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意见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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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意见

国企改革意见范文1

一、美国医疗改革的措施

1.在医疗保险覆盖方面,提高医疗保险的可承受性和可进入性。奥巴马明确提出要确保美国所有的公民都能获得一定的医疗保险,使医疗保健成为每个美国人都负担得起、享受的服务,但仍然保留患者的选择权;需要建立一项全美健康保险交换制度和项新的公共卫生计划,提供某些特定的私人保险,例如没有提供医疗保险的小型公司未受雇佣的个人都可以通过美国联邦政府的这一制度来获得合理的医疗保费。政府设立一个医疗保险计划市场,各个家庭可以在私人计划或是美国联邦医疗保险等政府新推出的计划中选择。

2.控制医疗费用方面,在不影响医疗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医疗资本效率,来降低医疗成本。

(l)进行电子健康信息技术系统建立。当前,美国许多医疗信息没有进行电子储存,不能被充分利用,因为医疗信息难以相互传输,也增加了医疗失误率,而成本也相对电子储存高。奥巴马政府计划在今后5年内每年投资100亿美元,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标准化的电子健康信息系统(包括完整的电子医疗记录),加强医疗信息在各医疗机构以及一线医疗人员之间的传输,当然,美国政府也承诺会保护公民的隐私。

(2)提高美国保险产业的竞争。通过不断兼并,美国两家最大的保险公司占据了美国三分之一的保险市场,己经主导了美国的保险行业,这些兼并并没有提高保险领域的服务效率,反而使保险费用在短短六年内增长了87%,普通家庭的医疗费用还在持续上涨,但保险公司的利润去高得惊人。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奥巴马政府计划严格控制保险公司的保险费用,增强保险产业的竞争性,将强制从保险公司收入中拿出一个合理份额用于医疗费用的支付。

(3)加大私人保险公司滥用医疗资源的管理。许多私人医疗保险计划并没有提高保险行业的竞争性和降低保险行业的行政成本,所以不合理的私人保险计划激励制度仅造成了医疗资源的滥用,而且使联邦每年损失数十亿美元。

(4)控制药品价格。处方药是美国医疗费用中上涨最快的一种,奥巴马政府决定,允许消费者购买在国外售价低于本国价格且保证药物安全的药品,政府机构与制药公司进行直接谈判以获得低廉的药品价格,仅此项每年大约可以节省300亿美元。

3.财政投入方面。美国政府在未来十年将向医疗改革计划提供的财政支持总额为9480亿美元,计划会坚持可支付性和赤字中性的原则,承诺新计划不会造成财政上的负担。所以,奥巴马政府认为,新的医疗方案在实施后第一个10年内将使美国政府预算赤字减少1000亿美元

4.努力实行全民普惠式医保,促使医疗卫生改革的公益性。美国总统奥巴马进行了美国医疗保险改革,颁布了新医改法案,该法案明确规定:美国全体民众均需购买医疗保险,并且,不断完善保险的种类,对于无能力购买保险的贫困公民,国家给予相应的补助,切实保障贫困公民能够买到全额保险。这一法案的颁布在国际上引发的极大的轰动,越来越多的国家纷纷效仿美国努力实现全民普惠式医保,确保医疗卫生改革的公益性,尤其是我国政府部门更为显著,我国政府部门应在美国新医改法案的基础之上,结合我国的国情推进我国公益性的基本医疗制度的改革,政府部分不断加大对医疗卫生的人力、财力以及物力资源的投入,实现普惠式的全民医疗保障,切实保障解决中国人民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进一步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二、对我国保险医疗改革的启示

(一)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责

美国总统奥巴马新医改法案多次强调:政府对实现全民医疗保险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并且,要求政府应积极承担应有的职责,切实推进全民医疗保险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规范性。对于我国医疗保险而言,现阶段,我国医疗保险市场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与成熟,因此,这就需要我国相关医疗部门,积极汲取和借鉴美国先进的相关经验和管理体制,进而,制定出完善的医疗管理机制,确保我国医疗机构实行“管办分离、医药分家”,充分运用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责,为保障我国全民能够获取到最基本的医疗保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全面提高医疗信息化的发展程度

美国是世界第一大国,该国不仅具有强大的综合国力,而且其科学技术水平位居世界第一。美国致力于将高科技投入到医疗保险系统中,实现医疗保险系统的信息化、现代化。与美国医疗保险系统相比,其对医疗信息的需求、供给和管理模式还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其对信息的传递速度较慢与交流成本较高,不利于提高政府部门在公共事务和行政领域的管理能力,因此,这就需要通过借鉴和吸收美国先进的医疗经验,将我国现行日益发达的电子计算机技术和网络信息技术医疗保险系统中,实现医疗保险的信息化和现代化。

(三)注重政府与市场调节的相结合

通过研究和分析现行美国医疗保险体系可知,目前,美国具有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医疗保险体系,美国新医改法案的颁布,进一步强化了政府在医疗保险系统中的主导地位,同时,仍十分肯定市场在医疗体系的调节作用。对于中国医疗事业而言,现行的医疗体系尚未完善与健全,并且,我国过于重视政府在医疗保险系统的作用,而忽视了市场的调节作用,因此,我国在完善医疗保险相关政策法规时,应切实充分发挥“有形手”和“无形手”的作用,推进政府和市场调节的有效结合,明确公有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的地位和职责(公有医疗保险是基础,商业医疗保险起辅助作用),以此,推进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顺利改革和完善。

(四)注重协调公私资本的合作关系

美国实行医改主要是为进一步强化政府、医疗机构、私营机构以及民众之间的合作关系,通过鼓励和扶持广大资本家能够投入医疗机构建设,构建起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切实最大程度上推进国家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进而,确保医疗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基于我国人口众多,且社会经济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国家之内还有较多的人们尚未摆脱贫困状况,而紧靠公立医院卫生不能够满足广大公众的需求,因此,应鼓励更多的投资者能够参与到公立医院建设中来,以非营利性的心态构建私立医院,以此,不仅能够缓解国家的巨大压力,而且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公民看病难等问题,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协调好公私资本的合作关系,构建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为不断提高私营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提供了基础保障。

(五)强化医疗改革政策的可操作性

美国虽制定出了完善的医疗保险政策,但其未能够充分发挥医疗保险政策应有的职能,究其原因主要在于美国在政策的宏观导向性上和具体执行面上的力度较为薄弱,导致有效的医疗保险制度流于形式,难以充分发挥其制度应有的职能。对于我国医疗保险而言,应保障实现各部门之间的统一化和细节化,紧跟社会的发展潮流对其医疗保险政策做出不断调整,尽可能的避免医疗改革方向不够统一,改革步伐不够协调,确保实现医疗保险改革政策调整过程中的透明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加强医疗保险政策的执行力度,保障能够充分发挥其应有的职能。

参考文献:

[1]蔡江南.美英两国医改新动向及对中国医改的启示.中国市场.2011(11).

[2]刘江.英国模式对完善我国社区卫生事业借鉴意义.大众商务.2009(24).

[3]白云.新医改形势下的医院经济运营管理刍议.财会研究.2008(23).

国企改革意见范文2

(一)有关企业股权转让、整体资产转让方面

1.如果企业整体资产转让交易的接受企业支付的交换额中,除接受企业以外的现金、有价证券、其他资产不高于所支付的股权的票面价值(或股本的账面价值)20%的,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转让企业可暂不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转让企业和接受企业不在同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须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核确认。同样,合并企业也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2.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

3.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4.转让企业暂不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的整体资产转让改组,接受企业取得的转让企业的资产的成本,可以按评估确认价值确定,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5.购并或控股前各企业应享受的定期减免税优惠,未享受期满的,且剩余期限一致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购并或控股后的企业可继续享受优惠至期满。购并或控股前各企业应享受的定期减免税优惠,未享受期满的,且剩余期限不一致的,应分别计算相应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按税收法规规定继续享受优惠至期满。

6.国有企业改制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征收增值税。

7.国有企业改制中由于资产评估减值而发生流动资产损失,如果流动资产未丢失或损坏,只是由于市场发生变化,价格降低,价值量减少,则不属于非正常损失,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二)有关债务重组方面

企业在债务重组业务中因以非现金资产抵债或因债权人的让步而确认的资产转让所得或债务重组所得,如果数额较大,一次性纳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在不超过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三)有关企业合并、分立方面

1.合并企业支付给被合并企业或其股东的收购价款中,除合并企业股权以外的现金、有价证券和其他资产(以下简称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所支付的股权票面价值(或支付的股本的账面价值)20%的,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当事各方可选择按下列规定进行所得税处理:

被合并企业不确认全部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不计算缴纳所得税。被合并企业合并以前的全部企业所得税纳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担,以前年度的亏损,如果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可由合并企业继续按规定用以后年度实现的与被合并企业资产相关的所得弥补。具体按下列公式计算:某一纳税年度可弥补被合并企业亏损的所得额=合并企业某一纳税年度未弥补亏损前的所得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合并后合并企业全部净资产公允价值)。

被合并企业的股东以其持有的原被合并企业的股权(以下简称旧股)交换合并企业的股权(以下简称新股),不视为出售旧股,购买新股处理。被合并企业的股东换得新股的成本,须以其所持旧股的成本为基础确定。但未交换新股的被合并企业的股东取得的全部非股权支付额,应视为其持有的旧股的转让收入,按规定计算确认财产转让所得或损失,依法缴纳所得税。

2.分立企业支付给被分立企业或其股东的交换价款中,除分立企业的股权以外的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支付的股权票面价值(或支付的股本的账面价值)20%的,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企业分立当事各方也可选择按下列规定进行分立业务的所得税处理:

被分立企业可不确认分离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不计算所得税。

被分立企业已分离资产相对应的纳税事项由接受资产的分立企业承继。

3.企业为合并而回购本公司股,回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之间的差额,属于企业权益的增减变化,不属于资产转让损益,不得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也不计入应纳税所得。

(四)有关亏损弥补方面

1.企业分立前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根据分立协议约定由分立后的各企业负担的数额,按税收法规规定的亏损弥补年限,在剩余期限内,由分立后的各企业逐年延续弥补。

2.被兼并企业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应区别不同情况处理。

被兼并企业在被兼并后继续具有独立纳税人资格的,其兼并前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在税收法规规定的期限内,由其以后年度的所得逐年延续弥补,不得用兼并企业的所得弥补。

被兼并企业在被兼并后不具有独立纳税人资格的,其兼并前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在税收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可由兼并企业用以后年度的所得逐年延续弥补。

3.企业进行股权重组,在股权转让前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可按税收法规规定的亏损弥补年限,在剩余期限内,由股权重组后的企业,逐年延续弥补。

(五)有关企业对外投资方面

企业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东以其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向股份公司配购股票,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上述资产转让所得如数额较大,在一个纳税年度确认实现缴纳企业所得税确有困难的,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作为递延所得,在投资交易发生当期及随后不超过5个纳税年度内平均摊转到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中。

二、有关国有企业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方面

鼓励有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在进行结构调整、重组改制和主辅分离中,利用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和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改制创办面向市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经济实体,多渠道分流安置企业富余人员和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减轻社会就业压力。对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除国家规定不予免税的行业外),凡符合相应条件,经有关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三、有关企业破产方面

(一)依法宣告破产的企业,清算完毕后,拍卖给其他企业,拍卖后重新办理工商登记,可以视同新办企业。凡符合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可享受新办企业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二)关联企业之间的应收账款,经法院判决负债方破产,破产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的负债部分,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应允许债权方企业作为坏账损失在税前扣除。

四、有关处理企业职工劳动关系方面

(一)企业对已达一定工作年限、一定工龄或接近退休年龄的职工内部退养支付的一次性生活补贴,以及企业支付给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一次性补偿支出等,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种补偿性支出数额较大,一次性摊销对当年企业所得税收入影响较大的,可以在以后年度均匀摊销。

(二)企业按照劳动保障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标准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五、有关安置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方面

(一)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凡在*5年底之前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最长期限为3年的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二)对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不足职工总数30%,但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可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比例=(企业当年新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企业职工总数×100%)×2。

(三)对新办的商贸企业(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除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不足职工总数30%,但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可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比例=(企业当年新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企业职工总数×100%)×2。

对于从事商品零售兼营批发业务的商业零售企业,采用定额税收优惠办法,即凡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在*5年底前可享受定额税收扣减优惠。

税收优惠按安置下岗失业人员数量核定,并一律从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中扣减,当年扣减不足的结转至下一年继续扣减,扣减年限截止至*5年底。

具体扣减数额=企业安置下岗失业人员数量×*0元/年

(四)对现有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和现有的商贸企业(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除外)新增加的岗位,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对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减征30%。

(五)对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凡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自*3年1月1日起,每吸纳1名下岗失业人员,每年可享受企业所得税*0元定额税收扣减优惠。当年不足扣减的,可结转至下一年继续扣减,但结转期不能超过两年。

(六)纳税人吸纳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按《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107号)中规定的范围、项目和标准取得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六、有关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方面

(一)工业企业在*4年7月1日后新购置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除外),可在现行规定折旧年限的基础上,按不高于40%的比例缩短折旧年限。工业企业在*4年7月1日前购置并尚未折旧完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除外),自*4年7月1日起,在尚未折旧年限的基础上按不高于40%的比例缩短折旧年限。

(二)工业企业在*4年7月1日后受让或投资的无形资产,可在现行规定摊销年限的基础上,按不高于40%的比例缩短摊销年限。工业企业在*4年7月1日前购置并尚未摊销完的无形资产,自*4年7月1日起,在尚未摊销年限的基础上按不高于40%的比例缩短折旧年限。但协议或合同约定有使用年限的无形资产,应按协议或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进行摊销。

(三)企业的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提高到每月人均1*元,企业在上述标准以内实际发放的工资可以在税前扣除。

七、有关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方面

(一)鼓励工业企业加大技术开发费用的投入

1.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试验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与新产品的试制、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以及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不受比例限制,计入管理费用。

2.盈利的工业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应逐年增长,增长幅度在10%以上的企业,除据实扣除外,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应税所得额。

3.企业为开发新技术、研制新产品所购置的试制用关键设备、测试仪器,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用,其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单独管理,不再提取折旧。

4.凡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如果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足抵免时,未予抵免的投资额,可用以后年度企业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延续抵免,但抵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二)推动产、学、研的合作,促进联合开发

1.企业技术开发和新产品研制,在依靠自身技术力量的同时,应通过多种形式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开展合作,增强企业技术开发能力。鼓励和支持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直接进入大中型企业或企业集团,成为企业的技术开发机构,也可以通过联营投资、参股、控股或者兼并等方法实现与企业的联合,促进企业逐步成为技术开发的主体。

2.企业技术开发可以采取自主开发、委托其他单位开发和联合开发等形式。鼓励企业与其他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进行联合开发,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单个企业难以独立承担的技术开发项目,按照联合攻关、费用共摊、成果共享的原则,报经主管财税机关批准后,可以采取由集团公司集中收取技术开发费的办法。其中成员企业交纳的技术开发费在管理费用中列支,集团公司集中收取的技术开发费,在核销有关费用支出后,形成资产的部分作为国家投资,在资本公积金中单独反映。

(三)加速企业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和商品化

1.企业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超过30万元的部分,依法缴纳所得税。

2.企业为验证、补充相关数据,确定完善技术规范或解决产业化、商品化规模生产关键技术而进行中间试验,报经主管财税机关批准后,中试设备的折旧年限可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加速30%—50%。

(四)推进企业机器设备的更新

1.企业可以根据技术改造规划和承受能力,在国家规定的折旧年限区间内,选择较短的折旧年限。对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技术进步快的电子生产企业、船舶工业企业、生产“母机”的机械企业、飞机制造企业、汽车制造企业、化工生产企业、医药生产企业和经财政部批准的企业,其机器设备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其他企业某些特殊机器设备,凡是符合财政部行业财务制度规定的,也可以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

2.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清产核资的企业,在综合考虑企业承受能力和技术进步状况的基础上,可按重估后的固定资产价值提取折旧。

3.企业技术改造采取融资租赁方法租入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可按租赁期限和国家规定的折旧年限孰短的原则确定,但最短折旧年限不短于3年。

4.企业购入的计算机应用软件,随同计算机一起购入的,计入固定资产价值;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购置成本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或构成无形资产的,可以按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按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或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进行摊销,没有规定有效期限或受益年限的,在5年内平均摊销。内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为2年。

八、有关涉农国企的优惠政策

(一)对国家认定为农业产业化的重点龙头企业和其所属直接控股比例超过50%以上的子公司,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收入,与其他业务分别核算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暂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国有农口企业、事业单位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渔业类初级加工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所得税。

九、其他相关政策

(一)企业利用本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属《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而生产的产品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

(二)资源综合利用免税。企业利用本企业外的大宗煤矸石、炉渣、粉煤灰作主要原料,生产建材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

(三)为处理利用其他企业废弃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而新办的企业,可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1年。

国企改革意见范文3

一、辽、浙、川、渝发展的理念与启示

1.解放思想是深化国有企业供给侧改革的前提

转变发展方式,首先要转变发展理念。重庆青山工业有限公司本是一家军工企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其不断调整思路,改善供给,从特种产品生产转换到速器生产虽然困难重重,但其以“壮士断腕”之心依然把转型作为企业发展的强大动力,目前已是中国最大的专业变速器生产企业。这一转型体现的就是熊彼特讲的“创造性破坏”,即通过企业转型、内部革新,使新兴的更有活力、更有效率的产业替代失去活力的产业。

2.创新驱动是激发企业内生发展动力的基础

过剩产能的实质是创新能力和技术的欠缺。面对产能过剩的现状,沈阳大力吸引智能制造、高端制造产业项目聚集,努力成为“中国制造2025”对接“德国工业4.0”的典范,依靠创新和技术打造转型发展的新引擎。杭州未来科技城始终坚持“人才引领、创新驱动”,目前已引进海归人才1850余名,去年,25平方公里重点建设区实现技工贸总收入1539.8亿元,增长54.4%,成为杭州的重要增长极。

3.服务型政府是实现国有企业良性发展的保障

良好的市场环境是发展的前提,多出特惠式政策,少提限制性政策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题中之义。重庆璧山区采取一系列优惠政策为企业搭台,大力引进配套产业,共有上下游16家企业对青山公司进行本地配套,经济发展带动系数非常大;杭州积极搭建创客平台,一面对接有资金有创新需求的企业入驻,一面引导“有梦想、有激情、有知识、有创意”,但“无资本、无经验、无市场、无支撑”的大学生创业创新,使他们的“梦想变成财富”,这些都体现了政府从管制型向服务型的转变。

二、我省国企供给侧改革的问题与矛盾

1.产业结构单一偏重,经济发展缺乏回旋空间

目前我省“老字号”、“原字号”产业多,高新技术产业占比低,产品结构单一,附加值小,同质化竞争激烈。一旦市场波动,“多米诺骨牌效应”和“蝴蝶效应”明显。

2.现代企业制度仍需健全,股权多元化探索步伐缓慢

以规范化董事会建设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上,民营企业囿于国企的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在决策机制、法人治理结构运行等方面的差异,顾虑很多,积极性不高。资产证券化率较低,目前,我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有7家,证券化率远低于上海、深圳等省市。

3.创新人才流失严重,国有企业内生增长动力缺少

截至2015年底,我省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较上一年度减少5182人,减少10.2%,高级职称人数减少175人。国有企业受分配制度等制约,用人留人的体制机制不够灵活。人才不足,导致大部分企业缺少核心关键技术,市场变化了,供给产品却没变,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差,企业创新增长机制没有真正建立。

4.发展理念僵化滞后,生态优势开发释放不足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黑龙江的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这句话有“醍醐灌顶”之效。我省有着丰富的自然资源,大冰雪、大森林、大农业,这些资源大多都在农垦、森工等国企手中,但以往一说到冰天雪地,人们想到的就是恶劣的自然环境,甚至将资源禀赋当作包袱,在这样的思维下,出现了一些资源无视、短视行为,对于资源开发利用不足,生态红利释放缓慢。

三、国企供给侧改革的建议与思考

1.解放思想,用“五大理念”引领我省国企供给侧改革

指出:“东北发展,无论析困境之因,还是求振兴之道,都要从思想、思路层面破题。”应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对于我省出台的相关经济发展政策和文件进行梳理分类,对于一些不符合时展的政策及时废除,并针对我省相关主要产业提出具体的供给侧改革方向,避免方案在文件上空转。

2.转方式、调结构,用“加减乘除”做好国有企业转型升级改造

建议对我省国有企业进行梳理,科学研判哪些产业存在过剩产能,哪些属于阶段性困难,哪些产能需求不足,找准问题症结。做好“加法”,就是要“发展一批”。对于传统优势产业,如装备制造、石化等,应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对接《中国制造2025》,运用“互联网+”进行升级改造,盘活工业存量资源。“创新一批”,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石墨产业等具有潜力的产业,发展创新,提高产品附加值,使产业链向中高端集中;做好“减法”,即淘汰落后产能,对于产能严重过剩,无力转型的僵尸企业,如龙煤集团的部分下属煤矿进行“清理退出”;做好“乘法”和“除法”,即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政策和服务,通过简政放权和创新驱动,不断推动我省国有资本向高端成长型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产业集中。

3.优化发展环境,用科学的制度释放企业活力

近年来,我省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共取消和下放行政权力578项,相当部分是针对国有企业的简政放权。在此基础上,仍需“添柴加压”,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程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物的管理,降低制度易成本,着力推动从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4.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用“混合所有制”探索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探索国有与非国有有机融合的各项体制机制,规范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全面具体的股权管理机制,强化规范操作和过程监督,既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又保证民营资本的合法权益。同时,创新国资监管体制机制,实现国有企业管理从管人、管事、管资产到管资本为主的转变。

国企改革意见范文4

1、明确职工持股会法律地位

目前我国现行法律对职工持股会的地位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建议相关部门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和企业试点形成的经验,出台明确的政策法规,对员工持股相关操作特别是职工持股会的身份界定、法律登记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赋予职工持股会以明确的法律身份,保护企业、职工持股会及持股员工的合法权益。

2、职工持股仅限在职员工持股

职工持股应该是在职职工持股,并做到按责任、技能、贡献大小分不同级别持股,并让全体在职员工均有机会与权利持股,从而尽可能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同时明确,离职和离退休员工应退出企业股份,避免员工离开企业后仍分享企业发展成果,而真正在企业干活的员工却享受不到应有的利益。

国企改革意见范文5

原有养老保障体系从1960年起施行的瑞典社会保障养老金制度包含了两个部分:基本养老金和与收入挂钩的补充养老金 (ATP)。这两者加在一起替代了65%的个人收入。这些养老金根据消费价格指数计算出的一个“基础值”被指数化,1998年,这个基础值是36400克朗。

基本养老金给付每个人的数额相等,除了双方都领取养老金的夫妇――他们的养老金总和低于两个未婚老人的养老金总和。从1993年起新增了一项领取全额养老金的适合条件:16到64岁之间在瑞典居住满40年,或者其中30年有收入。如果这些要求没有满足,养老金将被相应地减少。

补充养老金的领取条件是:至少有三年的收入达到基础值。全额的补充养老金要求30年以上每年收入达到基础值。补充养老金是建立在其中15年最高收入平均值的基础上的。如果没有工作满30年,养老金被相应地减少。补充养老金最高不超过基础值的7.5倍。

这个养老金系统是现收现付制与部分补充养老金积累制的结合。基本养老金的经费主要由国家财政预算负担,补充养老金则主要依靠工资基金和基金收益。这个制度保证了全民老有所养,缩小了贫富差距,对几十年来瑞典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起了很大作用。90年代以前,瑞典人在一揽子福利制度下过着舒服而有保障的生活。

改革原因

然而,近10年来瑞典现行养老金制度的实施越来越艰难。主要的担心集中在经济衰退财政负担加重,出生率下降平均寿命延长,代际间代际内收入分派和再分配不均,低工作动机和储蓄率。其次,在补充养老金体制下,代际间的收入分配对于经济增长率的变化非常敏感。如果工作人口的实际工资上升,退休人口生活水平就会相对下降。工作人口和退休人口之间的收入分配将变得不公并导致两种人群之间的关系紧张。这点威胁着养老金制度的稳定。代际内也不存在从高收入到低收入者的系统的收入再分配。该制度下的收入再分配存在于长工作时间平坦终生收入流人群和不均匀工作时间及收入的人群之间。也就是说,蓝领和低层白领工人比中高层白领工人缴纳更多的养老金税收。很明显,代际内的收入再分配并不公平。

第三,现行体制的一个特点是一个人缴纳多少养老金和其将来领取多少养老金之间的联系微弱。补充养老金的数额决定于工资最高的15年。而养老金税收却是每个有收入的年份都需要缴纳的。也就是说,一个人具备了最高工资的15年工作之后,剩余工作年份的工资及养老金缴纳不再与其养老金收入挂钩,减少工作并不意味着养老金的减少。这直接影响了劳动人口的退休决策,对于劳动力供给有负面的影响,是一种滋生懒惰的平均主义。

第四,瑞典社会普遍对养老金的心理期望值较高,现收现付制条件下很少有人考虑存钱养老,全社会的储蓄率低。

有鉴于此,改革是大势所趋。改革的主要思想是通过促使新养老金体制更加公平可行来增加工作动机。新体制是一个保险系统多于收入再分配系统。改革的另一个目的是保证每一个老人都得到基本收入。

新制度特点

1999年1月瑞典开始实施的新的养老金法案,其特点有五:

首先,由原来的保证收益型转向保证缴纳型,即领取多少养老金直接取决于从工资中扣缴的养老金的累积数额及其投资收益,也就是说,工作时间越长,积累的养老金也越高。因此,一般人都会积极认真工作以多缴纳养老金。第三,改革前的制度中,养老金用基础值计算,基础值与消费价格指数挂钩,物价上升,养老金就增加,而新的制度中,养老金与工资指数挂钩,就是说,只要工资高、养老金投资的收益高,养老金也就高。

国企改革意见范文6

论文摘要:建构主义学习理论是2O世纪8O年代中后期在西方兴起的一种学习思潮。这一倡导发挥学习者的主体性,注重让学习者在活动与交往中探究学习,重视培养学习者实际工作能力和创新思维习惯的理论,已经成为西方主流性学习流派。我国中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应当借鉴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观点,要改变过去长期存在的被动灌输的培训方式,切实调动中小学教师参与继续教育的积极性。加强继续教育学习内容与他们周围实际的联系,引导他们利用原有知识经验主动地在活动与交往中探究学习,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习惯。

一、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主要观点

1,教学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的在一定环境下进行的能动的知识建构活动

建构主义者认为,知识是人们对事物的一种解释。这种解释带有强烈的个性色彩,知识既不是客观的,也不是主观的,而是学生与周围环境相互作用的产物;知识不是由教师简单地传授给学生的,而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主动地去获取的。在建构主义者看来,学生不是知识信息的被动接受者,他是具有独立性、自主性和创造性的个体,他要对教师和周围环境所传递的信息进行主动地选择和反应,并把它们纳入自身原有的认知系统,以便更好地完成当前的认知任务。因此,建构主义者强调教学活动不是简单地在刺激和反应间形成联系,而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的知识建构活动,即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运用原有的知识经验去寻找所要认识事物的结构,并把它们纳入自身的认知结构的过程。

在建构主义者看来,既然知识只是人们对事物的一种解释,是对事物某一个方面的认识,因此教师将不再是教学活动的权威,特别是在信息技术时代学生获取知识经验的渠道更加广泛,而不再局限于教师和教科书、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学生与周围环境的交流将会使学生获得范围更加广泛的知识,受到多方面的启迪与教育,有利于学生综合素养的不断提高。因此,建构主义者强调教学活动既然是教师指导下的学生的知识建构活动,教师在教学中就要为学生创设良好的教学环境,要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引导学生在活动与交往中积极主动地参与知识的产生与发展的过程,使学生在积极主动的知识建构活动中不断地扩充知识、发展智力,形成主动求知的技能、态度和习惯。

2,课程是学习者原有经验的重组与改造的过程,学生的原有经验在自身的学习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

在建构主义者看来,学习者不仅是教师教学工作的对象,而且还是教学的主体。他们在进学校前已经获得了大量的关于自然、社会与人生等方面的知识。他们在进学校前所获得的这些知识是学习新的知识技能的重要基础。学生在学校不是被动地接受教师传授的知识技能,而是利用原有知识经验去探究新知识的产生与发展,并使其纳入个体原有知识经验的结构体系中去。在建构主义者看来,学生在学校里学习的课程,不仅仅包括科学文化知识的体系,同时还包括着学习者如何获取文化知识的过程。所以,教育工作者既要关注学生学习的结果,还要关注学生获取结果的过程。使学生的学习过程成为学生利用原有的知识经验主动地在活动和交往中探究新知识,促使他们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不断发展与完善的过程。

在建构主义者看来,学生的知识一般可以分成结构性知识和背景性知识;学生的学习是积累性的,学生不是凭空进行知识建构的,而是在原有背景知识的基础上进行知识建构的。为了促使学生更好地在教学中积极主动地参与知识的建构,建构主义者极力主张改革中小学的课程设置和课程内容,切实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周围实际的联系,尽量体现课程设置和课程内容的实用性、多样性、趣味性和探究性,引导学生在运用原有知识经验参与新知识的产生与发展的建构过程中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养。

3.教师是学生学习的指导者、引导者和顾问

在建构主义者看来,知识是人们在认识事物过程中经验的概括和总结,是人们对事物较为可靠的的一种解释,这种解释具有强烈的时效性,会随着时代的变革而变革。建构主义者还强调,知识在学生没有学习以前或者没有了解它的意义以前,对学生来说是毫无意义的。建构主义者认为,世界的意义并非独立于主体而存在,而是源于主体的建构,由于每个人的遗传素质存在差异,每个人的原有知识经验和认知结构不同,参与知识建构的环境和方式也不一样,因而对世界的看法和理解差异很大。建构主义者认为,教师和学生都是学习过程的主体,他们都是学习过程中的参与者,他们对世界的认识和看法都有值得赞赏的一面,但也有一些不足或缺陷。因此,建构主义者强调学习活动不是教师向学生单方面传授知识技能的活动,而是学习者与他人的互动过程。通过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学生与他人的活动与交往,可以使教师和学生更好地了解他人的观点和看法,不断地修正自己的观点,提高他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促使他们学会交往与合作。

建构主义者还主张改革传统的师生关系,建立民主平等的新型师生关系。教师要热爱所有的学生,充分相信学生,不能把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强行灌输给学生。要放下架子,主动地为学生创设良好的学习环境,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知识的建构过程,并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必要的指导,提出积极问题的思路或建议,但这种建议要尽可能地不断减少,并应尽早过渡到学生独立地探究学习。因此,建构主义者特别强调教学过程中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学生与周围环境的交往与互动,主张学生在活动与交往中学习。 建构主义者认为,学生是自己学习过程中的决定因素,但并不否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指导作用,极力主张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了解学生的身心发展状况和具体实际要求,为学生创设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知识的产生与发展过程,并要为学生的学习提出一些线索或建议,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面临的各种困难,引导学生在自主学习的过程中不断提高自身的素养。但建构主义者强调,教师在教学中为学生提供的帮助并不是要代替学生的学习,而且这种帮助不能过多,并要逐步地减少,最终过渡到学生的独立自主学习。

4.学生是学校课程与教学的中心

在建构主义者看来,课程与教学是实现学校的培养目标,帮助学生成为社会所需要的人才的基本途径,但学生是具有主体性的人,是发展变化的人和具体的人,仅仅考虑社会的需求而不考虑学生的需求是不可能培养出身心和谐发展的高素质的创新人才的。因此,建构主义者反复强调学校的课程与教学要尽可能地适应学生身心发展的需要,满足学生多方面的需求,把学生作为课程与教学的中心。建构主义者反复强调学校课程与教学不能过于考虑社会的需求,要尽可能地考虑学生的实际需求,要把学生作为学校课程与教学的中心,给学生课程与教学更多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给予他们更多的人性关怀,引导他们身心全面健康和谐地发展。

二、建构主义教学理论对我国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的几点启示

1。要根据各地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的具体需要和中小

学教师的实际确定继续教育的课程与教学内容长期以来,我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内容是师范院校本科生课程内容的翻版和修补,偏重于让在职的中小学教师掌握系统的学科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以及教材教法方面的知识技能,但很少考虑到我国各地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的具体需要和中小学教师的实际。结果,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内容严重脱离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没有充分考虑到中小学教师的具体需求,使得中小学教师对继续教育的内容缺乏兴趣,严重地影响了中小学教师参与继续教育的积极性。

因此,我国教师教育机构要提高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质量和效果,就要加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内容改革的步伐。要按照信息技术时代对中小学课程与教学改革的要求和中小学教师的具体需求来确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课程与教学的内容。删除传统陈旧落后的课程与教学内容,加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内容与他们生活实际的联系,切实体现课程与教学内容的时代性、多样性、实用性和趣味性。确保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课程与教学内容能够有效地调动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积极主动性,为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综合素质和生活质量服务。

2.要大力改革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模式,引导中小学教师在活动与交往中主动学习

长期以来,我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受传统教育教学思想的影响,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没有注意调动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没有切实发挥他们的主体精神,过于偏重让中小学教师被动地接受现成的书本知识技能,忽视了中小学教师实际工作能力的养成和创新意识的培养,因而影响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因此,要提高我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质量和效果,就要按照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观点对我国中小学教师传统继续教育模式进行大胆的改革。要真正地调动中小学教师参与继续教育的积极性,就要把他们从被动地听课中解放出来,实行启发式教学,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地参与知识的产生与发展的过程,在活动与交往中利用原有知识经验进行探究学习与合作学习、反思学习,使他们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要不断完善他们的知识结构,更新他们的思想观念,提高他们创造性解决面临的实际问题的能力,促使他们在主动学习的过程中形成终身学习的态度、情感、技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