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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范文1
一、目的和意义
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是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基础和前提,合理的确定考核等次,科学地使用考核结果,对保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激励先进,鞭策后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可在激烈的改革浪潮中,提高竞争能力和忧患意识,激励专业技术人员开拓创新、锐意进取,自觉地提高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从而全面提高局的服务三农质量和工作效益。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成绩也是对其进行奖惩、调薪、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续聘、低聘及解聘的依据。
二、组织领导
1.全局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由局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职称办负责安排日常工作。
2.单位要成立由党政领导、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组成的5~7人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中专业技术人员应占2/3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由专业技术人员选举产生,应尽可能代表级类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考核工作。
3.考核小组由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任组长,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工作。
4.考核小组的职责:
(1)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全面工作。
(2)对被考核人员逐个进行客观公正地评议,并按评分标准(见附表)量化打分。
(3)确定、公布被考核人员的考核打分结果及考核成绩。
(4)受理、调查并处理个人申诉及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5)认真总结,如实填写有关表格,并按时上报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有关材料。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基本项和加分项两部分。
1.基本项考核包括:
(1)政治思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的综合评估。
(2)工作数量及质量。
(3)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4)出勤情况及工作纪律。
2.加分项考核包括:工作、科研获奖及鉴定、获专业技术工作荣誉称号、、出版著作、党政及社会兼职、超工作量等内容。
考核内容中有关项的评分标准详见附表一、二。
四、步骤和方法
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采取定量考核和定性评议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的方法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安排部署。每年12月份由局职称办安排当年全局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时间及具体要求。
2.学习动员。单位在进行考核时,首先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政策规定及文件,明确考核的目的、意义和方法,统一思想,增强参与考核的自觉性。同时选举成立考核小组。
3.个人总结、填表和提供原始材料。每位专业技术人员要认真全面、实事求是地总结本年度工作情况,写出述职报告,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指出不足。同时,认真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提供本年度获奖、鉴定、论文、著作、专业技术荣誉称号等材料的原始证件,供考核小组核查。
4.个人述职。单位要组织召开专业技术人员述职会议,每位专业技术人员都要向本单位领导、考核小组进行述职。与会人员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定量考核打分。考核小组要在述职评议的基础上,对每位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评分标准打分。
(1)政治思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质量综合评估:由单位考核小组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方法打分,然后取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得出平均分。单位可自行设计表格进行打分。
(2)基本项、加分项中的定量考核打分:由单位考核小组全体成员按《基本项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表一)和《加分项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表二)自打分,然后取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得出平均分数。
(3)最终得分的计算:最终得分=综合评估平均得分+基本项得分+加分项得分。
6.综合评估,确定考核等次。单位考核小组根据定量、评估计分考核结果,将同一职务人员按得分多少排出名次,确定考核等次。
7.接受监督和复议。单位要将考核结果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以直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反映。考核小组要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复议处理,及时修改,形成最终考核结果。
8.总结上报和公布考核结果。单位要对年度考核认真总结,按要求填写《考核结果统计表》及《年度考核审核备案花名册》,按时将总结报告、表格和相关材料上报局职称办。局职称办审核后的结果要向全体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通报。
经局审核后,对考核等次确定为优秀的人员要进行公示,时间为一周。
五、考核等次确定
1.等次和比例。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等次确定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等。其中,优秀人员不得超过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10%,良好人员不得超过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20%。按比例计算时,小数点后数字可四舍五入。对于同级专业技术人员较少的单位,可进行年度累计比例。
考核等次除受比例限制外,同时要符合最终得分要求。优秀人员最终得分不小于90分,良好人员最终得分不小于80分(得分不符合最低要求者不能按比例确定优秀和良好),称职人员最终得分不小于60分,最终得分小于60分者为不称职人员。
2.下列单位优秀、良好比例可上浮5%。
(1)获国家部委有关司(局)、省直厅(局)及地(州、市)以上党委(政府)授予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获得先进集体称号的当年,优秀、良好比例可上浮5%。
(2)经中央或省业务主管部门评定先进单位,先进单位当年,优秀、良好比例可上浮5%。
3.下列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可直接确定为优秀或良好。
(1)获得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发明创造、科技进步、星火科技、优秀设计、农业丰收、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成果、社会科学、“五个一”工程个人,其获奖当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可不受本单位优秀比例的限制,直接确定为优秀。
(2)对因专业技术工作成绩突出,获得地(州、市)以上党委、政府授予的专业技术先进称号、省直部门授予的全省系统专业技术先进称号,其获先进称号当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可不受本单位优秀比例的限制,直接确定为优秀。
(3)获得地厅级科技进步、农业技术推广、社会科学成果奖等奖项,以及获得县(市、区)科技进步一等奖(不含获得地、县级企、事业单位评选的上述奖项)的定额内人员,其获奖当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可不受本单位良好比例的限制,直接确定为良好。
(4)获得县党委、政府授予的专业技术先进称号、地(州)直部门授予的全地(州、市)系统专业技术先进称号(不含获得地、县级企、事业单位授予的本单位先进称号),其获先进称号当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可不受本单位良好比例的限制,直接确定为良好。
4.凡具有下列几种情况之一者,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1)受到党、政记过以上处分或刑事处罚者。
(2)出勤率低于50%(包括50%);旷工三天以上者(包括三天)。
(3)不能完成本人职务岗位职责中的工作任务,既无研究成果、论文著作、推广开发实绩,且工作效果和质量差、群众反映强烈者。
(4)不认真履行现职岗位职责,拒不接受组织上分配的任务,长期(三个月以上)没有实际承担和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工作任务很轻,经多次动员仍然不愿意接受其他工作任务,私自另谋职业捞取外快,情节严重者。
(5)未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任意迟到早退累计五次以上者。
(6)经工作督查或评估,工作质量不合格者。
(7)职业道德败坏、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影响恶劣者。
(8)工作极不负责,造成严重事故,经济损失严重,影响很坏者。
(9)因工作表现不好或不服从组织分配脱离工作岗位两个月;或因表现不好,长期(三个月以上)找不到接受单位者。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1.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等次连续三年优秀的人员,允许提前两年(包括专业技术工作总年限和任低一级职务年限)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2.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等次达三次优秀或五次良好,可作为达到一项硬化评审条件。
3.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以上,并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二次良好,才允许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被评为省部级优秀专家、省部级优秀中青年专家、国务院及我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国家和我省“333”科技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厅(局)、地(州、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或学科带头人(以正式文件为准)的人员,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可不受优秀、良好次数的限制。
4.年度考核等次为不称职者,解聘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低聘或不聘专业技术职务至少一年以上。年度考核等次不称职,当年及低聘、不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不能计入其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所规定的任职年限(即任职年限延长二年)。并在低聘或不聘期间进行考察,若年度考核仍为不称职者,取消其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年度考核等次为不称职者,不能参加当年或两年一次的调薪,同时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
七、其它事项
1.凡未进行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不符合规定的单位,下一年度不得进行新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2.无故不参加一次年度考核的人员,其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所规定的担任低一级职务年限的基础上增加一年。
3.出国或在国内进修、学习、交流、访问等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参加本年度的专业技术考核,本人也不计入本单位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数。编制在而人不在本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同样落实。
4.科研获奖或授予专业技术荣誉称号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优秀或良好的人员不计入本单位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数。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范文2
我市2007年度农业(含畜牧兽医)、水电农机工程、普通工程、大中专职中教师(含党校)、中学教师、小学高级教师、新闻、文化体育(含档案)、交通建筑工程等九个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拟于今年12月份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凡上述九个系列的企事业单位(含民营、私营、外资企业)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含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工人和离退休人员),符合晋升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教育机构须在当地职改部门下达的结构比例限额内)均可申报。尚未组建初评委的市级有关部门及各区(市、县),其初级职称的评审工作可委托市相应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材料报送及收费标准与中级相同。
二、申报程序
*市直属各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查后向市职改办申报;各区(市、县)属企、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向当地职改办申报,由当地职改办初审合格后统一送市职改办;在非公有制经济实体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的由其档案托管单位(如人才交流中心等)并向当地职改部门申报。
三、评审材料及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所有申报材料字迹要工整、业绩要真实、内容要详尽,表格填写不留空白,无内容的项目应填写“无”;“最高学历”填写毕业时间及取得的具体有效学历(中专、大专、本科等),学历须是国家承认并与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无学历或未达到规定学历的建筑施工人员参加专业理论考试合格的,在此栏填明);“学习培训经历”栏,若是在职参加学习的,其学习形式是脱产、自考或函授,必须注明;“工作经历”栏,从参加工作至今要连续填写,起止时间连贯,不得间断;“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栏由所在单位将其参加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及基础、专业考试等情况逐一填写清楚,区(市、县)职改办审查后须加盖公章;“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栏只须写明任现职以来的每年度及届满考核结果(优秀、称职、不称职)即可。《评审表》经本单位和当地职改办认真对照原件且审核无误后,方可签字盖章,推荐单位和当地职改部门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审资格。
2、本人担任现职以来的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合写)一份。
3、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一份(破格推荐的须有单位破格推荐综合材料,并在《评审表》的“单位推荐意见”栏明确填写“同意破格推荐”)。
4、职称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和聘约(均须原件)。
5、有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含替代外语的古汉语)的,须提供外语(古汉语)和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原件);属免试范围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翻译材料等有关证明,并填写免试登记表(附二);非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建筑施工系列职称,外语、计算机可不作要求,但必须提供建筑施工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
6、与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
7、有关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已发表的代表作及本人专业实践所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等其它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各一份。
8、近四年的年度考核表及届满考核表(原件)各一份。
9、《继续教育登记手册》。
10、各区(市、县)职改办和市级主管部门报送材料时,统一使用我办印制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花名册》,分评委会、分专业(教师须按学科分类,专业分类见附三),分别造册(一式二份)。
11、属委托评审的,应报送具有管理权限机关出具的委托书。
12、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50克以上厚度的纸张,统一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一人一袋,档案袋须粘贴《材料目录》(见附件1),并注明专业组和档案袋编号。
13、所报材料中,凡复印件均须由主管部门和当地职改办对照原件审查无误后,签署“复印属实”字样,并加盖公章。
四、破格申报晋升职称人员的有关要求
破格申报晋升职称的人员,除符合《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件(试行)》(川职改[1992]9号)和《关于转发四川省教委<四川省中小学破格评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破格推荐条件的试行意见>的通知》(川职改办[1996]6号)文件规定的破格晋升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是自2004年以来任现职期内连续两年考核优秀和其余年度考核为称职,事业单位人员的考核结果必须是经当地人事部门审批的。
2、发表的论文论著必须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属合著者,作者排位须是前二位。
3、所发表的论文必须是省级及以上有统一刊号CN的学术期刊(定期出版的刊物),论文要求论点明确,论据充分,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论文数量在两篇以上。
4、注重工作业绩和实际专业技术水平,在学术技术实践中取得较大成绩,是本单位的技术骨干。
5、坚持实事求是和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原则,对在本地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课题中做出显著贡献的,可重点推荐。
各区(市、县)职改办、各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查申报人员工作单位性质,不得弄虚作假。
五、评审材料报送
评审材料请于二00七年十一月十二日至十一月十六日报送至*市职改办,逾期不予受理。
六、收费标准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范文3
一、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校办公室,张仕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阳富同志任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
2、坚持领导考评和群众考评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平时工作与期末考评相结合。
4、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年度考核与目标管理、党员民主评议、年终工作总结、评先选优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依据及评优标准
1、根据省组通[200]127号、黔人通[200]132号、仁组通[200]45号、仁人培[200]06号文件和《仁怀市教育局关于200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执行。
2、根据仁组通[200]45号和仁人培[200]06号文件精神,优秀人数按参加考核人数的12%以内,我校优秀人数为12人(市招人员单独计算)。
3、凡本年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称号且无其他过错行为的,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占本单位比例。
4、已连续两年获得优秀等次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考核程序及评优办法:
1、教师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三份交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根据仁人培[200]06号文件要求,教师考核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采取高层领导、中层领导、群众测评相结合的方法测评,校长办测评占总分50%,中层部门测评占总分30%,群众测评占总分20%,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教师三层考核得分情况予以认定考核等次。
3、测评办法:①教师填写群众测评表,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群众测评结果。(每位教师在群众测评表中填写12位优秀等次教师名单,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测评结果,提交优秀等次得票前15名教师名单交考核领导小组)②中层部门填写教师测评表,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中层测评结果。(每个部门在测评表中填写12名优秀等次教师名单,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测评结果,提交优秀等次得票前15名教师名单交考核领导小组)③校长办提交优秀等次12名教师名单交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④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三层考核结果提交考核工作小组,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根据教师三层考核得分综合评议,确定教师本年度考核等次。
五、工作日程安排:
1、200年12月25——26日:成立学校200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校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2、200年12月26日:办公室到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科领取个人年度考核表。
3、200年12月26日—30日:组织全校教师学习上级文件和学校年度考核方案,听取教师意见,修订学校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4、200年12月26日—30日:报送学校考核小组名单及工作方案到教育局人事股,教师填表,交表。
5、200年12月29日:群众测评。
6、200年12月30日:汇总群众测评,中层部门测评。
7、200年12月31日:汇总中层部门测评,校长测评。
8、200年1月4日——5日:考核领导小组汇总评价,确定教师年度考核等次。
9、200年1月8日—12日:公示考核结果
10、20年1月10日:教师签定考核意见意见,收交优秀等次教师《年度考核记实手册》。教务处提交200年度各季度教师出勤情况。
11、200年1月11日——12日:制作《仁怀市实验小学教师200年度考核(高层领导、中层领导、群众)量化测评汇总表》。检查优秀等次教师《考核记实手册》。填报《20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考核等次对应表》、《仁怀市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汇总备案表》、《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备案表》、《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年度考核汇总表表》。撰写单位年度考核工作总结。
12、200年1月12日:复查各种表册,领导签署意见。
13、200年1月12日:送交各种表册到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核。
14、200年1月14日:送交各种表册到市人事局审核。
六、纪律要求:
1、考核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范文4
首先,在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上存在一定的不足,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对电力资源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同时新技术也层出不穷,这就要求电力公司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在数量还是专业素质上必须与发展相适应。而现实情况是专业技术人员因技能的局限性对一些新技术不能快速掌握,造成电力公司的专业技术岗位人才的缺失,这一问题的存在对电力公司的健康发展造成了巨大的阻碍。
其次,电力公司对专业技术人员没有采取很好的激励措施,在人事管理中没有构建起良好的人才激励机制。由于深受传统人事管理的影响,电力公司在制定薪酬待遇时,没有充分地将工作绩效纳入到薪资评定中,这样容易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产生不利影响。电力公司在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人才资本投入方面力度不够,一些电力公司尚未针对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全面的培训体系,没有为那些希望吸收新知识与技能的人员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氛围,一些现有的培训形式呆板、内容枯燥无味,对于专业技术人员不能产生吸引力。
第三,电力公司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考核存在不足,由于考核制度不科学,造成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工作积极性,很少有主动工作的意识。当前电力公司在对员工进行工作考核的惯用形式是通过让员工填写年度考核表,仅仅以年终的一份表格很难全面客观真实地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定。使人事管理部门不能及时准确地了解员工所取得的最新工作成果,容易错过对专业技术人员提升培养的最佳时机。在评价体系里,对相关指标无法进行具体量化,评定的形式也较为单一,没有很好的评定体系等都会造成工作考核效果不明显。而且对员工的考核结果并未第一时间告知专业技术人员,使他们对考核结果一无所知,使他们对考核产生反感情绪。
二、电力公司专业技术人员人事管理的目标定位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中,电力公司专业技术人员人事管理需要进行全新的定位,以指导实践,使公司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首先,要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优化配置,对专业岗位紧缺的人才人事部门要积极开展招聘引进工作,电力公司可以和对口院校进行长期合作,借助高校优秀的教育资源定向培养公司所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实现公司有源源不断的专业技术人才输入的目标。在进行外部招聘的同时,公司也要拿出一些岗位用于企业的内部竞聘,使专业技术人才更好地发挥其专业技能,在对岗位人员进行考核时,对于不满足岗位要求的技术员要进行专项教育培训,培训仍不能胜任的应当及时调离技术岗位。通过这些举措保证技术岗位人员技术过硬。为电力公司的日常生产通过可靠保障。
其次,电力公司要针对专业技术人员建立相应的人才培养与激励体系。通过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激励能够极大地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富有成效的激励体系对企业人事管理部门而言具有重要意义,人事管理部门要对这方面给予足够的重视。在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激励时可以根据不用的环境情况选择不同的激励方式,如物资奖励、精神慰问以及岗位晋升等。在进行激励的同时也要注重提升他们的综合能力素质,综合能力素质是技术人员后续发展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人事管理部门要为结合专业技术人员的特征,制定出他们今后的培养方向。通过培训不仅能让他们熟练掌握其所从事专项工作的实用知识和技能,并从职业道德方面对他们进行教育,使其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另外公司还可以激励员工自主学习,让他们从自身角度出发,进修自身欠缺的知识,让他们养成自我学习的良好习惯。
第三,人事管理部门在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工作考核时,要构建科学的考核体系。公司制定系统科学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考核体系是保证公司健康运行的前提。通过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作为他们岗位职务安排的重要依据,优化人员配置,使公司的人才运用效率得到提升。同时依靠工作考核可以及时发现技术人员在工作中的问题,以考核结果作参考对他们进行相应的激励或教育。总的目标是让技术人员积极进取踏实工作,发扬优点,弥补不足,使整个人才队伍的素质得到全面的提升。
三、小结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范文5
1.1近几年来,宜昌市出台了《宜昌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宜昌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和学分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宜昌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宜昌市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宜昌市继续医学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管理文件,但还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特别是学分登记、考核评估、晋升职称学分审核、年度验证、项目申报与评审等制度,真正把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与卫生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岗位聘任、职称晋升、执业注册、医师定期考核、护士再注册挂钩。
1.2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如进修学习制度、院内培训学习制度、项目实施制度、激励机制制度等,通过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努力增强医院与广大卫生技术人员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和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把接受继续医学教育作为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提高医疗技术诊疗水平和服务质量的自觉行为,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卫生服务的需求。
2加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规范化管理
2.1重视项目申报工作,确保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质量严格项目申报、审批程序,确保所报项目能较好地反映宜昌市的医疗技术水平。对组织申报的项目要符合“四新”、“三性”,在内容和形式上进行严格审核,对于好项目极力向上推荐。近几年来宜昌市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项目数逐年增加,项目质量水平都较高。
2.2规范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举办的管理流程各项目举办单位均按照项目申报内容、时间、授课老师的安排进行项目的实施,从发通知、报到、刷卡、会场布置、教材印刷、幻灯制作等都要有专人负责,做到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2.3严格督导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举办在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项目执行流程和项目举办制度,规范管理,严格把握学分证书的发放;对每个项目的学时、学分认真审核,对项目的执行过程加强监督,杜绝滥授学分、代签到、代刷卡等现象的发生。近几年来,均组织专职干部对举办项目进行现场督查,督查率达已办项目数的18%。
2.4加强项目负责人的培训各项目主办单位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培训,使其了解继续医学教育的相关政策、项目举办的有关要求和办班流程,明确项目负责人的职责,提高项目举办水平,保证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2.5做好项目资料的归档工作项目举办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在项目举办结束后,必须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材料或网上上报相关信息,项目举办的通知、日程安排、教材、执行情况汇报表、学员备案表、总结及考试试卷均应归档,并装订成册。
3更新观念,严格考核,不断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
3.1充分利用宜昌市继续医学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提高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水平。该系统的使用,不仅能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达标情况进行快速查询,而且还对各地举办的项目起到规范管理的作用,同时还能对职称晋升学分审核、医师定期考核、卫生人力资源的分布情况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今后,还要进一步对继续医学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做不断完善,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宜昌市的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提高继续医学教育的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
3.2尽快在全市开通远程教育课程,使边远地区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在当地通过网络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培训,解决工学矛盾。要制定适合本地区、本单位远程医学教育的有关制度,加强过程监管和学分授予,确保远程继续医学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3.3按规定认真做好《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卫生专业知识培训年度审验工作,考核结果与职称晋升、评先评优、执业注册等挂钩,严格落实继续医学教育相关政策。
3.4探索继续医学教育发展新思路。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应当遵循一个最基本的原则,既要方便学习,又要有实用价值,继续医学教育应围绕临床实际需要做出系统、科学的计划,真正为广大医务工作者提供便利的学习机会,变“要我学”为“我要学”。近三年来,宜昌市在医疗卫生单位中创造性地实施“听课证制度”,充分满足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需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的参学率和合格率均显著提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自觉性明显提升,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更新医学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提供了新途径。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范文6
根据《浙江省档案局关于2013年度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档〔2013〕24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3年度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3年起,档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以考代评,考试相关规定按甬人专〔2013〕60号文件执行。
二、档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及有关事项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档案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的资历计算到2013年12月底,在此期限内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列入推荐评审范围(除已按规定批准办理延长退休手续外)。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高级职务(副研究馆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较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对档案学有较深的研究,并有一定水平的论著。具有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指导档案专业人员进行业务、学术研究,解决业务中的疑难问题,工作成就显著。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担任馆员职务满5年以上;
(4)职称英语B级合格或符合免试条件;(5)计算机四个模块合格或符合免试条件;
(6)任现职以来的著作、论文在省、部级以上报刊及会上发表或交流2篇以上。
2、破格申报:对虽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但在本职岗位上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档案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水平高,能力强,业绩突出,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拔尖档案专业人才,符合相关破格条件,均可破格申报。
破格申报高一级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如无特殊原因,其任职年限的提前最多不能超过1年。
既不具备规定学历,又不符合任职年限要求的档案专业技术人员,一般不得提前申报高一级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按浙职改办〔1992〕23号文件执行。
3、职称外语要求。根据浙人专〔2007〕80号文件规定,年龄在40周岁以下推荐评审高级档案专业职务的档案专业人员,须通过职称外语相应等级的考试。年龄在40周岁以上人员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的,职称外语成绩不作为必备条件,作为专家评审的参考依据。
4、计算机要求。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根据浙人发〔2008〕99号文件最新规定,凡年满45周岁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要求。计算机免试条件按浙人专〔2006〕351号文件规定执行。
5、年度考核按甬人职〔1996〕14号文件规定执行。
6、继续教育参照甬政办发〔2002〕150号文件规定执行。
7、对所有申报高级资格人员均实行公示,具体要求按甬人专〔2004〕32号文件执行。
(三)推荐评审报送高级材料
1、材料清单、目录(打印)2份,其中1份贴在档案袋上;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
3、《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用A3纸一式30份,必须加盖红印章;
4、《推荐评审档案高级技术资格著作、论文同行专家鉴定表》,填写单位、姓名、推荐评审档案专业职务、著作论文题目栏一式2份,待专家鉴定后再复印25份;
5、二寸证件照片1张(近期白底免冠彩色照片,背上写姓名、身份证号码,放入一信封内);
上述5项材料不要装订。
6、评审对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档案业务培训、继续教育、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7、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如属免试人员需填报《外语免试审核表》或《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8、从事档案工作资历证明、单位性质证明;
9、近三年任期考核材料1套;
10、任现职以来的个人专业工作总结一式3份;
11、宁波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1份;
1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上述7(6—12)项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
13、选择有代表性的论文、著作2篇,各复印3份(需复印出杂志或著作封面、刊号、目录、所写文章),并提供原件1套,经同行具有高级技术资格的专家评价、鉴定。
(四)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1、报送的材料需真实填写,书写清楚、完整,具体反映申报对象的学术水平、专业技术、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把资格审查关,有关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提供复印件的需由经办人员和人事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县(市)、区单位申报人员的材料须经当地人事部门审核,市属单位申报人员的材料须经主管部门审核。申报对象要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评审结果。
2、破格申报者,需在《综合表》“单位推荐意见”一栏中写明“破格推荐”,并注明所符合的破格条件。
3、《综合表》“论文论著(译著)”一栏需写明发表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刊号及刊期、作者排名,备注可根据需要而填。
4、专业工作总结,重点写明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专业工作总结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5、报送材料由本人或呈报单位自留底稿,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其他材料一般不退。
(五)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3年8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点为宁波市档案局办公室,地址:解放北路91号,市政府北大院市档案馆大楼4楼。
(六)推荐评审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