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整治实施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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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整治实施方案范文1

为做好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学校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保证中小学生饮食安全,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利用2个月的时间集中开展一次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为目标,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食安办牵头,工商、食品药品监管、中心校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学校积极参与,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从解决影响学校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入手,规范整治学校食堂、小卖部及周边商店的经营行为,确保广大中小学生的饮食安全,为我镇教育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任务目标

1、学校食堂和商店的大宗原料及食品采购实行定点制度,特别是米、面、食用油、肉、酱油、醋等重要的原料采购实行定点制度。

2、学校食堂和商店食品进货的索票、索证率100%,建立完整规范详实的台账。

3、学校内食堂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率达100%,食堂内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持证率达100%,学校内商店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持证率达100%。

4、学校小卖部和学校周边商店不得经营“三无”食品,对违法经营行为坚决严厉查处。

5、对无证经营的学校小卖部和学校周边商店一律取缔。

通过努力,确保全镇各级各类学校食品安全不出问题,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尤其不出现群体性的食物中毒事件。

三、职责分工

(一)食安办

1、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对辖区内的学校食堂和小卖部以及周边200米内的商店数量、证件手续、经营食品质量、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等进行登记建立台账。

3、对符合标准和要求的食堂和商店进行建档管理和动态管理。

4、抓好食堂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水平。

5、对手续不全的学校食堂强化管理,督促教育部门完善各种设施。

(二)工商所

1、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对各级各类学校小卖部及周边商店进行摸底,建立管理台账。

2、抓好学校小卖部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水平。

3、依法取缔全镇所有小学内部的小卖部;对其他学校内小卖部及周边商店手续不全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处罚或关停;对违反经济的依法严厉处罚。

4、学校周围经营摊点、小饭桌等进行规范管理。

(三)中心校

1、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有关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督促学校做好学生食品安全的教育工作。

2、要求所有学校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学校内食堂、小卖部食品安全管理帐台,并进行登记备案。

3、配合有关执法部门规范整顿好各级各类学校内的食堂、小卖部,查处学校内不规范的食堂、小卖部。

(四)中、小学校

1、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宣传。

2、做好学校食堂、小卖部的制度建设、责任落实、人员培训、设备设置或更新、日常卫生等管理工作。

3、积极主动地协调有关部门对学校内的食堂、小卖部进行规范管理,依法经营。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自纠阶段(3月1日——3月31日)

镇食安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结合实际进行部署。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所有学校及周边的食堂、商店现状排查摸底,建立台账。工商、食安办监管部门要印制开展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材料,下发至各级各类学校及周边的食堂、商店,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以这次集中行动为契机,教育学生不购买“三无”食品,要及时完善学校内食堂小卖部食品安全管理台账,调查学校周边200米的商店并建立台账,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规范食堂和小卖部经营行为,完善相关手续和材料,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迎查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4月20日)

镇食安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进行执法检查。主要检查学校是否已经建立了相关台账,没有建立的要在短期内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通报批评,对没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学校食堂和没有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学校小卖部督促学校和业主加大投入,限期在整治规范阶段做好一切申办许可证的准备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没有健康证的人员责成抓紧在短期内补办健康证,对查出的“三无”食品立即下架予以没收并给予经济处罚。坚决取缔全镇一切不具备资质的小卖部,全面检查和整顿学校周边200米的所有商店,发现问题依法予以整治,确保不合格食品不流入学校。同时,在学校内逐步推广小卖部超市管理模式和大宗食品、原料配送制度。

食品安全整治实施方案范文2

一、整治范围

市辖区内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

二、整治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科学治理的原则,加快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健全餐饮服务监管长效机制,强化行政监管和技术监督能力建设,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通过整顿,使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自律意识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广大职工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三、整治内容及措施

(一)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立情况。认真核查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组织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主管领导负责制,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中,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情况。认真核查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集体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认真核查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的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严格索证索票,货证票是否相符,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账,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过期食品,使用的植物油是否为散装或周转桶装植物油。大宗食品采购是否相对定点,有无采购协议。重点检查有无来源不明的禽畜肉制品、食用油脂、散装调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等。

(四)加工场所及过程卫生情况。认真核查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的内外环境是否整洁,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通风和排气是否良好,食品加工过程能否做到标志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场所各功能间是否齐全;食品加工过程能否炸熟煮透。能否保持冷藏设施定期清理。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和保洁设施;卫生清扫工具是否有专用存放场所。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岗位卫生知识的熟知情况;工作时是否穿有洁净的工作衣帽;是否留有长指甲、戴首饰;是否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等。

(六)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达到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从年4月至年7月,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4月15日~5月15日)。各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要认真进行自查,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从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卫生、健康证明、使用食品添加剂等六个方面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认真进行整改。

(二)整改阶段(5月16日~6月15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对各企事业单位的自查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发生过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要进行重点检查,并将协查及日常监管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检查阶段(6月16日~7月16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要高度重视集体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把集体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效果。要根据本次整治的要求,开展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在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中创建一批食品安全示范食堂,争创省(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市,充分发挥示范食堂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不断提高各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硬件设施。

食品安全整治实施方案范文3

一,整治目标

在20*年工作的基础上,再通过一年的努力,实现全部生鲜乳收购站持证规范经营,生鲜乳中三聚氰胺监测合格率100%,饲料产品中铅,砷等重金属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兽药监测合格率提高3个百分点,畜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协调合作机制,检打联动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等进一步完善,监管能力全面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努力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整治重点

(一)继续强化生鲜乳专项整治

以生鲜乳收购站为重点整治环节,强化生鲜乳质量监测与监督执法,严厉打击生鲜乳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规范生鲜乳收购站日常监管与标准化管理,加大生鲜乳质量安全生产与检测技术培训,实现生鲜乳持证收购和运输,生鲜乳收购站检查率达到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达到100%,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100%。

(二)深入开展饲料质量安全整治

提高饲料执法能力,严格行政许可,强化获证企业监管,坚决查扣销毁"三无"饲料产品,扩大瘦肉精等主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监测范围,加大对高铜,高锌等超量添加行为打击力度,加强违法添加瘦肉精等突发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对违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饲料产品中瘦肉精等兴奋剂类物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铅,砷等重金属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三聚氰胺监测合格率100%。

(三)大力推进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

加强派驻监管和飞行检查,督促兽药生产企业全面落实gmp;大力推进兽药经营企业gsp工作,杜绝经营违禁药物和不合格兽药产品;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和故意经营,使用假劣兽药行为;进一步加强兽药质量监测和兽药残留监控。年内实现兽药产品合格率提高3个百分点,畜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

(四)构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加大与卫生,质监,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案件移交等方面的协作,完善协调合作机制;及时组织执法机构对抽检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查处,完善检打联动机制;加强检测,调查,举报信息的会商,处理和,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三,总体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2月底前)

在全省范围内部署2010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各地围绕省局深化整治总体方案和专项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整治方案,启动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10月底)

一是强化检验监测。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在配合做好上级安排的抽检任务的同时,积极落实监测经费,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频次,重点开展对生鲜乳收购站,规模养殖场,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监测。二是严格查处曝光。要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违禁添加物,禁用限用兽药生产使用的清理检查力度,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严肃查处,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三是加强督导整改。强化对各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整治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整改完善,确保整治实效。四是注重完善制度。指导奶站,畜禽养殖场,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等健全管理制度,建立生产经营台帐和记录,完善养殖档案,加强质量控制,逐步实现质量安全可追溯。五是搞好服务指导。加强技术培训,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限用物质,兽药,重金属危害,推广安全高效生产技术,推动畜牧业投入品,畜禽及产品标准化生产。

(三)验收总结阶段(11月-12月)

根据省政府食品安全整顿的统一安排进行总结验收,我局将全面系统总结全省20*-2010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重点活动安排

结合各专项整治计划,2010年深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重点活动包括:

生鲜乳,饲料,兽药及兽药残留质量监测。2月份,分别印发2010年全省生鲜乳,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及兽药残留监测或监控计划,并分期分批组织实施。

全省生鲜乳收购站标准

化管理工作会议。时间:3-4月份。总结交流奶站清理整顿成效与经验,分析奶业形势,推动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工作上水平。

生鲜乳质量安全执法大检查。5月份,联合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物价局等,对生鲜乳收购环节进行联合执法检查。

生鲜乳安全生产和检测技术培训。4月份,开展一次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培训;全年按照计划对奶业大县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生产技术轮训。

全省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时间:6月份。总结近年来全省饲料安全监管经验和成效,分析存在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重点饲料生产企业现场监督检查。3—4月,组织开展50家蛋白原料重点企业现场检查;7—8月,组织开展50家饲料添加剂和预混合饲料企业现场检查。超级秘书网:

饲料标签专项检查。4—5月,组织开展全省饲料标签执法大检查,查处"三无"饲料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

饲料法规规范培训。3月份,组织《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宣贯培训;9—10月,组织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修正案)及配套法规标准宣贯培训。

全省兽药管理工作会议。时间:3月份。分析当前兽药行业形势,部署兽药市场整治目标和重点,启动新一轮打击制售假劣兽药违法活动。

兽药新建项目论证会。时间:3月份,7月份。对拟建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减少重复投入,盲目生产,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兽药gmp企业培训班。时间:4月份,5月份。按照农业部新修订的gmp验收标准,对企业进行培训。

《*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按照农业部《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修订完善《*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并搞好宣传培训。

兽药饲料联合执法大检查。分别于6月份和11月份,在全省范围组织两次兽药饲料联合执法大检查,推动工作开展,深化整治成果。

总结大会。12月份,召开大会,对为期两年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先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畜牧兽医局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小组及办公室机构和职责分工仍按照20*年整治方案的要求执行。各地畜牧兽医部门要认真总结去年整治工作,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要加强和完善本地整治工作领导机构,进一步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要定期督导检查,促进整改落实,确保整治实效。

(二)密切协调配合。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要加强与发改,财政,卫生,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的沟通,争取各部门在整治工作上的支持和配合;要强化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确保协调一致,统一行动。

(三)强化活动支撑。各地要以深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为契机,争取在畜牧兽医体制改革,机构设置,队伍建设,经费支持等方面取得新进展;要争取检验检测,信息追溯,科技培训等方面的资金,努力改善整治执法条件;要制定实施检查抽检,内部管理,外部监督,案件查处等具体工作制度,构建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搞好宣传引导。各地畜牧兽医部门要与当地新闻媒体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宣传整治工作成效和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同时对一些不实的,恶意炒作的报道,要及时妥善处理,减少负面影响。

食品安全整治实施方案范文4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以维护学校食品安全为出发点,以“打非治违”为抓手,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以提升监管工作有效性为着力点,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学生饮食卫生健康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健全学校食堂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学校食堂、小摊点操作流程,源头治理食品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整治重点

此次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从建章立制入手,使学校食堂饮食安全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源头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重点整治以下三个方面: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学校食堂是否获取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负责食品安全工作;是否逐级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是否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是否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二)学校食堂内部管理。

1、原料采购。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出入库记录和台账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采购畜、禽动物肉类,是否要求索取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是否采购来源不明、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无检疫检验证明的畜、禽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2、人员健康。所有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是否执行每日晨检制度和患病调离制度。

3、学校食堂加工制作。食品加工操作、环境卫生是否符合规定;在加工经营场所外设立圈养的活禽畜类动物、宰杀场所的,是否距离加工经营场所25米以上;加工制作食品特别是禽畜类动物肉类、四季豆等食品时是否烧熟;冷荤凉菜制作是否做到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藏;餐用具清洗消毒是否规范;食品、加工用具是否生熟分开,是否有效防止交叉污染;食品成品留样品种是否全、数量是否足,留样用具是否符合要求,留样存放处所及时间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有无留样记录。

4、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检查食堂是否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实行明厨亮灶;成品、半成品加工是否符合操作规程;液化汽鑵是否室外存放与操作储存间分离。

5、主、副食品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储存,实行架子化、箱子化;防蝇、防鼠措施是否有效。

6、学校食堂小摊点。依据《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检查其经营项目与场地是否相适应;环境条件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各类证件、设备是否齐全。

7、学校自备井、水塔、桶装水、饮水设备是否达到饮用水标准等。

8、学校小卖部出售的食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三无”(无生产日期、无合格证、无生产厂名称)及超过保质期限食品等。

9、学校周边、门口是否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到位;学校门口100内是否有小摊点。

10、学区中心校和学校对职责范围内管理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个人)底数清楚,建立台账;学校是否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

(三)宣传培训工作。各学区中心校和学校要制定安全宣传培训工作方案,定期对职责范围内管理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专业集中培训并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四、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学校自查、学区中心校普查和县教育局督查的形式进行,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学校自查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各学区中心校和学校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整治重点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对整治行动作出部署和安排,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和整改工作,尤其是要结合夏季食品安全工作特点,加大对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规范改造阶段(6月16至7月31日)。各学区中心校和学校要针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规范制度建设,落实规章制度,消除隐患,彻底整改。通过硬软件升级改造和优化环境,提高学校食堂服务保障水平。

(三)清理查处阶段(8月至9月)。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教育局将联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周边学生食品经营业户等进行集中检查。对自查不全面、整改不彻底、存在重大饮食安全隐患的学校、幼儿园将予以系统内通报批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学校限期整改。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各学区中心校和学校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工作成果,形成工作报告。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学区中心校和学校要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分析学校饮食卫生安全形势,根据季节特点,研究制定行之有效工作方案。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提高认识,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学区中心校和学校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新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新出台的《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宣传力度,利用发传单、挂横幅、家长会、健康教育课、专题讲座、班队活动、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在广大师生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牢固树立健康饮食观念。

食品安全整治实施方案范文5

一、行动目的

这次大检查行动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为主线,以检查责任落实为手段,以查处投入品违规使用为重点环节,以蔬菜,食用菌为重点领域,集中打击生产销售禁用农药行为,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规范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全面排查,彻底整顿。强化工商部门监管职责,切实堵塞监管漏洞,营造大检查的社会氛围,全面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行动重点

(一)要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建立健全主体信用分类监管体系,规范经营主体准入行为,依法确立农产品经营主体资格。

(二)要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准入体系,积极引导和监督农产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质量安全、场厂挂钩、场地挂钩以及不合格农产品退市等项制度,加强经营者自律,严防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农产品进入市场,依法严格规范农产品经营行为。

(三)要强化农产品市场监管,对切实关系群众人体健康的蔬菜、瓜果等入口农产品作为监管重点。要求大型农产品市场、超市配备检测设备,采取以市场开办单位自检为基础,工商部门抽检为保障,社会检测部门复检为补充的三级监管模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及不安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并把农产品市场监管作为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任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强化基层工商所的日常监管和市场巡查,加强对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农产品违法大要案件,切实维护农产品市场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开展农产品包装标识执法检查。组织检查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重点检查:包装物或标识上是否按规定标明品名、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质量等级等;使用添加剂的农产品,是否按规定标明添加剂的名称;属于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农产品,是否按规定进行标识;需要实施检疫的动植物及其产品,是否符具检疫合格标志、检疫合格证明。

(四)广泛开展质量安全宣传培训。一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切实掌握执法要点,做到严格执法、公平执法、文明执法,树立农业部门执法监管的社会形象;二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借新闻媒体之力,营造执法监管的社会氛围,推动专项整治掀起新的。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_月_日_月_日)

对辖区内的情况及监管对象进行全面摸底,确定重点整治区域、对象,并进行整治前的全面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_月_日至_月__日)

根据所制定的专项整治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好集中整治工作,确保整治措施的落实。

(三)巩固提高阶段(_月_日至__月__日)

对前期整治工作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开展回访,防止死灰复燃,同时,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四、行动要求

食品安全整治实施方案范文6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针对我镇农村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促进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的进一步好转,提高我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增强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

二、工作重点

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小商店、小餐(店)馆、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以及制售假劣食品和无证无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以粮、油、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整治力度,力求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方面取得成效。

三、预期目标

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查处大案要案,使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增强农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感。预期目标:建立市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基地1个,完成3千亩种养殖基地;蔬菜、生猪抽查合格率分别达到92%和95%以上,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覆盖率达到70%以上;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率下降10%,畜产品“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低于0.8%,大黄鱼等10大类初级水产品药物残留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原28类应取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取证率达100%,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取证率达50%以上,城乡结合部以外食品加工小作坊建档及目录监管率100%,城乡结合部内B、C类企业综合整治转化率达100%,D类企业关停并转率达100%;市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其他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率达90%以上,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上市现象基本杜绝;有效遏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减少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四、整治内容

(一)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强农产品质量源头监管。

1、加强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全程管理,探索建立蔬菜、水产品、猪肉等生鲜食品的市场准入机制,加强农产品包装、标识和产品标志管理,指导和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生产主体建立生产档案和检验检测制度。加强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等污染的监测和监督抽查。全面推广无公害标准化模式图,深入推进农业科技入户,组织开展“百场千村”科技示范推广。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推进农产品质量监管制度化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试点,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自律意识。

2、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着力抓好以农药(兽药、渔药)残留、违禁药物使用等为重点的农产品、水产品源头污染治理和投入品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农药、兽药、渔药等行为,规范化肥、农药、渔药、兽药的使用。严肃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渔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行为。积极推进农资放心店建设,加强农资产品质量监管和质量抽检,提高农资质量。开展对水产苗种养殖场的投入品的监督检查。

3、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认定工作。发挥农产品生产基地的龙头作用,推广“公司+基地+标准化”等模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生产基地的建设,大力发展无公害食品(农产品),鼓励生产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深入开展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工作,大力推进初级水产品质量“千场无公害、万户信得过”活动。

4、加强农产品质量动态检测。完善例行监测制度和追溯制度,组织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检测。加大农产品质量抽检力度,产品扩大到蔬菜、水果、畜产品、茶叶、大米5大类25个品种,完成省、*市例行抽检,及时监测信息。继续加大对初级水产品及大黄鱼等10大类重点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抽检。强化追溯管理,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专项整治和重点产品、重点产区包装标识检查。

(二)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

1、开展小企业、小作坊治理。严格农村食品生产加工业许可证审查和发放工作,利用整合提升的“五种模式”和市场准入的“倒逼机制”,狠抓整治和准入,城乡结合部以外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尝试实行区域特许准入制度,对纳入目录监管的食品生产加工作坊发放专门准产证,确定销售区域。

2、组织开展重点食品专项整治。深入组织开展“百千万工程”,突出果冻、液体乳、白酒、食品保鲜膜、奶制品塑料容器和饮用水塑料容器6类重点产品,以及区域合格率低、市场准入进度慢、食品添加剂问题集中的食品及相关产品专项整治活动。

3、加强巡查和抽查。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查的力度,抽查批次不少于监管企业数的1.5倍,坚决曝光不合格的产品,问题严重的要立即责令停止产销,依法吊销多次抽查不合格、不具备生产条件的生产企业的相关证照。全面提升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产品的质量控制能力,加强从业者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4、加强无证生产加工查处专项行动工作。严厉打击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严肃查处糖果制品、啤酒、葡萄酒、黄酒、茶叶(包括边销茶)、蜜饯、炒货食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等食品无证生产销售行为。继续以婴幼儿配方奶粉、白酒、葡萄酒等产品为重点,以小城市和农村乡镇为重点区域,深入开展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专项行动。

5、加强食品添加物质的监管。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准入管理,全面实施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申报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企业申报率达100%。充分发挥投诉举报和执法监管网络系统功能作用,严厉打击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三)强化食品流通环节整治,进一步规范市场流通经营秩序。

1、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加大对农村食品经营主体的监管力度,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以乡村举办的食品交易会、庙会和车站、码头等为重点区域,以城乡结合部和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为重点场所,以多次被消费者投诉举报的食品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为重点品种,集中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经销病死禽畜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强化食品标识和包装管理,严厉打击印制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

2、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督检查。加强对食品质量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全程监管,引导和监督农村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协议准入、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市场开办者质量管理责任等自律制度,完善流通环节可溯源制度,严把农村食品市场准入关。开展城乡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和强制检测,及时清退不合格产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完善对不合格食品实施行政强制退市和经营者主动退市相结合的管理机制,严防退市后的食品二次流入市场,确保不合格食品及时退市。严厉打击利用连锁配送、送货下乡等名义向农村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

3、加大农村食品消费维权力度。大力推进12315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为主要内容的监管体系。通过扩大12315网络的覆盖面,及时受理农村消费者的申诉举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群众食品消费的合法权益,发挥广大群众对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督作用。

4、加强城乡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认真贯彻执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对不达标的屠宰加工场,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积极推进牛、羊的定点集中屠宰。严格检验检疫,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犯罪行为,保证猪肉产品质量,促进屠宰行业水平的提高。注重肉类品牌化建设,加强肉品安全宣传。

(四)强化餐饮环节整治,规范餐饮业加工食品行为。

1、开展农村餐饮业和学校食堂食品原料专项监督检查。加大对农村、建筑工地、学校周边、餐饮摊点的整治力度,重点查处采购和使用不合格和来源不明的食用油、不合格调味料、不合理使用添加剂以及利用有毒、有害、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等不洁原料或过期食品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非食品原料等生产加工食品行为。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建立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原料进货溯源制度。以农村餐饮业和学校食堂为重点,组织开展食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审查发放,开展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2、推进农村餐饮业、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农村餐饮业、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和小餐馆卫生监督管理,合理配置卫生监督资源,提高卫生监督效率,强化行业自律。按照*市城郊结合部(农村)餐饮业卫生许可条件(试行),对农村新建、改建、扩建的餐饮企业发放卫生许可证,实施对学校食堂的量化分级管理。

3、加强农村餐饮管理,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开展公共卫生管理进农村、进社区活动,落实农村家宴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监管措施。针对性地开展餐饮消费薄弱环节的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重点监督监测导致食物中毒较多的酒类、熟肉制品、散装食用油等食品。积极推行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重点监管农村集体聚餐和学校食堂,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和指导,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

(五)强化农村保健食品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行为。

以农村保健食品经营者为重点对象,以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类保健产品为重点品种,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检查和专项抽检,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和非法添加药物的违法行为,整治和规范农村保健食品市场秩序。深入开展保健食品虚假广告整治行动,完善对违法广告的公告和警示制度,严肃查处误导、坑害消费者尤其是农民群众的违法行为。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产品标准执行、标签说明书规范情况,严防不合格保健食品流入农村市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贯彻实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乐政办发〔20*〕32号),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政府负总责的意识,落实有关监管部门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将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相关部门的目标考核范围,把责任层层落实到位,并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按照“四个一律”(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企业一律依法关闭;不合格食品一律销毁,不准出厂上市;查实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违法行为一律严惩、曝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一律实行监管责任倒查)的要求,加大对农村食品各环节检查频次和覆盖面,加大大案要案的查办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农村食品安全软硬件建设投入,保证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正常开展。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在分段管理为主、品种管理为辅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下,建立部门联动和定期联系工作制度,形成齐抓共管机制,齐心协力搞好专项整治。镇科教文卫体办公室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积极推进日常监管的机制与措施。各相关部门要及时通报情况,交流经验,研究对策,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