急性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的主要范围是从事乡、镇、村(社区)防疫肺炎的村(社区)居民;主要对象是失业人员及因肺炎无法返回(县内或县外企业)务工岗位的农民工。

三、岗位类别和数量

根据乡村基层需求和实际情况,肺炎疫情基层应急性公益性岗位设置四个类别:统计岗位(返乡人员统计、外出意愿调查)、疫情监测、社区公共卫生、消毒保洁。开发安置岗位总体数量为122个,主要分配在全县疫情防控的4个乡镇卡点、28个乡村劝导点和41个村(社区)内,具体名额分配:(一)乡镇卡点(12个):瓦切镇卡点4个、色地镇卡点4个、壤口乡卡点2个、安曲镇卡点2个,具体岗位由所属乡镇视具体需求和人员情况而定。(二)乡村劝导点(28个):28个劝导点,每个劝导点安置1个,具体岗位由所属乡镇视具体需求和人员情况而定。(三)乡镇村(社区)82个:每个村(社区)按2个岗位安置,设置岗位为公共卫生(消毒保洁)和人员统计(主要协助乡镇卫生院开展村社区居民外出务工意愿调查和外出务工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

四、岗位安置时间段和补助标准

肺炎疫情应急性公益性岗位是过渡性安置岗位,安置岗位时间拟定于从2020年3月至5月结束,按3个月计算。应急性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800元/人·月。

五、人员安置要求及申办程序

(一)该公益性岗位面向失业人员及因疫情无法返回(县内或县外企业)务工岗位的农牧民公开招聘,坚持自愿报名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录用。该岗位不得安置财政供养人员,不得与其他公益性岗位重复安置,实行一人一岗,不得顶岗替岗。人员安置及管理须遵照《县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二)本人申请报名填写《州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由村两委、乡镇政府对因疫情无法返回(县内或县外企业)务工岗位的农民工进行初审,并由乡镇政府出具农民工无法返岗的证明,失业人员需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报县就业局审核后经乡、镇、村(社区)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纳入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范围,进行安置。

六、公益性岗位资金来源及管理要求

应急性公益性岗位补贴由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全额保障。用人单位负责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向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如实上报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上岗及变动情况。各乡镇要严格岗位资金管理,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做到专账管理。坚决杜绝套取、挤占、挪用、截留岗位补贴资金等行为的发生。

疫情补贴通知范文3

“五一”劳动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职工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经营环境,按照驻厅纪检组的安排部署,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过节专项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次监督检查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至5月7日,为期10天。

二、检查方式

各部门采取自查自纠形式,纪委将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三、检查内容

结合实际,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严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重点检查落实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开展情况,严查是否有在落实疫情防控过程中出现形式主义。

(二)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重点检查节假日期间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各种隐性、变异的公款吃喝、违规公务接待、违规聚餐、违规收送礼金、违规公款购买高档烟酒礼品、滥发津补贴等问题。

(三)严查违反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的问题。重点查处对待职工群众合理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态度恶劣、简单粗暴,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行为。

(四)严查违反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问题。严肃查处自由散漫、迟到早退、不假外出,工作期间购物、炒股票、玩游戏等行为,以及节日期间生活奢靡、参与赌博。出入私人会所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对党员干部廉洁过节的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重申纪律规定。

(二)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要严肃对待检查工作,以最严格

的标准,最严厉的措施,有效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群众监督作用。

疫情补贴通知范文4

通知》精神,结**我市实际,现制定扶持家禽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一、提高对扶持家禽业发展的认识。我市是全省养禽大市,前一阶段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对我市家禽业发展带来了很大冲击。为促进家禽业的尽快恢复和发展,最大限度降低禽流感疫情对养殖、加工业造成的损失,当务之急是要加大对家禽业扶持力度。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提高对家禽扶持政策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努力促进家禽业的恢复和发展。

二、明确责任,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出台的禽业扶持政策。

金融部门要加大对市属范围内的重点家禽养殖、加工经营企业的扶持力度,增加对散养农户的小额贷款支持。对省、市级龙头养殖、加工企业以及种禽企业,银行已经发放但尚未到期的流动资金贷款以及散养农户的小

额贷款,要延长还款期限。

税务部门从**年11月1日到**年6月30日,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家禽加工企业和冷藏冷冻企业加工销售禽肉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对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

加工和冷藏冷冻企业进行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加工和冷藏冷冻禽肉的所得,免征**年度企业所得税。**年视情况另行规定。对企业或个人由于禽类扑杀所取得的财政专项补助,免征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对企

业由于禽类扑杀所造成的净损失,允许其在所得税前全额列支。减收的增值税、所得税按现行财政体制负担。对

禽类加工产品出口后的应退税款,及时足额退给企业。适当减免**年上半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车船使

用税。

减免有关行政性收费。对家禽养殖、加工经营企业和农户从现在开始到**年5月底,畜牧兽医部门对家禽及禽产品检疫费、工商部门对从事家禽及其产品经营者的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环保部门对养殖企业(户)排污费、建委对城市污水处理费、市容部门对家禽及其产品经营者市容管理费以及我省各级出台的家禽养殖、家禽加工企业和农户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免收。

交通部门落实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政策。从现在开始到**年5月底,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农户的道路运输工具免收公路货运附加费。

电力、供水部门要优先保证养殖场、种禽场、禽类加工企业的生产用电、用水,并按农业用电、用水最低价收费。

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扑杀家禽的补助经费、疫苗经费、种禽扶持经费和防控应急经费,并及时拨付。

三、加强对种禽的保护和扶持。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对获得《种畜禽生产许可证》现存栏2万套以上的种鸡、种鸭、种鹅企业,给予补助,具体补助办法另定。其余种禽场补贴按省政府制定的补贴标准,由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四、支持和扶持发展禽业加工。从**年起,对投资建设机械化屠宰1000万只以上的禽业屠宰加工项目,列入市级产业化项目给予支持,优先安排担保资金使用,或安排专项资金给予补助。

五、积极鼓励和支持家禽养殖企业、大户参加养殖业商业保险。从**年起,对存栏2万套以上的种鸡、种鸭、种鹅企业参加商业保险的,市财政按保费的40%给予补贴。

六、市县级禽业协会、家禽经济**作社,优先列入市农村经济**作组织奖补范围,给予奖励,重点扶持。

疫情补贴通知范文5

原因:多种因素综合叠加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分析认为,这是国内外多种因素综合叠加的结果。

一是国际市场粮价上涨带动国内市场玉米价格提高。去年全球粮食减产,粮食库存跌到20年来的最低点。同时,由于石油涨价,以玉米为原料的燃料乙醇生产快速发展。2006年,美国玉米产量的20%用于生产燃料乙醇。据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银行统计,去年全球粮食价格平均上涨了10%。

二是生猪生产周期性波动的影响。猪肉价格涨跌首先影响仔猪的需求和价格,仔猪的需求和价格又影响母猪存栏数量,周期一般为3年左右。2006年5月正值这一轮生猪价格的谷底,生猪收购价格一度跌至每市斤3.23元,造成去年下半年生猪价格开始进入周期性上涨阶段。

三是南方猪高热病、蓝耳病疫情导致生猪供应减少。由于去年猪价过低,加之部分地区疫情影响销售,农民宰杀母猪过多,仔猪供给不足,从而影响今年上半年生猪存栏数量和市场供应。

影响:城镇居民支出有所增加

周望军说,去年下半年以来,粮食、肉禽蛋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多对居民产生了一定影响。猪肉等副食品价格上涨,一方面有利于农民增加收入,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生猪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但另一方面也会对餐饮业、城市低收入居民和大专院校学生生活产生一定影响。与去年同期相比,按5月份猪肉、牛肉、鸡肉、鸡蛋等副食品价格上涨幅度测算,低收入群体肉禽及其制品、蛋类人均月消费支出增加7.25元,其中困难户、最低收入户和低收入户月支出分别增加5.6元、6.4元和9.1元。

措施:全力保障供应和稳定价格

为做好生猪等副食品生产供应,保持市场稳定,国务院办公厅5月29日发出《关于做好猪肉等副食品生产供应保持市场稳定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切实抓好生猪生产、组织好猪肉等副食品市场供应、加强市场和价格监测、妥善安排好城镇低收入居民的生活等多项具体措施。

周望军说,《通知》下发后,各地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国办通知精神,积极采取加强监测、保证供应、稳定市场的措施。如吉林省长春市决定对全市4.6万户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发放两个月的临时补贴,每户每月分别为25元和15元。上海市拟于近期将本市城镇低收入家庭帮困粮油供应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月40元调整为45元。湖北、湖南、辽宁等省已在研究动用价格调节基金补助低收入群体。

趋势:继续上涨可能性不大

周望军指出,初步分析,猪肉价格继续大幅上涨可能性不大,但仍可能在高位上波动。

首先,国内市场玉米供应充裕。2006年全国玉米产量2909亿斤,预计消费量2790亿斤,当年产大于销119亿斤。目前玉米价格比较平稳。

疫情补贴通知范文6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平稳持续发展防止市场供应和价格大幅波动的通知》(明电〔2012〕26号)精神,为进一步促进全县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市场供应和养殖户增收,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生猪产业

生猪产业是我县传统产业,是农业农村经济的第一大产业,是农民现金收入的重要来源,是农民致富奔小康的重要渠道。猪肉是市民重要的日常消费品之一。当前,发展生猪生产对保障市场供应、平抑物价至关重要。县委、县政府历来十分重视生猪产业,近几年通过落实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较快发展,各地各部门务必统一思想,将生猪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发展重要内容,坚定不移地以创建全国生猪调出大县为目标,全力推进生猪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明确工作重点

(一)扶持标准化规模养殖。发展生猪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能增强疫病风险防范能力,全面提高生产水平和效益,也是增强生猪生产稳定性的重要措施。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服务和指导,全力推进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建设,提高规模化养殖比重。

(二)加强繁育体系建设。要建设好以县种猪场和九畹溪地方良种母猪繁育基地为主的良种繁育基地,充分发挥基地示范带动作用。要进一步规范杂交体系,完善“两外一内”分散养殖和“外三元”规模化养殖繁育体系,能繁母猪存栏力争达到3.5万头以上,达到仔猪供给平衡。同时加快建立健全品改体系,全面推广良种猪人工授精技术,促进良种改良。

(三)强化疫病防控。积极开展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疫病免疫、监测、诊断水平,为畜牧业安全生产提供可靠的保证。各地要认真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建立可靠免疫屏障,严防区域性疫情发生。

(四)切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要进一步加强猪肉及其制品检疫和检验,严禁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及制品上市。加强投入品的检查,严禁使用“瘦肉精”等违禁品的行为发生。

(五)加强宣传引导。相关部门要建立统一信息平台,按照职责定期相关信息,要客观分析生猪价格变动的原因和影响,引导养殖户合理调整养殖规模,优化养殖结构。新闻媒体要真实、客观、全面报道生猪市场变动的信息,平衡报道猪肉价格变动对生产者、消费者、经营者的影响,防止过度渲染,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

(一)推进生猪养殖标准化创建。要积极争取和落实好中央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资金,认真筛选建设对象,严格建设标准,确保建设效果。全县每年建设“235”模式标准化猪场要达到10个以上(即2栋“150”标准化栏圈,存栏母猪30头,年出栏肉猪500头以上),标准化规模养殖比重要达到生猪出栏一半以上

(二)落实各项补贴政策。一是认真实施能繁母猪补贴政策,按照100元/头的标准,落实好能繁母猪统计核实和补贴资金的发放,切实做到应补尽补,稳定能繁母猪数量。二是积极落实防疫扑杀补助政策,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控制疫情露头就打的原则,及时落实扑杀补助资金,确保扑杀工作正常开展。

(三)坚持良种母猪引进补贴政策。进一步加大生猪品改资金投入,扩大良种母猪引种规模,每年引进母猪4000头。畜牧部门要强化审批和技术指导,确保引种质量和效果。

(四)建立健全品改体系。根据生猪良种繁育体系需要配套良种公猪,对引进良种公猪的,每头补助1000元,对规范化人工授精站,按公猪饲养数每头每年补助5000元。

(五)加强能繁母猪保险。按照现行规定,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继续落实好能繁母猪保险政策,建立更加严格的保险与耳标识别、生猪防疫和无害化处理联运机制,凡是能繁殖的母猪一律纳入保险范围,降低养殖户饲养母猪疫病风险。

(六)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一是继续落实好国家一类动物疫病免费强制免疫,将防疫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切实保证防疫所需疫苗、物资和工作经费。二是加大对防疫队伍建设投入,逐步提高防疫人员待遇,稳定防疫队伍。三是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以钱养事”机制考核管理,确保防疫效果。

(七)加强信贷支持。财政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建立和完善担保贷款体系。金融部门要加强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的信贷支持,将规模养殖场的信贷纳入县金桥担保公司担保范围,每年用于生猪养殖贷款规模不低于250万元。

(八)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严格实施检疫,严把产地、运输、屠宰“三关”,切断疫病传播途经,病死猪要坚决做到不准屠宰、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继续深入开展以“瘦肉精”为主要对象的投入品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使用违禁品行为处罚力度,确保投入品质量安全。

(九)落实用地、用材、用电政策。鼓励利用荒山荒地发展生猪养殖,用地按照农用地办理相关手续。畜牧、环保部门要加强规划和监督,杜绝养殖污染环境现象发生。建猪舍所需要木材由林业部门核定用材指标,免收相关费用。电力部门对畜牧业养殖用电,免收增容费、设计费和报装费,只收材料成本费用。

(十)加强市场预测和信息服务。相关部门完善生猪抽样调查制度,做到按月定产,及时生猪存栏、结构和出栏数量等信息,加强对生猪生产成本调查和市场价格监测分析工作,加强生猪存栏结构、变化和生猪疫情的调查分析预警。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逐步扩大监督调查点覆盖范围,不断提高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财政部门要安排资金,保证生猪等“菜篮子”商品生产、流通、消费领域统计、监测、分析工作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