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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发展范文1
民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宪法对其地位的确定和所提供的保护力度。2004年3月14日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从根本上消除了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法律障碍,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充分的宪法保护。主要体现在:一是对私有财产实行“国民待遇”。过去我国宪法规定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而对私有财产,仅仅保护其中一部分的所有权和继承权,不包括使用权、受益权和排他权等,导致了公私财产权主体地位不平等。民营企业唐山宏文集团,参与秦皇岛北山电厂3号机组改制时,控股66.67%,不但没能分到一分钱红利.而且完全被排斥在管理机构之外,就是这种宪法地位不平等的体现。在私有财产权获得宪法保障后,民营企业将获得“国民待遇”。企业成本和风险会大大降低,对财产权救济的选择思路,也会由寻求“权力救济”转向寻求“宪法和法律的救济”。
二是扩大了私有财产的保护范围,即保护所有合法的私有财产。这次宪法修正案对公民私有财产形态不再一一列举,而采用概括的方式,“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新提法比过去更简单、更抽象,弹性范围也更大了。第一,进一步明确了国家对全体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都给予保护,保护的范围既包括生活资料。也包括生产资料。传统理论认为。生产资料只能由国家所有。而生活资料则允许私人拥有。这种分类在当今社会行不通。比如。一辆自行车.如果骑着上下班无疑属于生活资料。但要用自行车驮着一些商品到市场上去卖。那么这时候自行车应该算生产资料还是生活资料?1982年宪法已开始有意识地模糊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之间的界限,采用了“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的说法,这种界限上的模糊,为扩大私有财产保护的范围提供了可能性。第二,用“财产权”代替“所有权”,在权利含义上更加准确、全面。财产权是相对于人身权而言的,是指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具有一定物质内容并直接体现为经济利益的权利,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其中,物权是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财产所有权是指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显然财产权和所有权的内涵和外延有明显的区别。在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所有权”的内涵无法包括所有权以外的其他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这次宪法修正案对私有财产保护范围的扩大无疑是适应我国新经济时代的要求,民营企业的合法财产保护问题将会化解。但也有人认为,国家保护“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会给人一种联想,我国将来是否会对拥有非法私产的个人展开“秋后算账”?原罪“大赦令”是否抵触国家刑法?赦免民企原罪是否政府越权?民营企业家的财富积累仅仅是改革开放以来20多年的事,大批的富翁利用我国在经济转型期间制度不健全的空隙捞到了“第一桶金”,“原罪”问题是悬在民营企业主头上的一柄利剑。
三是承诺保护财产不被没收、不受非法侵占。我国宪法修正案中规定了“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这一条,对公民财产保护是一个完整的体系,财产权受到侵害或受到损失时,经济上的补偿是实施保护的一个重要方面。如果没有补偿,对财产的保护就不完整了。过去我国宪法中规定了国家赔偿问题,1994年通过了《国家赔偿法》,但宪法未规定补偿问题,也未制定《国家补偿法》,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补偿问题都未作统一的法律规定。由于对补偿问题未作规定。所以各地做法不一致.造成围绕补偿问题发生的纠纷非常多,特别是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多少。这样看来。补偿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制度。它对保障公民权利、维持社会稳定都是不可缺少的。这次修正案把国家补偿问题提高到宪法的高度加以保障.无疑是给民营企业家吃下了一颗“定心丸”。下一步我国就要制定一部统一的《国家补偿法》,在补偿中体现公平、公正、合理。
在保护私有财产问题上,要正确处理个人权利与公共利益的关系。当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个人财产时,个人应当服从公共利益需要.任何私有财产都负有公共义务。但同时也不能假公共利益之名损害个人利益,对私有财产应依法征收或征用.坚决杜绝行政违法行为发生。当然,保护私有财产不仅涉及宪法的修改、民法和商法的调整,而且涉及经济法、行政法和刑法等法律的完善问题。
过去.非公有制经济在市场准人、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都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考虑到这些因素,本次修正案改为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这对民营企业的发展将会带来巨大的促进作用。在政策上要消除对民营企业的各种歧视性规定,在市场准人、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给予同国有企业同等的待遇。由于目前许多民营经济的龙头企业存在历史较长,积累了大量的不规范因素。这既有管理部门默许的成分,也有企业擅自违规操作的情况,有的还属于各种法规、部门规章之间的冲突而形成的特定状况。有关部门应从国家统一的高度,出台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对重大历史问题的处理指导意见。对于拟上市公司.要简化、减少、合并不必要的行政审批环节;避免发生企业在各部门之间来回申报的情况。此外.还要正确处理存量资产与企业发展壮大后的新增社会效益之间的关系。如果能舍小利顾大益,政府部门应允许企业减免或延迟分期缴纳相关费用。只有企业发展壮大了,各方面的利益才能够得到长远的保证。民营企业通过上市可转换经营机制、提高企业竞争力.而不少民企不愿上市则反映了我国法律法规尚不健全。企业在不上市情况下运作的不规范,显然不利于民营企业“第二次体制的转变”。因此,为落实宪法关于“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则,国务院颁布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即“非公36条”,在市场准人、财政金融支持、社会服务、职工权益、强化企业素质、政府改进职能、加强经济指导和政策协调七个方面规范界定了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动空间和政策优惠,堪称民营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的标志。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仅靠政策的支持是不够的,必须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尤其是财务、税收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衔接、统一,并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一种民营企业自觉规范运营的良好氛围。
在倡导建立法治国家、诚信政府的今天,国家公权力特别是行政权力的行使必须严格遵循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不得有任何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必须严格依法行政、依宪治国,确保宪法的权威性,保证法律和政令的畅通,对于假借服务之名任意干涉和妨碍民营企业经营的任何行政违法、违规行为和越权行为必须依法追究。
政府对民营中小企业的扶持和保护可从三方面着手:第一.给予融资方面的担保支持。主要是在信贷方面为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供贷款担保。第二,通过严格执法改善民营中小企业的经营环境。主要是减少行业进入壁垒,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第三,构筑和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针对当前中小企业技术开发能力弱、人才缺乏等矛盾,依靠政府力量.强化中介服务等社会化服务功能。如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为企业与科研机构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协作提供中介服务;为企业提供人员培训、企业诊断和经营指导服务等。
民营企业发展范文2
一、毕节地区民营经济情况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一五”以来,毕节地区大力实施“六个计划”,有力推动了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十一五”期间,全区民营经济生产总值从90.6亿元增加到237亿元,年均增幅24.3%,2010年提供财政收入37亿元,占全区财政收入的29%,年均增长32.6%。2010年全区民营经济占GDP的38.9%比重高于全省相同比例的3.9个百分点。然而,与沿海发达地区和省内发展较快地区相比,毕节地区民营经济仍存在整体水平不高、发展速度不快、经济贡献率偏低、市场竞争不强等问题。一是主体少、规模小。2010年底,全区注册民营企业总数仅为7672户,注册资金214.7亿元,所注册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仅为75163户和4642户,尚无一家民营集团公司和上市企业。二是结构不合理、贡献率低。全区个体私营商业、餐饮等行业占比较大,而工业、农业比重极少,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仅占全区民营企业总数的7.49%,科技型、上档次的大型民营企业几乎为零。2010年股份制、私营企业实现税收8.33亿元,仅占全区税收总额的25.64%。三是融资渠道单一、间接融资少。融资渠道比较狭窄,银行授信仍是其最主要的融资方式,2011年9月末,全区民营企业贷款余额仅为27.24亿元,占全区各项贷款余额的7.9%,获得贷款的企业仅占企业总数的12.34%。2011年,毕节地委行署就民营经济的发展问题,按照贵州省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指导意见,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提出围绕“三年倍增、五年跨越”的目标,“十二五”期间民营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长32%以上,新增就业3.4万人以上,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的50%以上。金融业如何抓住机遇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依靠民营经济带动全区经济增长,以此推动银行业自身的发展,是目前面临的一项课题。
二、民营企业发展与金融支持之间矛盾性问题
(一)内部原因制约了金融支持力度从毕节地区民营企业的整体情况来看,起点低,规模小,实力不强,自身素质不高,短期化经营行为较为凸出。
1.绝大多数民营企业自身条件不足,以粗加工、低附加值的产品为主,劳动密集型行业多,生产经营的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民营企业几乎是家族式经营管理模式,缺乏现代公司企业经营意识,经营发展机制弱化,高、精、尖的企业和国内知名品牌企业为零,特别是乡镇民营企业发展大部分限于代加工和传统产业,易受市场、政策等因素影响。
2.民营企业普遍缺乏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财务制度不全。多数企业未建立帐簿、报表,不从事经营成本核算、效益分析,没有形成规范的、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甚至部分民营企业为故意“逃避税”,使用“两本账”,财务报告随意性大、真实性差、运作透明度不高。
3.由于民营企业的发展历史还比较短,许多民营企业的经营者缺乏经营现代企业的知识,对银行融资方式缺乏了解,盲目追求规模扩张,有的用流动资金贷款来扩大固定资产规模,造成不能按期偿还贷款,短期贷款长期占用的做法影响了银行对企业进一步支持的积极性。
(二)社会及政策因素导致金融支持弱化
1.担保机制不健全。一是民营企业获得贷款担保方式单一,多以房产、设备等不动产抵押为主,信用担保尤其是第三方担保较少。2011年9月末辖内通过担保机构为民营企业担保贷款余额仅为3.6亿元,且多数为区外担保机构提供担保。二是担保公司在办理担保过程中担保费用较高、手续繁琐,担保费用多数为2~3%,最高担保费高达5%,此外还要经工商、评估、公证等部门收费办理。三是担保公司规模小,难以满足业务需求。目前毕节地区虽成立了14家担保公司,但注册资金仅为5.05亿元,担保放大比例多数为5倍,2011年9月末辖内担保机构为民营企业提供担保贷款余额为1.6亿元,仅占贷款总额的6%。三是担保补偿机制不健全,缺乏对担保机构补贴、税收减免等较为完备的风险补偿机制。四是国有商业银行对担保机构缺乏认同。由于担保机构规模小,尚未达到国有商业银行门槛要求,导致全区目前尚无一家担保机构与国有商业银行合作记录。
2.银企信息不对称。一方面,银行对借款企业的信用状况、还贷能力以及经营管理水平不了解,企业的有关信息散布在各个金融机构和政府各职能部门,银行难以全面收集信息,很难确定企业真实的经营状况、资金实力和盈利能力,贷前调查成本较高;另一方面,企业不熟悉国家的金融政策、银行的信贷政策和信贷产品,难以创造符合信贷的条件,一些拥有偿债能力的企业,实质条件已具备,形式条件仍不具备,房产证、土地证等产权证不齐全等,造成“贷款难、难贷款”的尴尬局面。
3.地方政府政策目标与信贷政策目标相悖,信贷政策缺乏差异化区别性对待政策。地方政府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往往行政干预银行内部动作,促成金融机构加大对某个行业或产业信贷投放,影响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之间的正常有效合作,不利于银行市场化运作和风险控制。与此同时,信贷政策“一刀切”模式忽略了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客观实际,欠发达地区由于金融资源占有较少,资金聚集能力较弱,信贷总量单一调控将导致银行在信贷资金配给上优先选择大型项目和优质企业,民营企业资金需求难以得到满足,甚至陷入资金短缺恶性循环。
(三)金融服务缺陷导致民营企业金融资源的稀缺金融服务的缺陷集中体现信贷投放的市场导向机制致使银行资金过分向大型企业集中,民营企业金融资源的稀缺。
1.信贷主体缺位与资金需求刚性增长不相适应。在民营企业迅速扩张,资金需求量日趋增大的同时,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金一般向大企业、大项目集中,农业发展银行逐渐退出民营企业发展市场。在此情况下,民营企业的信贷需求大都寄希望于农村信用社及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而农村信用社近年来受市场定位等因素影响,更倾向于组建大项目社团贷款,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作用明显弱化。村镇银行受自有资金制约,支持民营企业作用较弱。小额贷款公司虽以其灵活、方便、快捷的贷款模式解决了部分民营企业资金需求,但由于“只贷不存”,自有资金趋紧,利率定价偏高。国有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有力无心”与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有心无力”,使得县域金融对民营企业总体信贷投入明显不足,信贷投放规模与其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不对称。
2.现行信贷管理体制与民营企业融资特点不相适应。一是国有商业银行普遍实行高度集中的贷款管理模式,全面上收基层行的信贷权限。县支行除小额抵押贷款及消费贷款外,其他贷款必须实行单笔报批,这种严格的权限分配,不仅对县级银行的贷款发放形成了刚性制约,也无法满足民营企业“急、频、快”的资金需求特点。二是对具备了一定规模,发展前景较好,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指标均符合要求的民营企业,各金融机构争相放贷,较易获得银行贷款。而大多是刚刚处于起步阶段的企业,具有强烈的信贷资金需求,但因其发展前景的不确定性和高收益与高风险并存的状况,即使符合贷款条件,也难以获得贷款支持。
3.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不对称。目前商业银行普遍强化信贷管理制度,信贷决策权集中,同时贷款审批、发放各个环节的责任相应强化,尤其是加强了对信贷人员的贷款风险约束,对信贷责任人实行终身追究制度,在强化风险责任约束的同时,却没有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对民营企业信贷投放项目准、效益大的没有相应奖励。这种普遍存在的贷款发放风险与收益不对称的现象,极大地降低了基层行和信贷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4.商业银行融资成本与收益不对称,信贷资金错配问题制约了民营企业的金融满足。由于中小民营企业的财务制度不健全,要核实民营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贷前成本高,贷后管理难。同时,中小民营企业一次性资金需求量小、频率高,信贷管理成本大大高于大型国有企业和大项目贷款。这使得银行宁愿选择上存资金获取稳定收益,而不愿选择风险大收益低的中小企业贷款。
三、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固本强体,积极加强自身建设
1.不断充实扩大自有资金。民营企业在实现利润后应首先补充资本金,通过加强自身积累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偿债能力,努力创造获得贷款的条件,减少金融机构贷款风险。
2.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信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财务管理,并按照银行贷款的程序要求,及时、如实地提供财务各项报表和资料,使银行全面准确地监控企业整体经营状况。3.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合理确定投资方向,瞄准市场定位,减少盲目投资、低层次重复建设带来的风险,通过加快改制、管理创新、技术改造和促进产品升级换代,积极打造结构完善、产权明晰、经营合法、市场竞争力强的新型企业主体,以增强对银行放贷的吸引力。
(二)打造平台,极力优化外部环境
1.严格执行行政审批简化流程,积极发展民营企业直接融资,引导其发展现代特色产业。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严格执行好对民营企业税费减免政策,降低民营企业信贷成本。同时,要选择性地培育部分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发挥债券市场的融资功能,积极推进民营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权等融资工具融资。要充分利用区域自然资源禀赋优势,采取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优惠措施,鼓励民营企业发展区域性特色产业,以此带动优势特色产业规模化、市场化发展。
2.建立民营企业激励长效机制,搭建金融与民营企业信息沟通平台。由地方地方政府牵头,民营企业主管部门、工商、税务、商业银行等单位参与,一方面每两年开展优秀民营企业评选活动,银行对获评企业推行信用贷款和贷款绿色通道,放大抵押担保比例,更好发挥骨干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另一方面,应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建立民营企业网站,搭建民营企业与银行信息沟通平台,提供民营企业产业发展、财务指标等相关信息,介绍民营企业投资项目和商业银行信贷产品、信贷政策等内容,最大限度实现资源共享。
3.加快推进民营企业担保体系建设,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在担保体系建设上:一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现有政府出资或参与出资的担保公司,规范其经营行为,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推进担保机构向集团化发展,壮大资金实力,达到大型商业银行担保条件要求。二是积极培育和发展民营企业互助型担保机构。由财政出资为主,民营企业出资入会,专门为民营企业会员承担贷款担保。三是引进和推动商业性担保机构的设立。地方政府出台财税政策鼓励措施,积极引进国内发展较为规范的商业性担保机构入驻,降低民营企业担保成本。四是,积极组建辖区担保机构行业协会,发挥其行业组织协调作用,将零散的担保公司整合起来,形成合力,提高担保贷款额度,实施联合担保、再担保等业务,解决个别担保机构因资金实力不足而难以跨越银行门槛问题。在信贷政策满足上,改革全国单一总量调控模式,将信贷总量向欠发达地区倾斜,营造良好的金融支持环境,促进欠发达地区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三)拓宽渠道,积极推进金融服务创新
1.…构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努力增加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国有商业银行应严格执行国家产业信贷政策,研究制定支持民营企业的信贷管理政策及措施;城市商业银行要以支持民营企业为主,并逐步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支持份额;农村信用社在支持好“三农”的同时,加大对涉农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政策性银行要在支持农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适当降低评级信贷条件,充分利用其资金优势,积极支持区域性特色产业民营企业。
民营企业发展范文3
关键词:民营企业 发展 制约因素 途径
一、民营企业在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发展民营企业对促进经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民营企业是适应市场经济而产生的,它们是市场经济的天然元素。截至2007年第3季度,中国登记注册的民营企业538.7万户,比2006年底增长8.2%;注册资金总额8.8万亿元,增长16.5%;从业人员7058.6万人,增长9.8%;投资者人数1362.1万人,增长7.1%。最近几年中国GDP以每年10%左右的速度增长,财政收入大幅度增长,民营企业功不可没。全国工商联的年度民营经济发展分析报告表明,我国民营经济创造的增加值达到国内生产总增加值的65%以上,占经济增量的70%-80%,民营企业数量占全国企业总数的比例达到60%以上。同时,民营企业已成为就业的主要渠道,就业占全国非农就业总数的80%左右。实践证明,民营企业已成为我国最具发展潜力、最具活力的经济形态。哪个地区民营企业发展得快,哪个地区的经济就充满生机和活力,经济形势就明显看好,小康水平就比较高。可见,民营企业的迅速发展已日益成为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二、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一)市场准入有待进一步放宽
由于产权性质差异和经营上的高风险性,民营企业不得不面对较之国有企业更多的市场壁垒,市场壁垒的存在造成市场准入约束。民营企业的投资范围受到限制,许多行业已经逐步允许外资企业进入了,但民营企业却被拒之门外,如银行、电信、高速公路等。资料显示,我国对民营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要求位居世界首位。而在涉外经营方面,目前我国对民营企业申请自营进口权的一个基本条件是注册资本和净资产都在850万元以上,如此苛刻的条件,使得只有1%的少数民营企业才能达到此标准而获得进出口权。由于不能在市场中平等地参与竞争,极大地限制了民营企业的发展。
(二)法律不够完善,缺乏保障
虽然在修宪之后民营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得到了肯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偏重保护国有企业财产、忽视保护民营企业财产的现象。民营企业在法律上仍处于弱势地位,特别是经济法规对民营企业产生制约作用。民营企业相对于国有经济的弱势就思得更加需要国家政策法规的扶持,只有确立保护民营企业的相关法律,才能使民营企业家避免其财产被经营者所剥夺具有法律保障,才能解决民营企业在合同执行、债务纠纷、权益保护方面遇到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当前民营企业投资权益保障存在问题,投资收益权益屡受侵犯,投资经营契约的履行艰难。在一些地区,由于缺乏有效的法律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遭到随意侵犯,承受着名目繁多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各种不合理负担。
(三)融资渠道不畅通,资金严重不足
融资渠道不畅已经成为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绝大多数民营企业无论是初创期还是发展期,主要是依靠自我积累、自我筹资发展起来的,只有少数民营企业能够从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贷款融资,大部分民营企业很难通过风险投资基金、资本市场方式筹集资金。我国市场经济尚不完善,各项配套改革措施契合度不够,民营企业在取得商业银行贷款方面以及在公司股票上市和发行债券筹款方面的不平等待遇依然存在。由于上市公司条件苛刻,大多数民营企业达不到上市公司的条件,很难从股市获得融资。另外我国还未立法批准私人股权基金,也使民营企业失去了国际常见的融资渠道。
(四)民营企业自身素质不高,管理水平低下
民营企业自身素质不高主要表现在:首先,家族化管理模式制约,经营管理者素质不高。其次,民营企业随着企业规模的壮大,管理水平落后的问题就越来越凸显出来。一是大多没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它们大多依靠个人经验来管理企业;二是管理人才的奇缺,家族式管理模式容易造成外界高素质管理人员在企业中得不到重用,企业难以引进高素质的企业管理人员。最后,技术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较低。民营企业整体发展缓慢,科技含量低,优质群体少,限额以上的民营企业仅占全部民营企业成分的3.95%。
三、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有效途径
(一)排除市场准入歧视
应打破行政性垄断,放开民营企业的市场准入,在政策上要清除各类歧视性规定,在市场准入、税收政策等方面给予各种所有制经济同等待遇,不仅有利于进一步拓展民营企业的发展空间,而且有利于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要允许民间投资在更广泛的领域以独资、合作、合资、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进入,扩大民间投资领域,激发民间投资热情。鼓励民间资本和外国资本投资参股能源、交通、电信和供水、供热、供气等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即使在传统上被视为必须国家垄断的某些行业,也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垄断的层次、范围和环节作出充分论证,将能够市场化经营的部分进行必要的分解和剥离。民间投资天然具有自负盈亏的性质,对民营企业进入哪个市场、投资什么项目,政府可以进行政策引导,但除对社会、环境等有影响的部分外,政府应简化手续、减少审批。要对各种所有制一视同仁,除国家明令禁止经营的领域外皆可允许民营企业进入,结合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调整,允许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或资产重组。
(二)健全和完善法律体系,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保障
必须将民营企业纳入法治的轨道,依法行事,给予民营企业平等的法律地位,为其提供有效的产权保护。加快立法工作,既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民营企业发展的迫切需要。依法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利,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财产权,这是保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关键。当前除了依照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条文如《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对民营企业作相关规范和保障外,还须根据需要,继续完善这方面的法律,进一步确定和保障民营企业投资者合法财富的创造和积累。为此,要采取如下对策:1、加快清理以往阻碍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政策、法规。废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歧视性政策和法律条文,使我国的法律制度与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接轨。2、加快有关民营企业的立法工作。要通过立法加强对私有财产的保护,要逐步建立法制化的财产保护体系和其他经济活动规范体系,从法律上解决民营企业的国民待遇问题,使之享有与国有企业平等的权利。3、要规范执法行为。要建立严格的诉讼、判决、执行体系,这样既约束政府的行
为,也约束民营企业的行为。要加强对执法及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要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三)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改善金融服务
目前,民营企业所需的资金,依靠自筹的占大多数,银行贷给民营企业的比重很低,还不到20%,同民营经济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已占3/4很不相称,融资渠道不畅已经成为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1、政府应鼓励银行向民营企业提供信贷,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各金融机构要积极贯彻执行国家货币政策,减少贷款审批程序和环节,要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制定适合民营企业特点的贷款条件和审批程序。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办适应民营企业特点的各种贷款业务,如无形资产抵押、动产抵押贷款,允许企业用信用、品牌贷款抵押等。2、组建民营股份制银行。即民营产业资本与银行资本之间相互渗透和融合,对城市商业银行实行真正意义上的股份制改造。要打破国有金融的垄断局面,建立和完善为民营企业服务的金融组织体系,大力发展面向民营企业的非国有金融机构。3、建立民营企业信用担保制度。民营企业贷款难的一个主要因素就是担保难,建立民营企业信用担保机制是缓解贷款难的一个突破口。建立民营企业信息担保体系,成立民营企业贷款担保机构,建立民营企业担保基金,解决民营企业贷款担保难的问题。在企业资产抵押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土地使用权抵押、家庭财产抵押贷款业务。建立多极化的项目融资体系,为民营企业投资基础领域拓宽融资渠道。只有这样,民营企业的融资问题及其健康发展才会从根本上得以解决。
民营企业发展范文4
一、金融支持湖南民营企业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资金短缺已成为制约湖南省民营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的重要瓶颈。目前湖南民营企业的资金来源不外乎自筹、直接融资、间接融资、政府扶持等四条渠道。然而,民营企业通过使用自有资金、生产积累或民间临时借贷,根本无法满足生产规模日益扩大所需求的资金;受债券和股票市场规模较小以及诸多制度性准入限制约束的影响,企业债券的发行基本由国有大型企业垄断,股票市场的服务对象也主要是国有企业;现行基于对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区别管理的外汇管理政策,使民营企业难以充分享受国民待遇,难以在公平的环境下充分发展。相比较而言,金融支持仍是湖南民营企业融资的主渠道,企业的贷款融资仍处于绝对主导地位。
与国有企业相比而言,湖南民营企业迫切需要资金支持,融资需求尤其是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往往较大,然而实际融入的资金总量往往偏小,民营企业所需的资金缺口较大。而民营企业获得的金融支持偏少甚至可以说存在金融歧视,但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却大得多,存在明显的金融支持和实际贡献不对称。目前,湖南省民营企业融资仍主要依靠银行信贷支持。据我们对衡阳市116家民营企业的调查,2007年衡阳市民营企业贷款约占金融机构全部贷款余额的29%。而2006年广东省金融机构对非国有企业的贷款比重就达76.3%,远远高于湖南省。特别是信贷资金表现出日益向大城市、大企业和大项目集中的趋势,民营中小企业贷款尤为困难。
民营企业自身经营状况决定了其所需资金一般具有需求急、频率高、数量少的特点。然而现行的银行信贷管理体制和金融服务难以跟得上民营企业融资的特殊性需求,增加了民营企业的融资难度。一方面,从银行信贷管理体制方面来看,虽说发展民营企业融资无疑具有显著的宏观效益,而现实中由于银行信贷管理体制的调整,信贷审批权限的收缩,基层分支行基本没有贷款审批权,只负责收贷收息。加之金融机构出于安全性和盈利性的考虑,普遍倾向于支持大型或垄断企业发展,而对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民营企业则“慎贷”、“惜贷”现象突出,即使提供了贷款也往往是短期的,民营企业融资面临边缘化。另一方面,从金融服务方面来看,如银行支持的金融产品并不适合民营企业,金融机构缺乏面向民营企业量身订做的个性化、差异化服务品种,限制了民营企业所获得的金融支持。
二、湖南民营企业金融支持偏少原因分析
1.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导致银企信息不对称。一方面,民营企业的日常交易以现金为主,大部分结算手续不通过银行办理,脱离了银行监督。另一方面,多数民营企业实行家族式管理,财务混乱,会计信息的可信度低,致使银行难以对企业作出真实判断。这使银行对企业经营状况无法做了银行对民营企业放贷的积极性。
2.民营企业信用意识较差。由于湖南的金融体系还不完善,一直以来,银行对信贷支持的安全性无法做出准确预测,直接影响民营企业存在认识上的偏差,认为银行是国有的,资金是国家的,还贷意识不强,存在赖帐、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影响了银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积极性。
3.银行歧视民营经济。银行一直认为,民营企业经营规模小、风险大、信用差、贷款成本高。银行从防范金融风险的角度出发,将大部分资金用在支持国有大中企业发展上,对民营企业的支持明显不足,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入和金融竞争的日益激烈,金融部门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对信贷准入条件日趋严格、规范,对民营经济的支持是杯水车薪。
4.银行加强风险管理,抑制了放贷积极性。为防范银行信贷风险,各商业银行都建立了严格的贷款责任追究制度,导致多数信贷员抱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心态,使得一些基层银行和信贷人员因担心被“问责”,宁愿将资金上存上级银行,也不愿放贷。
5.金融产品创新不够。民营企业资金需求的具体原因千差万别,但商业银行还难以针对民营企业的特点和要求灵活设计金融产品,提供个性化服务,帮助民营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金融问题。
三、加大湖南民营企业金融支持力度的对策
1.规范民营企业自身经营行为。当前,民营企业得不到银行的金融支持,不仅仅是银行信贷管理制度问题,其自身经营不规范,缺少银行办理贷款业务所需的审查要素,成为影响民营企业融资的又一瓶颈。鉴于此,民营企业尤其是处在市、县区域的民营企业,要尽快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规范会计财务及报表行为,以利于取得银行信贷支持。还要通过政府督导,银行宣传和引导,有关部门加快培训搞好业务指导等手段,促进民营企业提高经营素质。
2.完善以银行为主体的间接融资体系。针对中小企业量多、面广、分散化、多样化等特点,适当延伸贷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周期,提高审批效率。为防止信贷风险,可借鉴外债管理的好方法,给企业设立还本付息专户,事先与企业签定协议,约定有关专户存储的要求,以使贷款到期及时归还银行。各商业银行要尽快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信贷员开拓中小企业信贷市场的积极性,要大力推进客户经理制,对中小企业提供诸如结算、汇兑、转账、财务管理、咨询评估和资金清算等方面的配套服务。在社会咨询评估中介机构未建立之前,商业银行的中小企业信贷部门要制定与大企业有区别的符合中小企业特点和要求的信用等级评定标准,以提升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改善中小企业信用状况,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便利。
3.建立健全为民营企业服务的法律法规体系。健全相关的法规、政策。在现有的法律、法规基础上,进一步推出《中小企业扶持法》、《民营企业法》甚至更详细的《私营企业法》、《个体经营户法》,规定民营企业设立、终止及外部关系,明确民营企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使民营企业运作时有法可依。修订目前的财政、税收、金融政策,鼓励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参与政府支出预算项目的合同竞争;在税收上,实行一视同仁的税收优惠政策,减轻民营企业负担;在金融上,制定专门的针对民营企业的信用制度,和为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的金融创新机制。修改《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扫除向民营企业开放企业债券市场的法律障碍。
4.建立健全为民营企业服务的金融组织体系。要大力发展非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改造现在城市商业银行,发展城乡信用合作社。当务之急,是为城乡合作金融机构提供必要的政策扶持,为其创造有利的外部经营环境,以加快其发展步伐。如允许其自由参与同业拆借;缴存中央银行的准备金比率可比国有商业银行低一些等;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保证合作金融机构吸收存款的安全,增加存款人对合作金融机构的信任感;在严格创办主体资格、注册资本等市场准入条件的前提下,允许创办私人银行。
5.建立产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为鼓励和扶持民营企业,尤其是高科技民营企业的发展,培育产业投资和风险投资的资本市场,各地方可以考虑设立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并适当加大基金规模,引导闲散的民间资本多渠道、多形式地进入产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同时鼓励产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向民营企业投资。
6.建立民营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民营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首先应该重建信用体系。这个信用体系可以依靠群众舆论的力量来形成强大的、广泛的监督系统,以此来推动和保障信用制度的建立。当然,信用体系的主体应该是信用公司。信用公司主要开展三方面的业务:资信调查、信用担保(通过担保,给人以信用,花信用、买信用、积累信用)、信用管理(在信用体系内,把不良信用记录反馈给咨询单位和个人。如果某人或者企业有过不良信用记录,下次就不可能申请到信用)。这三大业务循环,形成完善的信用制度,有利于扩大信用和建立信用交易。汕头开通城市信用网后,迅速改善了企业信用状况。这充分显示了社会信用体系的威力。
民营企业发展范文5
一、五河县民营企业的现状及特点
民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个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具有法人资格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其组织形式有个人独资企业、合作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02年7月底,五河县共有注册民营企业120户,注册资金2.08亿元,涉足到交通运输业(8户)、制造业(61户)、建筑业(7户)、批发零售业(22户)、社会服务业(19户,其它2户)等行业,从业人员33053人。民营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市场主体,已是五河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生活富裕的一支重要力量。
1、民营企业持续快速发展,但各乡镇发展不平衡近年来,五河县由于政策向民营企业倾斜,政治环境、经济环境及社会舆论环境较为宽松,特别是五河县委九届十次会议制定的扶持、鼓励民营企业的优惠政策,使全县民营经济发展速度加快,注册资金快速增长。如五河县仁达建筑安装公司注册资本金达600余万元,沿淮、沿侩、沿路(省道、国道)注册企业户数占已注册企业的95%以上。现在的五河县民营企业主要是量的扩张,只有较好的几个大户在产量、质量、企业规模上有质的提高,但偏远乡镇的民营企业几乎为零。
2、民营企业的资本有机构成和技术装备不断提高,规模不断扩大五河县民营企业发展的一个趋势是平均每户注册资本金额逐年增加,而雇工人数则相应减少。截止2001年底,全县的民营企业中的注册资本金额由过去的几万元增至最大的近千万元,户均雇工人数则按季节性的变化而变化,产销旺时为几十人,平时只有十人左右。平均每户的注册资本金的增加和雇工人数的减少,说明企业正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企业的装备水平在提高。
3、全县民营企业进入了较多的产业领地目前,五河县的民营企业不仅涉足到交通运输、制造、建筑、服务等行业,且在这些领域已是五河县同行业的佼佼者。民营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本质特征,已使他们开始涉足到某些高新技术产业领域。随着国家及地方提供的较好的政策条件,今后会有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进入五河县的卫生、教育、文化、科技等领域。
4、全县民营企业主整体素质和社会地位在上升民营企业主中大多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学历,有的具有大专或本科学历。与此同时,民营企业主在五河县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大大提高,有数人当选为五河县人大代表和政协代表。
5、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县属国有企业改革,产权融合步伐加快据我们调查,五河县仁达建安公司、皖啤酒业、惠民百货有限公司、元胜家电总汇等一批有实力、有战略眼光的民营企业通过兼并、收买、租赁、承包破产或效益差的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县国有企业的改革,不仅吸纳了大量的下岗职工就业,而且还赢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公司制现已成为五河县民营企业的重要组成形式,特别是有限责任公司以其产权清晰、权责明确、风险相对分散、管理规范的特点,越来越为民营企业所广泛认可。近年来,这种企业组织形式在全县民营企业中发展较为迅速。
二、五河县民营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影响全县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制约性因素,首先是五河县的民营经济处于“小、散、低、弱”状况。即企业规模小、分布散、无集中的工业园区,产品质量低,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和抗御风险能力弱。如全县的精米加工业,机器设备虽然较先进,但生产能力大大过剩,全靠季节性生产,且企业的储备能力、资金的到位率较差,很难形成规模。
2、企业产品档次较低,科技含量较少。现五河民营企业中能生产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产品的企业极为鲜见。大多数工商业经营户中定形的、具有竞争力的产品较少,档次低,且是南方或其他地区厂家视为薄利、低档不愿生产经营的初级产品。
3、对民营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不能完全到位。各级综合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太多,办证程序、收费标准等宜传不到位,致使有的企业主款交了,证办不了,还要受到无证经营的处罚。再加上少数综合执法部门,只知收款、罚款,而不问依法办证之事,严重地影响了企业主的积极性。
4、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是民营企业资金的筹措难。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金融部门对民营企业不敢贷款也不愿贷款。除有国家金融政策方面的原因外,大多数的民营企业属于初创阶段,企业既没有抵押能力,又没有信用记录以及企业的信息不公开等因素,也是金融部门不敢冒风险贷款的主要原因。
三、解决民营企业存在问题的对策
1、首先要加强宣传,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重要战略任务,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国有经济有进有退,特别是从146个竞争性行业中退出来,为民营经济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因此要大力宣传民营企业在现阶段的重要作用,使全社会摒弃那些不合时宜的旧观念、旧框框,提高对民营企业的地位、作用、发展前景的认识,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政府部门必须从着眼于“管”字当头转为着眼于服务当头,建立起对私营经济的“一站式”服务机构,要将办事程序公开化,收费标准公开化,服务承诺公开化,处理问题公开化,自觉克服用“计划经济的管理体制来管理市场经济”的弊端以及“有利争着管,无利无人管”等现象。
2、要成立有关职能部门,着力解决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瓶预问题。为此我们建议动员机关干部参股人股,成立五河县民营企业信贷担保公司,对具有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民营企业重点扶持,做大做强,使之成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排头兵。要建立民营企业的信息收集、披露中心,否则金融部门不了解你的资信,如何敢借款.这就要靠独立公正的中介机构来完成。
民营企业发展范文6
俗语说的好:“人类常因其梦想而变得伟大,企业常因其文化而得以繁荣。”这句话从层面反映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企业不能离开文化,一定程度上我们可以这样说,文化是企业生生不息的灵魂,对于民营企业而言,文化是民营企业的发展动力。笔者认为企业的发展绝不能离开企业文化的积极作用,在当前的中国经济大形势下,中国民营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强有力的企业文化建设,换句话说,民营企业的发展对企业文化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笔者通过对民营企业的发展与企业文化建设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研究,对中国民营企业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如何能更好的把握机遇迎接挑战、如何能更好的打造出具有跨越式发展的新优势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思考。
一、强化企业文化,引导民营企业经济迅猛发展
通过对一些成功的民营企业文化建设情况的总结性研究,笔者认为民营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企业文化,强化企业文化,对于民营企业经济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秉承先进的企业文化理念,是民营企业发展的前提
企业文化如果要真正对民营企业的发展起到极其有效的提升作用,一方面,民营企业要秉承先进的企业文化理念,这对于民营企业更好的管理员工统一意志促进工作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只有一个先进的能够使得全体员工认可的企业文化理念,才能够有效的规范企业行为,统一员工思想,把所有员工有效的组织起来完成共同是事业,另一方面,则是民营企业的管理者一定要对企业文化建设高度重视,对先进的企业文化理念高度重视。
(二)要坚持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就我国的民营企业而言,所谓的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就是说以企业中的广大员工为出发点,从广大员工的切实利益出发,在民营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员工在企业中的主体地位,尽可能的提升员工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尊重他们对企业发展的看法与意见,尊重他们的首创精神,关心员工的价值、权益、自由。关注员工的生活质量、幸福指数、发展潜能,从企业人文关怀的角度出发,尽可能满足他们合力的物质与精神需要,促进员工的全面发展。换种角度说,民营企业只有真正做到以员工为本,才能够真正的唤起员工的主人意识,使他们能够真正的把推动企业发展当做自己的任务,只有真正的做到以人为本,才能更好的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同时发挥人才的巨大价值,最终为企业的发展奠定牢不可破的根基。所以在企业的发展中,在企业文化建设中,以人为本是我们值得特别强调的内容。
(三)诚信的企业文化是民营企业腾飞的翅膀。诚信可谓是维护经济秩序乃至于正常社会关系的重要基石,对于民营企业来说,诚信一种永远不可动摇的企业文化,是一个原则,在民营企业的发展中,必须重视诚信,只有真正的拥有的诚信,才能不断的开拓市场,才能更好的赢得市场,才能巩固更多的合作伙伴,最终让企业赢得效益,让民营企业实现跨域式的发展,如果一旦缺失了诚信,在市场竞争中最终一定会处处碰壁,为市场所淘汰。所以民营企业的企业文化建设一定要强调诚信理念,坚守诚信、践行诚信,以诚信赢信任,以信任求发展。
二、民营企业的发展一定要彰显企业文化的发展
(一)“看得见”,所谓看得见,指的就是企业文化的可视性,因为企业文化服务于广大的员工,只有更好的强调企业文化的视觉效果和感官冲击力,才能为广大员工所触及,才能让他们在耳濡目染的熏陶中真正融入到企业所倡导的这种文化中来。
(二)“摸得着”,所谓摸得着,指的就是企业文化的参与性,企业文化并不是企业管理者口中喊出的口号,对于民营企业来说,这是广大的员工能够切实参与企业日常工作的文化大餐,比如说一些关于企业文化的演讲比赛,比如说企业文化的一些歌唱比赛,还比如说一些知识竞赛之类的寓教于乐的能够被民营企业员工所认可的一些知识性活动,这样可以在潜移默化中使员工能够将企业精神、企业理想、企业目标等比较抽象的企业文化内涵接受,从而最终转化为共同的信念与前进的动力。
(三)“做的到,”所谓做的到,指的是民营企业中企业文化的可行性,企业文化能否有所成效,其关键在于践行,所以对于民营企业而言如何能够更好的制定出严密的制度并对此进行认知的执行和检查,让企业的奖罚措施能够有效的渗透到企业的每一个生产环节中,让企业文化和管理制度能够完美的结合,从而促进企业的最终发展。
三、以企业文化的成效,带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