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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诗绝句范文1
律师拒证权是律师拒绝将当事人与其交流的信息作为证据向第三方提供的权利。律师职业伦理和执业行为规则将律师保护当事人的一切信息不被他人知晓视为一种义务,包括当事人的隐私、商业秘密、涉案事实,律师均不得向第三人揭晓。若第三人行使某种强制调查权时,例如国家机关进行强制取证时,律师拒证权的运用甚至可以使律师得以运用权利对抗权力。不过,如果我们转换思维角度却能够发现,在市场经济社会中,律师行业代表的是一种特定的法律咨询服务市场,当事人在需要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时具有选择权,律师业务虽是律师在社会中赖以生存的途径和手段,但律师也仍然具有对当事人对案件一定程度上的选择权,二者契约的达成以及契约目的的推进实质具有经济价值。因此无论是当事人还是律师的行为就都具有了策略性,他们的行为结果都是从自身利益出发寻求利益最大化的经济选择的结果。因此,笔者试图从社会经济交往中普遍存在的博弈现象角度对律师拒证权进行一种经济学解读,从而对律师拒证权的合理性寻求方法论的理论支撑。
一、运用博弈论方法分析刑事诉讼中律师拒证决策的可能性
博弈是经济学的专用术语,它反映经济流转和社会交往中一种极为普遍的现象,即经济主体的决策总会受到其他经济主体决策的影响,该经济主体的相应决策同时又反过来影响其他经济主体的选择。作为一种在经济学中颇受关注并屡获验证的研究方法,博弈论早已延伸到经济学领域之外,成为众多社会科学甚至自然科学所青睐的方法论。将行为主体作为经济主体看待,那么作为经济主体的个体或单位一旦进行了某种行为抉择,运用博弈论就可以很好地解释其利益动因。在诉讼法学研究领域,将某些行为抉择演绎为博弈对局的做法并非新鲜,博弈论中著名的囚徒困境便构造的是在一项共同犯罪的追诉过程中两个被告人之间的博弈情形。另外,审判中控辩双方或原被告双方的直接交锋更是博弈的集中展示性表现。法治社会中人们的行为选择也具有博弈性,当人们认为遵纪守法是自己的最优策略时,法律自然受到维护;当有人侥幸预测违法导致的不利益不一定兑现或是因法律知识缺失从而无法判断违法的不利益时,违法行为甚至犯罪行为便可能发生。如果运用博弈论的解释方法具体分析到刑事诉讼证据的收集环节,追诉机关(包括公安、检察)力图收集到确实充分足以达到证明标准的证据,控诉犯罪成功是其职务职能工作效益的表现,有效打击犯罪更长远性地影响社会司法正义的实现;被告人是否供述是从自身利益出发,他可能坦白案件事实、交代相应证据以获取将来审判从轻的利益也可能隐藏毁灭证据以逃脱最终的定罪;被告人的律师,因其接受被告人的委托收取了律师费用从而竭尽一切合法可能维护被告人的利益,让抗辩对手(控方的公安、检察)更少地掌握证据成为其利益出发点,因为从轻的判决或是无罪的判决意味着案件办理的成功、被告人的认可以及律师费的获取,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出律师专业法律帮助的价值。因此,对于诉讼的侦查阶段中能够接触、获知、了解证据以及运用证据价值的行为主体三方来说,其行为都受其自身利益目标的影响,而如果这些利益目标可以量化的话,则能够辨清行为主体的博弈路径。在这个前提下,用博弈论的方法来推测这三方主体的行为结果或是行为抉择于是具有了可能性和合理性。将律师拒证权放在这一背景下可以发现,律师所掌握到的对被告人有利的辩护证据自然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但对于被告人不利的证据甚至极端到被告人犯罪的直接证据,律师是否向追诉机关予以披露、披露多少,也就是律师拒证权是否能够存在以及律师能在多大程度上行使律师拒证权,则是具有策略分析的可能性的,在此环节采用博弈论分析可以使得律师拒证权行使的前因后果得以更直观的呈现。一个标准的博弈应当包括参与人、行为、信息、策略、次序、收益、结果、均衡等八个方面[1]。在发生律师拒证情形的信息披露抉择中映射出三方关联,其博弈三方分别是司法机关、被告人和律师,这三方的相互组合构成他们相互博弈的对局。被告人、律师可以采取主动提交证据的行为或是不予提交。这是他们在各自的相互关联下可能采取的策略或行动。在律师拒证的情形下,各博弈方实质上都在进行着某种对博弈收益的潜在“计算”,并最终可能据此而反过来选择自己的行为,这一过程通过博弈论的得益矩阵来表现则更具有直观性。
二、律师拒证动因的博弈分析:博弈模型构建
司法机关、律师、以及被告人三者之间的行为在时间上不存在动态的依存关系,在空间上相互独立,因此可以建立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在该模型中:(1)涉及被告人、律师、司法机关三个博弈参与人;(2)律师可供选择的战略为保守秘密、披露秘密,司法机关可供选择的战略为强制披露、不强制披露,被告人可供选择的战略为主动披露(即坦白)、保密;(3)针对所有参与者可供选择的支付函数分别为:律师的支付函数为保守秘密可收取律师费用、客户之间的信誉,披露则可获得社会信誉、自身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的满足;司法机关的支付函数为强制披露可以获得有力证据,而不强制披露则丧失获取证据的机会;被告人的支付函数为主动披露面临披露后的损失,而不披露则获得减少证据避免案件不利结果所带来的负效益,但是却要支付大笔的律师费用。在此分析的基础上,可以先构建数据变量以寻求规律性总结:设定被告人减少犯罪可以获得收益的效用为U(α1);设定被告人需要支付的律师费(包括其因为要求律师保守秘密而可能支付的高额律师费的效用为U(-α2);设定律师为客户保守秘密可以维持和客户之间的信用度,其效用为U(α3);设定律师披露被告人的信息,被告人的面临损失的效用为U(-α4);设定律师披露信息后可以获得的社会信誉、社会责任感以及自身正义感,其效用为U(α5);律师强制披露信息后心理上的效应,由于这种效应来自非情愿,所以假定这种效应为负数,设为U(-α6);设定司法机关获得有力证据所得到的效用为U(β1);司法机关重在打击犯罪而采取强制手段获取证言或口供,在司法公信力上的信誉损失效用为U(β2);设定被告人若选择主动坦白,他本人相应的风险收益减少后的效用损失为U(-γ1)。被告人寻求律师的帮助是基于律师能弥补其法律专业知识上的不足,律师接受被告人的委托源于委托合同所承载的经济收益是律师安身立命的根本,由此来看,案件取得胜诉(包括无罪、罪轻的案件结果)可以说是二者所共同追寻的目标:被告人的实体权利义务与案件结果紧密关联,在刑事案件中案件结果甚至关乎被告人的生命与自由等至上权利;律师案件办理的成功与否决定其工作的实质效果,体现其职业价值并影响被告人乃至整个社会对他的评价。因此,我们可以在设定上述变量之后,继续假定:(1)只要被告人明确要求律师保密,不管律师是否主动披露被告人都需要为此而支出律师费,被告人为寻求律师保密所支付的律师费与节省的律师费在数额和效用上相等;(2)当被告人保守秘密,从而选择不坦白相关事实的时候,只要律师不主动披露,司法机关就不能获得有效的证据从而侦破案件,这种情况下,被告人需要支付律师费,而这种情况下司法机关侦破案件的唯一机会只有律师主动披露信息;(3)假设被告人要求保密从而减少犯罪所获得的收益以及支出律师费所换取的总体效用大于其信息被披露后的损失风险,即U(α1-α2)>U(-α4);(4)假设律师是理性的经济人,追求自身实质经济利益最大化,因此律师维护客户关系收益所带来的效用一般会大于社会荣誉感以及自身社会责任感,即U(α3)>U(α5);(5)假设被告人主动坦白纯属无赖之举,因此U(α1-α2)>U(γ1),但是主动坦白会比直接被披露的效率高,即U(-γ1)>U(-α4)。根据这样的量值大小比较,前述三个表格可以进行博弈优势策略划线从而得到以下函数矩阵。通过优势策略划线法的标示,对上述博弈矩阵进行分析,表1存在一个纳什均衡,即被告人及其律师均选择保守案件信息。被告人的占优策略是明确保密,而律师的占优策略为保守秘密;表2存在纳什均衡,即律师保守秘密,而司法机关不强制律师提供信息。无论司法机关是否选择强制律师披露信息,律师的占优策略是始终保守秘密;表3也存在纳什均衡,被告人不主动坦白,而司法机关也不强制其提供口供。无论被告人是否选择主动交代案件事实,司法机关的占优策略都是不要通过强制手段获取口供。从表1和表2中,可以看出,律师的最优策略是保守秘密;从三个表格的综合结果看,被告人的最优策略是配合律师,采取不主动坦白的战略,而司法机关的最优策略则是不断地游说被告人,减少其与律师接触的机会,并诱导其主动坦白。
三、结论
博弈理论以经济人的理论假设为前提。这里所谓的经济人概念,具有两个根本特征:一是理性,经济人具备对于其所处环境的各方面的知识和信息,而且这些知识或信息可谓是相当完备、相当透彻的。经济人还被设想为具备很强的计算技能,靠他的计算技能就能计算出在他的备选行动方案中,哪个方案可以达到利益最大化。二是经济,即经济人是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人。他将根据各种信息信号,不断调整预定的行为,以求得最大化的经济效益。博弈过程是一种日常现象,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经常需要先分析他人的意图然后再做出合理的自我行为选择,而所谓的博弈就是行为者在一定环境条件和规则下,选择一定的行为或策略加以实施并取得相应结果的过程。博弈论的分析方法来自于现实生活,它也可以高度抽象化地用数学工具来表述后再印证到生活中去。作为市场经济社会中的理性自然人,在进行行为选择时必然会考虑自身的利益得失,并考虑他人可能实施的行为对于自身利益造成的影响和利弊,这种潜在的计算实际存在着,非经分析可能并不明显,而一旦当我们试图将其通过博弈分析的方法加以展示,便会发现实质上人们的行为具有一种怎样的内在必然。如果认可这样的前提,就应当充分认识到规则的制定必须兼顾并容忍人们在进行行为选择时所考量的因素,这是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中进行立法的现实命题。人们的经济性和现实理性既然要求人们形成这样的思维,制度就应当尊重这种趋势而不是无视其存在而强制性地推行或是否认某种制度的现实合理性。“比如说,中国的传统文化教育我们,如果举手之劳就可以帮助别人,那么是不能要报酬的。而现代商业社会的生活读本提供的准则是:如果你帮助别人而不要报酬,那么对方就会怀疑你所做工作的质量”。
显然,在这样的情况下,合同制度相较于纯信用交往更体现出现实合理性,如果执拗地强调某种超脱于经济层面的道德性精神或许并非良策。因此,对待某项制度的确立,我们或许也可以选择从经济分析的角度来看待它,如果一项制度正是顺应了人们作出现实行为的博弈性策略路径那么就更增添了其存在的合理性。博弈论及其论解正是这样一种方法,它指导我们把制定决策的依据,从制度本身是否具有合理性的问题转到对理性经济人及其行为的认识和理解上来。博弈区分参与者的完全理性和有限理性,在博弈的规则确定之后,各博弈方都是平等的,大家都必须严格按照规则办事,这正符合法律制度规范下的社会环境。一般而言,律师应当是完全理性的,律师的抉择符合博弈分析中理性人的性格要求和能力要求。博弈矩阵很明显地表达了理性参与者在面对各种信息时根据其收益支付而最终选择的博弈行为,虽然在模型建立以及数据比较中使用了假定,但当假定的各个因素具有合理性并在真实的相关事件中能够得以反映时,博弈结论却能有效预测各参与者实际选择的行为。
律师拒证权的博弈分析正是验证律师拒证权制度合理性的一种方法。从以上直观的博弈矩阵中可以发现:一般情况下,当各函数在一种较为正常而合理的幅度范畴内时,在被告人、律师、司法机关的三方博弈中,被告人一般可能不会选择主动坦白,不过在被告人认为证据已经比较确凿(司法机关不需要强制获取口供也能用其他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可能会谋求坦白所带来的利益。律师在与司法机关进行的博弈当中,律师一般情况下均会拒绝将其所获知的被告人的信息作为证据提供出来,不过在特殊情况下,当律师披露信息可以获得包括社会信誉、社会责任感以及自身正义感等等正向社会评价远远超过律师为被告人保守秘密维持和个体客户的信用度的效用时,也就是矩阵数值中U(α5)远远大于U(α3)时,律师可能会重新作出选择。例如被告人告知律师其即将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时,律师将义无反顾地选择不予维护双方之间的秘密交流而将相关信息予以公开。这恰好映证了律师拒证权也并非没有界限这一通行的立法实践,在特殊情况下,例如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涉及律师对自己涉嫌犯罪的辩护等等情形下,律师可以不拒证而将证据公开。同样,司法机关在严格的法治要求下,应当通过正当合法的诉讼手段侦查有力证据从而实现其打击犯罪的正向效益。不过,若采取强制手段获取证言或口供却能很方便地证明犯罪并获取到相应收益,而在司法公信力上的信誉损失却微不足道。
律诗绝句范文2
拒绝履行债务和逾期违约一样,预期违约行为和履行期到来后的拒绝履行一样,都是指债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债务,并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的行为。在明示毁约中,债务人已实施一定的行为,明确地表示他将单方面撕毁合同,解脱债务的拘束。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108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来源:文章屋网 )
律诗绝句范文3
关键词:近体诗 声律 对仗
近体诗(也叫格律诗)是相对古体诗而言的,从形式上来看,常见的近体诗就是绝句和律诗;而《诗经》《楚辞》《汉乐府》,汉“五言诗”和我们刚刚学过的《将进酒》《茅屋为秋风所破歌》《春江花月夜》以及我们所熟悉的《行路难》《石壕吏》《登幽州台歌》等都是古体诗。关于近体诗有这样一首歌诀:
格律诗,有规定,主要内容要记清:
四句为绝八为律,更长就叫排律名。
首句入韵可自由,双句末尾定押韵。
中间各联要对仗,词类力求对工整。
讲平仄,不含混,不讲平仄不好听。
一联平仄要对立,一句平仄交替行。
出句对句定要粘,各句不能犯孤平。
规矩严,不易学,青年之中不倡行。
学民歌,写新诗,优秀传统要继承。
一切形式为我用,唱出时代新精神。
近体诗是南朝齐梁以来,诗的声律越来越讲究的产物,唐朝初年初步形成,盛唐时期成为全盛。与古体诗相比,近体诗的框框就多了。粗分只有两体,律律和绝句,律诗一首八句,绝句一首四句;因为一句可以是五个字,也可以是七个字,所以细分有四体,五言律诗和五言绝句,七言律诗和七言绝句;此外有五言排律不限八句,通篇对偶(末联例外),作的人不多。一般押平声韵,隔句一韵(首句例外);平声三十韵,不许通用。语句要合律;所谓合律,是以两个音节为一个单位(后一个是重点),平仄要变化,如上句是仄仄平平仄 ,下句要是平平仄仄平(非重点字可以通融);不这样就是不合音律。照一般习惯,律诗中间两句要对偶,成为两副对联,其他各句(包括绝句的四句)以不对偶为常,对偶为变。变得最多得是律诗和绝句通篇对偶,以及律诗通篇不对偶。前者如:“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杜甫《登高》)“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杜甫《绝句》)后者如:移家虽带郭,野径入桑麻。近种篱边菊,秋来未著花。扣门闻犬吠,欲去问西家。报道山中去,归来每日斜。(皎然《寻陆鸿渐不遇》)
唐人写近体诗,一般是照规矩作,并且时间越靠后,要求越严格。这从写的方面看是又不能不承认是收获很多。所谓多包括两种意。一是至少从声音美方面看,近体诗确是远远超过了古体诗。
唐朝以后,近体诗的气运还没有消减。例如我们常说唐诗宋词元曲,好像到了宋朝,诗已经被词挤到次等地位。其实情况并不是这样,宋朝的词人也大量地写诗,而且出了不少的诗人,如王安石、黄庭坚、范成大、陆游等,宋朝以后,文人习惯作近体诗的风气还是一直没有消减,如元明清各朝的文人不只都作,而且出了不少大家;甚至到“五四”以后,白话文已经取代文言,有些人深有所感的时候,如鲁迅先生,还免不了要写“惯于长夜过春时”的七律。
我国古典诗歌文学形式,种类很多,但总的可以分为“古体诗”和“格律诗”两大类。规矩很严格的诗歌是“格律诗”,一切非格律诗是“古体诗”。不过,格律诗这名称是我们当代人取的,古人并不这么叫。唐人把“格律诗”叫“近体诗”或“今体诗”,把“古体诗”叫“古风”。这是因为,“格律诗”形成于唐代;唐代以前的诗,除了押韵之外不受格律的束缚。现在,人们习惯把“近体诗”或“今体诗”叫做“格律诗”了。
律诗八句,两句为一联,一共四联。开头两句叫“第一联”,又叫“首联”;第三四句叫“第二联”,又叫“颈联”;第五六句叫“第三联”,又叫“颈联”;第七八句叫“第四联”又叫“尾联”。每联的上句叫“出句”,下句叫“对句”。除第一联和第四联以外,中间的两联要求对仗,即出句和对句应成为一副对联。也有极少数律诗,中间两联有一联不对仗甚至两联都不对仗的。
对仗又叫对偶,就是两句中相应位置的词的词性要相同,语法结构要相似。拿词性来说,要求名词对名词,形容词对形容词,代词对代词,数词对数词,副词对副词,等等。不但词性要相对,词组的结构也要相对,如动宾词组对动宾词组,联合词组对联合词组等等。
律诗绝句范文4
格律诗有这样一些特点:①每首四联八句。五字一句(五言),简称五律;七字一句(七言),简称七律。六律很少见。八句以上的叫长律或排律,长律一般都是五言。②押四韵或五韵。在第二、四、六、八句的句尾押韵,通常押平声。③平仄声搭配上也要求合乎一定的格律。④中间两联必须对仗。因此,我们在写格律诗时一定要讲究以下几方面:
一、平仄
格律诗的平仄有4种基本句式:
(甲)仄仄平平仄(乙)平平仄仄平
(丙)平平平仄仄(丁)仄仄仄平平
这四种基本句式的交错,就构成了不同格式的格律诗。七言绝句、律诗是在五言旬式的前面加上相反的平仄构成的:
(甲)平平仄仄平平仄(乙)仄仄平平仄仄平
(丙)仄仄平平平仄仄(丁)平平仄仄仄平平
下面以例诗说明:
1 仄起仄收式(七言即为平起仄收)
(甲)(平平)仄仄平平仄(乙)(仄仄)平平仄仄平
(丙)(仄仄)平平平仄仄(丁)(平平)仄仄仄平平
(甲)(平平)仄仄平平仄(乙)(仄仄)平平仄仄平
(丙)(仄仄)平平平仄仄(丁)(平平)仄仄仄平平
五月天山雪,无花只有寒。
笛中闻折柳,春色未曾看。
晓战随金鼓,宵眠抱玉鞍。
愿将腰下剑,直为斩楼兰。
(李白《塞下曲》)
七言例诗见杜甫《客至》。
2 平起仄收式(七言即为仄起仄收)
(丙)(仄仄)平平平仄仄(丁)(平平)仄仄仄平平
(甲)(平平)仄仄平平仄(乙)(仄仄)平平仄仄平
(丙)(仄仄)平平平仄仄(丁)(平平)仄仄仄平平
(甲)(平平)仄仄平平仄(乙)(仄仄)平平仄仄平
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
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
随意春芳歇,王孙自可留。
(王维《山居秋暝》)
七言例诗见杜甫《闻官军收河南河北》。
3 仄起平收式(七言即为平起平收)
(丁)(平平)仄仄仄平平(乙)(仄仄)平平仄仄平
(丙)(仄仄)平平平仄仄(丁)(平平)仄仄仄平平
(甲)(平平)仄仄平平仄(乙)(仄仄)平平仄仄平
(丙)(仄仄)平平平仄仄(丁)(平平)仄仄仄平平
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
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
(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七言例诗见苏轼《新城道中》。
4 平起平收式(七言即为仄起平收)
(乙)(仄仄)平平仄仄平(丁)(平平)仄仄仄平平
(甲)(平平)仄仄平平仄(乙)(仄仄)平平仄仄平
(丙)(仄仄)平平平仄仄(丁)(平平)仄仄仄平平
(甲)(平平)仄仄平平仄(乙)(仄仄)平平仄仄平
凄凉宝剑篇。羁泊欲穷年。
黄叶仍风雨,青楼自管弦。
新知遭薄俗,旧好隔良缘。
心断新丰酒,销愁又几千。
(李商隐《风雨》)
七言例诗见杜甫《登高》。
以上是五言律诗和七言律诗的平仄格式,五言律诗以句首不入韵为常。七言律诗以句首入韵为常。
律诗绝句范文5
杜甫
迟日江山丽, 春风花草香。
泥融飞燕子, 沙暖睡鸳鸯。
第一句:春日阳光普照,四野青绿,溪水映日。
第二句:和煦的春风,初放的百花,如茵的芳草,浓郁的芳香来展现明媚的大好春光。
第三句:春暖花开,泥融土湿,秋去春归的燕子,正繁忙地飞来飞去,衔泥筑巢。
第四句:春日冲融,日丽沙暖,鸳鸯也要享受这春天的温暖,在溪边的沙洲上静睡不动。
这首五言绝句,意境明丽悠远,格调清新。全诗对仗工整,但又自然流畅,毫不雕琢;描摹景物清丽工致,浑然无迹,是杜集中别具风神的篇章。
律诗绝句范文6
江西省丰城三中
古典诗词是古代文化史上一座重要的知识宝库.高考试卷离不开古典诗歌鉴赏题。如何鉴赏古诗词、答好高考鉴赏题,这里从五个方面谈点看法。
一、要熟悉重要作家、作品
重要作家、作品都列入了初高中阶段掌握学习的范围,像唐代的李白、杜甫、白居易、王维、元稹、杜牧、李商隐,宋代的陆游、苏轼、王安石等人的作品都选入了高中的课本。对于这些名家名作,我们不但要熟悉,尤其要理解这些名作,掌握好写作技巧。因为高考不是离开“教纲”去考学生。纵观近年来高考的古诗词鉴赏题和我们课本中学过的古诗词有着密切的联系。2003年全国高考卷选了王维的《过香积寺》,设题是:“你认为这首诗第三联两句中的‘诗眼’分别是哪一个字?为什么?请结合全诗简要赏析。”要做好这道题,关键是你平时对课本中王维的《山居秋瞑》理解了没有?选题中的“泉声咽危石、日色冷青松”与课本中《山居秋瞑》的“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有相似之处。读懂了课本,何怨解不了此题?再看2004年全国考卷的古诗词鉴赏题,入选的是张籍的《秋思》。设题为“试析张籍此诗写了生活中哪个‘寻常’的细节?表达了他什么样的情感?”这道题的设题也没有离开我们的课本。有关诗歌中的细节描写,我们在课本中接触不少,像杜甫《闻官军收河南河北》中的“漫卷诗书喜欲狂”细节,赵师秀《约客》中的“闲敲棋子落灯花”细节,等等。就思乡之情的作品,我们接触就更多,像“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李白《静夜思》)、“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崔颢《黄鹤楼》)等等。
二、要了解诗词的文体特点和文化常识
中国古典诗歌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由诗到词,由词到曲,有它自身的特点。像诗分为古体诗和近体诗,古体诗又分为古诗和乐府,近体诗又分为律诗和绝句,律诗有五律、七律和排律,绝句有五绝和七绝;词分为小令、中调和长调,曲分为小令和套数;诗的对仗与押韵、律诗的四联名称、词的标题与词牌、曲的宫调与曲牌等知识都应了解。如2003年全国春季考卷,2003年北京考卷都考查了诗歌的体裁知识,两卷分别考查五言绝句和七言绝句。这一常识2003年上海高考卷就涉及到了律诗四联中的“颈联”知识。
中国古典诗歌博大精深,内涵十分丰富,了解一些文化常识,特别是诗歌中的一些意象的含义尤其重要。因为诗歌中的意象往往是理解作者思想感情的关键。如果我们了解了这些意象的蕴含之意,就能更好地把握作者的感情。如“柳絮”表送别离愁、“红豆”比喻男女爱情或朋友情谊、“双鲤”“鸿雁”代书信、“采薇”指隐居生活、“折桂”比喻科举及第、“击楫”指报效国家、收复失地等等。2002年全国高考卷考查了“折柳”这一文化常识、2003年全国春季高考卷考查了“雁”这一文化常识,因此了解流派、风格、意象等文化常识很有必要。
三、要懂得按内容划分诗歌种类
掌握诗歌题材,及时分辨“写景抒情诗”、“咏物言志诗”、“边塞征战诗”、“怀古咏史诗”、“送赠思乡诗”的类型,能帮助我们更好地鉴赏古典诗歌。
写景抒情诗。古人作诗“外师造化,中得心源”,以自然为师,从自然景物中捕捉形象,又要在内心深处引发思想感情,寓情于景。2004年高考重庆卷的诗歌鉴赏题,选了梅尧臣的《东溪》,就是从这个方面来考查的。
咏物言志诗。诗人的志向和品质要表达出来,往往寄托在景(物)上,把景(物)作为咏吟的对象。当然,所咏之物要和所表达的志向品质或形似、或神似。因此,一般诗人所咏之物有比较固定的象征义和比喻义。2004年高考北京卷诗歌鉴赏题选了苏轼的《红梅》。作这道题就应掌握托物言志诗的特点。
边塞征战诗。古诗人有军旅生活者也不乏其人。他们往往把征战生活、征战的感慨融入诗中,我们也就称这些诗人为“边塞诗人”。他们的诗歌也是高考题入选的范围。2004年高考江苏卷诗歌鉴赏题选了唐代柳中庸的《征人怨》。这是一首边塞诗,诗中的“马”、“刀”与军旅有关。“关”、“黑山”与边塞有关。掌握了这些知识,做这道题也就不难了。
怀古咏史诗。许多古诗人生活奔波,仕途上或升或迁,多有凭吊,凭吊之时往往对古代的人或事,有缅怀,有感叹。古赤壁、石头城、故国等地,是无数风流人物叱咤风云之地,所以诗人往往把自己对历史与现实的感触,融入在他的诗歌之中。赏析这类诗歌,对历史人物与事件、对诗人本身及所处时代都要有所了解。2004年高考上海卷的诗歌鉴赏题选了杜痒的《赤壁》,鉴赏这首怀古咏史诗应该不成问题,因为“赤壁”这个题材是学生非常熟悉的。
送赠思乡诗。诗人送别亲朋好友不免要赠送诗歌,以表情意。诗人远在他乡,也难免有思乡之情,这种情感也就用诗来表达,高考考这类题也是常见的。2003年北京春季高考就是赏析韦应物的《闻雁》和赵嘏的《寒塘》两首思乡诗。2004年高考浙江卷也考了李白的《菩萨蛮》思乡词。
四、要掌握一些鉴赏用语
近年来的高考,古诗歌鉴赏题由客观题逐步转向主观题。2004年各地高考的古诗歌鉴赏题,除北京卷用了客观题外,其他考卷都用主观题。要答好主观题,不掌握一些鉴赏用语,答案就难以做到简明扼要,用语贴切,恰到好处。2003年全国春季高考诗歌鉴赏题有这样一道填空题:这两首诗从体裁上看都属于
。这两首诗都是抒发
。要答好这类题,首先要掌握诗歌体裁方面的术语,如:诗、词、曲、律诗、绝句、七言律诗、五言律诗、七言绝句、五言绝句、小令、套数等;其次要掌握好表达诗歌思想内容及感情方面的术语,如:写景抒情、咏物言志、怀古咏史、羁旅生活、爱国思乡、伤春闺怨、孤独伤感、惆怅寂寞、恬淡闲适、昂扬激愤、忧国忧民、迷恋思念等。
诗歌语言和表达技巧也是词歌鉴赏的重要内容。诗歌语言鉴赏术语如:平淡、清新、绚丽、明快、含蓄、简洁等。诗歌表达技巧方面的鉴赏术语如:叙述、描写、抒情、议论、直抒胸臆、情景交融、托物言志、渲染、烘托、映衬、反衬、化用、含蓄、幽默、象征、联想、以动衬静、以乐写哀、欲抑先扬、欲扬先抑、点明主旨、深化意境等等。如2003年高考上海卷诗歌鉴赏题有这样一道填空题:本诗所咏的是望海楼,却先写铁瓮城矗立云间,邻青天,作用是
。回答这个问题需要用到“烘托”等术语。2003年北京卷的诗歌鉴赏题(指出赵嘏《江楼感旧》与崔护《题都城南庄》在写法上的相同或相似之处)要用到“点明主旨、深化意境”等术语。
五、要掌握常见的鉴赏方法
诗的语言是经过诗人锤炼的。“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杜甫),“二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贾岛),“吟安一个字,捻断数茎须”(卢延让)。因此,鉴赏诗歌就得感知妙语,从关键词入手。高考题也多从关键词设题。有一类题叫你找出诗中的关键词并加以分析。如2003年全国卷设题:你认为这首诗第三联两句(“泉声咽危石,日色冷青松”)中的“诗眼”分别是哪个字?为什么?2004年高考福建卷设题:请从三、四句(“铺床凉满梧桐月,月在梧桐缺处明”)中找出最能体现诗人感情的一个字,并在对全诗整体感悟的基础上,简要分析诗人在这两句诗中是如何营造意境的。另有一类是叫你赏析关键词,如2004年高考浙江卷设题:古典诗词讲究炼字,请简要分析“空”(“玉阶空伫立,宿鸟归飞急”李白《菩萨蛮》)字在表情达意上的作用。2004年高考湖北卷设题:此诗第二联“潮平两岸失”(王湾《次北固山下》),有的版本作“潮平两岸阔”,你觉得“失”与“阔”哪个字更好?为什么?从以上设题看来,平时读诗应对诗人锤炼的词语多多品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