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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道路安全整治措施范文1
一、专项整治的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道路交通、道路运输安全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落实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强化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和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为手段,以遏制客运车辆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突出重点,明确任务,集中整治,促进全市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公路客运、公交客运、旅游客运企业安全监管,促进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完善道路客运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排查治理解决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遏制较大以上道路客运事故发生,努力实现我市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三、专项整治的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及其工作职责
成立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协调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市安监局:牵头组织专项行动工作,指导协调客运企业开展隐患整治工作,具体负责道路客运企业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情况,负责组织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工作的考评验收。
2.市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组织道路客运企业开展隐患整治工作,依法督促整治道路客运企业及其驾驶人、车辆、场(站)的事故隐患。
3.市公安局:具体负责道路客运车辆路面的安全监管,依法查处客运车辆行驶中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客运车辆事故隐患。
四、专项整治的方法步骤
专项行动时间:从2011年4月至6月底,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底前,各地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由各县区安监部门负责牵头,召集交通、公安等部门负责人,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落实工作人员,制定具体专项整治方案,动员部署专项行动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底至5月底,各县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将专项整治方案及有关要求贯彻落实到所有道路客运企业。道路客运企业要成立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做到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由客运企业落实专人负责,确保不发生客运事故。同时,要将重大隐患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备案。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上旬,各县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客运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及隐患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各地上报的重大隐患,集中开展整治,确保重大隐患整治全面彻底。
(四)总结提高阶段:6月下旬,各地对已开展的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全面总结、评估,形成阶段性成果,并提出继续深化完善的意见和建议。期间,市安全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于工作不落实、专项整治不力的,将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
五、专项整治的范围和重点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
公路、公交、旅游客运企业及其驾驶人、车辆的隐患整治。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
1.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情况,各类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履行情况和日常安全检查情况。对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道路客运企业,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2.客运驾驶人资质情况。严查客运驾驶人的驾驶资格、从业资格、参加安全学习和培训情况,是否存在驾驶人驾驶资格与所驾车型不相符的现象。
3.客运违法驾驶人情况。严查客运车辆驾驶人超速驾驶、超员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查客运驾驶人的违法处罚、清理违法记分和事故信息情况,对客运违法驾驶人是否进行安全教育、停班或辞退等处理措施。
4.客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是否建立所属车辆隐患排查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是否落实专人负责车辆安全工作,并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二级维护和定期参加机动车安全年检,是否落实客运车辆交通违法抄告和转递制度。
5.客运车辆动态监管情况。是否利用卫星定位监控平台,加强车辆动态监管,并及时提醒和纠正客运车辆超速和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
6.客运场(站)安全管理情况。道路客运汽车场(站)是否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安全检查人员,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安全工作制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道路客运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是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有效预防道路客运事故的具体行动。各地安监、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结合本地客运企业安全状况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步骤、方法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各级领导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焦点和难点问题,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县区交通运输、公安交管、安监部门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紧紧抓住本地道路客运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突出重点,注重方法,抓出成效。要有针对性地制定专项行动工作计划,认真开展工作,既要抓住道路客运事故多发时段、多发路段等关键环节,也要抓住与日常安全监管、推进道路客运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工作中,要做到深入细致、不留死角,努力遏制道路客运事故的发生。各县区专项行动工作计划应于4月底前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交通道路安全整治措施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各司其职、全民参与”的工作原则,以规范秩序、完善设施、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交通问题为主要内容,以提升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根本目标,全面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活动,创建交通便利、出行安全、秩序井然的城乡交通秩序,加快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谱写美丽新篇章。
二、工作目标
针对影响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和墟镇交通拥堵等突出问题,以合理组织交通、完善交通设施、规范通行秩序为重点,以“整治推动综合整治”为工作方式,治乱象、理秩序、顺民意、促发展,突出打好规范交通秩序、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和提高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意识四大硬仗,改善我镇重点道路的交通秩序,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全镇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我镇成立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材料的收集、上报。各村、各单位要相应成立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大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整治内容
根据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交通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开展以下“三大硬仗”九项工作。
(一)打好规范交通秩序硬仗。
1、整治非法运营行为。(牵头单位:派出所;责任单位:交警中队、城监中队)
在主要路段重点查处拼装、报废二、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机动车乱停乱放、乱掉头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通过整治以上交通违法行为,让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重点整治墟镇地区主要道路、集贸市场、旅游景点等地区,开展针对非法运营车辆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行为的治理活动。重点打击:墟镇上的机动车辆的乱停、乱放、乱掉头和营运三轮摩托车的乱停、乱放、乱掉头行为。
2、严查货车超限超载。(牵头单位:派出所;责任单位:交警中队)
在省线黄屯路段,以超限超载运输河沙、碎石等易漏物的2轴、3轴、4轴工程运输车辆为重点治理对象;以河沙、碎石场为重点治理源头,深入开展查处超限超载专项行动,坚决遏制超限超载现象;特别是要进一步巩固治理运输河沙严重超载的突出问题成果。
3、严查公路重点道路交通违法。(责任单位:派出所)
以省线黄屯路为重点,强化路面勤务,提高见警率,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严查大型客货车占道行驶、违法停车,以及行人、自行车、摩托车等突出违法行为;严查省道和墟镇地区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客等交通乱象;严查非法改装车辆、报废车辆上路行驶。保证墟镇地区、重点道路、重点路口、重点部位有人管、管得住,形成威慑力,道路交通秩序逐渐好转,交通事故死亡数明显减少。
4、规范城市建成区、旅游景区、服务区停车秩序。(牵头单位:派出所;责任单位:城监中队)
加强墟镇地区和旅游景区停车场、服务区车辆通行秩序、停车秩序的管理,完善停车场、停车泊位设施,规范停车秩序,取缔乱设停车位、乱收停车费行为,加强指挥疏导,纠正、教育和查处违法停车行为,确保停车场和服务区内车辆通行及停车规范、有序。
(二)打好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硬仗
5、规范城市道路交通行为。(牵头单位:派出所;责任单位:交警中队)
派出所负责大力整治墟镇地区车辆乱停乱放、随意掉头和变更车道、不按规定让行;公交车不进站停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专用车等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交通信号通行;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等易引发交通事故和拥堵的重点违法行为。
镇政府牵头,属地公安派出所、城管、驻地交警开展各镇辖区交通秩序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摩托车违法载人、报废车、无牌无证驾驶、未按期进行年检、超载超员超速、酒后驾驶、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帽等违法行为,切实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力争通过整治行动,充分遏制农村道路的交通违法行为,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6、加强对高峰时段重点道路的管控。(责任单位:交警中队)
加强墟镇地区交通高峰期交通指挥疏导,不断改进和优化交通组织,管控施工路段,发挥新开通道路分流交通的作用。
7、加强对学校周边、商业路段、集贸市场、大型活动场所周边的交通管理。(牵头单位:派出所;责任单位:城监中队)
充分发挥助学岗的作用,在学生上下学的高峰时段,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规范停车;特别是中心学校、中学、茶根小学、安良小学等公路沿线学校的通行秩序管理。同时加强对商业路段和集贸市场的交通管理,防止因人员密集、停车混乱引起的道路堵塞。对节假日期间大型活动场所周边的管控工作提前做好预案,充分研定交通通行和车辆停放措施,现场要及时引导人流和车流,确保畅通。
8、推进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的自行协商,快速处理。(责任单位:派出所)
进一步广泛宣传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流程,引导当事人现场及时取证并撤离现场。同时加强对公安交通民警的教育培训,提高民警对轻微交通事故的处理能力,防止因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道路交通拥堵。公安交警牵头协调保险公司,组建快速处理理赔窗口。
(三)打好文明交通宣传硬仗
9、各部门联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牵头单位:镇党政办;责任单位:派出所、城监中队、团镇委、工商所)
镇党政办要制定文明交通专题宣传工作计划,组织开辟专题专栏、横幅、标语等。广泛宣传文明交通常识和整治工作动态。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
中心学校要组织中小学校在整治期间每个月开展一次文明交通主题班会,并配合开展宣传活动。
工商所要密切协调、配合公安部门设置户外文明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公告牌和横幅。张贴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图画片,在全社会营造践行交通文明,告别交通陋习的浓厚氛围。
团镇委要组织成立交通安全志愿者队伍,经常性地上街开展文明出行劝导活动。还可聘请热心公益、社会形象好的人士担任交通安全宣传员,参与交通公益安全宣传活动。
五、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负责,部门指导”的原则,定领导、定任务、定进度、扎实开展整治工作。
(一)城监中队、派出所要组织开展机动车乱停乱放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对不按规定行使等交通违法行为,坐到发现一起,纠违一起,对违停车辆采取贴单、拖移等措施,提高影响力,确保有效震慑违停交通违法行为。
(二)城监中队加强乱设摊治理,与派出所联手开展机动车违法停车占道设摊治理。
(三)交警中队加强对公交车、出租车、营运三轮摩托车的管理,与交警协同作战,治理公交车和出租车随意调头、慢行、随意停车揽客及不按规定停靠现象。
(四)交警中队负责加大公路巡查力度,派出所加强道路隐患的排查力度。加大对全镇范围路段的巡查,发现破损、翻浆、塌陷等路面病害时,及时维修,并对交通标志作进一步完善。搞好管辖范围内道路两侧行道树的绿化和补植,不出现绿化盲点现象,道路两侧无乱堆乱放。合理调配清扫保洁时间,不断加大清扫保洁力度。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大力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即是打造“畅通”实现绿色崛起的迫切需要,也是我镇实施城乡发展一体化战略、统筹城乡建设的迫切要求。为保证这一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落实,各村、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把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既要按照各自分工,狠抓落实,主动密切配合,互相支持,互通情况,共同采取措施,加强管理,力争形成齐抓共管、综合管理、标本兼治的良好工作格局。
交通道路安全整治措施范文3
区政府成立区人大常委会对《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反馈意见有关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蒲开文任组长,区委常委、副区长邵瑜,副区长朱继中、冯紫明、张洪祥、朱俊、史江任副组长,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安监局副局长刘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二、整改内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及工作重点1、关于《安全生产法》宣传的广度、深度不够的问题。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区广播电视局、区电子政务中心、区安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开发区科技园。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活动,认真宣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部门、单位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形成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社会氛围。2、关于农村建房无规划设计、无资质施工等问题。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区建设局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发改委、区监察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区水利局、区房管局、区电力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科技园。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对在建工程现场安全管理和防护情况、消防通道和设施配套建设情况、危房改造等进行检查,重点对各乡镇集镇及农村建房无规划设计、无资质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从重从严查处建设工程违规发包、个人和不具备资质等级的建筑企业承揽工程。研究解决农村建房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3、**市白塔花炮厂厂房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小东门烟花爆竹市场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部门:区安监局
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经委、区建设局、区工商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区质监局、区中小企业局、区卫生局、区电力公司、**镇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
工作重点: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对小东门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进行全面排查,规范经营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经营条件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规经营门市,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坚决依法取缔。督促指导**市白塔花炮厂、清江鞭炮厂按照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要求对厂房进行改造,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4、小街子、文星街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建设局、区房管局、.区城管局、区环保局、区文体局、区工商局、区广电局、电信公司、区电力公司、东、西城街道办事处。
工作重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文星街、小街子、土星街片区消防安全进行检查,重点整治电力线路老化、架设不规范、私拉乱接等问题,安装配齐消防设施,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等违法行为,整治消防通道不畅、消防设施不齐等火灾隐患。
5、农用车、两轮摩托车、三轮车违规载客,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农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科技园。
工作重点: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要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为重点,集中开展对经营业主、驾驶人员、中小学生和干部群众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重点查处农用车、货车载人,两轮摩托车非法营运和三轮车超载搭人行为。公安、农机、交通等部门要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加强对重点时期、重要地段的监控,从严打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6、农网改造不彻底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部门:区经委
责任单位:区广电局、区电力公司、电信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重点:加强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增强农民安全用电意识。深入开展农电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农电线路、电视光纤线路、通信线
路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整治电力线路、通信、闭路电视光纤同杆架设和在电力线路下违规建房,禁止无证操作和私拉乱接,排查、整治农网改造中的安全隐患,严防农电事故发生。
7、乡镇安办建设不规范、安监队伍亟待加强等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部门:区安监局
责任单位:区人事局、区
编办、区财政局、区安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科技园。
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乡镇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落实人员、编制及工作经费,完善设施设备。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推进乡镇安全生产委托执法,推进乡镇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三、整改措施和工作要求
各地、各牵头部门、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抓好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保障经费投入,强化整改措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过问,协调解决好整治中的具体问题,确保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会议、标语、墙报、会议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社会氛围。
交通道路安全整治措施范文4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公路技术状况、规范行业管理和优化路域环境为目标,以解决当前公路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协调推进”的工作方针,以集中清理违法建筑、非公路标志、地面构筑物和优化美化公路路域环境为着力点,力争通过集中整治,全面提高我区公路管理和服务能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良的公路交通保障。
二、综合整治范围及内容
公路综合整治活动范围包括两部分:
一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及综合管理整治,
二是公路用地范围外沿线两侧(每侧各500米,可视范围内)的路域环境综合整治。
整治重点是国省干线公路,尤其是城市出入口、重要旅游路线及穿村镇路段的综合整治。
(一)公路基础设施及综合管理整治
1、路基路面。对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技术状况进行摸底调查,对发现的路面病害及时维修,对达不到技术指标要求的进行大中修改造,重点实施国道线路面中修工程。对城市出入口等重点路段加大机械化保洁力度,加强养护管理,对路基进行标准化整修,对百米桩、里程碑等公路附属设施进行完善,确保国省干线公路路面清洁、平整、路肩无堆积物、路基边线顺直、边坡整齐、边沟畅通,各项技术指标满足规范要求。
2、公路桥梁。加强辖区内40座公路桥梁日常巡查和动态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实施维修和加固改造,实施桥梁保护和桥下环境专项治理,完善桥梁附属设施,做到外观整洁、结构坚实、设施完好。
3、交通安全保障。全面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规范完善各类交通安全设施。对全区国道、省道干线公路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按照新国标全部进行改造和完善。对国道线等4车道以上公路逐步实施中间隔离。加强对公路平交道口的整治,确保道口指示标志齐全、完好,主干道两侧被交路线与主线搭接平顺,视野开阔。
4、管理信息化。整合现有公路管理信息化资源,逐步实现公路、交警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在公路站等场所增设可变信息情报板,及时路况通阻信息。逐步在国道线(段)、省道线等重点路段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提高对公路运营状态的监控能力。加强公路指挥中心建设,在路政执法车辆安装GPS卫星定位和影像回传系统,强化对公路执法车辆的调度和动态监管,完善应急抢险救援中心基础配备,提升公路应急处置和保障能力。
5、非公路标志管理。按照“统一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设置”的原则,严格非公路标志设置管理,对违规设置的非公路标志进行全面清理乃至。加强国道线新型非公路标志管理,对省道线、省道线非公路标志进行样式更新,为美化公路环境增加新的亮点。
6、路政管理和双超治理。加强路政管理,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强化道路执法,依法保护路产路权。加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力度,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重点对国道线、省道线、线运送砂石材料的主通道进行超限超载治理。
7、公路四化管理。积极推进公路管理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人本化管理成果应用,深入实施公路管理重心下移等项工作,提高公路基础管理水平。
(二)通行秩序整顿
全面加强公路交通秩序整顿,取缔所有国道、省道干线公路集贸市场和占道经营场所。清理占用公路打场晒粮及城市出入口路段车辆乱停乱放、黑出租聚集等现象。治理景区公路两侧摆摊设点现象,严格控制道路两侧车辆随意停放。快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及时疏导交通,优化和改善公路通行环境。
(三)路域环境综合整治
1、建筑控制区管理。对国道两侧各20米、省道两侧各15米,尤其是穿村镇路段两侧建筑控制区进行综合整治。坚决制止和拆除建筑控制区内违章建筑,对道路两侧残墙断壁进行拆除,借鉴全运会整治标准和模式,对穿村镇路段两侧建筑进行美化。清理公路两侧垃圾、建筑材料及杂牌,迁移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及垃圾箱,保持常年整治,无污染。
2、公路路域绿化。结合路侧自然地貌,重点实施省道线道路两侧适宜绿化路段的绿化工程,对省道线、线实施绿化补植加密,全面提升绿化体量和档次,积极推进公路绿色通道建设。
3、可视范围内(公路用地范围外每侧各500米)荒山、破损山体和生态环境治理。对沿路可视范围内的荒山、破损山体进行综合整治。对影响视觉舒适度的垃圾场、拌合场、各种杂牌等进行拆除、迁移或绿化遮挡,做到视觉舒适、无污染、生态环境和谐。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试点阶段(年3月1日--年3月31日)
成立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明确相关单位职责,部署工作任务,并整治完成标准样板路段。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4月1日--年8月31日)
区政府召开现场会,对综合整治样板路段进行检查,进一步明确整治标准,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实施公路综合整治。
(三)检查验收阶段(年9月1日--年12月31日)
迎接市考核,并对全区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评比。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的领导,成立区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公路局,具体负责综合整治活动的指导、督促、协调、调度和考评工作。各成员单位、镇政府要把公路综合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协调机制,加强督促调度及检查,确保完成整治任务。
(二)资金保障
区政府按省、市要求积极筹措公路综合整治资金。公路大中修改造、小修保养工程实施、桥梁维修加固及公路基础设施完善提升等项目资金由区公路局负责筹措解决,公路路域环境绿化提升项目、建筑控制区及穿村镇路段治理由各镇政府筹资解决,区政府以奖代补。
交通道路安全整治措施范文5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安全工作,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经研究,从现在起,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开展以“查隐患、抓整改、保安全”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整治和专项督查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通过学校安全集中整治和专项督查行动,进一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和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解决学校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全镇安全形势稳定。
二、集中整治与专项督查时间
此次集中整治与专项督查为期一个月,从5月1日至5月底。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认真排查整治学校、幼儿园各类设施、设备隐患。重点对学校、幼儿园周边建筑工地、危险路段、及学校校舍、园舍、院墙、墙壁附属物、供电线路、电教设施、幼儿园宿舍、食堂、危化品保管室、接送学生车辆、在建工程、消防设施、避雷设施、防汛设施、生活设施设备以及防控手段等要进行严格、全面、扎实、细致的全面排查,确保万无一失。对排查出的问题要一一建档,及时整改,坚决不留后患。
(二)突出抓好关停、取缔无证幼儿园工作。加强对无证办园行为的整治,坚决消除辖区内无证办园现象;加强对幼儿家长安全意识的教育,充分认识无证办园的危害及严重后果,提高广大幼儿家长的安全意识。
(三)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学校广播、黑板报、墙报、展板、校会、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认真学习交通法规,遵守交通法规,制定完善应急预案,避免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各相关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市、区校车管理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健全校车管理台账及车辆手续,积极争取交警部门的支持,加大检查力度,及时排除各种潜在的不安全因素。配合交警部门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教育驾驶员加强车辆维护和保养,不超员、不超速,提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教育学生及家长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拒乘黑车、超载车、不合格车,对发现的问题车辆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五)学校安全、幼儿园保卫及“三防”建设情况。建立健全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严把大门关,建立领导带班制度,狠抓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
(六)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加强消防检查和整治,确保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施及应急照明完好有效;加强防火教育,广泛宣传防火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防火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学校、幼儿园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召开专门会议,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充分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排查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二)排查整治阶段
各学校、幼儿园依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组织人员对照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坚持认真专业务实的原则,按照“地毯式、拉网式、全覆盖、无缝隙”的要求,认真细致地排查学校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要一一建立隐患排查台账,能整改的要当场整改,短期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拟定整改方案,限时整改,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本单位无力解决的要及时书面报相关部门,争取早日解决。
(三)督查验收
镇党委、政府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将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组织不得力、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出现安全事故的单位和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本次集中整治和专项督查行动,是镇党委、政府为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全力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又一次决策行动。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到本次集中整治和专项督查行动的重要意义,明确责任,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本单位实施办法,切实做到领导到位、检查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组织开展好本次集中整治和专项督查行动。
交通道路安全整治措施范文6
一、整治重点
1、重点违章行为:机动车乱停乱放、闯信号、鸣笛、超速、不系安全带、出租车停靠公交站台;非机动车骑驶快车道、带成人、闯信号;行人不走人行横道、闯信号。
2、重点路口路段:中心岗路口、新夏路口、海霸路口、洪西路口;贾韩路、前委路、洪西路、海霸路、团结路、新夏路、城区公交站台。
二、整治时间
此次集中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从现在起至7月中旬)。
充分借助目前全区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热情,更加积极地推进交通法规宣传活动,宣传、广电、公安、市容等部门和相关办事处要统一行动,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对沿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商铺、流动摊点、中小学校、居民社区进行交通安全素质、交通法制意识、交通道德观念和交通行为规范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公安部门要通过散发《致全区人民一封信》、《城区交通须知》等宣传材料、制作宣传展板、出动宣传车、设立宣传点、在交通护栏上安插宣传小黄旗等()多种手段,提高全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交通环境的浓厚氛围。
(二)教育劝阻阶段(7月中旬至7月底)。
坚持教育、规范为主,充分调动各方力量,运用各种手段,最大限度地教育、劝阻、制止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教育、引导市民正确通行、文明走路。公安部门要组织警力在重点路口执勤,采取定岗执勤、照相录像曝光、当场发放宣传单、现场以案说法等手段,纠正交通违法行为,教育说服违章者。对拒不配合交警工作,拒不纠正违章的,通过电视台公开曝光等形式,扩大社会影响,营造浓厚的纠违氛围。动员社会力量,组织义务交通协管员、小学生交警队等走上街头,协助公安机关开展说服教育和纠违工作。
(三)严格查处阶段(8月初至9月底)。
公安、交通、市容等部门要全面推行责任分解制,通过建立“目标到人、严格考核、以分定绩、以绩奖惩”为核心的定岗、定责、定任务的“三定”制度,严格实行“捆绑”式考核,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要依法严格管理,做到逢违必纠,执法必严,切实做到交通违法行为不消除不放行、不处理不放行。
公安部门要严查机动车乱停乱放、闯信号、鸣笛、超速、不系安全带、出租车停靠公交站台,非机动车骑驶快车道、带成人、闯信号,行人不走人行横道、闯信号等重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纠一起,教育一起,处罚一起。同时,要运用各种处罚手段,充分利用照相、摄像、监控等科技装备,拍摄交通违法行为,固定证据,采取当场处罚与事后处罚相结合的办法,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路面管控。要特别加强对机动车乱停乱放和鸣笛的管理,多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从城市交通环境的视听感觉上满足文明城市创建的要求。
交通部门要加强对客运站、场管理,重点打击公交车不进站经营,出租车随意停放,摩托车、三轮车及小汽车非法营运等现象。
市容管理部门要坚决取缔占道经营摊点和马路市场,规范整顿洗车点和影响交通的广告等。
(四)巩固提高阶段(10月上旬)。
认真开展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各类违章行为反弹,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同时要总结整治工作经验,严格兑现奖惩,对在整治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敷衍推诿、工作措施不落实、整治效果不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整治过程中,公安、交通、城管、工商等部门和相关办事处,每周都要开展一次联合集中整治行动,营造齐抓共管的氛围,扩大整治效果。建设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眼长远,高标准改造、建设道路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维修城区破损道路,修建人行道路板。城建、规划、市容管理部门要科学合理规划、建设停车场,争取单位停车场对外开放,增加停车泊位,最大限度地改善交通环境。公安部门要重新施划统一、标准、美观的标志标线,整理、增设标志牌,在交通流量大的路口新增信号灯,更新、维护现有的信号灯,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努力从硬件上提高城市品位。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区政府成立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区长法任组长,副区长朱连芹和区公安分局局长刘宏方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魏利民,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曹广强,区委宣传部副部长石茂敏,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田宁,区建设局副局长赵洪雷,区交通局副局长张刚,区市容局副局长解放,区广电局副局长汪磊,区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大队长鹿丙奇, 贾汪镇副镇长仲超,老()矿办事处副主任蒋荣刚,夏桥办事处副书记鲁卫等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