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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措施范文1
加快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设企业信用体系,采集、整合企业信用信息,建立全市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中心数据库,健全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为企业经营发展和融资提供信息服务。拓展信用评级市场,引进信用评级机构,积极开展企业信用评级业务,拓宽企业信用评级成果应用范围,督促企业诚实守信。对评为省级诚信守法企业的,由所在县(市、区)政府给予1万元奖励,并向社会公布。(牵头单位:人行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市金融办、银监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
加大对民营经济的信贷支持。各金融机构要明确具体部门负责为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信贷服务,开发与民营企业相适应的金融产品,不断提高对民营经济贷款的规模和比重。(牵头单位:银监分局,责任单位:人行市中心支行)
强化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安排专项涉农贷款资金用于农村金融机构增加县域小微企业信贷需求。“十二五”期间,力争全市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总量。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所募集的资金,用于发放单户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贷款的,在考核存贷比时可不纳入计算范围。允许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单户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视同零售贷款计算风险权重。对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容忍度,可在原定基础上提高1至3个百分点。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行专项用于小微企业贷款的金融债。积极开展小微企业贷款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积极推进银行与保险公司建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共担机制,按比例分摊贷款本金的损失风险。(牵头单位:银监分局,责任单位:人行市中心支行)
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在风险定价的基础上合理浮动,降低小微企业贷款利率。除银团贷款外,禁止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清理纠正金融服务不合理收费。严格限制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牵头单位:人行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市金融办、银监分局)
创新融资方式。市财政和经济开发区要根据财力状况出资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建立科学规范的运行机制,引导社会资金设立更多创业投资基金。支持企业直接融资,对民营企业发行集合债券、集合票据、集合信托计划、集合短期融资券等融资资金支持建设的项目,由市财政根据相关产业支持政策给予定额贴息支持。推进小微企业股权融资,充分利用区域股权交易市场及其分市场的小额、多次、快速、低成本融资优势,组织推动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挂牌融资。支持小微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质押、仓单质押、商铺经营权质押、商业信用保险保单质押、商业保理、典当等多种方式融资。鼓励为小微企业提供设备融资租赁服务。(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行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银监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
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各级政府视财力状况,加大财政注资力度,通过政策优惠、增资扩股、吸引社会资本等多种形式,扶持政策性担保机构做大规模。到2015年底前,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资本金规模要达到3亿元以上,各县(市、区)融资性担保机构资本金规模要达到5000万元以上。积极发展再担保机构,强化分散风险、增加信用功能。构建全市再担保体系,到2015年底前,全市再担保机构资本金要达到1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
保障民营企业用地。鼓励支持民营企业根据发展定位,进入到市、县重点规划发展的产业聚集区、开发区内建设和发展,共享基础设施和服务便利。优先安排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建设用地,每个县(市、区)每年不少于50亩,对重点创业辅导基地建设项目土地指标可集中使用。解决民营企业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为租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实际建厂10年以上的民营企业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免收土地登记证书工本费。建设项目用地的确权登记、发证、抵押贷款、转让、租赁审查及审批,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创办3年内租用经营场地和店铺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一定比例的租金补贴。(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改善小微企业集聚发展环境。发挥龙头骨干企业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推动上下游企业分工协作、品牌建设和专业市场发展,促进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培育一批规模大、关联度高、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建立和完善产业集聚区技术、电子商务、物流、信息等服务平台。实施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工程,统筹建设资源共享、服务协同的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
加大对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的科技支持。对民营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前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鼓励有条件的小微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参与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国家和地方科技计划项目以及标准制定。(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地税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
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推动中小企业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作,开展中小企业信息化深化应用示范。提高小微企业生产制造、运营管理和市场开拓的信息化应用水平,鼓励信息技术企业、通信运营商为小微企业提供信息化应用平台。鼓励小微企业运用电子商务、信用销售和信用保险,大力拓展经营领域。(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加大民营经济市场开拓力度。对民营企业参加境内外重要会展发生的摊位费、公共布展费等给予资助。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参加出口信用保险,按出口企业实际缴纳出口信用保险费的40%给予扶持,对保单融资给予3%贴息,对单个企业给予最高可达50万元的贴息支持。对符合出口退税申报条件,单证齐全真实且电子信息核对无误的出口退(免)税申报,主管税务机关应在20个工作日内办完退税审核审批手续,及时足额退还企业税款。(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贸促会)
强化对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的人才支持。鼓励机关事业单位懂经营、会管理的人员离职、辞职领办或创办企业,三年内保留身份编制。期满愿意回单位的可回原单位安排工作。每年选派50名民营企业家到高等院校系统进修培训,对100名民营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对1000名小企业经营者进行创业培训。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培训活动,以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优势的小微企业为重点,加强宣传培训,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推进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试点,开展面向小微企业的专利辅导、专利、专利预警等服务。到2014年底前,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政策措施范文2
审计内容
当前,外汇管理的中心工作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二是深化外汇领域“放管服”改革,稳步推进高水平资本项目开放。三是持续打好外汇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切实维护国家经济金融运行安全。四是改善跨境资本流动监管,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围绕上述中心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2019年为了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优化外汇管理、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12项措施,外汇局出台了包括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扩大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等系列文件。2020年在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背景下,相继出台关于开辟外汇管理绿色通道、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等政策措施。在深化“放管服”方面,减少单证审核、陆续下放审批权限等。在打好外汇领域攻坚战方面,提出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等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要求。在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方面,逐步探索监管方案,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分析。以上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即是审计的主要内容。
审计重点
政策传达与执行的及时性。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外汇领域重大政策措施的颁布,是政策的制定者及出台人,而各级外汇管理局不仅承担着贯彻落实这些政策的职责,也肩负着部分行政审批业务,即是政策实施的主要推动者也是政策实施的执行者。随着我国外汇管理改革的深入推进,更多的外汇许可业务、审核权限下放至银行,银行也逐步成为政策实施的执行者,而企业、个人作为链条的终点即成为政策贯彻实施的最终受益人。从这个链条可以看出,政策跟踪审计的对象应是各级外汇管理部门及银行。审计的主要内容是各级外汇管理部门及银行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宏观政策,是否存在政策缺位或执行不力等问题。其中首要关注的应是政策传达与执行的及时性。即每一项重大政策出台后,政策执行机构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将相关政策向社会公众进行宣传推介,确保涉汇主体积极参与经济金融活动。政策传达与执行的准确性。如对照总局在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放管服”、防风险等方面出台的系列政策措施,重点检查被审计对象是否因地制宜制定出台对应的配套政策,完整、准确地传达与执行政策内容。政策执行机关应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积极引导涉汇主体充分了解政策出台背景与内涵,传达原则、范围、标准、方式等不因利益、主观臆想等因素“跑偏”。同时,杜绝政策执行机关擅自改动政策内容、选择性执行政策内容,或仅作表面文章,没有具体措施,只是象征性地消极、片面贯彻落实政策,要从根本上保证政策传达与执行的准确与完整性。政策实施效果及目标实现的真实情况。任何一项政策的制定最终的落脚点是实施后取得的成效,因此外汇管理重大政策跟踪审计的重心应是综合评价政策执行后在促进经济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服务效率等方面发挥的作用,是否实现了政策制定的初衷。重点检查政策措施是否落到了实处,是否具有可操作性,与其他政策是否协调。政策执行是否存在虚报执行效果的问题,杜绝执行而没有达到预期的现象发生。最终结合进度、地区实际情况,通过综合评价贯彻落实重大政策的效率性和效果性,厘清政策是否与当前国家治理、央行治理的需求存在差距。审计难点政策跟踪审计理念和推进相对缓慢。长期以来,以微观合规性审查为主的外汇管理领域内部审计模式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执行体系和评价标准,而政策跟踪审计是一项综合性审计,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外汇领域还处于探索和发展阶段。实践中,由于相关审计经验欠缺,审计部门主动开展政策落实情况审计意愿不强烈,审计思路比较狭窄,关注重点仍是业务操作合规性、规范性的合规性审计模式。同时,还存在有些部门对政策跟踪审计目的、意义、内容了解不够,配合度不高、消极应付的现象,造成发现共性问题多,亮点工作少,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政策跟踪审计整体谋划布局和高效推进。政策跟踪审计标准和专业人才欠缺。政策跟踪审计往往具有复杂性和职能交叉的特点,需要延伸到政策执行链条上的金融机构、相关政府部门和涉外企业等,在工作中执行频率高、涉及面广,但目前有关政策执行效果审计的相关法规与操作规范还不完善,缺乏明确的审计实务指南和评价标准体系,特别是缺乏规范的审计程序、审计标准、评价依据等指导实际操作的规章制度。但现阶段,基层外汇局内部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专业水平普遍与政策跟踪审计的要求存在差距。政策跟踪审计方法手段和评价标准需要调整。目前政策跟踪审计方法多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手段,定性指标主要从政策传达落实、法律法规的执行、内控管理等方面进行评价,定量指标主要从融资产品推介、融资金额、业务办理笔数、风险控制和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价。合规性问题以制度、政策文件要求作为评价的依据,效果、效率性问题主要以同比或环比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审计结论更多地依赖于对问题的定性认识和描述,绩效评价缺乏科学性,审计方式与方法手段亟须创新。此外,由于缺乏统一的审计评价指标和标准,审计人员在检查定性上缺乏刚性依据,更多地取决于审计人员主观和经验的判断,因而难以精确反映问题的严重程度及政策执行的客观状况,由此导致审计评价结论缺乏一定的说服力和权威性,审计成果的运用不容乐观。
具体措施
政策措施范文3
一、全力推进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一是加快我县2009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切实抓好第二自来水厂、体育中心建设、白兰水库除险加固、文化艺术中心等12项工程建设,确保年度投资计划完成5.3亿元。二是以加快新型工业化为目标,进一步完善重大产业发展规划,以四大工业支柱产业为重点,重点推进信丰县电子器件产业基地项目和通宝稀土、磊源矿业、信亚合金、瑞德电子等一批科技含量高、辐射带动力强的的高新技术工业项目建设。三是积极抓好农村沼气、饮水安全工程、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校舍改造、节能减排、农村生态建设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项目。确保年内推进重点建设项目50个,总投资47.4亿元。要创造条件着力推动未开工的重点工程(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已开工的要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如期或提前竣工。规范重点工程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和操作程序,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二、切实加大项目开发力度。一是紧密对接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结合我县的资源、产业、区位优势和“长珠闽”地区产业转移的特点,结合我县工业四大支柱产业及农业三大主导产业开发项目,全年确保完成新开发、储备入库项目60个,总投资58.6亿元;二是重点抓好工业支柱产业配套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生态环保项目、现代装备制造业、优势资源项目以及与中央十项重大措施、八个方面投资重点相对接的项目开发,认真做好项目的前期论证、资料收集,编制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三是进一步规范项目储备管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做到及时开发、及时推介(申报)、及时更新,实现项目开发管理的良性循环。
三、推进全民创业,鼓励社会投资。增加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激励全民创业、鼓励社会投资。对于2009年内投产的工业项目固定资产500万元以上,农业产业化项目固定资产200万元以上,现代服务业项目固定资产300万元以上,社会事业项目固定资产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将其2010年底前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50%,纳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主要用于奖励这些企业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进、扩大再生产、创业培训等,对这类企业同时享受入园企业优惠政策;对2009年内固定资产投入在200万元以上、有税收且符合其它规定条件的工业企业实行50%的贴息贷款扶持。对有创业意愿的,享受免费提供项目信息和创业培训,创业后符合条件的,享受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和利用个人信用、收入担保相结合或第三方提供担保发展创业贷款。县财政将安排一定的创业发展资金,专门用于创业奖励和创业载体建设。
四、抓好承接产业转移招商。鼓励社会各界、行业协会(商会)中介组织推介引进项目资金,县政府对引进大财团、大企业、大项目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重奖。凡新进入园区的企业,全面享受《关于加快推进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的实施意见》(信发[]11号文件有关用地优惠政策。对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含1亿元)以上、科技含量高或年税收1000万元以上的龙头带动型企业(资源类采、选矿企业除外),实行“一厂一策”的奖补政策;对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含5000万元)至1亿元、且税收较高的企业,县财政按“三通一平”土地每亩3万元、毛地每亩3.6万元拨给工业园区奖补企业基础设施建设;对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含3000万元)至5000万元、且税收较高的企业,县财政按“三通一平”土地每亩2.6万元、毛地每亩3.2万元拨给工业园区奖补企业基础设施建设;对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含1000万元)至3000万元、且税收较高的企业,县财政按“三通一平”土地每亩2万元、毛地每亩2.6万元拨给工业园区奖补企业基础设施建设;对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含500万元)至1000万元、且税收较高的企业,县财政按“三通一平”土地每亩1.6万元、毛地每亩2.2万元拨给工业园区奖补企业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在工业园区投资500万元以上新建用于租赁的标准厂房,土地每亩2万元拨给工业园区奖补企业基础设施建设,免收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土地出让价比照新增工业企业用地优惠标准执行。凡新引进企业2010年底前的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由县财政按50%的比例奖励企业。
五、发挥园区集聚效应。强化园区产业承接主战场地位,突出园区主导产业和产业特色,进一步完善园区总体规划。增加园区投入4000万元,用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善一期园区中端南路、城北大道、星村路硬化及水、电、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实施美化、绿化和亮化工程。迅速拉开园区二期电子产业基地框架,做好征地拆迁,加快“六通一平”工作,新增平整土地1700亩,其中东区平整700亩、西区1000亩;启动工业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改善生产、生活环境。着力完善园区配套功能,加快工商、税务、职工娱乐中心、职工公寓楼建设,完善园区超市、医院、学校等配套功能建设。加快社区建设,鼓励园区农民参与园区商贸、务工等服务,较好解决农民增收问题。制定高新技术项目、环保型项目在园区落户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强化入园项目审批,依据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严格设定入园门槛,逐步提高项目投资强度和土地产出率。加大引进企业安商服务工作,继续实行县领导“一对一”挂点联系服务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制度,落实“一个产业,一支队伍,一个发展规划,一套扶持政策,一套督查机制”的工作措施,对影响重点骨干企业生产经营的资金、运输等相关困难问题,进行具体指导、帮助、协调;每月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对企业(项目)存在的困难或问题进行逐一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措施,同时跟踪督促有关责任部门限时办结。
六、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凡对县内企业实施并购重组后技改扩建的,2010年底前税收增长地方所得部分全部返还,用于所购并企业的技改;优势矿产资源优先配置给并购重组后的资源深加工企业;购并重组企业享受推进企业上市的有关扶持政策。对当年获得江西省重点保护产品、省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省级以上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的企业,由县财政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当年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由县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用于企业品牌宣传。对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论证(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体系认证(HACCP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等论证的,体系有效运行1年以上,且无质量违法行为的企业,及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节能认证等产品认证,且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每通过一项,由县财政一次性奖励1万元用于体系建设或认证工作。对获得质量信用A等级的企业,由县财政一次性奖励1万元。
七、稳定企业用工。园区新招员工,工作满三个月的,给予介绍单位或企业奖励30元,工作满一年后,给予介绍单位或个人再奖励50元;企业新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视就业培训时间(1至3个月),每人每月享受规定标准的补贴。建立校企合作机制,实行“订单式”和“储备式”用工培训。凡在城区或工业园区企业就业的务工人员,连续两年以上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经所在单位申请,可在城区落户,其子女就学可由教育部门就近安排,享受与城区学生同等待遇,学校不得收取借读费和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城区或工业园区企业引进的具有初级职称以上的各类科技、管理人员,经所在单位申请,允许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城区落户。在城区(工业园区)企业务工3年以上或与城区(工业园区)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年龄在23周岁至35周岁且无自有住房的已婚农民,可分批次申购由政府统一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工业园区)。在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的前提下,为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在缴费基数、参保费率和缴费方式上提供优惠,企业可以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和职工可以自主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或低标准住院医疗保险。
八、切实落实企业减负政策。对县域新办企业的省以上行政事业收费按规定收费标准的下限执行,县有权减免的规费予以全免;县服务性收费按低于标准50%收取;对确实有困难的园区企业,其土地使用税可逐级向上申报申请减免。严格规范中介机构收费行为,杜绝借助行政审批职权强行服务,强行收费现象,严禁行政机关指定中介服务机构,政府各部门对企业人员业务培训一律免费。设立企业收费卡制度,未列入收费卡的项目一律不得收费。建立入企业检查申报制,需到工业园区和园外招商引资企业进行检查的(税务部门按规定例行检查除外),检查部门需先向县分管领导请示获得批准后,再与工业园区管委会或外经贸局沟通联系,由工业园区管委会或外经贸局提前通知企业并派员一同前往,否则视为扰乱招商引资环境,对有关人员依纪给予处分。纪检监察机关对企业减负情况进行督查,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九、扶持外贸出口企业发展。落实各种外贸出口激励措施,鼓励外贸出口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出口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建立内销网络。对出口型企业创立自主品牌、开拓国内市场的,其2010年底前新增税收(扣除新增税收中出口部分的税收)的地方所得部分,由县财政按60%的比例奖励企业。完善出口退税督查机制,加大财政对市场开拓、电子商务、信用保险、应对贸易壁垒、科技兴贸、品牌建设、扩大进口等方面的扶持,争取国家在出口退税、外贸发展基金等方面对我县企业的支持。建立“科技兴贸”专项资金,鼓励流通性外贸企业建立技术研发、测试验证和认证中心,支持生产性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快出口产品创新基地建设,提高出口产品的附加值和科技含量,增强出口产品竞争力。坚持外贸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推动税贸、银贸协作,争取国家改进联网核查监管办法,探索股权质押贷款、融资租赁等新的融资方式。强力推动银行与企业合作,有关部门要全力摸排外资企业、外贸出口企业的资金需求,举办大规模的银企对接活动,为银行和企业搭建合作对接的平台,为企业创造比较宽松的融资环境。加大口岸服务建设,设立信丰县海关事务联络办公室和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龙南办事处信丰县商检工作办公室。不断完善机构职能,逐步实行“属地报关,口岸验放”通关模式和驻厂检验检疫制度,简化通关手续,提供报关、报检等一条龙服务。协助火车站货运站扩(改)建,争取开通铁海联运。做好赣州口岸物流信息平台信丰网的电子口岸建设,为大通关提供便捷的电子信息服务。
十、加快物流服务业发展。重点建好综合物流园区,鼓励物流企业集团做大做强,对达到征费吨位300吨以上的规模以上汽车货运企业的车辆营业税实行先缴后奖的办法,年终按县得部分的30%予以奖励企业,副食品调节基金按每吨5元的标准征收,先缴后返,县内征费站收费执行月票最低缴费标准。加快县火车站货场改扩建项目建设,鼓励社会民间投资,加快发展物流服务业,支持物流企业做大做强。进入园区的物流企业,享受工业用地政策。县交管大队对外省车辆入户我县和本地外挂车辆回迁办理过户手续时一律从简,过户费实行600元包干,由政府全额奖还。
十一、培育消费热点,刺激消费增长。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推进“万村千乡”网络与供销、邮政、电信等网络的结合,提高农家店的综合服务功能。引导生产企业开发符合农民消费特点的产品,增加简包装、低成本、质量好的商品供给,进一步扩大农村消费;全面推进家电下乡工作,除彩电、冰箱、洗衣机外,同时把摩托车、电脑、热水器(含太阳能、燃气、电力类)和空调等产品列入家电下乡政策补贴范围。积极促进汽车消费。支持二手车市场培育,倡导汽车品牌经销商开展新旧汽车置换业务,建立二手车信息平台,升级改造二手车交易市场。县电视台、报社要降低广告费用及时为商贸企业市场供求信息。引导县内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开发适销对路商品和服务,引导消费结构升级。大力发展零担物流,降低商贸物流成本。配合安居工程建设,扩大和带动家俱、家电、家纺、家饰等消费。引导旅游业投入,鼓励民间资金参与县内旅游资源和项目开发建设,开发新的旅游景点。鼓励发展超市、连锁经营、特许加盟等多种消费业态。加快建立消费信用体系,完善个人消费金融服务,推行电子消费。提高农村小额信贷限额,活跃农村消费市场。研究制定促进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措施,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十二、积极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体制。以提高农村居民社会保障水平为重点,加快建立包括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内容的农村社会保障,促进农民从土地保障、集体保障、子女供养等传统方式向社会保障转变。加快推进职工社会保险的全覆盖,使在企业务工的农村居民都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建立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失地农民基本生活和养老保障制度。在医疗保险方面要加大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比例,确保农民参合率90%以上,不断探索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扩大农村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对因城镇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失地农民,出台优先将土地补偿费和劳动安置费用于办理其养老保险的政策。鼓励进城务工人员或失地农民随企业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没有固定单位的允许其选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十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各金融机构不断增加有效信贷投入,确保对重点发展行业,重点生产企业和重点项目的资金支持,争取全年贷款余额增长20%以上。积极支持各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品种创新,大力探索货权、货物、提单和仓单质押贷款,企业联保、专利权质押、账户托管和综合授信贷款等,重点推广林权抵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公司+基地+农户贷款、农民建房按揭贷款、文明农户贷款、信用共同体贷款和农民工特色卡等创新型金融产品;进一步完善担保体系,设立由财政出资组建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努力争取设立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加强政银企对接,实现政银企良性互动。鼓励发展保险、典当、信托、期货、租赁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加大中小企业扶持力度,对信用度高、发展前景好的中小企业在费款期限、利率等方面予以优惠。建立小企业和微小企业信贷扶持统计制度。
十四、支持担保企业做大做强。一是司法机关在法律授权范围内,对担保企业在担保过程中产业的法律纠纷,在做好工作的前提下,要快办快结,切实维护担保企业的合法权益。二是鼓励担保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扩大担保额度。县财政每年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为鼓励担保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和为中小企业担保从银行融资等的专项资金。同时,鼓励担保企业吸引社会资本入股的方式增加注册资本,扩大服务领域,丰富担保品种。三是加强政府协调功能,完善政银担保企业联系协调机制,建立银行、担保公司、企业合作平台,支持担保公司为企业提供担保,从银行融资。四是积极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大力推广孵化式、互保式融资模式。引导支持国有和民营企业发行中长期债券。
十五、创优服务环境,提高机关效能。一是健全服务体系。凡涉及建设项目“一书两证”等行政审批事项的,由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一口子受理、一条龙服务。完善“一卡通”和特事特办制度,做到窗口受理立刻办、时间紧迫加班办、手续不全上门办、情况不熟帮助办、有利发展变通办。二是建立快速机制。对大好高项目的服务全部进入“快速通道”,做到优先办理、马上办理;所有审批办证项目,力争比法定办理时间缩短一半;如涉及到其它部门审批的,及时启动并联审批机制,确保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与相关窗口的衔接。三是创新服务方式。进一步完善办证条件后移、办证材料后补等制度,大幅度减少申报资料、大力度缩短审批时限。对大、好、高项目实行上门服务、跟踪服务、全程服务,主动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提供服务指导。四是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推行“审批服务零距离、服务流程零障碍、服务对象零投诉”等举措,切实把审批事项减到位、环节缩到位、收费降到位。
政策措施范文4
一、惠民生是关系全局的战略性任务
200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了我国在应对金融危机方面取得的四个方面的经验,即四个必须:“必须坚持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有机结合,必须坚持长期发展目标和短期增长目标有机结合,必须坚持扩大内需和稳定外需协调发展,必须坚持改善民生和扩大内需内在统一。”会议还特别强调,综合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看,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已刻不容缓。要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标和战略举措。做好2010年经济工作,重点要在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上下工夫,真正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机统一起来,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
围绕惠民生的任务,会议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而具体的要求。指出要坚持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扩大就业。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要优先发展教育,改善教育办学条件。要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重要组成部分。
落实这些惠民生的政策和措施,意义重大,不仅能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更关系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全局。
第一,惠民生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在我国整个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持续全面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我国人民群众的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但不同地区和部门、不同群体和个人在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多少方面是不同的,部分群众因为各种原因,生活还有一些困难,存在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住房、医疗、子女上学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日益成为当前发展阶段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好这些问题,努力使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
第二,惠民生是改善总需求结构的重要抓手。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突出特点是总需求结构中,投资和外需所占比重大,与国外相比较,都明显处于高位。这里固然有一些合理的成分,如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需要建立自己的产业体系和基础设施,我国处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发展的特定发展阶段上。但是,最近的实际情况越来越清楚地表明,我国的总需求结构是难以长期持续的,这不仅是金融危机等外部冲击的启示,更是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内在规律的要求。
提高国内居民消费占总需求比重的主要途径是:其一,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即通过扩大就业、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提高劳动者报酬占初次收入的比重,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其二,通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居民消费率。这两方面的措施都是惠民生课题中应有之义。目前我国劳动者报酬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过低,而且最近几年呈现下降的态势。加之我国社保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不完善,我国居民消费率偏低。这些都制约着国内居民消费的提高,严重影响了我国总需求结构的优化。因此,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特别强调保障民生和扩大内需的有机结合,指出,2010年要把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作为扩大内需的重点,坚定不移加以推进。
第三,惠民生是产业结构优化的带动力量。需求因素是产业结构的先导性因素。我国的产业结构既受国际需求因素的影响,又受到国内需求因素的影响。我国产业结构的显著特点是第二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高,不仅高于国际平均水平,也高于同等发展阶段的国家的水平。这里面也有一些合理的因素,如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还没有完成,需要大量的设备和基础设施,但是,也涉及到一些不合理的因素,如我国城镇化水平滞后于工业化水平,居民的服务消费没有充分发挥出来。这背后,除了国际的需求因素之外,国内民生保障水平不高、不均,导致不少基本生活服务需求受到抑制,是重要原因。
通过完善民生保障的制度和政策体系,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将促进人口在城乡和区域之间合理流动,推动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进而促进居民消费需求的增长,特别是服务需求的增长,并带动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因此,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特别强调保障民生和扩大内需的有机结合,指出,2010年要把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作为调整经济结构的重点,坚定不移加以推进。
第四,惠民生是不断提高我国人力资本水平、争创新的竞争优势的主要途径。我国在改革开放30年中,主要依靠劳动力数量巨大的比较优势,参与国际竞争,推动经济发展。但是新形势下这一条件逐渐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其一,随着发展水平的提升不断提高工资率,既是经济发展内在规律使然,也是经济发展本身的目的。其二,随着我国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我国劳动力的总量、在总人口中的比重、与其他国家相比的数量优势,都在逐渐弱化。按照联合国的预测,我国15~64岁的劳动力年龄段人口,将于“十二五”期末达到峰值,约为10亿人,之后将缓慢减少。
在劳动力数量优势弱化、劳动成本上升的形势下,保持经济竞争力、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唯一的途径就是使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速度比劳动成本的上升速度更快。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力量。要保持我国的竞争力,争创新的竞争优势,必须不断提高我国的人力资本水平,包括改善人民的健康状况,提高人民的受教育水平。而目前我国的医疗保障体系还不很健全,人民受教育水平的提高空间还很大。通过民生工程建设,不仅能够提高社会和谐程度,让人民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还能够提高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二、惠民生既要提高保障水平,又要重视制度建设;既要授民以鱼,又要授民以渔
改善民生必须坚持长期政策和短期政策相结合,市场力量和政府政策相结合。除了实施短期性的、应急性的各种优惠政策之外,更要重视具有长期意义的政策设计。除了提高现有惠民措施的保障水平之外,更要重视统一制度的建设。这里,义务教育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义务教育,城乡区域的社保体系的统一化,是我国目前阶段亟待破解的两大课题。完善这些方面的制度,将有效促进人口流动,带动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提高我国的竞争力,并带动我国城镇化的推进,带动总需求结构的优化和发展方式的转变。
惠民生离不开政府的扶持政策,但是更重要的途径是创造条件,使得人民通过自身的努力创业、就业,进而参与到发展过程中,通过自身的努力分享到发展的成果。为此,放开行业准入限制,鼓励和扶持投资创业,千方百计增加就业机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改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是更加长久、收效更大、受益面更广的惠民政策。这也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的一个工作重点,需要各地结合实际情况来落实。
政策措施范文5
关键词:宏观管理 英国经验简介 并购监管 特色
中图分类号:F830.49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6-1770(2007)10-059-03
英国作为市场经济十分成熟的发达国家,政府对于各项经济活动的管理日趋严密。目前,英国政府对于重大经济活动的监管职能已经从直接的管理转变为间接管理;从行政命令转变为依靠长效体制;从各级政府出面干预转变为由独立机构、行业协会和业界自律组织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使政府比较超脱具体、繁琐的市场监管事务,专注重大政策的及时制定,有效实施对经济的宏观调控。
本文将就英国对跨国并购的政策措施和监管特色作一介绍。
一、主要的监管机构
英政府依法掌控跨国并购,特别是成立一系列由政府资助或主导的所谓“独立机构”,实施有效的管理。这样,英国政府在重大的跨国经济活动中就扮演着协调者、管理者的角色,展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正的开明形象,而不是以控制、垄断和武断干预者的面目出现在世人和公众面前。
英国对跨国并购的监管机构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公平交易署”(The Office of Fair Trading, OFT),另一个是“竞争委员会”(The Competition Commission, CC)。英国通过这两个机构以及有关行业机构对跨国并购实施严格而有序的监管。
(一)“公平交易署”(OFT)是根据《2002年企业法》成立的政府监管跨国并购的主要职能部门。OFT 是一个不设部长的政府机构,拥有700名全职职工。它是由一个政府主导下组建而成的委员会负责,该委员会任命主席和首席执行官。
根据英国法治观念,《2002年企业法》的立法初衷是为了把“部长们从有关竞争的决定中解脱出来”,把这些决定权交给“竞争委员会”(CC)和“公平交易署”(OFT),英国的竞争观念和管理框架已将OFT确立为一个“独立的法定机构”,因为政府需要将政策与保障竞争的决定脱钩,以允许专家们和独立的竞争管理机构就并购和市场问题作出决定。
(二)“竞争委员会”(CC)接受OFT指令,对跨国并购进行调查,实施“竞争测试”(Competition Test),然后决定跨国并购的成败。该委员会是政府资助的“独立决策机构”,于1999年由反垄断委员会改建而成,现有150名成员,设有主席、三位副主席和一名首席执行官,均由贸工部长任命。CC主要由各类专业人员组成,包括会计师、律师和经济学家,有煤气、电力、通讯、报纸和水务等专门小组, 其职责是通过进行“竞争测试”,判定某项跨国并购是否会对市场竞争造成重大的不利影响。如果认定并购案会大大扼杀竞争,将不可能通过测试,因而无法被批准。
(三)除了上述两个政府机构之外,在兼并竞标阶段,还有一个叫“并购小组”(The Takeover Panel)负责监管。该机构成立于1968年,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发表和实施欧盟和伦敦金融城关于并购的法规,中心目标是保证在并购竞标过程中对所有股东一律公平对待。各领域行各业还分别有自己的监管机构,如能源领域有Ofgem办公室监管,通信领域有Oftel办公室监管,金融领域有FSA“金融服务署”(Financial Service Authority)监管。其他领域和行业都有类似机构对跨国公司的运作实施监管。对于欧盟以外国家的企业,在成功实施兼并后,这些行业监管机构将依据欧盟和英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其实行具体细致的监管,所以一项并购案至少会有4-5个机构参与监管。
二、监管的政策措施和动作程序
英国政府有关官员称,在英国发生的任何并购案例都由独立的跟踪竞争的机构负责监管。政府只是定下一条总政策,即绝大多数并购案都应当在竞争测试的基础上加以考虑,而排除其他非竞争因素的干扰。英国政府和主流经济学家都坚信,促进竞争是提高生产率的一种方式,是保障充分就业和经济增长的更好途径,而不是保护主义。
据介绍,保障能源安全,向英国消费者提供能源是政府的首要任务,但保护主义不是造成对消费者有利的自由化市场的最佳途径。这也是CC的观点。英国对大部分并购案的审议是由独立的竞争主管当局,如OFT、CC和欧洲委员会(EC)来承担的。
如果有人出价要并购英国的能源企业,情况还是一样,要走一套程序。由独立的竞争监管机构负责,体现开放、公正和自由竞争。任何类型的并购造成新的所有制都将面临监管体制的严格审查。能源企业的兼并将受到能源市场监管机构(Ofgem)以及竞争监管当局的审查。只有保证任何兼并活动不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才能得到监管当局和行业监管机构首肯放行。
如果兼并目标是英国企业,该企业营业额超过7000万英镑,占市场供应份额超过25%,就要接受审查,首先OFT就将以保护市场竞争和消费者的利益为由,指示CC对该并购案进行所谓“竞争测试”,然后作出否决、批准或有条件准许的决定。OFT并不要求并购案先期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进行,它可以在兼并之前、兼并过程中或兼并之后4个月出面要求CC对个案进行“竞争测试”和深入调查,审查时间可能旷日持久。
欧洲委员会对兼并规模对整个欧盟具有重大影响的并购案拥有管辖权。并购规模的衡量标准是被兼并企业的年营业额达到25亿欧元。原则上,OFT可以要求欧盟委员会(EC)对大型并购案作竞争评估,如果此案对英国的市场竞争构成重大威胁的话,也可以要求对此案的竞争问题拥有管辖权。
欧盟已于2005年10月就颁布《欧盟跨国并购指令》(EU Cross Border Mergers Directive)达成协议,2006年5月生效。这项指令首次为欧盟成员国提供了法律框架,使各成员国拥有股份资本的公司可以进行跨国并购。这项法令目前处于临时实施阶段,到2007年12月15日开始正式全面实施。
英国贸工部当前正在研究制定必要的措施,以便今年12月正式实施这部欧盟法令。贸工部将就贯彻这部欧盟法令的实施细则和建议展开充分的、公开的磋商,并计划先提出磋商文件,该文件需要涉及和处理与公司法和职工参与等方面的事宜。
《欧盟跨国并购指令》是欧盟根据它的“金融服务行动计划”的承诺制定的。欧盟成员国于2000年在里斯本举行的理事会上就行动计划达成一致。欧盟还就公司法和公司治理达成行动计划,由欧洲委员会于2003年5月发表,同年9月经欧盟竞争力理事会批准。
贸工部官员称,“公平交易署”有责任对营业额超过7000万英镑或者市场供应份额大于25%的公司被兼并展开调查,其指导原则是依据《2002年企业法》对并购案例实行竞争测试。一旦该部门相信某项并购案已经导致或预期将导致英国市场竞争的大幅减弱,它就有责任将此案提交给“竞争委员会”展开专项调查。
“公平交易署”是首先着手处理所有并购的部门,它有权批准跨国并购,或将其交给“竞争委员会”作进一步调查,也可以开列补救措施以消除个案对市场竞争的消极影响,得到实施兼并公司的承诺后予以批准。对欧盟会产生不利影响的并购案,欧盟将依据现行的“欧盟委员会并购管理条例”(EC139/04)进行类似英国的竞争测试。
据称,英国经济公开而富有竞争性,因此它“并不会指定任何特定领域或部门不允许外国兼并,而且某些重要的基础设施公司是外国拥有的。但是,如果并购涉及合法的国家利益,英国政府是能够采取措施,依法保护国家利益的。根据2002年企业法,英国政府有权干预任何可能引发关切的并购案,这些关切属于狭隘定义和合法阐明的“公众利益考虑”。当前,这些公众利益考虑被具体定义为“国家安全”和“媒体所有制的多样性”。政府干预意味着这些公众利益问题将与竞争性问题同步审查,分别进行,政府可以强制实施补救办法,以解决负面效应问题。
三、监管的基本特点和启示
(一)英国对跨国并购的监管是宏观宽松、微观严格;表面上自由,实际上控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艰难。英国崇尚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英国的主流信条是“不求所有,但求所在”,不论英国企业,外国企业,只要能创造就业、增加税收和促进经济增长,都应该得到肯定。但同时不可否认英国和欧盟对外国企业管理的严密、细致、成熟,对涉及国家利益的重大并购,英政府将依法采取断然措施。
英国德勤会计公司(Deloitte)引用英国有关商务法律称:“英国没有治理或限制外商投资的专门法律。外商或外资控股公司从法律意义上与英资公司享有同等待遇,它们在英国可以从事大多数形式的经济活动。但是,某些产业是由政府拥有或受政府部门控制的,例如包括交通运输和能源等领域。外国及英国投资者必须同样遵循有关垄断与并购的规定。外国投资者如收购任何大型的或者经济上有重要影响的英国企业,可能需要获得政府批准。银行与保险公司在英国开业之前,必须获得金融服务署和政府的批准。”
最近欧盟以微软未能遵守欧洲委员会2004年的一项反垄断裁决,处以微软2.8亿欧元的巨额罚款,欧盟对其认定违法垄断法的处罚之严厉由此可一斑。英国对跨国并购不需要申报批准,看似自由,但却又“可能”需要获得政府批准,一旦找你麻烦,你就必须“依法行事”,出示许多想象不出的文件和证明,没完没了,一直弄得你财力不支,筋疲力尽,焦头烂额。又如,英国声称是外汇自由进出,没有外汇管制的国家,但是,它的银行对美元等外币的存取一律实行收费管理。英国在事关国家安全的国防领域控制更严,对所有从业人员首先进行严格的“安全审查”。英国政府还依法对关系国计民生的牛奶、多数民用服务(如水、电、煤气等)和伦敦的出租车的价格拥有永久的直接和间接控制权。
英国法律完备,是几百年历史的沉淀,法律文本以英寸计算厚度,而不是多少页面。英国法制体系和市场运作靠一整套法律法规的不断调整和完善。虽然总的原则变化不大,但法律框架每隔十来年会有重大修正,随着法律的更新,组织机构也随之作出相应的调整。跟踪和了解英国的法律环境绝非易事。中国企业来英国投资,经营、销售,由于文化、观念和语言的不同,很难搞懂英国的法律体系、会计和税收制度,吃亏挨罚家常便饭,不得不经历一个较长的“水土不服”期,甚至不得不付出高昂的“学费”。
(二)英国对跨国并购实施多层次、多领域、多行业的严格管理。对跨国并购的监管,大规模的并购案影响涉及欧洲的还将受到欧盟的法律和有关机构监管。对英国有重大影响的跨国并购,首先由国家级层面的“公平交易署”和“竞争委员会”主管。在不同的领域层面又有一系列机构(Office)负责监管。在同一领域的不同行业、市场或业务,又分别有自己的监管机构。例如,在“能源办公室”(Ofgem)下面的天然气行业还有自己的监管机构天然气办公室Ofgas。又如,“金融服务署”(FSA)是很有名的金融监管机构,但下面还分银行、证券、保险等不同行业,都有各自的监管机构。
在英国,已经完成了跨国并购的公司还将更多地受到行业监管机构的管束,公司的董事长任命必须获得批准,其他高层主管名单也需要上报。对公司未来经营管理的“照顾”也无微不至,如利润率必须达到2.5-3%,投资率要达到7%,未来5年的业务发展计划也要事先上报等等。此外,公司雇工要遵守劳工法有关招聘、薪水、雇用合同、工作许可、劳工权力等各项规定,不能随意解雇员工。公司用地需要符合征地的各种法律法规,并获得地方政府的批准。排污则需要遵守环保部门规定和当地的特定标准,诸如此类,不一而足。所以,有业内人士认为,英国在经济领域的自由度相当有限。
经合组织投资中国首席执行官称,经合组织(OECD)2003年资本流动自由化法规规定:航空运输、电台电讯(对欧盟国家内部没有限制)、航运(在英国开设了公司的外资可以实施并购)以及对百慕大房地产和股票证券的投资或并购都是不允许的。英国对经合组织的法规萧规曹随,具有法律效力。
(三)英国力图将监管机构与政府若即若离,以政府资助的半官方身份与“独立监管机构”的名义行使政府职能。英国推崇小政府、大社会的所谓“文明社会”,但实际上,政府机构庞大(6000万人口的英国,其贸工部就有2万多人),效率低下,常遭媒体披露抨击。英声称监管机构是不接受政府政策导向的、不受政客干扰的独立的监管决策机构。虽然这些监管机构都接受政府资助,但组织结构与政府部门有所差别,不设部长之类的官衔,但权力很大,监管不但没有放松,而且严格有序,政府既可施加指令性影响,又不事必躬亲,增强了监管的有效性和信誉度。
(四)英国政府可以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敌意并购。英国精英界认定,政府对经济事务既不能多管,也不能不管。虽然高层管理人员由政府任命的监管机构是独立的执法单位,但如果发生事关“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并购案,政府能够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进行有效干预。
许多英国经济学家认为,在一个市场经济国家,政府一般让市场正常有效运作,进行“垄断”(Monoply)和“控制”(Control)都是不应该做的,但是必须负责地对经济实施“管理”(Manage)和“调节”(Regulate), 在必要的特定情况下,实行坚决的干预,无论是跨国并购还是汇市震荡,是金融危机还是其他突发事件。
政策措施范文6
[关键词] 通货膨胀;通货紧缩;治理;政策措施
[中图分类号] F230 [文献标识码] B
近些年来,通货膨胀在一些国家多次发生,破坏了国家经济的正常运行秩序,将经济拖入了危机的泥潭。各国政府都将治理通货膨胀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首要政策,因此,必须结合各国政府对通货膨胀的实践,分析反通货膨胀的政策效应。与通货膨胀相反,通货紧缩也是物价总水平失衡的另一种表现,总需求的萎缩造成商品和劳务价格的普遍下降,使企业的债务负担加重,失业增加,消费需求萎缩,经济被拖入萧条与衰退的境地。
一、通货膨胀的成因分析与治理政策措施
(一)通货膨胀的成因分析
通货膨胀表现为物价水平的持续上涨。它是纸币流通条件下的一种货币贬值,在不兑换的信用货币制度下,通货膨胀才开始成为商品经济社会中的经常性和普遍性的现象。它破坏物价总水平的稳定,使商品市场和劳务市场中相对价格的波动程度加大,使经济运行中的不确定因素增加。
治理通货膨胀必须分析通货膨胀的成因。通货膨胀按其产生原因的性质,可分为内生性的通货膨胀和外生性的通货膨胀。前者是由经济体系内部的因素造成的,即需求拉动型通货膨胀和成本推动型通货膨胀。后者是政府采取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造成的货币供求失衡而带来的,也称为货币冲击引发的通货膨胀。反通货膨胀的重点在于治理由总需求和总供给失衡或货币失衡引起的通货膨胀。解决了这些问题,就能从根本上治理通货膨胀。所以,追求宏观经济总量均衡,即总供求均衡和货币均衡是反通货膨胀政策总体目标。
(二)治理通货膨胀的措施
1.紧缩性宏观经济政策
一是通过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出售政府债券,减少流通中的货币存量。二是提高再贴现率,使银行借款成本上升,减少非借入性基础货币投放,进而影响市场利率,市场利率的上升使企业和消费者个人的借款成本增加,以抑制过旺的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在利率管制的国家,货币当局一般会直接提高利率以紧缩信贷。三是提高商业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缩小货币乘数,通过减少商业银行的可贷资金,抑制其货币创造能力。四是收回再贷款或压缩再贷款规模。紧缩性货币政策抑制经济过热和通货膨胀的效果较好。紧缩性财政政策是削减政府支出,使总需求下降;或增加税收,抑制企业的投资冲动。紧缩性的宏观经济政策是通过降低总需求以减缓通货膨胀压力的,但是它同时减少了对劳动的需求,产生了更多的失业,又使工资增加的压力减小,使成本推动的通货膨胀发生的可能性减小,因此,以降低总需求为目的的紧缩性宏观经济政策可有效的反通货膨胀。
2.紧缩性的收入政策
紧缩性的收入政策也是一些国家治理通货膨胀的重要手段,紧缩收入能抑制过快增长的消费支出,也会起到抑制总需求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措施:
一是确定工资一物价指导线。“指导线”是政府在一定年份内允许货币收入增长的目标数值线,政府根据它相应地采取控制各行业工资增长率的措施。二是管制或冻结工资。这是一种强行把职工工资总额或增长率固定在一定水平上的措施。三是运用税收手段。通过对工资增加过多和过快的企业或行业的工资超额增长比率征收特别所得税的办法抑制收入增长速度。
3.价格管理
价格管理一般是通过法律形式进行的,为了控制垄断高价和保护消费者利益,美国政府通过公用事业委员会对公用事业的价格进行管理。全面的物价管制一般伴随着工资的管制。从管制的范围上讲,物价管制分为全面的物价管制和局部的物价管制;从形式上讲,物价管制分为行政性调控和物价冻结。其中,全面的物价、工资管制和全面的物价、工资冻结是物价管制的极端形式。物价管制能有效地控制物价总水平的大幅上涨,同时会对经济的正常运行产生负作用。物价管制是人为地压低商品价格,商品的短缺仍然存在,若取消物价管制,价格会出现“补偿性”的猛涨。所以,物价管制仅为治理通货膨胀的应急手段,不可长期运用。
4.有效供给政策
有效供给政策也被一些国家用于治理通货膨胀,此政策通过增加有效供给缩小总需求和总供给之间的差距,以实现平抑物价的目的。主要的有效供给政策为产业政策,它是政府通过一定的经济政策措施促使生产要素在各产业部门之间有选择的重点配置以调节供给结构的经济政策。此政策适用的条件是通货膨胀是由有效供给不足导致的总供求缺口引发的。此措施改善了供给结构,增加了社会有效供给,效果较好,而此方法却见效较慢。
5.指数化政策
指数化政策的含义是收入指数化,它是按物价变动情况自动调整收入的分配方案。指数化的范围包括工资、政府债券和其他货币性收入。实施办法是使各种收入按物价指数滑动或根据物价指数对各种收入进行调整。其效果:一是可消除政府制造通货膨胀的动机,收入指数化剥夺了政府从通货膨胀中获得的收益。二是能抵消和缓解物价上涨对个人收入水平和现有生活水平的影响,克服通货膨胀导致的分配不公;能借此稳定通货膨胀环境下的微观主体的行为,防范抢购商品、贮物保值等使通货膨胀加剧的现象。此方法对面临世界性通货膨胀的中小国家有积极意义。
6.改变人们的通货膨胀预期
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是适应性的还是非适应性的,一般影响人们的通货膨胀预期。例如,政府的高就业目标使政府在总供给下降的过程中要刺激总需求的上升,这种适应性的政策会出现成本推动的通货膨胀,企业员工对通货膨胀的预期使他们不断要求增加工资。相反,如果政府采取非适应性的政策,企业员工就不会产生通货膨胀预期,也不可能提出增加工资的要求,产生成本推动的通货膨胀的可能就会降低。
二、通货紧缩的成因分析与治理的政策措施
(一)通货紧缩的判别标准及负面影响
在经济运行实践中,判断一段时期是否出现通货紧缩:一是通货膨胀率是否由正转负;二是物价的持续下降是否经历了一段时限,例如我国以一年为界,通货紧缩以其发生的期限长短为界可分为轻度通货紧缩、中度通货紧缩和严重通货紧缩。
通货紧缩对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使商品和劳务的价格降低,因这种价格下降并非是技术进步、效率提高造成的成本下降,必然减少经营部门的收入并减少从业人员的收入;企业被迫缩小经营规模,大量从业人员失业;收入增长变缓,消费水平下降,消费的萎缩又使物价下降。通货紧缩的发展使人们对经济发展的预期变坏,民间投资萎缩虽然物价下降能使名义收入水平不变的人们从中得到一些实惠,而收入下降的预期使消费者不愿进行当期消费,经济不景气的预期使企业失去投资意愿,严重的通货紧缩会使经济陷入衰退。
(二)反通货缓缩的政策目标
政府反通货紧缩的目标一般是刺激总需求、增加有效供给和保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货币供给量。通货紧缩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宏观经济总量的不平衡,总需求萎缩造成物价总水平降低,货币供给总量下降;货币供给结构中强流动性部分的紧缩也造成物价水平的下跌;产品结构性供给过剩也会造成物价水平的下降。有的制度性的因素也影响消费需求水平,例如收入制度、福利制度和教育制度改革的不确定性,使人们预防性货币需求动机增强,减少当期消费。
(三)反通货紧缩的措施
1.扩张性货币政策
要通过降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降低再贴现利率、进行公开市场购买等方式增加货币供给量。在实行利率管制的国家,中央银行要直接下调存贷款利率,刺激企业投资和人们对耐用消费品的消费需求。在通货紧缩时期,扩张性的货币政策效果不佳,其主要原因是人们对经济不景气的预期抑制了企业的投资动机和消费者的消费需求,经济不景气抑制了银行的贷款增加,各方因素均阻碍总需求的增长,使经济很难走出通货紧缩的困境。
2.扩张性财政政策
政府通过进行一些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能在相当程度上拉动固定资产投资,带动相关产业的投资需求,同时能还可增加就业和部分人的收入,促进消费需求。政府应通过减税的方式鼓励企业投资,减税能增加企业的可用资金,减少由于财务困难陷入破产的企业数量,也可防范由于企业破产而出现的失业。政府应通过增加转移支付的方式增加一部分人的收入,这是刺激消费需求的重要途径。
3.调整产业政策
政府要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压缩供给过剩的产品生产以抑制此产业的扩张,支持适销对路的、技术含量高和附加值高产品的生产,可以优化产业结构,对重点产业要给予优惠政策,解决因结构性供给过剩导致的消费需求下降和投资需求下降,抑制通货紧缩的持续。
4.价格管理政策
政府要对一些行业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进行直接或间接管制,如:禁止某些产品的不正当价格竞争,对违反规定者依法罚款或通过道德教育让厂家放弃降价促销等做法。此政策仅可在短期内奏效,而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参 考 文 献]
[1]刘庆华,等.正确判断和认识通货紧缩[J].市场与发展,2000
[2]赵全新.通货紧缩的内涵界定[J].价格辑刊,2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