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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范文1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把汛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按照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的要求,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切实将汛期各项防范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专题研究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有效地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全面排查、严厉整治安全隐患
各县、区工能局(经能局、经发局)要围绕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和薄弱环节,制订详实的检查方案,在汛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全面检查企业安全制度是否健全、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到位,特别是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要组织精干力量,深查细排,全面查找漏洞和隐患,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落实,逐一整改销号;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实施24小时一对一严密监控,措施做到五落实。
三、抓住关键,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控
要针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煤矿。要严格督促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煤矿企业必须成立雨季三防工作机构,配备专人,落实措施,完善水文资料档案,进一步摸清矿井周边煤矿及本矿井范围内的水文地质情况,重点排查汛期地表水涌入、临近矿井水害隐患和溶洞水、山塘水威胁灾害,制定严密的防汛、防水、防灾措施,完善预警预报系统和应急预案,备齐防汛物资,落实防范措施。要加大水害隐患排查力度,严防因自然灾害引发淹井、透水等事故的发生。要及时将暴雨、雷电等气象信息传达到煤矿企业,一旦发现险情,煤矿必须立即撤出井下全部人员。
(二)非煤矿山及尾矿库。井工矿山要严格落实防洪和防治水措施,加强对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的巡检、排查,加强矿井涌水量观测,坚决杜绝淹井事故;尾矿库要加强排洪设施、干滩长度、安全超高和坝体稳定性的监测监控和检查,对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尾矿库提前治理、除险加固或采取泄载等措施,并要采用有效手段实施24小时监测监控,确保坝体安全可靠。
(三)危险化学品及民爆行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要求,加强对生产储运设施的监控,做好防雷电、防洪工作。对遇湿或高温容易分解出易燃、有毒气体的原材料和产品,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水、防潮、降温措施。易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化工企业要提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民爆企业必须加强防汛、防雨、防潮、防雷、防静电管理,定期检测,维护防雷和防静电设施。
(四)工业园区。开展园区汛期安全检查,正在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全面排查治理施工作业现场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全面掌控、超前防范、彻底治理。企业必须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工作,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停止相关作业。
(五)地质灾害。督促工业企业对危及其自身安全和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密切关注和防范突发性暴雨、山洪诱发的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引发事故,认真落实好防范应对措施。要加强巡查、监测、监控,及时将受山体滑坡、洪水和泥石流威胁的人员撤出威胁区域。不能及时撤出的,要采取果断有效的预警预防措施。
四、加强督促检查
各县(区)工能局要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全面排查,层层督导,加强督促检查,督促相关企业落实防汛的各项措施和要求,及时解决处理防汛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科学防范。
(一)企业100%自查自纠。汛期前,要督促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作业场所必须100%制定方案,100%开展自查自纠,100%完善管理台账,100%落实整改。
(二)县级全覆盖检查。各县(区)工能局要认真制定检查方案,成立专项检查组,全覆盖开展汛期行业安全检查。
(三)市级专项检查。为切实抓好汛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市工能委成立九个督查组,对各县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企业汛期安全工作方案二: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委定于20**年5月12日至5月20日,在监管企业开展汛期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年5月12日至5月20日
二、检查内容
结合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对监管企业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堵塞安全生产监管的漏洞,对存在的生产安全隐患责令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分工
1、第一检查组
成员:颜昌平、陆世球、蔡如贵、钟贻光、刘旭
负责检查钦州矿务局。
2、第二检查组
成员:陈宝元、吴镝、闭庆、刘旭
负责检查市印刷厂。
3、第三检查组
成员:香梅、邝全柏、徐万杰、黄霞
负责检查市百货总公司。
4、第四检查组
成员:陆世球、梁冠礽、蔡如贵、曾传琳
负责检查市食品总公司、市农业机械供应公司。
5、第五检查组
成员:刘文披、郑兆辉、黄善凌、胡晓琳
负责检查市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市银盾押运公司、蓝盾保安服务中心。
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关于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夏季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目标,大力加强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应急救援保障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全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水平和成效,为实现全街道经济社会的又快又好发展奠定坚实的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二、检查时间
年7月20日至9月30日
三、检查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安监、派出所、边防所、交通、交警、经贸办、卫生监督等单位部门要认真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抓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在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处置废弃物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不间断地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对易积水的生产区、储存区,要采取围堰和加高护堤坝等措施;对遇湿容易分解出易燃、有毒气体的原材料和产品,要采取严格的防水、防潮措施,严防爆炸、泄漏、中毒等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同时,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密监控重大危险源,确保安全生产。要针对暑期温度高、雨水多、湿度大的特点,认真做好对各类设施、管道的降温、防雷和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等工作。
(二)加强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国土资源、城建、安监等部门要加强对采石场的安全监管检查工作,督促其认真做好“雨季三防”工作,公安部门要停止炸药供应,要严格执行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规定;对砖瓦厂要重点检查截水沟、排水系统、堆土场和职工宿舍,凡是防水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严重的,要责令其停产整顿,并依法暂扣其有关证照;凡是汛期未落实水害防治措施、隐患严重、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矿山企业,要坚决停止生产、坚决撤离人员,坚决消除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三)加强对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的安全监管。安监、派出所、边防所、交通、交警等部门要加强对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要严防爆破器材被盗流失,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行为要进行严厉打击,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四)加强对建筑施工、水利等领域的安全监管。城建、公路、电力、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强化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国土资源、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多发地区的安全监测和巡查,制订预防和应急避险方案,警惕突发性暴雨等自然灾害,对有可能遭受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建筑工地和居民区、学校、幼儿园、地下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也要及时做好人员撤离准备,提前组织转移;农业服务中心要加强对水库大坝和防洪堤坝的安全监测,加强对险工险段和重点部位的巡查;电力部门做好设备检修维护和水电站大坝定检及补强加固工作,确保安全运行;农业服务中心要做好作业船只防风暴潮工作,确保海上渔业生产安全;城建部门要加强对燃气管道的安全巡查,严厉查处在燃气设施的安全防护范围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堆放物品、动用明火或者从事其他可能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防燃气泄露引发爆炸和中毒事故,并切实加强对液化气站点的安全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经营的站点和流动充装液化气等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其它行业和部门都要针对汛期安全生产特点,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生产监管和防台风、防汛工作。
(五)加强道路交通的安全监管。交通、交警等部门要针对夏季驾驶员易疲劳等特点,加强对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违章驾驶、疲劳驾驶,严厉查处超员、超速、超载、超限等各类交通违法违章行为,交通、交警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和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企业,一律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市场;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车辆,一律不得上路行驶;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贮装设施,一律不得继续使用。
(六)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派出所、边防所、交通、交警、公路、卫生监督、三产旅游等部门要对商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应急广播和照明以及火源、电源进行全面检查,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人员控制和疏导措施,确保安全。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夏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社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夏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把夏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紧迫任务抓紧、抓好。要认真落实夏季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分析查找汛期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抓住重点行业(领域)、单位、部位、场所,针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加强监管,及早制定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障全街道安全度汛和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健全机制,认真做好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预防工作。要建立健全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机制,农业服务中心等职能部门要密切监视天气、雨情和汛情的发展变化,同时积极利用媒体、网络、手机短信等一切手段和渠道向社会和公众予以。各社区、各单位、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不断健全和完善预警工作机制,确保各个信息传递环节畅通无阻、指令落实到位。
(三)营造氛围,大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各社区、各单位、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全国第九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并采取安全宣讲、现场咨询、图片展览、案例宣讲、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大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宣传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普及有关防汛、防洪、抗灾、自救的基本安全知识和常识,增强企业、从业人员以及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切实提高其思想认识和抗灾、减灾及自救意识。同时,要根据各自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适时地组织开展各种防汛抗灾应急救援演练,通过演练,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抗灾应急自救能力和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处置能力,在全街道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工作氛围。
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范文3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部署,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用安全生产方针指导安全监督管理,落实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各方面主体责任,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力度,遏制水利领域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建立水利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水利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水利安全生产环境。
二、督查范围
全市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及设施。重点是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农村水电、河道采砂、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水利旅游、后勤服务和综合经营等领域以及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三、督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情况。
(二)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省水利厅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市安全生产百日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力度,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的情况,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三)针对汛期自然灾害频发的特点,切实做好病险水库、水电站和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制定防汛安全责任制和度汛方案,加快隐患治理,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的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也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四)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制度、标准等制订和贯彻执行情况。
(五)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行为的情况。
四、时间安排和主要任务
(一)从现在起至5月中旬,各县(区)水务局、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局直各单位根据本方案精神,研究制订和下发有针对性的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重点、要求和责任。各县(区)水务局、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局直各单位的督查方案于5月20日前报市水务局办公室。
(二)5月中旬至6月底,各县(区)水务局、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局直各单位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全面进行自查自纠和整改,市水务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区)和局直单位进行督查。
(三)7月上旬至7月底,做好迎接省、市督查组督查的工作。各县(区)水务局、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局直各单位应确保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到位,并分别进行总结,逐级汇总上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7月25日以前报市水务局办公室。
五、督查方法
(一)听取各县(区)水务局、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局直各单位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和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情况汇报。
(二)查阅各县(区)水务局、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局直各单位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会议记录、纪要、文件、规章制度以及作业规程、图纸、报表台账等资料。
(三)对各县(区)水务局、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局直各单位进行现场随机抽查、突击检查和集中督查。
(四)向县(区)水务局、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局直各单位反馈督查意见,通报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并跟踪督促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水务局、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局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区)水务局、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局直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市水务局和有关部门报告。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抓实隐患整改工作。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三)突出重点,落实措施任务。各县(区)水务局、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局直各单位要围绕安全度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利设施、农村水电、河道采砂等重点领域和重要时段,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要求,确定隐患治理目标任务、措施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措施任务的完成。
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范文4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汛期将至,强降雨、洪水、大风、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高温、高湿等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工作影响较大,特别是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校园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的易发多发时期。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提前预警,及早部署,按照本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将防范极端灾害性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加大督促本行业(领域)企业抓好作业现场汛期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汛期期间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要针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对重点区域、单位场所和薄弱环节实施重点监控,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安全措施,明确安全责任,切实整治和排除各类事故隐患,保障汛期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区住建局:负责建筑施工及危旧房改造方面的安全工作,要全面掌握深基坑、管沟(槽)和地下作业的排水、放坡和支护情况,塔吊、物料提升机、落地式脚手架等垂直运输支撑设施的基础稳固和拉结及防风装置情况,强化对施工现场各个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排水、运输道路、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临时设施、高空作业等,发现隐患及时治理消除,确保各项防护措施满足汛期安全生产的需要;督促施工企业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根据天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计划,在大风、连续暴雨等恶劣天气情况下,应停止施工并根据情况安排工人撤离施工现场或危险区域;在恶劣天气结束恢复施工之前,必须逐个环节、逐个部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确保不存在隐患后,方可恢复施工。同时,加强对危旧房的日常排查与监控,督促责任单位及时进行隐患治理与改造。
(二)市交管局分局:负责道路交通运输领域的安全工作,加强对桥梁、隧道、涵洞、边坡和临水临崖路段的监测巡查,发现坍塌、路基塌方、水淹、落石等危及车辆通行安全的隐患,应封路处理,及时消除隐患。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客运、货运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强动态监控值守,根据雨情按预案要求减速慢行或封锁线路,发现危及行车安全的隐患时,及时消除隐患。决不能强行冒险行驶。
(三)区安监局:一是负责危险化学品领域的安全工作,加强对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储存企业的汛期安全检查,督促危化企业加强对生产、储存、运输设施温度、压力等参数的监控,落实防止超温、超压的措施;二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的防雷、防静电管理,定期检测、维护防雷和防静电设施,确保各项设施完好有效。在雷雨天气情况下,要停止露天作业,工作人员要进入建筑物内,防止发生人员遭雷击事故;油、气储罐要停止装卸;三是危险化学品仓库存放总量应严格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不得超量储存,对储存场所要进行通风、防水、防漏、防潮措施检查;对遇湿或高温容易分解出易燃、有毒气体的原材料和产品,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水、防潮、降温措施;对危险化学品储罐,应确保液位超限报警装置完好;对罐区和储罐围堰、易积水的生产区域、生产设备设施、储存库房应采取防洪围挡措施,并准备必要的排水设施。
(四)区旅游局:负责旅游方面的安全工作,做好景区安全防护工作。要切实加强防洪涝灾害、泥石流、滑坡等工作,遇暴雨或连续降雨天气,要加强对景区的监测,对存在洪水、泥石流、滑坡等风险的区域进行封闭,禁止游客进入。水上旅游景区在水位上涨、水流加急以及大风暴雨天气不能保证安全时,游船要停运,漂流项目要停业。督促要求旅行社在组(接)团之前,根据天气预报制定详细的行程安全方案;在途经危险路段或游览水上项目时,导游要提醒游客注意安全,随时清点游客人数,确保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
(五)区城管局:负责渣土消纳场所领域方面的安全工作,加强渣土场、消纳场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进行安全评估,制定治理方案及时进行治理。同时,督促户外广告企业对其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检测、加固和维护等自查,对户外广告用电设备进行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或阴雨天气发生漏电伤人事故,对发现的隐患,要督促及时整改。要督促各社区(镇)加强违法建设行为管控工作。
(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要求特种设备安装维护,企业要加强日常维护,特别是在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要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运行。
(七)区国土分局:负责地质灾害领域的安全工作,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与监测,密切关注和防范突发性暴雨诱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对排查出来的隐患点、危险区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及时治理,对一时不能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划定警戒区域、设立告示牌。对可能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危险点,要明确人员实施24小时巡查监测,落实好预警预报、群防群测、搬迁避让、应急处置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八)区教育局:负责校园安全方面的安全工作,加强对中小学危旧校舍的安全整治,加强校车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并开展有针对性地校园汛期安全教育,防止学生溺水等事故发生。
(九)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公共场所、大型商场的安全监管,并做好应急预案。
(十)区生态文明局:负责辖区森林防火有关工作。
(十一)区铁路护路办:负责加强铁路沿线的巡查监护,发现危及行车安全的隐患时,要及时上报。
(十二)各社区(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辖区内危旧房排查与日常监测、生产隐患、地质灾害隐患、电力设施的检查维护、市政排水系统的疏浚和户外广告设施的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排险措施,确保汛期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范文5
为落实保哈同分公司下发的《黑龙江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高楞收费站切实结合实际工作,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细化整治内容,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站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协调解决重大事项,确保将责任落实到人,工作总结如下:
一、积极动员部署
召开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立足自身岗位,积极参与到专项整治工作之中,按照收费站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注重宣传引导
通过站内电视、QQ群、条幅、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加强正面舆论引导,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曝光违法违规行为,传播平安交通声音,营造良好活动氛围,促进专项整治扎实深入开展。
三、加大隐患排查
以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收费站的宿办楼、院区、收费区域、食堂、发电机房等重点部位、重要岗位进行重点排查整治。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全面整治安全违章行为和堵塞安全管理漏洞,有效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四、全方位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强化旅游期间车辆高峰期间的安全部署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格24 小时带班制度,加大巡察力度,坚决杜绝车辆拥堵等事故的发生,确保车辆高峰期期间的保通保畅工作。
五、加强应急处置能力
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范文6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体制
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成立了市政协副主席、旅游局长为组长,市旅游局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旅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确定了联络员,加强了和市级相关部门的联系。要求各成员切实担负起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管理、督查、检查责任,为全市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同时,为有效防范、坚决遏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结合全市旅游现状,制定下发了《市旅游行业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旅发〔2013〕6号,《方案》明确了目标管理、工作任务、工作重点,细化了工作措施。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安全氛围
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我们广泛开展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一是加强和新闻媒体联系,充分利用电台、报纸及旅游网站,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二是积极组织行业开展安全知识培训,消除安全隐患。围绕旅游企业消防安全、治安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景区安全,邀请专业人员开展知识培训及演练,提高处置能力。三是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我们分别组织全市旅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安全标语、分发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安全生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增强了旅游从业人员和旅游消费者的安全意识。
三、加强安全监管,确保市场安全
我们始终将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重中之重,确立了以“以制度建设为载体,安全第一”的安全工作指导思想,坚定了“抓生产从安全入手,抓安全从生产出发”的安全工作管理理念,针对旅游行业特点,根据季节变化及工作实际,不断调整工作思路,指导旅游企业制定应急预案。今年,主要从旅游团队安全、旅游合同签订、旅游车辆租用,星级饭店、A级景区消防及食品安全等方面,先后开展了“绿盾行动VII以旅游团队运行”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出境游专项治理、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月活动、暑期旅游旺季旅游市场专项整治、黄金周旅游市场安全检查等活动,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一是加强日常安全监管。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工作窗口前移,把事后严罚变为事前严管、严查。二是开展节日市场旅游安全专项检查。在黄金周及小长假前,组织公安、卫生、交通、消防、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按照职能权限及时要求整改,全年共组织专项、综合执法检查16次,出动车辆80多台次,执法人员460多人次,责令限期改正4起,吊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两家,确保了节日旅游市场“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2013年我局的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实现了全年旅游安全生产零事故的预期目标,顺利完成了全年安全工作的各项任务。在总结今年工作成绩的基础上,下一步我们还将从以下方面强化涉旅安全工作:
1、注重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培训。目前,我市旅游企业主要有旅行社(44家)、星级饭店(9家)、A级景区(5家)、旅游车公司(1家,车辆37台),星级饭店及车公司相对规范,旅行社因为准入条件较低,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较淡薄,完善其相关规章制度、提升管理人员素质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