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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目前,我国流动人口共计1.2亿[1],计划免疫流动儿童指“户口不在居住地,或户口在本地而人在外地居住时间在3个月以上儿童[2]。多数流动儿童监护人免疫接种意识薄弱,加强对流动儿童的管理,已成为当前计免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现对相关工作进行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1 当前流动儿童计划免疫存在的问题
1.1 家长方面 部分家长对儿童预防接种重视程度不够或有顾忌。目前流动儿童家长多数以外出打工为主,他们为了生活四处奔波,无暇顾及儿童的预防接种,思想麻痹,认识不足。有的认为打预防针麻烦又费工,不愿主动去过问,另外个别家长因未婚生育或超生,怕到卫生部门登记后引起计划生育部门查处。
1.2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方面 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扩大免疫规划工作以来,工作量明显增加,卫生部门虽有流动儿童管理工作制度,但没有相应的奖罚措施,配套资金又不到位,新增疫苗如甲肝、麻风腮、无细胞百白破数量不足。一类疫苗接种又不收任何费用,故对流动儿童预防接种抱着一种“能管多少算多少”的态度。加上卫生部门又没有奖罚措施,所以干好干差一个样。
1.3 政府及相关部门方面 由于流动人口中的学生漏种突出,有的虽进行了基础免疫,但未进行加强免疫,“免疫空白”在学校、幼儿园常见,造成易感人群的积累,一旦有传染源传人,极易引起流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儿童入托、入学时,学校应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报告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配合接种单位进行疫苗补种。但目前多数学校未能按规定严格执行,部分学校领导则认为免疫规划是卫生部门的事,不能很好给予配合。有些地方政府和企业目前工作重点是招商引资,无法顾及其他工作,特别是随着企业的规模扩大,招来了一批批流动工人,对这些工人孩子的预防接种很少考虑,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计免工作人员有时多次上门动员也不来打预防针。
2 如何加强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的管理
2.1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计划免疫工作的领导,把流动人群的卫生防疫管理纳入政府职能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并加强考核。协调卫生、工商、公安、劳务等职能部门加强对流动儿童的管理监督。调动社会各方力量,标本兼治,不断增加对卫生防疫工作的投入,健全预防保健网络,使计划免疫工作与经济同步发展。
2.2 各疾控工作、接种点和乡村医生认真落实流动儿童登记报告制度,把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管理工作情况作为规范化门诊建设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好抓实;要与教育部门密切配合,建立春秋两季查验儿童免疫接种证制度并及时进行查漏补种;要积极推行计免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奠定对异地儿童接种情况进行科学管理的基础。同时,各地应结合流动人口生活、从业和工作特点,选择适宜时间和方式开展免疫接种;免疫接种可采取设立固定接种点、入户接种、流动接种等多种形式,在儿童接受第一次免疫服务时,应把儿童免疫程序、预约免疫服务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告诉家长,并适当延长每次免疫服务时间;对新迁入的流动儿童要按照国家免疫程序的要求,继续完成免疫接种;对贫困人口中的儿童可实行减免费接种服务,尽可能提高免疫接种率;要完善接种门诊制度,实行定时、定点接种,多渠道为流动儿童提供服务。条件成熟的地方,要与妇幼保健机构密切配合,将免疫接种与儿童保健工作结合起来,方便群众,提高服务质量。
2.3 建立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史转索制度,实行流动儿童出生地(或原籍)、现住地双管齐下管理,即居住超过3个月以上者应改建常住簿,并主动向流入儿童出生地或原籍转、索接种情况。流动儿童出生地或原籍应及时掌握、反馈当地流动儿童去向,免疫接种情况,形成相互配合,联防共管的格局,共同提高流动儿童计划免疫工作质量。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制度与工商、公安、计划生育、交通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发挥流动人口管理部门职责。特别是大型土地招工或劳动输出,必须经过流动人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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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城市流动儿童 社会适应 亲子关系
1.城市流动儿童增长迅速
根据马润生学者关于城市流动儿童的定义,城市流动儿童一般指户籍在农村,年龄在6~14周岁,在农村生活过一段时间后随父母迁入城市尚未取得城镇户口的在城务工农民子女[1]。这一群体是伴随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特殊人群。1985年中央1号文件为农民工进城打开了大门,20世纪90年代以来,市场经济和城市化发展使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入城市。1995年流动人口达到8000万,适龄流动儿童约300万,到2000年我国流动人口总量为102297890人,其中学龄流动人口达到878万人[2]。根据全国妇联课题组在2013年5月在人民网上的《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截至2010年0~17岁城乡流动儿童规模为3581万,在2005年基础上增加了41.37%,且有继续增长的趋势。由此可见,从1995年开始城市流动儿童人数上升趋势逐年增加[3]。
2.城市流动儿童现状
城市流动儿童作为与留守儿童一样特别需要社会关注的弱势群体,在很多问题上存在巨大窘迫的生存现状,其社会交往现状及亲子关系冲突特别应该引起关注。
2.1城市流动儿童的社会交往现状。
儿童的成长离不开社会的支持,只有获得社会的认可并获得良性社会交往,儿童才能健康成长。我国流动人口与同为经济发展中国家的印度流动人口在居住环境上具有巨大差异。印度的流动人口大多聚集在一起,在城市周边形成了很多流动人口聚集地,城市流动儿童基本与自己在社会属性上相同的儿童生活在一起,抛开较恶劣的物质条件,在生活中受歧视的可能性不大,社会交往与社会认同感较好。我国城市流动儿童,基本与城市儿童杂居在一个区域。据调查,78%的城市流动儿童生活在“纯外来人口的家庭”中,也就是生活在城市的各种租用房屋中[4]。这种居住模式,虽然流动儿童生活在较完整的家庭中,但他们“孤立”生活在自己的“家庭”之中,很难与外界交流,尤其与本地儿童交流。据调查62%的流动儿童好友也是流动儿童,80%以上的流动儿童对城市同龄儿童持否定态度,一半以上的流动儿童对生活的城市没有认同感。另一项调查显示,尽管75%的城市流动儿童生活在城市的时间远超过生活在农村,甚至一出生就在城市,但只有6%的城市流动儿童认为自己是城市人,且在绝大多数城市儿童眼中流动儿童与他们的父母一样都是外地人[5]。
2.2城市流动儿童的亲子关系。
据《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研究指出,在全国城市流动儿童中学龄前流动儿童增幅为38.59%,义务教育阶段流动儿童增幅为30.83%[6]。这两个增幅加大的年龄段儿童,恰好处在儿童亲子关系发展的重要阶段。研究表明,0~3岁是依恋关系的形成期,也是我们常说的亲子关系发展的关键期。学龄前城市流动儿童,无论是出生在城市还是后来来到城市,在依恋关系的形成上都存在一些问题。由于城市流动儿童父母面临经济与福利制度、社会文化等多方面的压力,因此大量精力要花在打工赚钱上,在儿童的照料方面很难投入大量精力。儿童离开自幼生长的环境来到陌生的城市本身就存在巨大的压力,父母对于很多儿童来讲不亚于陌生人。在没有构建良好亲子关系的基础上,无论是儿童还是儿童父母都面临巨大的沟通压力。现实中,一方面作为流动儿童的父母,很难接受儿童在农村形成的不良生活、学习习惯,往往采取简单粗暴的教育模式,容易加大与儿童之间的冲突。另一方面,流动儿童在面临城市生活环境、同龄城市儿童歧视等多种条件下,本身容易产生逆反心理,加之作为父母的教育者对于很多儿童来说基本属于陌生人,因此在与父母交往时常常采取离家出走等过激的反抗方式,加深与父母之间的冲突。
3.改进措施
3.1消除制度、经济与社会文化的排斥。
随着城市流动儿童人口的增加,越来越多的流动儿童来到城市。我国特有的户籍制度,决定了户籍不同待遇不同。绝大多数城市,基本都规定本地区教育机构在完成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儿童的接受任务后,可接受跨地区或城市流动儿童。但现实是在完成基本人数后,教育机构所剩名额寥寥无几,因此城市流动儿童的受教育权利很难得到保障。其次,文化之间的冲突,很难使城市流动儿童真正融入城市,因此实现城乡一体化是消除城市隔离的关键。
3.2建立社会关爱体系,帮助解决亲子关系问题。
由于城市流动儿童父母受受教育程度、经济压力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在面对儿童教育问题上往往难以采取科学有效的教育方法与手段,加剧亲子矛盾。因此,发展社会关爱体系,采用家长教育、社区服务等多种途径和手段,帮助城市流动儿童父母掌握科学合理的育儿观念,将有效缓建亲子关系问题,促进城市流动儿童更好地成长。
城市流动儿童是我国特有的弱势群体,利用政策引导、政府介入、社会关爱等多维手段,改善城市流动儿童的生存现状,消除城乡、户籍、身份等多方面歧视,帮助流动儿童健康成长,将有效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
参考文献:
[1]马润生.城市流动儿童的社会认同困境及对策[J].山东省团校学报,2008(1):16-18.
[2]段成荣,梁宏.关于流动儿童义务教育问题的调查研究[J].人口与经济,2005(1).
[3][6]全国妇联课题组.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R].人民网,201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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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抗逆力 风险性因素 保护性因素 流动儿童
社会流动是现代中国社会的一大典型性特征,数以亿计的流动人口给稳定的社会结构和模式形成了巨大的冲击,同时家庭和教育机构就是被冲击最大的单位之一。
一、抗逆力理论的系统分析方法
抗逆力是关于个体改变过程和长期发展轨迹的理论,是个体抵抗环境干扰,并保持原有结构和功能的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该理论的核心内容是风险性因素的分析和对策,也就是保护性因素的建立,通过保护性因素的有效作用抵御风险性因素对个体的伤害。
二、流动儿童的风险因素分析
风险性因素的有效分析对此次调查实践至关重要,同时其也是抗逆力理论的基础性部分,只有在风险性因素得到有效廓清的情况下,才能根据风险性因素的类型构建和形成对策,进而促进保护性因素的合理发展。
(1)健康风险
健康风险指的是,环境因素或缺乏家庭照顾导致儿童受到伤害,生病甚至死亡的因素。在赛虹桥的调查事件中,发现赛虹桥地区由于群在城中村格局,主要发现的对流动儿童的风险存在于卫生,建筑,河流,交通方面。
(2)安全风险
安全风险指的是对流动儿童的身体和生命产生危险的意外、伤害发生的概率。。在本次赛虹桥的社会实践中,调查员发现,三五成群的孩子在路边自由玩耍,旁边家长确实没有伴随左右,这种情况对拐卖孩子的人贩子来说,是比较容易下手的。
(3)学习风险
学习风险是指流动儿童在城市儿童相比在主客观方面在教育资源和学习机会、教育方式受到不平等对待的机率。在此次实践中,社区对该方面加强应对,积极协调解决孩子上学难的问题,并且帮助他们融入城市的学校生活,组织夏令营活动,促进孩子们之间的友谊,使得流动儿童早日融入城市群体,获得心理认同感和群体归属感。
(4)人格风险
人格风险是指由于流动儿童在成长过程中由于关爱缺失和成长环境的恶劣造成人格结构的缺陷,脱离正常生活和行为模式,表现出偏离常规的心理和行为的机会。他们更容易表现为性格不合群,心理素质差,更有甚者参与到校园暴力、青少年犯罪的可能。在此次实践中,社区积极引导孩子们参与到暑假夏令营的活动中,但具体工作中也遇到不少障碍,很多父母并没有教育孩子的意识。
(5)社交风险
社会交往风险是指流动无法建立积极的社会群体关系,无法和周围人形成正常的交际互动结构,受到本地群体的排斥和伤害。在流动儿童中,他们由于生活水平无法和城市儿童相提并论,因而很难和城市儿童建立身后的友谊,并且融入其中成为其中的一一分子。
三、保护性因素分析
(1)健康保护
我国医疗体制改革以及农村医保如何实现异地对接是给流动人口及其子女提供健康保护的关键步骤。
如何在充分解决全民医保以及异地就医入医保的情况下,保证医保基金健康成长实现全民获益是一个更加长期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契机。当下的问题主要解决的突破口在于实现流动人口在异地可以具有和本地人一样的参加当地医保的暂住程序和许可接口。只要实现局部或者部分时期入保既是实现了很关键的一步。
(2)安全保护
配合南京市建设文明南京的政策,赛虹桥地区正在进行棚户区建设改善,相关不合格建筑正在接受改建,住户的住房安全正在获得进一步保障。另外配合改建,社区服务以及安全保障,社区警卫等力量都会上一个台阶。从安全保护的内容来看,住房安全、人身安全、流动儿童放拐骗等等方面,赛虹桥社区以及取得了积极成效。
(3)学习保护
从融入学校方面来看,流动儿童子女需要城市儿童更多的接纳和包容。赛虹桥社区为此举办多届暑期夏令营,活动中,流动儿童子女和城市子女互相交流、促进感情,使得双方好的形成次级群体。从防止学校暴力来看,他们注重宣传,奖罚分明。积极引导青少年远离校园暴力,和青少年团体,以及黄色暴力文化影视作品。
(4)人格保护以及社交保护
在综合前述的保护性因素以后,我们可以发现一个更加系统全面的人格保护和社交保护系统。在流动儿童健康需求、学习需求、安全需求充分保障的情况之下,一个健康人格的成长环境以及对社会交往的保障都得到了满足。顺势而发,流动儿童的人格和社交都获得了相应的保障,只有通过系统的顾及到家庭、学校、次级群体等几个维度之后,保护性因素得到全面建立,使得流动子女抵御风险性因素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拓展,也使得流动家庭在相关方面的抵御能力也到了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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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流动儿童 预防接种 管理 存在问题和建议
doi:10.3969/j.issn.1007-614x.2010.26.001
上海本地儿童和外来流动儿童预防接种水平存在极大的差距,甚至削弱了上海人群的免疫屏障,导致流入地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率上升。因此,加强流动儿童的管理,成为当前预防接种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现状和特征
据报道,流动儿童的比例占上海本地儿童总数75%~78%,主要来自贫困农村,由于家长们受教育少、文化层次低、卫生知识缺乏,使流动儿童存在“三低一高”现象,即接种率低、建卡(证)率低、认识水平低、针对传染病发病率高。据嘉定疾控中心资料统计报道,2003年度流动儿童建卡率52.89%,五苗接种率61.76%,2004年度流动儿童建卡率57.85%,五苗接种率61.98%。
流动儿童的特征:以小年龄组儿童居多。在全国第四~五次强化免疫活动“零剂次”的儿童,99%为流动儿童。居住时间≥3个月的居多,儿童父母外出经商、打工为主。经济发达地区流动儿童比落后地区多。流动儿童居无定所、迁移频繁、居住散杂、隐匿性强。
影响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的因素。据调查显示,监护人对预防接种的态度和意识,接种单位服务不到位和宣传力不足以及政府部门不重视等是影响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的主要因素。
加强对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
加强领导,增加投入,强化管理,部门协作。各级政府要遵循“政府负责,社会参与、部门配合,法制保障”和对流动儿童实行现居地管理的原则,保证流动儿童预防接种与本地儿童享受同样的服务。政府要逐步增加经费投入和加强预防接种人员队伍建设。要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如制定地方性法规等。
加强预防接种人员业务培训,精心组织,认真制定计划、方案,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力度。可尝试亲情提示、同乡教育、知识讲座等,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使人们自觉参与,增强自我保健意识和主动参加预防接种的自觉性。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的实施
采取门诊接种与临时接种网点相结合。坚持实行每周4~6次门诊接种,定期在集贸市场等流动儿童聚集地增加接种点,增多预防接种机会。
加强建立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卡)。掌握流动儿童情况,不论居住时间长短,建立预防接种证(卡),告知接种单位的地点、联系电话,及时对其进行查漏补种,并告知补种的疫苗、时间、作用。实行规范化的预防接种。接种疫苗必须做到“三查七对”、准确掌握受种对象、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实行安全注射、接种疫苗后让受种儿童观察15~30分钟、认真记录预防接种,告知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下次接种时间等。
结 果
通过几年努力,我们嘉定区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率明显提高。据嘉定疾控中心资料统计2007年度流动儿童建卡率97.21%,五苗接种率96.01%,2008年度建卡率99.28%,五苗接种率95.22%。
讨 论
上海本地儿童和外来流动儿童预防接种水平存在极大的差距,甚至削弱了上海人群的免疫屏障,导致流入地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率上升。因此,加强流动儿童的管理,成为当前预防接种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存在的问题和建议:①政府、部门参与不够,由于人员抽调不足,难以做到全方位的搜查,关系不顺,工作不够协调;②流动儿童家长意识淡薄,甚至拒接接种是预防接种的难点;③加强预防接种人员的责任心,平时要多深入流动儿童较多的村庄主动搜索,及时建卡建证。流动儿童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我们应主动与公安、劳动部门及居委会协作沟通,及时掌握流动儿童的变迁,全面提高流动儿童的免疫预防接种率,为消除免疫空白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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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国家的栋梁,每一个儿童都应该受到最好的教育,社会才会进步,国家才能昌盛。然而当前社会的流动儿童越来越多,流动儿童教育问题也越来越严重。美国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也日益严重,并引起了重视。
二、美国流动儿童教育问题的产生
1.产生的原因。在美国,普遍存在着为了就业与生存而不得不四处迁徙的家庭。这些主要从事农产品加工、渔业、林业、畜牧业、农业的家庭,在不断的流动之中,不知不觉地为美国社会制造出了数不胜数的流动儿童。这些产生于上述变动不居的流动家庭中的流动儿童,在儿童时期接受的家庭教育异常欠缺,其身心健康也遭到了一定的损害。从农村流动儿童教育层面来看,虽然美国政府在1920年前后已经对之加以了某种程度的关注,但是终究没有得到美国主流社会与联邦教育机构的强烈关注。直到1960年前后,随着美国社会出现的诸多政治层面的变故(如轰轰烈烈的人权运动、约翰逊总统提出的改善贫困运动、建设繁荣经济社会等),美国主流社会才对美国农村流动家庭的儿童教育问题加以密切关注。
2.加强流动儿童教育的必要性。(1)提高流动学生的文化学习成绩。在流动学生中,学习困难者占全体学生的52%,而在非流动的学生中,只有27%的学生感到学习困难。(2)降低流动学生的留级率。在美国社会各家庭的收入分组中,流动学生的降级率大大高于非流动学生的降级率。在6年转校3次以上的流动学生中,非流动学生要比流动学生提前一个学年毕业。(3)降低流动学生的辍学率。8年中3次转学抑或3次以上转学的流动学生,其辍学率是非流动学生辍学率的4倍。(4)流动对学生情绪和行为的影响不容忽视。在格洛里亚·辛普森和玛丽福勒的一项针对流动儿童情绪行为的研究中,他们把儿童按照流动次数分为三类:无流动;流动1~2次;流动3次以上。通过调查发现,在儿童的很多情绪与行为问题上,流动次数越多,问题越普遍。因此,流动对于学生的情绪和行为的影响是不能忽视的,因此,加强流动儿童教育是十分必要的。
三、美国解决流动儿童教育问题的措施
1.完善法制,以法律保障流动儿童教育。美国的法制是十分完善的,尤其是在教育立法上,更是十分严格的。无论是在立法、执法,还是司法上,美国都是一个完整的系统。首先,在立法上,美国早在1966年就重新修订了《初中等教育法》,尤其是对于流动教育也进行了立法维护。同时,美国政府制订了MEP计划(“流动学生教育计划”)。该法第1120条A(b)和(c)规定:MEP是正规学校教育的补充教育,它不能替代正规学校教育,州和地方给予流动儿童的非联邦资助教育服务必须至少与给予其他学生的相当。其次,在执法层面,地方、州与联邦政府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联邦政府以资金和法律为支撑,干预州的学区与学校等,州以资金与法律为支撑领导地方的学区与学校。上述三级政府均需向社会完全披露信息,以此接受社会公民的监督。因为美国的广大公民最为关心的问题是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率是否发挥到了极致,非教育经费用到了何处。第三,在流动人口层面,美国有一半为移民,所以,在司法层面,联邦最高法院的移民子女学费案(1982年)曾判决德州法律违宪,并做出如下硬性规定:(1)免费公立学校不得拒收非法移民身份的学龄儿童,非法移民身份的学龄儿童不得因为州中教育供给与教育需求之间的矛盾而失去免费接受教育的机会与权利。(2)学校领导、管理员或者教师等不得做出可能造成非法移民及其儿童产生畏惧心理的事情,比如盘查身份、盘查社会保险卡号、盘查父母的工作单位等。(3)联邦各级教育机构及教师必须努力提供适合于非法移民子女学习的教育。该规定还指出,上述判决在美国联邦范围内具有强制法律效力。2.政府拨款,遵守流动学生教育计划。在流动学生教育层面,联邦政府负责拨款教育资金。因为流动学生的教育隶属于美国联邦中小学教育法案的范畴。2001年后,为实施中小学教育,美国政府共有近300亿美元的拨款用于教育事业。其中占1/3的拨款用于实施流动学生教育计划项目。同时,美国政府还颁布了招聘“流动学生教育计划”教师及工作人员的条例,在联邦各州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被招聘的教师及工作人员的酬薪由联邦政府在“流动学生教育计划”基金中支付。应聘该计划的工作人员及教师可以是全学期或者中长期性地兼职,也可以是短期或者季节性地兼职。应聘者的酬薪虽然不高,但是会受到社会的极大尊重。不过,受聘者也必须具备相关条件,比如:了解、理解流动家庭的处境,了解、理解流动学生,同情流动家庭和流动学生等。在该项计划中,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是核心,因为他们是沟通流动家庭与社区或者学校的桥梁;他们不仅为流动学生提供相应的教育服务,还是流动家庭与学校之间沟通的途径,并且高度重视特殊家庭的特殊需求;他们深入了解单个流动家庭的生存环境,为政府掌握美国联邦人口流动状况提供可靠的信息资源。
3.资源共享,加强信息技术教育作用。为了便于跟踪教育流动学生,美国联邦于1995年建立了由计算机处理的MSRTS系统,也即“迁移学生记录传递系统”。该系统不断收集、归类、调整、更新流动学生的下列诸多信息:家庭环境、转学前就读的学校、学生的技能储备、学习成绩、免疫记录、身体健康状况等。在1998~199年中,美国联邦共有807,625名流动学生与“学校促进法案”的规定相符合。这些流动学生的流动频率有低有高,流动的距离有近有远,可是,因为美国联邦动用了MSRTS系统,所以流动学生的相关信息均能通过计算机信息交流平台在联邦各州的学区、学校间迅速传递,由此充分保证了流动学生连续就读的机会。
四、美国流动儿童教育措施对我国流动儿童教育的启示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以及城镇化建设的快速推进,进城务工人员越来越多,带来了许多新的教育问题。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相联系的教育问题也从过去的“留守儿童”问题发展为“留守和随迁流动儿童”兼具的教育问题。目前我国的流动儿童教育问题虽然有一定的解决,但也存在着很多问题。因此,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思考我国流动儿童受教育问题意义重大。上文中我们分析了美国流动儿童教育的措施,那么美国这一系列的措施又对我们有何启示呢?
1.从法律上予以重视与保护。目前,在流动儿童义务教育层面,我国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我国,在流动儿童教育经费管理与使用层面,在其相关文件或者政策中,虽然没有硬性地划分比例,没有制定硬性的绩效评估标准,不过很多城市的相关部门已经开始有所动作。只是在法律层面,鉴于我国目前尚无与之相关的具体规定,因此应该充分借鉴美国的与流动儿童义务教育相关的法律,让我国流动儿童也像美国流动儿童一样,在法律的保障下,拥有合法的入学权与入学机会。第一,就流动儿童具有平等入学权与入学机会等相关问题立法;第二,流动儿童平等入学的重要性、入学机会、入学的必备环节等均要受到法律的保障;第三,借鉴美国司法救济流动儿童入学的程序,构建具有我国特色的、适用于我国流动儿童入学的司法救济机制。
2.加强政府机构的保障。我国各级政府应该将流动人口教育计划列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的范畴。在解决民工流动家庭子女入学的问题上,城市应该起积极的带头作用。鉴于城市教育系统因解决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而给城市教育部门与城市财政部门等带来的巨大压力,并对城市居民的教育利益产生非常直接的影响等缘故,我们必须通过继续深化教育改革的途径,充分改善城市的办学条件,大力发展城市中小学教育,努力提高城市教育教学质量,以此化解上述诸多矛盾。同时,对于人口流动频繁、人口流动数量较多的城市,中央与各级地方政府要给予财政补贴,以此缓解城市因为解决民工子女就读、流动人口安居乐业等问题带来的财政压力。对于某些流动人口多、财政相当困难的城市,中央与省级政府应该加大流动儿童教育专项财政救济的力度,以此鼓励该城市妥善处理好流动儿童的就读问题。
3.强化信息资源对流动儿童教育的作用。由于美国实施的资源共享与信息技术的普遍,所以流动学生的相关信息均能通过计算机信息交流平台在联邦各州的学区、学校间迅速传递,由此充分保证了流动学生连续就读的机会。但是在中国,就没有这样完善的平台,很多流动儿童的学情得不到追踪,甚至一些学生在自己家乡接受教育之后,去到另外一个城市还需要留一级,其学习的连续性得不到保障。所以我们应该借鉴美国的经验,强化信息资源对流动儿童的教育作用。
五、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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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流动人口与日俱增。流动儿童的免疫接种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计划免疫工作深入开展的关键,被视为当前计划免疫工作的一大难点,就其现状作一简述。
关键词: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R18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197(2009)03-0132-01
目前,我国流动人口规模已达1.4亿,超过了总人口的10%。流动儿童面临着儿童权利、义务教育、卫生保健等方面的问题。如何让流动儿童接种疫苗,公平地获得健康保障,笔者就其现状简单介绍如下。
1 流动儿童的概念及免疫状况
1.1 流动儿童的概念
当今对流动儿童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一般是指“户口不在居住地,或户口在本地而人在外地居住,连续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儿童”。对某一地区来说,流动儿童包括流入儿童和流出儿童,就流动儿童的来源界定也有多种方式,如以省、市、县(区)、乡、村为界,不同地区根据当地的特点或研究需要有不同的界定。
1.2 流动儿童的免疫状况
流动儿童的建卡、建证率和“四苗”接种率、“四苗”全程免疫覆盖率均显著低于常住儿童,而散居流动儿童“四苗”全程免疫覆盖率又显著高于聚集地流动儿童。调查上海市外来流动儿童计划免疫5种疫苗的合格接种率仅为41.02%,远低于本地户籍的儿童;深圳市宝安区对社区外来儿童接种率调查显示,来深圳居住时间的长短对接种率有直接影响,越早到来,接种率越高。城市中的大型农贸市场、建筑工地等流动儿童聚集地接种率最低。调查显示,流动儿童居住时间越长,建卡率和接种率越高。
2 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管理的策略探讨
2.1 加强管理,健全法制,加强多部门的合作
计划免疫是一项国家指令性工作,又是面广量大、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过程。政府立法有利于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强化计划免疫监督管理的力度,为计划免疫工作的持续发展提供法律保证。
2.2 领导重视,狠抓落实
每年应将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管理纳入年初工作计划及年终考核指标。从行政、业务上狠抓落实,促使各乡镇卫生院积极主动,想方设法地采取各种措施搜索流动儿童,减少免疫空白点。2.3 广泛宣传,普及免疫知识
根据流动人口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单、标语、接种证等多种形式,多方位地反复开展计划免疫知识的宣传教育,让儿童家长主动到卫生部门登记造册免疫接种,由现在的被动搜索变为主动上门要求免疫服务。
2.4 增加投入,确保工作的开展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流动人口的增加,尤其在流动人口比重大的地方,计划免疫人员的配备和经费都面临很大的压力。争取政府的重视,增加经费和人员的投人,设立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管理专项经费,保证冷链设备、疫苗运转、人员培训、社会宣传、工作人员劳务费等经费的落实,才能保证计划免疫工作的全面发展。
2.5 提高基层接种队伍的素质
免疫服务的满意度对流动儿童的基础免疫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计免医师在接种过程中规范操作的情况、能否向群众传递正确的儿童计划免疫知识及处理异常反应的能力等均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家长对免疫服务的满意度。故加强对接种人员的培训,提高接种队伍的素质,使所有人员持证上岗,将对提高流动儿童免疫接种起到推动作用。
总之,流动人口是商品经济体制的必然产物,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工业化、城市化建设快速发展,生产的社会化、集团化程度越来越高,劳动力出现过剩。在这规模宏大的流动人潮中,也夹杂着不少的儿童成为计划免疫的流动儿童,人口大流动将是我国今后相当长一段历史时期内的一种必然社会现象,做好流动儿童的计划免疫工作既是历史的要求,也是现实的需要。
参考文献:
[1] 陆碧茹,丁灿华.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现状及管理策略[J].现代预防医学,20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