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疹查漏补种工作计划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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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疹查漏补种工作计划

麻疹查漏补种工作计划范文1

一、工作目标

1、“四苗”免疫接种率以镇为单位达90%以上。

12月龄儿童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城镇达90%,农村达80%;

新生儿首次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城镇达80%,农村达50%。

2、冷链运转按时完成率100%。

3、启用新的计划免疫监测报表,报表及时,数据准确。

4、推行全国儿童免疫接种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实施免疫金卡工程。

5、加强AFP监测,接到AFP报告后及时开展各项工作。

6、疑似麻疹病例个案调查率100%。

7、百日咳发病率<0.5/10万,消除白喉、新生儿破伤风。

二、具体措施

1、提高常规免疫接种率。区各接种点继续实行按日接种、随时接种的方法,其它各个接种点每年至少提供6次以上免疫服务,接种期间采取定点、入户、流动等多种服务形式,结合查漏补种,提高免疫接种率;采取有效措施发现和免疫流动人口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等特殊人群;加强免疫接种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包括卡证登记、资料管理、器材正确使用与管理,接种率监测与报告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加强冷链建设,及时更新和补充必需的冷链设备,加强设备的操作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保证疫苗质量,提高免疫服务质量。加强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

2、继续实施强化免疫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在统一时间内继续开展脊髓灰质炎、麻疹强化免疫活动。

3、加强计划免疫知识的信息传播与社会动员。利用各种宣传日或其它有利时机加强与新闻单位的协作,开展多种形式的计划免疫知识的宣传、教育;各接种点要利用日常接种的机会,加强与儿童家长面对面的人际传播,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到各种疫苗接种的相关知识和信息,提高其主动寻求接种服务的意识。

4、继续加强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麻疹、新生儿破伤风的监测工作。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监测是维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的重要措施。各医疗单位要加强AFP监测,加强督导,定期开展AFP病例漏报调查工作。继续实施加速控制麻疹规划,进一步降低麻疹发病率,提高麻疹、新生儿破伤风监测质量。

5、加强乙肝疫苗纳入计划免疫后的管理工作。各接种门诊(点)要有专人负责计划免疫用乙肝疫苗的管理,建立健全疫苗领发、保管制度,设立疫苗专用帐本,做到帐苗相符,并及时报告各类报表。

6、加强计划免疫工作督导。区卫生局和区卫生防保站将加强对儿童接种工作的日常督导和专项工作督导,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导和指导下级单位及人员及时改进工作。

麻疹查漏补种工作计划范文2

一、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一年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规范,科学管理,定期督导,着力提高传染病全员防控意识,确保了传染病防控工作科学、有序开展,尤其是加强了重点传染病的监控与防控力度,杜绝了疫情因漏报而导致的疫情扩散。做到了报告率100%。

(一)传染病报告情况:**年全年共报告乙、丙类传染病15种**例次,其他传染病尖锐湿疣*例。其中乙类传染病有**种,**例:艾滋病**例、甲肝**例、乙肝**例、丙肝**例、戊肝*例、肝炎未分型*例、庚肝*例、麻疹**例、肺结核**例、梅毒**例、猩红热**例、细菌性痢疾**例、布病*例;丙类传染病有*种,*例:流行性腮腺炎*例、感染性腹泻病**例、手足口病*例;乙肝订正为其他疾病*例、疑似麻疹订正为其他疾病*例、肺结核订正为其他疾病*例。报告率**%。

(二)**年共进行了传染病疫情报告自查自纠**次,督查**次,考核**次;查阅出院病历**份,门诊日志**人次,**份。坚持每日查看前一日出院病历、门诊日志、检验结果、拍片及透视结果,随时核对,做到及时查缺补漏,督促首诊医生报告,杜绝漏报。坚持每旬下科室检查出入院登记本和各科室的传染病报告登记本,核对已报告的传染病;专职人员每日在收卡、审卡、网络直报时注重核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与报卡人沟通 ,纠正错误,指导正确填写,力求无重卡,做到报告卡、登记本、网报、门诊日志/出院登记本登记相一致;督促报卡人能够及时、准确上报疫情,提高了各级各类医务人员对传染病报告的意识。

(三)进一步完善了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工作制度、考核标准,提升了报告的自觉性,使报告卡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1.修订完善了麻疹、手足口病、艾滋病和死亡病例的报告流程。结合工作中的存在问题,修订印制了传染病报告卡、死亡病例报告卡、性病报告卡,使医务人员明确了需要采集的患者信息和填表的注意事项,使报告的准确性得到明显提高。

2.督查与指导相结合,促进传染病管理工作规范运行。为了进一步规范传染病管理工作,每周院、科两级对各科、诊室至少进行一次工作督查,重点传染病流行季节甚至每天一次,同时提供相关业务技术指导,有力地促进了工作。

(四)肠道门诊工作规范有序,各项制度健全。5月1日至10月31日共接诊腹泻病人**人次,做到“逢泻必检、逢疫必报,”及时发现可疑肠道病传染病人,按规定程序报告,及时规范处置病人,防止了疫情在我院的扩散与蔓延,共报告细菌性痢疾11例,感染性腹泻40例。

(五)认真做好结核病的防治工作。

**年全年共痰涂**次,其中涂阳**例,涂阴**例,初诊结核病病人**例,报告**例,转诊**例,报告率及转诊率均为**%,转诊到位率**%。

(六)在做好传染病报告的同时,按照卫生部(死亡病例监测实施方案)主动搜索死亡病例,并及时上报,为死因搜索提供依据,**年全年共上报死亡病例10例。

(七)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各科室能按上报流程及时上报食源性疾病,**年共报告食物中毒1例。

(八)麻疹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在去冬今春我市麻疹疫情流行期间,根据上级的防控要求,采取以下措施应对麻疹疫情。

1.针对我区麻疹疫情严峻形势,医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认真仔细地分析疫情趋势,系统梳理,寻找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2.成立了麻疹预防控制领导小组,制定了各责任科室的工作职责,层层分解任务,夯实责任,做到横向到点,纵向到底的工作机制,将麻疹控制工作作为当前医院的工作重点。

3.严把关键环节,做好重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做到“五早、六到位”,即: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思想认识到位,监测预警到位,医疗救治到位,宣传教育到位,重点部位管理到位,责任落实位。

4.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有效预防院内感染。麻疹患者收治在感染性疾病科,独立设区,候诊室和病房内通风换气良好,有明显的“隔离”警示标识,加强了病人及陪护人员管理,杜绝了交叉感染。

5.加强督导检查,密切关注麻疹疫情动态,实行24小时监测,一旦有病人出现,立即进行处置,将疫情控制在最低水平。

(九)手足口病与脊髓灰质炎的专项督导

针对下半年全国手足口病、脊髓灰质炎的发病态势,我科积极制定了防控预案,对急诊科、儿科、门诊部、感染科、神经内科等相关科室进行了专项督导,各科室均认真学习了《诊疗标准》、《防控预案》,严格落实各项工作,积极准备防护用品,做到了规范诊治,及时报告。防止了疾病在我院的扩散。

(十)义诊宣传

1.结核病日义诊宣传:**年3月24日是第十六个“世界结核病宣传日”,我院积极响应号召,由防保科牵头,开展了义诊宣传活动,旨在提高群众对结核病防治认识,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形式为散发宣传资料和设立咨询台,地点设在医院大门口,参加义诊的人员有感染科、呼吸内科医护人员6名,防保科工作人员2名,发放宣传画册1000余张,接受群众咨询80余次,此次义诊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2.艾滋病日义诊宣传:**年12月1日是第24个世界艾滋病日。由质控科牵头、防保科协调,在医院大门口开展了义诊宣传活动,宣传口号为“预防艾滋,奉献爱心,利己利人”,旨在进一步宣传普及艾滋病预防知识,降低对艾滋病感染者的歧视,倡导大家关怀帮助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提高全社会对防艾工作的认识。参加义诊活动的有质控科工作人员2名、防保科工作人员1名、皮肤科、泌尿外科、感染科医生各1名,护士2名,共计8人。宣传形式为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测量体重、血压等。前来咨询与测量的群众络绎不绝,义诊活动从上午11时持续到下午15时,共发放宣传册、画、彩页、宣传单等共计1500份,共接待群众100余位,此次活动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深受老百姓的欢迎。

(十一)业务知识培训、考试

根据传染病防控形势的不断变化,我科积极对全体医务人员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全年就麻疹、手足口病、脊髓灰质炎、性传播疾病的防控知识、诊疗规范和死亡病例报告、传染病报告卡地规范填写等进行了多次专项督导和六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医务人员的防控知识和意识。

1.培训:全年共进行全院讲课两次,传染病知识专项培训4次,专项督导15次,专职人员下科室培训指导96次。

2.考试:*月*日,组织全院医生、医技科室相关人员考试一次,考试形式为开卷考试,应参加考试人数**人,实考人数**人,平均成绩90分。

二、计划免疫管理工作

(一)**年全年出生新生儿合计**人次,接种**人次,接种率为**%,及时率为**%,未接种人数**人,其中早产儿**、低体重儿**人、医学观察儿**人、畸形儿*人、放弃治疗*人。

(二)规范新生儿乙肝疫苗、卡介苗首诊接种工作。指定了专人负责新生儿乙肝疫苗、卡介苗首针接种工作,认真执行《预防接种规范》,严格掌握禁忌症,及时完成了新生儿乙肝疫苗、卡介苗首针接种、建证等工作。

(三)继续加强了孕妇乙肝标志物监测,积极开展阳性阻断治疗。**年全年筛查乙肝标志物阳性**人,阳性者及时按阻断程序给予阻断治疗,全年共为**名新生儿注射了高效价免疫球蛋白,阻断率**%,确保了新生儿免受乙肝病毒侵害。

(四)加大督导力度。专职人员持每周检查、每月**日下科室核对首针接种登记、三联单、出生登记、疫苗出入库单和疫苗批号,做到帐苗相符、出生登记与接符种登记相;并经常检查冷链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温度是否保持在规定范围之内。同时经常与产科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知识沟通,交流工作经验,不断充实自己,优化工作方法。

(五)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开展健康教育。组织并督促产科医务人员,利用板报、宣传画、口头宣教等不同形式,对孕产妇进行产前、产后健康教育及新生儿乙肝疫苗、卡介苗首针接种的重要性,使我院的乙肝疫苗、卡介苗首针接种工作得到有序的开展。

(六)积极首针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我院接种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

(七)针对我院乙肝疫苗、卡介苗从8月份开始下滑趋势,我科积极与新生儿科、产科主任、护士长进行协调,制定了乙肝疫苗、卡介苗的补种流程,进一步提高了我院首针接种率。

三、存在的问题

(一)疫情报告方面:个别医生问诊不细,对病史采集不全面,导致复诊病人重复报告;传染病报告卡填写不认真,项目不全;个别医生书写门诊日志不认真,字迹潦草、地址不详。个别科室出入院登记本病人地址登记不详,14岁以下儿童未登记家长姓名。

(二)规划免疫方面:乙肝疫苗首针接种率**%,未达到国家标准**%。

七、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传染病防控工作:

1.通过专业指导,提高疫情报告质量。平时在收卡、审卡、录卡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指导正确填写;专职人员在下科室时,提供指导,注重沟通,使报卡人能够及时、准确、完整地上报疫情。

2.实行目标考核,做到奖罚分明,确保疫情信息的通畅。通过自上而下的检查、督促、考评,提高各级各类医务人员对传染病报告的意识,做到谁接诊、谁报告。坚持首诊医生负责制,不瞒报、不漏报,月底汇总考评结果,奖优罚差。

3.加强自查,防止漏报。继续坚持每日检查核对前一日出院病历、门诊日志、检验结果、透视拍片结果;每旬下科室核对各科传染病病人登记的工作方法,确保传染病报告率100%。

4.及时联系结核病人,耐心解释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结核病人转诊到位率。

5、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

(二)计划免疫工作:

麻疹查漏补种工作计划范文3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改进工作作风

为加快全县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促进*卫生事业再上新台阶,扎实完成20*年各项卫生工作目标任务。县卫生局坚持科学发展观,年初举办了乡镇卫生院发展研讨会。参会的乡镇卫生院长和县级医疗机构领导,结合我县农村卫生的实际,针对当前卫生院所面临挑战与机遇,献计献策。就如何更好地利用现有的卫生资源,县、镇联动,建立和谐的协作关系,为全县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进行热烈的讨论。还组织召开了防保单位负责人会议,就如何提高疾病的预防和控制能力,强化卫生监督进行座谈。卫生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还到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行调研。通过广泛听取县、乡、村不同渠道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全年工作计划与重点,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全县卫生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突出重点,抓好民生工程的落实

根据县政府下达的十七项民生工程任务,县卫生局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年,全县参加合作医疗农民226723人,参合率达92.5%。位于全省的前列。县卫生局从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着手,不断完善实施方案,扩大受益面。根据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组下发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在充分调研测算的基础上,一是调整了实施方案;二是调整报销补偿模式,20*年我县实行了县内定点医疗结报补偿制度,凡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参合农民,只要材料齐全,出院时就可在诊治医院当场进行报销,门诊家庭帐户资金在门诊就诊时随时结报,简化了报销程序,方便了参合农民;三是对住院分娩实行定额补偿,平产定额补偿150元,剖腹产定额补偿600元;四是增加了慢性病门诊报销范围,将原来的八种慢性病增至十种。20*年1至10月底,全县住院和慢性病门诊报销8043人次,支付补偿金660.27万元,家庭帐户补偿1097人次,支付补偿金4.33万元。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启动至20*年10月底,全县共报销29*5人次,支付补偿金2409.95万元,2005年至20*年10月,全县得到1万元以上补偿病人达184人次,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有序的运行,各项运作指标符合省合管办规定的要求。形成了农民得实惠;政府得民心;医院得发展的共赢的局面。

(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县医院住院大楼主体工程全部完工,正在进行内部装潢,横山、赤沙卫生分院的门诊和住院楼均已封顶,20个标准化村卫生室正在规划建设之中。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将于11月15日基本完成,迎接省、市民生工程检查,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正在探索完善之中。

对1例艾滋病病人进行抗机会性感染治疗,给予了4800元的医疗救助,还从合作医疗中报销了2700元部分医药费,同时,积极与民政部门取得联系,帮助病人办理低保手续。结核病项目病人救助11人,救助金额9900元,帮助困难人群提高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按时按质完成了3183座农村改厕任务,得到省爱卫办等单位的好评。

三、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

(一)传染病报告与管理:为了解我县居民传染病的漏报情况,9月上旬开展了居民传染病漏报率调查工作,全县14个镇卫生院及厂矿医院抽调28名专业人员对各镇东、南、西、北、中的五个自然村开展漏报调查,在69个自然村,调查了7884人。调查传染病91例,就诊84人,就诊率92.31%,报告72例,报告率79.12%,漏报19例、漏报率20.88%。

20*年,全县19个法定传染病报告单位均实行网络直报和日零报告制度。突发疫情期间,县疾控中心实行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根据网络直报疫情统计,全县疫情报告率为100%,截至10月底,全县报告甲、乙、丙类传染病12种,计1318例,发病率为417.91/10万,无死亡病例。与去年同期(321.00/10万)相比,发病率上升了30.19%。其中排列前三位的分别是肺结核533例、占发病总数的40.44%;其它感染性腹泻病330例、占发病总数的25.04%,肝炎218例、占发病总数的16.54%。20*年传染病发病率上升的主要原因,一是实行了网络直报,传染病漏报减少;二是开展了传染病漏报率调查,增加了传染病发病例数。准确地反映出我县传染病的发病实际情况,为更准确地掌握传染病疫情动态,针对性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传染病疫情监测。县疾控中心对疾病预防控制基本信息系统进行了更新,制定了中心网络管理规定和操作程序。县卫生局按期召开防疫医生例会,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加快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管理制度,县疾控中心开展了传染病季度报表统计及传染病疫情动态分析,印发全县疫情动态3期,供领导决策参考。20*年3月,通过疫情监测发现1例在校学生疑似流脑病例,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咽拭子采样,并指导学校开展学生晨检和教室消毒,采取流脑主动监测,共采集标本19份,通过检验均为阴性,全县无后续病例发生,流脑防控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三)计划免疫。坚持计划免疫冷链运转,全县各乡镇定点预防接种门诊运转良好,按时按月进行开诊,全县全年基础免疫接种率保持在以上,今年以来,累计糖丸服苗6605人次,接种卡介苗1698人次,百白破7529人次,麻疹疫苗3840人次,新生儿乙肝疫苗5550人次,有效地防范了计划免疫针对性疾病的发生。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预防接种工作质量,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的要求,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在巩固以乡镇为单位的定点定时接种门诊的基础上,开展计划免疫规范化门诊建设,目前,县内14家计划免疫门诊达到规范门诊要求。

卫生和教育部门联合,对30所中小学,3560名入学入托儿童进行了预防接种证查验,加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

为贯彻落实《20*—2010年全国乙型肝炎防治规划》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根据《安徽省20*年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召开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紧急会议,布置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随后对繁阳中心卫生院、荻港中心卫生院、高安分院、进行乙肝疫苗查漏补种接种率快速评估,评估发现乙肝疫苗查漏补种调查接种率分别为100%、93.33%、100%,我县乙肝疫苗查漏补种接种率达95%以上。

为提高预防接种人员技术水平,全县58名预防接种人员参加了资格认证培训。就《安徽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免疫规划疫苗针对性疾病监测方案、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和监测、预防接种安全注射、预防接种实践和管理、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评审等专业知识,进行讲解和学习,提高了预防接种人员业务知识水平,增强了安全注射意识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能力。参训人员还参加了相关知识测试,给测试合格者核发了《预防接种培训合格证书》及《预防接种上岗证》。

四、重点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

1、肠道传染病防治。4月初,召开了全县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会议,布置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强以霍乱为主的肠道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自5月份来,各医疗机构开设了肠道病门诊,实行肠道传染病周报制度,县卫生局组织专业人员对全县肠道门诊开诊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针对存在问题责令整改,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县,促进全县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截止10月底,全县累计上报腹泻病人491例(其中菌痢病原学确诊16例,临床确诊19例,其他腹泻病人456例),抽检外环水样130份,未检出霍乱弧菌。

2、结核病防治。为加快结核病项目进度,县卫生局一是组织专业人员对全县医疗机构结核病防治及结核病痰检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二是举办由各医疗机构结防医生和院长参加的全县结核病防治工作培训班,学习相关技术方案及结核病督导技术要求;三是举办了以乡镇为单位村卫生室防痨人员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班,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加强医疗机构和结防机构之间的合作,协调肺结核病人治疗管理和督导工作,提高肺结核病人的发现率。到10月底,全县发现肺结核病人250人,其中新发涂阳110例,复治涂阳11例,重症涂阴8人,初治涂阴83人,复治涂阴43人,痰检人657次。全县DOTS策略覆盖率100%,病人通过DOTS治疗治愈率95%。

3、艾滋病防治。20*年加强了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一是邀请市疾控中心主任对全县189名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宣讲。安排专业人员深入到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工地,向农民工宣讲艾滋病防治知识170余人次,发放艾滋病知识宣传册900余本,免费发放安全套600余只。制作宣传防治艾滋病公益广告牌15幅,宣传单2000余份,宣传画册5000余份,在各镇卫生院安装和散发。还利用电视媒体,开展为期1个月的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知识宣传,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与县妇联联合开展阳光工程健康教育工作,20余名家庭妇女接受了培训,散发了《女性防病手册》、《预防艾滋病,健康全家人》和艾滋病防治宣传材料100余份;二是对全县公共娱乐场所50余名负责人进行艾滋病防治基本知识和《艾滋病防治管理条例》培训;三是加大重点场所和人群的行为干预。对县城娱乐服务场所、美容美发厅、洗浴休闲中心等场所逐一进行摸底登记,并对服务人员进行面对面宣传,发放宣传品和安全套。累计出动干预队员225人次,干预娱乐场所25家,高危人群472人,开展现场健康教育75场次,发放宣传单400余份,宣传画册3000余本,张贴宣传画36幅,免费发放安全套3600余只;四是建立艾滋病自愿咨询监测点,在县人民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立艾滋病自愿咨询监测点。县疾控中心为了做好免费自愿咨询检测工作,专门开通咨询热线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到10月底,接待咨询55人,为社会人群免费检测HIV抗体193人,并免费为在押的290人检测HIV抗体,均未发现HIV抗体阳性。对2例艾滋病病人进行规范治疗、定期随访。通过治疗,病人免疫系统得到了较好恢复,临床症状明显改善。同时加强对艾滋病感染者管理,对1例非我县户籍艾滋病人,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健康教育、行为干预、血样检测,及时向所在户籍地通报情况,并动员回原籍治疗。

4、地方病防治工作。4月中旬,县血防站在荻港、平铺、高安开展了查螺会战。到10月底,在全县6个镇43个村查螺381万平方米,占年度任务的100.25%。查出荻港镇庆大村外滩阳性螺面积2万平方米。对涉及4个镇7个村(铁门村、三元村、庆大村、新河村、高安村、新林村、官塘村)有螺环境开展了药物灭螺,累计灭螺175万平方米,其中易感地带灭螺27.89万平方米,消灭钉螺面积12.2万平方米.人群查病5.6万人,扩大化疗0.45万人。完成“晚血”病人救助治疗56人。加强了血防和地方病健康教育,普及血防和地方病知识健教达13万人次,发放实用性血防宣传品2.6万只。通过扎实的工作,20*年,易感地带阳性螺密度较“十五”末下降8.8%;居民粪检阳性率较“十五”末下降11%。全年仅发生一例血吸虫病急性感染。

5、狂犬病防治。20*年,制定《*县狂犬病监测工作方案》,县疾控中心举办了各镇(中心)卫生院、分院、厂矿医院防疫医生、狂犬病门诊医生、抗体测定人员培训班,学习《*县狂犬病监测工作方案》及《狂犬暴露处置工作规范》,通报全国狂犬病流行情况。5月份,全县各预防接种点及3个监测点启动监测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各乡镇上报养犬户6268户,养猫户49*户,犬伤门诊接种咬伤人数1401人,抗体测定1401人次,全县未报告1例狂犬病病例,狂犬病监测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五、加强公共卫生,提高应急能力

为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为进一步加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县卫生局一是建立了应急指挥组织,应急处理队伍;二是加强应急人员的培训,安排3人次参加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业务学习,对镇和疾控中心49名业务人员进行应急能力培训;三是加大了应急物资的储备,根据应急需要,为应急队伍配备了应急调查处理的相关设备,购置了消杀器械与药品,做到有备无患。

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置。全年出动疫情流调小分队12次,开展传染病流行病学调查88人次。4月25日,县疾控中心接到县二院电话报告,收治荻港海螺水泥有限公司三期工程工地15位腹痛、腹泻病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卫生监督所及时派人到现场处理。通过流行病学调查,根据就餐饭店加工场所卫生状况,结合病人有共同就餐史,有相同的临床表现,临床用同一种抗感染药物治疗有效的情况,认定是一起由致病菌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随后采取多项控制措施,有效地控制了食物中毒事件的进一步发生。5月30日,芦南中心小学出现30名水痘病人,县疾控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开赴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采取控制措施,有效地控制水痘疫情的蔓延。

6月20日,接芜湖市疾控中心通知:繁阳镇横东村高墩自然村养殖场有大量鸡只死亡,市农业部门怀疑为禽流感,要求*县卫生局对病死鸡密切接触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县卫生局立即指令县疾控中心与*县农业部门取得联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在县兽医站工作人员陪同下赶赴疫区,对养殖场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采集密切接触人员血及咽拭子样品,留样观察事态发展,开展禽流感防治知识健康教育,指导场主使用过氧乙酸对养鸡场周边环境进行消毒,对密切接触人员实施预防性服药,开展医学观察,由于现场调查及时,方法处置得当,未有流感样症状病人出现。

六、加大卫生监督、开展专项整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消毒管理办法》,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中心对174个医疗卫生单位进行了卫生执法监督。其中县级医疗机构5所,计生服务机构7所,镇卫生院(分院)13所,村级卫生室(站)、个体诊所148所,驻繁厂矿职工医院1所。县乡两级监测覆盖率达100%,内设科室覆盖率达到98%。监测样品829件,合格677件,合格率为81.66%。县级监测样品49件,合格42件,合格率85.71%。镇级监测样品80件,合格60件,合格率75%。村级(含个体诊所)监测样品65所,合格512件,合格率77.93%。计生服务机构监测样品38件,合格31件,合格率81.5%。驻繁厂矿医院监测样品5件,合格5件。合格率100%。对医疗机构和村级医务人员,进行消毒专业知识培训,防止医源性感染的发生,保障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开展了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检查,整顿医疗秩序。对新港强圩滕某无证行医,芦南、新林村级卫生站王某、黄某涉嫌超范围行医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进一步规范了我县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20*年“两节”期间,县卫生局一是开展学校食堂卫生执法检查。主要检查经营单位是否持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持健康证明上岗;原辅料采购是否索证;加工场所卫生设施、生产经营过程卫生状况及卫生管理情况。二是加强食品超市的卫生监督,以大、中型超市为重点,严格审查食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食品采购索证、食品标识等情况。出动卫生执法人员78人次,检查大、中型超市26家,立案查处经营超保质期食品1起,杜绝了“三无”食品上柜销售,遏制了销售不合格食品行为发生。三是加强对糕点生产企业卫生设施、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标签内容的审查。抽检各式糕点30份,合格30份。四是继续加强餐饮业的卫生监管工作,对食品加工、储存、销售及原辅料采购索证工作进行现场检查指导。检查餐饮单位120家,从业人员400人,抽检各种餐饮具360件,合格284件。对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安排无健康证明从业人员上岗的4个餐饮单位,分别予以立案查处。截至10月底,完成食品监测样品102份,合格101份,合格率99.02%;餐具样品8*份,合格3*份,合格率38.04%;生活饮用水110份,合格1*份,合格率97.30%;公共场所公共用品10份,合格10份,合格率100%。并及时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反馈,改善卫生状况的措施。

在“五一”黄金周期间,县卫生局对城关地区和孙村镇辖区内省级森林公园“马仁奇峰”旅游景点及其周边餐饮单位、自来水厂进行集中整治和专项卫生检查,累计出动车辆10台次,卫生监督人员60人次,检查餐饮单位86家,自来水厂15家,各类旅馆26家,对各种违反《食品卫生法》行为的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限期改正。

为维护厂矿企业一线生产工人身体健康,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11家厂矿企业的654名工人进行了健康检查,并建立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确定孙村镇九连村和荻港镇桃冲村为全县慢病防治示范点,要求各监测点每年建立慢病档案不少于50人,并定期开展随访和行为干预;县疾控中心统一印制慢病病人档案,制定慢病防治工作制度,督促监测点开展慢病防治工作。截至目前,建立高血压健康档案61份,糖尿病档案13份,发放宣传单和健康处方400余份,为全县慢病防治工作起到了示范作用。

20*年,县卫生局及时查处群众举报案件,结合专项整治活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累计行政处罚52户次,警告2户次,责令改正15户次,没收医疗器械1户次,罚款34户次,罚款人民币17220元。为贯彻执行卫生法律法规,打击各类卫生违法行为,起到较好的威摄作用。

七、加强文明创建,打造卫生文化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要求,县卫生局成立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领导组,召开卫生执法人员座谈会,分析创建工作存在问题,讨论文明创建工作,按县城区域范围进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全面推进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抽调卫生执法人员12人次参加县文明县城创建检查,组织卫生执法人员70余人次进行创建文明县城调查摸底及宣传发动,完成城区食品及公共场所经营单位560余户调查摸底,签定食品安全责任书120余份,印发《*县食品卫生安全告知书》400余份、《*县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告知书》150余份,发放各类卫生制度600余份,对1600余户食品、公共场所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现场审查,发出整改意见2000余条次。新发卫生许可证700余份,使我县食品及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对全县20家洗浴场所,178家美容美发场所170件公共用品进行抽检,合格150件,立案查处5起,目前已结案1起,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打下良好基础。

20*年5月,县卫生局通过广泛的的宣传,动员1000余人参加无偿献血,有697名体检合格者无偿献血,圆满完成了我县20*年度献血任务。

为讴歌在卫生战线默默无闻的卫生工作者,展现他们人道博爱的精神风貌,举办了“博爱杯·我心中的天使”征文活动。有专业作家、有患者的亲属、有卫生工作者的母亲,有医务人员本人,他们从不同的角度,反映我县卫生工作者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无私奉献,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忘我的工作,先后有18篇征文在《芜湖日报》上刊登。

20*年4月,县卫生局汇同芜湖市作家协会开展了“天使在乡村”采风活动。市作协会员深入基层,通过到卫生院实地考察,走访农村群众,耳闻目睹卫生工作者工作、学习和生活,先后有9篇反映我县农村卫生工作者先进事迹的报道,在《芜湖日报》上登载。弘扬了“白衣天使”满腔热情、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行业风尚。进一步激发了乡村“白衣天使”们的工作热情和救死扶伤的的神圣责任感和使命感。

20*金秋,为了帮助品学皆优家庭生活困难新录取的大学生入学,县红十字会积极争取上级红会的支持,给3名新生每人3000元的入学资助,还争取省红会的支持,给峨山镇峨山中心小学捐助了5000元的图书,帮助该校建立图书室。

八、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制意识

今年是“五五”法第二年,县卫生局将普法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认真学习《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的法律知识,通过学习法律法规,提高了卫生局机关以法行政、依法办事的的意识,促进了机关的工作效能。10月10日卫生局机关人员,参加了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务员法律知识和省卫生厅组织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考试,成绩良好。为了扎实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活动,县卫生局先后开展了“3·24”结核病防治日、4·25计免宣传日、《职业病防治法》、全球第一个狂犬病日宣传活动等宣传咨询活动。散发宣传材料,解答群众咨询,发放各种宣传材料5400余份,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防病和卫生法律法规意识。

九、建立防止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抓好医疗服务质量

20*年,县卫生局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对照卫生局落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分工任务,通过进一步梳理,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与行业纠风工作结合;与规范医院管理结合;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结合,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防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大力推行院务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卫生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行政许可等重要事项,向社会公开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医疗服务流程。

麻疹查漏补种工作计划范文4

免疫规划是政府卫生防病工作的重要职能。全区儿童免疫规划已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各职能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民、执政为民的高度,切实担负起对贯彻《条例》、实施免疫规划的职责。区财政局要将儿童免疫规划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区卫生局负责全区免疫规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对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医疗机构实行审批准入。区教育局要配合区卫生局做好适龄儿童接种的健康教育、卫生宣传、动员、组织和实施工作。切实履行儿童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制度,加强督导检查。公安机关向区卫生局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人口统计数据。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人口出生有关情况,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二、切实履行政府职能,充分发挥保障作用,做好一类疫苗的预防接种工作

(一)按市政府决定将卡介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共7种疫苗纳入免疫规划,接种第一类疫苗由政府承担费用,接种单位不得向受种者收取任何费用。

(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订并具体实施全区免疫规划,承担全区预防接种工作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疫苗供应和“冷链”管理,负责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和报告工作,负责全区预防接种门诊物资管理。

(三)各预防接种单位要各司其职,认真做好预防接种工作。

1、在区卫生局划定的区域内,按照全国《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组织开展实施预防接种工作,保证预防接种注射安全。

2、提出并制订第一类疫苗使用计划和第二类疫苗购买计划,建立健全疫苗领用登记,做好疫苗管理和“冷链”管理,保证疫苗质量。

3、按照有关规定对指定辖区内的新生儿和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卡证,按免疫程序实施接种和查漏补种,同时对入托入学儿童按《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规范的通知》进行补种补证工作。

4、做好接种率常规报告和疫苗针对传染病以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报告工作,并对预防接种的一般反应进行处理。

5、开展健康教育和有关咨询活动,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三、预防接种单位工作要求

(一)预防接种工作按照属地化管理,实行行政许可准入制,各预防接种单位必须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区卫生局批准,方能从事划定区域内的预防接种工作。区卫生局可根据需要,适时调整预防接种单位及划定区域。

(二)各预防接种单位须确定一名负责人专职负责划定区域内的免疫规划工作,并按照全国《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完成区卫生局下达的免疫规划工作任务。

(三)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必须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所有预防接种门诊执业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乡村医生执业资格,同时经区卫生局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颁发合格证,方能从事预防接种工作。各预防接种单位不得随意更换预防接种人员,如需更换须报区卫生局批准。

(四)做好疫苗供应和管理工作。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精神,疫苗供应和管理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对疾病控制系统长期持续投入所建成的较为完善的冷链系统的优势,形成规范的疫苗流通体系”。为确保疫苗接种质量,有效保护儿童身体健康,各预防接种单位必须在区卫生局的监管下,对预防接种疫苗实施规范化管理;为确保全区预防接种安全,原则上要求统一第二类疫苗的流通进货渠道,所有疫苗必须按规范纳入单位药品管理范畴,并做好使用记录。

四、目标考核

由区卫生局牵头负责,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预防接种单位下达目标任务并进行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平时考核占60%,年终考核占40%。

(一)考核以年度工作计划为主,其中为充分发挥第二类疫苗的防病作用,第二类疫苗规范管理接种率达到85%以上者加10分。

(二)各预防接种单位要按照以下分类指标要求做好预防接种工作,并接受目标考核。

1、各预防接种单位年度考核总分达到95分以上者为优秀;80—95分者为合格;低于80分者为不合格,不给予接种补助。

2、常住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100%;3个月以上寄居儿童达95%以上,每下降1%扣总经费的1%。

3、常住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单苗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接种率达到98%以上(乙肝疫苗首针及时率达到90%以上),每下降1%扣接种补助经费的3%,低于85%的单项接种率不给予接种补助;流动儿童的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率应达到90%以上,低于85%的单项不给予寄居儿童接种补助。

4、预防接种单位对划定区域内学校、托幼机构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覆盖率为100%,补证和补种率达到95%以上。

5、向适龄儿童的家长发放宣传资料并进行宣讲,入户宣传率达到95%以上,使其免疫规划信息和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6、全年无预防接种事故发生。发生一起接种事故,扣发预防接种补助费的10%。

7、加强第二类疫苗的规范管理。接种率应达到80%以上并且管理规范,可获得附加分,同时纳入总分管理,每下降2%扣1分,扣完为止。

五、经费管理

(一)区财政局每年下拨预防接种单位预防接种工作专项经费,保证全区免疫规划的顺利实施。全区免疫规划第一类疫苗接种补助经费由区卫生局统一管理,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标准严格发放使用,专款专用。第一类疫苗接种补助费按照4元/人针次的分配。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针次留取1元冷链运输费用和接种人员培训等费用;二级防疫地段留取0.5元/人针次的管理费,基层接种单位2.5元/人针次。

(二)区财政局对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的全区实施免疫规划和第一类疫苗接种相关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异常反应处理、冷链运转等工作经费按实际发生数予以保证。

(三)各预防接种单位必须建立免疫规划补助经费的管理专账,实行专款专用,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

(四)预防接种补助经费原则上用于预防接种工作,即总金额的55%用于预防接种器材、设备更新、维护和管理支出;45%作为管理人员、工作人员以及村(居委会)干部或村医等相关人员的目标任务奖励和劳务补助。

(五)接种补助费用按季度以二级防疫地段医院为单位下拨。各二级防疫地段医院对辖区各接种点接种情况按接种人针次数及疫苗种类分类统计核实后,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5日前将上季度的接种人数统计报表上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15日前将上季度的接种补助费下发到各二级防疫地段医院,各二级防疫地段医院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20日前将上季度的接种补助费下发到各三级接种单位。

(六)经费管理的几点要求:

1、各二级防疫地段医院向三级接种单位发放第一类疫苗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若发现有收取费用者,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停发该地段免疫规划第一类疫苗接种补助费,并予以警告,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再次收费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各接种单位接种第一类疫苗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若发现有收费者,停发该接种单位免疫规划第一类疫苗接种补助费,并予以警告,责令其退还接种费用,再次收费者,取消接种资格。

3、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15个二级防疫地段医院疫苗接种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发现二级防疫地段医院有违规现象,停发免疫规划第一类疫苗接种补助费,并对免疫规划先进单位及个人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