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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规划范文1
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新农村建设年八项实事工程安排计划的通知》(办发〔〕1号)分工布署,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新农村建设村级划和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我厅对各地报来的规划和整治村庄名单进行了审查,经研究确定,下达年度全省300个村级规划和环境整治村庄名单。为提高村级规划和环境整治工作的质量,提出以下要求:
一、科学编制村级规划
(一)村级规划要注重村庄规划、生产发展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三者之间的相互衔接,本着科学性、前瞻性、完整性、可行性和民主性的要求,从提高农牧民最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入手,在治理农村脏、乱、差、散等落后状况方面下功夫,并将农村奖励性住房、游牧民定居、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等项目纳入村级规划内容。要注重各类设施现状和需要建设项目的列表,做到不重复、不缺项、不漏项,做到以规划建设项目的实施带动农牧区人居环境的整体提高。
(二)将生产发展放在首位。村庄规划应与农村牧区农田水利、道路、生产设施建设相结合,完善农田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调整产业结构,突出一村一品生产发展,增加农牧民收入。
(三)规范选址,保障安全。农牧区新建村庄和社区,规划选址要避开地震断裂地带、洪水冲积扇面、山体滑坡、泥石流、洪水、低凹地段、风雪口、不良工程地质以及水文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域,充分考虑村庄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即要确保规划选址安全,又要注重生态保护,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二、村庄环境整治工作
(一)抓好整治,改善环境。在村级规划指导下,先整后治,分期分段推进。首先治理宅前屋后垃圾、村内外“六乱”和残墙断壁围墙,同时对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最短缺的项目、最突出的问题,进行排序修建。有农村危房改造、游牧民定居和奖励性住房建设项目的村庄,要与环境整治“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去危”工程同步进行。新建的砖混结构和砖木结构房屋,要达到安全、节能、环保、抗震要求,村庄整治达到即见新房又见新村的“七化”目标(即:布局优化、建筑美化、道路硬化、环境绿化、卫生洁化、河道净化、路灯亮化)。
(二)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反弹”。乡村两级应建立健全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完善村规民约,创新农村物业管理模式,开展农村清洁工程,推行垃圾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的方式,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和评比工作,防止村容村貌出现脏、乱、差“反弹”现象,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
新农村规划范文2
关键词:新农村;实施管理;规划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和城镇化水平快速提高对农村发展产生巨大影响,新农村不是单纯意义上最低层居住聚落形态,它具有广泛社会、经济涵义,其规划会呈现出功能逐渐完善、空间布局多样性、实施复杂性逐渐加强的特点。农村本应为居民提供较城镇更安静、舒适、优雅、方便生活环境,但目前其基础设施简陋陈旧、公共活动空间缺乏、收入低、社会保障条件差。事实证明,加强村庄规划实施管理非常必要,也十分紧迫。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村庄规划实施的首要和根本目的就是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与经济发展形成互动良性循环,为农民安居乐业服务;适应和满足其需要和利益,使村庄空间发展与交通设施建设相结合、建筑变化与基础设施服务容量相匹配、居民生活水平提高与环境质量改善相
呼应、物质财富积累与人文氛围优化相同步。
一、当前新农村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
(一)村庄建设缺乏规划指导或管理混乱
作为“龙头”的农村规划,对指导、规范农村建设发展,起着举足轻重作用。然而据调查,在以村民住宅为主的广大农村至今没有可供实施规划的乡镇规划管理机关,对村民建设实行的规划许可,其依据不是规划,而是宅基地权属。这种无规划的许可,成了规划管理一个盲点。另一方面,农村人口迁移和建设缺规划、建设管理滞后等影响造成“空心村”或“半空心村”现象。旧村改造与“空心村”整理,需要出台新的宅基地置换政策,建立新集中居住点往往需要建立耕地先占后补再平衡制度,集中居住后农民耕作半径发生变化,需要对承包田进行调整,这又形成了与农田承包制度的矛盾等等。
(二)传统规划技术方法难以适应村庄规划实施
在不断深入调查研究过程中,各级政府与规划工作者总结形成了较先进规划理念,如“配套公共基础设施”、“集中集约发展”、“保护地域文化”、“改善人居环境”等。但对于如何实施这些理念,目前村庄规划方法没有太多对策,规划仍停留在“集中开发新村”、“整体空间布局”、“统一村庄设计”等传统技术模式上,“集中开发新村”是城市规划工作者将城市“新区模式”在村庄规划中的简单套用,城市规划通过新区开发积累资金反哺老城改造是一项成功经验,但这一模式不适合于村庄建设,因城市新区建设相对旧城改造是一种低成本开发模式,而新村建设相对旧村改造却是高成本开发模式。进行整体空间布局、进行统一村庄设计等是传统村庄建设规划常用方法,却也是长期以来村庄规划难以实施的技术障碍,原因在于:一方面,统一布局规模过大,开发成本过高,造成土地与资金巨大浪费;另一方面,由于统一设计住宅朝向、高度、形式,不同设计风格民房建设难以实施,而且会破坏村庄景观形态,导致形式单一、没有特色。故村庄规划明显存在理念与方法错位,昔日规划技术方法难以保证先进理念的实现。
(三)规划实施缺乏资金支持
经笔者对新农村规划建设的调查,村庄完全按照规划实施的很少,大部分村庄只停留在道路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清理、垃圾填埋等阶段,除一些乡镇的扶贫移民安置点建设外,大面积成片居住区规划建设很少实现。
在村庄规划实施措施中,规划者都希望得到足够资金支持,要求成立专门规划实施管理队伍,提出进行相关农地制度创新。但现有城乡二元体制难以满足规划实施要求,不利于村庄规划实施。规划往往提出多元投资思路,建议政府、地方、农民共同出资,甚至提出村庄建设投资市场化运作等;新农村建设虽然受到中央重视,但当前财政对建设事业支持重点更多侧重于城市和乡镇,用于村庄建设的补贴有限,村庄建设资金缺口很大;而村民收入普遍较低,让他们为建设村庄承担过多的经费也有违农民意愿。若将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向市场,几乎没有投资者愿意把资本投向收益率极低的农村建设市场。因此,当前村庄建设还需更多依靠财政支持,依靠以城补乡、以城带乡。
(四)乡镇规划建设管理队伍整体素质不强
乡镇规划管理队伍薄弱,缺少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实施。规划建设监察制度不完善,缺乏管制力度。笔者在编制新农村规划时实地调研过程中发现,只有极少数乡镇有较完善规划管理队伍,绝大多数乡镇虽然有管理机构,但配备的工作人员人数少,懂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更少。
二、新农村规划实施管理的思考
(一)新农村规划实施管理两阶段及其基本内容
1、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这是新农村规划实施首要环节。村庄建设使用土地情况多样,如:房屋质量较好不宜搬迁的;需在其他地块建房的;除已有土地外尚需扩大使用土地的等,在规划管理中,首先要对上述多种用地情况按批准规划进行确认或选择,从而保证各项建设选址符合规划,不妨碍村庄发展、不危害村庄安全、不污染和破坏村庄环境、不影响村庄各项功能协调。具体内容包括:选择建设用地地址、核定土地使用性质、土地使用与其它规划协调。一般应按批准的建设规划控制土地使用性质来选择建设项目地址;若建设规划尚未批准或制定,则应由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据总体规划,研究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核定基础设施条件。
2、建设用地及工程规划管理。确定建设用地范围及土地使用强度等。主要是审核建设工程设计总平面图或规划设计工程监督检查等确定建设用地范围、公建用地指标、建筑物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退让、基地出入口、停车和交通组织、建设基地标高和土地使用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二)适时、适宜迁村并点,加快中心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适应农村经济发展,适时调整行政区划,合并部分规模偏小自然村,扩大中心村规模,尽快改变目前中心村规模偏小状况,避免低水平重复分散建设。
新农村建设重点和关键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要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放在首要位置,完善配套公共基础设施是增强乡村发展后劲,形成优良发展环境和优势的必备条件。抓好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首先要实行“大交通”战略,发挥乡村道路建设先导作用;同时依实际和可能,按规划、程序搞好与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给排水、电力电讯和商业服务、文化教育等,不断提高村庄配套服务功能,为村庄人口生存、新农村生产发展提供服务。
打破按行政建制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传统,鼓励相邻村庄共建、共享某些基础设施,提高基础设施投资规模效益;各级地方政府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各类投资主体进行基础设施投资和管理。
(三)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队伍建设,规划专业人员进乡村
目前绝大部分乡镇规划管理队伍涣散,专业人员编制严重不足,无法满足开展村庄规划管理工作需要。在全面减少农民负担、大范围压缩乡镇行政编制情况下,增加乡镇建设管理人员编制,推进村庄规划管理队伍全覆盖几无可能。现实政策与规划管理工作需要明显错位。
因此,应增强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规划意识,把农村最基层的村委会组织利用起来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提高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目前需加强规划建设系统与乡镇政府、村委会工作衔接,安排规划专业人员进乡村工作,加强兼职队伍专业技术培训,推行村镇规划师制度。
(四)建立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要实现村庄规划从“纸上画画”走向实践,必须加强村庄规划体制与政策创新,为村庄规划提供制度保障。在建设资金方面,当前尚需更多依靠国家、省、市、县财政支持,在此基础上,结合农民意愿和经济基础,鼓励农民自我投资建设。当前省辖市对村庄建设的财政支持所占比例太低,需进一步加大,做出榜样。
(五)抓好耕地平衡落实
严格落实补充耕地制度,凡建设需占用耕地的,在报批时,须做好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方案,明确补充耕地地点、面积、资金安排及完成期限,对未落实补充耕地方案建设项目,一经查处,暂停农用地转用审批。
(六)加强村庄宅基地管理
1、加大宅基地置换、耕地流转等用地制度创新,探讨土地使用权市场化运作相关思路,探讨、出台相关的各地用地政策。农村宅基地建设应严格按照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的村庄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来安排,限制农村宅基地占地面积,节约用地,节约耕地。
2、以经济手段管理农村宅基地。一户拥有一处以上宅基地,应坚决取缔。安排新宅基地,暂不拆除原宅基地上房屋的, 应实行有偿使用或由村委会统一安排,作为旧宅拆建临时周转用房。对于位置优良地段和空闲地,村集体组织可组织有资格申请宅基地农户公开招标,由中标人优先选择宅基地。
3、积极探索农民进城后原承包地与宅基地处理办法。对进镇落户农民,在贯彻落实土地承包期30年不变政策,容许据协议保留土地承包权同时,应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鼓励农民有偿转让承包地使用权,允许其利用原有宅基地指标按一定折算比例在小城镇中置换一定城镇住宅用地。这样既可为农民进镇定居或创业提供启动资金,又利于推进农业规模经营,避免耕地撂荒现象发生。
(七)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是乡村可持续发展根本要求
生态建设、良好人居环境是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目标,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是乡村可持续发展重要一环,乡村经济增长,绝不可以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为代价。
1、提高村民生态意识和可持续发展知识素养。将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贯穿人们生活各方面,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生态意识提高不仅包括村庄普通居民,更重要的是村庄建设和管理者对可持续发展思想理解和掌握。
2、新农村规划应突出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如将生态意识贯穿村庄规划建设各个环节,形成法规制约;村庄功能分区应注意人居环境优化和污染源布局;村庄园林、绿地、水面要合理安排,占到一定比例;“三废”净化处理等都应在规划中有所体现等。
3、积极采取措施,消解已存在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如将布局分散、污染严重且排污超标企业向镇工业小区集中;加大植树造林力度,改善区城生态环境;切实做好现有植被保护,坚决禁止乱采滥伐等。
4、建立乡村持续发展指标评价和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村庄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制度,加强立法和执法力度,完善有关政策、法规,保证乡村健康、持续成长。坚持走生态环境与生产建设“双赢”之路,这有赖于广大居民环境意识增强,只有提高人居环境品质,把村庄建设成街道整洁、设施齐全、房屋新颖、绿树成萌、空气清新、整体优美区域空间,才能增强居民定居意识。
(八)凝聚村庄共建意识,以农民为本
建设新农村是一项宏大复杂的统工程,要使广大农村达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就必须把握好新农村建设的各关键环节。在这些关键环节中,人是最根本的,也就是说,农民是建设新农村的最根本因素,农民群众是村庄建设主体。牢固树立“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思想,村庄规划建设重点既不应是描绘理想蓝图,也不应是急功近利的项目安排,规划应从实际出发,立足当前农民所迫切需要解决问题,稳步有序地推进相对集中建设和旧村整治改造。一方面,规划要着力于村庄适度集中与布局调整,结合旧村改造建设新村,依托原有道路等基础设施布置新集中居住点;另一方面应以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改善人居环境为着力点,推进村庄整治,使村庄规划既能在较短时期内取得实际成效,让老百姓满意;也可以此为基础,逐步放眼长远,据社会经济条件变化,进行分阶段滚动发展规划。若一下子就把村庄规划视角聚焦在理想高度集中模式,或仅停留在一些过于实际的项目与资金,则很难让多数百姓得到实惠,也不符合中央新农村建设的方针与目标。
参考文献:
1、刘刚等.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思考[J].农村经济,2006(7).
2、毕翠红等.浅析农村宅基地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J].山东国土资源,2005(3).
新农村规划范文3
本市中心城区以外的县城、城镇、独立工矿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各类建设项目(包括农村新型社区建设项目、农村聚居点建设项目、旧场镇改造、林盘聚居点整治建设项目及其配套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和其他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规划建设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
为了加强全市农村地区住房建设项目规划建设的管理,统筹推进城乡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土地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统筹推进“三个集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市级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全市农村规划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区(市)县相关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农村单体建筑三层及以上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工程规划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
镇(乡)政府负责本区域内单体建筑三层以下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
农村村民委员会负责对本村区域内规划建设实施社会监督。
第四条(管理原则)
农村地区规划建设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省地”的指导思想和“发展性、多样性、相融性、共享性”的原则,满足《*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技术导则》、《*市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技术导则》、《*市川西林盘保护整治建设技术导则》、《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省农村居住建筑抗震设计技术导则》、《*市村镇居民自建房工程技术及施工质量控制要点》等技术标准。
第五条(社会监督)
充分发挥农村村民委员会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各级建设管理部门或镇(乡)政府对农村村民委员会或群众的举报均应按职责和法定程序查处。
第六条(项目业主)
农村集中居住区(点)项目(聚集户数平坝地区50户以上、丘区和山区15户以上的农村居住区[点])建设的项目业主可以是项目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可以是投资土地整理项目及其居住区建设的部门、机构、经济实体,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共同成立的合作组织。
第七条(实施方案编制)
农村集中居住区(点)建设应当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农村集中居住区(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由农村集中居住区(点)建设项目业主会同项目所在镇(乡)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和产业发展方向组织编制。方案应载明以下内容:建设方式、用地规模、取得建设用地的方式、原宅基地规模及复垦整理方案、集中居住农民的户数及人数;分期建设计划、配套设施建设计划、项目建设投资来源、实施单位等。
第八条(实施方案审议)
《农村集中居住区(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农村集中居住区(点)建设项目业主报区(市)县政府审议。
第九条(项目选址)
农村集中居住区(点)项目实施方案、其他建设项目可行性方案经审查同意后,应按照《*市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建设技术导则》的要求进行选址。
第十条(规划方案设计)
农村集中居住区(点)选址确定后,由农村集中居住区(点)项目业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市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建设技术导则》编制农村集中居住区(点)规划设计方案。规划设计方案应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包括各项设施配套、建筑形态和户型以及立面效果图等)。
其他建设项目选址确定后,由项目业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和《*市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建设技术导则》编制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第十一条(村民审议)
农村集中居住区(点)规划设计方案编制过程中,应当充分征求村民意见。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完成后,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讨论同意后,上报县级规划管理部门审查。
第十二条(规划审批公告)
县级规划管理部门组织对农村集中居住区(点)规划设计方案、其他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符合镇(乡)总体规划或村规划的应及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不符合要求或审查后要求方案进行重大修改的,应按审查意见修改。修改后的方案应重新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讨论同意。
经批准的各种新农村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在当地村委会公告。
第十三条(用地许可)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各类建设项目均应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农村集中居住区(点)项目业主持经审查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及实施方案等文件、材料,向项目所在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农村集中居住区(点)建设用地,符合条件的,核发《建设用地意见书》。
其他建设项目由项目业主持经审查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及可行性方案等文件、材料,向项目所在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符合条件的,核发《建设用地意见书》。
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第十四条(项目报建方式)
农村集中居住区(点)项目,可按照建设规划和项目计划分期实施,各分期工程可作为独立项目报建。社区内配套的基础设施和独立公共配套设施项目,以及其他建设项目,可根据项目规模和性质按相关规定单独报建。
第十五条(建筑设计审查和备案)
农村集中居住区(点)项目、其他建筑工程项目应办理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阶段)审查。单体建筑三层及以上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工程,项目业主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建设工程勘察和施工图设计,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技术审查。
“统规统建”的农村集中居住区(点)项目和单体建筑三层及以上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工程,项目业主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报告及相关资料,向县级建设管理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行政性审查和备案。
三层以下的低层建筑,可按照建设规划选用经审定的农村住宅通用图、标准图,并委托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备案,应按《*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方案》要求实行并联审查。
第十六条(施工许可)
农村集中居住区(点)建设项目应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
“统规统建”的农民集中居住区(点)项目和单体建筑三层及以上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工程,在办理了质量、安监备案后,项目业主持质量、安监备案表和《建设用地意见书》、《规划审查意见》等文件、材料向区(市)县建设管理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
“原址自建”和“统规自建”的农民建房工程及单体建筑三层以下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工程,建设业主应向镇(乡)政府提出开工申请,经审查同意后,由镇(乡)政府出具开工通知书,方可动工建设。镇(乡)政府可提请区(市)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协助对勘察、设计、施工条件、施工单位(或技术工匠)的资格和施工组织予以审查。
第十七条(质量安全责任)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依法承担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责任和义务。施工单位或工匠在与业主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要同时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书。
第十八条(质量安全行政监督)
农村集中居住区(点)项目、其他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质量,由批准开工的机关负责组织监督检查。
“统规统建”的农村集中居住区(点)项目和单体建筑三层及以上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项目,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技术规范执行,由县级建设管理部门直接负责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
“统规自建”和“原址自建”的农民建房工程及单体建筑三层以下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工程,由镇(乡)政府负责质量监督检查。县级建设管理部门应指派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管员,协助乡镇政府进行技术服务和技术监督。
第十九条(质量安全社会监督)
由镇(乡)政府牵头,建立村级建筑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社会监督制度。农村村民委员会可在村组选聘有责任心和具有一定施工技术常识的农民为农村建设质量安全义务监督员,受农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进行巡查监督,对巡查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告知所委托的农村基层组织或上级主管部门。
第二十条(竣工验收)
农村集中居住区(点)项目完工后应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统规统建”的农村集中居住区(点)项目和单体建筑三层及以上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工程项目,由项目业主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向区(市)县建设部门办理竣工备案。
“统规自建”和“原址自建”的农民建房工程及单体建筑三层以下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工程,由业主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农村集中居住区(点)项目需进行综合竣工验收的,应按《*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方案》要求实行并联审查。
第二十一条(报建收费)
农民住宅和居住社区配套的设施建设项目,不得收取报建费。其他建设项目,业主应按当地的相关规定缴纳市政设施配套费。
第二十二条(解释机关)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新农村规划范文4
该组原系后港镇种子场一个单独的小村子。20__年与英雄、坚强三个村合并成现在的九龙村,是我市全面小康社会的第一批示范村之一。该村第10组计101户、326人,总劳力229人,耕地面积338亩,养殖水面69亩。全组有养殖大户16户,外出创业81人;现有私营企业7家,搞三产的9户,全组共有各类大户47户,占总农户的45以上。据调查统计,20__年,该组三业总产值995.5万元,其中农业产值240.5万元,工业产值520万元,第三产业产值235万元,三产比重分别占24.2、52.2和23.6。人均纯收入7241元。是全村经济基础比较好的一个村民小组。
今年市“两会”与该镇、村商量后,确定在第10组搞农民直接参加制订新农村建设规划的试点,至5月中旬基本结束。
该组将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二十字要求,在群众中反复学习、宣传、发动,从而制订了近三年的发展规划。规划目标到20__年,可实现三业总产值20__万元,与20__年同比增长一倍。其中:农业产值317万元,工业产值1200万元,第三产业483万元,同比分别增长31.8、130.7和105.5。在三产比重上,分别占15.8、60和24.2;人均纯收入10182元,同比增长40.6。其主要措施:农业加快调优结构。发挥区位优势,有条件的户发展设施农业,先搞试点示范,力争发展到80亩以上;69亩水面,改粗养为精养;扩大畜、禽养殖,家禽从现在的2.2万只发展到5万只;养猪从现在的200头发展到600头;弱势群体养长毛兔千只以上;全组的劳力已基本转移到二、三产业,到20__年人人都有一至两个二、三产业项目。工业企业做强做大。扩大规模,其中提升定报企业2家,扩产壮大5家;利用组内30余间闲置的厂房等,通过招商引资,新办小企业3个,发展个体工商户30户。三产逐步发展提升。鼓励在外创业和打工人员回乡兴办熟食业、服务业、运输业和农产品运销业。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力争人平纯收入超过万元;五保户、特困户100得到保障;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养老保险达100;农户住楼率从现在的40提高到80以上;汽车从现有的9辆增加到20辆(其中私人小轿车12辆);黑色(水泥)路道到组、到点;组内路灯从现有的20盏发展到户户门前亮化;广播、电视、电话在现有入户率90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数量、提高质量;20以上的人家拥有电脑。居住环境整洁宜人。大力发展庭院和道路的绿化、香化,适林地全部植绿,管护到位;河塘、家园清洁,基本实现绿色产品;不仅家家饮用自来水,而且垃圾不散倒,全部入箱统一处理,畜、禽场逐步改善卫生条件。发展文化娱乐事业。全组现有小学水平17人、初中生132人、高中生19人、大专生3人,逐步向普及高中发展,力争培养出更多的大学和中专人才;组里创造条件兴办文化室、图书室和农民娱乐广场;与村一起办好科技致富学校,努力提高农民的科学技术水平;深入进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法律法规教育,不断提高农民的道德水准;进一步开展“三户一村”评比活动,树立良好风尚,构建和谐社会。民主管理民作主。坚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乡规民约”,不断增强农民当家做主的意识,调动农民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
九龙村10组农民直接参加制订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具体做法是:
第一,反复宣传,大造舆论。新农村建设是造福农村百姓的伟大事业,有利于加速全面小康社会和“四化”建设的进程。让新农村建设的意义家喻户晓,人人都知道自己既是新农村的建设者,也是直接受益人。农民普遍反映:“过去日夜想富,不得富;现在党和政府千方百计帮助我们富,我们更应主动积极快致富”。养鸡户吴金华原来饲养蛋鸡3000只,通过学习宣传后,他又购了雏鸡3000多只,存笼量翻了一番。70多岁的何老爹也坐不住了,他说:我们老年人,大事不能干,可以养养兔。
第二,依靠农民,尊重民意。新农村建设,农民是主体。
新农村规划范文5
关键词:公寓化;新农村住区;规划建设;研究
中图分类号:TB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23.115
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的进步,在新的发展时期,国家不断出台一些关于发展农村的政策法令,旨在改善村民的生产和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的经济建设。其中关于公寓化新农村是我们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种新类型,深受各地政府部门的推崇和喜爱,并且在许多农村得到推广和实施。
在不断实践的过程中,关于公寓化新农村住区规划的建设,也存在和面临一些问题,规划设计过于简单,没有考虑人们的发展意愿,在建设过程中急于求成,造成一些面子工程等,这些都需要我们不断的深入研究和积极落实处理。在公寓化新农村住区规划建设中我们该注意些什么呢?
1 立足农村发展状况
由于农村的地方发展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并非所有的公寓化新农村建设都可以套用相同的模式,我们应该从农村的经济,环境和人口等出发,制定和规划实施与当地发展相适宜的开发建设模式。首先,根据农村的经济发展状况来决定公寓化新农村开发模式,是由政府主导,还是村民有能力自发建设,或者混合进行等,这是规划建设中首要考虑和解决的问题;其次,在建设选址的问题上,也要立足农村的基本情况,考虑农村的社会经济,自然环境和基础设施等条件因素,选择地形宽广,地质稳定的地方,避免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最后从规划设计上,要考察和保留居民生活生产特征,与当地的乡村特色和地域文化相结合,建设有当地特色的公寓化新农村。从农村的实际发展情况出发,有利于建设符合人们意愿的公寓化新农村住区,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能够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提高人们的生活生产水平。
2 贯彻落实集约理念
对农村进行公寓化的住区规划建设,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集约化发展。首先,公寓化的住区,在很大程度上集约利用了农村土地,提高了农村土地的集约利用水平,节省农村大量的土地,这也是公寓化住区得以推广和建设的重要原因;其次,在规划中要尽量做到节能设计,采用新型能源,节约利用水资源,在建设中节约材料等,减少对各种资源的浪费;最后,公寓化的新农村住区建设,这种集中规划的规划方式,有利于实现道路硬化,水源净化,加快了村村通公路,通水,通电,通网络的发展进程,改变了以往零散住户的居住模式,这种集约型的发展规划模式,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对各种物资和社会资源的浪费,优化了农村建设的设施配置,促进我们新农村走上集约,节能,环保的发展道路。
3 优化人们生活质量
首先,在规划中实现集中的供暖,供水,供电,联网等,给与人们必要的生活条件保障,方便和改善人们的生活,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这是最首要和基本的规划要求,要尽可能方便和满足人们的各种生活需求;其次,就是要因地制宜,改善村庄的生活环境,利用农村地区的优势条件,为人们打造一个优美的生活环境,建设一个宜居的村庄,在规划设计中要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各种健身器材和娱乐活动场所,丰富人们的生活,增添各种乐趣;最后,公寓化新农村住区的规划建设要促进当地区的经济发展,与周边城区发展增加联系,加强公路交通的修建和联系,方便人们沟通交流,增添各种就业机会,增加人们的收入,从根本上解决和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改善人们生活。
4 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在公寓化新农村住区的规划和建设中,需要注意的一点就是,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建设和保护,避免对农村生态环境的破坏,实现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和谐共处。首先,要做到合理规划建设垃圾处理,污水处理设施等,逐步改变人们以前的生活的方式,进行集中的管理,避免人们对于垃圾随便扔放,污水随便倾倒,破坏农村的生存环境,对河流和土地等造成污染;其次,要对资源进行合理的保护,不随意开发和破坏资源,进行合理的开发和利用当地的自然资源,避免过度追求经济效益而对环境和生态产生破坏,保护农村地区的物种,实现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最后,要进行生态环境建设,加强环境的绿化,建设环村林,环宅林,进行村庄的整体绿化和美化,构建一个宜居绿色的生存环境。
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村民对住宅建设的要求也进一步提高,在进行公寓化新农村住区规划建设的过程中,我们要立足农村的发展实践,采取与当地经济和环境相应的建设模式和规划设计;坚持集约的设计规划理念,实现新农村的集约和节约建设;旨在加强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不断优化和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和水平;加强对于生态环境的建设和保护,全面构建宜居新农村。
参考文献
[1]马晓茗,周豫.完善农民公寓政策推进新农村建设[J].南方农村,2009,25,(3).
新农村规划范文6
关键词:城镇规划;新农村建设;发展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水平不断提升,作为中国的基层行政单位小城镇的建设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逐渐受到了历届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因此,为了更好的促进城镇经济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首先应该做好科学的城镇规划,提高城镇化发展水平。
一、城镇规划与新农村建设的发展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农村经济也需得到快速发展,但是由于一些城镇在发展过程中没有进行合理的规划,造成城镇经济发展缓慢,城镇一体化进程减缓,无法发挥其促进新农村建设的优势。所以,政府应该早做科学合理的城镇发展规划,促进新农村建设事业的全面发展。使得城镇建设与新农村建设有效的结合起来,共同促进城镇的全面发展。
(一)注重城镇体系规划,有效发挥资源优势。城镇作为一定区域范围内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因此城镇的发展水平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这一地区整体发展水平。所以,在城镇规划中应该根据城镇在地方经济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和发挥的作用,结合地方的资源优势对城镇进行合理的规划,确定城镇的发展方向。与此同时,在城镇规划过程中应该重视城镇各功能区有效的联系,相互呼应,形成一个完善的体系。通过的城镇实际情况的了解,对城镇进行完整的体系规划,可以充分体现地方特色,有效发挥城镇的资源优势,促进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有助于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发展。
(二)因地制宜的进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在城镇规划中应该采取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城镇的实际发展情况和具体地理位置进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的公共服务水平。在进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应该根据城镇建设的标准合理的确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还要做到从城镇的发展需求出发,根据城镇潜在的发展优势有针对性的建设与之配套的公共基础设施。在城镇规划中因地制宜的建设公共基础设施,不仅符合了城镇发展的要求,而且避免的资源的浪费,有效的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保护城镇生态环境建设生态产业园。在城镇规划中要重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避免在城镇建设中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所以,要根据城镇区域的自身资源情况进行科学的规划,建设生态产业园区,充分发挥地区资源优势,调整农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通过建设生态产业园不仅能够促进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而且还能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将生态产业园区与自然环境有效的融合在一起,既充分发挥了人的创造力,又为员工提供了优雅舒适的工作环境。由于在具体城镇规划中,需要考虑保护生态环境等因素,因此建设合理的生态产业园区,根据地方具体的资源优势,发展对环境污染小的产业,重视对资源循环利用,形成生态产业链条,促进城镇可持续发展,加快地方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城镇规划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共同推动城镇一体化的发展。通过对城镇进行系统的规划,为新农村发展提供建设方案,可以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城镇经过重新的布局和建设,顺利的完成了城镇规划,促进了城镇一体化的发展速度。总之,城镇规划与新农村建设是相互配合,共同促进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城镇规划与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
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是举世瞩目的,但是中国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尤其是城市经济发展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出现极大的反差,对地方城镇的发展非常不利,严重阻碍的地方经济的发展和城镇一体化进程。所以,城镇的规划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 合理的城镇规划可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镇作为城市和村庄相互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对地方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通过进行合理的城镇规划,充分的挖掘城镇的发展潜力和资源优势,建立具有城镇特色的生态产业园区,尊重循环经济的原则,加强资源的循环利用,有效的降低生产成本,不仅能够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还能够很好的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力的推动了新农村建设的发展。
由于在城镇规划中对城镇进行完整的体系规划,将城镇划分不同的功能区,并将各个功能区紧密的结合在一起,不仅能够发挥各个功能区的优势,而且还能充分城镇的综合功能。这样一来可以有效的发挥城镇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使城镇成为地方快速发展的中枢。这不仅加快了城镇一体化进程,而且还促进了新农村建设。
对城镇进行合理的规划其实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部分,对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城镇进行合理的规划,使城镇根据自身的发展特点,建设相互配套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符合城镇发展需求的道路网以及完善的水利设施等。这些基础设施和工程的建立,完善了城镇的整体布局,对新农村建设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有助于城镇规划和新农村建设共同发展。
(二) 新农村建设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城镇一体化。城镇规划的目的就是加快城镇一体化进程,与新农村建设的最终目标是一致的。因此,城镇规划与新农村建设是可以共同促进,共同发展的,对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城镇一体化是需要在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发展达到一定高度的情况才能实现的,但是从根本上说是由中国的整体经济水平决定的。所以,地方政府对城镇进行合理规划,充分发挥城镇的作用,促进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减少地区间的经济差距,加快城镇一体化的进程,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总结:
本文通过对城镇规划与新农村建设的发展进行分析和研究,深刻的认识到城镇规划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政府通过对城镇进行合理的规划,可以有效的发挥城镇在城市与农村发展过程中的桥梁作用。可以将城市与农村紧密的联系起来,促进城镇一体化发展,最终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参考文献:
[1]张爱民.郭岚.当前新农村建设中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办法. [J].农村经济与科技. 2010. (4).
[2] 吴雄周 .湖南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协调发展研究.[D].湖南农业大学. 2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