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宣传标语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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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宣传标语

防疫宣传标语范文1

严厉打击森林火灾肇事者。

种树护树,株株长成摇钱树;管山爱山,山山变为金银山。

火不入林林永绿,爱护家园园更青。

没有小草没有花,没有森林没有家,请爱护我--森林。

万顷森林漾碧浪,一点火星变灰尘。

炉火烧出了美味菜肴,林火烧干了地球眼泪。

植树造林,人人动手;护林防火,有你有我。

情系一片绿,心防一把火。

星火可以燎原,此处严禁吸烟。

玩火之心不可有,防火之心不可无。

年年植树造林功德无量,人人防火护林绿色永存。

让森林远离火魔,让大地永披绿装。

莽莽林海任君游,星星火种绝不留。

严格野外火源管理,杜绝人为火灾发生。

绿色有限倍珍惜,野火无情重防范。

护林防火常记,青山绿水长存。

进入林区,禁止吸烟。

护林防火光荣,纵火毁林可耻。

护林防火,责任重于泰山。

护林防火,警钟长鸣。

防疫宣传标语范文2

一是加强宣传。

通过在办公楼前悬挂宣传条幅、LED电子屏宣传标语以及利用音箱播放《温馨提示》《XX返长公告》《XX广播宣传稿》等进行广泛宣传,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防范意识,不串门、不集聚、不扎堆,要对本辖区人员进行全面排查,严查XX、XX、XX等中、高风险区以及XX、XX等重点地区到XX人员,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是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措施。

凡进入人社局办公大楼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注册XX,扫码测温,值班人员要切实做好外来人员扫码登记测温工作,如发现异常,立即进行上报和隔离。同时,提醒广大市民疫情并未消失,时刻提高警惕,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防疫宣传标语范文3

一、资金用途

严格按照疫情防控专项补助金原则要求,既要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又要避免浪费。做到专款专用,用于业主和施工单位采购开展疫情防控所需的防护、诊断和治疗专用设备、快速诊断试剂等物资,购买口罩、防护服、额温枪、洗手液、消毒酒精、防护头盔、喷雾器等医药物资,悬挂张贴疫情防控宣传标语,制作相关横幅加强防控宣传,开展疫情知识讲座培训,临时隔离房间等其他疫情防控必须的其他支出。

二、疫情防控资金使用情况

我县涉及此次疫情防控专项补助省重点项目共有4个,共下达资金疫情防控专项补助资金200万元,项目全部按照疫情防控专项补助金使用要求进行实施,产生费用已全部在疫情防控专项补助资金中列支。

(一)漳扎镇旅游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按照疫情防控专项补助金使用要求,用于防疫药品、物资、宣传教育等疫情防控必须的其他支出,共产生疫情防控费用54万元,已在疫情防控专项补助资金50万元中列支。

(二)漳扎镇国际生态旅游魅力小镇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按照疫情防控专项补助金使用要求,用于防疫药品、物资、宣传教育等疫情防控必须的其他支出,共产生疫情防控费用51万元,已在疫情防控专项补助资金50万元中列支。

(三)国道544线双河至县城段公路改建工程。按照疫情防控专项补助金使用要求,用于防疫药品、物资、宣传教育等疫情防控必须的其他支出,共产生疫情防控费用77.33万元,已在疫情防控专项补助资金列支50万元。

防疫宣传标语范文4

----泾阳县交通运输局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纪实为做好疫情防控新形势下路政宣传工作,展示我县公路执法系统服务疫情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路基础设施安全等工作成果,泾阳县交通运输局以“防疫情、守安全、保畅通、优服务”为主题,扎实有效开展2020年“路政宣传月”活动。

活动初期,县局制定了详细的活动方案,并召开2020年“路政宣传月”活动安排部署会,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5月19日,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出动执法人员20人,宣传车3台,在公路沿线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条幅8 条,并在龙泉山庄设立宣传点,摆放宣传展板8块,接受现场咨询,散发宣传单200余份,宣传月画报150余份,耐心地向过往群众和司乘人员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进一步加强公路管理法规和政策宣传,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知法、守法和护法的意识,努力营造各方支持、广泛参与、社会共治的和谐氛围,推动路政管理工作高质量开展。

下一步我们要以 “路政宣传月”活动为契机,优化路域环境治理、巩固和扩大治理车辆超限要超载成果、维护路产路权,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路政管理工作乃至交通综合执法工作的关注、了解和认识,巩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成果,充分展示公路执法工作成效。

交通运输局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纪实为推进屯留区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有效保护公路路产路权,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爱路护路自觉性,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从源头上有效遏制损害公路、侵占路权的违法行为。5月20日,屯留区交通运输局路政大队通过中心街道、站点、路面相结合,走进社区、深入源头、进驻施工场地,设置宣传咨询点,通过新闻媒体、报刊、宣传车、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画册和接受现场咨询答疑等方式,开展了以“防疫情 守安全 保畅通 优服务”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

活动旨在让广大的人民群众了解超限超载的重大危害,提高知法、守法、爱路、护路的认知度,将自觉性的参与和监管提升到一个社会层面,并警醒广大司机增强安全驾车意识,从被动的超载逐步上升到主动杜绝超限超载。

交通运输局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纪实连日来,我市路政执法人员主动走进公路沿线乡镇村及涉路施工现场等地,向企业负责人、货运驾驶员、普通群众开展路政法律法规宣传。从5月初开始,市交通运输局周密策划,精心组织,全方位、多形式开展了以“防疫情、守安全、保畅通、优服务”为主题的2020年“路政宣传月”活动。 

防疫宣传标语范文5

随着全市乡镇畜牧兽医体制改革工作的全面结束,为加强牧政执法队伍建设,切实解决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树立行业形象。自2007年12月中旬以来,我局会同市政府法制办迅速在全市畜牧系统掀起了以“以加强牧政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依法治牧”为工作目标的*牧政执法年活动。半年多来,通过市县乡三级畜牧部门的共同努力,执法年活动开展扎实深入,取得了较好成绩。一是畜牧兽医“四法四条例”的广泛宣传,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理顺和规范畜禽生产、屠宰加工、流通、销售等环节行业管理秩序,依法经营、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增强;三是牧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有较大的提高,执法与管理行为进一步规范;四是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畜牧兽医队伍的执法与服务满意度进一步提升,牧政执法形象得到明显改善,执法权威进一步提高,较好地完成了执法年活动的第一、二阶段工作目标任务,该项成绩也得省局和省动物防疫监督总站的高度肯定和通报表扬。现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宣传动员,行动迅速,势头空前

全市召开*牧政执法年活动动员大会后,各地按照市执法年活动方案和工作要求迅速行动,市执法年活动办公室紧密配合、大力推动,畜牧兽医人员齐动员,采取多形式,广泛开展畜牧兽医“四法四条例”的宣传活动。在第一阶段工作中,全市共书写宣传标语3000余条,制作墙体宣传标语900余幅,出动宣传车辆500余台次、组织县乡科技人员上街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1200余场次,印发宣传资料10万余份。高坪区政府拨付20万元专款用于牧政执法年活动的开展,其他县(市)区政府也给予不等的专项经费。各县市区畜牧局高度重视,经常性专题研究部署执法年活动工作。营山、高坪、仪陇等县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执法管理部门、畜禽生产业主代表、市民代表等召开座谈会,研讨畜牧兽医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大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二、抓法律法规培训,扎实深入

为加强对各地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的指导,增强学习实效,局牧政执法年活动办公室在局各方的大力支持下,整理汇编了近50万字《法律法规汇编》一书,并印制600套,涉及畜牧、兽医、改良、兽药、饲料重要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标准等,内容全面丰富,图文并茂。各地为开展好法律法规和专业技能的培训,成立了专门的培训组织机构,制定了详细的培训计划和内容,安排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强的技术干部讲课。高坪、营山、仪陇、南部等畜牧局主要领导和分管副局长都亲自上台讲课,从政策要求和法律规定等方面进行深入浅出地讲解,培训结束后都进行了严格的考试。全市举办各类培训班35期,共对畜禽养殖场、屠宰加工场、贩运户、饲料兽药经营人员,村级防疫员和乡镇畜牧兽医人员近9000人进行了系统的法制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极大地提高了畜牧兽医管理人员的政策和法律水平,增强了生产者、经营人员的法制观念。在培训会后,有的经营人员当场表示,今后一定依法养殖、守法经营,绝不干违法之事,培训工作取得很好效果。

三、抓执法大检查、大整顿,声势浩大、成绩明显

在第二阶段的执法大检查、行业大整顿中,各地畜牧局主动出击,县乡联动、部门配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声势浩大的大拉网式、地毯式执法整治行动。对违反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的经营人员依法依规予以从严从重处理。在整治行动中,全市共出动执法检查车辆2000余台次,对300多家大型规模养殖场、800余家养殖大户的动物防疫条件、防疫档案、投入品的使用、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等事项进行严格检查,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对450家生猪、牛、羊定点屠宰厂(场)、2000余家饲料、兽药企业(或门市)依法进行清理整顿,查处违法经营假劣、过期变质饲料、兽药12余吨,销毁病死肉尸3000余公斤,查出涉嫌违法案件203件,已作出行政警告和现场处理处罚的141件,立案处罚并已结案31件,罚款7.85万元,有力打击了违法者的嚣张气焰,教育了广大经营人员。

同时,各地还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合执法、协同执法活动。如西充县畜牧局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对辖区人药店和兽药经营门市的专项治理,严厉查处未经特许经销咳喘素(又名瘦肉精)药物的违法行为。在对全县生猪规模养殖场进行尿检时,检测尿样48个,无一检测出瘦肉精成分。营山县畜牧食品局与当地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开展了对23家大型餐馆、学校食堂的用肉安全专项整治突击行动,规范了畜禽生产、流通和畜产品管理秩序。

四、抓行业内部监管,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工作进一步规范

防疫宣传标语范文6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到兽药专项整治工作对促进养殖业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的重要意义。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统筹协调和周密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并精心组织、严格督察;职能科室具体组织实施,为兽药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制定方案、明确部署:提前制定了《关于印发〈2009年食品安全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一体〔2009〕14号)文,明确了兽药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重点,并要求严格执法、务求实效,切实做到了有工作部署,有整治重点,确保了落实到位。

(三)纳入目标、落实责任:将兽药专项整治工作纳入了目标管理。明确了区一体局有关科室、中心、大队根据自身行业特点和职权范围自行开展专项整治;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并协助有关科室、中心开展专项整治执法检查;农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兽药等农资违法行为的执法监管;各涉农街办负责本辖区内的兽药等农资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和执法监管,并协助配合好区一体局有关中心和执法大队开展联合专项整治执法检查。区一体化工作局对其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切实加强了各层次目标管理,做到了任务明确、确保了各司其职、履职到位。

二、切实加强了宣传、学习。

(一)结合上半年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等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及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广泛宣传了开展兽药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及兽药等农资识假辨假常识,并引导群众索取购买农资的票据,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

(二)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宣传”等活动,采取在街口、场镇设立宣传咨询点、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资料,展示宣传展板,现场咨询等形式,积极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新颁布农业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食品卫生法》、《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普及,使其能知法、懂法、用法、守法。

上半年共开展集中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5次以上;共设立宣传咨询点5;悬挂宣传横幅5幅次;张贴宣传标语、挂图100余幅次;散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制作、展示宣传展板5块;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知晓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新颁布农业法律法规及与兽药等农业投入品密切相关的农业法律法规基本内容和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普及了兽药科学、安全使用知识及识假辨假常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兽药等农资生产经营者的法制意识及农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在全社会形成了自觉抵制和打击制假售假活动的良好氛围,收到了较好的宣传实效。

三、突出整治重点,严格执法检查,强化了兽药质量安全监管。

坚持专项检查与综合治理相结合,交叉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法规宣传与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重点加强兽药经营秩序治理、兽药使用管理、兽用生物制品监管等兽药经营、使用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把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一)加强了对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

组织了对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基本情况的摸底调查,对现已未生产及新增生产、经营企业在《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名册》中进行了注明及补充。经调查全区我区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7个(全部为饲料生产企业),无兽药生产企业;兽药经营网点4个(其中2个兼营饲料)。经对全区范围内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调查、核实工作,切实加强了对我区兽药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为确定此次兽药专项工作的监管重点奠定了基础。

(二)加强了对兽药经营秩序治理。

照《兽药管理条例》、《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农业部第193号公告)、《公布首批〈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农业部公布的《假兽药清单》、《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公告,对“曾巴士兽药饲料经营部”等4个兽药(2个兼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经营网点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检查覆盖率达到了100%。那***一是对照《兽药管理条例》、《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农业部第193号公告)、《公布首批〈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等禁用兽药公告,对金刚烷胺、利巴韦林等禁用兽药进行了拉网式专项整治。整治检查中未发现经营禁用兽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对照农业部公布的《假兽药清单》及2008年以来被通报的假劣兽药(包括非法企业生产的假兽药、合法企业生产的套用文号产品等假劣兽药),对抗生素类、驱虫类、解热镇痛类药物的片剂、粉剂、散剂、预混剂、注射剂等兽药(渔药)品种进行了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落实了目标责任。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到兽药专项整治工作对促进养殖业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的重要意义。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统筹协调和周密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并精心组织、严格督察;职能科室具体组织实施,为兽药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制定方案、明确部署:提前制定了《关于印发〈2009年食品安全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一体〔2009〕14号)文,明确了兽药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重点,并要求严格执法、务求实效,切实做到了有工作部署,有整治重点,确保了落实到位。

(三)纳入目标、落实责任:将兽药专项整治工作纳入了目标管理。明确了区一体局有关科室、中心、大队根据自身行业特点和职权范围自行开展专项整治;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并协助有关科室、中心开展专项整治执法检查;农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兽药等农资违法行为的执法监管;各涉农街办负责本辖区内的兽药等农资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和执法监管,并协助配合好区一体局有关中心和执法大队开展联合专项整治执法检查。区一体化工作局对其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切实加强了各层次目标管理,做到了任务明确、确保了各司其职、履职到位。

二、切实加强了宣传、学习。

(一)结合上半年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等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及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广泛宣传了开展兽药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及兽药等农资识假辨假常识,并引导群众索取购买农资的票据,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

(二)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宣传”等活动,采取在街口、场镇设立宣传咨询点、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资料,展示宣传展板,现场咨询等形式,积极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新颁布农业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食品卫生法》、《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普及,使其能知法、懂法、用法、守法。

上半年共开展集中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5次以上;共设立宣传咨询点5;悬挂宣传横幅5幅次;张贴宣传标语、挂图100余幅次;散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制作、展示宣传展板5块;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知晓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新颁布农业法律法规及与兽药等农业投入品密切相关的农业法律法规基本内容和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普及了兽药科学、安全使用知识及识假辨假常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兽药等农资生产经营者的法制意识及农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在全社会形成了自觉抵制和打击制假售假活动的良好氛围,收到了较好的宣传实效。

三、突出整治重点,严格执法检查,强化了兽药质量安全监管。

坚持专项检查与综合治理相结合,交叉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法规宣传与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重点加强兽药经营秩序治理、兽药使用管理、兽用生物制品监管等兽药经营、使用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把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一)加强了对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

组织了对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基本情况的摸底调查,对现已未生产及新增生产、经营企业在《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名册》中进行了注明及补充。经调查全区我区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7个(全部为饲料生产企业),无兽药生产企业;兽药经营网点4个(其中2个兼营饲料)。经对全区范围内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调查、核实工作,切实加强了对我区兽药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为确定此次兽药专项工作的监管重点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