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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子女教育范文1
摘要:采用献资料法、逻辑分析法,从研究场所、研究地域、研究者身份、研究内容等维度对农民工子女教育田野研究的文献加以梳理分析,发现目前对于农民工子女教育已有了多方面的探讨研究,但运用田野研究方法进行的研究还很少,并且目前的研究在研究对象、研究假设、研究的维度等方面还存在着不足之处。
关键词:农民工子教育;田野研究;综述
中图分类号:G52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6X(2013)11-0000-01
当前,外出务工所带来的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问题成为社会所关注的一个焦点。对此,很多文献从不同视角作了分析和探讨。纵观已有的研究成果,从方法的选择上,种类纷呈,有量化的调查式研究、有质化的深入研究,亦有理论层面的探讨。
一、农民工子女教育田野研究方向
(一)研究对象的选择及研究者进入的角色
田野研究最大的特征就是进入现场,保证对研究对象的“深度了解”,并对研究对象进行“深描”。因此,研究者在整个资料收集过程中承担怎样的角色对整个研究非常重要。在所查阅到的文献中,研究者更多的是以“朋友”的身份进入研究对象的生活,因此,所获得资料真实生动。对于研究对象的选择,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留守儿童,一类是流动子女。田野调查的场所主要集中在:留守儿童所在的村庄、就读的学校;流动子女就读的公办学校、农民工子弟学校。研究的地域集中在我国的中部和西部地区的主要民工输出省份。
(二)研究的内容分析
1、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
(1)留守儿童教育问题
对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已有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五个方面:留守儿童学习问题、心理健康教育问题、道德品质和行为社会化问题、日常生活的教育问题、安全教育问题。研究表明,父母的外出对留守儿童这些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
(2)流动子女教育问题
已有研究发现,流动子女教育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四方面:地方政府面临经费困难、各种教育费用是流动儿童少年迈进正规学校大门的一道“门槛”、低收入流动人口家庭子女上学问题是解决流动儿童少年就学的难点和焦点、经就学的流动儿童少年依然面临着一些学习、心理和社会问题。
2、改善农民工子女教育的对策分析
(1)留守儿童教育的改进对策
如何减少父母外出对留守儿童造成的负面影响,给留守儿童创造一个充满关爱的、健康的成长环境?目前的相关研究大多认为应该从家庭、学校和社区等几个方面入手,改善留守儿童的生活环境,增加社会对留守儿童问题的关注,并由相关部门采取一定的措施加以解决。如林宏(2003)对福建省留守儿童的教育现状进行调查后建议应从政府、学校、社区入手,并建立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的管理机制。
(2)流动子女教育的改进对策
为改善和彻底解决流动人口子女的就学问题,研究者们均认为国家应当从全面提高人口素质和维护教育公平的长远考虑出发,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建立公平、完善的流动人口子女就学的管理机制,包括发挥政府的教育管理职能作用、体现教育系统的具体组织实施职能、社区方面的相应措施等。
(三)研究者的视角
综观已有的研究,研究者对于农民工子女教育所选取的研究视角主要集中在:农民工子女教育的弱势地位、农民工适龄子女的义务教育状况、教育公平、教育政策执行研究、农民工子女的污名化研究、留守儿童的隔代教育功能及家长制研究等方面。
此外,除了对学校教育所作的研究外,也有学者注意到流动人口的家庭对子女的影响。该类研究的对象以随父母流动的子女的家庭教育为主;研究的区域以流入地为主;研究的内容多为揭示现状、发现问题继而提出对策。
二、农民工子女教育田野研究述评
(一)田野研究方法的运用不足
在诸多对于农民工子女教育的研究中,运用田野研究这一方法的研究很少,并且在运用该方法时也未能达到标准,如艾琼(2005)进行研究的时间仅仅只有2个月的时间,远远未达到田野研究所要求的“至少一年以上”的要求。另外,也有研究者未能真正的去“参与研究对象的日常生活”,更多只是以一种研究者的身份参与研究之中,这样,很难收集到研究对象最最真实的资料。
(二)研究对象的缺失性
纵观已有研究,其研究对象的缺失性主要表现在:对农民工“流动子女”的学校教育研究多,对 “留守子女教育”、对农民工子女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研究不够。这是二元体制下“城市中心本位”思想在研究趋向上的反映。另外研究的教育阶段集中于义务教育阶段,尤其是小学阶段,而对于学前阶段以及高中阶段则没有涉及。
(三)研究假设的片面性
在对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及原因探究中,往往仅是以某一个方面的影响因素做假设推导。比如留守儿童问题的出现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究竟哪些问题确实是父母外出打工造成的,哪些又是由于其他因素导致的?对这一问题的解答需要以留守儿童所处的整个成长环境为背景,加以综合性的考察。而在这方面,以往的研究涉及非常少。
(四)现象的调查和描述性分析多,学理性研究不足,跨学科分析视角欠缺
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是一个现实问题,不仅涉及农民工的家庭和城市管理,更涉及到国民的教育权利、涉及到教育机会的平等和中国未来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绝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教育问题,同时也是一个社会问题。因此,需要多学科协同研究,提出有深度的研究成果。而目前,多数研究停留在现状、原因和对策的分析上,结论大同小异,对策性研究多,地方特色明显,缺乏有理论深度的分析。
(五)制度性分析多,对文化分隔和歧视的现实关注较少
在制度上进行探讨,寻求制度变革之道是必要的,但我们还应该关注农民工子女这个群体如何融入城市生活的问题。他们如何随父母融入到与流出地完全不同文化环境中,不再延续他们不利的社会弱势地位,这是目前的农民工子女学校无暇顾及,也是研究不够深入的地方。
(六)关注现实的紧迫问题多,前瞻性研究欠缺
学者们主要关注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和教育平等问题,但对 “第二代移民”的继续成长问题,即在义务教育之后,他们需要什么样的教育,如何提供给他们适合的教育,中学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或高等教育等问题缺乏相应的探讨。
参考文献
[1]任运昌.空巢乡村的守望:西部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社会学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18-27.
[2]史伯年.城市边缘人―进城农民工家庭及其子女问题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25-30.
[3]艾琼.从乡野的主人到城市的边缘人―一项进城民工子女教育的人种志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05.
农民工子女教育范文2
一、农民工子女教育不公平现象的具体体现
教育公平是人类的一种教育理想,是社会公平在教育领域里的表现。什么是教育公平?瑞典著名教育学家托尔斯顿·胡森(TorstenHusen)认为,教育公平主要指教育机会均等,包括教育起点的平等,教育过程的平等和教育结果的平等[1]。我们可以将教育公平界定为:每个人可以平等的、有选择的分享其所处的公共教育资源以及人们此时所持有的平等的价值观念和准则。
1.从教育起点的不公平来看,户籍制度限制了部分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
教育起点公平是教育公平的最直接反映,它是人们在接受教育时所最先接触到的与自己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问题[2]。目前我国的义务教育体制是以户籍制为基础,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模式。适龄儿童普及义务教育的工作由户口所在地负责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也由地方政府承担。农民工子女离开农村后,没有流入地的常住户口,往往无法享受流入地政府财政负担的义务教育经费,就无法像流入地儿童那样进入公立学校就读。后来由于国家的政策调整及相关法规的陆续出台,公立学校原则上不排斥农民工子女入学,但必须交纳一定的借读费、赞助费。由此看来,在现行的义务教育体制下,农民工子女与流入地的儿童不可能享有同等的教育机会。
2.从教育过程的不公平来看,主要体现在公立学校和农民工子弟学校教育质量上的差异
教育起点的不公平是无法消除的,因为人们无法做到经济上和社会上的绝对平等。因此我们更应该关注教育公平的主要可操作层面的教育过程的平等,这主要体现在教育质量的差异上。面对“没有城市户口”、“收费高”两大拦路虎,多数农民工子女只能进入专门招收农民工子女的民工子弟学校,但这类学校的弊端很多。如缺乏最基本的办学条件、消防设施不具备、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和卫生隐患、办学者和教师素质较差、学校开设科目不完整、部分学校除了语文和数学以外,其他科目课程的教学均不能确保,学生使用的依然是以前的五年制教材等等。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办学条件还是教学质量,此类学校都无法与公立学校相提并论,从而使农民工子女的学习质量没有保证,素质也得不到全面提高。
3.从教育结果的不公平来看,缺乏良好的正规教育阻碍了社会阶层的流动
无论是教育起点公平也好,还是教育过程公平也好,教育公平最终还是要体现在教育结果的公平上。在现代社会中,正规教育程度正在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可在现实条件下,一方面少数社会精英占据着国家和城市最丰富的优质教育资源,使得自己的下一代能够继续他们的社会精英身份和继续他们的优越生活;另一方面,在社会底层的农民工们,为了使自己的后代能够尽快摆脱现实的卑微地位,获得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的上升,从而想方设法获取子女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但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由于教育起点、教育过程的不公平,部分人的“希望”只能成为“奢望”,从而陷入又一轮的贫困代际传递中,家庭收入低=没钱提供教育=子女教育水平低=子女就业机会少=子女收入低=新一代低收入者产生[3]。由此看来,缺乏教育既是贫困的原因,又成为贫困的结果。
二、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失衡的原因
1.户籍管理体制不合理
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问题本身是现行的户籍制度及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产物。由于我国长期以来的户籍制度对人口给予了人为划分,即把人口分为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这种制度人为的造成了城乡分割的局面,同时还直接导致了城乡居民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社会和经济政策的不同。就义务教育领域而言,正是由于城乡户籍制度的存在,才造成农民工子女在城市中无法得到与城市孩子同等受教育的权利,户口成为他们在城市中公平地生存和发展的“瓶颈”。这种情况表明,户籍管理体制的城乡分割已严重落后于社会需要,不能适应在改革中急剧变化的城乡关系,以及人口城市化进程加快的社会现实。
2.义务教育体制的缺陷
我国现行的“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义务教育体制规定了适龄儿童应在户口所在地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所需教育经费由当地政府负责筹措。目前我国城市适龄儿童的义务教育经费基本上由各级政府负责,而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则由乡镇政府以教育统筹的方式向农民征收,相当于农民自己掏钱解决法律要求的义务教育。但现实中,农民工离开农村后,他们流入地的城市财政中在义务教育经费里没有包括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这项经费,从而使其农民工子女的教育经费在我国目前的义务教育体制中出现了一个真空地带。一方面,他们享受不到流出地政府的财政补贴;另一方面,他们又没有资格享受流入地政府的优待。如果增加了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投入,即要增加财政的支出,还会拉低已经被人为高估的教育水准,这必然会影响到政府部门的政绩和形象。再者地方政府如果按照本市学生人均教育经费的拨款标准,那么用在农民工子女身上的教育投入无疑会变成当地政府财政的巨大开支,仅靠当地政府筹措,压力很大。
3.民工子弟学校师资力量薄弱
民工子弟学校的教学和管理人员的素质低是影响教育公平的重要因素。这类学校的师资人员,既无教学经历,更无教师资格证书,有的自身不过初中水平,根本不具备任何任职条件。民工中流传过这样一句话:“放下屠刀,立地成校长。”意思是杀猪卖肉的,办起了学校也可摇身变为校长。“半路出家”办教育,既无资质,又少有人“充电”进行深造,多数人只是将办学作为自己赚钱的一条“捷径”。同时,教师队伍的专业结构也是很成问题的,特别是初中,专业对口的教师很少,绝大部分教师从教的并不是他本身所学的专业,对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等更是从未接触过,之所以从事教育这一行业,只是为了有份稳定的工作。
三、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问题的对策研究
教育公平作为教育民主化的主要原则之一,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以致成为“两会”的重点问题之一。诚然,就现实条件而言,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的实现受到诸多限制,但是我们必须通过以下途径尽快解决这一问题。
1.改革户籍制度,实现城乡一体化
户籍管理体制改革是农民工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尽管近年来户籍管理体制有所松动,但并没有发生根本性变革。直到20世纪90年代后期,户籍制度改革的基本导向仍然是:放开小城镇户籍,对大中城市特别是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进行严格控制。笔者认为,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问题的根本之策就在于从我国的现状出发,彻底进行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全新户籍制度,根本改变“同居一城,群体隔离”的局面。
2.改革义务教育经费的分配方式,实行“教育券”制度
发放教育券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公共教育改革实现私有化与市场化过程中流行起来的一种新的教育资助方式。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人米尔顿·弗里德曼(MiltonFriedman)最早提出了“教育券”(schoolvoucher)理论。弗里德曼所提出的“教育券”制度是指:政府将用于教育的公共经费以券的形式直接发给学生或家长,而不是发给学校;学生自由选择学校并用教育券支付学费和相关费用;学校则向政府兑取与券值相等的现金流入。这样学生可凭教育券到任何一所政府认可的学校就读。同时,学校之间也会因为学生掌握充分的主动权而增加竞争,从而提高学校教育的整体质量[4]。采取这项制度关键是保证了农民工子女教育经费的落实。学生自主选择学校,也有助于打破地区和户籍的限制,为农民工子女入学提供了条件。这无疑是保证教育公平的一项十分有借鉴意义的措施。
3.公立学校要承担起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的重要任务
在公立学校就学是承认农民工子女在流入地的合法地位的重要标志,拥有平等的入学机会体现了社会公平,是其公民权利的积极体现。公立学校要充分挖掘潜力,扩大招生容量,尽可能多地接收农民工子女就学。学校要加强收费管理、降低收费标准、减少收费项目,对特困学生应酌情减免费用,通过设立助学金、免费提供教科书、捐赠学习用品等办法,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就学。
4.加强培养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师资水平
提高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师资水平,首先要提高民工子弟学校的教师待遇,例如户口、住房、高薪等现实问题,以便吸收到高学历、高素质的教学人才。其次可采取结对帮扶的形式,请民工子弟学校的教师来参加公立学校举办的公开课及教研活动,或者送教到校,实行校长委任制和骨干教师支教制的措施。委任公立学校的校长及多名骨干教师去民工子弟学校进行管理、教学(其工资待遇仍由原校负责)。最后政府还可与师范院校联手。各大师范院校的应届毕业生每年都有近半年的实习时间,政府可以倡议大学生进行义务支教活动,让部分大学生到民工子弟学校进行实习(时间上错开),这样既解决了部分大学生联系实习单位难的局面,又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这类学校师资力量薄弱的局面。
参考文献:
农民工子女教育范文3
【关键词】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转向
【中图分类号】G40-0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434(2013)06-0213-04
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由于大量农民进城务工。目前我国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达1167万人,农村留守儿童达5800万人。数量庞大的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状况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重点。也是学界研究的焦点。20世纪头十年的前半期侧重于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研究,后半期侧重于农村流动儿童教育研究,近年来则侧重于农村留守儿童与流动儿童教育的比较研究。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要有所创新、突破和推进,后续的相关研究在研究立场、假设和目标这三方面应进行转向。研究立场规范着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价值取向;研究假设制约着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范畴定位:研究目标决定着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方向路径。研究立场、假设和目标的转向意味着重新构建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体系框架,并以此体系框架来重新审视农民工子女教育现象与问题。
一、研究立场:从学科立场转向实践立场
研究立场是“研究者站在什么样的位置来看待研究对象,研究者所处的位置不同,研究对象向研究者所呈现的内容也不一样,也就会得出不同的结论”。研究立场事实上规范着整个研究过程的价值取向。研究立场不同,对于同一对象的研究甚至会得出截然不同的研究结果。从已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主要是教育学、心理学和社会学等学科的研究立场。
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教育学立场侧重于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的研究,是基于教育学的理论与知识来解释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现象与问题,主要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的身体、卫生、营养、道德、学习和安全等方面的状况,倾向于从教育层面来改善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现状,为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适宜的教育环境。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心理学立场侧重于农村留守和流动儿童心理状况的研究,是基于心理学的理论与知识来解释他们的心理现象与问题。农村留守儿童由于亲人的分离和处于留守状态会产生心理问题:农村流动儿童由于环境的变迁也会产生心理问题。心理学的学科研究立场倾向于提供心理学的专业知识与理论来探究农民工子女在留守或流动环境下的心理状态,揭示农民工子女产生心理问题的因果机制,服务于农民工子女的心理健康发展。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社会学立场侧重于农村流动儿童的适应和融合研究,是基于社会学的理论与知识来解释农村流动儿童在城市学习与生活的适应问题,为农村流动儿童的自我认同和社会融合提供理论支撑。社会学研究立场是以社会学的理论和知识为解释框架,构建农民工子女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路径,提出农村流动儿童适应城市学习与生活的措施方法,建立农村流动儿童适应与融合的家庭、学校和社区一体化社会保障机制。
学科研究立场为深刻解释农民工子女教育现象与问题提供了专业理论与知识,为深入理解农民工子女教育现象与问题提供了学科背景的解释框架,有助于深化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但并不能全面认识农民工子女及其教育现象与问题。学科研究立场为我们提供的是学科视野中的人。即教育学、心理学和社会学视野中的农民工子女。但这种学科视野中的人却是对农民工子女整体人格的分割。虽然各个学科都在研究农民工子女。但并没有提供有关农民工子女的完整知识,我们具有关于农民工子女的教育学知识、心理学知识和社会学知识。但对于农民工子女并没有形成完整的知识和全面的认识,并不能形成农民工子女整体人的形象。因此,为了进一步推进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应转变研究立场。
学科研究立场为解释农民工子女教育现象与问题提供了背景知识,为理解农民工子女教育现象与问题提供了解释框架,有助于解释农民工子女教育现象。但无助于全面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事实上,学科只能为研究者提供研究背景,它本身并不能作为研究立场,研究立场只能在实践中产生,因此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应由学科的研究立场转向实践的研究立场。基于实践的研究立场才能真实了解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需求。教育需求是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切入点,因为农民工子女教育现象与问题是由于他们的教育需求得不到满足而引起的。要了解农民工子女教育的需求。不能来自于学科研究,只能来源于实际调查。只有基于实践的研究立场才能深入农村留守儿童中间。在田野调查中呈现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的真实情况,反映他们的教育诉求;只有基于实践的研究立场才能深入农村流动儿童中去开展相关研究。在问卷与访谈中反映农村流动儿童教育的实际状况,全方位地呈现他们的教育现状与问题。基于实践的研究立场,各学科中的理论与知识应成为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工具和方法,而且是必不可少的工具和方法,它们能极大地拓展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路径,为解释农民工子女教育现象和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提供专业知识与方法。
二、研究假设:从问题儿童转向特殊群体
研究假设是研究者在从事某项研究之前对于研究对象的假定,然后收集有关的资料与数据去验证假设,最后得出相关的研究结论。研究假设的预设大致确定了整个研究的范围和结论,它制约着整个研究的范畴、过程、进程和结果。从已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大部分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是建立在农民工子女是问题儿童的研究假设之上的。
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教育学立场是建立在农村留守儿童是问题儿童的研究假设之上的。认为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表现在学习、品德、生活、安全和卫生等方面,围绕着农村留守儿童具有教育问题的研究假设来开展研究活动,通过收集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资料来验证研究假设。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心理学立场是建立在农村留守与流动儿童具有心理问题的研究假设之上的,认为农民工子女的心理问题表现在自卑、孤独、封闭、逆反甚至反抗等方面。围绕着农村留守与流动儿童具有心理问题的研究假设来开展研究工作,收集农民工子女心理问题的资料和数据来验证研究假设,通过实证研究来得出有关结论。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社会学立场是建立在农村流动儿童具有社会问题的研究假设之上的,认为农村流动儿童的社会问题表现在学习适应、学校适应、社交适应、城市生活适应、城市文化融合和城市融入等方面,围绕着农村流动儿童具有社会问题的研究假设来开展研究工作,通过收集农村流动儿童适应性资料与数据来验证研究假设。得出研究结论。
把农民工子女看作是问题儿童的研究假设是站不住脚的,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农民工子女处于留守或流动状态下所表现出来的问题并不等于是农民工子女本身的问题,两者之间有本质区别。农民工子女在教育、心理和社会等方面所表现出来的问题。是由于农民外出务工而造成其子女的学习与生活环境发生变化所引发的问题,是由于农民工子女教育需求得不到切实满足而出现的问题,并不是农民工子女本身所具有的问题,两者之间要作出严格的区分。另一方面,并不是所有的农民工子女在教育、心理和社会等方面都存在着问题。因此农民工子女是问题儿童的研究假设是不能成立的,研究假设应进行转向,即确立农民工子女不是问题儿童。而是特殊群体的研究假设。
由于农民外出务工,其子女处于留守或流动状态而成为特殊群体,这个特殊群体具有与非留守儿童及城市当地儿童相异的教育需求。这种教育需求表现在学习、生活、心理和社会等方面。正是由于这些特殊的教育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而表现为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因此,农民工子女是具有特殊教育需求的特殊群体,并不是问题儿童。基于农民工子女是特殊群体的研究假设,有必要在教育学、心理学和社会学等多学科的研究中挖掘农民工子女教育的特殊性,提供具有学科背景的相关资料与数据。对于农村留守儿童而言,教育的特殊性表现在由于家庭教育的缺失或不完整,学校应承担本应属于家庭教育的部分职责与功能,要在亲情关爱、心理咨询、安全监督、学习辅导、品德教育等方面投入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同时要相应地改革教学目标、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以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对于教育的特殊需求,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提供教育服务。对于农村流动儿童而言,教育的特殊性表现在由于环境的变迁而造成了他们的适应问题和心理问题,学校教育应承担起更多的本应属于社会教育的职责与功能,要在心理关爱、生活适应、学习适应、城市融入和文化融合等方面提供相关的教育服务;同时,要在教学目标、课程设计、教学方式、校园文化等方面进行相应的改革,以满足农村流动儿童对于城市学校教育的特殊需求,为农村流动儿童的适应与融合提供相应的教育支持。
三、研究目标:从干预措施转向关爱服务
基于学科研究立场和农民工子女是问题儿童的研究假设,已有的研究成果在研究目标方面侧重于建构相应的干预措施。即建构教育、心理与社会干预措施来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和改善农民工子女教育现状。
对于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现象与问题。已有的研究成果指向于建构教育干预措施,即主要是从教育层面来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通过发挥社会教育的帮扶作用来形成化解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教育网络,旨在解决由于亲人分离而造成的各种问题;通过现代媒体技术来加强外出务工父母与留守儿童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发挥家庭教育在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中的亲情关爱作用;增强农村学校的教育功能,围绕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来开展相关的教育活动,建立学校、班级与教师等多渠道和多层面的教育干预措施。针对农村留守与流动儿童的心理现象与问题,已有的研究成果指向于提供心理解释模型和心理矫正机制来建构心理干预措施,目的在于改善农民工子女的心理状况,促进农民工子女的心理健康发展。对于从农村来到城市的流动儿童所出现的社会适应问题,已有的研究成果指向于建构社会干预措施,整合学校、家庭和社区的力量来解决农村流动儿童的学习与生活适应问题、文化融合问题和城市融入问题,克服阻碍农村流动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因素和机制障碍。
建构改善农民工子女教育状况干预措施的研究目标,有助于解决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心理问题和社会问题,切实改善农民工子女教育现状。但干预措施是建立在农民工子女是问题儿童的研究假设之上的,是指向问题儿童的研究路径,对所出现的问题采取事后补救措施,能够临时解决农民工子女的部分问题。但无助于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这就需要从预防着手,形成预防机制和保障体系来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因此,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目标应进行转向,即由建构干预措施的研究目标转向建立关心关爱服务体系的研究目标。建立农民工子女关心关爱服务体系的研究目标是基于农民工子女是特殊群体的研究假设和站在实践研究立场上提出来的。是为了满足农民工子女对于教育特殊需求的研究目标。建构干预措施的研究目标是为了解决农民工子女所出现的问题;建立关心关爱服务体系的研究目标是为了促进农民工子女的身心发展。与建构干预措施的研究目标相比,建立关心关爱服务体系的研究目标更具预防性、包容性和更高的价值追求。建立关心关爱服务体系的研究目标不仅是解决问题,而且是促进发展,在促进农民工子女身心发展中解决相关的问题。
农民工子女教育范文4
关键词:农民工子女;教育平等;社会公平
人口流动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目前,人口流动家庭化趋势使得城市中出现了大量的流动儿童,这一群体中又以农民工子女为主,因此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越发凸显。提及教育公平,可以追溯到孔子的“有教无类”。教育起到人社会化的功能,也是社会整合的重要工具,教育是生活的社会延续手段;同时,通过教育可以使处于不利地位的人群改善自身状态,促进社会公平。
一、教育平等思想的提出
教育公平包括教育权利平等和教育机会均等。教育平等思想由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国际教育研究所教授托尔斯顿·胡森做出明确概念,指出教育平等的三种含义:起点平等、教育中介性平等和最后目标的平等。为了达到教育结果的平等,人们应该给予处境不利的学生更多的帮助,为了帮助处境不利的学生获得平等的受教育权利,美国制定了一系列的补偿性教育计划,对美国教育产生了深远影响,同时也对我国健全法制、保障教育平等、促进少数民族教育发展、关注农民工子女文化教育、贫困生助学方式多样化等方面保障教育平等有着很大的启示意义。
过去我们认为,实现教育最大的公平是解决城乡差别悬殊问题,而现在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体现了教育起点的不平等、教育中介性不平等以及教育最后目标的不平等。
二、农民工子女教育不平等原因
王后雄提出“差生群”概念,特指一类学习困难和学业失败的学生以及因学习困难和失败而导致辍学甚至发生攻击的学生。通过社会政策、学校体制、教师、学生和课程等要素的考察与分析得出以下因素影响教育公平。首先,当作为中国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不再能够保障农民的生活,产生大量的农民工。由于以知识经济为核心的人力资本存量不足,以交往力为核心的社会资本匮乏,导致他们成为流入地的新增弱势群体。他们的孩子自然在受教育中处于劣势地位。贫困成为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生成的原因,导致城镇弱势群体的“差生群”的生成。其次,教育公正失衡。城乡二元结构导致无论是课程分化、个体境遇差异、教育资源配置还是考试选拔中都存在着不公平性。再次,作为社会底层的农民工子女,制度化的社会排斥是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生成的原因,反过来,失去受教育机会的农民工子女将会陷入“永久性排斥”的泥潭。
项继权认为,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从根本上说是现行户籍制度及城乡二元化政策的产物,同时受现行的学籍管理方式、学校考评制度以及经济社会非均衡发展的影响。尤其我国义务教育的财政投入依然是以地方为主。这不仅造成一些地方因财政供给能力不足而出现学校及教育资源的匮乏,同时也造成地方教育资源的不平衡以及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很明显,这些问题本身并不是人们的观念问题,而是制度和体制问题。
戴国立从多个方面分析了农民工子女教育产生的原因:城市化进城快,农民举家外出比重增大;政策法规的制定不完善,监督机制不健全;现行户籍制定与人口流动需求不相适应;城乡教育资源配置不平等;城乡教育存在着很大程度上的歧视;农民自身经济基础以及对教育的重视程度;农民工子女进城后对环境的心理适应等。
三、实现教育公平的途径
张旭亮等人从社区教育的视角,分析农民工子女教育不公平现象。社区教育可以作为改善农民工子女教育不公平现状的重要途径;利用社区教育资源,针对农民工子女创建社区学校,可缓解农民工子女对公办学校的压力,但这种途径需要国家大量的财政投入;社区教育中增加国民待遇、教育公平、农民工问题等方面的内容,彻底改变城市居民对农民工及其子女的偏见。
郭建鑫从公共财政保障教育公平的视角,分析了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教育状况及相关政策变迁情况。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分析,全国大约有42万流动儿童没有按照法律的要求接受应有的教育。他认为,国家应建立财政分担机制,缓解农村义务教育负担;制定适宜进城农民工子女的灵活就学政策;鼓励和支持打工子弟学校的发展,降低民办学校的办学门槛。
项继权从制度保障角度的视角,提出解决教育公平问题,必须对现行的体制和制度做重大的调整和改革,为农民工子女上学提供制度保障。放开城市公办学校,农民工子女根据居住地就近入学;取消一切专门面向农民工子女不合理收费,平等对待所有学生;合理分摊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成本;鼓励和支持民办学校发展;改革政府教育投入机制,提高教育拨款的公平与效率;加大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等。
从社会政策角度提出实现教育政策实际执行效果的现实路径:完善教育政策,提高政策的权威性和严密性;明确政府职责,建立权力分配体制;消除城乡差别,开发新的教育资源;实现制度创新,消除政策执行中的阻力等。
四、结语
农民工及其子女是一个庞大的特殊群体,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直接关系到这个群体的稳定性和未来的发展,并成为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一个综合性问题。在倡导社会公平的今天,教育公平更加值得关注,教育公平既是社会公平的体现,又是社会和谐发展的标志。综上所述,农民工子女教育不公平问题是社会转型的产物,是户籍制度改革的滞后,是经济实力薄弱的表现。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问题需要户籍制度改革,财政支持以及社会对民办学校的扶持等等。(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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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子女教育范文5
一、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介绍
1、农民工子女进城求学困难重重。据有关调查报告显示:认为城市学校“费用太高”的占受访农民工的75.2%;认为“没有城市户籍”的占15;待遇不公平的占6.2%。因此,城里孩子接受的“良好”教育教对诸多农民工子女来讲是遥不可及,
2、公办学校无力也不愿招收农民工子女。由于农民工子女来自各地,整体素质普遍没有城里学生好,入读后给学校、老师带来了很多的困难和一些额外负担。比如,有些学生不会说普通话或说得不好,难以和老师很好地沟通交流,教学无法实现互动,严重影响了教学质量。
3、农民工子弟学校很难满足孩子上学所需。由于办学条件所限,好多资质较浅的私立学校教学设施简陋,设备短缺,师资力量不足,很难让农民工子女接受到全面、优质的教育,所学知识较为局限,从某种角度来讲,影响和限制了孩子的发展。
二、解决措施
1、积极探索农民工子女就学的新形式。如:建立政府主办、地方企业赞助的农民工子弟学校;鼓励个人或民间组织开办具备优质教学条件农民工子弟学校,全方面满足进城农民工子女就学的需求。
2、鼓励社会各界加强对政府部门工作的监督,建立针对外来务工子女上学问题的信息反馈渠道,当农民工子女的权益受到侵犯时,能予以及时维护和解决。
农民工子女教育范文6
关键词 农民工随迁子女 教育公平 原因
中图分类号:G521 文献标识码:A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国农村大量的剩余劳动力由农村转入城市,以打工为生。由于农民工在城市有固定的劳动收入和稳定的居住地,所以纷纷想把子女带入城市接受先进的、优越的城市教育。但是修订之前的《义务教育法》没有规定流入地政府有义务负责农民工子女的教育,于是农民工随迁子女成为了城市教育的边缘群体。农民工子女是祖国未来的一部分,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我们有义务和责任来保障他们受教育权利的实现。
1 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公平问题的外在表现
当前农民工子女教育存在着一些亟需得到解决的问题,其中,教育公平是一大问题。教育公平是为了保障社会成员有权利接受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以及继续教育、高等教育,促使社会成员共享教育成果的一种状态,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促进教育公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1)教育起点的公平问题:入学机会不均等。入学机会是享受教育的前提,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教育公平的状况。随着国家相关教育政策的落实以及教育资金的投入,农民工子女的入学问题得到了一定的缓解。但是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存在着明显的地域差异以及经济实力的差异,这就直接限制了不同城市和城镇的教育部门接受农民工子女的数量。由于城市的教育资源无法满足所有外来人口接受城市教育的需求,为了保证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各个学校不得不通过设置一些准入条件控制入学人数。这就造成了农民工子女与其他城市子女的教育入学机会不均等的现状。
(2)教育过程的公平问题:教学质量无保证。一部分农民工子女仅仅进入城市中条件滞后的公办学校或者城镇的乡郊学校就读,这就无法保障农民工子女在城市接受教育的效率和质量。首先,农民工子女的基础知识薄弱。在入城市学习以前,由于受到家庭环境、父母学历、个人素质的影响,农民工子女未能在一个书香和舒适的环境中学习,这就造成农民工子女的学习基础较差。其次,在活动参与上,农民工子女学习积极性低。由于城市和农村的学生存在着地域性、主观性的差异,在课堂学习中,农民工子女在师生互动方面、人际交流方面、互助学习方面存在难以和睦相处的状况。最后,在学生成绩的认定上,农民工子女易受到不公平的评定。教师对农民工子女的学习和实践活动的评价结果往往受到学生先天能力、家庭背景、社会环境的影响,而无法进行正义性的评价。
(3)教育内核的公平问题:资源配置不合理。由于优秀的、先进的公立学校设置了较高的准入门槛,大多数农民工子女只能选择一些城市私立学校、二流学校或者农民工子弟学校就读。而农民工子弟学校多为私人办学,较少得到当地财政的支持,所以这类学校只能靠收取高额学费维持办学。甚至有的学校还没有办学许可证,戴着“非法”的帽子,经常被驱赶或者勒令关停,学生经常流离失所。①在硬件方面,办学条件简陋,教学设施落后,教室布置简单,学校管理薄弱,难以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在软件方面,师资力量薄弱。由于私立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工资待遇低、工作环境差等制约性因素的存在,导致有丰富经验和阅历的老师大量外流,严重制约着教学质量的提升和教学水平的提高。据调查,许多城市存在一批未获批准的民办民工子女学校,其中北京和上海尤为突出,分别达到205所和270所。②
2 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公平问题的存在原因
2.1 根本性原因: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症结
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是指以社会化大生产为主要特点的城市经济和以小生产为主要特点的农村经济并存的经济结构。这种经济结构促使城市的经济水平、生活水平、教育水平远远高于乡村。这是当前中国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导致了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教育公平问题。首先是公共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2002年,全社会的各项教育投资是5800多亿元人民币(其中政府投入不到70%),其中77%用于城市,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孩子中占总数70%的农村孩子只获得其余的23%。”③其次,教育软硬件条件差异大。由于教育投入流向的两极分化,也导致了城乡办学环境和教学条件等硬件和师资队伍、管理人才等软件的分化。根据《中国教育报》2004年的问卷调查结果,超过50%的农村中小学“基本运行经费难以保证”,有58%的农村学校危房改造经费无法落实,超过40%的小学仍然使用危房。④最后,教学质量参差不齐。由于没有完善的办学条件和高效的学校管理,直接导致了城乡教育质量的分化。
2.2 制度性原因:现行义务教育体制的制约
(1)教育政策的制约。我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入学条件,即“依户籍所在地入学”。户籍是享受义务教育的主要凭据。在这种政策下,乡村的学龄儿童只能接受当地的义务教育,而无法被纳入城市教育系统的服务对象。城市教育部门对教育规模的规划、学校的布局也是以满足当地的教育需求为主。进城农民工子女的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相分离促使义务教育体制设置和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产生了潜在的矛盾。
(2)户籍制度的制约。我国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是在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前期,作为一种社会控制手段,对维护社会秩序有着正能量作用。然而,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传统的户籍制度的弊端显露出来,成为妨碍社会前进的绊脚石。一方面,教育权与户籍紧密对接。另一方面,经济体制的改革促使农民工实现了自由流动,由农村流入城市。
2.3 主观性原因:农民工的物质贫困和精神贫困
(1)农民工家庭的物质贫困。农民工的家庭一般都比较贫困,正是由于贫困的生活才从农村来到城市,企图改变自身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但是所从事的工作一般都是脏、累、苦的工作,“在我国加工制造业、建筑业、采掘业、运输业以及环卫、家政、餐饮等服务业中,农民工占到从业人员的半数以上,人数超过一亿”,而且劳动报酬低且不稳定,不但没有社会保障,还要支付相应的生活费,这很难保证子女教育费用的支出。
(2)农民工家庭的精神贫困。农民工自身的素质一般比较低,包括文化素质、理论素质、个人修养等。这就造成了对子女的家庭教育的缺乏,同时对教育也存在着认识上的误区,一部分家长抱着“读书无用论”无视子女的教育;另一方面,即使支持子女进入学校就读,但是从内心还是不关心和关注子女的学习效果的,也不注重学校的质量和管理的人性。这都影响了子女的受教育权和发展权的结果,更不用提教育公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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