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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秋的谚语范文1
秋前秋后一场雨,白露前后一场风。
秋前北风马上雨,秋后北风无滴水。
七月雨,八月旱,棉花桃子像鸡蛋。
七月秋风雨,八月秋风凉。
立秋雨淋淋,遍地是黄金。经典爱情语句.
立秋响雷,百日见霜。
立秋下雨人欢乐,处暑下雨万人愁。
立秋无雨秋干热,立秋有雨秋落落。
立秋三场雨,夏布衣裳高搁起。
立秋三场雨,秕稻变成米。
立秋的谚语范文2
立秋十八日,寸草结籽粒。
立秋一场雨,夏衣高捆起。
秋后的蚊子,飞不了几天。
秋后的蚂蚱,还能蹦几蹦。
立秋后三场雨,夏布衣裳高搁起。
立秋之日凉风至。
早上立了秋,晚上凉嗖嗖
早立秋冷飕飕,晚立秋热死牛
立秋过后,还有“秋老虎”在一头
秋前秋后一场雨,白露前后一场风
立秋下雨人欢乐,处暑下雨万人愁
立秋处暑有阵头,三秋天气多雨水
秋前北风马上雨,秋后北风无滴水
立秋无雨秋干热,立秋有雨秋落落
雷打秋,冬半收
立秋晴一日,农夫不用力
立秋无雨是空秋,万物历来一半收
秋不凉,籽不黄
立秋十天遍地黄
立秋十八天,寸草皆结顶
七月立秋慢溜溜,六月立秋快加油
七月七,生瓜梨枣都中吃。
立了秋,苹果梨子陆续揪。
立秋温度高,果梨灌浆饱。
立秋温度高,果子着色好。
果树保好叶,明年多结果。
立秋温还高,肥料大积造。
牲畜细心管,预防牛流感。
牲口棚里勤打扫,一年四季疾病少。
喂牲口,没有巧,牛栏马棚勤打扫。
立秋处暑温度高,喂鱼注意多投草(料)。
立秋的谚语范文3
关键词:不当得利请求权;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所有物返还请求权
不当得利请求权是指受损人享有的向受益人请求返还其因不当得利所受到的损失的权利。其作为民法中一项独立的请求权,对于弥补受损人的损失是一种重要的手段。但是由于一直以来对不当得利请求权的不当定位,其价值未能得以充分展示。不当得利请求权与几种典型的民事请求权都存有竞合,如何正确地理清它们之间的关系,如何正确地选择适用,都值得探讨。
一、不当得利请求权与其它请求权关系的立法、学说
民法是私法,也是权利法,“权利均具有或可发生一定的请求权”,“请求权可谓是权利作用的枢纽”。[1]可以说,民法体系也就是由一系列请求权所组成的一个请求权系统。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是民法请求权系统中的要素之一。关于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其它民法上请求权的结构关系,主要有两种学说:
(一)辅助说。该说认为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是一种辅的权利,没有独立的地位。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和民法上其它的请求权不发生竞合问题,唯有其它请求权不能行使或者不能得到满足时,才能适用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具体而言,“在有基于契约上的请求权或有基于所有权之请求权时,均不承认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存在。” “在其它请求权因时效等原因而消灭时,当事人得行使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2]
(二)竞合说。该说认为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为一项独立的请求权,原则上可与其它请求权并存,由当事人选择行使。该说为德国、瑞士、日本等国的主导性学说。德国判例从保护受害人考虑,认为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可以与其它请求权并存并同时行使。日本、瑞士民法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其它请求权并存,当事人可任意择一行使。
二、不当得利请求权与所有物返还请求权
在传统认识中,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不能竞合存在,两者是此消彼涨的关系。在不当得利请求权与物权性请求权竞合时,通常主张物权性请求权优先于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而适用。
我国《民法通则》第134条将返还财产作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但返还财产究竟是指返还不当得利还是基于所有权而要求返还原物,在理论上不无疑问。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和所有物返还请求权,在法律上都可以称为返还财产,但两种请求权的性质、返还财产的范围、是否考虑过错、构成要件、适用范围等方面存在非常明显的差别。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则肯定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与占有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得独立并存,发生竞合。笔者认为该模式更为合理,我国民法典修订时可予借鉴。因为:
其一,占有的取得,标志着占有人取得了具有财产利益的法律地位,于此场合,即使受害人对占有物拥有所有权,占有人对占有利益也可以构成不当得利。
其二,民法为私法,奉行私法自治,民法规范多为任意性规范。在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受害人愿意放弃所有物返还请求权,而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应予允许。
其三,依所有物返还请求权排斥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之观点,“在得利人未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情况下,只发生所有物返还请求权,则善意占有人(即得利人)可以取得由占有物所生之孳息,(参见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第954条、第958条。)但是在得利人已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情况下,则发生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此时该孳息现实尚存在者,应当返还,即使已被消费或变为其他利益的情形下,善意受领人原则上亦应返还之。(参见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第181条、第182条。)因而发生了得利人取得所有权时之返还义务,反而较未取得所有权时为广之不合理现象。且不当得利之善意受领人不知无法律上原因,自信已取得物之所有权,立于占有自己之所有物的地位,当然较诸无占有他人所有物权利的占有人的地位,应得较多的保护,依不得竞合说,则不当得利善意受领人在关于标的物的使用收益方面,其地位反而较为低劣,显然失均衡”。[3]
三、不当得利请求权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人身,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受害人有权请求致害人对其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损害而获得利益,受损害人有权请求受益人返还其所获得的不当利益。有学者认为:不当得利与侵权行为本来就有着内在联系,采用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就足以维护受害人的利益。笔者认为,认同不当得利请求权和其他请求权的竞合,有助于民法各项制度的功能协调,为财产流转关系提供更为周密的调节手段,更加充分地实现民法维护公平正义这一根本理念。[4]
若侵权行为人因其行为而受有利益,则其所受利益或者具有违法性,或者违反权益归属而欠缺保有利益的正当性,应当成立不当得利。例如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或者人格权而取得利益、无权处分他人财产而受益等。对受害人而言,在不当得利返还不足以填补受害人的损失之情形下,应当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以填补其损害。由此可见行为人故意或者过失侵害他人权益,由此而取得利益,并造成受害人损失的,对受害人而言,发生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和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竞合。[5]
事实上,侵害他人权益而获益,成立不当得利应当没有疑问,但是否同时成立侵权行为,则应当依侵权行为之构成要件加以判断。在侵害他人权益之场合,成立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较为单纯,以加害人一方受益、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和致他人损害为要件,不以受益人的主观恶意为要件,其目的在于返还受益人所受利益,而非填补相对人的损失。所以,致害人因为侵害他人权益而受有利益的,在判断侵权行为损害赔偿或者财产返还请求权和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时,应当分别依照其各自的构成要件进行,两者彼此间独立运作而不发生当然的排斥。
另外,两项权利的立法目的存在重大差别,存有竞合并不矛盾。侵权行为的立法目的在于使受害人因侵权行为所受到的损害得到补偿,并对不法行为人予以制裁;不当得利之债的立法目的在于恢复当事人之间因不当变动而受到破坏的利益平衡,并非对受益人非难。
还有,侵权行为与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上也存在重大区别,不当得利之债的成立应以受益人的客观受益为前提,至于受益人是否具有主观过错,对不当得利之债的构成不生影响,而侵权行为则不同,侵权行为责任的构成应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条件,加害人必须具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至于行为人是否因自己的行为受有客观利益,在所不问。
通过上述论述,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其他民事请求权存在多种竞合形态,各种请求权共同构成民法的请求权体系,在互动协调中实现民法的整体规范功能。当事人选择不同的请求权与案件的处理结果直接相关。所以,当事人在选择请求权时,应当对其所要实现的目的进行判断,以作出正确取舍。
整理
立秋的谚语范文4
摘 要 多年来人们逐渐意识到,选择扣球离网最佳距离点对提高扣球效果有重要意义,但是这一理论的实践在先,系统的理论研究滞后,本文在查阅大量文献资料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利用多种研究方法证实:以远网进攻带动近网进攻,中、远网扣球将成为进攻的主要手段。
关键词 男排 扣球 最佳距离点
随着现代男排水平的大幅提高,顺应新的排球规则,排球的制胜规律呈现了新的特征,即:攻势排球是制胜规律的核心。而扣球又是攻势排球的主要手段的体现,为了最大限度的发挥扣球的效果,各队从扣球个人能力的提高到进攻战术的运用都有十分丰富的经验,并仍在不断深入地研究。同时随着运动员身高和弹跳的不断增长,后排扣球技术的应用日益普遍,成为当今高水平排球比赛的主要进攻手段。高快结合、前后排结合,进攻向着立体、全面型方向发展。虽然多年来人们已逐渐意识到,选择扣球离网最佳距离点对提高扣球效果的重要意义,可是人们对扣球这一新理念的认识程度仍不充分,影响了扣球的威力。我们试图从根本上找出原因和理论依据,对排球扣球这一重要理念作出科学的论证。
本文在查阅大量文献资料总结了前人对于扣球离网距离的认识,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利用多种研究方法论证:扣球离网距离点对扣球成功率的影响。
一、研究对象和方法
(一)研究对象
江苏男排,我国部分著名男排运动员、教练员。
(二)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
查阅了大量关于扣球离网最佳距离点研究成果,掌握了此方向研究的最新动态,为本文研究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2.问卷调查法、专家访谈法
针对如何选择扣球离网最佳距离点向部分优秀教练员、运动员发放问卷和进行访谈。
3.比赛录像分析法
江苏男排06、07、08年联赛部分场次比赛录像。分析江苏男排06、07赛季张晨、陈平、施海荣、殷勇、唐伟、张晓东远网攻、近网功成功率。分析江苏男排和山东、四川、北京、上海、辽宁六场比赛的近网扣球成功率、中、远网扣球成功率近网遭拦率、远网遭拦率。
二、结果分析
(一)比赛录像分析
表1 08年联赛部分场次比赛数据统计
对手 扣球的成功率 近网扣球成功率 中、远网扣球成功率 近网遭拦率 远网遭拦率
山东 65% 52% 70% 20% 17%
四川 60% 55% 65% 18% 18%
北京 61% 54% 62% 19% 17%
上海 70% 68% 72% 26% 15%
辽宁 68% 66% 70% 25% 18%
从表中可以看出:在和不同对手比赛中中、远网扣球成功率分别高于近网扣球成功率,远网遭拦率都低于近网遭拦率。
表2 06-07年联赛江苏队主攻、付攻扣球分类成功一览表
远网攻成功率 近网功成功率 总成功率
张晨 (主攻) 60% 50% 56%
陈平 (主攻) 58% 55% 57%
施海荣 (主攻) 70% 45% 59%
殷勇 (付攻) 50% 52% 54%
唐伟 (付攻) 54% 49% 52%
张晓东 (付攻) 43% 56% 53%
主攻手远网进攻成功率明显高于近网扣球,付攻手远、近扣球成功率差异不大。注:在离网50厘米之内为近网,80厘米以上为远网。
(二)对部分优秀教练员运动员调查、访谈分析
大部分教练员运动员对以下三点有共识:
第一,男子网高243厘米,拦网高度平均超出网90—110厘米,伸手过网角度约120度,伸手过网距离有60—80厘米,加上一个球的直径28厘米,进攻离网点最近约有70—100厘米才能有效破网。事实在国际大赛中,世界男排一般进攻的离网点大多在一米以上。
第二,从进攻点的射面突破双人拦网面积来选择扣球的最佳离网点。以最常见的双人拦网来计算:国内男排双人拦网封堵面宽在130厘米至170厘米(国际强队拦网封堵面积宽两米以上)当对方拦网伸手过网60—90厘米,双人拦网封堵面积达130-170厘米时,要使扣球射面突破拦网面积,扣球离网最佳距离点应在80厘米—100厘米。
第三,从运动员不同的扣球动作选择扣球的最佳离网点:
1.付攻手
扣球动作小,以小臂挥动击球为主,一般在三号位发动快攻,往往面对单人拦网,击球突破面只有60厘米—80厘米宽,且扣球速度快,对手来不及充分起跳,伸手过网近于拦高球,所以快攻最佳拦网点的选择在40—60厘米。
2.主攻手(包括接应)
扣球弓腰、挺胸、拉臂、幅度大,不仅击球点高,而且球飞行过网的点也高,一般击球后手臂挥动还有一些惯性,有时高球突破的是三人拦网,因此扣球的最佳离网点更远点,有时在1—1.8m为最佳。
3.后攻的最佳离网点
根据主攻手的最佳扣球离网点推断,无论突破对方的拦网伸手距离和拦网面积,后攻的最佳离网点应在2m—2.5m间。太远减小扣球威力,太近冲跳难踏准点。
三、结论
(一)远网攻成功率明显高于近网攻成功率。
立秋的谚语范文5
摘 要 比赛心理是临场发挥体能、技术、战术水平的前提和保证。目前我国运动员的心理素质与世界强队相比有较大差距,严重影响我国篮球运动的发展。因此,应重视心理因素在比赛中的作用。
关键词 心理因素 技术发挥 相关因素 研究
一、前言
篮球运动不仅是体能和技、战术的较量,而且还是心理因素的较量。目前,篮球运动员的技术水平、训练水平,以及身体素质已经越来越接近,但在同等运动水平下的运动员的比赛成绩却相差甚远。这其中心理因素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因此,对篮球心理因素与篮球技术发挥相关因素研究是很有意义的。
篮球比赛情况千变万化,运动员的心理状态也随比赛性质、任务、战局的变化而不断地变化,但良好的心理状态,则是临场技、战术水平正常发挥的重要保障。在篮球比赛中,运动员必然会出现一些复杂的心理现象。不同的心理因素会对篮球技术产生不同的影响。
二、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一)研究对象:华中师范大学09级体院男子篮球队。
(二)研究方法
1.观察法:在比赛场上观察运动员的有关情况,了解场上运动员的心理状况以及针对对运动员的心理反应现象进行分析。
2.文献资料法:通过阅读有关篮球运动员心理的资料,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整理和分析有关资料。
3.资料收集法:利用上网和查阅的方法,对关资料进行收集。
三、结果与分析
(一)心理素质对传球技术的影响。
1.心理素质差对传球技术的影响
传球是场上队员之间联系的纽带,同时也是进攻的有效手段。传球出现脱节就会严重影响进攻。如果运动员的心理素质比较差在场上会出现紧张心理,导致了技术发挥出现失常。在传球时,运动员由于紧张而导致传球的力度给予过大或过小,传球方向不准确,位置过高或过低,反弹球与高空球没有相结合,经常出现直线传球,没有注意角度等。从而导致接球的队员不能接好传来的球,接球难,甚至接不到球,使队员不能立刻做出攻击动作,错失了得分机会,而且有时会使球出界,造成给对手断球等失误现象。
2.心理素质良好对传球技术的影响
篮球比赛中,心理会影响到运动员的技术的。如果有良好的心理水平支持,运动员的技术自然发挥得心应手。例如:篮球运动的空中的扣篮技术。这就体现了传球技术的水平。空中扣篮要求的传球技术水平是相当高的,它讲究技术的时机、力量、位置、高度。这样高水平的技术要在良好的心理水平支持下才可以发挥出来的。
(二)心理素质对接球技术的影响
1.心理素质差对接球技术的影响
展开进攻的首要技术动作就是接球技术。如果接球接不好就会影响下一个技术动作的发挥。在紧张的情况下,队员往往意识不到队友的传球,从而没有接到球;有时意识到了也不能接好球,甚至把球弄出界外。
2.心理素质良好对接球技术的影响
接好球是有利于进攻的。在进攻的时候,队员可以顺着球的方向,接到球后立即做投篮、持球突破或假动作等动作,给对手打个措手不及。
(三)心理素质对运球技术的影响
1.心理素质差对运球技术的影响
运球是展开进攻的有力手段,快速的运球会给对手造成招架不住。但发挥不好也会给自己带来恶果。心理水平差的运动员往往会出现技术的变形。在运球时,运动员会出现用力过大或过小,手不听使唤,控制不好球,失去运球的节奏,该快时没有快,该慢时没有慢,手与脚没有配合协调好,手的肌肉出现僵硬,手指不灵活等现象。从而导致运球离手,运球不连贯,影响了进攻的连贯性,同时容易给对手断球,造成给对手打快攻的机会,甚至自己会出现走步或运球撞人的失误情况。
2.心理素质良好对运球技术的影响
在心理水平稳定的情况下,运动员的运球技术得到相应的发挥。运动员对控制球的能力很好,特别是对球的感觉特别好。运球的时候,运动员能够掌握节奏,快慢结合,利用突然加速和突然改变方向等技术使对手招架不住。
(四)心理素质对投篮技术的影响
1.心理素质差对投篮技术的影响
投篮是篮球技术动作的最后一环,也是进攻的最有效手段,也是进攻最直接的方法。比赛的胜负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就是投篮命中率高低。投篮技术发挥不正常就会严重影响比赛的胜负。在紧张的情况下,心理水平差的运动员往往就会出现失常现象。投篮时,运动员会因紧张而出现起跳不够力量,手没有伸直,手腕没有扣腕,手指没有拨指,出手时机把握不准确,出手方向偏离,用力过猛或过小等现象。这使运动员在有对手防守时,容易给对手阻止投篮或在投篮中给对手封盖;在没有对手防守时,投篮动作也发生变形,用力不当,导致投球不中。甚至在快攻时,跑篮也无法把球投进篮圈,失去得分的好机会。
2.心理素质良好对投篮技术的影响
心理稳定对投篮技术的发挥是很有利的。投篮讲究准确,投篮动作的细微变化都会影响投篮的准确性。在心理稳定的情况下,队员的投篮技术就相对稳定,出手动作自然、轻松,有利于投篮技术的发挥。
(五)心理素质对抢篮板球技术的影响
1.心理素质差对抢篮板球技术的影响
抢篮板球是由防守转入进攻的基础,也是快攻的首要条件.队员紧张往往意识不到抢篮板球的重要性。在抢篮板球时,队员没有抢位,没有堵住抢球路线,起跳时间把握不好,抢球动作生硬,以至失去篮板球。
2.心理素质良好对抢篮板球技术的影响
在良好的心理水平下,队员意识明确,有抢篮板球的意识,技术动作发挥得很好,积极抢位,堵住抢球路线,起跳迅速,抢球有力。当抢到篮板球后,有发动快攻的意识。
四、良好心理素质的培养
(一)加强心理因素的训练
训练是比赛的基础,训练包括了心理训练。注重心理的训练,在比赛中才可以有效的发挥球员的技术。教练员必须把心理训练贯穿于整个训练期里,采取有效的方法帮助球员提高心理素质水平。
(二)多参加比赛,丰富比赛经验
丰富的比赛经验是运动员良好心理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运动员良好的心理素质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比赛中积累经验,在比赛中磨练,体会比赛的气氛。每次比赛对于运动员来说,除了技、战术的锻炼外,也是良好心理因素的锻炼,通过比赛使运动员适应比赛中激烈的对抗的心理环境,逐步积累应付各种情况的办法和手段。
(三)创造情景进行比赛模拟训练
模拟比赛训练可以模拟比赛不同时刻、不同比分、裁判的错判和漏判、观众的噪音等。重视投篮心理稳定性训练,利用干扰手段,假设特殊时刻的打法,以提高运动员注意力,自信心和果敢性等竞技心理因素,加快运动员良好心理素质形成。
(四)比赛前充分准备,加强临场指导
运动员在比赛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全面分析比赛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由于篮球比赛的集体性,比赛前要互相鼓励,不要有不利于比赛的消极言行,使每一位球员充满信心地迎接每一场比赛。教练员要加强临场指导,队员出现问题及时纠正,使其在需要帮助时得到帮助。
五、结论
(一)心理素质差阻碍技术的发挥
1.心理素质差不利于传、接、运、投、抢篮板球等技术的发挥。2.心理素质差影响全队的士气,使球员情绪低落,不利于技术的发挥。
(二)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技术的发挥
1.良好的心理素质有利于球员把技术发挥得淋漓尽致。2.良好的心理素质使全队充满信心,士气高涨,有利于技术的发挥。3.良好的心理素质使思维清晰,有利于技术的发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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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秋的谚语范文6
关键词:球迷暴力行为;社会认同;亚文化;情感价值;自组织系统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90(2012)05-0093-03
在竞技体育赛场中,除了锦标的争夺、运动员的精彩表演外,赛场上最值得关注的恐怕就是赛场内外的暴力事件了。以近期的事件为例,2012年3月11日,季后赛半决赛山西与北京第四轮的比赛结束后,球迷在场馆堵北京队大巴车,并投掷杂物;3月21日,总决赛第一场,北京主场球迷全场“京骂”,并向广东队替补席投掷矿泉水等杂物。一时间,“赛场管理”、“观众管理”再次成为了媒介热议的话题。但我们往往忽略这样一个事实:球迷暴力行为就像是影子一样,一直都伴随着体育比赛,国内国外、以往现在,从未真正消失。从“赛场管理”、“观众管理”的角度看待这个问题,更多的是怀着一种主流价值观的规范,或者责任伦理学的观点,带有意识形态的倾向。而若想更客观地对待球迷的暴力行为,还是要从球迷暴力行为的社会意涵着手,从行为现象本身挖掘规律。
1 球迷暴力行为与社会认同的关系
从一般的暴力定义来看,暴力总与某种伤害有关。伤害是暴力行为的结果,我们经常是从暴力的结果辨识出暴力的行为,接着或往前探讨暴力成因的类型,或往后探讨暴力在道德和社会方面的影响及评价。但显然,暴力更应该放在某种冲突情境中来界定,在此情境中暴力行为的行动者(自我)与暴力行为的接受者(他者),构成了暴力之所以展现的两个先决条件。暴力的主体可能是个人、社会结构、自然或某种天命;暴力的他者可能是主体之外的任何他人事物,也可能是主体自身的身体或心灵。暴力是某个“不应如此”的事件发生,它建立在某种“本该如此”的条件基础之上。暴力的意涵既是暴力主体的一种绝对而全面的自我肯定,也是意指对他者的否认[1]。
加里?阿姆斯特朗(1998)强调社会认同对理解球迷暴力行为至关重要,“从本质上讲,球迷在参与暴力事件时,是为自己赋予不同的角色和身份。‘认同’的概念在球迷暴力行为发生原因的研究中常常被忽略”[2]。弗洛伊德最先使用了“认同”这个概念,指个人与他人、群体或模范人物在情感上、心理上趋同的过程[3]。社会认同则是指个体的自我概念中,源自于其对所属群体的了解、情感的依附,以及群体价值观的重要意涵,因此社会认同是个体与群体合而为一的知觉,例如某位球迷定义自己是某一自我区隔的群体(如“我是北京队的球迷”,或“我是北京人”),那么他便会知觉自己是具体或象征性的群体成员,认为群体的命运如同他的命运一样。
正如暴力的意涵所表达的那样,除了“趋同”,暴力行为还具有“差异”的一面。布迪厄(1990)就认为“社会认同在于差异、在于分歧,而分歧通过反对‘最近者’得到宣称,‘最近者’则代表了最大的威胁。因此,在社会空间的最小客观距离,可以与最大主观距离一致。”[4]所以,往往越是同城德比、越是成绩相当或实力相当球队间的比赛,球迷暴力行为越有可能发生。球迷暴力行为之所以能够建构群体身份,促成社会认同,主要源自于感知方面与“对手”之间的差异。球迷十分看重自己和“对手”在城市、区域、种族、宗教、民族或政治效忠等方面的差异。如全世界都熟悉的西班牙足球联赛的国家德比,巴塞罗那代表了左翼巴斯克民族主义精神,而皇家马德里则代表了右翼中央集权的意识形态;再比如中国职业足球联赛中“京津大战”、“京沪大战”球迷火爆对峙的现象。哈里森认为,这是一种“贝都因人综合征”[5],即你的敌人就是你的朋友,你朋友的朋友也是你的朋友,但某一时刻你的朋友可以成为另一时刻下你的敌人。于是,虽然北京与山西球迷对抗、北京与广东球迷对抗,但在某些情况下,如国家队比赛时,他们又会形成一个新的时空同盟,共享他们的民族主义感情。
可见,球迷的对抗乃至暴力事件所涉及的并不是一种根深蒂固的利益冲突,双方只是要强调情感上的分歧,并且还是在一个限定的空间内,如球场。弗洛伊德曾经有这样的描述——“微小差异的自我陶醉”[6],意思是为了体现差异,人们倾向于寻找表达情绪的“对手”;只要有一个“对手”,就始终有可能把相当数量的人结合在一起,共同攻击这个“对手”。对手是谁并不重要,差异和分歧才是关键,即为了差异寻找对手,借助对手发现自己所属群体,实现社会认同。
然而,把球迷暴力行为理解成其实现社会认同的一种方式还是无法说明暴力行为的必然发生,因为球迷完全可以通过嘲讽和嘲弄对手,通过其它非暴力手段。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得球迷暴力一直伴随着体育比赛呢·让我们从暴力的内在属性论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