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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范文1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文件和会议精神,按照《××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抓住节日消费旺季,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不法行为,净化节日市场,确保全区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愉快的节日。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我区节日食品专项检查工作,区政府成立罗庄区节日市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宣传、经贸、农业、卫生、畜牧、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烟草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指导协调节日市场专项检查工作。同时设立5个专项检查督导组,分赴各街道具体督导并开展检查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密切配合,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检查工作。
三、实施步骤和要求
本次节日市场专项检查为期一个月,即从现在开始到10月8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有关单位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和工作责任,对整治工作作出周密部署。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搞好舆论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有关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法律法规及其重要意义,提高人们对开展节日市场专项检查、净化节日市场的共识和参与意识。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加强自身卫生管理,搞好企业自查,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促进企业自律和提高诚信经营水平。
(二)全面整治阶段。各街道办事处和各督导检查组要根据整治重点和任务目标,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漏查一个摊点,不遗留一个死角,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特别是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卷烟和经营注水肉、病害肉的不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做到该曝光的曝光,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9月底,区节日市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将对五个督导检查组和各街道办事处、华盛江泉、北区节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各有关单位要做好迎接市整规办督导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节日市场专项检查活动结束后,各街道办事处、北区、华盛和各节日市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搞好检查总结,认真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查找不足,要对今后食品市场管理制定出具体的意见和措施。总结材料要在10月9日前报区整规办,由区整规办汇总后上报区政府和市整规办。
四、检查的重点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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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以确保资金安全、维护农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措施、提高资金管理使用效益、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为重点,着力解决涉农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更好地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中央、省、市、县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二、检查的内容和范围
(一)2009年度和20*年度农业部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资金”和扶贫部门“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二)2009年度和20*年度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和能繁母猪补贴的发放情况。
(三)2009年度和20*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筹集和管理使用情况。
三、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底一8月上旬)
1.由各乡镇、华侨农场管理区、县直有关单位根据所涉及的检查内容,成立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组,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本地、本行业的专项检查工作。
2.自查自纠的主要内容:一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的数量、培训人数、培训质量和效果,重点是有无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甚至贪污专项资金的行为;二是“三项补贴”的发放情况,重点为是否按照规定兑付给农民群众,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涉农补贴的行为;三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的数量、就医农民享受补贴的情况,重点是乡镇以下定点医疗单位药品入口关、参保农民就医补贴兑现及有无弄虚作假、骗取新农合资金的行为等。
3.各乡镇、华侨农场管理区、涉农部门于8月18日前向县政府纠风办上报清理工作总结和统计表(附后)。
(二)抽查汇总阶段(8月上旬一8月中旬)
清理工作期间,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相关单位情况反映和有关群众举报,对部分乡镇、行业、部门涉农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重点案件进行查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专项检查工作在县纠风办统一领导下进行。为使检查工作顺利开展,由县纠风办牵头,农业、扶贫、卫生、畜牧、物价、财政等相关部门参加,成立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办公室职责是:根据《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按照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具体组织协调全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等工作;每个阶段定期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这次检查的两年度、6大项涉农资金,具有资金来源渠道多,结构复杂,使用范围广等特点。从来源渠道看,有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有上级财政下达的补助资金,还有有关部门安排的专项资金;从分配使用方面看,有直接对农民个人的补贴,也有对农业生产的补助,还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从涉及部门或领域看,有农业、扶贫、畜牧、卫生以及财政等多部门、多领域。因此,在工作中要充分认识到情况的复杂性和任务的艰巨性,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一协调,深入细致,全面推进。
(二)抓住关键,突出重点
一要抓住自查自纠这个关键环节,集中力量深入调查,督促各乡镇和涉农部门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尤其要在对好账目、核准资金环节上做细致的工作。二要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将群众反映频繁,问题突出的资金纳入重点检查范围,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重点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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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任务
在法律顾问的参与下,对本局自2013年以来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依法履职的法治状况特别是现状进行全面“体检”,掌握本局法治健康状况,发现“疾病”,排查隐患,分析“病因”,开出“处方”,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建立与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助推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
二、检查项目
本次“法律体检”旨在对本局各股室、各法律服务单位近三年的执法及履职状况特别是现状进行重点检查。检查项目及重点如下:
(一)本部门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特别是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管理部门重点检查社矫人员的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矫正小组成员责任、外出管理、日常监管、心理矫正、考核奖惩等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
2、行政执行活动,特别是法律服务管理(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举报投诉处理和信息公开等情况。
3、内部管理涉法事项,单位工程的招投标、报建、安监、质监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基本流程,财政转移专项资金使用,“三公”经费管理,津补贴发放,干警参赌涉毒,消防、安全保卫、政府采购、收费(政府收费项目以及法律服务收费项目)、法人登记、印章管理、档案管理等情况。
(二)重大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以及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情况,对外合同、内部劳动(劳务)合同、法律文书制作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情况。
(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重要执法事项的实体、程序、文书制作、自由裁量权的决定与行使等情况。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纠错率、改判率和维持率等办理情况,行政赔偿工作适用和执行等情况。
(五)信息公开、投诉查处、的实体、程序、文书制作等情况。
(六)本部门目前存在的其他法律问题和风险。
三、方法步骤
(一)制作方案。4月上旬,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由法制部门牵头,办公室、政工室、财务股、纪检监察室参与,其他股室协助,制定本局法治状况检查具体方案。
(二)自查。4月中旬,各股室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对照检查项目及重点检查内容、法律体检项目清单,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于4月18日前将自查报告纸质和电子文档报局法治状况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法治状况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各股室自查报告,形成本局机关书面自查报告,于4月20日前,报市局法治状况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股室的自查报告一定要客观真实地反映本股室现有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并将有可能引发重大问题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予以特别说明。
(三)分片复查。4月21日至5月15日,市局组织业务骨干法律顾问分片对我局法治状况检查工作的情况和法治现状进行复查,此次复查采取听取单位汇报、查看相关文件和记录、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各股室自查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准不准、自查的责任心强不强,特别是要查找没有自查出来的重大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深入分析“病根”,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化解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的意见。开具“法律体检报告单”,指出存在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提出“治疗”整改意见。
(四)迎接抽查。5月下旬至6月中旬,省厅将组成抽查组对各市州司法局、县市区司法局的法治现状进行抽查,各股室要认真做好迎接抽查的准备。
(五)建立风险防范机制。6月中旬至下旬,在自查与抽查工作结束之后,局党组组织业务骨干、法律顾问对本局存在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进行深入分析,逐一提出“治疗”整改方案,建立相应的风险防范机制。
四、工作要求
此次参加法治状况检查工作的各股室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法治状况检查工作,将各阶段、各环节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法治状况检查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为下半年开展全面、系统整改打下基础。具体应做到:
(一)高度重视。开展法治状况检查工作非常重要、非常必要,也是非常及时。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各股室、各法律服务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法治状况抽查工作是确保司法行政事业健康、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保障,是司法行政机关履行好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律宣传等职责的必然要求,是司法行政机关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各股室、各法律服务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严格按照本方案的部署要求抓好法治状况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领导。法治状况检查任务重、要求高。县局决定成立法治状况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法规工作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在局政策法规股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局政策法规股、办公室、政工室、财务股、纪检监察室相关人员组成。各股室要组织精通业务的专门力量开展自查,要明确责任,各股室要在自查、抽查等各个阶段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对于自查、抽查中不认真负责导致没有发现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并由此产生严重法律问题的股室和检查人员,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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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一)查清底数。通过全面检查,摸清各地现有尾矿库,包括未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尾矿库、废弃尾矿库和已闭库的尾矿库的基本情况,查清尾矿库下游重要工业设施、居住区域和人员聚集场所、饮用水源等情况,建立尾矿库数据库。
(二)查明尾矿库安全状况。通过专家评估和全面检查,查清尾矿库的安全状况。
(三)取缔非法。大检查工作过程中,对发现的非法生产的尾矿库要依法全部予以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尾矿库要依法实施关闭。
(四)及时整治。对危库、险库、病库和存在重大隐患的尾矿库,要进行有效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上旬至10月中旬)。召开尾矿库全市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对大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地、各部门要立即行动,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抓好落实。
(二)自查自改阶段(10月中旬至10月底)。各尾矿库企业要对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11项内容(见附件2)和《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对每一个环节进行全面彻底地自查,落实治理措施和资金,形成书面自查报告,报市安委办。各级政府要对照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的8项内容(见附件2),认真自查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三)培训阶段(10月下旬)。组织对全市尾矿库的放矿、筑坝、排洪和排渗设施操作的特种人员进行安全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的,颁发特种作业资格证。
(四)全面评估阶段(11月上旬)。市政府成立市尾矿库专家评估委员会,对全市五等尾矿库逐一进行安全评估,并逐库出具安全评估报告,明确每个尾矿库的安全度(病库、险库、危库和正常库),对病库、险库、危库提出具体的整改方案。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尾矿库专家评估委员会,对辖区内五等尾矿库进行安全评估,并提出治理方案。
(五)集中整治阶段(11月上旬至11月底)。各级政府和尾矿库企业针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重大问题,要进行专题研究,落实责任、资金、期限和应急防范措施,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各县区政府对非法尾矿库依法予以取缔,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尾矿库依法实施关闭。
(六)督促检查阶段(11月初至12月上旬)。各县区、乡镇政府组织对本辖区内的运行、停运、废弃和闭库尾矿库开展检查,检查面要达到100%,并对排查出的尾矿库安全隐患和各级挂牌的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填制尾矿库安全检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报市安委办。市政府组织对县区、乡镇尾矿库安全检查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比例为100%,对病、险、危库的整治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我市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和省政府督查组检查的相关准备工作。
(七)总结完善阶段(12月中旬)。各县区政府要认真总结尾矿库安全大检查情况,于12月18日前,向市安委办报送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包括本地区尾矿库基本情况,危库、险库、病库的数量和采取的整治措施,尾矿库安全监管责任、重大隐患治理销号和应急处置等措施的落实情况等。市安委办负责对各县区和市尾矿库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于12月20日前报省安委办和市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尾矿库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检查工作方案,不折不扣的开展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现场全面细致检查,确保检查不走过场、不遗漏、不留死角。市政府成立市尾矿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见附件1),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安全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促检查。各地要根据专家评估结论,对确定为病库、险库、危库的(包括安全距离),要立即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用整顿,严格按标准进行治理,治理结束后由各县区政府组织验收,市政府组织抽查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批准方可恢复运行。对尾矿坝下游有居民、学校、厂矿企业、集市区和重要建构筑物达或不到设计安全距离的,各县区政府要督促企业按专家评估意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不能确保安全的,要立即停产整改,并按要求进行搬迁。新建尾矿库坝下游安全距离内有村庄等重要建筑物的,要立即停止建设,重新选址,或将下游村庄等重要建筑物搬迁后再建设。
迎接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范文5
县政府决定召开全县强农惠农资金重点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今天。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座谈会议精神,通报我县前阶段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安排布置今后一个时期的清查工作特别是重点检查阶段工作。刚才,审计局、财政局分别宣读了关于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情况的通报》和《镇安县强农惠农资金重点检查阶段工作实施方案》请大家结合各自职责和工作实际,依照有关文件的安排和要求抓好落实。下面,首先传达一下全市清查工作座谈会议精神:
市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市强农惠农资金清查工作座谈会,8月26日。会上各县区分别就清查工作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方面进行了汇报。会议充分肯定了前一阶段各县区的工作成果:一是摸清了家底,查找了漏洞;二是严肃了工作纪律,完善了措施;三是扩大了社会影响,弘扬了正气。但是会议同时指出,虽然清查工作自查自纠阶段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然存在着工作进展不平衡,组织力量不够强,办公室工作力量缺乏,宣传报道工作不到位、氛围还不够浓、上下级联络不够,政策学习不够等问题。会议要求:一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清查工作,消除清查死角,查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否及时足额兑付、否虚报冒领套取资金、否截留、挤占、挪用、滞留资金。二要空虚工作人员、整合力量,组成检查队伍,认真学习政策,提高检查人员的工作水平,加强信息联络工作,加强宣传,营造工作氛围,每周上报工作进展情况。三要精心准备,制定重点检查工作方案,重点检查涉农部门的项目、资金量大的项目、群众关心的资金项目和不太重视这项工作的单位。四要精心准备资料,准备好专项清查工作总结及有关报表数据的资料汇编,认真做好迎接9月上旬省、市重点检查工作。
切实做好我县后一个时期清查工作,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座谈会议精神。特别是重点检查阶段的各项工作,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专项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和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涉农资金的监督检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确保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使广大农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与关爱,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各涉农部门的神圣职责,也是县委、县政府赋予我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各级财政实力的增强,全面落实中央“三个明显高于”三个大幅度增加”和“三个优先”等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要求,财政资金对“三农”投入呈现出逐年稳定增长的良好态势。2009年,全县预算安排农林水等支农投入达到4360万元,比上年增长13%增幅连续三年坚持较高水平。同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也通过各种渠道增加强农惠农资金投入,创新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努力提高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效益,极大地增强了县现代农业的发展后劲,加快了新农村建设步伐,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好处。但是也要看到受各方面因素影响,强农惠农资金的使用管理上,仍不同水平地存在一些问题,资金截留、挪用时有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在个别乡镇和部门依然存在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这其中,既有认识不到位的原因,也有措施跟不上的问题;既有外部监管不到位的原因,也有单位内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全面加强支农惠农资金监管,有利于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把强农惠农各项资金管好用好,该发的钱发下去、挪用的钱追回来、侵占的钱退出来;有利于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快改善农村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充分发挥强农惠农政策作用,确保中央“三农”工作总体目标顺利实现。另外,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坚决纠正和查处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纪和违法问题,向社会标明党和政府从严执政、廉洁从政、坚决反对和惩治腐败的决心,有利于教育广大干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思想,管好用好强农惠农资金,做好强农惠农工作,全社会营造一个倍加珍惜并严格管理强农惠农资金的良好环境。
二、扎实搞好重点检查阶段的各项工作
对我县重点检查阶段的检查范围、内容、要求和检查纪律都做了很细致的布置,重点检查阶段工作实施方案》中。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依照各自分工扎实布置、精心组织,切实抓好外乡镇本部门及所包乡镇和单位的各项工作落实,确保重点检查阶段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一是外乡镇本系统内部自身的重点检查。即各乡镇各部门要对各级财政安排使用的强农惠农资金,一是要明确任务。这次重点检查的任务有两个方面。包括对农民的补贴、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改善农民生活条件等方面的资金(含政府投资)进行重点清理检查,检查面要达到100%二是对分包的乡镇和单位的重点检查。即包片部门对所包乡镇及单位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从资金安排、分配、拨付、使用、项目实施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检查面也要达到100%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围绕这两项目标任务,依照《重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细化工作方法,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重点检查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及时将相关工作资料报送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财政局)
着重检查资金规模大、涉及面广、农民群众关心、社会各界关注的四大类三十六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二是要突出重点。这次重点检查采取座谈、走访农户、查阅补贴资金发放凭证、核对补贴数量面积与填写相关报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面必须达到100%全覆盖。要全面清理自查,确保不遗漏,又要准确掌握重点,富有效果地开展工作,确保经得起上级重点检查。
也是清查工作取得效果的重要保证。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三是要严格执法。严格执纪执法是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的基本原则。要制定详细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整改工作的同时,要坚持以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为准绳,对在检查中发现违规违纪的要视情节划分给予党纪、政纪奖励,对于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一方面,四是要总结完善。开展强农惠农资金重点检查过程中。要着力查找问题、解决问题,更重要的要通过这次专项清查活动,找出我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上的单薄环节,找出存在制度缺陷,及时研究建立健全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的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提炼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体制机制性措施,从制度上确保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
三、切实加强专项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政策性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检查扎实推进,圆满完成各个阶段工作任务。
组织到位。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采取统一部署、分级负责机制。县上主要是由14个部门组成清查领导小组,一要加强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人、财、物上保证清查工作需要,各乡镇、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确定专人办公。县上抽调的分片检查组人员要集中一段时间,与单位工作脱钩,全身心地搞好检查工作。
提高效率。会后,二要健全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做到责任清,任务明,措施严,确保每个项目都有专人负责,每项工作都有质量保障。县级领导小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清查工作的全程跟踪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要整理好相关资料,做好本部门自身重点检查的同时,自觉接受包片单位的重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相关要求,对各有关部门重点检查的效果、质量、时限进行统一的客观的全面的工作评价。
协调推进。强农惠农资金重点检查涉及多个部门、多种资金,三要密切协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县级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清查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组织实施,县财政局要负起牵头责任,加强与其他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监察、审计部门要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做好专项清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并对查处强农惠农资金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问责督查;发改局等其他部门要认真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重点检查工作,并根据分片包干的原则,依照检查方案,做好对包片乡镇和单位的重点检查工作。每个乡镇的指导、督促和重点检查工作由一个县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具体分工在方案》中已经明确,这里我就不再强调了各有关部门对清查中遇到问题和困难要主动沟通,相互支持,需要上级出面协调的要及时汇报,及时解决。
迎接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范文6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的要求,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改善我区整体环境质量。坚持标本兼治,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各类违法排污行为,保证污染减排任务完成,督促辖区内各行业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我区环境质量不断提升。
二、整治任务
1、开展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结合我区排污申报和污染源普查结果,全面排查区域内涉及重金属排放行业的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及排放废水、废气、废渣中涉及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的污染源。重点对含铅蓄电池、皮革及其制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电镀、危险废物处置等重金属排放企业及历史遗留重金属废物堆场进行清查。通过加大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和现场执法检查频次,重点检查和监测相关企业废水、废气排放情况、废渣收集、贮存及处置情况和应急处置设施情况。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管理,督促企业提升污染治理水平,规范原料、产品、废弃物堆放场和排放口,建立和完善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帮助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加强督促指导,确保环境安全。
2、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超标排放污染问题的整治。在巩固我区*年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监督监管,严查企业在建设、生产过程中,未批先建、超标排污等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及时化解环境隐患,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重点排查排放氰化物或汞、铅、镉、铬、砷等一类污染物的排污企业和涉及重污染行业超标排放污染物的问题。整治工作要达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无废水积存、无恶臭异味排放、无黑烟跑冒、无固体废物乱堆乱倒、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目标。
3、加强对全区中小企业的监督管理。检查企业执行有关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定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进行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是否按规定方式排放污染物;有无擅自拆除或者闲置污染治理设施、偷排污染物等行为。对企业废物处置,特别是废弃危险化学品未做无害化处置的企业,一律责令限期改正,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在检查过程中,对依法需要停产、关闭的企业报请区政府批准,对取缔、关闭和无照经营的环境违法企业,经环保局查处后,移交工商部门依法办理变更、注销手续或吊销其营业执照。涉及其他部门处理权限的案件,要在查清违法情节后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分别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置。
4、开展涉及群众环境违法行为的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因企业违法排污严重影响群众生活的问题。查找并解决容易引发的隐患问题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难点、热点问题,包括:企业外租厂房滋生环境污染;在居住区内的餐饮、铝合金加工等行业;群众举报因企业违法排污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等等。进一步畅通渠道,进一步加大处置力度,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实现环保总量下降。强化工作的处理,定期分析工作的热点、难点,通过解决反映的问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三、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4月份)。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部署环保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
2、集中检查和整治阶段(5月份—9月份)。组织有关部门集中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于6月21日前向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治情况。7月---9月,依据实际工作进行进一步整治。
3、督查阶段(10月份—11月份)。区领导小组对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自查,限期整改发现的问题;迎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区县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督查。
4、总结阶段(12月份)。对此次环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上报主要做法与成效,找出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提出下一步措施及工作计划,完成今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于12月24日前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任务分工
1、区环保局:负责依法加强环境监管,对在行动中发现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2、区发改委:负责对属于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和设备进行清查,一律按规定淘汰。
3、区监察局:强化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4、区司法局:负责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5、工商*分局:负责严肃查处企业违反注册登记规定,超出经营范围的违法行为。
6、区环卫局:负责加强对工程土撒漏等违法行为的治理。
7、区安监局:负责严肃查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督促企业防范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成立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管副区长为组长,区环保局为牵头单位,其他相关单位配合专项检查工作。重点对红旗路以西地区各类工业园的污染源进行逐一排查,同时对全区中小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全区大型第三产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及时监管。
(二)落实责任,加强配合。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责任,互相支持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区环保局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量化治理任务,确定执法检点,周密部署执法检查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执法检查工作,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度,各司其职,协同作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