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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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

校车安全范文1

无法抵达的校车

“丁零零”,2011年6月24日这天放学铃声依旧准时响起,小菊匆忙收拾好书包和同学们叽叽喳喳地赶往校车站。小菊今天的心情很不错,语文测验得了一百分,还学会了一首新诗,“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她被这首诗的意境深深打动了,打算一回到家就念给奶奶听。“一个一个上,没有位置的同学和别人挤一挤。”李老师皱着眉头维持着秩序。这辆学校租来的小小中巴车被塞得满满当当,小菊明白这是“超载”了,不过大家都习以为常,挤一挤就能很快到学校,挤一挤就能很快回家。汽车在公路上摇摇晃晃,司机大叔一会儿猛加速一会儿急刹车,小菊隐隐有种不祥的预感。更糟糕的是,天渐渐黑了,车的前灯好像坏了,时亮时暗,小菊真为司机捏了把汗。车继续行驶着,依然时快时慢,突然“砰”的一声巨响,校车受到强烈的撞击,接着司机一声惨叫,小菊感到周身剧烈的疼痛,渐渐地她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这起由于超载加车灯损坏引起的事故造成了司机及两名儿童丧生。小菊的奶奶再也听不到那用童稚的声音朗诵的“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了……

危险在哪里

校车质量不过关――

投入不足,造成校车严重缺乏,滋生“黑校车”“黑出租”;有限的校车,质量也令人堪忧。

校管人员不“靠谱”――

很多学校以租赁车辆的形式运营校车,而对于所租赁车辆的安全,学校则很少关心。上学放学接送途中,教师麻痹大意。

“马路杀手”坐上了驾驶位――

在利益面前,不少没有资质的司机坐上了驾驶位,无视交通规则和孩子的生命,超载、违规驾驶成为常态。

监管不“给力”――

校车的制造、运营、管理牵涉到学校及多个部门,校车安全监管的合力暂时还不“给力”。

安全链接

美国:客车的设施 卡车的骨架

美国校车制造极其严格,且校车路权至高无上,一旦校车司机将“STOP”指示牌打开,后面车辆必须停下,总统座驾也不例外。

加拿大:司机要能与孩子沟通

在加拿大,成为校车司机除必须满足作为司机的常规要求之外,还有一些更细致的要求,如必须有在和孩子相关的社区服务的经验,喜欢并能很好地与孩子沟通。

泰国:多聘用女性司机

女司机比男司机更细心,泰国规定尽可能让女司机驾驶校车。此外,泰国的校车都有安全灯,在交通拥挤的区域会一直闪黄灯,此时其他车会自觉地“避让三分”。

日本:两名老师全程照顾

日本的幼儿园和小学明确规定,校车上除司机外,还得有两名老师照顾孩子。上下车都必须严格核准人数。

校车安全范文2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及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的相关文件精神,加强校车管理,明确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目标责任:

1、校车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车,严禁闯灯越线,严禁超载、超速行驶,杜绝事故隐患和违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2、不准用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3、司机必须是驾龄3年以上,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累计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不得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4、接送学生车辆必须保证车况良好,必须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并做好保养维修记录,出车前必须检查车辆,尤其要认真检查刹车、车灯等车辆的安全性能,严禁车辆在不安全的情况下行驶。

5、接送学生车辆应按核定数量乘坐,严禁超载,严防事故的发生。

6、负责接送学生的车辆驾驶员要准时按送学生,要有乘务员随车负责,并认真记录好乘车学生的名单,不准出现漏接学生的现象发生。

7、负责按送学生的车辆要安全、及时的将乘车的学生送到目的地。

8、对因松懈,不落实责任而造成事故的由交管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9、本责任书有效期:XXX年2月15日—XXX年7月5日。此目标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校车车主各持一份。

学校:

校车车主:

XXX年2月15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模板【二】

沛县中小学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明确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校车车辆要求。学校自备或租用车辆称为校车,校车应及时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经法定检验合格,确保其技术性能良好、安全可靠;租用车辆时必须与租用单位签订租用合同、安全责任书;严禁购买或租用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等作为校车;严禁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

二、校车驾驶人要求。学校聘用的校车驾驶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身体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要先经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审验合格后方能聘请;学校要与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责任书;严禁聘用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三、校车随车护送人员要求。学校要安排一名或一名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或兼职教师作为接送学生的护送随车人员。随车护送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责任心强、思想政治觉悟高、身体心理健康,且应掌握相关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急救护常识;随车护送人员要配合、监督驾驶员按预定路线图接送、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车中的学生安全管理以及学生、家长、学校之间的交接工作;随车护送人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按预定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向有关人员及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并做好学生安全转移救护工作。

四、加强校车管理,确保学生接送安全。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作为学校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起校车管理职责。

(一)要详细掌握接送学生的校车、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形成材料并把相关材料发放到学校所有工作人员及学生家长手中,与学生监护人签订接送合同书、安全责任书,建立档案;

(二)要对接送学生的所有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三)坚决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严禁用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机动车、拖拉机接送学生;

(四)要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随车护送人管理台帐,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则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做好做细各种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学校校车的日常使用管理;

(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随时保证其安全技术性能处于完好状态。学校应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超速或其他交通违章行为,应当制止。

(六)学校组织春游等需要学生集体乘车外出活动的,要严格办理报批手续,且必须租用专业交通运输部门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车、并配备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对行驶路线熟悉的驾驶人员;(七)对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按规定喷涂有公安、教育部门制定的统一标识。

五、学校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对因管理松懈,责任不落实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是民办幼儿园的予以取缔。

六、要把学校校车安全管理作为学校各项考核的基本要素。

七、本责任书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

八、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的,接任者继续履行。

校车安全范文3

【关键词】校车;安全;思考

校车是指经过有关管理部门的许可,获得相关营运手续,用于接送学生的载客汽车。校车承载的是稚嫩的生命,牵动的是社会的神经。校车安全是生命工程,更是良心工程。将校车安全纳入了法制化管理轨道,是使校车成为“学生安全的流动宿舍”和“安全无忧的绿色通道”的保障屏障。

1.加强宣传教育重视校车安全理念

安全靠人,只有增强责任心和安全意识,安全才有保障,生命才会美丽。安全宣传不到位,学校、家长缺乏责任心 ,学生交通安全自我保护意识较差,部分学生甚至缺乏文明交通行为的养成。不论是学校的自备车还是学校租用客运公司的客车,不论单位自行开通的班车还是家长自行组合租用的客车,以及社会运营车辆,都存在安全隐患,其中没有原则、底线、制度的侥幸心理就是最大的隐患。这种侥幸心理从学校到家长再到司机都广泛存在着。结果就是各方都在心理上把校车安全运行的标准降低了,超员在原则面前放松了应有的警惕,严格的管理制度在侥幸心理面前也显得苍白无力。虽然各方都期望不出事,但隐患就这么埋着。校车就是在这种多隐患状态下低质量运行,安全问题爆发是不可避免的。严格校车运行的安全标准,是规避侥幸心理的有效办法,比如设定校车的特殊警示标志、规定校车必须限速、不能超载、校车司机要有驾驶证、交通部门核发的从业资格证等。学校应当对学生、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学生讲解校车交通安全乘坐知识和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并定期组织演练。同时学校应当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并定期对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随车照管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防范和急救知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时刻提醒驾驶人员遵守校车管理的有关规定,提高责任心。

2.加大对校车安全的监管

对于校车安全管理,最终要解决校车问题,关键还得靠政府介入。校车要实行公司化、集约化经营,成立专门的成建制运输企业,所有校车均实现公车公营模式。政府主管部门要严把准入关。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负责对全区的校车,检查营运者的营运手续,检查驾驶人的驾驶资质,登记校车的行驶路线,加强路面的监控,发现无营运手续的校车,一律取缔和停运。公安、交警和各乡镇派出所密切配合,加强对非法校车的查处力度。同时要深入学校,加强校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对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校车一律停运,待其检验合格后,方可正常营运。建立校车台账,进行不定期检查。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和幼儿园的督导和管理,要把校车管理和学生交通安全当作头等大事常抓不懈。只要政府牵头,部门协调,并将发展校车纳入公共交通规划。严格路面安全管理,加大违法查纠力度。严格管理,是规范“良好行为”养成的有效措施,也是杜绝违法行为不再发生的有力保证。因此,交警执法部门要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强手联合,积极推行错时联勤制度,采取定点设卡和巡逻相结合的方式,有意识地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与检查,加大对从业车辆违法的处罚力度,严格“扎口”管理,逐步使不安全的“危校车”与不规范的“黑校车”,主动退出正规校车的行列。净化校车市场,校车的交通安全才能得到保障。

3.切实做好校车安全的保障工作

《校车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从制度上赋予了校车特权,让校车享有优先权,校车都被涂成最醒目的明黄色,享有很多特权。在政府的主导下,公安、交通、教育、安监等部门的通力配合下,校车的安全有了保障。是我们对下一代、对未来生命的尊重与安全承诺。

校车安全范文4

一、校车车辆要求。学校自备或租用校车都称为校车,校车应及时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经法定检验合格,确保其技术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严禁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

二、校车驾驶人要求。校车驾驶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身体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要先经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审验合格后方能聘请;学校要与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责任书;严禁聘用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三、校车随车护送人员要求。随车护送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责任心强、思想政治觉悟高、身体心理健康,且应掌握相关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急救护常识;随车护送人员要配合、监督驾驶员按预定路线图接送、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车中的小学生安全管理,以及小学生、家长、学校之间的交接工作;随车护送人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按预定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向有关人员及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并做好小学生安全转移救护工作。

四、加强校车管理,确保小学生接送安全。学校校长、法人代表作为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起校车管理职责。(一)要详细掌握校内接送小学生的校车、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关材料发放到校内所有工作人员及小学生家长手中,与小学生监护人签订接送合同书、安全责任书,建立档案;(二)要对接送小学生的所有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员定期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三)坚决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小学生,严禁用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机动车、拖拉机接送小学生;(四)要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随车护送人管理台帐,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则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做好做细各种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学校校车的日常使用管理;(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随时保证其安全技术性能处于完好状态。学校应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小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超速或其他交通违章行为,应当制止。(六)学校组织春游等需要学生集体乘车外出活动的,要严格办理报批手续,且必须租用专业交通运输部门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车、并配备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对行驶路线熟悉的驾驶人员;(七)对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按规定喷涂有公安厅交警总队和省教育厅制定的统一标识。

五、学校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绩显着的要给予表彰;对因管理松懈,责任不落实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是民办学校的予以取缔。

六、要把学校校车安全管理作为学校各项考核的基本要素。

七、本责任书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

校车安全范文5

醉驾入刑

2011年5月,《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中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飙车行为入刑后的正式罪名为危险驾驶罪。

2013年1月起,修订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开始施行。由于新规从驾驶证考试申领、驾驶人及驾驶证审验教育、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处理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严格管理规定,因此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新规将计分项由38项增加至52项,处罚力度也大大加强。遮挡号牌、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都要一次扣除12分,史上最严交规也让驾驶人有了更强的安全意识。

2004年3月,质检总局会同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颁布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该规定自2004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举标志着我国开始实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制度。2004年6月,一汽轿车召回38000辆马自达6是《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后的第一起汽车厂商主动召回的案例。

从召回效果来看,涉及产品缺陷的厂商均能按时完成召回计划,召回率均达到80%以上,消费者满意度94%以上,达到了预期制定的目标。缺陷汽车召回制度的实施,使国内汽车企业与海外汽车公司在一定程度上站在了同一个起跑线上。不仅海外汽车生产企业实施了汽车召回,中国品牌车企也开始有了更多产品召回的案例,这对消费者来说无疑是最有力的保障。

校车安全范文6

一、目前的现状

校中小学生61313人,全市现有中小学187所。其中市区7所,15081人,不含职教中心和市一中,乡镇180所,50232人;幼儿园、学前班156所,不含私立幼儿园、小饭桌,园在册幼儿27159名,其中市区4所,2822人,乡镇152所,24337人。目前为止,全市对需要接送的学生及幼儿,因没有明确的政策和统一的管理模式,暂无专门用于接送的校车。自去年60辆公交车划归交通局接管后,分流出一部分,增加流经学校附近的公交线路,因不是专用车,受车上其他乘客的影响,公交车很难保证按时到达,造成有的学生改乘其它车辆,无几的客源,使公交车效益甚微,久而久之,此线路公交车也就名存实亡了所以,接送学生的车辆除自家车、极少数公交车外,大多是无牌无证无保险、假牌假证、套牌套证的面包车、小货车、三轮车、农用车、报废车或拖拉机等。这些车辆车况较差、安全系数很低,有的车主为了图方便和经济效益,擅自对车厢进行改造,增加座位和摆上小凳子,不按限载的数量分趟接送,常常把车厢塞满为止,严重超员。上下学时段在校园门口接送学生的车辆蜂拥而至,乱停乱放、随意行驶,秩序十分混乱,交通堵塞严重,只能靠交警临时疏通,孩子家长对安全问题有的熟视无睹,有的心存侥幸心理,有的无可奈何,学生及幼儿出行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二、存在问题

(一)车辆及驾驶人状况堪忧

接送学生的车辆大部分是政府禁止营运的报废车或带“病”车,从调查的情况看。安全性能很低,且车主又没有购买交强险,令人十分担忧。驾驶人素质参差不齐,整体偏低,安全意识不强,又因接送学生不同于一般乘客,所以根本没有具备从业资格的个别驾驶人甚至连驾驶证都没有。

(二)超员现象严重

超员现象十分严重。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车主及驾驶人为了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从对接送学生车辆的专项调查来看。能上多少上多少,能跑多快就跑多快,特别是幼儿园的接送车,认为学生所占空间小,超载不会影响安全,如定员七人的面包车挤十几个人甚至更多。二是学生乘车时间集中。学生上、下学的时间都是规定的一个时段内,搭乘车辆的学生只要看到有车,就会争着上车,而驾驶人也不拒载;三是时间紧。接送学生的车辆,由于接送时间的特殊性要求,实际接送中几乎是一次到位”增加了超载现象发生的概率,每逢星期五下午学生放学和星期日下午学生返校时间,超员现象更为突出。

(三)综合管理不够

大多数人认为只是交警部门的事。调查中发现,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安全究竟怎么管理。一些学校虽多次明确学生上下学不乘坐“病”车,但效果不明显,对接送学生的车辆存在超员等违法行为,受职权范围所限,无法管理,即使管车主也不听。从我市的实际情况来看,中小学校、幼儿园比较分散,学生出行乘坐不合格车辆,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交警警力不足的情况下,单靠交警部门来管理,确实有一定的难度。交警曾查扣一些不合格接送学生的车辆,但学生按时到校、准时回家受到影响,所以对此类车辆可能出现的交通危害也无可奈何。还有些车辆采取“游击战”刻意逃避执法部门的监管,形成了教育部门管不了职能部门抓不着”局面。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四)安全设施缺乏

也要做好学生候车时的安全工作,保证学生乘车安全不仅要做好学生乘车途中安全管理工作。这就要求必须有相应的安全设施保障学生候车时的安全。城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边交通标志、标线不够完善,缺乏相应的安全设施,如候车亭、警示标志、人行横道线、振荡减速标线及停车泊位等,这些安全设施的缺少,不仅给学生候车带来不便,同时也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乡镇农村,虽然随着村村通”工程的实施,修建了相当规模的水泥路或砖路,但是交通安全设施也不健全,很多道路缺少、甚至全段路无任何交通标志、标线,路面较窄,路况较差,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三、确保学生出行安全的建议

(一)明确职责。

学生出行所暴露出的安全问题,当前。不是单靠哪一个部门或一两次突击整治就能解决的而要从根本上消除学生出行的安全隐患,必须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建立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为主体,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防控体系,加强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态势。政府:主要是制定有效的管理办法,协调各部门的关系,进行责任划分,加强对各部门落实管理措施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不负责任的单位和领导进行惩戒,保证管理措施倒位。安监部门:要做好与有关部门关于学生乘车安全的协调和督查工作,严格督促各部门、各校学生接送安全管理措施的贯彻和落实,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经常性地检查和监督。交通部门:要在稳定原有运力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公交系统的主力军作用,会同政府周密、合理地安排接送线路,建好相关接送点上的安全设施,同时,做好接送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工作,使其努力做到认真负责、热情服务、按时准点、安全行驶,全力以赴做好学生的接送工作。公安交警部门:要认真做好接送学生车辆的检测工作,严禁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定期组织接送学生车辆的驾驶员集中学习和培训,对学习和培训情况做好记录整理存档。促使驾驶员限速、低速行驶,加强对接送过程的检查,及时查处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学生上、下学等重要时段和路段科学部署警力,加大查处力度,改善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各部门及学校的联系和协调,督促各校做好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工作,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课堂教学计划,制定相关的考核方案。公安部门:要按照公安部《关于农村派出所参加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精神。组织全市各派出所切实担负起辖区内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工作,对接送学生车辆存在交通违法行为,决不能手软,更不能姑息迁就,坚决从严从重处罚。城管部门:要加大经费投入,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建设,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路段均要设置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使校园及周边交通环境明显好转。

(二)严格审批。

接送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一是实行审批制度。凡是接送学生的车辆。取得道路运输许可证,且仅限于在规定的道路或相应的行政区域范围内接送学生。并通过调查交警部门的事故记录、保险公司的理赔情况和安全驾驶情况以及现实表现,对驾驶员进行审核,确保接送车辆和驾驶员符合相关规定;二是健全检查制度。成立由城管、安监、教育、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每年集中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逐校、逐车、逐个驾驶员检查。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掌握接送学生车辆的基本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当即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责任人,实行跟踪督查,直到整改到位;三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市政府与有关部门要分别签订责任状,明确工作职责,并与各学校、车主之间也要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落到实处,特别是对因安全监管工作不到位、工作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不及时消除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是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关,对符合条件的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专门用于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核发“校车准运证”或“临时校车准运证”并在车身粘贴统一的校车专用标识。

(三)加强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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