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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教老师范文1
我们的外教老师是个英俊的小伙子。他是白种人,长着一头淡黄色的头发,又淡又短的眉毛下两只眼睛像两颗闪亮的蓝宝石,鼻梁高高的,耳朵大大的。因为他长得很高大,所以我送他雅号“赛姚明”。
他是一位有趣的老师,他在上课时提问很有意思。他把卡片飞出去,飞到谁那,谁就回答问题。谁想到有一次卡片飞到了一位同学的头上,这位同学不想回答问题,他把那位同学还扛上了讲台。逗得同学们捧腹大笑。
他在上课时,也会出很多花样,让我们在游戏中学习知识。开比赛开始了:他把全班同学分成南北两组,游戏规则是:九个格中每格里面有一个单词,哪组把其中三个格的单词猜出来连成一条线,哪组就获胜。游戏开始了,我们开动脑筋,群策群力,连连猜出两个单词,眼看就要大获全胜。紧急关头,另一组连续猜中两个单词,我们顿时紧张起来,两组同学都怕对方猜中在自己前面,双方陷入僵局,正在这时,下课铃响了,双方打了个平手。
我很喜欢上外教课,因为他讲课太有意思了。对了,他的名字是John。
唐山市丰南区银丰学校三年级:郑依航
外教老师范文2
早就从老师那里听说,我们这个学期要开英语口语课,而且任教的老师会是一个外国人。这不,我们盼望着早点能见到外教老师的愿望在这个星期实现了。
周五的早晨,我们一大早就在教室里等待着老师来上课,时间还早,我们边等老师边猜测我们的外教老师的种种。诸如:老师的性别、国籍、年龄、胖瘦什么的。很少见到外国人的我们很是激动。
差几分钟就打上课铃的时候,一个胖胖的身影出现在了窗外,几秒种后,她就进来了。我们定睛一看,这个金发碧眼的女老外十分的可爱,卷卷的头发,高高的的个子,一个漂亮的鼻子在脸上显得她的五官十分的立体。她用很蹩脚的中文跟我们笑着打招呼:“嗨,你们好!”我们也很拘谨地回答她:“老师好”她看着我们的样子,哈哈大笑起来。随即我们的心里就放松了许多,原本挺直的腰板也放松了下来,开始嘻嘻哈哈的打量着老师。而我们可爱的外教老师也用简单的外语和我们交流么,整堂课的时间过的飞快,打下课铃的时候我们竟然没有意识到,直到下节课的老师已经来到教室门口的时候,我们才恋恋不舍的和外教老师说再见。
真希望这个星期快点过去,下一周的英语口语课早日来到!
外教老师范文3
实习时间:35天
指导教师:
指导班主任:
实习生:
实习班级:三(1)班
实习内容:小学英语课(三年级)、实习班主任
实习目的:实习是大学教育最后一个极为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实习,使我们在社会实践中接触与本专业相关的实际工作,增强感性认识,培养和锻炼我们综实习报告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去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提高实践动手能力,为我们毕业后走上工作岗位打下一定的基础;同时可以检验教学效果,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积累经验,并为自己能顺利与社会环境接轨做准备。
我们怀着难以诉说的心情以及对教师这种职业的神圣的向往,随着飞驶的列车来到了我们的实习目的地——县龙山中心学校,这是一个美丽的学校,也是一个五彩的花园。
当然我根本没有想到,在之后的一个月里,我会在这里收获一段快乐而难忘的时光。我不仅从各个老师和学生们的身上学到了很多东西,而且和他们成为朋友,更重要的是,我在实习过程中感觉所学的到东西远远要比三年里在校园里学到的更丰富、更精彩。当然,这并非否定老师的教学和自己的学习,只是实践中收获到的远比书本来得真切和实在。正所谓:“千淘万漉虽辛苦,一波三折有收获。”
我们来到县龙山中心学校受到了热烈的欢迎。首先,我们和该校的领导及老师召开了座谈会,他们向我们介绍了县龙山中心学校的情况:它办校至今已有百年历史,始建于清光绪30年,坐落在县城东南的老东坡下,背靠青山,侧临绿水,校内青杉挺拔,繁花似锦,绿草茵茵,是一个静心求学的好地方。它占地总积13333平方米,校舍建筑总面积4737平方米,校园绿化面积3800多平方米,运动场面积1500平方米。这里共有教职工63人,教学班24个,学生1078人。它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教研教改促进发展,多年来一直承担全县小学教育研究和实验示范任务,为县基础教育实习报告事业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保山地区重点学校之一,它也为县的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有目共睹的贡献。
实习的基本内容包括三部分:课堂教学、班主任工作。
基情况如下:
1、课堂教学:完成教案数为8份,上课节数为16节(英语、语文、数学、品德、自然、音乐、美术7个科目)。
2、班主任工作:组织一次“我做文明小公民”的主题班会。
3、带领学生出了一期黑板报。
4、到学生家里去家访。
这次实习令我感受颇多。一方面,我深感知识学问浩如烟海,使得我不得不昼夜苦读;另一方面我也深深地体会到教学相长的深刻内涵。备课、上课、改作业……日复一日,无数琐碎平凡的事构成的我实习生涯的主旋律。
首先,我请班主任给我一份名单,因为我知道,记不住学生的名字,看似小事,其实它在学生眼中是很重要的,如果记不住学生的名字,学生就会觉得自己在老师心中没有地位。觉得老师不关心自己,甚至会产生隔阂。而后我便找了个机会认识了全班同学,下课后同学们都围着我唧唧喳喳地说:“老师,你怎么才来就知道我们的名字呀?好多老师教了我们一年都没记住我们的名字。”这也使我明白了:沟通是一种重要的技巧和能力,时时都要巧妙运用。认识一个人,首先要记住对方的名字。了解一个人,则需要深入的交流。而这些,都要自己主动去做。
下课后,孩子们经过我时,都亲切地喊一声:“范老师好!”,我也带着按捺不住的羞涩和欢喜应着,同时我也发现了快乐竟如此简单,只因被一群天真的孩子们认可并充满亲切地问候一句。
在我从事教育教学活动时,我第一次深入课堂时,我就遇到了许多学校里没学过、没想过的难题,即自认才出众的我绘声绘色地讲完一节课后,我问学生:“你们听完课,印象最深的是什么?”学生面面相觑,茫然无语。学生何以如此呢?在我看来主要是由于学生没有学习的兴趣。
古人云:“知之者不如好知者,好知者不如乐知者。”兴趣对于一个学生的学习来说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条件。兴趣是学习入门的阶梯兴趣孕育着愿望,兴趣溢生动力。那么如何才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呢?其实这实习报告不只是学生的问题,老师也要有激情与耐心,这是做位一名老师应该具备的。激情与耐心,就像火与冰,看似两种完全不同的东西,却能碰撞出最美丽的火花。其实,不管在哪个行业,激情和耐心都是不可或缺的。激情让我们对工作充满热情,愿意为共同的目标奋斗;耐心又让我们细致的对待工作,力求做好每个细节,精益求精。激情与耐心互补促进,才能碰撞出最美丽的火花,工作才能做到最好。
初为人师,总是有些紧张。我带着羞涩与忐忑抱着课本和教案走上讲台时,尽管我做了很多准备,但当我真正面对那么多双眼睛时,我还是紧张了。“同学们,现在开始上课。”我机械得重复了在台下不知念了多少遍的开场白。然而,这句话说完,下句该说什么呢?突然间我的脑袋一片空白,只能感觉到有几十双眼睛正齐刷刷地盯着我,让我感到十分地不自在。短暂的犹豫之后,我剩下来的只有微笑,因为我想起了那句话:“微笑是法宝。”学生也对着我微笑,看着他们那一张张稚气的面孔,我所有的紧张都在这一瞬间消失了,透过那一双双澄澈的眼睛,我也似乎读到了那一颗颗纯净的心。在此后的时间里,我一直微笑着。所以,课堂气氛也显得轻松活泼了一些,40分钟的课一下子就
过去了。虽然,我知道我的这节课上得并不成功。突然一次,一个学生递来一张字条:“范老师,我喜欢你的微笑,当你微笑着走近我时,使我感到了从来没有过的亲切,我很喜欢你,范老师。”这是出自一个三年级学生之笔,这也是我在实习一个月的时间里收到的最好的,最值得珍藏的礼物。也使我明白了,其实走近学生的第一步只须微笑就够。
外教老师范文4
【关键词】老年公寓;室外环境;交往空间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老龄人口在现有人口中占据较大的比重,老龄化形势严峻。老龄化人口作为社会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有关问题不仅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安定和团结而且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和谐,所以提供老年人口居住的住宅是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在老年住宅设计的过程中,要从老年人的切实情况入手,综合考虑他们的需求,实现建筑空间的合理布局和有效利用,对老年人口提供满意的生活环境。
一、老年公寓的概述
1、老年公寓的概念
老年公寓是指政府和社会所建造的供缺乏子女及亲属照料的老人或者愿意离开子女独自生活的老人居家养老的居所,在老年公寓里他们可以享受到社会所提供的各种服务,属于机构养老的范畴。西方国家的老年公寓多健在环境优美、交通方便的城市郊区或者是闹中取静的城市中心,建筑的风格古朴典雅,室内的设备齐全,老年人取用比较方便。公寓所在的区域还配备有齐全的设施和场所,如:呼救报警设施、医疗保健设施、休息娱乐中心、文化学习的场所等等。而且随着公寓条件和设施服务的不断改善,越来越多的外国老年人口开始选择老年公寓。我国是从70年代末才开始在北京、上海、天津等大城市出现老年公寓,起步阶段的老年公寓多为慈善性或福利性的机构,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们观念的逐步转变,老年公寓已经开始成为老年人的一种生活需求。
2、老年公寓的特点
2.1 福利性事业、市场化经营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人口贫富差距悬殊,社会福利的覆盖面是有限的,属于低福利水平的国家。目前国家对处于社会底层、弱势的老年人的关注比较多,对一些忠告收入群体的养老问题关注的比较少。而老年公寓有属于社会化养老和社会化投资、企业化经营的房地产开发的混合体,国家在其建设方面的政策、资金等的扶持力度不够,开发商在建造老年公寓的时候要遵循市场规律,走“福利性事业、市场化经营”的道路。
2.2 投资额大、资金回收时间长
老年公寓的建筑不仅仅包括住宅本身还包括许多的相关基础设施的构建,一些娱乐休闲场所的建造等。据统计显示老年公寓的总体造价要比普通住宅的造价高上将近5倍。而且相比普通的住宅老年公寓实现利益的方式也很不一样,普通的住宅通常以销售的方式实现房地产开发的最终目的、获得资金和利润的回笼;老年公寓通常会采用租、售结合的方式来满足老年人的不同需求,相关的基础设施的资金回笼期比较长。
2.3 适应需求的个性化和人性化服务
老年公寓根据老年人口的现实情况和特殊需求特别是忠告经济实力层的老年人的需求,为他们构建个性化的居住条件和人性化的服务内容,满足他们不断增高的养老需求。
二、老年公寓室外环境交往空间的设计和建筑
老年公寓所服务群体的特殊性决定老年公寓在设计的过程中对各个功能空间的大小进行有效的把握和控制。老年人到了一定的年纪越是衣食无忧越是容易在心理上感到孤独,建筑的空间过大的话容易让老年人产生孤寂感,时间长了容易产生疾病;空间过小的话容易给老年人的心理造成压抑,而且空间过小不易于老年人进行活动。设计师在对公寓进行设计的时候要充分的考虑老年人的实际情况,对空间范围进行的合理的分配和布置。其中有几个尺度是设计师所要考虑的,即:通道、安全抓杆和楼梯,这些都与老年人的正常生活和出行有着密切的关系。老年公寓在结构设计部分总的来说就三部分:室内空间的设计、室内公共交往空间的设计和户外公共交往空间的设计,下面以户外公共交往空间的设计为对象进行研究:
1、户外娱乐、运动空间
人在步入老年期以后,身体各项机能下降,不能再从事过于繁重的体力或者脑力劳动。休闲、娱乐、运动成为了老年人每日的基本工作和必修课,保持强健的身体和愉悦的身心对老年人来说是有意而无害的。老年公寓的设计师在对建筑设计的同时要预留出足够的户外空间。老年人通常比较喜欢交谊舞、健身操、表演等集体性的活动项目,而这些活动项目都要求空间的尺寸足够的大,空间足够的宽敞,有相应的观众场地。鉴于此项空间要求的面积比较大,通常将以广场的形式修建和出现。广场在设计不仅要考虑它的功能性还要考虑一些现实的需求,譬如在广场的周围栽种一些花草树木,配备一些亭、廊、石凳等,方便老年人随时休息。同时要注意广场的畅通性,避免过多的障碍物出现,其地面也尽量配合老年人做成防滑的地面,方便老人行走。除此之外,要结合空间对人的心理的影响,将尺寸过大的空间利用巧妙的隔离带或者小桥等装饰性建筑分割成若干个小广场、小空间,方便老年人根据喜好开展多样性的活动。与此同时在建设广场的时候要综合考量活动的选取地点与老年人居住点之间的距离,尽量做到既不是太远又不会对住户的居住造成影响。目前在普通的居住社区中都会有基本健身器械的配备,在老年公寓的建筑过程中更是必不可少,供老年人边锻炼边聊天。
2、户外休闲、坐息空间
老年人因为身体的原因其所从事的运动量是有限,他们更多的一些近似静态的休闲、坐息活动,譬如三五个一群坐在一起聊天、休息、晒太阳等,又或者是两三个人一起杀一盘棋。可见良好的休息场所是很多活动展开的前提,是老年人比较倾向的去处。休闲、坐息空间在设计的过程中应选在观景角度较好而且有安全感的地方,譬如一些植物、亭子或者墙面的周围,老年人坐在其中目光所及的范围是广阔的。同时坐息空间尽量设置在运动区和儿童区之间,这样坐息的老人既可以观看儿童的活动场景又能观看同龄人的跳舞、耍剑等的热闹场面,中间因有一定的距离又不至于过分受到活动者的干扰。在空间设计的过程中除了考虑大多数人的需求以外还要尽可能的考虑到少数人的需求,例如有些老年人就喜欢独处去听会广播或者看会书籍,所以在设计的过程中应该在公共活动空间中预留出小部分范围设置成一些私密的坐息空间,让老年人置身其中时既能感到一份宁静又能感受到一份舒适。
三、结语
老年人在年轻的时候为社会、为祖国付出了自己的青春和才华,等到其人到暮年的时候就是其尽情享受生活的时候,社会和国家应对其养老问题尽自己应尽的责任。特别是在当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峻的情况下,怎样在妥善解决养老福利问题的情况下有效的缓解社会的压力是政府、社会和相关企业所要着重考虑的问题。老年公寓作为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在设计的过程中要尽可能的考虑老年人的现实情况和需求,对空间进行合理性的规划和功能性的构建,激发老年人生活的积极情绪,提高他们的幸福感和心理健康水平。
参考文献
[1]李超梅.浅谈老年人住宅设计[J].山西建筑,2008,34(23):47-48.
[2]王志飞.老年人住宅设计探讨[J].住宅科技,2006,11(7):23-24.
[3]李立华,许晓云.无障碍设计思考[J].艺术与设计,2007,8(1):19-20.
外教老师范文5
关键词:高校教师;养老保险制度;启示;改革
一、部分国家高校教师养老保险制度
(一)澳大利亚
为了应对日益严重的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澳大利亚将建立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制度模式作为重要举措,具体包括作为第一层次的政府社会养老金计划、第二层次的强制性雇主养老金计划和第三层次的自愿性个人投资或储蓄计划。其中,由于澳大利亚高校教师的收入和资产水平较高,第一层次的政府社会养老金计划发挥的作用相对较小。而第二、第三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成为高校教师养老保障的重要支柱。[1]
第一层次的政府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求雇主按照雇员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额外缴存一部分放入专门的养老基金,通过基金投资进行保值增值。第二层次的强制性雇主养老金制度的实施,可以减轻政府社会养老制度的支付压力,使更多的高校退休教师获得比政府的基本社会养老金更高的退休收入,而且还可以扩展国家储蓄和经济投资所需要的资金来源。
第二层次的雇主养老金计划建立之初,其最低缴存比例为教师个人工资的3%;后来,在工会的努力争取下,缴存比例逐步提高,从2002 年7月1日起,调整为个人工资的9%。具体的缴费计算方法为,用缴存比例乘以雇员的工资(不包括加班费,但包含奖金、佣金及各种补贴)。自2006 年7月以来,澳大利亚的法律规定,教师的个人缴费实行自愿原则,不再强制教师缴费,缴费率可以在0%~7%之间自由选择,但是,学校和教师个人的总缴费率需要达到17%。在实践过程中,大多数高校为教师缴纳了全部的养老保险费,个人几乎不需缴费。教师退休后的养老金收益取决于教师退休时的工资、缴费年限与账户类型(积累型或收益确定型)等因素。
在第三个层次,澳大利亚政府积极鼓励高校教师进行个人养老投资和储蓄,使很多高校教师更多地依靠自身力量来保障退休后相对较高水平的生活,具体的储蓄方式包括个人银行存款、家庭住宅投资、保险公司年金产品。
(二)美国
美国的高校教师养老保险制度主要由两部分构成,即基本福利计划和职业年金计划。高校教师退休后的养老金由国家基本养老金、州政府提供的储蓄养老金(相当于职业养老金)和个人自愿储蓄养老金三个部分构成。美国联邦政府规定,只要是从事教育工作10年以上,而且按规定缴纳税款的高校教师,只要年满65周岁,就可以在退休后领取国家基本养老金。各州政府为大学教师提供的养老储蓄金有所不同,但几乎都占个人总收入的9%左右。而且各州提供的大学教师储蓄养老金需要纳税。美国所有州都为国家公立高校教师提供退休津贴,各州的大学教师退休制度有所不同,大多数州的大学教师退休津贴由教师缴费和公众捐助共同支付,只有少数州完全由政府提供。[2]
此外,美国《税收改革法》允许雇主为雇员建立一种延迟纳税的个人养老储蓄计划,因属于《税收改革法》的第401条第K项,因而该计划又被称为401(K)计划。美国的高校教师与其他行业的雇员一样可以加入该计划。雇员只要达到5人以上,雇主就可以自主建立一个401(K)计划,401(K)计划由雇主发起并由雇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雇主在获得雇员认可的基础上,按照事先达成的协议,扣除雇员的一部分税前工资存入为其设立的个人账户,存款有上限规定,总额不能超过18500美元。而且,这些存款储蓄只能专款专用,不可随意提取使用,只有年满59.5周岁者才能提取这笔资金;如不符合条件者擅自提取使用这笔资金,不仅需要补缴纳税,还会被处以10%的罚金。雇主提供配套的补充资金,配套比例不能超过1:1,雇主的补充资金水平需要考虑雇员的工作年限、能力强弱、贡献大小等因素。补充资金需要雇员在服务5~7年后才能拥有全部的权益资格。雇员退休后可以选择一次性支取,也可以选择按月支取,还可以选择直接转存入银行。
(三)日本
日本的高校教师养老保险制度主要由三个层次构成:第一层次是普惠型的国民年金制度,这一制度强制要求日本的全体国民加入,统一对待所有国民,一视同仁。目前,大约有7000万人加入了国民年金制度。第二层次是厚生年金与共济年金制度,主要是针对在职劳动者,包括企业职员与各类公职人员。第三层次是自愿储蓄型的养老保险制度,包括厚生年金基金、新企业年金基金、商业养老保险制度等。
日本的高等院校包括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两种,这两种类型的高校教师的养老保障待遇存在着较大的差别,日本把公办高校的教师视为准公务员,待遇水平相对较高;而将私立高校的教师等同于民营企业职员,待遇水平相对较低。日本公立大学又分为国家创办的高等院校和地方创办的高等院校两种,在日本,前者的教师待遇与国家公务员相同,后者的教师待遇与地方公务员相同,而国家公务员与地方公务员的养老待遇水平存在较大区别。
国民年金制度遵循公平普惠原则,面向包括高校教师在内的全体国民,高校教师在缴费和待遇方面与其他群体相同。凡是年龄在20~59岁的日本国民都必须加入国民年金制度,该制度的对象主要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包括个体经营者及其妻子、20岁以上的学生、5人以下小型企业的雇员(被称为“1号保险人”);第二类是厚生年金与共济年金的加入者(被称为“2号保险人”);第三类是第二类保险对象的配偶(被称为“3号保险人”)。日本国民年金制度的待遇数额与个人的缴费年数有关,一般要求个人缴费25年以上才能享受待遇。国民年金实行固定数额的缴费制度。“1号保险人”由本人直接向地方政府缴纳,“2号保险人”及其配偶由厚生年金与共济年金的保险机构直接向国民年金的机构转账,不需要个人直接缴纳。从国民年金的资金来源构成看,2/3由“1号保险人”与“2号保险人”缴费构成,剩下的1/3由国家财政负担,国家财政负担比例目前已经提高到1/2。
日本共济年金的服务群体范围比较狭窄,而且具有一定的针对性,主要针对国家公务员、地方公务员以及一些重要行业的企业职员,比如电信、铁道、烟草行业的企业职员。在日本,共济年金和厚生年金统称为雇员年金,其中,共济年金还可以具体细分为四个小类,即国家公务员年金、地方公务员年金、民办学校教职员工年金、从事农林渔业工作职员年金。[3]
(四)新加坡
新加坡的高校教师与普通国民一样,统一参加中央公积金。新加坡自上个世纪50年代开始,就建立了中央公积金制度,之后一直不断改革完善,使其成为一项综合性的社会保障制度。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的费用由雇主和雇员共同承担。在中央公积金制度刚刚建立时,总缴费比例为10%,由雇主和雇员分别负责一半;之后,公积金的总缴费率不断增长,最高时曾经达到40%,雇主和雇员分别缴纳20%;后来,总缴费率降低至35%,雇主缴纳的比例为15%,雇员缴费比例仍然为20%。此外,不同年龄段雇员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不一。以2010年9月-2011年2月的缴费率为例,缴费基数最高上限为每月4500新元,不同年龄段的缴费率分别为35%(35岁及以下)、35%(36~45岁之间)、35%(46~50岁之间)、29%(51~55岁之间)、20.5%(56~60岁)、13%(61~65岁之间)、10.5%(65岁以上)。从中可以看出,50岁以下的雇员缴费率相同,50岁以上雇员的缴费率随着年龄的增长有所下降。究其原因,可能与新加坡特殊的国情和劳动力市场政策有关。新加坡鼓励雇主雇佣年老的劳动力,以缓解劳动力短缺的压力。中央公积金制度的功能是多方面的,包括养老、住房、医疗、保健、教育等,因而实际用于养老的缴费率要远远低于总缴费率。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中所缴纳的费用分别计入三个不同的账户,即普通账户、特别账户和保健账户。其中,普通账户主要用于住房、保险、投资、教育支出等方面;特别账户主要用于养老和紧急支出方面,一般在雇员退休后开始提取;而保健账户则主要用于医疗保障,包括住院支出和其他医疗项目支出。对不同年龄段的雇员而言,缴费计入不同账户的比例有所区别,年轻雇员的总缴费计入普通账户较多,而60岁以上的年老雇员,考虑其收入与健康状况,总缴费主要计入保健账户。
公积金会员只要满足以下任何一条,便可领取中央公积金:一是年龄达到55岁;二是年龄在35岁以上,但因病无法工作;三是经过政府批准退休;四是永久离开新加坡。当公积金会员的年龄达到55岁时,可以提取普通账户和特别账户中的余额,不过需要保留一定的最低存款额;而且,还需要在保健储蓄账户中积累一定的余额。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由中央公积金局实行全国统一管理。中央公积金局是新加坡人力资源部的一个职能部门,是一个半官方的独立机构,执行人力资源部的有关政策,并接受其监督,具体负责公积金的管理和保值增值,将公积金储蓄进行投资,获取利息或收益。[4]
二、启示
(一)建立并完善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自愿储蓄相结合的高校教师养老保险制度
建立并完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不仅是世界各国国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很多国家发展高校教师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做法。我国在很多的重要文件中均提出了要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但是,从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除去第一层次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外,我国补充性养老保险和自愿性养老保险制度还不够完善,不利于整个养老保险制度的长远发展。目前,我国高校教师的养老依旧是传统的国家保障制,资金全部由国家财政负担,纳入财政预算,个人和学校无需缴费。换言之,除去由国家提供的养老待遇之外,并没有关于高校教师的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养老制度。根据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实际情况和经济社会现实,未来应该建立并完善多层次的高校教师养老保险体系,在建立与普通国民相一致或接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第一层次)的基础上,建立补充性的职业年金制度(第二层次)和国家政策支持、教师自愿参加的养老储蓄制度(第三层次)。
(二)将公平与效率的有效结合贯穿于高校教师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之中
促进公平与效率的有效结合是关系到我国高校教师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成败的重要因素。所谓公平就是指高校教师养老保险制度与其他职业群体的养老保险制度不能有过大的差距,主要体现在待遇水平方面,应该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来保障合理、适度的高校教师养老待遇水平;而效率则是指要通过制度设计调动包括高校教师在内的不同群体的工作积极性,体现出不同群体之间的待遇差距。在改革过程中,需要平衡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促进二者的有效结合。既不能因为过度注重公平而损害高校教师的积极性,也不能造成不同职业群体之间过大的待遇差距。
(三)未来高校教师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需要建立责任共担的科学筹资机制
上述国家的高校教师养老保险制度基本都建立起了由政府、单位和个人三方共同筹资的机制。目前,我国的高校教师养老制度仍然属于传统的国家包办制,自建国以来一直没有进行过改革。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尤其是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传统的国家保障制度已经不能适应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未来我国的高校教师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须借鉴国外高校教师养老保险制度的经验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一些科学做法,建立由政府、高校、教师等不同主体责任共担的筹资机制。高校教师养老保险责任共担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减轻政府的财政支出负担,也有助于增强高校教师个人的责任意识,促进权利与义务的结合,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
(四)与其他群体养老保险制度相融合是我国高校教师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与方向
融合型的制度安排有利于体现公平与效率。所谓的融合并不是指高校教师与其他国民的养老保险制度与待遇的完全统一,而是实行部分融合的制度模式,即基于普惠与共享原则,高校教师与其他群体需要有一个统一的或者比较接近的基础制度安排。从目前来看,我国的高校教师养老制度与其他群体养老保险制度相互独立,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劳动力的流动、导致收入差距扩大、造成了攀比现象。为解决这些问题,应该将部分融合型模式作为我国高校教师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与方向。
参考文献:
[1]王宇,欧阳铮.澳大利亚高校教师养老保障制度述评[J].中国高等教育,2011(21):60,61.
[2]崔岐恩,张晓霞.美国教师福利制探析[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6(3):60,61.
外教老师范文6
论文摘要:由于各国的政治体制、经济制度、制度文化和价值观念特别是文化差异等背景不同,从而形成了不同类型的社会保障制度。在体系演进的过程当中,我们应注重借鉴和吸收国际经验,从制度的发展规律和历史、文化的视角,选择具有代表性国家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为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的和谐社会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提供借鉴经验。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要强化政府的责任、提倡孝文化,在观念上和模式上培育新的家庭养老方式、建立民间的农村社会养老慈善机构,多渠道筹集社会养老慈善资金。
中国是一个拥有八亿农民的农业大国,加快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是破解“三农”问题的关键,是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了“老有所养”的民生保障目标,以及“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的目标任务。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现代工业社会的衍生物和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既是当代社会发展的普遍、必然趋势,同时又是在各国特殊的经济、政治、社会、历史、文化环境的综合影响下得以建立和发展的。国外大部分国家都为农民建立起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由于各国的政治体制、经济制度、制度文化和价值观念特别是文化差异等背景不同,从而形成了不同类型的社会保障制度。因此,在体系演进的过程当中,我们应注重借鉴和吸收国际经验。本文选择了两个具有代表性国家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一是从历史和文化的角度借鉴日本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因为一个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离不开民族文化的支撑和这个国家的国情,日本跟我们国家的文化相近,文化的源流相同;二是从制度的发展规律借鉴德国的经验,因为德国是世界上实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政策历史最为悠久的国家,其养老保障政策独具特色,它走的不是北欧国家的制度,但比较平稳。本文就以上两个国家的养老保障模式进行比较和探讨,力图对我国养老保障制度的建设有所裨益。
一、德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
1.基本情况。德国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起源国,1883年德国创建社会保险制度,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德国的农业以家庭经营为主,全国约有25万个农业企业,农业劳动力占总劳动力的2%。1951年,德国就颁布了《农民养老保障法》,迈出了建立一个独立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第一步。德国的农民养老保障制度一开始就独立于一般社会保险制度,德国的农民最初没有被纳人国家社会保险制度中。1957年,德国开始实施农民老年援助法,即对将农场交给继承人之后的年老农场主进行现金补贴,通过对老年农民扶助的方式,把农民正式列人了国家社会保障体系。1995年1月1日生效的农业社会改革法将农民老年援助更名为农民老年保障,对农民养老保险金进行了大幅度的改革,将农民老年保障归人社会保险领域,而不再是社会救济领域。其保险的赔偿范围包括康复在内的医疗职业和家庭援助年龄超过65岁领取的养老金、保险税款津贴、放弃财产及生产的农场主支付养老金和补偿津贴。
2.主要特点。德国农村社会保险制度从一开始建立就有着良好的经济、政策和社会环境。建立之后,经过不断的改革深化,目前已相对健全和完善。一是项目较全,与一般社会保险相比,在农村社会保险中除了没有失业保险以外,其他的社会保险项目都有;二是覆盖面宽,农业人口几乎都被纳人农村社会保险保护之下;三是标准高,在缴纳相同数额保险费的前提下,在每一个保险项目下提供的待遇,原则上与一般保险待遇相适应;四是管理好,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仅要在确定保险费标准、待遇条件、待遇标准、发放年金或其他补贴等方面行使管理职能,而且要就《社会法》中规定的受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为保险人提供指导、说明和咨询;五是津贴多,在德国社会保险体系中,政府为农民拉平年保险提供保险津贴,在发生农业事故时,也为农业企业提供帮手或者家庭帮手,安排顶替人员。
3.可借鉴的成功经验。德国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立得早,管理科学且体系较为完备,值得进行研究和借鉴。
第一,德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立得较早,有着较长时间经验的积累。从1957年10月的农场主辅助养老基金开始,专门以职业为导向确保农场主及其配偶以及在农场工作的家庭成员及其家属的社会保障。德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参保对象从农场主、农场主的配偶、农场全职工作的家庭成员,若已年满18岁则有义务参加保险。我们国家可以建立按群体、分层次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从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际情况来看,农民中不同参保对象存在着较大的不同,其对养老保险制度的需求也就存在着差别,因此构建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基本框架时就必须考虑到这个问题。可以将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参保群体分为以下几大类:纯农户、进城务工人员、失地农民、小城镇农转非人员和农村计划生育户。对于这五类农民群体应根据他们自身的特点采取不同的养老保险模式。
第二,在资金筹措中,既有农业企业主,也有家庭成员缴费,还有联邦自己支持。政府为了减轻财政负担,还通过采取优惠政策,鼓励农场主购买商业保险,这样德国的农村养老保险就由社会保险、终老财产(老年农民将庄园移交给继承人以后,保留下来供自己使用的住房等财产)和自我保障组成。
第三,德国农村养老保障的管理体制规范、管理效率较高,除了及时立法以外,还设立专门的农民养老保险机构,而且其社会保障工作人员都有很高的文化素质和专业修养。德国的农村养老保险业务由联邦和各州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该机构是自治的法人组织,经办机构不仅要在确定保险费标准、待遇条件、待遇标准、发放年金及其他补贴方面行使管理职能,而且还为受保险人提供指导和咨询。目前,德国有13家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并组建了一个全国性的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总联合会(GLA)。
第四,及时改革养老保障制度,兼顾社会功能和经济功能。德国的农村养老保障政策不仅具有保障农民福利的社会功能,同时还具有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等经济功能。20世纪70年代,德国将农场主的退休年龄从65岁降至55岁,并在农场主享受养老金时附加条件,即要求农场主必须在50岁以后就开始通过继承、出售或长期租让等方式转移他的农业企业,成为农业退休者。德国联邦政府专门向农村养老保险机构额外提供特殊的农业结构性补贴资金,用于发放促进农业企业移交或放弃农业生产的养老金。这些养老保障政策的实施让农场主提前放弃土地生产,将农场交给富有创新精神的年轻一代。这对于促进农业技术化、知识化和效率化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为适应人口老龄化加速的需要,德国逐步将退休年龄由65岁推迟到70岁,同时还于1995年新建了一项保险制度—护理保险制度,以解决年老、病弱人员对护理的需要。
二、日本农村养老保障制度
与我国具有相同儒教文化背景的日本,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比较完善。考察日本的政治体制、历史发展、经济特点、文化特色等,探索日本农村社保制度建设的现状和特点,并进行制度分析,有利于加深对日本农村当前养老保险制度的理解和认识,对我国如何建设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具有一定的借鉴和学习意义。
1.基本情况。日本是东亚国家最早走上资本主义道路的国家,也是最早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日本国民应该说跟我们国家有更多的相通性,包括家庭观念、家庭保障、社会的结构等等。所以,日本社会保障制度对我们来说有很广泛的参考价值。日本农户具有小规模经营和兼业经营两个基本特点。“二战”前,同为东方国家的日本与中国,过去对老人的抚养也是以家庭为主。传统的日本农户多为直系家庭,老年后生活依靠长子抚养、照顾,“家”制度在日本社会起主导作用。老年人生活所必需的资源和援助基本上都是由家庭来保障的。日本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则形成于20世纪50年代以后,到60年代初,日本政府建立了一系列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国民健康保险法》和《国民年金法》的颁布,开创了日本农民医疗保险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的先河。1961年《国民养老金法》实施,从此,日本进人了“国民皆保险”、“国民均年金”的福利时代,这两种保险制度是日本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部分,而且国民的社会保障水平也在逐步提高。
2.主要特点。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第一支柱:基础年金(国民年金)。1986年日本把厚生年金保险等八种年金统一起来,引进基础年金,实现年金制度一体化。基础年金作为一种义务,凡年满20岁—60岁的日本国民均须加人国民年金,具有强制性。这是一项与收人无关的养老保险制度,面向全体国民,为老年人提供基本收人保障。第二支柱:农业者年金。1970年专门制定了《日本农业年金基金法》,1971年正式实施农业者年金。其保险对象为农村地区除厚生年金、共济年金的加人者及其配偶之外的具备国民年金被保险者资格的农业经营者及其后继者。强调自愿原则,政府给予税制上的优惠政策。这是日本政府向不满足于基础保险的较富裕的农户提供的一种保险方式,包括农民年金、国民养老金基金和共济年金三部分,是国民年金的重要补充。第三支柱:个人储蓄。农民个人或家庭通过自愿安排,将一部分现期收人进行储蓄或购买人寿保险以为老年生活做准备。
在日本,民间的农业相互救济协会(简称农协)举办的人身共济保险对农民养老及其他社会保障发挥了重要作用。综合而言,与东亚其他国家相比,日本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相对早一些,而且主要是模仿西方模式,然而却由于它比较重视个人、家庭的作用,从而带有明显的亚洲特色。
3.可借鉴的成功经验。日本的养老保障制度尽管建立不算很早,但是发展很快,到20世纪70年代就基本完成了制度建设并迅速跨人发达国家行列。以石油危机为转折点,日本及时对其向西方福利国家模式发展的势头进行了调整,强调个人、家庭以及企业、团体的作用,以减轻国家负担。
第一,资金来源采用个人、雇主、政府三方负担的方法,从而使支出有了可靠的来源并能使国民的权利和义务统一起来。
第二,国家立法。依法推行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战后日本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也是相关法规不断完善、充实的过程。日本的社会保障制度先立法、后实施,使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
第三,建立多层次、多类型的养老保险制度。日本既有法律强制国民加人的基本保险,又有企业为职工建立的补充保险,还有社会互助保险和个人自愿参加的储蓄性养老保险。日本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从国民年金制度、国民养老金基金制度、农民年金制度到共济制度,具有多层次特点,可以满足农民不同层次的养老保障的需求。该制度从参保农民的年龄、务农时间进行资格限制,从资金来源、资金管理人等进行了严格的要求,充分保证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持续性。 转贴于 第四,为了适应21世纪人口老龄化浪潮,日本从1994年把领取养老金的起始年龄推迟到65岁,并针对日本家庭小型化趋势,从2000年4月1日推出了新的看护保险制度。护理保险提供的服务包括保健、医疗、福利在内的综合服务,主要有被保险人大部分时间住在自己家中接受各种服务的居家服务,被保险人人住到各种福利设施的设施服务两大类。在费用负担方面,接受了护理保险服务的被保险人承担10%的费用,其余90%由护理保险负担。这种新的制度,体现了对老年人的人文关怀,非常值得我们借鉴。
第五,文化特色。日本是受儒家文化影响较大的国家之一,其家族制度深深打上了中国家族制度的烙印。但日本的家族制度自身有其鲜明的特点:注重家中的身份关系,而把血缘系谱关系放在次要地位。下级必须绝对向上级尽忠,所有的集团成员,包括首领都必须向集团的利益尽忠。为了家的良好运作和延续,日本文化还具有开放性特点。645年的大化改新,吸收中国隋唐文化;1868年明治维新,吸收西欧文化;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吸收美国文化。当然,这种吸收外来文化并不是单纯的模仿,而是充分考虑到现实的需要和可能性,有选择地进行消化和改造。儒家文化的家族制度对日本的早期影响,使得日本农村养老保险最初以家庭养老为主。而19世纪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具有开放性特点的日本文化逐步学习西欧和美国文化,因此,从19世纪,日本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也明显具有欧美特点—社保制度比较完善、社会性较为突出。
三、对我国的启示
综合以上两种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我们还要重点强调以下几点:
1.强化政府的责任。政府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立过程中起主导作用,保证民生、改善民生是政府自始至终核心的使命。农村人口萎缩以及老龄化的发展态势,决定了政府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必须承担更大的责任,这也是发达国家为我们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提供的经验。从公共财政的角度看,在农村社会保障范围,属于纯公共品包括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农村纯公共品的提供同其他纯公共品的提供一样应由政府免费供应。属于准公共品范围的主要是指农民养老保险等。但是,由于农业本身具有基础性和效益的外溢性特征及农民对社会的贡献和现实收人水平制约等,政府也应该在这些公共产品的提供中承担责任,并且对于农村养老保障的制度设计方面进行投人,表现出积极的态度和措施。因为政府掌握的是公共资源,理所当然应为民众谋取利益。国家财力也要通过相关的制度反馈于民,一个是公共设施,一个是公共服务,另外就是福利制度,它出钱让老百姓受益,所以财政负有天经地义的责任。我国目前投人社会保障与福利方面的资金偏低,因此要调整公共财政支出结构,把更多的资金投到社会保障里面,这是我们财政改革的方向。
2.提倡孝文化,在观念和模式上培育新的家庭养老方式。近年来,由于受到养老金支付压力的日益增大,不少西方国家重提家庭养老保障,开始向这一方面回归,希望在解决广大居民的养老问题上能够重新发挥家庭养老的优势。家庭保障作为一种非制度型、非正式的而又天然的国民生活保障系统,意味着在多元化和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发展模式下,家庭成为可以辅助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一种有效的养老保障载体。在传统的东方儒家文化作用下,家族制度和家庭养老模式对我国农村人口有着根深蒂固的影响。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家庭养老不仅是一种物质供养,更兼有家庭亲人的精神抚慰,这是其他养老方式所不能完全替代的。尤其是家庭养老中,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关心、相互支持、相互鼓励,以“家”作为纽带加强了家庭成员的情感交流等,家庭养老的这种精神慰藉作用,更是社会性养老保险不能代替的。近年来,我国政府极力在农村建立社会性养老保险制度,但效果甚微,这里面固然有缴费方式的不合理因素,但是家庭养老的观念对其影响也不可忽视。政府要引导重视挖掘传统文化,弘扬中国传统伦理道德,培育农村良好的社会风气,培养人们敬老爱老的道德风尚,发挥先进文化的导向作用,对于提高农村家庭养老的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应进一步扩大社区养老支持的范围,凡是有经济能力的地方,都要逐渐实施乡、村集体负责的养老保障制度,以减轻个人和家庭的负担。因地制宜地建立一个以国家为后盾、以社区为中心、以家庭为单位、以人为本的养老支持体系,在个人、家庭、社区和社会四者之间形成一个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的良性循环系统。因此,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过程中,在加大社会性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同时,亦不能忽视家庭保障等传统保障形式的补充作用。
3.建立养老保障基金运营机构,促进农村养老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国家要通过制定有关政策为农村养老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提供条件。我国要改革现行财政预算制度,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单独编制预算。社会组织发达、人才条件好的地区,借鉴国外养老基金管理的成功经验,可尝试建立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运营保险基金,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推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创新模式的规范运作。同时,政府应实行规范化管理,建立起责任明确、政策具体、针对性强的保障措施,成立国家和省级社会养老保障管理中心,对决策、经办和基金安全增值等进行全过程的动态监管机制,明确管理的科学化以及基金安全基础上的保值增值,确保制度模式的公平、阳光、透明,建立严格的审核程序,确保个人账户基金安全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