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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政策范文1
作为“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我国连续出台《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粮食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全国农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等众多政策措施和产业规划,从各个方面加强支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近日,国家发改委联合农业部了推进农业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提出重点支持社会资本开展高标准农田、种子工程、现代渔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追溯体系、动植物保护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随后,2017年经济工作会议中,明确2017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要求积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本文为您详细解读什么是农业的供给侧改革。
1、什么是农业的供给侧改革?――从两个层面去看这个问题
“初级农业供给侧改革”的理解一方面即是去产能、去种植面积。
以工业领域煤炭行业为例,2016年以来,国家多部委联合监督煤炭行业去产能,一方面淘汰落后产能,一方面限制全行业全行业生产天数;形成煤炭行业显著的供给收缩。这方面农业领域即体现为:
(1)养殖产能受制于环保压力导致持续去化;今年以来猪价突破历史新高达到22元/公斤(上一轮新高是2011年9月的20元/公斤),全行业全年平均盈利高达640元/每头(2011年全年平均头均盈利451元/头),而令众人不解得是:如此高盈利的背景下,能繁母猪存栏仍在持续下行,截止2016年10月能繁母猪环比下滑0.2%,同比下滑3.77%,较能繁母猪最高存栏水平下滑27%(最高存栏2012年10月5078万头)。今年可谓是环保压制养殖产业最为严厉一年:在福建、浙江、四川、重庆、江苏、两广等省份的河流、水源带养殖产能,政府要求必须强制淘汰。中部地区划分(河南、湖北、江西、安徽、湖南)禁养区强制淘汰产能,非禁养区对散养户亦设定较高的环保门槛,严禁新增产能;
(2)种植业领域体现为以玉米、棉花为主的高库存农作物种植面积的持续调减。2014年国家取消棉花临储托市收购政策,2015年国内棉花种植面积即调减10%,2015年国家下调玉米临储价格,2016年取消临储政策,2016年玉米全国种植面积整体料下滑5.3%。棉花、玉米的社会库存亦表现为快速去化,社会库存水平处于低位。
而“更深层次农业供给侧改革”即是改造传统农业,即提升农业生产力。
美著名经济学家西奥多・威廉・舒尔茨教授在其《改造传统农业》一书中阐述:提升农业生产力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在于:土地、劳力和资本的投入。这里并不是一味规模化,因为大型规模化的同时亦会带来非精细化造成的效率下降,这里是要建立具有明晰产权制度(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一)的家庭农场,并引导资本进入农业;另一方面在于技术革新(近代全球农业技术革新即是转基因技术)。
技术革新是改变传统农业最核心的要素。从美国近代农业的发展历程来看,转基因技术减少了成本日渐增加的人力这一生产要素的投入,使得一定程度的规模化种植效益更为有利。
因此,对中国农业更深层次的供给侧改革,第一是政府真正从制度上解决土地产权制度问题,即非三权分置,而是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合一,推行家庭农产的适度规模经营模式;第二是有序的实现农产品价格的市场化,通过市场化的价格来实现农业生产要素的更高效率的配置;第三即是农业的低息加杠杆,引导资本进入农业(这有利于农业更多的技术推广,增加更多的低成本的生产要素投入);第四即是引入新的农业生产技术,如转基因技术。
2、供给侧改革对农业真正带来什么变化?
“初级农业供给侧改革”带来的变化是:
(1)生猪养殖业将长期维持可观盈利水平。
明年来看,猪价仍有上涨可能。能繁母猪的存栏变化大致决定了10-12个月后的生猪出栏变化,从现阶段来看并结合季节性出栏情况来看,明年上半年行业仍见呈现供给短缺的状态,生猪价格有望再次突破20元/公斤,并不排除继续上行可能。
(2)玉米等农产品价格2017年不必再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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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欧盟 农业支持政策 改革 中国农业
加入世贸组织为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从整体和长远看,将有利于充分发挥中国农业的比较优势,合理配置资源,从整体上提高中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有利于改善中国农产品出口的国际环境,更多地吸引国外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推进农业现代化。但是,加入世贸组织对中国农业的挑战也是严峻的,尤其是如何建立健全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和农产品市场体系,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体制以及外贸体制的改革,从而为农民创造增收和就业的机会。
一、欧盟农业政策的改革
1962年形成的共同农业政策是欧盟最重要的共同政策之一。其主要内容是制定共同经营法规、共同价格和一致竞争法则,建立统一农产品市场,实行进口征税、出口补贴的双重体制以保护内部市场,建立共同农业预算,协调成员国之间管理、防疫和兽医等条例。其农业支持政策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1)价格支持政府事先确定保护价格,分干预价格和目标价格两种,当市场价格低于干预价格时,由政府按干预价格收购;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政府直接向农民支付市场价格与目标价格的差价。这种支持保护方式,属于WT0协议规定需要逐步削减“黄箱”政策。
(2)收入直接补贴分两大类:一类是不挂钩的收入补贴,一类是挂钩的收入补贴(按中期审议方案,这类补贴将逐步减少)。两类补贴都以土地面积和常年产量为基础确定补贴水平,但前者以历史基期为基础,一经确定,不再与当前生产挂钩,属“绿箱”政策;后者则仍然与当前的生产挂钩,但计算中的单产不是单个农场的实际单产,而是一个地区的平均单产,属“蓝箱”政策。
(3)对农业的公共服务主要是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为农业发展提供的各种服务性支出,包括农业科研、病虫害控制、农民培训、推广和咨询、检验检测、市场服务和基础设施服务等。一些国家还设有农业灾害救助、结构调整援助、生态环境补贴、休耕和贫困地区支持补贴项目。
(4)信贷和税收支持信贷支持是通过政策性的农业金融机构发放低息贷款,鼓励农户增加农业投入。也有一些国家采取财政补贴的办法,鼓励商业金融机构发放农业贷款。税收支持主要是不单独设面向农业的税种,并在增值税和所得税政策上给农产品和农民以优惠。如在所得税政策上,包括增加农产品的成本分摊,允许将生产费用一次性从税基中全部扣除,允许农民出售固定资产所获得的收入作为长期资本收益,农民还可享受一定比例的税额减免;在增值税政策上,采取免税、适用特别税率和按比例税率纳税等多种优惠措施。
二、对我国农业政策的启示
(1)我国农业国内支持状况。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调整和完善农业国内支持政策,在增加农业投入和调整支出结构等方面作出了努力。这些年农产品供求平衡、丰年有余,与国家加强对农业的支持是分不开的。但是,目前我国农业支持还存在两个问题:支持水平偏低。2000年,我国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1298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大致维持在8%左右,比1990年的10%约低2个百分点,比1980年的12%约低4个百分点,没有达到《农业法》规定“国家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国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的要求。如果按WTO协议计算口径,把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的财政支出、粮棉油糖价格补贴计算在内,1996年-2000年,我国农业支持总量分别为1083亿元、1267亿元、1826亿元、1709亿元和2200亿元,分别占当年农业总产值的4.9%、5.3%、7.4%、7%和8.8%。流通环节补贴过高。我国的农产品补贴主要在流通环节,补在了价格上。1998年以来,每年用于粮、棉、油、糖流通的补贴在500亿元—700亿元之间,占农业支持总量的30%—50%。2001年我国财政农业支持总量为2047158亿元(预计执行数),从结构看,农业基本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支出合计678115亿元,占3311%;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农林水气象部门事业费支出合计708亿元,占3416%;流通补贴617亿元,占3011%;其余占212%。
(2)借鉴欧盟经验,深化我国农业支持政策改革。借鉴欧盟农业支持政策调整的经验,完善我国农业支持政策,应以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为目标。以增加总量,调整结构,转换方式,规范运作为原则,基本思路是:一是加大“绿箱”支出。重点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教育和技术推广引进,调整过去以数量增长为中心的政策取向。二是用足“黄箱”政策。由于“黄箱”补贴对提高农业竞争力有直接的作用。三是逐步减少对流通环节的价格补助,增加对农民和生产环节的直接补贴。
把挂钩的直接补贴改革为脱钩的直接补贴是大势所趋。这不仅仅是WTO谈判的要求,也是更好地实现国内政目标的要求。同挂钩的直接补贴相比,脱钩的直接补贴至少具有两个方面的优点:一是操作简便,一经确定,就不再需要每年进行统计计算和核查等极为繁杂的工作;二是没有扭曲作用,不违背市场原则,有利于比较优势的发挥和资源的合理利用。为了稳定生产、稳定供应和给农民提供必要的保障,可以借鉴欧盟实现的干预价格制度。欧盟现在实行的干预价格与我国实行的保护价格制度有所不同:一是国家收购价格水平不同。欧盟现在的谷物干预收购价格确定为每吨63欧元,明显低于正常的市场价格。而我国的保护价格是高于正常市场价格的。低于正常市场价格的保护价格能够做到只是在市场价格下跌特别严重时,才需要国家进行干预,从而可以使得国家减少干预收购数量。欧盟通过1992年的改革降低了市场价格之后,使得过剩产品库存数量在三年之内降低了90%以上。二是干预价格是有季节变化的。收获季节后,干预价格水平按月份递增。这样可以避免收获季节市场价格较低时,农民立刻将粮食都卖给国家,从而减少国家收购的压力。欧盟近年来一直重视加强农村发展,这次的改革又加强了对促进农村发展方面的投入。
参考文献:
[1]戴蓬军.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的新改革[J].农业经济问题,2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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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增长要素贡献问题,曾有学者利用我国相关统计数据回归出各参数的时间序列方程,利用回归得到的方程计算经济增长中各个要素的贡献程度,通过对相关因素的计算得到估计结果如表1所示。从上表可以看出,资本对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的贡献度呈明显上升趋势,其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越来越大。观察计算结果可知,目前的资本贡献度已经超过60%。而资本对经济的影响主要是通过金融市场上运作来完成的。一方面商业信贷加速了经济发展,促进了资本的积累,另一方面政策性金融的低息贷款也成为资本积累的重要条件。
二、指标选取与变量设计
由于统计数据受限,本文用农业GDP数据近似代表衡量农村经济增长的农村国民收入。根据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余额、农村合作信用社贷款余额和农业机械总动力三方面来分析其对农业GDP的作用。根据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次实证分析的数据时间段为1997年至2014年。农业GDP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用Y表示;农发行贷款余额数据来源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年报,用X1表示;农信社贷款余额数据来源于农村金融统计年鉴,用X2表示;农业机械总动力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用X3表示。以农业GDP作为被解释变量,农发行贷款余额、农信社贷款余额和农业机械总动力为解释变量,进行多元线性计量回归分析。
三、结果分析
(一)变量筛选过程
如图1所示,模型最先引入了X1变量,建立了模型1;接着引入了X3变量,建立了模型2;没有变量剔除,所以模型2重包含两个变量,即X1和X3。
(二)模型摘要信息
图2给出了关于模型的拟合情况,从图可以看出模型2的调整R2=0.967,大于模型1的调整R2值0.945,说明生成模型可解释的比例越来越大,将变量X3引入方程具有一定的效果。
(三)回归系数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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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农业政策性金融边界的确定成为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的关键和逻辑起点。本文从三个方面进行论述;首先,从农业政策性金融的金融性.政策性和优惠性出发确定其理论边界;其次,从农业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出发,从生产、流通两个环节对农业政策性金融的边界进行界定;最后,从交易成本的角度出发,区分农业政策性金融的核心和外延边界。以此为基石,得出农业政策性金融边界的模糊性、多层次性和动态性。
关键词:农业政策性金融;边界;模糊性;多层次性;动态性
中田分类号:F83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972(2006)03-0054-03
一、引言
要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需要强化农村金融服务,增加农村信贷供给,但农业的弱质性导致商业性金融不愿介入,需要农业政策性金融功能的发挥。但是,当前农业政策性金融体系的供给却存在严重偏颇,其主体金融机构农发行更存在业务萎缩,支农功能弱化的现象。由此,重塑农业政策性金融成为一种必然。但在以往的研究中,却忽视了一个最基本的问题:什么是农业政策性金融?农业政策性金融的边界在什么地方?首先,农业政策性金融在国外就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而对农业政策性金融的业务边界也仅仅是一个模糊界定。其次,农业政策性金融边界的模糊性更是严重地阻碍了其功能的发挥:一是农发行粮棉油流转贷款性质的模糊性导致道德风险的出现;二是商业性金融机构(农发行和农信社)的政策性业务的性质难以明确,进而导致贷款的风险归因不明确;三是商业性金融机构兼营政策性业务和政策性金融机构兼营商业性业务导致的目标冲突和道德风险。最后,农业政策性金融的边界更是我们进行以农发行为代表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的逻辑起点:由此,本文依次从农业政策性金融的理论基石、农业经济金融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供给特征出发来多维度分析农业政策性金融的边界。
二、农业政策性金融的理论边界
政策性金融的含义,目前还没有一致的、被普遍接受的定义。国外的学者一般从政策金融的目标或运作方式来对政策金融进行界定。日本的小滨裕久、奥田英信等人在比较一般的意义上是将政策性金融定义为“为了实现产业政策等特定的政策目标而采取的金融手段,也即为了培养特定的战略性的产业,在利率、贷款期限、担保条件等方面予以优惠,并有选择地提供资金。”国内学者白钦先(1993)指出,政策金融是以国家信用为基础、国家作为融资主体运用各种特殊的融资手段和融资渠道、为配合国家特定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而进行的特殊的资金融资行为,政策性金融虽然同其它资金融通形式一样具有融资性和有偿性,但其更重要特征却是政策性和优惠性。[1]瞿强(2000)将政策性金融定义为后发展国家为了实现一定的政策目标而采取的手段,它主要是通过建立政策性银行或对银行体系的直接干预,以比市场或商业金融更为优惠的条件,为特定最终需求者提供中长期信用。[2]
从国内外学者对政策性金融内涵的界定,我们可以发现政策性金融包含三个方面的本质性特征。(1)政策性,即服务于政府的某种特殊的产业或社会政策目标;(2)金融性,即在一定期限内有条件让渡资金使用权的资金融通活动;(3)优惠性,即以比商业金融优惠的利率、期限、担保等条件提供贷款或保证提供贷款(即可得性)。这三方面的本质特征也从理论上明确了其与商业性金融及财政的边界,政策性与优惠性的特征决定了其与商业性金融的区别;而金融性又决定了其与财政的区别。
由此可见,政策性金融的作用边界在于解决“市场失灵”,具体的作用领域:一是这些需求产生于非盈利性或盈利性非常低的公共部门领域;二是这些需求属于非市场性的有效需求,无法通过商业金融行为来满足。由此也决定了政策金融机构存在的前提有二:一是提供基本的公共金融产品二是保护弱势群体的需要。在管理应用中,对于政策性的理解突出表现为:(1)政策性银行与政府的关系,是“政府的银行”。(2)政策性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关系,是互不竞争的关系。(3)政策性银行的政策性具体体现在其业务范围或者职能定位上,其逻辑便是把政策性和竞争性的理解最终归结为业务范围来界定。但是,这样一来,政策性问题就简单化甚至于异化,而业务范围反而又复杂化。其原因在于,仅仅用政策性的概念是无法解决政策性问题的,必须从农村经济和金融发展的内在要求出发赋予政策性明确内容。
三、从农业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看农业政策性金融的边界
我们从农业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出发来探讨政策性金融的边界。
(一)农业生产领域对农业政策性金融边界的要求
农业生产领域贷款需求的核心在于增加农业的可持续增长,但是从表1我们可以发现,农业基本建设总体水平较低,波动较大,平均占比在6%左右,其构成比例以水利基建为主,占比60%左右。而新增固定资产的年增长率较低,从1999开始,仅为8%左右。
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发现,我国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严重不足,但这些项目普遍具有周期长、外部收益高的特征,普通商业性金融机构不愿介入,因此政策性金融的主要目的是稳定或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其具体政策性金融需求如下:(1)农业基础设施贷款。我国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下降,农业基础设施非常短缺。具体而言,业务重点应为继续增加农村节水灌溉、人畜饮水、乡村道路、农村沼气、农村水电、草场围栏等“六小工程”的投资规模,扩大建设范围,提高工程质量。(2)实用农业科技的投入使用。我国是一个资源稀缺的国家,人均可利用耕地面积小,增加农业产量和促进农民收入的唯一办法就是增加农业科技投入。业务重点应为种子工程、良种工程及各种机械设备的购买。(3)农业生态环境改善。我国耕地资源逐年减少,水资源短缺,森林覆盖率低,污染严重,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业务重点应为中低产田的改造、土地肥力的增加、退耕还林和生态资源的保护。(4)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我国农产品在总量过剩的同时,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表现是农业生产结构与市场需求结构不相适应。业务重点应为调优无公害农业、特色农业等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结构。
(二)农业流通领域对政策性金融边界的要求
农业流通领域政策性金融的主要目的是稳定农业产品市场,确保粮食安全。这也是过去我们农发行的唯一业务,但随着粮棉油流通体制改革和农业产业化及市场化,确保粮食安全的关键在于进行流通组织的创新。一是建立充分竞争的市场机制,二是规模经济
效益。但是,在产销一体化发展的农业产业化农业中,生产与销售、与流通的边界已经并不十分确定,问题的关键变为如何建立健全农产品的物流体系。在物流体系中,金融运动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由于农业流通的正外部性,使政策性金融的一个重要职能被定位于农业流通领域。其具体运作模式为:(1)培育各类市场流通主体,一般通过订单农业的方式保证粮食价格的稳定和运转。(2)提高优势农产品的加工水平和农产品的竞争能力。通过加工企业竞争力的提高来实现粮食的有效运转。(3)政策性金融的价格支持。(4)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农产品的出口关键在于质量的提高和中介组织的创新,政策性金融的重点在于对农产品结构的调整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兴办仓储设施和加工企业、购置农产品运销设备,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和价格支持,及出口信用保险支持。
具体而言,不同的项目可以划分为公益项目、基础性项目、竞争性项目三大类。本文的政策性金融项目不包括纯粹应由财政资金投入的公益型项目如公益林业、公益水利设施、农业气象等,政策性金融的重点在于基础性项目的实施。
四、从农业政策性金融体系的供给特征看农业政策性金融的边界
从农业经济和金融发展的内在要求出发,政策性金融的边界局限于两个方面:在生产领域,主要是维持和增进农业生产力的提高,集中于基础性和开发性的农业项目方面;在流通领域,主要是促进流通中介组织的竞争力,以此来进行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增加农民收入。比较而言,生产领域的金融需求政策性更强一些,而流通领域的金融需求更具有竞争性,因此我们可以从两个层次来理解农业政策性金融的边界。
(一)农业政策性金融的核心边界:提供基础性和开发性的农业贷款
首先,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提高农业生产率的基础性投入严重不足。“三农”问题,可以集中用农村来概括,农民是农村的主体,农业是农村的主业。中国前进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但最主要的制约因素是农村发展严重滞后,占中国人口多数的人还在从事传统农业。这除了要继续加快城市化进程转移大批农民外,农村的工业化、信息化、现代化是必需的。而实现这一点,对目前处于一家一户分散经营,以手工劳动为主体的大多数农村而言,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如农村道路、农村电网、农村通讯、基本农田水利设施、节水灌溉、农村医疗、小城镇建设等是必需的;大量大中型农机具使用也是必须的;大量农产品加工设施的建设也是必需的;大量为转移农业人口而在农村兴办第二、第三产业也是必需的;同时,科技投入、生态环境的改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也是必需的。其次,农村基础建设的长期性和风险性决定了政策性金融支持的必要性。农业由于其特有的基础地位和农业弱质属性,是一个需要国家长期扶持的产业。其实,除了公共服务设施以外,农村绝大多数项目都是能够盈利增值的,只是与城市项目相比,它的盈利水平普遍较低,投资回收期一般较长,风险也相对偏大。这些特征特别适合政策性金融介入,由于它能盈利,有还本付息基础,银行能够介入;由于它盈利水平偏低,贷款回收期长,不适合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的商业银行介入,商业银行也不愿介入,而需要有兼有财政和银行属性的政策性金融介入。最后,相比流通流域而言,生产领域的贷款更具有政策性。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中,农业流通领域的发展是以培育市场主体为发展目标,项目也更具备竞争性,可以通过政策性金融机构的适当扶持来实现其完美运行。
(二)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外延:为弱势群体提供贷款和为各类流通中介组织提供贷款
1.为弱势群体提供综合扶贫贷款。贫困农户收入的增加成为政府的必然职责,但是扶贫是一个综合的工程,需要多种措施的配套使用。因此,这只能作为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外延,最好由政府作为主体来牵头,具体由各类合作金融组织来实施,政策性金融机构为其提供贴息、担保或最后信贷支持。
2.为各类流通中介组织提供贷款。粮棉油流通体制改革以后,各类流通中介组织成为保证粮食安全的关键,但是农业产业化本身已经具备了商业性的特征,只是其承担了一定政策,需要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支持。因此,各类中介组织的贷款,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职能应局限为市场环境的建设和基础仓储建设。
五、结论:农业政策性金融边界的模糊性、多层次性和动态性
农业政策性金融的核心在于政策性、金融性和优惠性,由此决定的边界也是非常模糊的。由此,我们只能给农业政策性金融在内核上界定清楚,即为农业提供基础性和开发性的贷款,而外延则十分模糊,其不断地与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及政府职能不断重合。同时,随着农业经济和金融的发展,其外延也会不断地变化。由此,我们在现阶段对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进行改革的时候,也不宜对其业务界定过于清楚,仅需要对其核心层进行明确的界定。
参考文献:
[1]白钦先,曲昭光.各国政策性金融机构比较[M]中国金融出版社,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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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农业政策性金融支农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的工作,研究解决我市政策性金融支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有关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发行,具体负责农业政策性金融合作协议贷款项目审核、申报和统计等日常工作。各县(市)、区也可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对该工作的领导。
二、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的范围和对象
农发行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范围和对象是从事粮棉油购销、储运、加工转化、畜牧业粮食过腹转化,以及相关的生产基地建设、技术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粮棉油加工企业和其他粮食企业,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水产养殖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承担化肥、烟叶、活体储备等专项储备企业。三、贷款项目的推荐和申报
按照“企业申请、政府推荐、银行审查、双方确认”的原则,推荐和申报《农业政策性金融合作协议》项下的贷款项目和贷款企业。
(一)企业申请。凡符合农发行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范围和对象的企业均可向市、县政府部门和农发行提出申请和贷款需求。
(二)建立严格的项目推荐程序。市农发行政策性金融支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推荐函的形式向市农发行推荐金融支持的项目和企业,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市农发行充分合作,共同确定贷款项目和贷款企业的候选名单,原则上每年组织二次集中推荐,如需要也可随时推荐。
(三)贷款企业的确认。市、县农发行和担保机构根据农发行信贷政策和相关贷款、担保管理办法规定,对政府推荐项目和贷款企业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情况及时向政府推荐部门反馈。对符合贷款资格和相关贷款、担保基本条件的企业,农发行、担保机构与政府推荐部门共同协商确认为《农业政策性金融合作协议》项下的贷款、担保企业,同时建立贷款、担保项目库,确认的企业上报省农业政策性金融支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对接后,签订贷款和担保意向书。
(四)贷款审批和发放。已签订贷款和担保意向书的企业,要在当地农发行开立基本存款或一般存款账户。在此基础上,当地农发行开展贷前调查,对符合农发行相关贷款办法规定条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的企业,按农发行总行规定的权限进行审批,确定贷款额度,按企业实际需要发放、使用贷款。
四、综合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落实贷款风险责任
对政府农业政策性金融合作协议下推荐的贷款企业或贷款项目,政府要帮助落实担保措施,并履行督促相关责任主体承担最终偿债责任的义务。
对农发行审批后确定的贷款企业,要按发放贷款额度的一定比例筹集保证金,存入农发行帐户。贷款企业自身有效资产要全额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担保不足的,经担保机构评审同意后由担保机构提供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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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因素对于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
1.1农业政策对于农村经济发展的导向影响
农业政策能够引导农村投资的流向,以取消农业税来讲,其改变了农村公共投资的来源,使农村投资方向发生了改变;农业政策能够引导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改善,如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主的农业政策,改变了单一的种植格局,实现了农村经济微观环境的调整;农业政策能够引导农村劳动力的流向,如在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向城市时,制定农业补贴政策,以引导农村劳动力的流向[1]。
1.2农业政策对于农村经济发展具备激励效能
以家庭联产承包制政策的颁布为例,其确立了农民在生产过程中的主体地位,使农民以更大的热情参与进去,由此实现产权的调整和改善;农业政策对于农村经济具备需求激励的效能,激发农业生产积极性,增加农产品供给,实现市场价格的稳定;农业政策对于农村经济具备创新激励的效能,在农业科技创新方面的决策和政策,会实现农业技术集成化、机械化程度的提升,以推动我国农村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2]。
1.3农业政策对于农村经济发展的调控影响
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农业政策能够间接地调整农产品的供需,如结合市场粮价走势,利用粮食市场发展特点,实现各种农产品低价收购,可以使农产品的供需处于相对平衡的状态;农业政策在调整农产品价格方面也起着一定的作用,由此影响到农民的实际收入结构,起到调节收入水平的效能[3]。
2制定科学农业政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模式的革新
从上述农业政策与农村经济发展之间关系的探究来看,农业政策的科学性会对农村经济发展模式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农村经济发展模式的选择需要结合当前农业政策,以保证两者之间形成相互促进的格局效益。为此,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2.1注重对农民的激励和支持
首先,针对于农产品的收购问题,形成健全的补贴和最低收购价的联动机制,切实保护好农民的切实利益,避免其受到市场风险因素的影响。具体来讲,在制定农业补贴政策时,要执行价格支持政策,并针对部分主要粮食品种建立最低收购价制度,保证粮食储备的同时,实现粮食市场供应的合理化。其二,不断提高农民补贴力度,实现补贴方式的改善和调整,以粮食直接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农机购置补贴和良种补贴的方式来进行,引入综合性收入补贴和农资价格,农产品价格联动补贴机制,并实现粮食生产与补贴形式之间的挂钩,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2.2引导各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
一方面,要加快现有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形成健全的土地流转机制,为土地资源的规模效益发挥打下良好的政策基础,依照法律规定,积极推动以承包、转让、租赁和入股为主的农村土地经营权合理合法流转,使土地资源的效益得到发挥;另一方面,不断促进农业财政支出结构的优化调整,发挥财政支出在农村经济发展方面的效能,在保证当前农业生产规模的基础上,实现农业财政支出结构的调整,以提高资源利用效能,发挥农业财政支出的最大功效。
2.3处理好不同农业政策之间的关系
处理好不同农业政策之间的关系,发挥各项政策的合力作用。主要可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其一,破除城乡二元机构,淡化城市和农村之间的界限,推动农民增加收入的长效机制,构建城乡统筹发展的机制;其二,积极推动现代化农业发展,实现城乡产业之间的协调发展,工业给予工业提供技术支撑,农业给予工业提供劳动力资源和农产品资源,由此实现两者政策之间的兼并,以发挥政策的最大效能;其三,建立农业投入的长效机制,争取采取各种措施实现农业综合生产力的全面发展。
3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