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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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范文1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督导、疏堵结合、以禁促用”的原则,督查督促联系乡镇全面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切实做到全年、全域、全时段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落叶、杂草、橡胶等产生污染物质,全面防治大气污染,提升空气质量。

二、督查时间

从即日起至年底。

三、督察内容

按照通济镇联片(包村)督察(巡查)分工,开展秸秆禁烧督察巡查工作,指导联系乡镇加强秸秆禁烧工作,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置。

四、督查方式

查看现场,听取汇报。以现场督查检查为主,采取重点督察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定时与不定时督察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开展督察。

五、督查分组与工作职责

(一)秸秆禁烧督察:由各结对帮扶小组负责,在扶贫走访时同步开展对通济镇所联行政村秸秆禁烧宣传,督察镇村是否及时传达县秸秆禁烧有关部署及文件精神,是否制定禁烧方案,是否召开专题会议,是否按要求成立了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是否与农户签定秸秆禁烧责任书、镇村领导职责是否明确,宣传车辆、人员是否落实到位,在秸秆禁烧期间是否正常开展了日常巡查、检查等相关工作,是否采取逐级分包责任制,做到联村党政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包组,村民小组包户包地块,形成系统的禁烧工作责任体系。配合镇村做好秸秆禁烧政策宣传工作,对发现问题及时协助处理处置。

(二)秸秆禁烧巡查:由路政所、运管所、海事处、回龙交管站组成四个巡查组,对通济镇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实施不定期巡查检查,做到田间地头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焚烧高发期,要加大巡查频次,确保通济镇区域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同时做好日常督查检查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等相关工作。(巡查分组及时间安排见附件1)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为加强对通济镇秸秆禁烧督查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权林为组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赵良超,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刚,局党委委员、安全总监陈健,局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张世明,局党委委员陈跃辉为副组长,政工股、政策法规股、规建股、运管所、海事处、路政所、回龙交管站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禁烧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由安全总监陈健、局党委委员陈跃辉安排对通济镇秸秆禁烧的督促和指导工作。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督察组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横幅、标语等有效宣传手段,配合镇村积极做好秸秆禁烧政策的宣传,在田间地头形成浓厚的氛围,提高知晓率,使广大群众理解支持禁烧工作。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范文2

为巩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果,持续提升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提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科学化、系统化水平,努力保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优化,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全市年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50天以上,极端气象条件下空气污染程度得到有效控制。

二、主要工作

大气污染防治是一项重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加大力度,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切实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工业大气污染防治。

各电力、石化、水泥等大气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必须加强治污设施建设和除尘系统升级改造。所有燃煤电厂、石油炼制企业的催化裂化装置都要安装脱硫设施,20吨/小时及以上的燃煤锅炉要实施脱硫;未安装脱硫设施的燃煤机组必须安装;已投运脱硫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要实施更新改造。不能达到新颁布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必须进行除尘器改造;加大对工业企业生产工艺过程的加密检查排查力度,减少废气粉尘无组织排放;水泥企业未采用布袋除尘设备的,全部改造为布袋除尘器;加强石油炼制行业催化裂化装置催化剂再生烟气治理以及加热炉和锅炉烟气脱硫,改进尾气硫回收工艺、提高硫磺回收率;石油、石化行业要重点加强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有机废气处理,未安装有机废气处理设施的必须安装后处理设施,加强生产、输送和储存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泄露的监测和监管;加快开展油气综合治理,2015年底前,完成现有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建设,新建的必须同步配套建设油气回收设施。(区环保局、区科学技术局)

二是规范机动车排气管理。

认真落实《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执行机动车环保检验前置政策;加强对“黄标车”限行区域、路段监管,逐步扩大限行区域和范围;持续深化机动车排气监督管理,实施路检、停放地检测等监管手段,加强“黄标车”等高排放老旧车辆的管控,加快淘汰进程;加强车辆注册登记管理,对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家阶段性排放标准的新车和转入车辆,不予办理登记注册或转入手续;对经环保检测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不予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未取得有效环保标志的车辆,不得通过年审,不得上路行驶;强力推进机动车燃油品质升级,2015年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2017年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XX公安分局、XX公安分局、区环保局、区运管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是治理建筑工地和堆场扬尘。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全封闭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对因堆放、装卸、运输、搅拌等易产生扬尘的污染源,采取遮盖、洒水、封闭等控制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扬尘污染;大力推广预拌砂浆和散装水泥,减少施工现场污染;建筑施工场地出口道路必须硬化并设置车辆清洗平台,对出场车辆逐台进行清洗;强化煤堆、土堆、沙堆、料堆的监督管理,大型煤堆、料堆场应建立密闭料仓与传送装置,露天堆放的应加以覆盖或建设自动喷淋装置;对长期堆放的废弃物,应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区建设局、区城管局)

四是狠抓市政环境管理。

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街头路边烧烤摊点的管理,禁止在居民区、休闲娱乐广场等公共场合进行燃炉烧烤,严肃查处露天焚烧垃圾、树叶等污染行为,减少“街头污染”;严格控制和改善地面道路扬尘,提高街道两侧硬化率、绿化率,减少市区、城乡结合部街路裸露地面,加强道路清扫,降低道路扬尘;运输渣土、沙石等车辆必须采取密闭措施;加强对污水、垃圾的处理,采取适当方式对工业企业污水治理设施和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所产生的恶臭废气进行收集和净化;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及污染防治工作,污水处理厂要对产生的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污泥进入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要执行《城镇污水处理污泥处置混合填埋用泥质》标准;开展垃圾填埋场废气治理,提高小区、街道、公共场合垃圾收集和转运效率,杜绝生活垃圾因长时间堆放产生恶臭气体。(区城管局、区建设局)

五是推进燃煤锅炉整治和天然气入户。

加快完善热网和热源基础设施建设及供热老旧管网改造,扩大集中供热覆盖率,2015年年底前,除保留必要的应急、调峰供热锅炉外,完成市区内10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和茶浴炉淘汰目标,严禁新建20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符合吨位标准的在用锅炉全部实施除尘升级改造,并建设脱硫、脱氮设施;现有各类工业园区与工业集中区要实施热电联产或集中供热改造,将工业企业纳入集中供热范围;全面加强供热企业运行管理,确保供热锅炉及附属环保设施稳定运行,最大程度减少开停炉次数,对私停脱硫除尘设施、烟囱冒黑烟等现象加大打击处罚力度,改善供暖期大气环境质量;鼓励供热供气管网覆盖不到的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加强民用天然气供应管理,进一步提高天然气入户率,加快天然气加气站建设速度,落实天然气供应和配套管网保障机制。(区城管局、区环保局、区规划分局)

六是加强对餐饮行业的污染治理。

城市市区内排放油烟的所有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均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确保装置稳定运行,油烟达标排放且不对周围建筑物造成影响。市区内的居民住宅或者以居民居住为主的商住楼内不准新建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是深化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建立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遏制焚烧行为;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引进和推广力度,鼓励农民改变传统处置方式,从根本上杜绝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焚烧造成的空气污染。(区农业局、区环保局)

八是提高燃煤品质,控制燃煤量增长。

全面加强煤炭市场管理,提升优质低硫煤使用比例,严格禁止高硫分、高灰分煤炭流入、储存、经营和使用;加快开发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等替代能源,鼓励发展清洁能源或能源高效利用项目,扭转煤炭消费总量逐年增加的趋势。(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九是淘汰落后产能,推进清洁生产。

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不再审批新增加的水泥、平板玻璃等严重过剩产能项目,不再审批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煤电、石化、化工等行业中的高污染项目;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空气质量状况,制定范围更宽、标准更高的淘汰政策,对整改仍不达标企业列入年度淘汰计划。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制定综合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对整治无望的企业一律予以关停。抓好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提高中高费方案的实施率,减少有毒有害气体等污染物排放。(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局、区环保局)

十是建立大气污染预警应急机制。

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制定环境空气污染防控预案,建立应对极端气象条件空气污染会商机制,针对不同空气污染级别,及时预警信息,实施重污染企业限产停产、建筑工地停止土方作业、机动车限行、中小学停课以及可行的气象干预等应对措施,引导公众做好卫生防卫,尽可能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空气质量改善;加强环境空气监测和气象监测能力建设,不断提升预报预警的准确度。(区政府办、区环保局)

十一是针对不同季节大气污染特点开展重点防治。

春季以强化混凝土搅拌站生产,建筑工地、拉运建材车辆抛洒产生扬尘整治为重点;夏季以治理露天烧烤、控制石油石化行业面源挥发、污水和垃圾处理厂异味问题为重点;秋季以整治秸秆、树叶、垃圾焚烧,强化混凝土搅拌站生产,防范建筑工地、拉运建材车辆抛洒扬尘为重点;冬季以查处各类燃煤锅炉环保设施运行不到位、冒黑烟,黄标车辆违限行驶、餐饮业环保设施不稳定运行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区建设局、区城管局、区环保局、XX公安分局、XX公安分局、区农业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二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XX镇人民政府、各社区工作站对本辖区空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负全责。按照防治工作重点和区域实际,开展辖区内工业、城镇、农业、交通等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建立长效机制,落实目标责任,强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提升。(XX镇人民政府、各社区工作站)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环保、公安、城管、发改、工信、农业、建设等部门、XX镇人民政府、各社区工作站为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统一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二)建立重污染天气会商预警机制。

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由环保、气象、应急等部门参加,相关领域专家参与的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机制,开展空气质量预报系统研究,抓紧编制并出台全市空气污染应急预案。

(三)加强大气环境质量监管。

通过联合执法等机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各责任单位要经常性组织开展本辖区、本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执法检查,加大对小锅炉、黑烟囱、露天烧烤、餐饮油烟、工地扬尘、秸秆焚烧等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开展水泥(沥青)搅拌站、各类燃煤锅炉等重点污染源专项整治,持续保持大气污染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监督意识。

广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自觉践行符合低碳经济和生态文明要求的生活方式。开展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倡导社会各界依法有序参与和监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大气环境污染问题。

附件1:XX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分工表

附件1

XX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分工表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推进部门

配合部门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实施脱硫、脱硝和颗粒物治理

水泥企业未采用布袋除尘设备的,全部改造为布袋除尘器。

区环保局

各相关企业

长期

2

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加快开展油气综合治理,2015年底前,完成现有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建设,新建的必须同步配套建设油气回收设施。

区环保局

区科学技术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安监局

XX公安分局、XX公安分局

各相关企业

长期

3

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

严格落实《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机动车尾气检测的监督管理,对经环保检测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不予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强化路检、停放地检测等措施,持续提升机动车尾气防治水平。

区环保局

XX公安分局、XX公安分局

区环保局

长期

4

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

城市市区内排放油烟的所有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均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确保装置稳定运行,油烟达标排放且不对周围建筑物造成影响。市区内的居民住宅或者以居民居住为主的商住楼内不准新建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

区环保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卫生局

各相关企业

各社区工作站工作站

长期

5

推进燃煤锅炉整治工作

继续清理整顿建成区燃煤小锅炉,加快洗浴业采用型煤、焦炭改用清洁燃料工作;对供暖企业私停脱硫除尘设施、烟囱冒黑烟等现象加大打击处罚力度,改善供暖期大气环境质量。

区环保局

区城管局

各相关企业

长期

6

燃煤锅炉升级改造

除保留必要的应急、调峰供热锅炉外,完成市区内10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和茶浴炉淘汰目标,严禁新建20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符合吨位标准的在用锅炉全部实施除尘升级改造,并建设脱硫、脱氮设施。

区环保局

区城管局

各相关企业

2015年前

7

推进清洁生产

抓好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提高中高费方案的实施率,减少有毒有害气体等污染物排放。

区环保局

各工业企业

长期

8

加强污染源头控制

严格环评审批,新、改、扩建项目要实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加大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

区环保局

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局

各相关企业

长期

9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加强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各项污染物排放的日常监督执法和管理,特别加强对水泥(沥青)搅拌站、工业锅炉及窑炉的监管,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区环保局

各相关企业

长期

10

完成生态建设任务

推进油田区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建设,加快生态示范创建和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强秸秆、垃圾焚烧管理。

区环保局

区城管委

区业局

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XX镇人民政府

长期

11

开展新能源项目建设

从宏观上控制或削减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加快替代能源引进、利用和推广,扭转燃煤量逐年增加的趋势;鼓励供热供气管网覆盖不到的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

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局

各物业公司、南城热力等相关企业

长期

12

严格控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

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不再审批新增加的水泥、平板玻璃等严重过剩产能项目,不再审批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煤电、石化、化工等行业中的高污染项目。

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局

各相关企业

长期

13

加快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环境质量状况,制定范围更宽、标准更高的淘汰政策,对整改仍不达标企业,列入年度淘汰计划。

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局

各相关企业

长期

14

加快推广循环经济工作

不断完善物质循环利用机制,推进建设一批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骨干企业。

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局

各相关企业

长期

15

做好煤炭市场管理

严禁高硫、高灰分煤炭的进入、经营和使用。

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环保局

各相关企业

长期

16

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治理

提高街道两侧硬化率、绿化率,减少市区、城乡结合部街路裸露地面,加强清扫,降低道路扬尘。

区城管局

区卫生管理站、区绿化公司

长期

17

查处露天烧烤、露天焚烧垃圾、树叶等行为

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街头路边烧烤摊点的管理,禁止在居民区、休闲娱乐广场等公共场合进行燃炉烧烤,严肃查处露天焚烧垃圾、树叶等污染行为,减少“街头污染”。

区城管局

各社区工作站

长期

18

加快推进集中供热

不断扩大集中供热覆盖面,推进集中供热区10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并网工作。现有各类工业园区与工业集中区要实施热电联产或集中供热改造,将工业企业纳入集中供热范围;全面加强供热企业运行管理,确保供热锅炉及附属环保设施稳定运行。

区城管局

铁人园区管委会、南城热力

长期

19

加强民用天然气供应管理

进一步提高天然气入户率,加快天然气加气站建设速度,落实天然气供应和配套管网保障机制。

区城管局

区规划分局

各社区工作站

长期

20

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管理

加强对污水、垃圾的处理,采取适当方式对工业企业污水治理设施和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所产生的恶臭废气进行收集和净化;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及污染防治工作,污水处理厂要对产生的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污泥进入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要执行《城镇污水处理污泥处置混合填埋用泥质》标准;开展垃圾填埋场废气治理,提高小区、街道、公共场合垃圾收集和转运效率,杜绝生活垃圾因长时间堆放产生恶臭气体。

区城管局

区环保局

铁人园区管委会、各社区工作站、各相关企业

长期

21

加强对建筑施工料车运输管理

运输渣土、沙石等车辆必须采取密闭措施,严禁无遮盖、沿街抛洒现象发生。

区城管局

XX公安分局、XX公安分局

各社区工作站

长期

22

实施建城区绿化工程

抓好主要道路绿化、居住区绿化、工业园区绿化、城市园林绿化等重点绿化工程,逐步实现建成区裸露地面植被全覆盖。

区城管局

区绿化公司

各社区工作站

长期

23

强化堆场扬尘管理

强化煤堆、土堆、沙堆、料堆的监督管理,大型煤堆、料堆场应建立密闭料仓与传送装置,露天堆放的应加以覆盖或建设自动喷淋装置;对长期堆放的废弃物,应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

区城管局

区建设局

铁人园区管委会、各社区工作站

长期

24

加强建筑、拆迁工地扬尘及运输车辆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全封闭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对因堆放、装卸、运输、搅拌等易产生扬尘的污染源,采取遮盖、洒水、封闭等控制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扬尘污染;大力推广预拌砂浆和散装水泥,减少施工现场污染;建筑施工场地出口道路必须硬化并设置车辆清洗平台,对出场车辆逐台进行清洗。

区建设局

各社区工作站、XX镇人民政府

长期

25

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新建建筑满足节能标准

发展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减少能源消耗。

区建设局

各社区工作站、XX镇人民政府

长期

26

加强城镇环境建设

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建设工作。

区建设局

各社区工作站、XX镇人民政府

长期

27

加大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力度

认真落实《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执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过程环保检验前置的要求。加强车辆注册登记管理,对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家阶段性排放标准的新车和转入车辆,不予办理登记注册或转入手续;未取得有效环保标志的车辆,不得通过年审,不得上路行驶。

XX公安分局、XX公安分局

区环保局

长期

28

加强对“黄标车”限行区域、路段的监管

实施分时段、分区域禁行政策,逐步扩大限行区域和范围。

XX公安分局、XX公安分局

区环保局

长期

29

加快淘汰高污染车辆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对于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和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进行报废,配合环保部门对车辆进行尾气环保检测,车辆转入大庆执行环保部门国IV标准要求;加强“黄标车”等高排放老旧车辆的管控,加快淘汰进程。

XX公安分局、XX公安分局

区环保局

长期

30

农业污染防治工作

建立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遏制焚烧行为;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引进和推广力度,鼓励农民改变传统处置方式,从根本上杜绝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焚烧造成的空气污染。

区农业局

区环保局

长期

31

负责发展城市绿色交通,鼓励绿色出行

依托资源优势,继续加大天然气公交车、出租车、通勤车比例,加强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提高绿色出行比例。

区运管站

长期

32

实施造林工程

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

区农业局

长期

33

推进机动车燃油品质升级

2015年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2017年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区科学技术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相关企业

按前述要求

34

加强油品质量日常监督检查

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劣质油品行为,定期检查加油站销售、供应不符合标准的车用汽、柴油情况。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科学技术局

长期

35

做好煤炭煤质检查、化验工作

对进入我市煤炭市场流通的煤炭煤质进行检测,严禁高硫、高灰分煤炭的进入、经营和使用。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局

区环保局

长期

36

实施草原保护工程

逐步减少草原土地裸露面积。

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长期

37

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力度

广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自觉践行符合低碳经济和生态文明要求的生活方式;开展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倡导社会各界依法有序参与和监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大气环境污染问题。

区委

宣传部

区环保局

长期

38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

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制定环境空气污染防控预案,建立应对极端气象条件空气污染会商机制,针对不同空气污染级别,及时预警信息,实施重污染企业限产停产、建筑工地停止土方作业、机动车限行、中小学停课以及可行的气象干预等应对措施,引导公众做好卫生防护,尽可能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空气质量改善。

区政府办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XX镇人民政府、各社区工作站

各相关企业

长期

39

针对不同季节开展重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春季以强化混凝土搅拌站生产,建筑工地、拉运建材车辆抛洒产生扬尘整治为重点;夏季以治理露天烧烤、控制石油石化行业面源挥发、污水和垃圾处理厂异味问题为重点;秋季以整治秸秆、树叶、垃圾焚烧,强化混凝土搅拌站生产,防范建筑工地、拉运建材车辆抛洒扬尘等为重点;冬季以查处各类燃煤锅炉环保设施运行不到位、冒黑烟,黄标车辆违限行驶等违法行为为重点。

区建设局

区城管局

区环保局

XX公安分局、XX公安分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等各牵头部门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XX镇人民政府、各社区工作站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范文3

为切实抓好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区委主要领导强调的“十个全面”和政府主要领导提出的“九个方面要求”精神,结合好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坚决把污染防治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最紧要的任务。进一步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确保将治污压力传导到每一名干部。

二、整体部署。

坚持全员出动不停歇,挂起“作战图”,排出“时间表”,以必胜的决心迎接困难挑战,全力推进各项任务精准落实,全面改善我区空气质量。

三、细化任务。

加强区片属地责任,严格考核,全面开展扬尘、散煤清理、企业管控、禁烧禁燃、环保夜查、煤改气、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水污染防治等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建筑工地要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标准进行管控,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每个建筑施工工地都要有村主要干部具体人员分包。对于道路扬尘方面,再次细化网格分包制度,镇村干部每日不间断上路巡查。

洁净取暖推广及散煤清理:散煤清理要坚持常态化管控,目前全镇村已全部实行“煤改气”覆盖,各村由支部书记负总责,大力宣传,积极引导群众安全使用天然气,每日要对辖区内散煤进行排查、清理,每天下午向镇上报清理进度,对于进入辖区内销售散煤的车辆结合工商部门进行劝返,杜绝劣质散煤的使用。

禁烧禁燃工作:坚持“常抓不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保持“全年禁烧、全面禁烧”,实行网格化监管制,镇村干部分地块管控,严格管理,完善禁烧体系建设,制定禁烧奖惩制度,进行大力宣传,各村安排专职巡查员,每日不间断巡查。对于禁限燃放工作,从本月开始,全镇辖区内不得再出现有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大力宣传上级禁限燃放政策,转换群众传统观念,撇弃陋习,要在全镇上下形成良好的禁燃氛围,镇村要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制度,全力做好禁燃工作。

“散乱污”企业管控:持续加大对“散乱污”企业的排查力度,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坚决做到不增一个“散乱污”企业。坚决取缔淘汰“两断三清”类企业,彻底打消业主不切实际的幻想,坚决做到不让一个“散乱污”企业反弹。严格落实“环保设备洁净运行、生产厂房干净整洁、环评证照手续齐全”三项标准,持续推进标准件企业规范生产、洁净生产。对不符合“三项标准”的企业,坚决做到先停后治,对所查处的问题逐一对照,什么时候整改完成,什么时候解封。尤其是对偷排偷放企业,发现一起,依法处置一起,决不手软留情。

重污染天气及错峰生产管控:在接到上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后,镇村干部要严格落实工作方案,立即通知相关企业按照上级要求执行应急方案及措施,各应急企业由村干部具体分包负责,在应急响应期间,镇环保所人员,要每日不间断的对应急相关企业巡查,确保全部按要求执行到位。错峰生产企业本镇共涉及一家,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限产、停产,实行错峰生产方案,镇村二级分包干部要不定期督察,全力落实好错峰管控。

环保夜查工作:要坚持每天进行夜查,从涉气企业及施工工地等进行督查,每日要由当日值班领导干部带队,并对辖区内露天烧烤、饭店等进行夜查,确保我镇每个生产企业排污设施正常运行,废气百分百排出,危废台账健全,督促排污设施净化设备定期更换;厂区车间内勤打扫勤清理;无露天焚烧现象,坚决取缔木炭烧烤,要求饭店的抽油烟设施正常运行排污设施定期清洗,全面提高业主的安全意识、环保意识。

水污染防治:要重点抓好河道环境卫生,涉及沿河村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每天安排专职巡堤员和保洁员进行河道整治工作,发现垃圾禁止垃圾倾倒,做好周围垃圾、杂物、杂草清理及周围养殖业、厂摊的取缔与管控。

四、全力保障。

强化责任,凝聚合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确保“任务到位、项目到位、资金到位、责任到位”。各村负责本辖区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镇直各部门充分履行职能,加强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相应工作,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保证任务落实,全面搞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普及大气环境保护知识,全面提升全民环保意识,积极宣传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重要意义,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在全社会树立“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范文4

(2021年5月专项调查)

 

 

 

 

 

 

浙 江 省 审 计 厅 制 定

浙 江 省 统 计 局 批 准

2021年5月

本调查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浙江省审计厅负责解释。

 

 

目     录

 

一、2021年度大气污染情况公众满意度调查方案·································2

二、2021年度大气污染情况公众满意度调查问卷·································7

 

 

2021年度大气污染情况公众满意度调查方案

 

一、调查目的

客观反映社会公众对大气污染防治成效的评价和意见建议,准确揭示存在的问题,为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审计提供民意参考依据。

二、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旨在了解社会公众对我省大气质量现状和大气污染防治成效的总体评价、认知度及意见和建议等。(详细见附件1调查问卷内容)

三、调查手段

本次调查使用CATI(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对6个设区市(温州市、嘉兴市、绍兴市、金华市、舟山市、丽水市)的社会公众实施定量调查。采用代填式问卷调查方法。问卷调查以封闭式问题为主。

目前国际上90%以上的民意调查都是采用CATI系统开展的,具有以下优点:

1、访问覆盖面广高,样本分布均匀。

2、调查周期短,调查效率高。

3、调查更客观,调查过程可监控,调查结果可追溯。

4、调查结果代表性强。

5、抗干扰能力强,容易得到更为坦诚的回答。

四、抽样过程

1、目标总体定义:

个 体:年龄在18~70周岁之间,能独立表达自己意见的个人。

2、抽样单位:户

范围:浙江省行政区划内。

3、抽样框

固定电话调查以全省城、乡6位电话局号为抽样框。

手机调查以全省11地市前7位手机号码段为抽样框。

4、抽样方法

采用“概率抽样”技术中的“分层抽样”。

分层抽样是一个两阶段过程,首先将总体(全省)按照所在地归属被分割成子总体(11个设区市),然后用随机方法(SRS),从每一层(设区市)中选择个体。

5、抽样具体实施

以固定电话调查为例,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导入每个乡、镇、街道的六位电话局号,由计算机自动生成电话号码库。

第二步:在生成的电话号码库中随机抽取访问号码,由于随机拨号访问过程中有忙线、空号、无人接听、传真、拒访等情况,抽取的电话号码数须放大数量。本次访问抽取的访问号码数与实际成功样本数的比例约为10:1。

第三步:计算机自动拨号。由服务器随机从访问号码库中选取号码,分配到各个工作站,由工作站接通电话的“家庭”为抽中户。

手机调查抽样实施步骤基本同上。

五、调查规模及样本量

根据调查安排,确定在6个设区市(温州市、嘉兴市、绍兴市、金华市、舟山市、丽水市)各采集600个成功样本,共计采集3600个成功样本;其中,固定电话样本和手机样本数量比例为4:6,城乡样本配比根据当地最新城市化率确定。根据相关经验,上述样本分配基本上能满足市一级总体的代表性和一些主要分组的代表性。

注:按照统计学随机抽样原理,对于比例型变量,调查所需的样本(仅对大样本框而言)符合下列公式:

 

其中:n :所需样本量

Z:置信水平的z统计量,如95%置信水平的Z统计量为1.96。

p:目标总体的比例期望值

d:置信区间的半宽

拟设定置信水平为95%,允许抽样误差为4%,p值取最大变异系数为0.5,理论计算为n=1.962* 0.52/4%2≈600个样本。本次调查抽样理论误差可控制在4%以内。

 

六、满意度计算

 根据调查结果,对6个设区市的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公众满意度总分进行测算。

1、指标的量化

满意度指标的量化采用态度量化方法。使用李克特量表,即分别对5级态度“满意、较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赋予“100,80,60、40、0”的值(其他5级态度量化同此标准)。

2、权重设计

每项指标在测评体系中的重要性不同,需要赋予不同的权数,即加权。设区市调查的权重设定如下:

二级指标(权重)

三级指标(权重)

大气质量现状评价(40%)

对本地大气质量现状的总体评价(20%)

对本地大气质量改善情况的评价(20%)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评价(50%)

对大气污染防治成效的评价(20%)

对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工作的评价(10%)

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视度(10%)

对大气污染是否做出预警(10%)

大气质量问题关注度(10%)

对大气质量的关注度(10%)

3、计算方法

公众满意度(CSI)采用样本测评直接获得,计算的方法是采用加权平均的方法。公式如下:

     CSI —满意度;

      — 第i项指标的加权系数;

   

 — 受访者对第i项指标的评价。

七.质量控制

1、访问员管理

从访问员管理库中选择普通话标准、语音优美、能吃苦耐劳、做事认真的访问员担任本次调查工作。访员的培训和试访问指导由浙江省统计局民生民意调查中心项目管理员和督导完成。

2、现场督导工作

1)后台监控(监听、监视)及录音系统

Ø 服务器可以随时提供整个调查的进展,以及每个访问员完成工作的具体情况。

Ø 主机可随时切换画面,监看、监听、录音每个工作站的工作情况。

Ø 在不打扰访问员的情况下,由督导通过计算机键入文字信息,提醒访问员访问过程中注意的问题如语速、开放题没有充分追问等。

Ø 自动控制配额,如服务器上自动显示配额的执行情况,访问员根据屏幕上的提示,筛选符合条件的被访对象。

Ø 访问过程全程录音,便于事后核查。

2)现场监控系统

Ø 督导现场巡视,每10名访问员配备1名巡视督导。

Ø 现场有4个工作站,由专人负责抽听录音,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事后审查系统

为了确保整体质量,减少调查过程中的误差,须仔细做好每天调查后的复核工作,做到对每位访问员的抽查率为30%。

八、数据整理、分析方法

1、数据的整理:

Ø 每天的调查结束后,对当天调查样本的完整性和访问质量进行数据检查;

Ø 调查数据进行有效性、一致性和分布性审核;

2、数据分析方法:

采用SPSS统计分析软件,根据此次研究的目的和性质,使用相应的统计方法对数据进行分析。

九、调查进度安排

项目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调查方案设计期:对整个调查工作方案进行详细的策划,设计各类调查指标,调查方案问卷等。

第二阶段,调查工作准备期:完成访员培训、试访问、抽样框准备等一系列调查准备工作。

第三阶段,数据采集期:使用CATI(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实施定量调查,获取评估数据。

第四阶段,数据分析和报告撰写期:对调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提出调查报告。

第五阶段,报告提交期:2021年6月

 

 

2021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公众满意度调查问卷

 

表    号:浙审计1表

                                                            制定机关:浙江省审计厅批准机关:浙江省统计局

                                                            批准文号:浙统制 〔2021〕 15号

有效期至:2021年8月

                                                                             

 

【导语】您好,我是浙江省统计局(民生民意调查中心)的访问员,受浙江省审计厅的委托正在进行大气污染防治情况的调查。占用您3-5分钟问几个简单的问题,可以吗?

甄别部分

S1、请问您的年龄段是(周岁):(单选)

A.18~29   B.30~39   C.40~49   D.50~59   E.60-70   

F.70周岁以上  G.18周岁以下(邀请其他家庭成员接受访问)

访问员注意:只要能清楚表达个人意见建议的18周岁以上公民,都可接受访问。

S2、请问您是否居住在XX市超过六个月?

A、是  B、否(结束调查)

S3、请问您的常住地属于?

A、城镇  B、农村

S4、请问您的常住地周边是否有工业园区?

A、是  B、否

 

问卷部分

一、大气污染防治认知情况

Q1. 您平常关注空气质量吗?

A、关注   B、一般   C、不关注   D、说不清(不读出)

Q2、您认为大气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是?

A、政府职能部门  B、企业  C、居民  D、不清楚(不读出)

Q3.根据您的切身感受,您认为本地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是?(可多选,最多选三项)

A、道路及工地扬尘 B、汽车尾气  C、工厂异味   D、餐饮油烟   E、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  F、使用煤燃料的锅炉、煤炉  G、其他(请注明)

二、空气质量现状评价

Q4.您对本地空气质量的总体感觉如何?

A、满意 B、比较满意  C、一般  D、不太满意  E、不满意  F、说不清(不读出)

Q5.与近几年相比,您认为本地的空气质量有什么变化

A、明显改善  B、有所改善  C、差不多  D、有点变差  E、差得多  F、说不清 (不读出)

三、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评价

Q6.您认为近几年本地政府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成效如何?

A、成效明显   B、成效较好   C、一般    D、不太有成效   E、没有成效  F、说不清(不读出)

Q7.您认为本地政府是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A、重视   B、比较重视   C、一般    D、不太重视   E、不重视  F、说不清(不读出)

Q8.您对本地政府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宣传工作满意吗?

A、满意 B、比较满意  C、一般  D、不太满意  E、不满意  F、说不清(不读出)

Q9.您了解当前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措施或行动计划吗?

 A.了解 B.一般 C.不太了解  D。说不清

Q10.当遭遇重污染天气时,本地政府是否能及时预警?

 A、能  B、不能  C、说不清(不读出) 

四、应对措施

Q11.您认为现阶段政府应当采取哪些措施改善大气污染问题?(限选三项)

A、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

B、加大大气污染治理执法检查力度

C、加快推进机动车排放标准提升

D、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E、完善公共交通,提倡绿色出行

F、推动大气污染防治社会共治

G、其他(请注明)

 

背景资料

B1.您的文化程度是:

A. 小学及以下   B.初中   C.高中(中专)   D.大专   E.本科及以上

B2.您的职业是:/您从事什么职业?

A.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B.企业从业人员    C.科教文体卫专业人员

D.自由职业者              E.个体商贩        F.离退休人员     G.农民

H.学生                    I.失业,无业人员    J. 其它(请说明)  

B3.受访者性别(访员根据声音进行选择)A.男B.女

 

【结束语】访问到此结束,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再见!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范文5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和市教体局《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生环境保护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教体通〔2017〕 号)等文件精神,倡导绿色文明校园建设,加强学生的环境教育,区教育体育局决定在区属中小学广泛开展以“保护小环境,爱护大地球,小手牵大手,共建我家园”为主题的环境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12月中旬—2018年3月下旬

二、活动对象

区属中小学生

三、活动主题及形式

以“保护小环境,爱护大地球,小手牵大手,共建我家园”为主题开展“六个一”活动。即:举行一次国旗下讲话,向广大师生发出“除尘防霾、保护环境”的倡议;开展一次主题班会,对生活中环境污染,特别是空气污染的行为展开大讨论;每班出一期以“保护空气污染从我做起”为主题的板报,倡导绿色伴我行的生活理念;每人办一份手抄报,宣传生活中预防空气污染的知识、常识;提倡学生对家长、亲友做一次环保宣传,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身边人保护环境;印制“致家长的一封信”,向学生家长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理念,引导家长为学生树立良好榜样。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将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内容通过各学科课堂教学开展渗透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树立学生“讲卫生、勤整理、护环境”的意识。

(二)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学校要通过校园广播、网络、新媒体、校报、板报、橱窗、手抄报、倡议书等多种方式,宣传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广泛号召学生爱护环境,提高环保意识,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三)引导学生开展小手拉大手,主动向家长及亲友宣传大气污染防治知识,特别是在文明燃放鞭炮、不焚烧秸秆及生活垃圾等方面知识作为重点宣传内容。

(四)大力开展学校环境卫生整治。学校要安排值日小组坚持每日洒扫,随时清扫,发现垃圾及时清理,保证各班教室、环境卫生保持整洁卫生。定期进行全面卫生大扫除,不留任何死角,在气温允许的情况下适量洒水减少尘土污染,保护环境。

(五)抓好工作落实,及时深入推进。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的落实效果,区教体局将此次活动纳入考核,教育督导室适时对各中小学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六)各学校在积极落实“六个一”活动要求的同时,应注意及时收集相关活动资料,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各学校将本次活动总结于3月15日底前报区教体局基教室,各学校可随时将开展活动信息报区教体局基教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范文6

(一)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1-)、《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省政府关于实施蓝天工程改善大气环境的意见》(政发【】87号)、《省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市蓝天工程行动方案(—2015)》(府办发【】78号)。

(二)工作目标

1、年起新建或改造的油库、加油站及新投运的油罐车,须同步实施油气污染治理。

2、2012年12月底前我市辖区内的所有油库、油罐车和加油站完成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并通过验收。

本方案中的加油站、油罐车、储油库单指汽油加油站、油罐车、储油库。

二、职责分工

油气回收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各县(市、区)政府及环保、发改、财政、安监、消防、质监、交通运输等部门。为形成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现将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市环保局牵头组织油气治理推进工作,具体负责对全市中石化、中石油、中化道达尔所属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的治理改造下达限期治理任务、组织验收等工作;负责全市油气治理的宣传引导等。

市发改委负责全市中石化、中石油、中化道达尔所属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治理改造时间的统筹安排,确保供油稳定。

市消防支队负责全市加油站、储油库油气治理改造过程中涉及到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批、监管和验收工作。

市安监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加油站、储油库按照《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府发【】70号)实施油气治理改造工作。

市质监局负责全市所有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改造后加、储、运油计量设备的计量检测和涉及量值的技术服务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全市油罐车实施油气治理改造。

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和落实油气治理改造的财政奖励或经济补助政策。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辖区内除中石化、中石油、中化道达尔外的社会加油站、储油库及油罐车的油气治理改造工作,包括下达限期治理任务、统筹安排治理时间;负责辖区内所有加油站、储油库油气治理改造的安全审批、监管、验收等。

三、工作步骤

(一)制订工作方案

1、市环保局会同市发改委、交通局开展对辖区内的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基本情况及是否安装油气回收系统情况调查摸底。

2、各县(市、区)政府应制定本地区社会化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工作方案,合理安排本地区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的时间进度,于年5月25日前报市环保局备案。市环保局、市发改委会同中石化、中石油、中化道达尔分公司制定所属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的改造计划。

3、为确保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成效,各油品经营单位应根据“库、车同步,先于油站”的原则安排回收治理工程进度。

(二)实施治理改造

1、各县(市、区)政府根据本地区油气回收治理工作进度安排,分期分批下达限期治理任务,并督促各油品经营单位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一个月内上报改造治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2、各油品经营单位应按照一站(库/车)一案的原则,在限期治理任务下达的一个月内,逐站(库/车)上报治理改造技术方案,并在限期内完成治理改造。

3、中石化、中石油、中化道达尔所属油库、加油站、油罐车由市环保局下达限期治理任务,改造方案和设计施工图统一报市环保局备案。

4、年销售汽油量大于8000吨的加油站应预留油气排放在线监测系统的接口。鼓励有条件的加油站安装油气排放在线监测系统。

5、市交通局应会同市发改委、公安、质监部门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对油罐车油气回收改造。油罐车改装单位应为列入国家发改委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具有生产油罐车资质的厂家。油罐车改造完成后,罐体应经质监部门检测,检测合格后,凭检验合格证到公安、交通部门年审。未到年审期限的油罐车完成改造后可提前进行年审。

(三)组织验收

1、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治理任务完成后,各业主单位应向下达限期治理任务的部门提交验收申请,相关部门应及时组织验收。

2、加油站、油罐车及油库污染物排放验收严格按照《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1-)、《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和国家《储油库、加油站大气污染治理项目验收检测技术规范》(HJ/T431-)以及省有关验收要求进行。

3、加油站及油库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程后,要经过防爆电气检验、计量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油罐车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后要经过机动车安全性能检验合格和计量检测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

四、工作要求

(一)油气排放治理要求

1、油库、加油站的油气回收综合治理方案须按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权限报县级以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

2、鼓励场界距离民用建筑物50米以内的加油站加装油气后处理装置,处理储油罐小呼吸产生的油气排放。

(二)油气治理改造防爆要求

1、防爆电气改造单位原则上应为原防爆电气制造单位,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制造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的防爆电气企业应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防爆电气改造单位应按照《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GB3868)系列标准的要求将改造技术文件和改造后的样机送经国家授权的防爆电气检验单位进行技术文件审查和样机检验,检验合格后有检验单位颁发“防爆合格证”。

3、防爆电气改造单位取得“防爆合格证”后,方可按照《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GB3836)等标准实施防爆电气的改造工作。

4、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对加油站、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过程中防爆、防火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三)油气回收质量技术监督要求

加油站、储油罐、油罐车经过油气回收改造后,必须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其他要求

1、油气排放污染治理装置或设施须通过具备相应资质的相关认证机构的认证。油气排放污染治理设计和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2、油库、加油站、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工程必须在不影响地区油品稳定有序供应的前提下,有计划分期分批实施,按时保质完成,避免因改造工程安排不当而对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正常用油造成影响。

3、加装油气回收装置(系统)不得影响税务、计量、消防、车辆安全等性能,所有涉及税务、计量、消防(包括安全距离)、建设、规划、安全运输、安全生产等问题的,按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油气回收工作是蓝天工程的重要内容,要在市蓝天工程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环保局牵头、发改委、财政局、消防支队、安监局、质监局、交通局组成的油气回收工作联合办公室,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市、区)应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和制度。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地区、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油气污染治理任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按照目标任务,各负其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确保责任到位、考核到位。

(三)强化协同推进。为加快推进我市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工作,市及各县(市、区)相关职能单位要为各油品经营单位油气回收治理审批、备案、验收等工作建立“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对逾期未完成任务的,环保部门应依法予以处罚;未经环保部门验收通过的,发改委不准予审核上报领取成品油零售经营证书;未经检验合格的油罐车,交通主管部门不准予通过油罐车年度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