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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论文范文1
论文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投资领域;投资环境;投资贡献
一、宁波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现状及特点
(一)宁波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现状
宁波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从1980年兴办第一家外商投资企业起,目前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据统计,截止2004年底,宁波累计批准外商投资项目9153个,总投资371.60亿美元,合同利用外资2l1.89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99.6亿美元。外商投资成为宁波市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之一。
(二)宁波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特点
宁波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对加快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起了很大的作用,并呈现出以下特点:(1)投资规模:外商实际投资稳步增长,尤其是2000年开始,宁波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呈现新一轮大发展的态势。大项目投资又有新突破,2004年l—9月份新批投资总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117项。(2)投资方式:已由中外合资经营为主转向以外商独资经营为主。2003年的统计数据表明,外商直接投资合资项目520个,合作项目14个,外商独资项目达到674个。(3)资金投向:外商投资行业集中度仍然较高,但产业结构有所优化。第二产业吸引了绝大多数的实际外资。200年宁波外商投资项目共1209个,其中第一、第二产业为1154个,第三产业为45个。与此同时,外商投资可持续发展理念日趋显现。(4)资金来源:以亚洲国家和地区为主,近两年,日本和韩国对华投资项目和投资金额增幅明显。其他国家和地区,如欧洲的德国、英国,北美的美国、加拿大等,增长较快。(5)地区分布:南北差距比较明显。鄞州、余姚、慈溪、北仑、镇海等县(市)、区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规模要大于南区的奉化、宁海、象山。(6)引资方式:重新整合、利用民企的闲置厂房和土地资源正成为宁波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的有效途径。宁波民营经济发展快、竞争力强,借助外资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市场机制和高素质国际化人才,可以提升产业层次,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而民企的不断壮大,产品、市场的不断成熟和稳固,也可以吸引境外企业与民企合资合作,这是“双赢”。
二、宁波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与苏州的比较
(一)总量比较
宁波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在总量上与苏州存在着很大的差距。2003年宁波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7.3亿美元,虽然在长三角16个城市中排名第五,但与排名第一的苏州的68.05亿美元相比,差距达近51亿美元之大。1998年到2003年6年苏州累计合同外商直接投资总额为1616.99亿美元,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总额达232.22亿美元,而宁波这两项指标则分别只有96.5亿美元和53.55亿美元,不及苏州2003年一年的合同及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可以看出与苏州相比,不管是合同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还是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宁波总量偏低。
(二)外商直接投资构成、投向比较
无论是苏州还是宁波,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以亚洲国家和地区为主,欧美国家为辅。以2003年为例,在两地投资处于前十位的国家或地区,有七个国家或地区相同,说明两地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来源地结构单一,外商直接投资来源过度集中。同时宁波和苏州的外商直接投资投向也较为一致,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
(三)外商直接投资的幅射影响、带动力比较
从外商直接投资对经济的贡献来看,外商直接投资在缓解两地建设资金短缺、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经济管理水平、增强国际经济的参与能力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宁波与苏州相比,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对宁波市经济的贡献度还不高,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还不大。一在涉外税收占财政收入中的比重上,1997年以前,两地比重差不多,但1997年以后,无论是在绝对值上还是在比重上,苏州都高于宁波。二在实际外商直接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上,宁波实际外商直接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一直徘徊在15%左右,2003年也只是17.17%,而苏州这几年实际外商直接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一直在45%左右,说明宁波投资增长中外商直接投资的作用明显不如苏州。三在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比莺上,宁波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比重偏低,长期徘徊在30%左右,而苏州外商投资企业自营出口占全市外商直接投资出口的比重从1996年开始就达到60%以上,2003年更是达到86.3%。这说明宁波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对发展外贸的拉动作用也明显不如苏州。四在三资企业从业人数上,从三资企业从业人员在城镇从业人数中的比重来看,宁波和苏州两地的比重差不多,近几年都在40%左右,这说明两地通过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带动就业的作用都差不多。
三、宁波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面临的困难
宁波市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相对落后,这有着复杂的历史背景和错综复杂的主、客观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不够高
对利用外资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全局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政策措施不力。长期以来,宁波对利用外资的作用的认识主要停留在解决建设资金不足这一点上,而对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出口创汇和产业创新等方面的认识不足。不仅领导重视程度明显偏弱,而且支持、鼓励利用外资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少,与周边省市相比,往往落后一个节拍。
(二)配套条件不够强
宁波生产力布局比较分散,生产要素积聚程度较低。外资项目,特别是一些大项目的进入,一般要考虑的首要因素是当地有没有大量的可用人才,信息是否灵通,企业配套资金能否保证,相关行业是否发达,市场潜力和辐射能力有多大等等生产要素供给方面的问题。而宁波由于历史的原因,长期以来工业布局呈现“低、小、散”的状况,产业层次低,企业规模小,地区布局分散。1988年财政体制改革后,浙江实行了“省管县”的财政体制。这种体制虽可调动各县的积极性,但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如加剧了生产力布局的分散局面,各县(市)产业结构雷同、低层次竞争,不利十生产要素集聚。加上全省城市化进程慢,小城镇数量过多、布局分散、规模偏小。如20万人口以上的大中城市,广东有31个,山东有27个,江苏有22个,浙江仅有8个。这样,必然造成浙江工业企业布局重复雷同、生产配套半径过大、生产成本过高,不利于质量的控制和要素的集聚,一些大型外商投资项目难以落户。
(三)工作体制不够顺
宁波位于长江三角洲的南翼,包含在上海经济圈范围内,但是长期以来没有做好接轨上海的文章。全市的外商直接投资工作机构不够稳定,专业招商队伍力量不足;管理体制不够统一,项目管理、招商工作、外企管理都比较分散;招商水平还不高,招商引资的成本较高,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招商网络不够健全,招商方法不够灵活,大项目批准难,公关手段少,变通方法少。
(四)投资环境不够优
有关政策的科学性不够,透明度、稳定性不高,可操作性不强,政策编纂不及时,优惠政策承诺随意性过大;法律制度还难以满足外商对投资保障的心理要求,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监督不力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对外商的税外乱收费现象仍时有发生,涉及外商的经济纠纷发生频繁,外商投诉案件在一定程度上增多。
在服务机构建设上,除宁波开发区、保税区外,其他各县(市)区、各级开发区都没有建立完整的投资服务机构,市里虽然成立了外商投资服务中心,但服务、协调的制约很大。各地重招商、轻服务,不能为外商提供咨询、注册、建设、经营全过程、全方位专家式服务。服务工作不够深,服务效率不够高。
(五)舆论宣传效果不够明显
与沿海其它省市相比,广东的招商重点为港澳,福建为台湾,上海为欧美大公司,江苏为新加坡,山东为日本、韩国,目标均比较明确。而宁波始终没有在招商的重点国别上有明确的定位和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部分招商队伍走马观花,打一枪换个地方,钱花了不少,效果却寥寥。在招商项目准备方面,宣传资料十分简单,引不起外商的注意;项目资料也难以集中。由于体制上的原因和部门协调等方面的原因,符合浙江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产业导向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库,喊了多年始终没有建立和完善起来。国家级新闻媒体对宁波的宣传力度与大连、青岛、苏州等城市比相去甚远,宁波主要媒体很少有外语节目或宣传国外先进技术信息的专门栏目。
四、宁波扩大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对策建议
(一)宽领域有重点地利用国际资本。吸引更多的国际资本投向传统农业改造、生态农业、绿色食品、农产品加工、水产品养殖加工等特色农业领域;重点吸引外商资金投向电子信息、现代医药、石化、纺织、服装等五大标志性产业,交通运输设备、先进装备制造、新型金属材料及制品、造纸业及纸制品、家用电器及设备、食品arms0造等六大成长性产业;抓住我国开放服务业的契机,加大科研服务、管理咨询、工业设计、现代物流、金融租赁、教育培训、文化传媒等现代生产型服务业和房地产、医疗保健、休闲旅游等新兴服务产业领域的引资力度。
(二)做好跨国大公司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工作。目前宁波的企业建设中,港澳台中小企业存量投资已经很大,今后引进国际资本的重点应放在跨国大公司和高新技术企业上,争取更多国家的大公司、大集团来投资设厂,并促进已投资跨国公司积极增资扩股。要制定更为完善合理的激励政策,促进国外高技术企业来投资,以提升宁波的工业产业结构,增强国际竞争优势。
(三)加快引进国外先进适用技术。政府应提供优惠政策,加快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对能够提供关键技术的外商投资项目实行减税和利息补贴支持,加速折旧,优先提供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等,来鼓励国外大公司、大集团转让先进技术。通过实施企业R&D退税补贴,提高财政科技投资支出比重,优先提供土地、建筑、运输、电力等政策措施,鼓励国外大公司、大集团在宁波设立R&D机构或基地。
外商投资论文范文2
三次产业引资结构的变化及效应:外商对第三产业的投资将大幅增加,对第二产业尤其是工业的投资比重将逐步下降。
改革开放以来,外商对我国的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尤其是工业部门,对第一产业的投资比重很低,对第三产业的投资比重也相对偏低。在外商协议投资中,1979一1990年,第二产业的比重为60.3%,第一产业的比重只有2.9%,第三产业的比重为36.8%;1991一1998年,外商对第二产业的投资比重上升为65.4%,其中工业的比重高达62.4%,而第一产业的比重下降为1.7%,第三产业的投资比重也降低为32.9%。在外商实际投资中,1997-1998年第二产业的比重高达70.4%,其中工业的投资比重高达66.6%,而第一产业的比重只有1.4%,第三产业的比重也只有28.2%.在1998年底注册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中,外方注册资本,第二产业的比重为64.1%,其中工业的比重为61.3%,而第一产业的比重只为1.5%,第三产业的比重为34.4%。显然,外商投资结构向第二产业特别是工业倾斜的特征很突出。
外商直接投资的结构性倾斜,与我国产业的对外开放度有关。随着我国加入WTO之后第三产业开放领域的扩大,外商对第三产业的直接投资将增长较快,投资比重将逐步上升,而对第二产业尤其是工业的投资比重将相应下降,从而引起三次产业投资结构的变化。这种变化在“十五”期间将明显地表现出来。
从国际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变动趋势看,对第三产业的投资比重自80年代以来迅速上升,第三产业的投资在国际直接投资的存量和流量中的比重由70年代的不足30%提高到90年代以来的50%~60%。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第一产业的投资比重大体稳定在20%,第二产业的投资比重由70年代的55%以上下降为90年代以来的不够50%,而第三产业的比重则由低于25%上升到高于30%。也就是说,与全球性国际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变动趋势一样,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中第三产业的外国直接投资增长率大幅度高于第二产业,第一产业的外资增长率也高于第二产业,其中工业或制造业的外资比重和相对增长率都明显降低。可见,我国第三产业外商投资比重上升而第二产业尤其是工业外商投资比重下降的发展态势,也是符合国际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变动趋势的。
从我国三次产业结构的现状看,90年代以来第二产业尤其是工业的比重升幅过大,第三产业的实际比重不合理下降,使结构偏差变得突出起来,并对经济增长产生了较大影响。产业结构偏差的加深,与外商投资过多地向工业部门倾斜有一定关系。“十五”时期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基本要求,是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并提高其比重,相应地降低第二产业特别是工业的比重。从这个角度看,外商投资产业结构的变动态势与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是一致的,有利于我国产业结构调整进程的推进。
工业引资结构的变化及效应:采掘业和电气水部门引资上升,制造业引资比重相应下降;原料工业引资上升,加工业引资比重下降;技术密集的加工业引资上升,一般加工业引资比重下降至今为止,外商对我国工业的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对采掘业和电气水部门(电力、煤气和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的投资比重很低。1996-1998年,在外商对工业的协议投资中,制造业的平均比重为88.9%,采掘业和电气水部门的平均比重分别为1.9%和9.1%;在外商对工业的实际投资中,1997-1998年,制造业的比重也为88.9%,采掘业和电气水部门的比重分别为2.5%和8.7%;在1998年末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工业企业中,外方注册资本,制造业的比重为93.3%,采掘业和电气水部门的比重只有0.9%和5.9%。随着加入WTO之后我国对外开放的扩大,在“十五”期间,外商将较大幅度增加对采掘业的电气水部门的直接投资,对这两个领域的投资比重将逐步上升,相应地,对制造业的投资比重将有所下降。
在制造业中,外商投资企业至今主要分布在加工工业,对原料工业的投资至今相对较少。从独立核算工业企业的数据看,从1993年到1998年,外资工业占轻加工业的增加值比重和产品销售收入比重分别由13.3%和13.0%,上升到29.0%和33.1%,占重加工业的比重分别由9.9%和9.7%上升到27.0%和29.2%;而占原料工业的同样比重只由0.3%和3.1%上升为10.2%和9.6%.可见,外资工业对我国加工工业的投资和影响远远大于原料工业。加入WTO之后,外商对原料工业的投资比重会较快上升,影响将明显增大,从而引起对加工工业与原料工业的投资结构和生产结构的变化。
外商企业在制造业的投资中,技术密集型产业和深加工行业占有较高比重,但同时在一些一般性加工工业的比重也较高。一般来说,外资工业中的技术密集型产业多数为国外跨国公司或大型企业的投资,而一般加工工业则大部分为港澳台的中小企业所投资。加入WTO之后,大型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将较快增长,其投资比重将持续上升,同时外商对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也将获得较好的条件,因而会导致外商对技术密集型产业投资的迅速增长及其比重的较大幅度提高,相应地,外商对一般加工工业的投资比重会逐步下降。
外商对采掘业、电气水部门、原料工业、以及技术密集型加工工业投资比重的上升,将对这些技术水平、经营效率和国际竞争力较低的产业以及其中的民族工业带来较大的冲击。同时有利于促进包括多数民族工业在内的整个行业较快提高技术水平和经营效率,较快增强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外商对技术密集型加工工业投资比重的上升和对一般性加工工业投资比重的下降,符合我国工业结构调整与升级的要求,将对我国工业结构升级的进程起明显的推动作用。
第三产业引资结构的变化及效应:房地产业和一般服务业的引资比重下降,其他许多亟待发展的服务业引资上升
目前外商对我国第三产业的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房地产业和社会服务业,其次是批发和零售贸易、交通运输和邮电通信业,而对其他大多数第三产业部门的投资比重很低,投资的结构性倾斜十分突出。在外商对第三产业的协议投资中,房地产业和社会服务业的比重80年代为60%左右,90年代以来上升到约70%;从外商对第三产业的实际投资看,1998年房地产业占47.4%,社会服务业占21.9%。在1998年底登记注册的第三产业外商投资企业中,外方注册资本中房地产业占了53.6%,社会服务业占了18.9%.
外商对第三产业投资结构的高度倾斜,与我国第三产业内部对外开放度的差别有很大关系,除了房地产业和社会服务业,以及商业、交通运输和邮电通信之外,其他的大多数第三产业部门目前的对外开放度仍较低。随着加入WTO之后我国大多数第三产业部门对外开放度的提高和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政策的调整,外商将较大幅度增加对目前投资比重很低的多数第三产业部门的直接投资;一些重要的服务业部门的外商投资比重在“十五”期间将明显上升,相应地,外商对房地产业和一般服务业的投资比重会逐步下降。也就是说,在加入WTO之后的5年左右时间内,外商对我国第三产业直接投资的结构过度倾斜的状况会明显改变。
外商对第三产业投资结构的变化,将产生以下效应:
第一,改变外商对第三产业投资结构的过度倾斜,可以减少由此带来的外商投资产业结构的周期性波动。外商直接投资过度集中于房地产业和一般服务业,导致了外商对第三产业投资比重的较大波动。在我国经济扩张时期,外商对房地产业和一般服务业的直接投资高度扩张,往往导致整个第三产业的外商投资比重大幅度上升;而在我国经济紧缩时期,外商对房地产业和一般服务业的直接投资迅速收缩,则导致第三产业的外商投资比重大幅度降低。例如,在外商协议投资中,房地产业和一般服务业的比重由1991年(治理整顿时期)的12.6%上升为1993年(经济高速扩张时期)的39.3%,就使外商对第三产业的投资比重由16.7%提高到49.5%,而到1996年(经济紧缩之后),房地产业和一般服务业的比重降低为17.5%,则使外商对第三产业的投资比重下降到26.8%.而在第三产业外商投资结构的过度倾斜逐步改变之后,外商对第三产业投资的周期性波动会明显减小,由此带来的对整个外商直接投资以及我国经济增长的影响也会相应下降。
外商投资论文范文3
论文关键词:外资并购 商标 评估
外资并购是引进外资的重要形式。所谓并购是企业合并与收购的总称,企业并购最先在英美国家实践和提出,它泛指以取得企业的财产权和经营权为目的的合并、股票买入和经营权控制等活动。在我国,外资并购指的是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通过该企业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且运营该资产,或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并以该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运营该资产。自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外资进入中国的方式有了重大改变,那就是与中国的知名品牌企业合资。外资的进入虽然给中国经济发展注入了资金、带来了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法,但外资进入中国时所采取的所谓商标战略给中国企业带来的品牌损失和对国家经济安全的威胁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一、外资并购中商标价值评估状况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服务的提供者为了表明自己、区别他人在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的可视性标志,即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所构成的标志。外资企业愿意并购中方企业,更多看重的是中方企业的商标价值,因为对于现代企业而言,商标已经不仅仅是一个企业产品的标识,更多意义上是代表一个企业产品的质量、企业文化和在所属行业中的影响力,更多的是在标识一个企业的商誉。特别是驰名商标的价值更是不容小觑。在外资并购中必须要对商标价值进行评估,以便交易双方明晰商标价值,尤其是让被并购企业清楚知道自身商标的价值。然而由于商标评估存在种种问题,以至于中方企业的商标的价值被低估甚至不作价拱手让与合资企业。如1994年,“金鸡”品牌的持有人——天津日化四厂,为了引进外资,与美国莎莉集团所属奇伟日化公司合资组建了中美合资奇伟日用化学(天津)有限公司,当时金鸡鞋油已占据中国鞋油市场的半壁江山,而合资时金鸡品牌却只折价1000万元。又如广州饼干厂与香港一家公司合资时,将其在50年代注册并享有盛誉的“岭南”商标无偿转让给合资企业使用,这都造成了中方的巨大损失。
二、商标评估存在的主要问题
外资并购的前提和难点是清产核资、界定产权和评估资产。科学准确评估商标的价值,合法公正地处置商标,有利于在并购过程中维护双方企业的利益,推动和保障外资并购的顺利实现。目前在商标价值评估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表现在:
(一)缺乏有关商标评估的法律
国家工商管理局曾在1995年颁布《企业商标管理若干规定》,该规定明确规定企业转让商标或以商标权投资,应当委托商标评估机构进行商标评估。接着1996年又颁布了《商标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但该办法只对商标评估机构的条件、业务范围及评估原则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规定,而对商标价值的构成、评估的具体方法等商标评估的实质内容为予明确,操作性不强。然而这两个规章在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被废止。目前我国没有一部关于商标评估的法律法规。
(二)评估机构不规范
商标等指知识产权的评估技术含量高、程序要求严格,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然而,在现实中,由于对资产评估机构的设置把关不严,对从业人员缺乏严格的培训与考核,常常出现评估结果与实际状况差距极大的问题。
(三)评估方法不科学
按照国际惯例,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有三种,即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评估对象和评估目的不同,评估方法也不同。有些单位却是不分对象和目的,只用一种方法或用错了方法。由于缺乏科学的评估方法,导致在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评估中,标准不统一,高估低估现象严重。
(四)不重视对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评估
有的中国企业在重视引进外资和国外先进技术的同时,却忽略了通过自己长期经营形成的商标等知识产权,在评估时将这一部分资产价值低估甚至没有将这一部分资产作价,造成商标流失。尤其是造成驰名商标、着名商标流失时,其损失更为巨大。 三、完善外资并购中商标评估
(一)加强商标评估理论的研究
商标评估是按照一定的估价标准,采用适当的评估方法,通过分析各种因素的影响,计算确定商标资产在某一评估基准日时现时价值的工作。商标价值构成比较复杂,受许多因素的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比如,商标的设计、注册、广告宣传等费用,商标的使用期限、侵权状况、法律保护程度,商标的显着性以及商标带来的市场占有率、企业知名度和信誉,商标资产依附于有形资产发挥的作用,包括所使用产品所处的不同生命周期阶段,行业的平均利润率与行业发展前景,企业管理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等。④加之我国开展商标评估的时间较短,积累经验还不够。为了促进并实现商标评估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应当在借鉴国外商标评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企业商标价值的现状和具体实际,加强理论研究,探索影响商标价值的定性因素及定量计算方式,逐步发展一套更加科学合理和规则的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以及技术规则,通过有关政策法规的颁布与实施,建立科学合理
的商标价值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 (二)完善商标评估的相关法律法规
针对当前商标评估无法可依的状况,应加强商标评估立法,制定商标评估的统一法律规范,详细规定商标评估的形式、时间、表现、机构及工作人员,建立和完善商标价值评估制度。
1.关于商标评估标准和方法。在商标评估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建立科学的商标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并通过法律法规将其确定下来。
2.关于商标等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的法律责任。国家工商管理局曾于1996年颁布了《商标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使评估结果严重失实的,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外,视其情节予以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实际上让商标评估机构在对商标价值评估失实时仅承担警告、罚款的法律责任并不能起到处罚作用,也不能有效遏止此类事件的频繁发生,并且该规章在2001年被废止。虽然随后国家出台了《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但是这两个规范性法律文件并没有规定评估机构承担的法律责任。目前我国没有相关法律对商标等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应承担的责任做出任何规定。由于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对我国商标评估价值失实几乎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经济责任、道德责任、社会责任、法律责任,尤其是法律责任,导致背离商标实际价值的评估现象屡见不鲜。针对这一情况,在商标评估立法时要明确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法律责任。
3.关于外资并购时的商标价值评估。外资并购涉及外方企业,与企业并购时双方都是中方企业不同,外资并购时企业商标等无形资产被低估甚至是没有估价,会造成商标流失,造成损失,尤其是造成驰名商标、着名商标流失时损失更大。因此法律要对外资并购时商标等知识产权的评估做出严格的规定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全。
(三)强化企业商标保护意识,重视自身商标价值评估
按照我国现行会计制度的要求,企业资产的计价是遵循历史成本原则。由于包括知识产权在内无形资产价值具有不确定性和取得成本的不可分性,使得大量无形资产不能确认和计量,即使确认入帐,但计量的成本也往往是不完整的。导致专利、商标、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在研制、开发过程中投入的费用并没有计入无形资产成本,使帐面上反映的无形资产价值与其真实价值相差甚远,这样当企业发生产权变动或产权交易时,帐面无形资产价值并不能成为交易的价值基础。所以当企业涉及资产拍卖、转让、企业兼并、出资、出售、联营、股份制改造、合资、合作时,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就成为必要,以反映无形资产的真实价值。⑤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本身具有巨大的价值。中方企业作为外资并购的目标企业,要增强商标价值评估意识,要认识到商标价值评估是必要的,以商标使用权作价出资时要同并购企业商定商标评估办法确定商标价格,避免企业自身商标价值被低估甚至是无偿转让。中方企业与外方企业应当商定评估机构选择办法,比如双方共同选择、委托第三方选择等,应当选择有资质且资质比较高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做出报告后,应当聘请无利害关系的独立专家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查和评估,判断评估报告依据的资料是否充分、真实,评估方法是否科学、评估程序是否公正、合法,调整参数是否科学、合理,最终得出评估结论是否真实、可靠。
外商投资论文范文4
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产业结构;产业结构优化
一、外商投资及产业结构分布状况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利用外商直接投资(FDI)的规模不断扩大。截止到2005年底,全国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超过55万家,合同外资金额约1.2万亿美元,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金额约6000亿美元。我国已连续12年位居发展中国家吸收外商直接投资首位。大量的外商直接对华投资为我们提供了必要的资金,带来了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总体来看,外商直接投资在我国经济中已经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虽然外商直接对华投资金额呈逐年递增趋势,对我国经济发展起到巨大的作用,但是随之而来我国的产业结构出现了一些问题,而外商直接投资在产业间分布的不均衡加重了我国产业结构不合理的状况。外商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而且投资在各产业内部的分布也是失衡的,主要表现在投入在制造业的比重过大,上述情况使结构偏差变得突出起来,并对经济增长产生了较大影响。
二、产业结构出现问题原因
我国外商直接投资的质量多以小型化、低技术和劳动密集型为主要特征。一般而言,具有先进技术和长期竞争力的投资项目,都必须具有较大的项目投资规模。世界跨国公司海外直接投资的项目平均规模约为600万美元,而外商对华直接投资项目的平均规模与之相差甚远。从20世纪70年代末到90年代中期,外商对华直接投资70%左右的项目均在100万美元以下,而1000万美元以上的大型项目仅占投资项目总数的4%-5%。在投资项目中资金密集与技术密集往往是紧密联系的。外商投资项目规模偏低既不利于规模经济形成,也制约了投资技术含量的提高,严重削弱了外商投资的技术转移效应和技术溢出效应。其突出表现为,外商对华直接投资中劳动密集型项目居多,技术密集型项目较少。在我国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中,外商投资企业绝大部分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而在第二产业中轻纺、加工工业又占很大的比重。从我国三次产业结构的现状看,90年代以来第二产业尤其是工业的比重升幅过大,第三产业的实际比重不合理下降,使结构偏差变得突出起来,并对经济增长产生了较大影响。我国的产业结构偏差的加深,与外商投资过多地向工业部门倾斜有一定关系。我国吸收利用外资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的基本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基础设施发展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
(2)外商投资在第二产业内部结构不合理,外商投资在制造加工业过多。投资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多,而资金密集型产业少;投资于一般技术多,甚至存在低层次的重复引进,而高新技术产业少。
(3)第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世界平均水平是50%左右,发达国家是60%—70%,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在40%以上,我国是第三产业比重过低的为数不多的国家之一。
外商直接投资在产业结构上分布不合理的状况主要是由于外商与我国的目标与价值取向存在偏差。外资公司长期投资回报率高的产业,造成我国产业结构新的不合理变化。目前,跨国公司来华主要在制造业领域。由于绝大多数公司不向中国转让先进技术,所以所谓"世界工厂"只是"世界加工厂"。外资的进入并未直接地带动我国自主研发能力。并且,外商投资企业往往严密控制其技术尤其是高新技术的扩散,我国以市场换技术的目的并没有很好的实现。多年以来,我国主动让出市场份额换来的往往是二流、三流的技术,如果我国在技术上特别是具有战略意义产业的技术总是处于落后地位,我国将无法和国外竞争,也将危及到我国的产业安全乃至整个国家的经济安全。最后,外国直接投资很多是将其母国已经淘汰的产品生产或污染严重的企业转移到中国,给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三、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性
调整产业结构发展高新技术是迎接经济全球化挑战、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需要。当前,以电子信息技术和生物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的进程日益加快,国际竞争日益激烈。这已经使得包括我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内容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我们必须在工业化的同时推进信息化,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在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激烈国际竞争中,发达国家处于技术和知识供给的有利地位。他们不断加大高新技术产业的研究与开发力度,以保持竞争优势。而发展中国家在国际分工中承担劳动密集度高、资源和能源消耗高、污染高、附加值低的“三高一低”类型产品的生产。这是对我们十分不利的垂直分工。不加速发展有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我们就无法摆脱在国际竞争中的这种不利地位,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就会不断扩大。
而且我国2000年的人均GDP已达到八百四十美元左右。从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历程来看,这样的发展水平已开始进入工业化加速发展和产业结构大变动时期。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传统产业生产能力大量过剩而高新技术产业的产品又需要大量进口的问题,必须靠加速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来解决。国际经验表明,经济增长的过程是产业结构不断调整与升级的过程。一个国家对任何一种产业的需求都存在一定的极限。当一个产业的市场需求达到饱和以后,增长速度就会随着需求下降而下降,直至零增长,甚至负增长。如果不通过发展新的技术开发新的产业,进行产业结构升级,当现有产业的需求都达到饱和以后,整个经济就会出现停滞,直至萎缩。我国传统产业生产能力巨大,但生产手段和产品质量还较为落后,目前我国的大部分传统产业都基本达到了市场饱和的阶段,增长速度普遍下降,经济效益不高,因而只有加大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力度,加速传统产业的升级换代,才能提高经济效益,不断满足市场需求。
有关资料显示:美国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高达75%,而我国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仅33%。制造业在美国这个世界最大的经济体中,只占产值的14%,吸收11%的劳动力;而服务业的份额,占美国经济产值的60%,吸收了美国三分之二的劳动力。比起制造业来,服务业属于智能产业,对劳动力的素质要求高,利润丰厚。而我国第三产业占GDP比重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我们科技资源不足,科技进步不够快,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最大的瓶颈、制约,也是结构调整必须加以克服的关键因素。发展高新技术,发展第三产业对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四、利用外资调整产业结构的建议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增强,科技革命迅猛发展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评判投资是否成功的标准由单纯的按数量转变为是否增强我国的技术竞争力。我国是否能够保持高速健康的发展,调整产业结构至关重要。而我国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产业结构层次低、竞争力弱。面对激烈的国际竞争,必须提高产业竞争力。因此要积极调整现行的外资政策,加强外资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外资产业结构的优化。在制造业中促进高科技新型制造业的外资投入,加速外资对传统制造业的改造;鼓励外资向第一产业流动;加速外资向第三产业流动。主要有以下建议:
(1)引导外商直接投资投向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我国农业,能源交通能基础产业发展滞后,严重困扰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引导外资投向基础产业和设施是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为此,我们可以采取税收减免,适当补贴的方式刺激外商投资。
(2)提高对FDI的要求。根据《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可分为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和允许类外商投资产业项目。对于技术含量高的项目,我们应该鼓励外资进入,而对于技术含量低的对我国经济没有促进作用的项目,我们应该加以限制。一是外资政策和产业政策不再向一般制造业倾斜,如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彩电、空调、洗衣机、电冰箱、电视、手机、电话等家电和一般电信设备行业;二是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对于我国现阶段水平与世界差距较大的计算机、电子通信设备、航空航天、生物制药等高科技的新型制造业应鼓励外资进入。对这些行业可以实行幅度较大的税收减免和优惠,同时,政府可给予相应的科研补助,放宽外资政策的限制。三是鼓励外资参与传统产业的改造。对于汽车、机械制造等传统产业应该以促进其核心技术转移为目标,加快对技术的引进和改造。四是对于目前跨国公司向我国转移较快的重化工业则应以注重产品的资源节约和环保为原则,对于生态资源环境形成负面影响的行业,如造纸和一些重化工产品行业应提高外资进入门槛,加大税收征管,限制外资流入。
(3)调整外商直接投资在第三产业内部的结构。加速外资向第三产业流动,尤其是促使外资向知识型现代服务业流动将是现阶段我国吸引外资的首要任务。一是加快对零售、餐饮等传统服务业的全面开放,鼓励大型跨国零售集团的投资;鼓励外资对国有商业企业的并购重组。二是加快对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服务业的开放,鼓励大型跨国金融财团采用合资和开设分支机构等形式的投资;鼓励跨国公司参与国有商业银行以及保险、证券业的改造。三是逐步加大对文化、教育、影视服务等行业的开放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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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论文范文5
外商直接投资可以解决一个国家资金不足问题,近年来很多发展中国家都采取招商引资而不是借外债的策略,大量吸纳国外资金发展本国经济。以下就是由为您提供的浅谈中俄外商直接投资的挤出效应。
伴随着国外资金大量涌入可能会对国内投资产生挤出效应或挤入效应,挤出效应会带来负的外部性;挤入效应会带来正的外部性。特别是中国与俄罗斯这样的转型国家,在大量引进外资后是为国内的经济带来了正的投资效应还是负的投资效应值得引起关注与研究。
中国FDI对国内投资的挤出效应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由于外汇和技术的“双缺口”所以采取了吸引外国直接投资而不是借外债的政策,同时也以丰富的资源、劳动力密集型优势和一系列外商投资的“超国民待遇”优惠政策吸引了大批外商来华直接投资。1993年以来我国的外商投资水平一直居于亚洲前列。2002年我国外商直接投资量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FDI对我国经济向前发展中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这一点取得了许多经济学家的认同,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尤其是近年来在FDI大量进入我国的同时也带了一些负面影响:FDI一般都会流向边际利润较高的行业,导致中国投资消费关系失衡,也加剧了产业结构失衡的状况。由于跨国公司相对于国内企业拥有资本、技术优势和所有权资产优势,在市场竞争中往往会挤出国内一些技术创新型新兴企业,从而不利于我国资本产业构成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所以在研究外商直接投资中,FDI对东道国的投资到底是有挤出效应、挤入效应还是中性效应成为我们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如果FDI的流入没有增加一国的总投资,或在一国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挤掉了一部分国内投资,那么总体上会对一国宏观经济负的外部性。
目前,FDI占我国固定资本形成的比率已经达到了较高水平,FDI对我国资本是否存在挤出效应也引起了学者的争论。编辑老师为大家整理了浅谈中俄外商直接投资的挤出效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外商投资论文范文6
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进出口贸易;贸易结构;贸易效应
中图分类号:F830.5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23-0110-03
1江苏外商直接投资的概况
经济飞速发展的21世纪,作为当今世界经济活动中最活跃、最重要的因素,国际直接投资开始迅速发展,国际直接投资是指一国的投资者将资本用于他国的生产经营并掌握一定的经营控制权的投资活动。它是资本国际流动的主要方式之一。资本国际流动不仅弥补和缓解了东道国的投资缺口,更为重要的是,它还带动了其他生产要素的国际转移,从而促进了国际贸易和世界经济的发展。国际直接投资在不断发展的国际贸易和世界经济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己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同时国际贸易和世界经济的发展也进一步促进了国际直接投资的发展。江苏是个经济大省,积极实施经济国际化战略,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利用外资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截至2008年度,江苏省累计实有外商投资企业38554户,投资总额为4159.30亿美元,注册资本为2203.10亿美元,分别占全国总量的13.45%、17.9%、16.9%。江苏省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尽管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但仍好于全国其他省市和地区,实际利用外资金额已超过广东省,跃居全国第一。在外资流入不断增长的同时,江苏外贸出口从1985年的15.86亿美元上升到2008年的2380.4亿美元,增长了近150倍。显然二者发展是具有同步性的。那么外商直接投资对江苏出口贸易发展的具体影响有多大?造成这种影响的因素有哪些?这就是本文所研究的内容,通过分析,得出相应结论,找出利用外资存在的问题。
2FDI与江苏省对外贸易关系实证分析
2.1FDI对江苏省进出口总量影响
外资企业1995年进出口金额为67.28亿美元,2008年为3035.6亿美元,随之,外资企业出口占中国总进出口的比例也从1995年的41%增加到2008年的77%。2008年全省出口总额达到3922.7亿美元,其中外企出口额为1749.6亿美元,占总出口额的74%。数据显示,总体来说,总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额在我国总的进出口额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对我国进出口额的贡献已超过了50%。
表1中数据表明,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额对江苏省企业进出口额的贡献率在不断上升。充
2.2FDI与江苏省对外贸易的实证分析
(1)所需变量及分析指标。
根据进出口方向的不同年度分为以下具体变量:外商直接投资额(FDI),外商累计直接投资额(FDIC)、前一年外商累计直接投资额(FDI-1)、前两年外商累计直接投资额(FDI-2);出口额(EX)、工业制成品出口额(EXM)、初级产品出口额(EXP);进口额(IM)、工业制成品进口额(IMM)、初级产品进口额(IMP)。选用1999年至2008年这10年的外商直接投资与进出口的数据进行分析。运用的分析软件为SPSS13.0。
(2)FDI与进口出口量相关性实证分析。
FDI为当年江苏外商实际直接投资总额,FDIC为外商累计直接投资额,因为一般经验认为FDI当年的流入并不会立即引起出口增长,因为FDI企业建厂初期有筹备、引进设备然后再进行生产的过程,所以FDI对出口有一个滞后效应,又考虑到资本的累积效应,因此在对FDI对江苏出口总量影响的分析中运用FDI-2,FDIC两个变量,EX为当年江苏对海外的出口额,IM为江苏当年从海外的进口额。
根据表2所列数据,运用SPSS软件分析对外商直接投资额、外商累计直接投资额、前两年外商投资额与进出口额的相关性。
表21999-2008年江苏省外商直接投资额与进出口额情况 (单位:亿美元)
注:外商直接投资额(FDI)、外商累计直接投资额(FDIC)、前两年外商累计直接投资额(FDI-2)、出口额(EX)、进口额(IM)。
从输出结果表3中,每个变量都有三行数据:第一行为该变量与相应列上变量的简单相关系数;第二行为相关系数检验的相伴概率值;第三行为参与计算的观察值个数。从表第二行中的数据可以看出,外商直接投资额、外商累计直接投资额、前两年的外商直接投资额与江苏的出口额和进口额都具有某种线性相关性,当年的外商直接投资额相比前两年的外商投资额与进出口的相关性更强,简单相关系数达到了0.944,0.926,而外商累计直接投资额与出口的相关性又超过了当年的外商直接投资额,相关系数达到了0.950,前两年外商累计直接投资额与进口的相关性超过了当年外商直接投资额,相关系数达到了0.927,且在显著性水平为0.01时,都通过了统计检验,都呈现出了明显的线性相关关系。首先说明了江苏外商直接投资额对江苏的进出口都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同时我们看到FDIC,FDI-2与进出口的相关系数更大的现象,这说明了江苏省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也存在时滞性的特点。之外我们可以观察到当年的外商直接投资额对当年的出口促进作用大于进口。
表3江苏省外商直接投资额与进口量、出口量的相关系数
表4中所列数据为1999-2008年江苏省各年度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与进出口情况。我们通过相关性分析,发现由于时滞性强,外商累计直接投资额与进出口相关性比较大,因而为了改进研究结果,除了选用当年的外商直接投资额与当年的外商累计直接投资额以外,还选用了前一年的外商累计直接投资额作为研究对象,以FDI-1来表示。
先研究年度外商直接投资额(FDI),当年外商累计直接投资额(FDIC),前一年外商累计直接投资额(FDI-1)与工业制成品出口额(EXM),初级产品出口额(EXP),工业制成品进口额(IMM),初级产品进口额(IMP)的相关系数。其次以出口为例,选取FDI-1与EXM,EXP,EX分别建立一元线性回归方程,对直接投资额与初级产品出口额,制成品出口额,出口总额作回归分析,分别以初级产品出口额(EXP),制成品出口额(EXM),出口总额(EX)为被解释变量,以前一年外商累计直接投资额(FDI-1)为解释变量。
表41999-2008年江苏省外商直接投资额与对外贸易结构(单位:亿美元)
注:年度外商直接投资额(FDI),当年外商累计直接投资额(FDIC),前一年外商累计直接投资额(FDI-1)与工业制成品出口额(EXM),初级产品出口额(EXP),工业制成品进口额(IMM),初级产品进口额(IMP)。
如表5所示,外商直接投资中当年的外商直接投资额,当年外商累计直接投资额、上一年的外商累计直接投资额与工业制成品的进出口,初级产品的进出口均呈现较大的相关性,出口商品中的工业制成品与初级产品的比重与外商直接投资有着很高的正相关关系,尤其是当年的外商累计直接投资额,这反映了江苏省外商直接投资对于江苏省对外贸易商品结构优化具有重要意义。
表5江苏省外商直接投资额与进出口商品结构的相关系数
由此可得方程:EX=339.467+0.674FDI-1(3)
以上的三个方程FDI-1的系数的T值都比较大,在显著性水平a=0.05下,大于t检验的临界值,表明系数都很显著,可以用来解释各变量之间的关系,在(1)式中,前一年的外商累计直接投资额每提升一单位,工业制成品出口就提高0.667倍,在(2)式中,前一年的外商累计直接投资额每提升一单位,初级产品出口就提高0.007倍。在(3)式中,前一年的外商累计直接投资额每提升一单位,总出口就提高0.674倍。这表明江苏省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主要改善了工业制成品出口结构,对初级产品的出口也有一定的影响。其主要原因是外商直接投资要从国外进口大量机器和设备。可见,相对于初级产品来说,外商直接投资更能促进工业制成品贸易规模的扩大。因此,外商直接投资的流入对江苏省对外贸易结构有显著的改善和优化作用,而且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3总结与建议
3.1总结
由于长三角经济带造成的磁场效应,再加上江苏良好的投资环境,来江苏投资的国家(地区)越来越多,突破了先前以港、澳、台为主的局面,并且在加入WTO后欧美发达国家在江苏的投资逐步扩大。
外资在江苏以制造业为切入口,向商业、证券、保险银行等服务业和多领域渗透的步伐明显加快。
FDI在江苏省三大区域的不均衡分布和不均衡增长,是江苏省三大区域经济发展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之一。FDI对江苏省区域经济发展有短期的需求拉动效应,也有长期的供给创造和溢出效应,但长期效应小于短期效应。因此,合理借助FDI的区域分布来逐步消除江苏省区域经济不均衡发展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3.2相关建议
(1)应进一步加强投资环境建设,努力营造地区聚集效应。
首先,要重视投资的硬环境建设。江苏在投资硬环境上下了不少功夫,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如昆山地区开发区先后投入30多亿元用于交通、通讯、供水、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这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其次,在投资软环境上,应特别强调树立服务意识,实行“亲商”政策,始终使外商有宾至如归的感觉。形成有利于FDI发展的外资来源国家和地区的集聚效应。最后,苏中、苏北地区土地、劳动力资源丰富,是吸引FDI的有利因素。苏中、苏北地区要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包括加强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和实行,发展为FDI服务的配套产业,增强为FDI服务的意识。
(2)发挥产业政策引导作用,引导外资流向。
目前,在外商投资的具体行业上,制造业投资比重仍然较大,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等技术密集度高的产业,以及化学、纺织、机械、冶金等产值比重排列前位的劳动密集型传统产业继续成为外商投资的重点。江苏省应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外商投资往第一、三产业延伸。对于第二产业,关键是要注意比较优势的动态转换,实现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升级换代,实现长远发展。因此,在引资政策制定上,应该有所侧重,有所选择,有所鼓励,积极引导外资进入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产业和部门,引导外资投向高新技术领域。
(3)加强内资企业的消化吸收能力,提高自身技术研发能力。
中国过去多年引进外资的教训之一就是以“以市场换技术”方针的失效,多数外商愿意转让的标准化技术不但无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反而导致低水平建设的重复,而重化工业赖以升级的先进技术,外商要么不予转让,要么作为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商独占技术秘密,把中方人员严格地隔离出来。因此,对江苏内资企业来说难以通过这种利用外资方式达到学习目的,只能造成国内产业发育、壮大的市场基础丧失。而对于一些先进的技术,由于内资企业的消化、吸收能力不强,外资企业的技术溢出效应不仅不能很好的加以利用,反而造成其对国内市场的垄断。内资企业要取得技术的根本性突破,一方面要提升自己的消化、吸收能力,增强其自身的研发能力。进而,即可以提高企业自身的技术水平,也可以促使外资企业采用更高的技术水平,扩大其技术溢出效应的程度。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同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研发合作,加大内外资企业人员之间的流动,有效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对内资企业的技术指导,从而保证内资企业可以有效提高消化、吸收能力,最终增强自身的技术研发能力。
(4)促进自主品牌成长。
经济增长质量的高低,最终都体现在产品的竞争能力上。充分发挥外商投资企业的技术优势,通过延伸产品的加工深度、精度,提高最终产品和中高档产品的比重,实现“以质取胜”,创自己的品牌。政府应把保护知识产权放到更重要的位置上,加快科技创新的载体建设,结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启动的全国专利技术产业工程的一系列政策,配合出台有关地方措施,优化专利市场环境,采取各种方式,让专利的拥有者与需求对接,促进专利技术的转化和实施。对外贸易要进一步推动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优先发展和扶持技术密集型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重点扶持具有自主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实施以质取
胜策略,狠抓出口商品质量;实施出口品牌战略,推动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加快形成品牌优势,最终提高外贸企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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