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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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

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范文1

[摘要] 成本法是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之一,本文通过实例对成本法下投资收益的处理进行了归纳整理,并提出了一种简化的方法。

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共同控制且无重大或被投资企业在严格的限制条件下经营,其向投资企业转移资金的能力受到限制时应采用成本法核算,本文主要讨论成本法下投资企业投资收益的会计核算。

一、企业会计制度关于成本法投资收益的处理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采用成本法核算时,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作为当期投资收益。但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若被投资企业分派的属于投资前累积未分配的利润又被投资后实现的利润弥补,则投资企业应在原累计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范围内恢复投资成本,确认为当期的投资收益。

二、常用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在按照上述规定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分别投资年度和以后年度处理:

(1)投资年度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的处理

投资企业投资当年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如来源于投资前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则冲减初始投资成本,如来源于投资后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利润,则确认被投资企业的投资收益,如不能分清是来源于投资前还是投资后的净利润,则按以下公式计算确认投资收益或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

投资企业投资年度应享有的投资收益=投资当年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持股比例×(当年投资持有月份÷12)

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被投资企业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持股比例-投资企业投资年度应享有的投资收益

计算出的“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如为正数,则按此金额冲减初始投资成本;如为负数或零,不需冲减,分得利润或股利全部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例1:A企业于04年4月2日以500万购入B企业3%的股份,B企业04年净利润50万,04年12月31日宣告分配04年股利60万。则:

A企业04年应享有的投资收益=500000×3%×(9÷12)=11250元

应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600000×3%-11250=6750元

会计分录:

借:应收股利 18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 6750

投资收益 11250

(2)投资年度以后的利润或现金股利

计算公式:

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企业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持股比例-投资企业已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投资企业当年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

计算出的“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如为正数,冲减初始投资成本;如为负数,恢复增加初始投资成本,但恢复数不能大于原累计已冲减数。

例2:02年1月2日A企业以60000000元投资于B公司,占B公司表决权的10%,采用成本法核算。B公司有关资料如下:(1)02年4月20日宣告01年度现金股利1500000元,02年实现净利润6000000元;(2)03年4月20日宣告02年度的现金股利7500000元,03年实现净利润7000000元;(3)04年4月20日宣告03年度的现金股利6000000元,04年实现净利润5500000元;(4)05年4月20日宣告04年度的现金股利3000000元。A企业各年有关投资收益的会计分录如下:

(1)02年4月20日B公司宣告01年度的现金股利1500000元,因属投资以前年度的股利,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

借:应收股利 150000(1500000×10%)

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150000

(2)03年4月20日宣告02年现金股利7500000元

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1500000+7500000)-6000000]×10%-150000=150000元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7500000×10%-150000=600000元

借:应收股利 750000(7500000×10%)

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150000

投资收益 600000

(3)04年4月20日宣告03年现金股利6000000元

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

[(1500000+7500000+600000)-(6000000+7000000)]×10%-(150000+150000)=-100000元

计算结果为负数,应恢复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100000元。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6000000×10%-(-100000)=700000元

借:应收股利 600000

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100000

贷:投资收益 700000

(4)05年4月20日宣告04年现金股利3000000元

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1500000+7500000+600000+3000000)-(6000000+7000000+5500000)]×10%-(150000+150000-100000)=-250000元

结果为负数,应恢复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但恢复增加数不能大于原累计已冲减数200000元(150000+150000-100000)。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3000000×10%-(-200000)=500000元

借:应收股利 300000

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200000

贷:投资收益 500000

三、一种简化的处理

从上述的例题中可以看出,成本法下投资收益的核算还是比较复杂的,要分“投资年度”和“以后年度”两个阶段分别计算,而且在按上述公式计算“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时,因需要“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各年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及“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各年实现的净损益”等数据,导致投资年度越往后,计算所花的时间会越长。实际上,由于实务中企业一般都是在当年分配上一年的利润或股利,笔者在实践中出一种简化的核算方法,可以不必计算被投资企业累计的应得利润和应收股利,只需比较股利所属年度的被投资企业的应得利润和应收股利。不管是投资年度还是以后年度,都可采用以下这种简化的方法来计算成本法下的投资收益,计算公式:

投资企业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上年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持股比例×(上年投资持有月份÷12)

注:由于实务中企业一般都是在当年分配上一年的利润或股利,因此公式中的“上年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损益”实际就是被投资企业股利所属年度的净损益。

投资企业应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投资企业本年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应确认的投资收益

同样,计算出的“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如为正数,冲减初始投资成本;如为负数,恢复初始投资成本,但恢复增加数不能大于原累计已冲减数。

我们先以例2为例,看看计算结果是否相同:

(1)02年4月20日B公司宣告01年度的现金股利1500000元,因属投资以前年度的股利,可直接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也可按上述简化公式计算,由于A公司02年才取得投资,“上年投资持有月份”和“上年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损益”实际都为零,则: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0

应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1500000×10%-0=150000元

(2)03年4月20日宣告02年现金股利7500000元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6000000(02年B公司的净利润)×10%×(12÷12)=600000元(注:A公司于02年1月投资,因此“上年投资持有月份”应为12)

应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7500000(03年B公司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10%-600000=150000元

(3)04年4月20日宣告03年现金股利6000000元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7000000(03年B公司的净利润)×10%×(12÷12)=700000元

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6000000(04年B公司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10%-700000=-100000元

计算结果为负数,应恢复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100000元。

(4)05年4月20日宣告04年现金股利3000000元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5500000(04年B公司的净利润)×10%×(12÷12)=550000元

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3000000(05年B公司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10%-550000=-250000元

计算结果为负数,应恢复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但恢复增加数不能大于原累计已冲减数200000元(150000+150000-100000),因此,恢复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仍为200000元,应收股利是300000元,应确认的投资收益应是500000元,会计分录同前一种方法。

再看看例1,由于A企业是04年4月投资于B企业,04年12月31日宣告分配的是04年的股利。则按简化公式计算04年投资收益时,“上年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损益”实际应是B公司04年实现的净利润,很显然,计算结果与第一种方法是一样的:

A企业04年应享有的投资收益=500000×3%×(9÷12)=11250元

应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600000×3%-11250=6750元

当然,如果其他条件不变,B企业04年12月31日分配现金股利30万,则计算出的“应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则为300000×3%-11250=-2250元,为负数,这时如果仍是恢复初始投资成本时就会出现错误,因此在运用简化公式时,如果是被投资方第一次分配股利,且是在投资年度分配当年的利润时,如果计算出的“应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为负数,则不需恢复初始投资成本,而是按应收股利全额确认为当期的投资收益。不过在实际业务中,这种情况是很少见的,因为企业一般都是在当年分配上一年的利润。

综上所述,运用上述简化公式计算成本法下的投资收益时,计算结果与会计制度和准则中规定的方法一样,但要比原计算方法简单,计算量要小很多,也便于理解和记忆。

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范文2

内容摘要:权益法下,投资方在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时需要考虑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有关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是否相同。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有关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不同的,投资方确认投资收益时必须对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进行调整。本文从理论与实务两个方面分析了长期股权投资收益确认时对公允价值的考虑,并进行了总结。

关键词: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

理论依据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及对联营企业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权益法,是指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在投资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第十二条规定: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适当调整后确认。

在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净亏损时,在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的基础上,应考虑以下因素的影响进行适当调整:一是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企业不一致的,应按投资企业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二是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以及以投资企业取得投资时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等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影响。

被投资单位个别利润表中的净利润是以其持有的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为基础持续计算的。而投资企业在取得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时,是以被投资单位有关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投资成本,取得投资后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所代表的是被投资单位资产、负债在公允价值计量的情况下在未来期间通过经营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投资企业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有关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不同的,未来期间,在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应享有的净利润或应承担的净亏损时,应考虑对被投资单位计提的折旧额、摊销额以及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等进行调整。

因此,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相对于被投资单位已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之间存在差额的,投资企业应按其差额对被投资单位净损益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净损益和持股比例计算确认投资收益。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有关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相对于被投资单位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之间存在差额的,投资企业亦应按其差额对被投资单位净损益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净损益和持股比例计算确认投资收益。

需要注意的是,在对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进行调整时,应考虑重要性原则,不具重要性的项目可不予调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资企业可以以被投资单位的账面净利润为基础,计算确认投资损益,同时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不能按照准则中规定进行核算的原因:投资企业无法合理确定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比,两者之间的差额不具重要性的;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被投资单位的有关资料,不能按照准则中规定的原则对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进行调整的。

实务应用

投资方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有关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不同的,主要有如下两种情况:

(一)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

【例1】甲公司于2010年1月10日以3300万元价款购入乙公司40%的股份,自取得投资之日起派人参与乙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取得投资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9000万元,除表1所列项目外,乙公司其他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同。假定乙公司2010年实现净利润900万元,在甲公司取得投资时的账面存货有80%对外出售。2010年末乙公司预计存货可变现净值为50万元,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预计可收回金额为1000万元和700万元。

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会计年度及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同。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均按直线法提取折旧或摊销,预计净残值均为0。假定乙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甲公司在确定其应享有的投资收益时,应在乙公司实现净利润的基础上,根据取得投资时乙公司有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差额的影响进行调整。调整过程详见表2。

存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应调减的利润=(800-750)×80%+(110-100)=50(万元)

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应调整增加的折旧额和减值损失=(100-90)+(500-350)=160(万元)

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应调整增加的摊销额和减值损失=(125-105)+(175-35)=160(万元)

调整后的净利润=900-(50+160+160)

×(1-25%)=622.5(万元)

甲公司应享有份额=622.5×40%=249(万元)

确认投资收益的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249

贷 :投资收益249

(二)公允价值小于其账面价值

【例2】沿用例1,假定取得投资当日,乙公司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分别为600万元、1 408万元、800万元。其他资料同例1。

甲公司在确定其应享有的投资收益时,应在乙公司实现净利润的基础上,根据取得投资时乙公司有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差额的影响进行调整。调整过程详见表3。

存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应调增的利润=(750-600)×80%+(100-70)=150(万元)

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应调整减少的折旧额和减值损失=(90-88)+(350-320)=32(万元)

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应调整减少的摊销额和减值损失=(105-100)+(35-0)=40(万元)

调整后的净利润=900+(150+32+40)×(1-25%)=1 066.50(万元)

甲公司应享有份额=1066.50×40%=426.60(万元)

确认投资收益的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426.60

贷 :投资收益 426.60

结论

资产负债表日,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净利润的份额时,要考虑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有关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是否相同。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有关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不同的,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时必须对被投资单位的账面净利润进行适当调整。

(一)存货

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存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不同的,权益法下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时对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进行的调整,主要包括对当期销售成本的调整和存货跌价准备的调整两部分。

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存货的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的,后续计量过程中以存货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确定的销售成本金额就会大于被投资单位已结转的销售成本金额,投资企业应按其差额对被投资单位的账面净利润进行调减处理,如表2中存货项目的-40万元。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存货的公允价值小于其账面价值的,以存货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确定的销售成本金额就会小于被投资单位已结转的销售成本金额,投资企业应按其差额对被投资单位的账面净利润进行调增处理,如表3中存货项目的+120万元。

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存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不同的,后续计量过程中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存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确定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相对于被投资单位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之间存在差额的,投资企业应按其差额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进行调整,如表2中存货项目的-10万元、表3中存货项目的+30万元。

(二)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不同的,权益法下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时对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的调整,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已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的调整和被投资单位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的调整两部分。

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的,后续计量过程中投资企业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的折旧额或摊销额就会大于被投资单位已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投资企业应按其差额对被投资单位的账面净利润进行调减处理,表2中固定资产项目的-10万元、无形资产项目的-20万元。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小于其账面价值的,则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的折旧额或摊销额就会小于被投资单位已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投资企业应按其差额对被投资单位的账面净利润进行调增处理,如表3中固定资产项目的+2万元、无形资产项目的+5万元。

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不同的,后续计量过程中投资企业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相对于被投资单位已计算确定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之间存在差额的,投资企业应按其差额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进行调整,如表2中固定资产项目的-150万元、表3中固定资产项目的+30万元。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立信会计出版社,2006

2.财政部会计司.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人民出版社,2008

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

4.王世定.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实务操作.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5.赵治纲.最新企业会计核算使用指南.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

作者简介:

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范文3

一、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

在采用权益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应当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企业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确认的投资收益应先冲减尚未弥补的亏损部分。剩余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户。

[例1]2006年1月1日,A公司购入合作伙伴财富公司股票1000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20%,作为战略投资长期持有。为完成此次收购,A公司共支付现金2400万元(包含相关的税费)。购入股份当天,财富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1000万元,账面价值为10000万元。除表1涉及的项目外,其余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均无变化。

表1单位:万元

公允价值账面价值

存货11001000

固定资产-设备57005000

无形资产-专利权600400

合计74006400

说明:存货采用先进先出法核算,所有存货均在当年消耗。固定资产-设备剩余使用期限10年,使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无形资产-专利权剩余使用期限5年,使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2006年财富公司实现净利润1500万元。2006年3月20日,财富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每股0.2元。2007年财富公司实现净利润1800万元。2008年财富公司出现亏损3000万元。2009年财富公司出现巨额亏损1.2亿元。2010年财富公司经营好转,实现盈利1000万元。2011年,财富公司实现盈利3000万元。

(1)2006年1月1日购入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财富公司(成本)24000000

贷:银行存款24000000

(2)2006年年底,确认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1500-100-(5700-5000)÷10-(600-400)÷5]×20%=258(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财富公司(损益调整)2580000

贷:投资收益2580000

(3)2006年3月20日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20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财富公司(损益调整)2000000

(4)2007年年底,确认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1800-(5700-5000)÷10-(600-400)÷5]×20%=338(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财富公司(损益调整)3380000

贷:投资收益3380000

(5)2008年年底,确认投资亏损

投资收益=[-3000-(5700-5000)÷10-(600-400)÷5]×20%=-622(万元)

借:投资收益622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财富公司(损益调整)6220000

(6)2009年财富公司出现巨额亏损1.2亿元

2009年底,A公司应该分担的亏损为2400万元(12000×20%),再加上22万元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摊销额,共计2422万元。

长期股权投资账户明细如下:成本2400万元、损益调整(贷方)226万元,冲减2174万元,还有248万元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借:投资收益2174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财富公司(损益调整)21740000

(7)2010年财富公司经营好转,实现盈利1000万元,年底确认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1000-110)×20%=178(万元)

此时应先冲减备查簿中的未弥补亏损,尚有70万元(178-248)亏损没有弥补。

(8)2011年,财富公司实现盈利3000万元

投资收益=(3000-70)×20%=586(万元)

说明:无形资产使用期限已到,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已经摊销完毕。只需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进行摊销。

借:长期股权投资——财富公司(损益调整)

(5860000-700000)5160000

贷:投资收益5160000

二、成本法与权益法相互转换

(一)权益法转为成本法投资企业因减少投资等原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改按成本法核算,并以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例2]C公司持有兴达公司40%的股权,因能对兴达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施加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2007年年初,C公司将兴达公司30%的股权以2000万元价格对外出售。出售时,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2400万元,其中成本2000万元,损益调整400万元。剩余10%股权改为成本法核算。假定转换日被投资方兴达公司的留存收益为2000万元。2007年3月5日,兴达公司宣布发放现金股利1000万元。2007年全年兴达公司实现盈利5000万元。2008年3月8日,宣布发放现金股利3000万元。

(1)2007年初出售

借:银行存款200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兴达公司(成本)

(20000000×75%)15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兴达公司(损益调整)

(4000000×75%)3000000

投资收益2000000

(2)持股比例下降为10%,改用成本法核算

借:长期股权投资60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兴达公司(成本)5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兴达公司(损益调整)1000000

自被投资方分得的现金股利未超过转换时被投资方账面留存收益中投资方应享有的份额的,分得的现金股利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不确认投资收益。

(3)2007年3月5日

借:应收股利10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1000000

(4)2008年3月8日

借:应收股利30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1000000

投资收益2000000

(二)成本法转为权益法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但不构成控制的,应当改按权益法核算,并以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或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投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例3]2006年1月1日,B公司购入彩虹公司股票100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10%,准备长期持有,共支付价款及相关税费515万元。购买时,彩虹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5100万元,账面价值5000万元。除一台设备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100万元外,其他资产、负债公允价值均与账面价值相同。该设备公允价值600万元,账面价值500万元,尚可使用10年,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没有净残值。2006年彩虹公司实现净利润200万元,并于2007年3月20日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每股0.1元。2007年彩虹公司实现净利润300万元。2008年1月1日,B公司再次购入200万股,占总股本20%,支付1300万元。此时彩虹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6100万元,账面价值6000万元。除了第一次购入时,设备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80万元以外,有原材料一批公允价值80万元,账面价值60万元。2008年彩虹公司实现净利润400万元。

(1)2006年1月1日购入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5150000

贷:银行存款5150000

(2)2007年3月20日彩虹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100000

贷:投资收益100000

(3)2008年1月1日,由于B公司再次购入彩虹公司20%的股票,持股比例达到30%,长期股权投资应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进行调整。原取得投资后至新取得投资的交易日之间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相对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属于在此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中应享有份额的,一方面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调整留存收益;属于其他原因导致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并调整权益。计算过程如表2所示:

表2投资收益影响数计算表单位:元

间成本法下

投资收益权益法下

投资收益税前

差异所得税

影响累计

影响数

200610000019000090000090000

200702900002900000290000

合计1000004800003800000380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彩虹公司(成本)5150000

长期股权投资——彩虹公司(损益调整)380000

长期股权投资——彩虹公司(其他权益变动)

(6100000-5100000-380000)62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5150000

盈余公积(380000×10%)380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342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620000

(4)2008年1月1日B公司再次购入彩虹公司20%股份

借:长期股权投资——彩虹公司(成本)13000000

贷:银行存款13000000

(5)2008年12月31日,确认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400-10-20)×30%=111(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彩虹公司(损益调整)1110000

贷:投资收益1110000

[例4]D公司持有隆达公司60%股权,账面余额为7800万元,没有提取减值准备。2006年12月10日,D公司将20%股权对外出售,获得价款3000万元,出售当日隆达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8000万元。D公司取得隆达公司60%股权时,该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5000万元(假设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自D公司取得隆达公司60%股权后至本次出售前,被投资方实现净利润4000万元。假设隆达公司一直未进行利润分配。除实现净损益外,被投资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权益部分的金额为100万元。盈余公积按净利润10%比例提取。

(1)2006年12月10日

借:银行存款300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78000000÷3)26000000

投资收益4000000

剩余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5200万元,小于与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方隆达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800万元(15000×40%-5200),该部分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调整留存收益。

(2)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借:长期股权投资——隆达公司(成本)520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52000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隆达公司(成本)8000000

贷:盈余公积(8000000×10%)8000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7200000

原取得投资后至转换为权益法核算之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中应享有的份额,一方面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同时调整留存收益;其他原因导致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同时,调整投资方权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隆达公司(损益调整)

(40000000×40%)16000000

贷:盈余公积(16000000×10%)16000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4400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隆达公司(其他权益变动)

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范文4

(一)初始投资时“股权投资差额”形成的会计处理当初始投资形成“借方股差”时,按“借方股差”的金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差额)”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投资成本)”科目。当初始投资形成“贷方股差”时,应按“贷方股差”的金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投资成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

【例1】甲企业于2004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1000万元对乙企业投资,占乙企业有表决权资本的30%,对乙企业有重大影响。此时,乙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是3000万元。则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企业(投资成本)100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00

“借方股差”=1000-3000x30%=10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企业(股权投资差额)10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企业(投资成本) 1000000

[例2]承例1,若乙企业2004年1月1日的所有者权益是3500万元,其他条件不变。则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企业(投资成本)100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00

“贷方股差”=3500x30%-1000=5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企业(投资成本)500000

贷: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500000

(二)初始投资时“股权投资差额”摊销的会计处理当初始投资形成的是“借方股差”时,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须按一定的期限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摊销时,按每期摊销的金额,借记“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差额摊销”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差额)”科目。当初始投资形成的是“贷方股差”时,由于“贷方股差”的金额已计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贷方股差”不需摊销。

【例3】承例1,若甲企业的股权投资差额按10年摊销。则甲企业2004年末的会计处理是:

年摊销额=100÷10=10(万元)

借: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1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企业(股权投资差额)100000

二、追加投资时“合并股差”形成与摊销的会计处理

(一)追加投资时“合并股差”形成的会计处理在进行“合并股差”计算时,“追加股差”与“初始股差”按照同方向相加、异方向相减的原则,两种“股差”相加减分别形成“合并借方股差”与“合并贷方股差”。

1、“合并借方股差”形成的会计处理

(1)当追加投资形成的是“追加借方股差”,初始投资形成的是“初始借方股差”时,形成“合并借方股差”,其金额为两者之和。此时的会计处理是,按“追加借方股差”金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某企业(股权投资差额)”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某企业(投资成本)”科目。

[例4]承例1,若甲企业又于2005年1月1日再次以1000万元的银行存款对乙企业追加投资,此时乙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是3100万元,若甲企业的该项投资占乙企业有表决权资本的30%,则追加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企业(投资成本)100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00

“追加借方股差”=1000-3100x30%=70(万元)

“初始借方股差”=100-10=90(万元)

“合并借方股差”=(100-10)+70=16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企业(股权投资差额)7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企业(投资成本) 700000

(2)当追加投资形成的是“追加借方股差”,初始投资形成的是“初始贷方股差”,且“追加借方股差”大于“初始贷方股荠”时,形成“合并借方股差”,其金额为两者的差额。此时应按“初始贷方股差”金额,借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按两者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某企业(股权投资差额)”科目;按“追加借方股差”金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某企业(投资成本)”科目。

【例5】承例2,若甲企业2005年1月1日再次以1000万元的银行存款对乙企业追加投资,此时乙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是3000万元,若甲企业的该项投资占乙企业有表决权资本的30%,则

“追加借方股差”=1000-3000x30%=100(万元)

“初始贷方股差”=50(万元)

“合并借方股差”=100-50=5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企业(股权投资差额)500000

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5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企业(投资成本) 1000000

2、“合并贷方股差”形成的会计处理

(1)当追加投资形成的是“追加贷方股差”,初始投资形成的是“初始贷方股差”,形成“合并贷方股差”,其金额为两者之和..此时应按追加投资形成的“追加贷方股差”金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某企业(投资成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

[例6】承例2,若甲企业又于2005年1月1日再次以1000万元的银行存款对乙企业追加投资,此时乙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是4000万元,若甲企业的该次投资占乙企业有表决权资本的30%,则追加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企业(投资成本)100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00

“追加贷方股差”=4000x30%-1000=200(万元)

“初始贷方股差”=50(万元)

“合并贷方股差”=200+50=25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企业(投资成本)2000000

贷: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2000000

(2)当追加投资形成“追加贷方股差”,初始投资形成“初始借方股差”,且“初始借方股差”小于“追加贷方股差”,形成“合并贷方股差”。此时的会计处理是,按“追加贷方股差”金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某企业(投资成本)”科目,按“初始借方股差”金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某企业(股权投资差额)”科目。按两者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

[例7]承例3,若甲企业又于2005年1月1日再次以1000万元的银行存款对乙企业追加投资,此时乙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是4000万元,若甲企业的该项投资占乙企业有表决权资本的30%。则追加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企业(投资成本)100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00

“追加贷方股差”=4000x30%-1000=200(万元)

“初始借方股差”=100-10=90(万元)

“合并贷方股差”=200-90=11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企业(投资成本)20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企业(股权投资差额)900000

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1100000

(二)追加投资时“合并股差”摊销的会计处理 追加投资后形成的“合并股差”若为“合并借方股差”时,一般要分别按其规定的摊销期限进行摊销处理,但当追加投资时形成的“借方股差”金额较小时,可并人“初始借方股差”按其剩余年限一并摊销。追加投资后形成的“合并股差”若为“合并贷方股差”时,则不需再做任何摊销的会计处理。

[例8]承例4,若甲企业在2005年1月1日追加投资时形成的“追加借方股差”70万元按10年摊销,则甲企业在2005年12月31日“合并借方股差”摊销的会计处理是:

本年摊销额:(100-10)÷(10-1)+70+10=17(万元)

借: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17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企业(股权投资差额)170000

三、计提或转回“减值准备”时“尚存股差”的会计处理

(一)计提“减值准备”时“尚存股差”转销的会计处理 在计提“减值准备”时,如果尚存原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简称“尚存借方股差”),应先对其进行转销,再计提“减值准备”。当“尚存借方股差”金额小于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的差额时,首先按“尚存借方股差”金额借记“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差额摊销”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某企业(股权投资差额)”科目,再按转销后应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借记“投资收益――计提的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贷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当“尚存借方股差”金额大于或等于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的差额时,应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的差额,借记“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差额摊销”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乙企业(股权投资差额)”科

[例9]承例8,2005年12月31日,甲企业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1973万元,可收回金额1800万元,则其会计处理是:

“尚存借方股差”=160-17=143(万元)

借: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143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企业(股权投资差额)1430000

转销后应计提的“减值准备”;(1973-143)-1800=30(万元)

借:投资收益――计提的股权投资减值准备300000

贷: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乙企业 300000

若上例中甲企业在2005年12月31日长期股权投资可收回金额是1900万元,则其会计处理是: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1973-1900=73(万元)

“尚存借方股差・=160-17=143(万元)

借: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73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企业(股权投资差额)730000在计提“减值准备”时,如果尚存原股权投资贷方差额(简称“尚存贷方股差”),且“尚存贷方股差”已计人“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的,应首先冲减“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当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大于“尚存贷方股差”金额时,则按“尚存贷方股差”金额借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按两者的差额借记“投资收益――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减值准备”金额贷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当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小于或等于“尚存贷方股差”金额时,则按“减值准备”金额借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贷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

[例10]承例7,2005年12月31日,若甲企业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2100万元,可收回金额1910万元,则

“尚存贷方股差”=110(万元)

“减值准备”=2100-1910=190(万元)

借:投资收益――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800000

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1100000

贷: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乙企业 1900000

若上例中甲企业在2005年12月31日长期股权投资可收回金额是2060万元,则其会计处理为:

“尚存贷方股差”=110(万元)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2100-2060=40(万元)

借: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400000

贷: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乙企业 400000

(二)转回“减值准备”时“转销股差”的会计处理如果股权投资借差或贷差是分期摊销计人当期损益的,已计提减值准备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恢复时,应按恢复的金额(以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限)计人当期损益,不再恢复计提减值准备时已转销的股权投资借差或贷差。

1、若计提“减值准备”时转销的是“借方股差”,应按转回的“减值准备”金额,借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某企业”科目,贷记“投资收益――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

[例11]承例9,2005年12月31日,若甲企业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是1830万元,其可收回金额由原来的1800万元升至1820万元,则其会计处理为:

例9中转销的“借方股差”=143(万元)

应转回的“减值准备”=1820-1800=20(万元)

应转回的“投资收益”=20(万元)

借: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乙企业 200000

贷:投资收益――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200000

2、若计提“减值准备”时转销的是“贷方股差”,应首先转回在计提减值准备时计入损益的部分,有差额的再按差额部分恢复原冲减的资本公积准备项目。恢复的资本公积准备项目金额以原冲减的资本公积准备项目金额为限。其会计处理为:按应转回的“减值准备”金额借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某企业”科目,按原已冲减的“投资收益”项目金额贷记“投资收益――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两者之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

【例12】承例10,2005年12月31日,若甲企业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2100万元,可收回金额由1910万元升至2030万元,则

例10中转销的“贷方股差”=110(万元)

转销的“投资收益”=80(万元)

应转回的“减值准备”=2030-1910=120(万元)

应转回的“投资收益”=80(万元)

应转回的“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120-80=40(万元)

借: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乙企业 1200000

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范文5

【关键词】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变化;评析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出各种资产取得被投资单位股权且不准备随时出售的投资,其主要目的是为了长远利益而影响控制其他在经济业务上相关联的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分为成本法和权益法。财政部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及其解释规定了成本法的适用范围和会计处理方法,但在2009年6月31日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以下简称解释3),对之前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修订,简化了投资取得后企业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的会计处理,这种变化对投资企业的会计核算和信息产生了不同影响。

一、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规定之变化

(一)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006年颁布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及其解释规定,成本法的适用范围包括:一是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二是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只有在追加或收回投资时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在成本法下,对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投资企业确认为投资收益,但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计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清算性股利)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按照上述规定,投资企业在取得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并不一定全部确认为投资收益,而是需要对比分析投资后企业累计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和自购买日起被投资单位累计净收益中本企业所占份额的差额。如果前者大于后者,其差额属于购入日以前被投资单位未分配利润的分配额,为清算性股利,企业收到清算性股利时,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如果前者小于或等于后者,则被投资单位当期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由投资企业享有的部分,应于当期全部确认为投资企业的投资收益。另外,如果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的股利,又由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未分配的净利润弥补,应将这部分投资成本予以转回,并确认为当期的投资收益。

通常情况下,投资企业在取得投资当年自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以后年度,通过分析比较以确定应冲减(或应转回)投资成本的金额,以及应确认的投资收益。

(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通知的规定

2009年6月财政部解释3,对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内容作出调整,与会计准则相比实质性变化在于对清算性股利的会计处理不同。解释3规定:成本法下,投资企业除投资取得时实际价款中包含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其余均确认为投资收益。

按照上述规定,投资企业在取得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时,不再区分清算性股利,而是全部作为企业的投资收益加以确认。

二、前后成本法会计处理差异比较

例如:甲企业2008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购入A公司10%股份,并准备长期持有,实际投资成本为1500000元。2008年3月5日,A公司宣告分派2007年的现金股利600000元;2009年3月15日,A公司宣告分派2008年的现金股利1200000元;2010年3月20日,A公司宣告分派2009年的现金股利900000元。2008年、2009年度A公司实现净利分别为1500000元和800000元。

(一)按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1.2008年1月1日,购入股票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1500000

贷:银行存款1500000

2.2008年3月5日,A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6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60000

3.2009年3月15日,A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

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计分派的现金股利-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计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持股比例-投资企业已冲减初始投资成本=[(600000+1200000)-1500000]×10%-60000=-30000(元)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投资企业当年获得的现金股利-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1200000×10%-(-30000)=150000(元)

借:应收股利120000

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30000

贷:投资收益150000

4.20010年3月20日,A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

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600000+1200000

+900000)-(1500000+800000]×10%-30000=10000(元)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90000-10000=80000(元)

借:应收股利9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10000

投资收益80000

(二)按解释3进行会计处理

1.2008年1月1日,购入股票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1500000

贷:银行存款1500000

2.2008年3月5日,A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60000

贷:投资收益60000

3.2009年3月15日,A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120000

贷:投资收益120000

4.2010年3月20日,A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90000

贷:投资收益90000

上述会计处理显示:由于前后成本法会计处理存在差异,使投资企业各期“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余额和确认的投资收益有所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的情况下,也使得各期计入损益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金可能不同。显然,成本法下投资企业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核算方法的调整,对企业的会计信息产生了不同影响。

三、成本法改变之评析

按照解释3成本法对投资企业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进行会计处理,其主要特点在于大大简化了成本法的会计核算。原方法下,投资企业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由于需要判断是否存在清算性股利,往往涉及以前年度的会计核算资料,期限长、工作量大,容易出错,而且计算较复杂,不利于会计人员掌握。解释3修订成本法下股利业务的会计处理后,投资企业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全部作为企业的投资收益加以确认,大大简化了相应的核算工作,更便于实务操作。

但解释3在简化核算的同时却存在一些缺陷:一是不符合稳健性原则。原成本法是投资企业将投资后累计分得现金股利和累计应得净损益两个累计数进行比较,按稳健性要求,取两者之中较小者作为该项投资实际形成的投资损益,而调整以后的成本法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全部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含企业投资后真正获得的投资收益和投资取得时实际成本中包含的股利,不符合稳健性原则。二是不能客观反映长期股权投资的实际价值。从理论上讲,企业购入股票的价格,受到购买日被投资单位未分配利润的影响,其数额越多,股票价格越高。也就是说,购入股票的价格中,含有被投资单位未分配利润的因素,如果被投资单位以接受投资前的未分配利润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意味着投资企业投资的返还,理应冲减其投资成本。但解释3不区分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是投资前被投资单位的未分配利润发放的,还是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取得的净利润发放的,均确认为投资收益,不调整投资成本,这样,不能客观反映长期股权投资的实际价值,而且,如果投资发生减值,计入损益的资产减值损失也不客观。三是可能出现同时确认投资收益和减值损失的情况。以投资当年股利业务为例,通常投资当年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为投资前被投资单位的未分配利润发放,按解释3的规定,确认投资收益,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这样,有可能该项投资一方面确认投资收益,同时发生减值迹象,需测算并计提减值准备金。除投资当年,投资以后年度也可能出现类似情况。分析显示,解释3成本法虽简化了股利业务的会计处理,但是否科学并适应会计发展的需要值得思考。原成本法核算的复杂之处在于投资企业各会计年度,特别是投资以后年度应冲减(或转回)投资成本以及应确认投资收益金额的计算。其中,企业在投资后第n年累计分得现金股利和累计应得净损益两个累计数,可以根据上年资料和本年资料分析得出,但“投资企业已冲减初始投资成本”数据需要分析“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科目得出,涉及多个会计年度,期限较长,计算较复杂,容易出错。因此,建议仍采用《长期股权投资》准则成本法核算投资企业的股利业务,同时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下设置“投资成本调整”明细科目,作为对投资成本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明细科目只反映企业投资取得时的初始投资成本。这样,既可以从账面上反映企业投资的初始成本,便于投资决策者将初始投资成本与回报的投资收益比较,又可以在企业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时,较容易地确定应冲减(或转回)的投资成本。

仍以上题资料为例。

(一)2008年1月1日,购入股票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1500000

贷:银行存款1500000

(二)2008年3月5日,A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6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调整60000

(三)2009年3月15日,A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

2008年12月31日,“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调整”明细科目贷方余额为60000元,表明最多可以冲减60000元投资成本。但由于企业投资后累计分得现金股利大于累计应得净利润的差额(累计清算性股利)为30000元,比较“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调整”明细科目余额60000元,应当转回投资成本30000(60000-30000)元

借:应收股利120000

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调整30000

贷:投资收益150000

(四)2010年3月20日,A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

2009年12月31日,“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调整”明细科目贷方余额为30000(60000-30000)元,表明最多可以冲减30000元投资成本。此处,不需涉及2008年投资成本,只需比较累计清算性股利40000(企业投资后累计分得现金股利270000-累计应得净利润230000)元与“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调整”明细科目余额为30000元,确定2010年清算性股利为10000元,应冲减投资成本10000元。

借:应收股利9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10000

投资收益80000

(五)2010年12月31日,“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调整”明细科目贷方余额为40000(30000+10000)元,表明最多可以冲减40000元投资成本。

采用此种会计处理,在符合稳健性原则的同时,由于将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前的未分配利润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投资的返还,能客观反映长期股权投资的实际价值,而且,单独设置“投资成本调整”明细科目用以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一方面可以从账面上反映企业的初始投资成本;另一方面可以较容易地确定应冲减(或转回)的投资成本,大大简化了股利业务的会计处理。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范文6

[论文关键词]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现金股利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规定,长期股权投资适用于以下几种类型的权益性投资:第一,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第二,企业持有的能够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权益性投资;第三,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第四,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对于以上4种类型的权益性投资,企业在采用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时,符合第一和第四两种类型的权益性投资,企业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反之就采用权益法核算。

所谓成本法,就是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人账,不随被投资单位权益的增减而调整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对于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笔者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说明。

一、投资企业接受的现金股利全部属于投资以后被投资企业产生的累计净利润.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投资企业将其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例I:甲企业于2006年1月1日以30万元的价格购人乙企业10%的股份,同时支付相关税费2万元,款项均用银行存款支付。乙企业每年实现的净利润和次年初宣告发放上年的现金股利情况见表l。

甲企业每年的会计核算如下(单位:万元):

1.2006年1月1日。甲企业购人股票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32

贷:银行存款32

22007年2月。乙企业宣告发放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15

贷:投资收益15

3.2008年2月,乙企业宣告发放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3.2

贷:投资收益3.2

4.2009年2月,乙企业宣告发放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3

贷:投资收益3

二、投资企业接受的现金股利不全部属于其投资以后被投资企业产生的累计净利润。

即接受的现金股利有属于投资以前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就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在成本法下,投资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冲减和冲回的计算,是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其实认真分析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冲减的原因。对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起着关键的作用。如果投资企业投资后累计分派的现金股利(简称为累计已收现金股利)超过投资企业从投资开始到上年末至被投资单位累计实现的净利润的持股比例数(简称为累计应收现金股利)的差额。即累计已收的现金股利大于累计应收的现金股利,就是被投资企业实际多付的现金股利是来自于投资企业投资以前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对于投资企业收到的投资以前被投资企业发放的现金股利,投资企业不应将其确认为当期损益,只能冲减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在此种情况下,笔者认为分以下两种情况,在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会计核算中运用更为简便。

(1)当投资企业累计已收现金股利大于累计应收现金股利,按当年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上年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应属于投资企业的投资期)×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借贷之间的差额。计人“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2)当投资企业累计已收现金股利等于或小于累计应收现金股利。按当年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借记“应收股利”科目,如果投资企业以前曾经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现在全额再冲回“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两者之和,贷记“投资收益”科目(也符合上述提到的投资企业接受的现金股利全部属于投资以后被投资企业产生的累计净利润的情况)。

例2:甲企业于2005年1月1日以l00万元的价格购人乙企业60%的股份,同时支付相关税费3万元,款项均用银行存款支付。乙企业每年实现的净利润和次年初宣告发放上年的现金股利情况见表2。

根据表3中的资料.对甲企业每年的会计处理如下

(单位:万元):

1.2005年1月1日,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103

贷:银行存款103

2.2005年2月,累计已收现金股利l2万元>从投资开始至上年(2004年)末投资以后累计应收现金股利0万元,符合第一种情况,所以,借记“应收股利”l2万元,贷记“投资收益”0万元,借贷差额计人“长期股权投资”,其会计分录应为:

借:应收股利12

贷:长期股权投资12

3.2006年2月,累计已收现金股利36万元>从投资开始至上年(2005年)末投资以后累计应收现金股利18万元,符合第一种情况,所以,借记“应收股利”24万元。贷记“投资收益”18万元,借贷差额计人“长期股权投资”,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股利24

贷:投资收益18

长期股权投资6

4.2007年2月。累计已收现金股利585万元>从投资开始至上年(2006年)末投资以后累计应收现金股利48万元,符合第一种情况,应借记“应收股利’2Z8万元,贷记“投资收益”30万元,借贷差额计人“长期股权投资”。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股利22.8

长期股权投资72

贷:投资收益30

5.2008年2月。累计已收现金股利70.8万元<从投资开始至上年(2007年)末投资以后累计应收现金股利72万元。符合第二种情况。应借记“应收股利”12万元,此时“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从购人以后已经冲减(12+6-72)10.8万元。因此应当全额将冲减的长期股权投资冲回,计人“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借方。按两者之和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股利12

长期股权投资10.8

贷:投资收益22.8

6.2009年2月。累计已收现金股利100.8万元<从投资开始至上年(2008年)末投资以后累计应收现金股利108万元。符合第二种情况,应借记“应收股利”30万元,此时“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从购人以后冲减的金额为0。所以计人“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金额为0。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其会计分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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