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批发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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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批发

食品批发范文1

深圳地区的食品批发市场具体地址介绍如下。

1、好味道食品批发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桂澜路与观澜大道交叉口西北50米。附近公交站:观澜汽车站2公交站、岗头村公交站、三新酒店公交站、观澜汽车站公交站、放马埔公交站。

2、友信冷冻食品批发市场。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社区平吉大道78号。附近公交站:友信食品城公交站、华美嘉配送中心公交站、招呼站公交站、洲腾工业园公交站、上李朗科技园公交站。

3、平湖批发市场。地址:深圳市龙岗区荔园街与裕和北街交叉口西南50米。附近公交站:平湖市场公交站、平湖广场西公交站、平湖广场西公交站、平湖广场西公交站、守珍街公交站。

(来源:文章屋网 )

食品批发范文2

义乌小商品批发市场食品在在西城路509号,西城路与城中西路交叉口。义乌小商品批发城是在义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义乌市龙岗区伟发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浙江义乌市商都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投资。

义乌小商品批发城计划开发面积26万平方米,可容纳数千商家、近3万就业人员,是华南地区规模巨大、极具影响力的小商品集散市场。商城分三期开发,一期占地面积6万平方米、营业面积近10万平方米,分三层,共设标准商铺近3000个,主要经营日化用品、美容美发用品、日用小百货、塑料制品、花卉、渔具、饰品、工艺品、钟表、小电器、电子产品、小五金、鞋、帽、布料、服装、滋补保健品等上十几万种各类小商品。

(来源:文章屋网 )

食品批发范文3

但总体而言,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仍以外延扩大、数量扩张为主要特征,多数批发市场仅具备产品集散、价格生成等基本功能,对手交易仍是主要的交易方式,收取摊位费是批发市场生存的主要经济来源。

在土地资源紧缺、消费安全问题突出、卖难买难现象频发的今天,如何完善批发市场功能、提升批发市场竞争力成为农产品批发市场面临的主要问题。由外延扩张型向内涵式发展型转变成为批发市场首要的任务。

本文在分析农产品批发市场现状的基础上,探讨了批发市场走内涵式发展道路的必要性和具体发展方式,以期为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提供参考。

一、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现状

农产品批发市场是专门为农产品批发提供交易的场所和条件,并为农产品流通提供服务的组织机构。

我国现有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多形成于三种方式:一是在原有农贸市场或集贸市场的基础上发展而来;二是在原商业、粮食、物资、供销等流通部门的购销中心的基础上形成;

三是为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新建。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目前已形成较完备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对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推动新农村建设、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满足日益增长的人们生活需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虽然随着超市的兴起和发展,经由超市的鲜活农产品流通份额逐年扩大,但批发市场仍是目前我国鲜活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据统计,目前多数城市消费的鲜活农产品80%-90%仍由批发市场提供。即使在消费水平相对较高的城市,如北京,70%以上的农产品也经过批发市场流通。

总体来说,目前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主要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1.经营管理水平较低,服务功能单一

现代化的批发市场应具有商品集散、资源配置、价格形成、交易结算、信息中心、主题会展以及综合服务等多项功能。但我国目前的批发市场功能单一,多数市场还仅具备商品集散等初级批发市场所具备的简单功能;摊位制仍是大多数市场普遍采用的方式,市场投资主体对市场的管理仅仅停留在物业管理的层次上,通过收取摊位费而维持市场的运转。因为摊位固定,批发市场一般通过扩建或收购兼并其他市场进行发展,通过规模的提升来增加成交量,提高经营收入。以数量或规模的增长为特点的外延式发展方式是目前批发市场发展的主要途径。

2.交易方式落后,交易主体地位不平等

交易主体、交易方式以及交易规则的确定和完善直接关系市场运行的效果和各方利益的平衡。而目前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对手交易仍是农产品批发市场内交易的主要形式。

交易双方的地位也相对不平等,一方是处于弱势地位的、组织化程度较低的千家万户的小生产者,一方是处于强势

地位的、对市场信号反应灵敏的采购商。交易双方这种地位、能力的不对称,难以形成公平的价格,也难以体现农产品的真实价值。纵观荷兰、日本、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拍卖已成为主要的交易方式,农产品流通链条中的主体均从中受益。

3.经营环境较差,产品质量难保障

正是由于摊位制管理的特点,目前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很少也很难在改善整体经营环境上下功夫。平时路面不平、菜叶满地,下雨天污水横流、臭气熏天的场景绝不是个别农产品批发市场才有的现象。这样的环境不仅使农产品采购者兴味索然,更重要的是,容易腐烂变质的农产品的品质更加难以得到保障,而且农产品的损耗率也因此增加,相反农产品的增值率却随之下降。这不仅影响农户/供应商的收入,而且由于品质降低造成的农产品安全问题也影响了消费者对农产品的消费。

4.经营设施不健全,服务功能难拓展

目前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多为露天或简易大棚市场,经营设施简陋且不完善,信息化的支撑手段更加缺乏。近年来,在国家的支持下,一些经营业绩较好的企业相继配套了检测、储藏等设备设施。但总体来说,这些设施的普及率较低,配套设施(如冷库)的应用率也比较低,设施不足和设施闲置的情况同时存在。在信息化建设方面,有的市场虽然已有所开展,但多数也只是建立市场门户网站、所在市场农产品的价格等方面的信息。设施的缺乏也是造成农产品批发市场服务功能单一的原因,这对农产品的保鲜、加工增值、运输、食品安全以及为经销商拓展销售渠道等方面都有很大影响。

二、农产品批发市场内涵式发展的必要性

内涵式发展模式是指农产品批发市场通过技术创新、提高管理水平等手段达到提高成交量、成交品种乃至成交金额的发展方式,即在不增加经营面积的情况下提高收入,即提高单位经营面积的投入—产出效率。内涵式的发展方式是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的内在动力。

1.资源的有限性,要求批发市场转变增长方式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人口规模逐渐扩大,土地资源日益紧缺,市场用地与城市功能用地的矛盾越发尖锐。在这种背景下,靠扩大规模来提高市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外延式发展方式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农产品批发市场规模的扩大不仅会降低城市的容量,削弱城市其他功能的正常发挥,而且,由于批发市场带来的大量人流、车流,也会对交通造成很大的影响,从而降低城市运转效率,损害城市形象。以“修炼内功”为特点的内涵式发展方式成为必然。

2.激烈的竞争,促使批发市场“修身养性”自上世纪90年代超市在我国兴起以来,经由超市流通的农产品比例逐年提高。近几年国家“农超对接”工程的开展,也为超市自营或联营生产基地提供了动力,超市到生产基地/合作社直采的比例与日俱增。这不仅对进入批发市场交易的农产品货源造成冲击,也使原本到批发市场采购的超市数量或采购数量相应减少。而且由于超市具有方便快捷、购物环境好、质量有保障等良好形象,吸引了无数终端消费者的拥趸,这也对批发市场的客流造成影响。此外,由于基地按超市的要求进行生产,能有效保障产品质量,加上环节减少引起的流通成本降低、损耗小等特点,能使从生产到消费整个链条中的主体从中受益,供应链整体效益得以提升。

这些因素的出现再加上批发市场相互之间本来就存在的竞争,使得批发市

场必须摈弃以前的做法,走内涵式发展的道路。

3.卖难买难问题的频发,敦促批发市场充分发挥其功能近些年来,农产品卖难买难问题频发,尤其是卖难问题,已成为伤农害农的顽疾,严重影响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和农业的丰产增收,也影响了城乡居民对农产品的消费,进而也会影响社会的稳定。作为当前农产品流通主渠道的批发市场,掌握着丰富的进场交易主体的信息资源,如能在摊位管理的基础上扩大信息采集和服务范围,比如采集交易的品种、产地、价格、销量、购买者、交易时间等信息,并将这些信息经过分析加工,在农产品出现卖难之前或初期传递给相关主体,势必对缓解卖难有很大帮助。同样,批发市场将生产者/供应商的信息传递给需求方(采购方),需求方的买难问题也会有所缓解。

三、农产品批发市场内涵式发展的具体方式

内涵式发展主要通过拓展批发市场的经营和服务范围、本质上提升批发市场的核心竞争力来实现,具体体现在经营理念的提升及技术手段的改进等方面,主要包括以下方式。

1.完善设施及功能

设施设备是发挥功能的前提条件。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必须首先转变思想,创新管理机制,改变传统单一摊位制管理的经营模式,增加冷库、包装、加工、质检、物流、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提供冷藏、包装、加工、配送、信息等多种服务,促进农产品流通增值的同时拓展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收入来源渠道,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造血机能”。其次,要创新农产品交易方式,引入拍卖等新型交易方式和设施,创造一个透明、公平的竞争环境,提供准确的、代表性强的价格信息,实现产品的真实价值。

2.加强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是开展农村现代服务业的重要手段和支撑。信息化的实施能有效提高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及时实现市场信息的有效传递和共享,提高整个物流环节的协调性,以及有效解决农产品品质量追溯等问题。

批发市场的信息化建设需从软硬件两方面入手,相关的硬件设施是开展信息化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软件方面主要包括综合管理系统、电子结算系统(不仅包括批发市场和入场商户之间的结算,也包括为交易双方提供结算服务)、拍卖系统、物流配送系统、协同商务系统、质量追溯系统以及信息采集和平台等方面。其中协同商务系统是指将批发市场置于整个农产品供应链的核心地位,充分发挥其作为农产品流通主渠道和主要环节的功能,在原有基础上充分采集市场信息,加强与入场交易的供需双方的联系,搭建供需双方沟通的渠道和平台,并吸引原未入场交易的主体利用平台信息达成交易,拓展供需双方的交易渠道。通过批发市场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的开展,不仅拓展批发市场的服务范围,增加批发市场的收入和核心竞争力,而且能提高整个农产品流通链条的效益和效率。

四、农产品批发市场内涵式发展的障碍因素分析

1.观念不到位

观念是影响行为的首要因素。受传统观念和经营理念的影响,很多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开办者和经营者尚未认识到社会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及内涵式发展的好处和前景,这影响了内涵式发展模式的顺利开展。

2.资金不足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是一项投资大、回收期长的工程。目前大多数农产品批发市场流动资金匮乏,运作成本昂贵,在巨额的投资面前往往望而却步,减缓了批发市场增长方式转变的进程。

3.农产品标准有待完善

由于农产品本身的季节性、多样性以及容易受多种因素影响的特性,使得农产品尤其是果蔬类的农产品很难像其他商品一样实现标准化,这给农产品的拍卖式交易带来很大困难,也影响了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开展。

五、结论

食品批发范文4

关键词:国有企业;菜篮子;民生

中图分类号:F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4)6-0128-02

买菜难、买菜贵,这是老百姓热议的民生话题,更是政府部门要重视并予以解决的“菜篮子工程”上的难题。温州正处在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应破难攻坚,乘势而上,推进温州农批市场改拆建工作,助推温州新型城镇化,真正实现温州农批市场转型升级。

1 温州农批市场转型升级势在必行

我市农批市场主要包括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肉品批发市场、江南水产批发市场、锦绣农贸市场等。目前,肉联厂、锦绣农贸市场、江南水产批发市场、肉品批发市场等多个市场及单位因面临旧城改造及城市规划调整而亟待拆迁。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市民对农批市场发展需求与农批市场自身短板形成强烈的对比。

1.1 由于土地资源有限,导致业务发展空间严重受限

当前温州各级批发市场仍处在“低、散、小”的状态,下属过半单位位于市中心老城区,亟待拆迁。虽然瓯海区娄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土地面积已达440亩,但由于原地块用途已经规划饱和,现状的菜篮子市场包括蔬菜、水果、水产交易区在内,已将目前娄桥街道征用的440亩土地全部利用,土地功能重新调整难度较大,且其他业务要综合纳入该块用地也显得十分紧张局促。

1.2 市场配套设施投入不足,导致发展基础不牢固

从历史因素往前看,以往农批市场各项业务均停留于传统办理方式,所属市场交易方式与结算方式以手工作业为主,不能适应现代化流通服务体系。从宏观的竞争环境往后看,目前企业各类市场与全国大型农批市场发展比较,科技力量严重滞后,基础配套设施档次低下。这一问题导致企业难以扩大经济辐射力和区域影响力,创新力与可持续发展力不足。与国内先进的深圳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广州白云山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等相比,菜篮子市场的总体档次不高,表现在市场形象、基础设施、管理模式、配套服务等方面,影响了市场区域辐射力的提升,以及菜篮子集团作为温州农副产品一级批发国有企业的长远发展。此外,菜篮子市场交易总体上还是“现金、现场、现货”的手工交易为主,无法适应现代化流通服务体系的要求。信息化建设滞后,电子结算交易还需全面铺开。摊位出租交易模式仍占主导,市场管理难以介入对买卖双方的有效监管,并易滋生欺行霸市、哄抬物价等行为。

1.3 履行食品安全治理和平抑物价职能存在诸多问题

“菜篮子”是国计民生之必须,“菜篮子”的质量好坏和数量多少,直接影响到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安定。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推进,蔬菜基地面积逐年递减,生产供应能力不强,城区蔬菜自给率不高;随着环境意识的增强,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受到一定的限制;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对菜篮子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然而现状问题是我市农批市场的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不足。一是食品检测能力仍然很薄弱,设施设备不足,不能有效防范“毒食品”进入市场销售环节,特别是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安全问题;二是市场摊位个私食品安全问题极其严重,不仅危害消费者的健康,也影响企业品牌的形象与市场份额;三是我市生猪屠宰及肉食市场管理方面不规范,在生猪“私屠滥宰”管理领域缺乏政府主导的长效机制,对我们的定点屠宰生产造成了极大的冲击。与此同时,近年来,周期性供应失衡、市场信息不对称、物流成本等问题愈发显现,国内严峻的通胀压力和居高不下的物价水平,使菜篮子商品购销成本急骤上升,源头菜农生产积极性持续低迷,导致市场交易量有所下降;价格波动变化不稳定,让企业难以掌控市场等。这些都为菜篮子市场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

2 升级思路与举措

2.1 极打造农批市场转型发展平台

2.1.1 现代农贸城工程建设

结合温州菜篮子集团娄桥440亩用地的市场现状功能布局、急需搬迁市场及招商引资情况,全面推进菜篮子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创新市场建设理念,打造大型、高档次、综合服务功能强劲、配套设施齐全的现代农贸城。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就地重建、兼顾安置”的原则,滚动开发,分期推进。现代农贸城工程分一、二期建设,一期工程、二期A工程在“十二五”期间完成,二期B工程列入“十三五”规划项目。近期在二期交易场所维持现有业务的基础上,继续加强一期工程即副食品交易分区、酒店建设,并启动二期工程的前期研究和准备工作。在一期工程整体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启动完成二期A工程即水果水产交易分区建设,并完成二期B工程的前期研究和准备工作。远期在二期A整体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基础上,启动并建成二期B工程即蔬菜交易分区及相关设施。根据现代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发展特点,结合市场现状条件和农贸城建设情况等因素,确定整体交易市场功能区、冷库配套功能区、商务服务功能区等三大功能区。统筹安排蔬菜、水果、水产、肉类、粮油、副食品等的交易市场、配送中心、检测室、监控室、电子商务区等,并在交易市场建筑顶层安排停车场,建筑中安排车道、转盘、连廊等,实现交易市场各层之间、各建筑之间实现交汇互通。按照交易商品安排,将交易市场功能区分为三大功能分区,即蔬菜交易分区、水果水产肉品交易分区和副食品交易分区。现代农贸城建成后将成为温州市“十二五”期间的农批市场的核心功能区。

2.1.2 发展现代冷链物流

依托菜篮子集团现有基础,积极向大型冷链物流企业拓展,加快各类保鲜、冷藏、冷冻、预冷、运输、查验等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选址建设30万平方米的大型现代冷链物流中心,包括冷库、装卸月台、制氨车间、物流托运、冻品交易市场、公共配套用房等功能。在现代农贸城二期A建设总面积12 000 m2以上的配套冷库。在温州各县(市、区)加快规划布局一批生鲜农产品低温配送和处理中心。联合供应产地,建设经济适用的农产品预冷设施;配备节能、环保的长短途冷链运输车辆,推广全程温度监控设备;完善与冷链物流相配套的查验与检测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应用快速准确的检测设备和试剂。至2020年,菜篮子市场50%以上的果蔬品进入冷链系统。

2.2 菜篮子产业链延伸工程

以农批市场为核心,延伸菜篮子产业链,形成“生产供应——流通交易——加工体系”一条龙的现代产业体系,确保市场供应、产品质量与价格稳定。

2.2.1 生产基地联系

加强菜篮子市场与各类生产基地建立以“订单”为纽带的产销协作机制。加强与市外主要农副产品产地联络,建立长期动态供应信息数据库,根据本地消费需求优化产地结构、调整供应量。配合温州市农业部门,投入3亿元,新建3万亩市级“菜篮子”蔬菜基地,并按城市常住人口人均0.05亩的标准落实保障型、应急型蔬菜生产基地,确保“菜篮子”主要产品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至2016年,蔬菜总体自给率达到65%以上,绿叶蔬菜生产能力基本实现全自给。与温州一批现代农业园区、规模化养殖基地、水产健康养殖场建立长效联络机制,增加农副产品生产的标准化供应。与温州山区、海岛县加强联系,共同发展山区海岛畜牧业,增加肉、蛋、奶、水产等产品产量。加快“菜篮子”产品标准制(修)订和推广应用,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

2.2.2 流通网络建设

突出以菜篮子一级批发市场为龙头的流通网络建设。扩大“农超对接”范围,发展一批生鲜农产品连锁超市及直接采购基地,建设一批农产品“农超对接”项目。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公共营销活动,搭建销售平台。支持温州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走出去”建立稳定的“菜篮子”基地,并将“菜篮子”产品运回温州销售。积极探索建立“平价菜进社区”、“定时定点菜场”、“社区菜店”以及在农贸市场开辟本地“菜篮子”产品直销区等途径,减少流通环节,方便居民购买。加强与“菜篮子”产品优势区域核心生产基地产地批发市场联系,将菜篮子市场的流通网络向温州市内外的交通枢纽地、物流节点延伸,参股、合作开发或引入台资、外资共建大型冷藏物流中心、鲜活农产品配送中心、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等,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积极发展连锁经营、配送、电子商务、特许经营等现代农产品流通业态。

2.2.3 方式转型工程

推进以收取交易服务费为主的经营模式加快转型,强化市场交易的有效监管,营造公平、公正、自由的交易环境。开拓经营思路,加强网络交易市场、电话购销、代办购销等方式研究与引进,提供多元化的市场经营方式。逐步改变摊位出租、收取摊位费的传统经营模式,进行以计收交易服务费为主的经营模式改革。打破市场垄断格局,将交易市场向全国的供货商和各类经营者开放、自由入场交易,规范市场秩序和有效控制物价。以市场经济为杠杆,公开、合理地设置交易费收取标准,对市场急需引入商品、诚信经营户等特殊对象给予减免交易费政策,打造诚信市场,增强市场竞争力。近期采用派遣司秤员入场提供免费司秤服务的方式,掌控计量秤,合理收取交易费,市场作为第三方角色介入交易过程和议价监督,为交易双方提高公平交易环境;远期随着市场信息化的进一步建设,逐步建设电子结算交易平台,全面实现以现代化电子结算交易方式收取交易费。

2.2.4 食品安全治理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市场食品安全检测中心的投入力度,针对不同商品设置检测室,从基础设施、硬件设备、检测技术等方面提升检测范围与水平。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工作流程,实行精细化的检验检测管理,提高食品安全检测高效性和准确性。建立自检、抽查和送检三结合的流通环节食品质量检测制度,不断加大对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的监测力度。二是建立食品安全追踪制度。建立商品入市、交易和经营者的追踪制度,突出交易商品源头、交易过程和交易后续工作的追踪控管。构筑入市管理防线,加强经营主体资格审核,2012年底实现经营户持证率达100%,三是强化入市食品质量监测,推行“索证索票”和“一票通”制度,把关经营主体和商品准入。构筑交易监管防线,加强生产领域、配送领域、流通领域经常性的流动检测,强化退市管理,追踪食品交易全过程。构筑信用监管防线,建立健全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完善食品经营者信用档案,按照“分类监管、分级问责、黄牌警示”的管理模式,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经营户进行信用追踪。

食品批发范文5

日前,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会长马增俊表示,由于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性越来越受重视,农产品批发市场集团化发展也逐渐成为趋势,可以说全国农产品流通领域迎来了一个战略机遇期。但利好的同时,挑战并存,公益性带来的公平问题、集团化带来的竞争问题,都亟待正视和规范。

确定公益性内容是先导

“肯定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性,绝对是件好事。这说明批发市场发挥的社会作用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也能进一步受到政府的重视并获得支持。”马增俊说,“但目前也有人提出,要体现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性,就得让政府出钱再建一些新的批发市场。但新的市场会对全国现有的4700多家批发市场的经营产生影响,也可能会造成不公平竞争的局面。”

对此,北京八里桥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总经理赵尔烈表示认同。“农产品流通带有公益性,这是不言而喻的。但发展公益性质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仍有难题待破解。”赵尔烈表示,“先不说是否建新的公益性批发市场,就是在全国已有的市场里指定公益性市场,那也只是一小部分,大量的还是非公益性的。政府如果给公益性市场建冷库或交易场所,那该如何对待其他非公益性的农批市场呢?两者如何实现平等竞争?”

马增俊认为,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性建设,首先应确定公益性的内容及如何真正发挥其公益性作用。“公益性市场是否能平抑物价、保供维稳,是否能解决卖难买贵的问题,又是否能保证食品安全,政府和业界需要先明确公益性的定位。”

而对于政府对批发市场公益性的支持,马增俊提出,普惠式的公益性应该是一个方向。“只要批发市场有公益功能,政府就应该支持。”而赵尔烈也补充道,“如现在的绿色通道,它不分市场、不分人,人人有份,这就是公益性的政策。又比如目前批发市场工商费现在全免了,商户的蔬菜经营税也免了,小微企业的税费起征点抬高了,这也是普惠性的。”

集团化发展规范为先

目前,确定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性,既能为其正名,又能让农贸流通领域获得更多政策支持。而集团化发展,则是农贸企业从自身挖掘发展动力,在全行业转型升级的过程中,打造核心竞争力的选择。“集团化发展在批发市场行业是很有优势的,不仅能够有效地整合相关资源,让企业的资金实力更加雄厚,也能使企业自身的素质得到提升,并推动行业的发展,带来新的理念。”马增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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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都市人口的增长、流通环境的变化和批发市场地位的日益提高,日本于1971年又修订了《中央批发市场法》,将其改为《批发市场法》,将地方批发市场也纳入了法制轨道,进一步确立了以批发市场流通为主的农产品物流地位。以此为依据,先后在全国建立了76家中央农产品批发市场,东京都也整合、开设了板桥、世田谷、北足立、多摩新村、葛西、大田等11家市场,经营蔬菜、水果、水产品、肉食品及花卉批发。其中在i989年建立的大田(OtaMarket)中央批发市场(以下简称“大田市场”)是东京都规模最大的一家。

“大田市场”占地38.6公顷,拥有现代化的物流、存储设备及交易系统,经营水果、蔬菜、水产品和花卉批发。“大田市场”平均每天的批发量占东京都所有批发市场的45%,交易额占56%。其中,水果、蔬菜交易量达3400吨/天,约3.1%的蔬菜、16.1%的水果来自中国。中国蔬菜以大葱最多。还有大蒜、大白菜、萝卜、食用菌、水竹笋等。大田市场水果蔬菜的交易额占2009年东京9市场的45%,占2008年全国64个中央批发市场的11.5%:花卉交易额占2009年东京5市场的56%,占2008年全国23个中央批发市场的35.5%。

中央批发市场主要具有聚货、分货的功能。即从国内外聚集大量的、种类繁多的产品后。将产品分割成适合购买的数量和体积大小,以拍卖的方式,尽快卖给前来市场进货的零售商。每天下午3时左右至深夜,各类产品将运至“大田市场”。产品通过生产者(发货团体、产地经纪人)――批发商――经纪批发商――采购者之间的流通链条,最终到达消费者手中。

开设中央批发市场必须经过农林水产大臣批准。批发商可将生产者委托销售的物品,利用拍卖、投标或协议买卖的方式出售给经纪批发商或者参加买卖者。生产者和批发商是无条件委托,批发商不能拒绝委托。“大田市场”中,花木拍卖通过计算机进行交易,水果、蔬菜、水产品仍然通过手势等传统叫价方式拍卖。各产品拍卖开始的时间不同,水产品为早上5时起,蔬菜水果为早上6时半左右,花木为7时,肉食类为早上8时半左右。根据规定,批发商获得的交易手续费分别为:水产品为批发金额的5.5%,蔬菜为8.5%、水果为7%、肉类为3.5%、花卉为9.5%。

市场内有得到批发市场许可的经纪批发商。经纪批发商将从批发商处购买的货物,在市场内自己的店铺中出售给零售商或来市场采购的人员。经纪批发商与参加买卖者对拟批发的货物进行预先巡视。察看产品质量并进行预估价,为即将开始的拍卖做准备。经纪批发商将从批发商处购入的货物分成便于采购者购买的大小,排列在店铺里,到上午11时左右,经纪批发商的店铺开始对采购者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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