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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联络函格式范文1
求职信是有目的地针对不同用人单位的一种书面自我介绍,通常一页长,书写一般以商业格式为标准,分开头,中间和结尾三部分。首尾部份应注意礼貌,通常信的开始要先做自我介绍,如:姓名、学校、所学专业等。中间部分是正文,是求职信的核心,形式多种多样,一般为自我条件展示、工作展望等内容。先是你写求职信的目的是什么,目标是什么?是想获得一个什么样的具体的职务;其次写自己对从事此工作感兴趣的原因、愿意到该单位工作的愿望和自己具有的资格;接着写出或推销出你的优势或长处,即你的竞争实力;然后谈你为什么想为此机构或公司服务? 你对他们的了解有多少?关于他们的产品或服务、任务、企业文化、目标、宗旨等一切与你自己的背景、价值观和目标相关联的东西。在结尾处建议下一步的行动,联络地点、联络方式,以及最后的感谢语等。这三部分的内容一般占三或四段,可以发挥创意的空间非常的大,不必死守规则,可灵活运用。求职信应与履历分开,有话则长,无话则短,没有必要把简历的内容重复一遍。英文求职信的模式与中文求职信格式相同。
二、礼貌的开头结尾
(一) 开头语
1. In reply to your advertisement in Beijing Youth Daily of December 25, I respectfully offer my services for the situation.
贵公司12月25日在《北京青年报》刊登招聘广告,本人特备此函应征该职位。
2. Having heard that the situation of salesman in your company is vacant. I wish to offer my services for it.
据悉贵公司推销员一职出缺,特备函应征。
3. I have been told by Mr. John, Manager of the Business Book Publishing, with whom I believe you are acquainted, that you are expecting to make some additions to your company in September.
据商业图书出版社经理约翰先生称,贵公司拟于今年九月份职员若干名,本人拟参加此等职务应征。
公司联络函格式范文2
一、外贸函电特征
(一)以外贸语言为载体。外贸函电是以外贸语言为载体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传递信息。外贸活动中涉及到的语言,具有鲜明的特点,其风格简约、礼貌、完整并且正式,使用词汇要求专业、精确。
(二)以外贸知识为背景。外贸函电是国际贸易业务中的一种实用语言,与外贸实务紧密联系,围绕外贸的整个流程,即建立贸易关系、询盘、报盘、还盘、下单、订合同、安排装运、支付货款、投保、抱怨或索赔、理赔或仲裁展开。它要求从业人员在掌握外贸实务知识的基础上,运用文字表现其在各个业务环节中的观点。
(三)形式多样。由于外贸函电涉及到外贸工作的各个环节,因此可以依据其作用、内容等分为若干种类。灵活掌握函电各种类型对外贸人员提出挑战。此外,函电的运输方式,除了传统的邮政邮寄外,还有现代化的快递、电报、电传、电子邮件以及国际互联网在线及时沟通等。能够应用不同传递方式,也对今天的外贸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
(四)涉外特征。外贸函电应用于我国与国际上的外贸业务人员之间,其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实现跨文化交际,就是为了与不同文化背景的人进行交流。因此,写作有效的外贸函电不是单纯需要语言能力,还需要从业人员与国际贸易伙伴的实际交际能力,应用外语进行跨文化交际的能力。
(五)法律特征。由于国际贸易的特点,国际贸易活动所涉及的法律行为远比国内贸易复杂。作为贸易双方沟通的工具之一,外贸函电在外贸业务中具有一定法律效力,同时受相关法律约束。函电内容应遵守我国法律和不同贸易伙伴国的经贸制度;函电使用的术语应符合国际习惯和法规,如《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等。
二、如何写作有效的外贸函电
(一)强化语言知识。外贸人员应掌握行业使用频率较高的经贸术语,并且尽可能的扩大经贸词汇量和掌握其样式、表达方式、特殊用语、缩略语和写作技巧等。此外,外贸人员应注重提高对外贸函电的综合运用能力,包括对函电的阅读、写作和翻译能力;能正确理解各主要业务环节中往来函电的意义和内容,能审核信用证和提单等;能够填制合同,草拟各主要业务环节中的往来函电;能够翻译外贸信函,实现译文正确、语言通顺流畅。
(二)熟悉外贸业务。外经贸业务的主要步骤包括建立业务关系、询价、报盘、还盘、订货、接受、签约、包装、装运、支付、结算、保险、商检、索赔、、抱怨与调停,等等。工作人员应注意结合外贸业务进展的不同环节和内容学习相关函电的写作,以达到学以致用。可以利用合适的练习资料,以加强记忆;向他人讨教、小组讨论和实际运用等方式,帮助巩固业务知识。
(三)掌握不同种类的外贸信函。不同函电格式、用语和写作技巧等均不尽相同。商务函电的种类包括:商洽函、询问函、答复函、请求函、告知函、联系函。从商务函电的具体使用功能来讲,又可分为:来函处理答复函、订货函、任命函、祝贺函、感谢函、介绍函、邀请函、联络函、致歉函、慰问函、唁函、推销函。从具体业务环节来讲,可以分为:为建立业务关系、询价、报盘、还盘、订货、接受、签约、包装、装运、支付、结算、保险、商检、索赔、、抱怨与调停等而写作的函电。对各个种类信函能够运用自如,能够促进外贸领域中的商务沟通。
(四)运用现代化技术。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传统的邮政信函被现代化的方式所取代。加上Internet的普及,EDI贸易的迅速崛起,函电沟通方式发生了重大变革。现代业务员,除了能够使用传统手段邮递书信外,还应掌握电传、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外商沟通。另外,国际互联网使贸易双方文字形式的及时沟通成为可能,这种便利工具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如今,外贸业务管理软件逐步被应用于外贸业务,能够大幅提高工作效率:通过众多的函电模板及分类机制加强了对外贸函电的处理力度,提高了函电处理速度,同时集中、系统性管理函电资料;制作单证时,只要录入一套公共信息,全部单据自动生成,确保单单一致等。因此,外贸人员学会利用现代手段,能够帮助实现外贸公司业务管理的方便、快捷、有效、规范。
(五)掌握外贸函电的写作原则。外贸人员写作函电时,必须以基本写作原则为宏观指导:完整、正确、清楚、简洁、具体、礼貌和体谅。具体说,“完整”意味着函电应完整表达所要表达内容和意思,如何人、何时、何地、何事、何种原因、何种方式等。“正确”表示表达的用词用语及标点符号应正确无误,如果出错势必会造成沟通不利。“清楚”指所有的词句都应能够非常清晰明确地表现真实意图,避免双重意义的表示或者模棱两可。“简洁”的含义是在完整和礼貌的前提下,用最少的文字清楚表达真实的意思。“具体”指的是内容要明确而且具体,避免泛泛而谈。“礼貌”原则指语气友好,客气而且得体。“体谅”表示考虑对方的处境、困难和反应,以对方的观点来看问题,为对方着想,尽量根据对方的思维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意愿,这样,对方才容易接受本方的建议等。
(六)公司开展培训工作。外贸公司可以制定培训计划,按预定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地进行函电写作训练。假设业务情节,安排职员担任贸易各方的角色,从各自角度利用函电发表观点。这种方式可以使职员身临其境,获取语言感觉,掌握函电实际应用技巧,增强学以致用的兴趣;可以邀请有经验的外贸业务人员做讲座,强调外贸函电在国际贸易实际业务中的巨大作用,给职员提出学习建议和纠正错误等;公司实行奖惩制度,鼓励职员自觉自愿的开展函电写作训练。职员经过训练,必定能提高业务素质。
(七)培养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贸人员由于开展国际业务,必须了解中外的文化差异。在国际商务沟通中,语用失误、文化的误解往往会导致摩擦发生,甚至造成交际失败和业务受阻。因此,相关人员有必要形成跨文化交际的概念,可以通过阅读文献、实践总结与分析、与国内外商人交流等方式分析文化现象、解读文化差异,学会在函电往来中正确理解和处理文化差异,培养跨文化交际能力。
公司联络函格式范文3
【一】
致:常州市造价管理处
尊敬的李处长
我部为施工的xxx都会A1-A6工程总承包施工单位,建设方为xxx有限公司,该工程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现进入工程结算阶段,在编制结算中对于以下事项存在着疑惑,故向贵处咨询,请贵处在百忙之中给予解释、指导:
一. xxx都会A1-A6工程为地下室二层,局部三层,总建筑面积约为16万平方,施工中采用一些先进的施工方法和工艺,问:该工程是否为一类工程?如按一类工程取费,下浮多少为宜?
二. 本工程为按《20xx年江苏省建筑安装定额》计算的,问:人工单价是否可以按政府有关规定的人工单价调整计算。
三. 施工措施费是否也可以按照一类工程取费计价。
四. 我部受建设方(业主)另行分包的影响,正常施工组织受到困扰,但仍然配合建设方全力赶工,模板及其它周转材料无法正常周转,周转材料进场数量大大高于正常应进场的数量,超出部分的周转材料如何计价?
五. 建设方对本工程要求高,采用清水砼,我部为此采用了优质的双面黑模板,价格高于政府信息指导价,问:是否可以按市场价格计价?另本工程楼板和其它结构因建设方要求高,多为异形结构,模板损耗过大,问:是否可以调整定额中的模板周转次数?
六. 机械台班价格中的人工费和燃油等费用,在施工期间上涨很多,问:是否可以调整这部分费用?
注:施工期为****年7月至****年10月
随着我部与建设方结算的推进,可能仍会产生对于工程造价的不同理解,希望仍然得到贵处给予的解惑和指导,再次深表感谢!
中国二十xxx分公司xx都会工程项目部
****年x月10日
【二】
亲爱的中国xx市人民政府市外经贸委诸君您们好:
敝公司将接受(美国籍食品公司)委托,在中国从事向境内外客户提供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等外包业务。『该美国籍食品公司是从事黑芝麻、肉桂等和咖啡、巧克力、茶、奶粉、糖…等原物料食品低温冷冻干燥加工制作。以三合一方便冲泡包形式,销售全球。
敝公司衷心希望能在中国发展呼叫中心、采购与供应链服务、批发和零售电子交易平台等境内外服务外包业务。恳请贵市给予无私协助,现就敝公司需求咨询如下:
1. 恳请协助提供中国中央政府及贵市政府,对于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产业的有关扶持法令、政策。(中、英文版)
2. 恳请协助提供敝公司在贵市,注册成立独立法人资格时,所需的资格、文件材料、审批流程时间等有关事宜。
3. 恳请协助提供对服务外包企业工作人员出入境(含本国籍工作人员)的有关扶持法令、政策。
4. 恳请协助提供大专(不含大专)以下学历,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在贵市的基本工资。(和市场行情薪资)
5. 恳请协助提供敝公司在贵市租赁办公用房所需支付均价,及租赁员工宿舍所需支付均价。(投资初期人数:20人,力争六个月内成长至200人以上,更需要十二个月内成长至2000人。)
6. 恳请协助提供贵市或周边省、市有关黑芝麻、肉桂和咖啡、巧克力、茶、奶粉、糖…等原物料的采购商,与食品低温冷冻干燥加工制作供应商。(三合一方便冲泡包,每一小包约15公克,投资初期每月需求300万小包)
以上咨询如有不清,敬请不吝赐教于联络人。
如蒙惠询、不胜感激
公司联络函格式范文4
三级秘书考试题型一、经常在录象题中出现的问题包括以下几点:
1、环境问题。如会议室、会客室、接待室、走廊、办公室布局/布置/清洁/办公用品的摆放/、整齐、卫生、光线、绿色植物等。
2、职业形象。包括坐/站/走姿等/服饰等方面。
3、接待方面。环境情况、办公用品的准备情况、接待预约和未预约的来访者、电话接待的要求等。
4、沟通方面。包括沟通的基本技能、具体技能要求、内容等。
5、接打电话和处理通话中的问题。如方法,语言等等。
6、会议方面。会议筹备的各项环节、会中的服务工作、会后的善后工作、会议协调、商务活动和旅行的工作事宜等。
7、档案信息。收集方法、档案收集流程、档案信息管理、信息开发工作等等
8、办公室事务管理。库存管理、进货保管、紧急事故的处理、办公设备用品的采购等。
此外,在书本每章节内的注意事项也是考试的知识点分布所在地。
二、其他要注意的问题:
1、选择题量很多,120道题目要求在90分钟内完成。选择题发题型包括单项、多项、不定项、中性选择四项。
2、工作务实题主要偏重实际操作,包括某项工作的方法、内容、写作的格式等等,并且形式很灵活,如拟写一份完整的库存管理方法,以备忘录的格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某某经理等。这就要求大家掌握多种知识的同时学会灵活运用。
3、录象分析题只要找出录象中的正确或错误的地方即可,不需要加以分析(这是近及期考试的形式)。每个级别分别都有两道录象题,每道在5-10分钟。试卷要求找出15个正确或错误的地方即可,但是每道录象题中至少有15-20个错误和正确的地方,甚至更多。 大家都可以写下来。
总体注意事项:录象分析题以具体实际操作技能为重点,考点涉及面积广,较分散。
一般:(1)看秘书的着装,看是否着职业装(2)办公桌是否整洁、信函要分类放置(3)在打电话时,注意:①电话要在铃响三声内接电话②要用礼貌用语,如您好等?③上班时间不得占用电话聊天(4)保密:①不能对好朋友泄密②不能为了炫耀,泄密③不能因为老板吵你,赌气泄密。
三级秘书证考试试题1[多选题]零基预算法的优势主要有()。
A.能够避免内部各种随意性费用的支出
B.有利于将组织的长远目标和具体目标以及要实现的效益有机结合起来
C.可以节约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
D.有利于提高主管人员的控制与决策水平
【参考答案】ABD
2[多选题]通过督查促进决策和上司指示的落实,这就是督查工作的()。
A.本质要求
B.基本目的
C.出发点
D.归宿
【参考答案】ABCD
3[多选题]下列公文采用引述式开头的有()。
A.商洽函
B.请批函
C.答复函
D.批复
【参考答案】CD
4[多选题]信息利用服务的途径有()。
A.信息搜集
B.信息检索
C.信息登记
D.信息加工
【参考答案】BD
5[多选题]决定可分为指挥性与知照性两种类型。下列事由中应使用知照性决定的有()。
A.设置机构
B.部署工作
C.表彰先进
D.人动
【参考答案】ACD
6[多选题]下面是关于传统预算法的描述,正确的是()。
A.传统预算法核算比较简单,核算成本低
B.传统预算法的前提是上年度的每项支出均为必要
C.传统预算法能够避免内部各种随意性费用的支出
D.传统预算法在安排项目的优先次序上存在着相当程度的主观性
【参考答案】AB
7[多选题]承办周期制度要求人们照章办事,不准人们的行为偏离规定的要求,以提升企业的()。
A.应变能力
B.形式
C.信誉
D.效率
【参考答案】CD
8[多选题]在纠正会议检查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时,要努力做到()。
A.必须由领导对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B.不扩大问题的影响面
C.在人、财、物等方面为纠正偏差做好相应准备
D.及时将纠偏的结果进行通报
【参考答案】CD
9[多选题]办公室工作目标管理要求建立一套完整的目标体系,其具体内容是()。
A.从企业的最高主管部门开始
B.由上向下逐级地确定目标
C.从企业的一般员工开始
D.由下向上逐级地确定目标
【参考答案】AB
10[多选题]文书写作中,使用第三人称的文种有()。
A.通报
B.会议纪要
C.会议记录
D.合同
【参考答案】ABCD
11[多选题] 下列日常事务文书,开头需写称谓的是( )。
A.启事
B.感谢信
C.请柬
D.备忘录
【参考答案】BC
【参考解析】感谢信和请柬的内容结构均为:标题+称谓4-正文4-落款+成文日期。因此,感谢信和请柬的开头需写称谓,启事和备忘录不需要。故答案为BC。
12[多选题] 会议常用的视听设备使用时应注意( )。
A.会前由专门人员负责检查所有设备
B.简单的故障可由与会者或发言人自己维修
C.设备出现故障时最好及时更换新的设备
D.会议设备检查人员要有可以提供紧急维修技术人员或技术部门的电话号码
【参考答案】ACD
【参考解析】在会议常用的视听设备的使用时应注意:会议承办者应在会前向设备供应商明确询问具体的解决程序;在会议召开前由专门人员负责检查所有设备;会议检查人员应该有一个可以请求紧急帮助的电话号码,以便与相关部门进行联络;有些设备故 障(如灯泡报废等)可以由会议工作人员自行处理,因此,在可能的情况下,应该在会场准备一些备用的设备;发现设备故障要及时请有关的公司和专业服务机构派人修理;有些设备在出现故障时最好更换新的设备,等到会议结束后再进行修理。故答案为ACD。
13[多选题]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要求各部门提出的议题要()。
A.提前上报审核
B.立足全局
C.在会上直接提出
D.事先征求领导意见
【参考答案】AB
14[多选题] 值班秘书要记好值班电话记录,其内容有()。
A.来电人姓名
B.自己电话号码
C.来电的内容
D.自己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AC
【参考解析】B、D两项是秘书自己知道的,不用记录在值班电话记录中。
15[单选题] 衡量刻录机数据传输速度的单位是( )。
A.速率
B.倍速
C.流明
D.位速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数据传输速度又称读写速度,表示读取数据和刻写数据的快慢程度,单位是倍速,通常用x表示。故答案为B。
16[单选题] 进行有效沟通除了要进行正确的引导、了解和说服外,还要( )。
A.安排各种活动
B.换位思考
C.强调自己的要求
D.注意安全隐患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有效沟通要以理解为前提,强调在沟通中的换位思考、积极的了解、引导与 说服。故答案为B。
17[单选题] 接待计划的主要内容不包括( )。
A.确定接待规格
B.日程安排
C.经费预算
D.客人背景资料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接待计划的主要内容有4项:确定接待规格、日程安排、经费预算、工作人员,客人背景资料不属于接待计划的内容。故答案为D。
18[不多选题] 公务文书文面结构中的主体部分不包括()。
A.文件名称
B.主送机关
C.发文字号
D.成文时间
【参考答案】AC
19[多选题] 在准备会议名签时,秘书人员应做到()。
A.选择质地优良的名签
B.妥善保管名签
公司联络函格式范文5
(供进口成套设备用)
第一章 定义
第二章 合同范围
第三章 价格
第四章 支付(方案一)、(方案二)
第五章 交货与交货条件
第六章 包装与标记
第七章 设计与设计联络
第八章 标准与检验
第九章 安装、试车和验收
第十章 保证、索赔和罚款
第十一章 侵权和保密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十三章 税费
第十四章 仲裁(方案一)、(方案二)
第十五章 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第十六章 法定地址
附件:
一、合同的供货范围和合同产品的内容(略)
二、技术资料的内容及交付日期(略)
三、“合同工厂”的规范及技术条件(略)
四、合同的分项价格(略)
五、出卖人技术人员的服务范围和待遇条件(略)
六、买受人技术人员的培训范围和待遇条件(略)
七、出卖人银行不可撤销的保证函(略)
八、买受人银行不可撤销的保证函(略)
买卖合同
(供进口成套设备用)
合同编号:
签字日期:
签字地点:
中国, (以下简称买受人)与 (以下简称出卖人),双方授权代表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定义
1.1 “买受人”是指 ,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和财产继承者。
1.2 “出卖人”是指 国 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和财产继承者。
1.3 “合同产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产品及其型号和规格。
1.4 “技术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术数据、图纸、设计、计算、操作、维修、产品检验资料。
1.5 “合同工厂”是指买受人使用出卖人提供的技术和资料生产合同产品的场所,包括出卖人提供的全套设备和备件,即 省 市 工厂。
1.6 “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金和外购件等的费用后的余额。
1.7 “技术服务”是指出卖人根据本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中的规定,就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检验、调试、操作等工作,向引进方提供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
1.8 “商业性生产”是指合同工厂生产第 台合同产品以后的生产。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双方政府有关当局中的最后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注:可根据具体项目的需要增减上述定义)
第二章 合同范围
2.1 买受人同意从出卖人购买,出卖人同意向买受人出售 成套设备项目(以下简称“合同工厂”),其中包括为保证合同工厂安全稳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设备、材料和备件(以下简称“设备”),以及合同工厂装配、安装、试车、正常操作、生产和维修所需的全部技术和资料(以下简称“技术资料”)。
出卖人供货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出卖人供应的“技术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卖人所供应的全部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出卖人对合同工厂设备的技术保证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2.3 出卖人派遣有经验、健康和称职的技术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对合同工厂的施工、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与考核进行技术指导。其人数、技术服务范围和待遇条件等见本合同附件五。
2.4 出卖人负责培训买受人派遣的技术人员,其人数、培训地点,培训范围见本合同附件六。
2.5 本合同签订后 年内,根据买受人的要求,出卖人有义务以优惠价格提供买受人为本“合同工厂”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第三章 价格
3.1 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二章规定提供合同工厂“设备”和“技术资料”的总价为 (大写: )。
3.2 上述合同总价的分项价格如下:
3.2.1 机械设备部分:
(1)设备和材料费;
(2)备品和备件费;
(3)设计费;
(4)技术资料费;
(5)技术服务费;
(6)技术培训费。
3.2.2 技术转让部分:
(1)技术转让费;
(2)设计费;
(3)技术资料费;
(4)技术服务费;
(5)人员培训费。
上述分项价格清单,详见附件四。
3.3 上述合同总价中的设备部分为fob港口买受人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的固定价格,并包括装船费、包装费以及将货物装到买受人所指定的船面以前的一切费用。上述合同总价中的技术资料部分是指将技术资料在 交付以前的一切费用。
第四章 支付(方案一)
4.1 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电汇(t/t)进行。买受人向出卖人的付款应通过北京中国银行付给 银行,出卖人向买受人的付款应通过 银行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受人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出卖人。
4.2.1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三十天内支付给出卖人。
(1)出卖人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的影印本一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
证明文件一份; (2)银行出具的以买受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七);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六份;
(4)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5)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上述单据出卖人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天内提交。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货物装船通知后三十天内,经由北京中国银行出具以出卖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给出卖人(保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八)。
4.2.2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三十天内支付给出卖人:
(1)全套清洁无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装箱明细单一式六份;
(5)质量和数量合格证书一式六份。
4.2.3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买受人在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三十天内支付给出卖人:
(1)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4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买受人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合同工厂”保证期满后,并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三十天内,即支付给出卖人:
(1)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3条规定的由买受人出具的经出卖人会签的“合同工厂”保证期满证明书副本一份;
(2)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5 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如果出卖人应支付赔偿或/和罚款时,买受人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付款中扣除。
4.3 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由买受人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由出卖人负担。
(注:方案一适用于现汇付款的情况)
第四章 支付(方案二)
4.1 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电汇(t/t)进行。买受人向出卖人的付款应通过北京中国银行付给 银行,出卖人向买受人的付款应通过 银行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受人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出卖入:
4.2.1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即支付给出卖人:
(1)出卖人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一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2)由 银行出具的以买受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七);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六份;
(4)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5)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上述单据出卖人应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三十天内提交。
4.2.2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在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交货时,买受入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支付给出卖人。
(1)全套清洁无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详细装箱单一式六份;
(5)质量合格证一式六份。
4.2.3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买受人在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即付给出卖人:
(1)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4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合同工厂”保证期满后,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述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即支付给出卖人:
(1)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保证期结束的确认书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5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买受人应自 日起,于 年内,每 个月为一期,平均分期按下列办法支付给出卖人。
4.2.5.1 出卖人应开立分 期支付具有下述内容的远期汇票共 份,每份正副本各一份于 时提交买受人:
(1)票面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另加第 章 条规定的延期付款的利息,计 (大写: );
(2)以 日期为出票日,到期日分别为自出票日满 个月;
(3)以买受人为付款人;
(4)带有利息条款。利息按年息 %计算自出票日起算至到期日止。具体金额如下:
票期 本金 利息 本利合计
第一期
第二期
合计
4.2.5.2 买受人收到汇票后,立即对上述分 期支付的汇票正本承兑,并交北京中国银行背书保证后送交出卖人。
4.2.5.3 出卖人收到汇票后应在各期汇票到期日前,分别将汇票正本提交北京中国银行,由北京中国银行提请买受人于汇票到期日后一天支付给出卖入。
4.3 按本合同第 章和第 章规定,如果出卖人应支付赔款或/和罚款等有关款项时,买受人在按本章第4.2.2条、4.2.3条、4.2.4条规定支付货款时有权从货款中扣除。
4.4 买受人支付本章第4.2.1条所规定的货款时,应向出卖人提交北京中国银行出具的以出卖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 %和延期付款的利息的保证函(保证函格式详见本合同附件八)。
4.5 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均由买受人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均由出卖人负担。
(注:方案二各项条款适用于延期付款的情况)
第五章 交货与交货条件
5.1 出卖人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 个月内分 批将本“合同工厂”的“设备”交付完毕。
总毛重大约为 公吨。总体积大约为 立方米。
本合同工厂“设备”的交货港口为 ,目的港口为中国 。
5.2 出卖人在合同生效日后 个月内,应向买受人提交初步交货计划一式六份(内容包括合同号、项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大约总重量、大约总体积、交货时间、交货港口、危险品的品名以及国际危规号等),并提出超大、超重设备的尺码(长、宽、高和体积)和大约重量,以及危险品、易燃品在运输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不能拆卸的单体设备重量最大限度为30吨,体积最大限度为长12米、宽2.7米、高3米,凡超过此限度的货物出卖人应在本合同生效日后 个月内向买受人提供草图一式六份,经买受人同意后,才能安排制造。买受人应于收到上述草图后一个月内用电传或信件确认,否则出卖人即开始制造。至迟不超过第一批交货前 个月,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提交最终交货计划一式六份,内容包括合同号、
批次、项号、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设备材料和危险品的大约毛净重、每件货物的大约尺寸、(长、宽、高)体积、交货港、每批货物的交货时间以及超大、超重货物的外形包装草图和危险品运输措施及注意事项的说明。 5.3 已装船的提单日期为设备的实际交付日期。
5.4 出卖人供应的每批设备,应在本章第5.1条规定的港口在买受人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设备”的风险,出卖人在买受人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后,即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
5.5 在每批货物备妥待运前不迟于 天,出卖人应以电报通知买受人如下内容:
(1)合同号;
(2)货物备妥待运日;
(3)货物总体积;
(4)货物总重量;
(5)总包装数量;
(6)装船港口名称;
(7)重量超过30吨,尺寸超过12X2.7X3米的每件货物的大约总毛重、总体积及名称;
(8)危险品的品名、重量、国际危规号。
同时出卖人还应航寄给买受人下列文件,每件一式六份:
(1)发运货物的详细清单,包括合同号、序号、“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单重、单件体积和总体积、每件货物的外形尺寸(长X宽X高)、总件数和装船港口名称;
(2)重量超过30吨或体积超过12X2.7X3米的每件大件货物的外形包装草图;
(3)易燃品和危险品的品名、性质、特殊防护措施及事故处理方法说明书;
(4)对温度、震动等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特殊注意事项证明书。
上述文件另一份航寄目的港的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作为买受人安排运输和装卸工作的依据。
5.6 所有设备交货应单机成套,安装用的专用工具、材料、易损件应随主机一同交付。如果有需要装在甲板上的“设备”,出卖人应负责进行适当的包装及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5.7 买受人应于受载船只抵达交货港口前不迟于十天将船名、预计抵达日期通知出卖人。如买受人需要变更船只或改变船期,买受人或买受人船舶人应及时通知出卖人。
5.8 如出卖人未能在买受人船只抵达交货港口时将货物备妥装船,买受人因此而遭受的空舱费、船舶滞期费和有关费用,均由出卖人负担,轮船公司提出的有关单据作为结算费用的依据。
5.9 如出卖人在受载船只预计抵达日期已将货物备妥而买受人船只不能在预计抵达日期后三十天内抵达交货港口,这三十天内的有关仓储费、保险费等由出卖人负担,但第三十一天起以后发生的仓储费、保险费,按出卖人提供的原始凭证,由买受人核实支付。但出卖人仍有责任根据买受人通知,在受载船只抵达交货港口后负责交货。在此情况下,出卖人不支付迟交罚款。
5.10 出卖人应在每批货物装船后四十八小时内,将提单日期和号码、船名、“设备”名称、总价、总重、总体积、总件数和合同号以电传通知买受人。如遇有第5.5条规定的大件货物及危险品,应逐件列明毛重和尺寸(长、宽、高)、品名、金额。买受人因出卖人未及时通知而未投保所造成的损失将由出卖人负担。
5.11 在将货物装到船上后,出卖人应于装船后将每批货物的整套交货文件(即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和质量证明书各一份)随船在目的港提交给中国外贸运输公司。
同时航寄买受人上述单据副本各两份和检验记录、试验报告以及有关装配安装图纸各三份。
5.12 技术资料的内容和交付计划见本合同附件二。
5.13 出卖人在技术资料发出前一周将大约件数、大约毛重、合同号和资料预计抵达北京的日期用电传通知买受人。在资料寄出后二十四小时内出卖人需将发出日期、船次、空运单号、重量及资料件数、合同号以电传的方式通知买受人。
5.14 “技术资料”到达目的机场的日期为实际交付日期。
5.15 出卖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在北京和/或 机场交付,上述资料的风险,在出卖人在北京/或 机场交付后即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如果技术资料短少、丢失或损坏时,出卖人应在收到买受人通知二十一天内在北京和/或 机场补充提供丢失或损坏部分,并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5.16 在每批“技术资料”交货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出卖人应将下述文件航寄给买受人:
(1)空运提单一式二份(通知目的机场的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并注明合同号。);
(2)技术文件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
第六章 包装与标记
6.1 出卖人交付的所有货物应具有适合远洋、内陆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新的坚固木箱包装。并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和需要,加上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安装地点。
6.2 出卖人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尚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6.3 出卖人应在每件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英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唛头标记;
(3)目的港;
(4)收货人;
(5)设备名称及项号;
(6)箱号/件号;
(7)毛重净重(公斤);
(8)尺码(长X宽X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为二公吨或超过二公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四个侧面以英文及国际贸易运输常用的标记、图案标明重量及挂绳和重心位置,以便装卸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装卸、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装箱上应以英文明显地印刷“轻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样以及相应的国际贸易通用的标记图案。
6.4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注明上述有关内容。装在甲板上的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6.5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各一式二份、有关设备的技术文件一式二份。需要组装的设备部件附详细装配图一式二份。
6.6 出卖人交付的技术资料,应具有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潮和防雨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收货人;
(3)目的地;
(4)唛头标记;
(5)毛重(公斤);
(6)箱号/件号。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代号、号称和页数。
6.7 凡由于出卖人对货物包装不善,保管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出卖人均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规定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
第七章 设计与设计联络
7.1 为使本“合同工厂”的建设工作顺利进行,买卖双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 和本章的规定进行设计和设计联络。
设计联络会议内容、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详见附件
7.2 出卖人承担的设计工作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 。出卖人提交“技术资料”的要求、内容、份数和交付日期详见本合同附件 。
7.3 买受人承担的设计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 。买受人向出卖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见本合同附件 。出卖人依此做为本“合同工厂”设计的依据。
7.4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个月内出卖人应将有关标准、规范及其清单航空邮寄给买受人。买受人将对出卖人提交的上述标准
和规范提出意见,经双方讨论商定后予以更换,并作为出卖人进行设计的依据。 7.5 出卖人在初步设计全部资料寄达北京后 个星期内,应自费派遣技术人员来作解释设计,买受人应协助办理入境签证和居留手续。在解释设计期间,买受人有权提出改进意见,出卖人对此应予充分考虑。初步设计经审核后双方签订协议书,该协议书即作为最终设计的依据。
7.6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供的最终设计全部资料后 天内,应予确认。
7.7 买受人在本“合同工厂”设计过程中,认为有必要时,有权自费派遣技术人员到出卖人的有关设计单位和制造厂了解与本“合同工厂”有关的数据和技术资料。出卖人应协助办理入境证和居留手续,并免费提供所有与设计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
7.8 在执行本合同期间,买受人提出与“合同工厂”有关设计的技术问题时,出卖人应予及时答复,并免费提供有关资料。
第八章 标准与检验
8.1 出卖人供应本合同工厂的“设备”的制造、选材、检验和试验,应按出卖人国家和/或公司现行标准规范进行。
本合同生效后 个月内,出卖人应将上述公司标准和规范一式六份和国家标准一式二份航寄买受人。买受人可就上述任何公司标准和规范提出意见,经双方讨论商定后予以更换并作为检验和试验的依据。
8.2 出卖人对其供应的全部“设备”应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向买受人提交由制造厂或出卖人出具的质量合格证和检验记录,以此作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的证明书。“设备”检验和试验的费用均由出卖人负担。
8.3 买受人有权自费派遣检验人员到出卖人国家会同出卖人检验人员一起到制造厂车间对“设备”的制造和质量进行检验和试验。出卖人应在设备进行装配和检验前三个月将检验日期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应在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将检验人员的名单通知出卖人,以便出卖人协助办理入境手续。主要设备的装配和检验应有买受人人员在场,买受人还应有权参加其他“设备”的检验和参加出卖人及有关制造厂召开的有关“设备”的质量会议。
8.4 买受人检验人员若发现“设备”有缺陷和/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时,有权提出意见,出卖人应充分考虑并自费采取必要措施排除缺陷,当缺陷排除后,应再次检验和试验,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多由出卖人负担。
8.5 买受人检验人员在出卖人国家和制造厂的检验不代替“设备”运抵买受人合同工厂现场的开箱检验,亦不能免除出卖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的保证责任。买受人人员不签署任何证明文件。
8.6 出卖人应免费为买受人人员提供方便的工作条件,如必需的技术文件、图纸、检验工具和仪器等。
8.7 如买受人不能在本章规定的期限内派出人员参加上述检验工作时,出卖人将自行检验。
8.8 出卖人供应的全部“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合同工厂现场进行,出卖人有权自费派遣检验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参加此项检验,买受人应在检验前一个月将开箱检验日期通知出卖人,并为出卖人检验人员提供工作的方便。
在双方会同开箱检验中如发现“设备”有短少、缺陷、损坏或包装与本合同规定不符合或质量标准与本合同第8.1条和第10.1条规定不符时,应作详细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如属出卖人责任,此记录即为买受人向出卖人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8.9 出卖人检验人员不能参加开箱检验时,买受人有权自行开箱检验。如发现本合同第8.8条所述问题系属出卖人责任时,应委托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证明,以此作为买受人向出卖人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出卖人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补发短缺部分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风险以及买受人的检验费用。如出卖人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异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
出卖人换货和/或补交货物的时间,不迟于出卖人收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 个月。
8.10 在开箱检验中,由于买受人的原因,发现“设备”有损坏,通知出卖人后,出卖人应尽快补发、更换,其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8.11 上述检验并不能解除出卖人对本合同第九章、第十章所承担的责任。
8.12 在检验中,如发现出卖人提供的检验所需的标准仍不完整或提供得不及时,经与出卖人协商,买受人有权按照买受人国家现行标准进行检验。
第九章 安装、试车和验收
9.1 “安装”系指合同工厂全部设备、材料的装配、就位和连接等安装工作。“试车”系指机器和/或设备的单独或联动的试运转。
“投料试生产”系指合同工厂投入原料和公用工程以试生产。
“考核”系指为检查本合同附件 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数值而进行的试验。
“验收”系指如果考核结果表明,本合同附件 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指标能够全部达到,则合同工厂即为买受人所验收。
9.2 合同工厂的安装将在买受人负责组织和在出卖人负责技术指导下进行,出卖人有权对其进行详细设计的所有“设备”的安装以及界区接点的安装进行技术指导。
合同工厂的试车、投料试生产和考核应在买受人组织安排和出卖人技术指导下进行。在安装工作开始前二个月,双方各自授权一名代表处理合同工厂从安装到验收期间的全部技术工作。具体工作应由双方代表友好协商安排。双方代表应充分合作,使合同工厂在本合同生效日后 个月内建设完毕。
如果双方之间有任何问题和分歧时,双方将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并在现场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9.3 在安装工作开始前,出卖人技术人员应详细介绍安装方法和要求。在安装期间出卖人技术人员应对安装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并参加所有设备安装质量的检验和试验。出卖人技术人员的重要技术指导应以书面提出。
9.4 安装完毕后,如双方代表认为安装工作完全符合设计要求时,双方代表应按技术文件和图纸一起进行检验和试车。双方代表将签订同类设备安装证书及单机试车和机械与设备的系统联运证书。上述证书将以附件 第 条规定的工作日志为基础。
如试车顺利完成,安装工作完全符合技术文件要求时,双方代表应在七天内在现场签署安装竣工证书。此证书签字日即为合同工厂安装及试车完成日。但此证书不能免除出卖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在投料试生产、考核期间和机械保证期内对设备和材料发现的缺陷所应负的责任。
9.5 本章第9.4条规定的试车完成后应尽快开始投料试生产,其开车日期由双方代表现场商定。投料试生产和考核所需的仪表校准、记录项目、取样方法和分析方法等详细程序应由出卖人在安装及试车完成日前提出,并经双方代表讨论决定。
在投料试生产前,买受人应准备充足的维修工具、实验室及检验设施和熟练的操作、维修及测试人员,其中包括本合同附件 第 条所列的人员,并准备好按本合同附件所列必要数量和质量的全部原料和有关的公用工程。出卖人技术人员可出入试验室和检验设施,以便取样分析。投料试生产和性能试验期间的采样、化验将在双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除双方已同意的程序外,出卖人技术人员认为必要的采样和化验,在经与买受人代表协商后由买受人进行。
从试车到合同工厂验收期间,出卖人可以使用买受人库存的备品备件,如由于出卖人责任出卖人使用了买受人库存的备品备件,出卖人应及时在现场予以偿还。
9.6 投料试生产期为首次投料生产开始日起的 个月。在此期间,当合同工厂主要设备达到良好稳定运行后由双方代表商定首次考核日期。考核应按本合同附件 的规定在出卖人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每次考核的结果应作出记录,在每次考核完成后三天内双方在性能考核执行上签字确认。
9.7 如按本合同的附件 规定的考核期内实现了本合同附件 规定的全部保证数值时,双方代表应在五天内签署合同工厂验收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此即视作合同工厂为买受人所验收。
如因出卖人原因致任何一次考核未能成功时,出卖人应尽快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对“设备”进行必要的修理、更换和/或修改。修改后应重新按照合同附件 的规定尽快再次考核,买受人应大力协助。
如上述修理、更换和/或修改在现场进行,所需费用(如工时费、材料费等)应在合同工厂交接验收前,由双方授权代表根据修理、更换和/或修改的情况商定,并由双方代表会签。
如因出卖人原因,需将任何设备运出中国以外进行修理或更换时,全部运费、修理或更换费用应由出卖人负担。更换或修理的“设备”应在合同工厂现场交货。
9.8 在本合同第9.6条规定的投料试生产期间,本合同附件 规定的保证数值如有任何一项或多项未能达到时,双方应会同研究,找出原因,澄清责任,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9.8.1 如由于出卖人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买受人同意延长投料试生产期三个月,以便出卖人对合同工厂进行改进并再次进行考核。如在延长的三个月中由于出卖人原因仍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买受人同意再次延长投料试生产期三个月。如在再次延长的三个月期满时,由于出卖人原因考核仍然失败,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8条的规定办理。在两次延长的两个三个月内改进合同工厂所需全部费用和出卖人技术人员的全部费用均由出卖人负担。
9.8.2 如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投料试生产应延长三个月。在此期间,买受人将按本合同附件 的规定继续支付出卖人技术人员的全部费用,所需出卖人技术人员的人数由双方讨论决定。如延长的三个月期满时,仍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合同工厂应由买受人验收,双方应在七天内签署验收证书。然而出卖人应协助买受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工厂达到正常生产所需的指标。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9.9 如由于买受人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第 批“设备”交货之日起 个月内合同工厂未能进行考核,则按合同第四章第 条由买受人支付给出卖人的款项应予实现,但不免除出卖人的所有责任。
9.10 如由于买受人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第 批“设备”和材料交货之日起 个月内合同工厂未能进行考核时,合同工厂应为买受人所验收,但出卖人仍应承担协助买受人合同工厂开车和运转的责任。提供服务的期间和条件应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由于出卖人原因,上述第 批交货延误,由上面所提的时间相应顺延。
9.11 按本合同第9.7条、第9.8条和第9.9条规定的合同工厂的验收,并不能免除出卖人对合同工厂的“设备”在机械保证期内应负的责任。
第十章 保证、索赔和罚款
10.1 出卖人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工厂”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设备”是全新的,质量是优良的。设备和材料的选型均符合工艺、完全运行和长期操作使用的要求,并符合本合同附件 和附件 的规定。
10.2 出卖人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清晰、完整和正确,能满足“合同工厂”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并符合附件 的规定。
10.3 在本“合同工厂”安装、试车期间,如果出卖人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由于出卖人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和出卖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证明书的错误造成“设备”的损坏,出卖人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作为赔偿,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如出卖人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出卖人换货期限不迟于证实属出卖人责任之日起 个月。
10.4 出卖人对本“合同工厂”“设备”的保证期为本“合同工厂”被买受人验收后 个月;如由于买受人责任而影响本“合同工厂”安装、试车、验收时,则不超过出卖人最后一批货物交付日期后 个月。保证期满后,由买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厂”保证期满证明书正、副本各一份给出卖人。
10.5 在保证期内,发现出卖人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如属出卖人责任,则买受人有权凭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出卖人提出索赔。出卖人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风险由买受人负责)。如出卖人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二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出卖人换货的期限,应不迟于出卖人收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 个月。
如属微小缺陷,可由买受人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费用由出卖人负担。
10.6 在保证期内,如由于出卖人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本“合同工厂”停机时间作相应的延长,新更换和补充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被买受人验收后十二月。
10.7 在保证期满后三十天内,买受人出具的在保证期内发现的“设备”缺陷的索赔证书仍然有效。
10.8 如由于出卖人责任,在考核试车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 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技术经济指标时,出卖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在出卖人收到买受人书面通知后 个月内使之达到各项保证指标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逾期如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 所规定的保证指标时,出卖人应承担罚款,其计算办法如下:
出卖人支付罚款,则本“合同工厂”即为买受人所验收,并由买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厂”验收证书正、副本各一份交给出卖人。
10.9 如由于出卖人责任未能按合同第四章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买受人有权按下列比例向出卖人收取罚款:
迟交1至4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 %;迟交5至8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 %;迟交9周及以上,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 %。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迟交货物的罚款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
出卖人支付迟交罚款,并不解除出卖人继续交货的义务。
任何一批货物迟交超过 个月时,买受人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十一章 侵权和保密
11.1 出卖人同意向买受人转让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权利,并允许买受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使用出卖人的 工艺进行“合同工厂”的工程设计、建设和操作,以设计、制造、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 。其年产量为 ,其工艺说明见本合同附件 。出卖人提供买受人用于本合同工厂的专有技术和专利如下:专有技术登记号: 专利登记号:
专有技术、研究报告、资料等包括在本合同附件 里。
11.2 在本合同生效后三十天内,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提供出卖人国家有关当局签发的包括本合同第11.1条所述的工艺的专利登记证书的影印本二份。
11.3 如果任何第三方对买受人使用本合同第11.1条所规定的专利和专有技术提出任何异议时,出卖人应负责处理,买受人对此无任何责任。
11.4 本合同生效后 年内,如出卖人对本合同第11.1条所规定的专利和专有技术有所发明和改进时,不管其发明和改进是否已获得专利权,出卖人均应向买受人免费提
供详细资料。买受人有权将上述资料用于合同工厂。如有必要,关于技术指导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根据双方同意的本合同第 章和附件 规定的条件负担。 11.5 本合同生效后 年内,买受人对本合同11.1条所规定的专有技术对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对参加本合同工厂的计划、安装和施工等工作的其他单位除外,然而他们必须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在保密年限内,若专有技术的一项或多项被第三者公开后,买受人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11.6 出卖人对买受人所提供的设计基础和现场条件资料的保密期不受上述时间的限制。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12.1 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地震事件和其他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延迟的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2.2 受事故影响一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
12.3 当不可抗力事故终止或事故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以航空挂号信证实。
第十三章 税费
13.1 中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对“买受人”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支付。
13.2 中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对“出卖人”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出卖人”支付。
13.3 在中国境外课征有关和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将由“出卖人”支付。
第十四章 仲裁(方案一)
14.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4.2 仲裁地点在北京,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4.3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4.4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14.5 在仲裁期间,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四章 仲裁(方案二)
14.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4.2 仲裁地点在被告所在国进行,如买受人是被告,则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如出卖人是被告,则在 国由 根据该组织的仲裁程序进行。
14.3 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均应履行。
14.4 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14.5 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那些部分外,在仲裁期间,合同其余部分继续执行。
(注:方案二的各项条款适用于仲裁在被告国进行的情况。)
第十五章 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5.1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 签字。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六十天内获得批准,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六个月仍不能生效,双方任何一方有权取消本合同。
15.2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 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15.3 本合同期满时,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15.4 本合同用中、英文写就,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15.5 本合同附件 至附件 ,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5.6 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5.7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用挂号信邮寄,一式两份。
15.8 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时,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15.9 除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承担任何其他义务和责任。
第十六章 法定地址
买受人: 出卖人:
地址: 地址: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传号: 电传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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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跨国采购会;国际市场
中图分类号:F71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2-00-01
一、举办跨国采购会的实践
2009年3月起,青岛市商务局开始探索邀请境外的采购商来青岛举办专场采购洽谈会,截至2011年底,已先后邀请瑞典宜家、法国迪卡侬、日本爱客、西松屋、瑞典H&M、英国NEXT、泰国卜蜂莲花、美国MFG等30多个国家地区的100多家跨国采购机构来青,成功举办了24场采购洽谈会,参会企业近1500家,涉及到纺织服装、食品、机械设备、日用品、办公用品、电子消费品等众多品类。通过洽谈直接促成外贸订单2.6亿美元,很多中小企业也因此结识了潜在的客户,可以说是以较小的成本投入打造了贸易洽谈和政策宣介的综合平台。
把跨国采购商“请进来”举办专场采购会,是对国际市场开拓方式的一种有效探索,有别于以往组织企业赴境外参加展会。它以政府买单的形式给采购商和供应商搭起面对面洽谈交流的平台。对采购商来说可以比较全面的了解企业的情况,对供应商来说可以免去外出参加各类展会的成本投入,对政府来说可以拉近与企业的距离,比较便利的向企业宣传支持外贸发展的有关政策,是三方共赢的贸易促进形式。但在举办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技术性和体制性的问题,影响了采购会作用的进一步放大。主要有这么几个方面:
一是邀请采购商的渠道不够开阔,邀请采购商有困难。24场采购会中,有10场是依托青岛“香港”周、电博会等大型活动采购商来青之际举办的,8场是借助阿里巴巴、青岛制造、中国商务电子中心等采购商资源举办,而通过局业务处室直接邀请采购商举办的只有6场。这些邀请采购商的渠道不确定性太大,保证不了采购商的数量,采购商的规模层次差距也较大,直接影响了供需双方洽谈的成功率。
二是采购会的规模和影响还不够大。近年举办的采购会,平均用地规模400平方米,每次参会外贸企业80家,人数150人。平均每次来青采购商4家,采购人员8人。整个会议时间一般为1天。双方洽谈的交流并不充分,采购会还不能形成足够的影响力。
三是组织企业的途径还比较少。目前,组织供应商参加采购洽谈会的途径主要有三个,一是通过各级政府组织辖区企业;二是通过阿里巴巴、青岛制造网组织会员企业;三是通过政务网站、媒体进行会前广泛宣传。实践证明,这些途径还没有充分利用好,还并没有把真正有需求,资质条件好的企业吸引到采购会上来。
四是参加洽谈会的行业还比较少。24场采购洽谈会主要涉及到了纺织服装、食品、电子、家居用品等行业,涉及面还比较窄。我市比较优势的小型机械、五金、工艺品、仿真首饰等行业涉及还较少。
五是举办采购会的地点和形式还不够灵活。全部采购洽谈会都是在市区举行,县市区的生产企业参会不便利,影响了参会积极性,也增加了企业参会成本。采购会的形式还主要是提供场地让双方企业洽谈,采购商希望登门验厂、洽谈的愿望还不能予以满足。
二、对2012年举办跨国采购会的思考
鉴于这种促进形式的特点,在举办跨国采购洽谈会时,应该始终有一种做“红娘”的意识,灵敏捕捉贸易双方的各种信息,根据双方需求,有的放矢组织举办跨采会,给贸易双方创造见面、洽谈、成交的机会,同时要兼顾到社会影响,通过举办这些活动让境外客商了解青岛,让外贸企业感觉到政府在应对危急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增强企业抢抓订单,应对危机的意识。前期举办采购会过程中基本上贯彻了这种思想,重点针对青岛市比较有优势的纺织服装、消费电子、日用家居等行业举办,邀请的采购商也都是这些行业中,规模比较大,知名度比较高的公司或机构,每次采购会前都通过各种媒体做了大量的宣传,洽谈会期间,还专门请相关专家到会宣讲青岛市促进外贸发展的相关政策,效果非常好。2012年举办跨采会还应秉持这个办会思想,同时要加大举办的频率,增强针对性,加强对举办效果的考量,概括起来即“牵线搭桥、突出重点、多方共赢、追求实效”。需要结合工作实际,可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定向组会。要制定10场跨国采购会计划,重点突出家用纺织、服装、食品、五金工具、小型车辆、仿真首饰、草柳编、消费电子、日用百货等行业,每行业组织1-2场。要结合外贸促进总体规划,在确保欧美传统市场采购商的基础上,重点邀请新兴市场的采购商。由采购商主导型逐渐向供应商主导型转变,增强组织会务的主动性。确定好展会后,有针对性的邀请采购商。可按照产业分布情况,在城阳、即墨、平度、莱西、胶南等县市区分别举办1-2场仿真首饰、纺织服装、草柳编、食品、小型机械方面展会。
(二)建立激励机制,拓宽采购商邀请渠道。要动员各区市、局属各单位和机关相关处室及第三方商务平台的力量邀请采购商,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接待境外来宾、参加境外展会等途径结识境外采购商,对邀请到采购商并成功举办采购洽谈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探讨建立专门负责联络邀请采购商的机构,积极开展境外拓展工作。对来青举办采购洽谈会的境外采购商承诺承担其在青期间三天的食宿费用并提供接送机服务。
(三)建立采购洽谈会专项经费。参照前三年举办采购洽谈会的标准,按照每次采购会3万元预算,全年设立50万元作为举办采购洽谈会的专项经费,用于举办采购会会务、采购商邀请、奖励相关单位和人员等。各区市、各单位按照计划承办采购会,按办会效果和成交情况,给予1-2万元的经费支持。鼓励各相关处室邀请采购商到各区、市举办洽谈会。鼓励采购商根据需求直接到企业现场考察,洽谈会承办方提供交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