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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调整方案范文1
2019江苏省养老金并轨细则
江苏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出台,人均增幅6.5%,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增幅超7%,机关退休人员人均增幅将控制在5.5%,新增养老金月底前发放到位。今天为大家提供2019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江苏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出台 人均增幅6.5%。后续将持续更新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敬请期待。
从江苏省人社厅获悉,江苏省 2019 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出台,据悉,今年是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同步调整,整个调整工作将在 9 月底前落实到位。
2019江苏省养老金并轨细则的调整办法总体框架与往年做法一致,了解到,按照今年的调整方案,总体调整水平为国家统一规定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全部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 6.5%,其中,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超过 7%,机关事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控制在 5.5%,这有利于缩小两类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相对差距。
2019年是两类人员首次统筹调整养老金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今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同步调整,整个调整工作将在 9 月底前落实到位。过去,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国家统一部署实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退休费与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同步进行。从今年起,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将一起调整基本养老金,这向建立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迈出了重要一步,也在消除基本养老保险 双轨制 征程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2019江苏省养老金并轨细则调整办法的总体框架与往年做法一致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复方案,今年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调仍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这一办法既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又合理控高抬低、防止差距过大,较好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
固定额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 45 元。这部分将使得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员的调整数额能得到一定保证。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也采取统一标准,缴费年限每满 1 年每月增加 2.4 元,不足 36 元的按 36 元发给。这一部分主要体现长缴多得,缴费年限越长的,这一部分增加的数额越多。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挂钩办法略有不同。企业退休人员统一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 2.3% 挂钩,这与往年的做法一致;考虑到过去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退休费全省同职务职级的退休人员都是一个标准,为了与原有做法保持适当衔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挂钩比例为 1.8%,还有一部分与全省同类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挂钩。
按照今年的调整方案,总体调整水平为国家统一规定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全部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 6.5%,其中,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超过 7%,机关事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控制在 5.5%,这有利于缩小两类人群基本养老金水平的相对差距。需要说明的是,上述 7%、5.5% 不是指每一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都上调到这一幅度,总体而言,基本养老金水平高的退休人员增加的绝对额相对高一些,但调整幅度将相对低一些,而基本养老金水平低的退休人员增加的绝对额相对低一些,但调整幅度将相对高一些。
养老金调整方案范文2
20xx山东养老金上调方案细则: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这次的调整方案是根据全国养老金上调5.5%来调整的,山东今年的养老金预计将上调100元/人,上调幅度5.5%。
据小编了解到,淄博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又上调啦!小编从淄博市居保处了解到,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85元每人每月提高到100元每人每月,新标准从7月1日起执行。
目前,淄博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年缴费标准统一设为100元至5000元12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可自愿选择一个缴费标准按年度缴纳,多缴多得。
中国养老金主要分为两类: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养老金和企业人员退休养老金。二者实行的不同制度,被舆论广泛称为养老双轨制,两者待遇差距巨大,是一种歧视性的制度,在中国已经持续20xx年。
具体表现为三个不同:一是统筹的办法不一样即企业人员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的则由财政统一筹资;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样即企业人员由自筹账户上支付,而机关事业单位则由财政统一支付;三是享受的标准不一样即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标准远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差距大概是300%~500%。
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由于养老保障制度的不同而造成了两者之间待遇差异较大,且这种差异已引起群众的不满,要求缩小差距、统一制度的呼声日益高涨。
20xx山东养老金上调方案细则:流动就业人员退休后到哪领养老金近日,山东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转发人社部规〔20xx〕5号文件明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历史遗留问题、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处理、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以及城镇企业成建制跨市转移等相关政策。
那么,省内跨市流动就业人员,其养老关系转移接续后,该去哪里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对于待遇领取地的确定,《通知》明确了四种情形。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20xx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20xx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20xx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20xx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此外,跨省或跨市流动就业人员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对于符合国家规定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转出地应向转入地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
关于缴费信息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由于各地政策或建立个人账户时间不一致等客观原因,参保人员在跨省或跨市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转出地无法按月提供1998年1月1日之前缴费信息或者提供的1998年1月1日之前缴费信息无法在转入地计发待遇的,转入地应根据转出地提供的缴费时间记录,结合档案记载将相应年度计为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相应计发过渡性养老金,但不重复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关于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处理。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20xx〕66号)实施后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按规定清理其养老保险关系时,凡与本人协商不一致或难以取得联系的,经相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沟通确认后,可以先保留其数额最高的基本养老金继续发放,其它暂停发放;待协商一致后,再按规定办理。
广大退役军人十分关注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通知》对此专门作出规定:退役军人跨省或省内跨市流动就业的,在转移其1998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的退役养老保险补助时,个人账户规模(比例)由缴费工资的8%调整至11%,并按11%计算转移;统筹基金,仍按缴费工资的12%转移。
关于城镇企业成建制省内跨市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处理。《通知》明确,在省、市政府主导下的规模以上企业成建制转移,按照省政府统一要求或根据两市协商,合理确定方案,妥善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据悉,《通知》自20xx年11月30日开始执行,有效期至20xx年11月29日。
20xx山东养老金上调方案细则: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统一标准调整面向去年年底前退休人员
今年调整养老金,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第一次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范围是20xx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机关和企业养老并轨后,今年养老金的总体调整水平为20xx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
除挂钩调整外,每人每月定额增70元
在具体调整办法上,按照国家要求,此次养老金调整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结合方式,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什么是定额调整?省人社厅职工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体现公平和制度统一,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70元。
除定额调整外,挂钩调整主要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分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其中,第一部分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均按20xx年底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8%调整。第二部分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采取不同的办法。对于高龄退休人员,除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外,养老金调整将适当倾斜。
企业一次性补缴人员 纳入统一调整办法
据了解,今年首次将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纳入统一调整办法,其定额和挂钩调整与其他企业退休人员执行相同政策,高龄倾斜标准与其他人员也一样。此外,企业退职人员将与退休人员执行统一调整政策,不再按退休人员的80%确定。
养老金调整方案范文3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你厅《关于要求批准浙江省2002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的请示》(浙劳社老〔2002〕16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省从2002年7月1日起,按月人均52元的标准,为2001年12月31日以前按规定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同时,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合理确定退休早、基本养老金偏低退休人员的调整范围和调整水平。
你省要通过努力加强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大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措施,落实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资金来源,确保不增加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
请你省按上述意见修改调整方案后抓紧组织实施,将正式文件分别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并尽快将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二二年十月十八日
养老金调整方案范文4
广西养老金调整细则:广西养老金十二连涨按6.5%的增幅计算,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每个月可以多领到约132元的养老金。
20xx年我国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自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但自从3月份全国两会期间政府工作报告公布这个决定后,各省、市、自治区却迟迟未出台相关文件。
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根据20xx年全区企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以及中央确定的20xx年基本养老金6.5%增幅,经测算,20xx年全区14个市当期企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内收支缺口总额为179.12亿元。
近日,财政厅按照自治区与市级7:3的分担比例,统筹安排下达自治区责任分担资金125.39亿元,以确保各地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及时足额发放。
了解到,20xx年,广西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达到月人均2043元,按照6.5%的增幅计算,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每个月可以多领到约132元的养老金。
自治区人社厅表示,目前我区20xx年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正在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中。待两部批复同意后,将于9月30日前把调整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这也意味着从20xx年到20xx年,广西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实现十二连涨。
广西养老金调整细则:广西与社保基金会签订养老金委托投资合同1月7日,澎湃新闻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网站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日前已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正式签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合同》,成为国务院出台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后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拟定首批签约的省份。这标志着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进入实际操作阶段。
据悉,广西自治区政府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签订合同后,在20xx年年底前和20xx年分别完成300亿元和100亿元的委托投资资金归集和移交,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实行集中运营、市场化投资运作。此400亿元资金将采用保底收益方式投资运营5年。
另据陕西日报报道,1月3日,陕西省长胡和平主持召开省政府20xx年第一次常务会议,会议提取了关于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陕西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有关情况的汇报。
20xx年12月28日,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在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表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也已经正式启动。20xx年人社部将稳慎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
20xx年12月29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在其《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中显示,经过积极沟通协商,第一批与社保基金会签署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合同的省(区、市)已正式来函确认。广西省是首批签约省份中,第一个公布养老金委托投资合同签署情况的省份。
养老金调整方案范文5
甘肃省关于20xx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一、调整范围
20xx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和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件办理退职的人员及已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时间
从20xx年1月1日起调整。
三、调整标准
(一)定额调整
1、城镇企业退休人员,每月每人增加111元;城镇企业退职人员生活费每月每人增加83元。
2、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每月每人增加100元。
(二)挂钩调整
城镇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全部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二)倾斜调整
1、城镇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截止20xx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2、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并领取待遇的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 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4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6元。。
3、企业退休、退职的军队转业干部,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2168元的,调整到2168元。
四、资金列支渠道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承担;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可参照本通知执行,所需资金从原渠道列支。
五、组织实施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等基本养老工作,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由于本次养老金调整工作时间紧迫、工作繁杂、任务艰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相关单位要高度负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在4月底之前,将企业退休人员等基本养老金调整到位。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省财政部门报告。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于5月20日之前,将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总结分别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同时,各市、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将附件1报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养老保险基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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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今年调整养老金有什么特点,山东省是如何考虑和设计养老金调整方案的?
答:按照国家精神和省政府决策部署,我们综合考虑不同群体的差异、前后政策的衔接、省内省外的平衡等各种因素,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测算和分析论证,形成了山东省方案。具体坚持了四项原则:
一是既遵循国家的基本要求,又与山东省具体情况紧密结合。
二是既体现制度统一性,又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各自特点。
三是既逐步化解历史矛盾,又防止产生新的不平衡。
四是既保持与周边省份适当平衡,又充分考虑山东省有关政策的特殊性。
总体上看,山东省方案着眼于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努力争取最大公约数,合理兼顾了各方的权益。
问:20xx年调整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范围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和山东省规定,20xx年调整养老金的范围是20xx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
问:今年调整养老金从什么时间开始执行?什么时间兑现到位?
答:国家规定,今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20xx年1月1日开始执行。由于这次调整养老金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今年组织实施工作呈现出几个特点:一是国家部署时间相对较晚,比往年延后了4-5个月;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在深入推进,边改革边调待,增加了工作难度;三是国家对调整水平和办法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需各省结合实际,做大量的分析测算和研究论证工作。因此,从国家部署到各地落实到位,需要一定的时间。目前,山东省各地正在加紧开展工作,确保及时足额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可以确定的是,调整养老金的执行时间不会改变,从20xx年1月到本地落实期间的增发养老金都会足额予以补发。这一点,请广大退休人员放心。
问:山东省今年调整养老金的水平是多少?
答:国家要求,全国总体调整水平按6.5%左右确定。按照这一要求,综合考虑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养老保障水平、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20xx年山东省按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安排;同时结合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具体调整比例。这样安排,符合山东实际,有利于更好改善山东省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要说明的是,上述调整水平指的是全省所有退休人员的人均水平;具体到个人,还要与本人养老金水平、缴费年限或职务职称等因素挂钩确定。
问:20xx年调整养老金采取什么办法?
答: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山东省今年调整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定额调整部分,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挂钩调整部分,分为两块:一块与20xx年底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另一块,企业与缴费年限挂钩、机关事业单位与职务职称挂钩。适当倾斜部分,主要面向高龄退休人员。具体的标准,省人社厅、省财政厅通知中已作了明确规定。
问:定额调整是怎么考虑的?
答:顾名思义,定额调整是指退休人员按一定数额调整增加养老金。无论企业还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均按相同标准调整增加。这部分主要体现社会公平,让低收入群体公平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其基本生活。
问:挂钩调整主要考虑了哪些因素?为什么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挂钩办法不同?
答: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遵循的原则之一,就是公平与效率相结合,调整养老金工作也必须坚持这一原则。因此,在定额调整体现公平的基础上,要通过挂钩调整体现效率,促进形成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今年,山东省的挂钩调整包括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实行与本人养老金挂钩的办法,也就是按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一定比例调整。这一办法,企业已经实行多年,今年机关事业单位也按此执行,调整比例保持一致,体现了制度的统一性。
第二部分,根据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各自特点,实行不同的挂钩办法。山东省企业从去年开始实行与缴费年限挂钩的办法,以促进长缴多得,得到了广泛认可,今年继续执行这一办法。但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刚刚起步,目前仍处在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因素还不能完全体现到养老金待遇上。为此,山东省对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了与职务职称挂钩的办法,主要考虑国家对职务职称的设计,是与不同人员的待遇相对应的,也能体现多缴多得的激励导向。总体上看,山东省挂钩办法合理兼顾了不同群体,既与以往政策相衔接,也是与当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现实情况相适应的。虽然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具体挂钩办法不同,但在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理念上是一致的。
问:山东省高龄倾斜政策是怎么考虑的,为什么不同人员的累计倾斜标准不同?
答:以往年度,山东省对不同人员的倾斜办法有所不同。企业倾斜政策已经实行多年,分三个年龄档次,即:70-74周岁、75-79周岁和80周岁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的倾斜政策,则是从20xx年10月开始实行的,但只分两档,即:75-79周岁和80周岁及以上。今年,山东省在两个方面实现了政策统一。首先,实现了年龄档次的统一。企业继续分三档执行,同时对机关事业单位增加70-74周岁的档次。其次,实现了今年倾斜标准的统一。也就是20xx年当年对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三个年龄档次的倾斜水平是相同的。
对于在上一养老金调整周期内刚刚达到相应年龄档次的人员,这次还需要将该档次的累计倾斜标准给予补齐。由于企业的上一调整周期是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而机关事业单位是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因此界定两者人员范围的时间是不同的。例如:企业某退休人员去年刚达到80岁,上次调整时只享受了75-79岁的倾斜标准,今年要按80岁的标准执行,将两个档次之间累计倾斜的差额补齐。对此,两厅通知中已经做了明确规定。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历年对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累计倾斜标准不同,对各年龄档次人员补齐的差额也不同。例如:企业刚达到80岁的人员,补齐的差额为320元,而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为40元。主要原因是,两个群体历史上实行不同的养老制度,原有的待遇计发和调整政策不同,企业各年龄档次的累计倾斜标准差额较大,需要补齐的差额也相对较高。这符合衔接平衡的原则,也是公平合理的。
问:今年是企业养老金的第十二次连续调整,与往年相比,今年政策有什么变化吗?山东省是如何考虑的?
答:经过多年调整,山东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政策已逐步成熟定型。因此,我们十分注意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今年调整办法的总体架构与往年相同,没有发生大的变化。但是,在一些具体政策上,我们根据当前形势和制度建设需要,进行了必要的修改完善。总的考虑是:尽量在待遇上做加法,让更多的人群受益。主要有两点:一是将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纳入统一调整办法。这部分人员与正常参保缴费的退休人员不同,往年都是单独出台政策。今年,为了体现制度统一,山东省将这部分人员纳入到统一的调整办法中,其定额和挂钩调整与其他企业退休人员执行相同政策。在高龄倾斜上,其今年的倾斜标准与其他人员也是一样的,累计倾斜标准也同样按这部分人员历年享受的标准确定。这样既保持了政策前后衔接,也符合养老保险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原则。二是完善了企业退职人员的调整政策。按照以往做法,这部分人员定额调整部分要按退休人员标准的80%确定。为保持政策统一,同时本着适当照顾企业退职人员的目的,自20xx年起,企业退职人员与退休人员执行统一政策,不再按退休人员的80%确定。
问:山东省文件规定建国前老工人的待遇调整办法另行制定。请问这部分人员的待遇什么时候调整,再就是离休干部的待遇何时能够调整?
答:按照国家要求,今年将继续给建国前老工人适当增加待遇。目前,我们正在结合实际研究具体办法。对于离休干部待遇调整问题,国家近期已作了部署,我们也正在研究具体的贯彻意见。这两部分人员的待遇调整办法,待报经省政府同意后,将尽快部署落实。
养老金调整方案范文6
2019安徽省养老金并轨方案
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出台《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若干政策规定》,对养老金并轨后的参保范围、保费征缴、待遇支付等相关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
去年12月安徽省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标志我省养老金并轨正式落地。获悉,我省人社厅等部门又联合了贯彻《实施意见》的若干政策规定,对参保人群、缴费基数、待遇支付、个人账户管理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
2019安徽省养老金并轨方案:参保范围
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中编制内人员等5类人群
参加养老金并轨的机关事业单位共分为5大类,具体包括:一、经编制部门批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类的事业单位;二、不纳入分类范围的使用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三、还包括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单位中的编制内工作人员;四、而经编制部门批复划分为生产经营类,但尚未转企改制到位,且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五、尚未按照皖发〔2019〕14号文件规定经编制部门批复分类类别的事业单位(不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
2019安徽省养老金并轨方案:缴费基数
工资、补贴、奖金等都将计入缴费基数
除工资以外,还有各种补贴、奖金等,这些是否计算入征缴基数?对此,本次文件也有了具体的规定。
其中,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公务员个人年度缴费基数为结算年度的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中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标准为结算年度的上年度12月份的基本工资)、警衔津贴、海关津贴之和。
机关技术工人个人年度缴费基数为结算年度的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中的技术等级工资、岗位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之和。
机关普通工人个人年度缴费基数为结算年度的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中的岗位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之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年度缴费基数为结算年度的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包括中小学教师、护士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提高10%部分)和绩效工资之和。
此外,工作人员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2019年,可由单位和个人按其退休时的缴费基数一次性缴费(含职业年金)至满2019年。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延长退休年龄的工作人员,继续参保缴费。其中年满70周岁时仍继续工作的,70周岁以后继续工作的时间,个人可以选择继续缴费,也可以选择不缴费。
2019安徽省养老金并轨方案:待遇支付
退休审批程序暂维持不变
《实施意见》实施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程序暂维持不变,仍按国家、省现行干部管理规定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费至本人达到退休年龄的当月,所在单位应按规定程序报参保地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核准和待遇核定手续,社保经办机构从单位办理申领手续的次月起发放基本养老金。
《实施意见》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其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待遇项目(标准)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退休人员死亡的,从死亡次月起停发基本养老金。
2019安徽省养老金并轨方案:个人账户
不得提前支取 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根据此次规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待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再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参保人员死亡后,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依法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