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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协议范文1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在严守信誉和商业道德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本着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发展“佳德”品牌系列厨卫产品,就乙方经销甲方“佳德”品牌系列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授权乙方在 市 区 县 开设 (专卖店、专柜或专区等)销售甲方的“佳德”品牌系列产品。
2、本协议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至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是否终止合作,若继续合作,另行签订协议书,协议内容依照当时协商确定;若终止合作,本协议到期将自动失效。
3、乙方每次应在订单确认后的 天内,以现金或转账等方式全额支付货款,经甲方确认无误后安排发货。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货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4、乙方应按照甲方在本协议附件1《价格表》中所示价格销售“佳德”品牌系列产品,不得随意调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5、乙方如需进行促销等活动,需临时变动价格时,必须在变动价格前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甲方申请,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调整价格。
6、甲方提供乙方高质量的“佳德”品牌系列产品。 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最新的公开市场资料,对乙方开展的市场推广活动予以支持,并对乙方市场推广活动的具体实施保留监督权。
7、依据业务推广计划和地方运作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技术培训,帮助乙方迅速掌握产品性能和销售技巧,使乙方的销售工作迅速展开。
8、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经销商研讨会等活动;定期为乙方提供相关产品宣传资料及样品。
9、甲方有权对经销商政策进行调整,有权对“佳德”品牌系列产品的产品类别、内容和相应价格进行调整,甲方进行这类调整时,须提前 天告知乙方。但遇特殊、紧急情况时,甲方可立即调整,而无须提前告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予调整。
9、甲方产品价格有变动时应向乙方提供最新产品报价单。
10、乙方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存在商业不道德行为,违反甲方的信誉和宗旨的,或者乙方的行为给客户和(或)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必要的技术培训;定期参加甲方的市场活动、促销活动和相关培训。
12、乙方应按照甲方拟订的价格规定销售产品,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甲方的价格政策,不可以低价倾销。
13、乙方不得与甲方的其他经销商之间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更不可蓄意诋毁其他经销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14、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和本协议延长期间和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承诺不向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关甲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资料,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5、乙方不得自行仿制甲方产品或进购、销售该产品的假冒伪劣商品,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经销资格,同时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16、乙方有权利就市场策略向甲方提出建议,在经营中,乙方应与甲方定期沟通,协商解决销售中的瓶颈问题。
17、乙方在经销区域发现甲方的产品或其它权益受到不法侵犯,应及时通知甲方。
18、协议终止后,乙方无权继续使用甲方的任何资料包括商标、商号及其它相关标志,否则乙方应承担造成的相应后果。
19、如果本协议终止,乙方应在终止之日起 天内归还除了为销售现存甲方产品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务文件、目录、广告材料、技术资料及样品等所有材料。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甲方有关的客户详细名单及相应报告,以便保证向客户提供持续性的服务。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将无条件保证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20、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及结束后 年内,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包括本合作范围内的所有有形的或无形的、标明为秘密的商业计划、客户方资料、技术、产品和其他作为该方商业秘密的信息。
21、销售量是乙方在经销过程中能力和投入程度的主要反映,乙方同意在协议期内完成规定的销售额 万元,每完成 万元的销售额,甲方承诺退还乙方保证金 万元。完成年度销售额,甲方按销售额的1%的比例给予奖励。超出销售额外按1.5%的比例给予奖励。
8.3、甲方按照季度或年度对经销商进行业绩考评。
8.4、对销售业绩不能达到约定数额的经销商,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取消其区域经销资格或另行设立区域经销。
九、违约条款
9.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如一方违反本协议或本协议的一部分,另一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1)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要求对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中止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4)双方就争议部分不能协商解决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9.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者,在接到守约方发来的违约通知后 天内仍未实际履约者,守约方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关系,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以解决纠纷。
9.3、甲乙双方因任何一方违约而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均应赔偿对方损失。
9.4、因甲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未能做到,乙方受到客户追诉造成名誉损失的,乙方有权保留起诉权并要求甲方赔偿。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甲方负责。
9.5、未得到甲方承诺,乙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受到客户追诉或造成甲方名誉损失的,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9.6、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任何一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或未采取相应措施而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失部分违约方应负责赔偿。
9.7、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方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十、免责条款
10.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任何一方无须负任何责任。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天内告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10.2、不可抗力指:
(1)政府法律,法令或政策的变更、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等因素。
(2)“不可抗力”是指所有超出本协议双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该事件应不可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通过合理努力无法阻止或避免其发生,且这类事件发生于本协议签字之后,并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
10.3、如果符合所有下述条件,一方未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 不应被认为构成违约:
(1)如果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该方未能全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双方应立即相互协商以找出合理解决办法并应尽所有合理的努力尽可能地减小不可抗力的后果。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 天内,该方应书面通知对方, 解释其为什么未履行及不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其履行本协议的期限应延长,延长期应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拖延相同。 十一、争议解决:
11.1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因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发生的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或由中立的第三方调解解决。
11.3、任何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谅的精神协商加以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如果争议在一方送交书面要求开始协商的通知后 天内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
(1)仲裁应在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 (2)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员另行裁定,否则仲裁的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11.4、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仲裁庭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十二、协议的变更:
12.1、甲乙双方在协议执行期内,如果由于市场发生变化或其它不可预见的原因,需要对本协议有关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类别、价格等)进行调整,提出修改的一方应提前至少 天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调整解释说明。
12.2、双方如果对上述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可协商终止协议。 12.3、本协议经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方可变更。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协议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协议的终止
13.1、本协议于下列任一情形出现时即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乙方因违约、资格考核未达标而被甲方取消经销商资格的。 (4)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5)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6)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协议。
13.2、协议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协议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协议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13.3、本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本协议项下未完成的其他在终止日前已产生的义务或权利。
十四、其它
14.1、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或书面函件必须以中文写成,并以传真、e-mail、专人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或挂号邮件的形式发送。
14.2、若通知及函件以传真形式送达,则应以传真传送记录所显示的确切时间为准;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则电子邮件进入收件一方指定的电子邮件系统的时间即视为送达;若以专人送交形式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按收件一方签收的时间为准;若以挂号邮件形式送达,以邮局所出具的收据为凭,自寄件时间起五个营业日为准。
14.3、本协议底部所注明的地址,电话,传真如有变更,任何一方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通知无法送达所导致的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14.4、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完整协议,取代先前关于本协议的所有讨论、协商及协议。
14.5、本协议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另行签定的附件或备忘录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4.6、经双方签署的本协议及附件的传真件具有与本协议及附件正本同等的法律效力。
14.7、本协议任何部分的失效不影响协议剩余部分条款的效力。 14.8、本协议的标题仅起标识作用,不应影响本协议或任何部分的解释。 14.9、本协议以中文本为基准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协议期限
2.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将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或文字协议。
联系方式: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e-mail: e-mail:
经销商协议范文2
经销商费时费钱的来成都参加展会,无不抱有“找好产品”的目的,至于什么是好产品,我想每个人的标准可能不一样。显然谈好的标准没什么太大意义,而,在选产品时应注意些什么是乎更有必要。
第一、经销商在选择产品的时候应考虑和现有产品的关系
经销商在选产品不应单纯看产品的盈利性,还应结合自己现有产品结构,这个产品接过来以后在现有的产品体系里处于什么位置?这也好比厂家对自己的产品定位一样,经销商也应对产品一个定位,不仅决定了对该产品的投入程度,同时将新接的产品在产品体系里整体运作,做到攻防呼应、一拉一推的效果。这样就充分的优化了经销商产品结构,同时确保自己能够在市场中保持竞争优势,在终端零售商面前落个好名声。
其次就是在相对资源不变的情况,如何能充分自己资源的情况博取最大利益,这也要求经销商必须考虑到与现有产品的关系。比如,有些糖果经销商在糖果产品的基础上接了一些散点类产品,这是因为通常糖果是采用超市购买散缸,而糖果淡旺季很明显,一到夏天,糖果的经销商就面临下架问题,一到旺季,糖果经销商却面临进场、位置的问题,通过散点产品或可解决这方面的麻烦。
第二、经销商在选择产品的时候应考虑和现有市场的联系
经销商在选产品的时候要考虑这个产品是否服水土,比方说这个产品是否符合当地的消费水平及消费习惯,当你接的产品明显高过于当地的消费水平,那得仔细盘算,找到相对应的盈利模式;是否符合经销商现有渠道运作,不要是KA产品,自己KA渠道弱势,流通渠道却是强势渠道,这就难为了产品也难为业务员;是否有一定的商圈范围支持,这对接一些高档产品尤其要注意,如果所辖区域只有一个较为成熟的商圈来支撑,那么接高档产品就要小心了等等。
第三、经销商在选择产品的时候应考虑新产品的厂家地位
经销商有必要了解到新产品在厂家心目中的地位,不要被一时的花拳绣腿所迷惑。厂家开发新产品通常会有一定的目的,比如这个产品是在厂家跟随策略下制定的,那么这个产品很可能是厂家临时性、牺牲型的产品,当然对于小厂家推出跟随型的产品,则有可能是另一种解释,曾有一个浙江食品企业看见市场散称薯片好卖后,随即开发薯片,并把它作为公司未来的主要产品,重点打造对象,这个时候只有经销商自己有一定的渠道资源,产品价格及口味、包装都合理的情况完全可以选择这家企业的产品;如果这个产品是在厂家领先策略下制定的,那么这个产品很可能是厂家寄予希望的、利润型的产品等等
总之经销商在选择产品的时候一定要雾里看花,了解到这个产品在该厂家的地位是什么,是否是新产品,还是改进的产品,该厂家目前主要的产品是什么,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什么等等要弄清楚,这样做下去至少知道厂家会怎么对待他这个孩子,否则的话,也只有天天抱怨这个产品是“后娘养的”。
第四、经销商在选择产品的时候应考虑自身的运作能力
经销商协议范文3
北京市工商局消保、网监、合同、商品、广告、12315中心等部门对阿里巴巴、京东、当当网、国美在线等12家电商平台及去哪儿网、今日头条(抖音)、小米等互联网企业进行“6.18”年中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行政指导。
北京市消协向企业做出经营提示:
——企业要牢记法律法规底线要求,自觉履行电子商务经营者主体身份登记审查、促销信息记录保存、促销活动检查监控和信息事先公示四项经营义务;不得出现对成交量、成交额、用户评价等内容进行虚假宣传和其他不正当行竞争行为;不得通过协议等方式限制、排斥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
——对合同中“商品售出概不退换”“最终解释权”“保留随时修改、中断条款内容,无须事先告知”等典型违法格式条款进行归纳提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内容;不得借助技术手段、利用格式条款强制交易。
——电商平台要重视商品抽检工作,与工商部门做好工作对接;严格履行商品自检规范,加大问题商品平台内部查处力度,不得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积极配合电动车专项治理行动,依法销售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配件。
——重视广告合规审查,对广告承接、行为以及广告内容等加强内部审核;强化广告导向管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平台要落实好管理责任,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广告监管工作,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等行为。
经销商协议范文4
为促进经销商及时有效地是实现销售目标,品牌创意家居电子商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品牌)将按照以下《经销商返点制度》分季度考核经销商并给予返点,以促进双方共同制定并努力实现合理的销售目标。
一、协议期间:
首次签约的协议期间,从铺货订单发出日开始,至四个完整的自然季度为止(如铺货订单时间不是自然季度的第一天,则考核季度顺延至下一个自然季度开始)。例:首次铺货时间为2018.5.2,则协议有效期为2018.5.1至2019.6.30, 2018.5.3至2018.6.30之间的购货额累计到第一个考核季度。
二、支持方式:
1.开店支持:
1)首次铺货的经销商将会获得开业铺货额的8%的一次性开店支持(含装修支持和开业活动支持)
2)提供开业门店图纸设计,包含平面布局图、施工图、产品陈列图整套图纸
3)免费提供开店所需的物料支持(包含门头logo,授权书、目录、零售册、购物袋、围裙、胸牌等)
4)免费提供资深设计师上门陈列调场服务
5)免费提供专业培训师上门培训品牌文化、销售技巧、门店管理、客户服务等课程
2.业绩返点支持:
经销商每季度订货最高可获得市级购货额的12%作为返点。返点金额分配如下:
1)实际购货额的的5%为季度业绩考核达标的奖金返点
2)实际购货额的2%为乐活创意家居对经销商季度活动、促销的经费支持
3)实际购货额的5%累计作为年终业绩考核达标的奖金返点
三、支持细则:
1.活动、促销经费支持:
经销商须每季度按总部要求执行活动方案,若不采纳总部统一方案,需向总部报备自定方案,并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活动结束后经销商必须按时认真填写调查问卷,对于本季度无活动或不按时填写调查问卷的经销商,总部将取消本季度的活动、促销的经费支持。
2.季度业绩奖金和年终业绩奖金返点支持:
1)业绩指标:总部每年与经销商签订协议签确定协议期间最低购货额,包括全年总额和季度目标额
2)业绩考核细则:业绩奖金包括季度业绩奖金和年终业绩奖金,每一个季度业绩奖金考核细则如下:
i.每一季度考核一次,分别考核独立季度业绩指标和累计季度业绩指标
ii.若经销商本独立季度实际购货额达到或超过本季度目标额,则视为独立季度业绩达标
iii.若经销商季度累计实际购货额(即首季到本季度(不包含首次铺货)的累计购货额)达到或超过累计目标额,则视为累计业绩达标
iv.每一季度经销商若达标独立季度业绩或累计季度业绩的其中任何一项考核,则可获得实际购货额5%的季度业绩奖金,若两项均不达标则本季度业绩为零。
v.年终考核中若季度合计的实际购货总额(不包含首次铺货的购货额)达到或超过目标额,则视为达标,经销商可获得四个季度实际购货额5%的年终业绩奖金。
经销商协议范文5
一是业务员“不听话”,懒的下市场,甚至不来公司时招呼也不打,可逼着下了市场,终端却反映一个月也见不上业务员的面。
二是部分终端反映窜货问题,威胁如果不再治理,将不再从王老板处进货。
三是原来伴随自己一直成长起来的铁杆终端商开始红杏出墙主营其他的产品,随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可他们仍然是表面一套背后一套。
四是整体销量虽然高,但原来主营的品牌销量大幅下滑,与主营品牌厂家的矛盾似乎越来越大,厂家的支持力度大不如从前,很少有针对农户的传播推广活动。
王老板的苦恼是现在复合肥行业许多经销商普遍面临的问题,随着竞争的加剧和厂家发展对经销商提出更高要求,复合肥经销商进行管理提升转型势在必行。具备多年农资企业成功咨询经验的北京迪智成公司的观点认为,粗放式经营的经销商会越来越难得到优秀厂家合作的青睐,这样的经销商必须向管理型经销商过渡,从人员管理规范和市场精耕细作上进行转变,具体要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改变:
一、品牌精简聚焦,实现有效组合
复合肥经销商大多是借助单品牌起家,但在发展的过程中,往往经不起其他厂家在赊销、利润、政策等方面的诱惑,盲目的引进经营其他品牌,有的经销商经营品牌近十个,甚至出现不同品牌的同质同价产品重叠,岂不知这是自设陷阱:第一,如果经营的品牌都拥挤在自己的现有终端网点里销售,肯定会发生内部竞争,新引进的品牌会挤占原来经营品牌的销量,因为终端店的资金和资源是有限的,这个品牌进的货多了,另一个品牌自然要进的少些,而如果主营品牌的销量下滑,厂家自然有意见,厂商矛盾不可避免;第二,经销商如果选择引进的新品牌不当,产品品质得不到保证,赚不到钱不说,还有可能砸了自己多年在终端网络中建立起来的信誉品牌,那可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了,这种事情在笔者走访的复合肥经销商中可是大量存在的。
区域复合肥经销商经营多个品牌是屡见不鲜的事情,多品牌经营未尝不可,但要进行合理的品牌规划,实现主次之分和品牌区隔组合,首先要明确主营品牌,主营品牌目标只有一个,把自己的人力和物力资源聚焦在主营品牌推广上,取得该品牌厂家的信任和支持,毕竟背靠大树好乘凉,经销商还要借其发展自己;其次,引进品牌要与主营品牌的产品和价格定位有所区隔,比如,如果主推品牌是高质高价的产品,那么可以引入质量有保证价格较低的品牌;如果主推品牌的产品是适用大田作物的复合肥,那么可以引入针对本地经济作物的专用复合肥;如果主推品牌只是常规的复合肥产品,那么可以引入新技术的控释肥品牌等,新引进的品牌一定要与现有经营的品牌互补,不能有所冲突。第三,在引进差异化的品牌时,一定要与主营的品牌厂家有所沟通,因为没有一个厂家会喜欢“花心”的经销商,如果主营品牌是实力强的知名品牌,在引入新品牌上更要谨慎!
即使品牌有所区隔,多品牌经营也不是越多越好,毕竟经销商的资金、人力资源有限,引进一个品牌肯定要多投入一份资源,必然会造成在主营品牌资源投入上的减少,如果这样,赖以成长的主营品牌厂家又不高兴了。
二、调薪酬订制度,调动业务员积极性
经销商如何调动业务员的积极性,让其主动下市场积极做市场呢?这是经销商颇为头疼的问题。大多经销商业务员都与老板有沾亲带故的关系,管理严了、批评重了或辞了又感觉面子上过不去。其实业务员的目的很单纯,就是为了赚钱,积极性不高的原因,与经销商给予的薪酬有很大关系。笔者在为一家知名复合肥企业做咨询进行市场走访时,曾遇到一家经销商实行的是固定工资制,业务员干多干少都得一样的钱;还遇到一家经销商实行的是费用补助加提成制度,让业务员感觉没保障,这样的薪酬方式,业务员的积极性从何而来呢。
要调动业务员的积极性,需要从薪酬激励和制度约束两方面同步着手。薪酬方式比如可考虑实行基本工资加提成加费用补助的方式,基本工资按月发放,提成可分为目标提成和增量提成,在销量目标范围内,提成是固定的数额,但超过销量目标提成比例逐步增加,每天的费用补助包括餐费、通讯费都折合在内考虑一金额就可以。许多经销商由于自身能力的局限性,想不出好的办法来,那可以借鉴经营品牌厂家业务员的薪酬考核方式,或者让厂家业务员帮助自己建立适用的薪酬方式。
许多经销商针对业务员的管理基本没有制度,业务员每天去哪里、做什么,经销商甚至不知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经销商要规范经营,必须考虑制订合适的规章制度,在制订规章制度的时候,要注意以下两点:第一,制度的制订和实施要循序渐进,开始的时候不能过多约束,比如,要求每天早晨都要到公司报道,每天去哪里要进行登记当简单的制度开始着手,海尔的管理制度还是从禁止随地大小便开始的呢。第二,制度的制订要和薪酬挂钩,比如,如果每天不登记去哪里,将没有出发补助,每天早晨不来必须打个电话,否则,要扣发当天的工资等。
三、加强终端建设,笼络核心终端
终端网络是经销商的核心优势资源,也是厂家青睐经销商的关键因素。建立完善的复合肥终端网络,要考虑以下综合因素:首先要制订有诱惑力的终端政策,包括合理的利润空间、阶段性的销量目标返利、年度销量奖励等,来提高终端的主推积极性;其次要进行合理的终端布局开发,根据村庄的密度和终端商销售辐射区域来进行终端网点布局,一般每个复合肥的终端商最多辐射6-8个村庄为宜,因为复合肥的消费非常集中,在旺季时也就是十多天的时间,辐射的村子多,主动下村销售的终端商也忙不过来,更不必说那些坐商了!同时,终端布局密度过大,容易出现窜货,密度过小,可能有的村就辐射不到,所以,经销商要对市场调查之后再进行终端开发;第三,要对终端商进行分类,明确哪些是核心终端,哪些是非核心终端,针对核心终端要投入重点资源支持,经销商也要安排业务员重点拜访,经销商自己也要对核心终端定期拜访沟通,了解终端商的经营困难和问题,协助其解决,维护好与核心终端的客情,笼络住核心终端。
四、划区域,定政策,维护市场秩序
窜货问题是复合肥厂家也是经销商颇为烦恼的市场顽疾,经销商不要依赖厂家的市场管理,要积极主动的进行市场秩序维护,毕竟经销商要在终端网络中建立自己的品牌。解决复合肥区域市场的窜货问题,经销商要从终端合作协议、区域界定、返利控制、奖惩制度来约束。
复合肥经销商和终端商之间,大多没有合作协议,经销商对市场秩序的维护,可以先从协议开始,合作协议的内容要包含销量目标、经销的不同含量的产品、销售区域(具体到哪几个村)、返利奖励政策、窜货奖惩制度等,通过协议,要清楚终端商的复合肥销售区域,同时要注明如果终端商出现窜货行为,将取消一切返利和奖励政策。每个终端商都担心其他终端商向自己的区域窜货,有了协议,能让终端商看到经销商保护自己利润和市场的决心,同时也能体现经销商的规范经营,在终端商中树立自己良好的公司形象。
如果经销商经销品牌出现市场秩序混乱,会造成终端商经营的积极性降低,何况现在的终端商是多品牌经营,严重的窜货,将把终端商推到主推竞争对手的一面,最终将终止合作,所以,经销商要督促业务员加强市场的走访,对于有窜货行为的经销商,就要提出警告,按照合作协议的规定取消一切奖励,对于窜货频繁的,就要终止其经销权。
五、厂商共投,合作进行传播推广
在经销商所在区域市场的传播推广中,经销商不能过于依赖厂家的资源,毕竟厂家要考虑全局市场的资源分配,而落到某个区域市场,必然有一定的局限性。经销商要与厂家沟通,自己积极主动的拿出部分利润进行协同做市场提升销量,让厂家看到自己合作的决心和信心,企业对于这样的经销商往往也会情有独钟,能投入更多的资源。厂家、经销商、终端商合作共投的传播推广活动主要有墙体广告、农技讲座、示范户示范村建设、测土配方等。
经销商协议范文6
关键词:企业工会;集体协商
中图分类号:D412.6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9-9166(2010)008(C)-0030-01
《工会法》明确指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这给工会组织确立了法律定位。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是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这不仅是法律赋予的权力,也符合党的政策要求。长期的工作实践,我们深深体会到,签订集体合同,不是一种时髦,而是工会维护企业职工整体利益,强化民主管理的重要手段。集体合同制度是职工与企业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工会代表职工与单位行政签订集体合同。目前,集体合同制度已成为企业民主管理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和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成为工会与行政进行相互间定期沟通的良好平台。实践证明,集体合同制度的建立,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职工利益和促进企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一、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效地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一是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建立的需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以及产权明晰、权责分明、政体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国家关心资产的保值、增值;单位关心效益利润和发展的后劲;股东关心资产的受益和红利;职工关心的是劳动报酬和工资的增长。各自关注的目标不同,必须用一种机制来协调劳资主体双方的利益和关系。任何时候企业的劳动者永远是处于被支配的弱者地位的,这就需要工会组织通过集体合同来明确单位与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切实保障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二是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好企事业的需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好企事业是我党在实践中总结出的理论精髓,是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核心。企业是市场的主体,职工是企业的承载者,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是企事业发展的源泉和动力。企事业的发展改革,离不开职工的参与和支持,职工既是企业发展的推动者,又是企业发展的受益者。平等协商签定集体合同,就是通过契约的方式使劳动关系主体双方达成共识,从而相互依赖,相互促进,各尽所能,共同生存和发展,也只有共同发展了,职工才能幸福安康,企业才能做大做强。三是加强企业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总经理室对科研生产、经营、行政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全面负责。如何将总经理的权威同职工的权利相统一,同职工的主动性、创造性相统一,这是职工积极性能否得以正真的、有效发挥的必要前提。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是有利于把两者有机地结合的好形式、好途径。主要体现在:一是有利于把总经理个人承担的风险转变为企业全体干部职工共同来承担的风险,从而调动两方面积极性,保证年度工作目标的实现,促进企业不断的发展。二是有利于体现职工的主人翁地位,维护职工参与所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政治权利,激发广大职工企兴我也兴,企衰我也衰的责任意识。三是有利于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减少内部矛盾,融洽干群关系,从而提高单位的凝聚力和团队活力。
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具体做法。我们在签订集体合同的过程中, 注重以下几个环节:(一)合同与法律一致原则。以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来制订一个既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又体现职工意愿,行政领导又能接受的集体合同文本,我们认为:一是集体合同文本条款内容应该与法律法规精神相一致。合同文本条款内容不能与法律法规相悖。二是集体合同文本条款内容必须以“双赢”作为出发点。企业尤其是国企,从根本上讲,职工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企业发展,职工的根本利益就有保障。因此,通过集体合同的签约要明确,激发全体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合同文本条款明确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等相关内容,使职工的合法权益以契约的形式得以固定。(二)以协商一致为前提。提前做好集体合同文本条款的协商工作,努力做到协商过程中行政和职工相互理解、信任、支持和合作。要把我好合同条款内容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力争“求高”的原则,对未能达成一致的条款暂不写进集体合同。但要和职工讲清楚,以求得共识。不断促进企业和职工利益同步良性发展。(三)严格协商工作流程。企业要成立集体合同起草工作小组,工会方和行政方就合同起草的主要内容应经过多次协商达成共识,在召开职工代表正式大会前,将合同文本(草案)连同其它需要提交大会讨论的文件,一起下发给各代表小团组充分征求职工代表的意见,并进行修改,再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后进行签约。(四)提高集体合同履约率。工会有责任就集体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情况定期向职工代表通报,以便职工了解情况,增进双方履行义务和权利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通过每年向职代会报告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接受职工代表的质询。提高集体合同的履约率。
三、工作体会。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的实践使我们深切体会到:(一)党政领导支持是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的前提。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是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领导,取得行政支持才能使集体合同的协商、签约、履行、兑现得以实现。(二)集体合同制度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最求效益最大化与提高劳动者报酬之间的矛盾、按劳分配为主的分配方式与其他分配方式之间的矛盾、企业用工自与职工劳动就业权之间的矛盾等将日趋突出。通过建立平等协商机制,签订集体合同这一重要制度的实施,达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最终目的。(三)签订集体合同的签约将有效地调动职工关注企业发展的积极性, 增强凝聚力。同时也能够有效地增强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识和群众观念, 职工的民利、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