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技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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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技

农业科技范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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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宁德市农科所

出版周期:季刊

出版地址:福建省福安市

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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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刊时间: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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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技范文2

英文名称:Yunnan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主管单位:云南省农业科学院

主办单位:云南省农业科学院

出版周期:双月刊

出版地址:云南省昆明市

种:中文

本:大16开

国际刊号:1000-0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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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范围:国内外统一发行

创刊时间: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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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技范文3

农业科技投入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每年用于农业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的总支出。

科学技术是经济和社会的重要推动力量,大力发展科学技术是一个国家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世界各国的农业发展也是建立在农业科技革命的基础之上的,因此振兴我国农业必须依靠科技。对农业科技的投入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农业科技活动状况的重要指标,也是判断整个国家和地区科技发展水平的重要依据。我国农业科技投入长期落后于国际水平,加大农业科技投入是国家提高农业发展水平,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的需要,也是保障我国食品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需要,应该引起更加广泛的重视。

1.我国农业科技投入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非常重视农业的发展,但对农业科技投入却长期不足,导致农业科技装备落后,劳动生产率较低,农业科技水平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这也是我国农业科技始终在低水平徘徊,农产品缺乏国际竞争力的主要原因。加入WIO以后,我国农业在面临重大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对着国际市场的严峻挑战,如何加大农业科技投入,调整农业科技投入结构,提升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就显得尤为迫切。

1)农业科技投入总量长期偏低。

1985-1999年,农业科技总投入(包括政府财政支出和研究机构的开发创收)从13.55增加到了63.68亿元。但是如果按不变价计算,1985-1999年间只有4.0%,大大低于国家财政支出的增长速度。在1985-1999年间,政府对农业科研的财政支出在扣除物价增长因素之后实际上是下降了,每年增长率是-1.3%。1996-1999年间财政对农业科技投入的增长速度加快,达到了7.4%,但由于前期政府农业科技投入太少,从1985-1999年,财政对农业科技投入的严重不足可见一斑。

2)农业科技投入强度显著低于国际水平。

在国际上农业科研投入强度(即农业科研投资占农业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经常被用来衡量政府对农业科研的投入水平。按政府对农业科研拨款额计算(不包括科研单位创收),我国农业科研政府投资强度从1985年的0.4%下降到了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0.20%-0.23%。这一水平还不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2.37%)的1/10,仅为80年代30个最低收入国家平均投资强度(0.65%)的1/3。即使包括科研单位开发创收以及外国及民营企业对农业科研的投入在内,1999年我国的农业科研投资强度也仅为0.44%。这一水平也仅占30个低收入国家政府对农业科研投资平均强度的2/3左右。

发达国家的农业科研强度普遍大于非农业部门。例如90年代中期日本的总科研公共(政府)投资强度保持在2.8%-2.9%,农业科技的公共投资强度则高达3.4%;英国的农业科技公共投资强度在1995年(私有化改革之后)为2.29%,也高于它的科技总投资强度2.05%;法国、德国和美国两者则基本相当,都保持在2%-2.5%左右。而与此同时我国农业科研公共(政府拨款)投资强度只为0.20%,远远低于非农业部门,仅为总的科研投资强度(0.60%)的1/3。

近年来我国农业科研强度也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例如1996年我国农业科研强度为0.36%,而同期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和巴基斯坦的农业科研强度为1.4%、1.6%、0.52%和0.47%,均高于我国水平。

3)农业科技投入分散。

由于部门条块分割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加之我国财政预算科目设置不尽合理,导致我国农业科技投入十分分散,造成了重复浪费和效率低下等问题。从管理部门来看,在国家层面上有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教育部、农业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等部门安排农业科技资金,由于渠道分散,无法实行统筹安排,从科研体系来看,学科设置大量重复,地方与地方之间农业科研内容重复,导致了资源的浪费。

2.加大农业科技投入的现实需求

我国人多地少,农业劳动力数量充裕,但劳动者的文化与科技水平普遍较低;农业资源总量虽多,但人均资源占有量较少;农业自身积累能力小,而国家的支持能力又有限;工业化程度较低,在短期内,工业难以向农业提供大量的价廉物美的技术装备;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地域差别悬殊,且总体水平较低;社会人均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占有量较少,而社会对农产品需要的数量越来越大,质量要求越来越高。这些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必须加大农业科技投入,促进农业技术进步,因地制宜地优化资源配置,逐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1)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可以增强农业自身积累能力。

目前,我国农业自我积累的能力很低,自我积累的机制还不健全,农民扩大再生产的能力较差,农产品竞争优势不强。主要原因在于长期以来国家为了优先发展工业,曾利用行政力量通过工农产品价格的“剪刀差”,从农业中抽取工业化原始积累,导致农业资源向非农产品转移,农业资金投入不足,科技装备落后,经营规模较小,生产成本较高,农民收入较低,农业的自身积累能力十分低下,因此,今后必须加大对农业的投入,支持农业,保护农民,帮助农民提高自我积累能力。

2)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可以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

目前,我国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型期,从我国的国情来看,这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发达国家在实现农业现代化进程中,无一例外地把农业科技放在首位。在我国,要实现农业现代化,应该大力加强农业科技研究和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因此,要大力发展生物技术,信息技术、遥感技术、节水灌溉技术等农业高新技术,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通过农业科技进步使农业生产设备不断得到改进,农业生产工艺更加先进,各种资源利用更加合理,使农业生产力水平大幅度提高。要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跨越,必然要在农业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上取得重大突破,加速农业技术进步,实现农业生产力质的飞跃。而要实现我国农业的长期发展战略,需要相应地增加农业科技投入。

3)加大[农业科技投入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经历了20多年的改革,我国农业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国民经济较长时期地持续增长,促使主要农产品的供求关系发生了根本变化,由过去的长期短缺转向供求基本平衡,丰年有余。农产品供不应求的状况不复存在,而农产品季节性、区域性供大于求的现象经常出现,这表明农业生产实际上存在阶段性、结构性和地区性过剩。农产品过剩除了农业生产缺乏计划性因素外,与农产品质量不高、加工性能差有直接关系,因此对农业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非常重要。

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是一个长期动态的过程。目前我国农业发展正处于调整的关键时期,农业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不仅需要加深对产业结构调整的认识,更重要的是切实加大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投入力度。依靠科技,启动农业结构调整重大技术,重点引进科研和生产急需的动植物种质资源及关键技术,改善农产品品种、品质结构,促进优质专用农产品生产和加工转化,为优势农产品和优势产业带的形成提供科技支撑,因地因时制宜地搞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搞好农业和国民经济其他部门之间的健康协调发展。因此要以市场、资源、政策为导向,加大农业科技投入。

3.增加国家财政对农业科技投入的理论依据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即使是在工业占主导地位的今天,农业无论是对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还是整个社会的稳定仍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政府运用公共财政加强对农业科技的投入,是维持农业持续发展的动力,是有充分理论依据的。

1)农业科研的福利分配理论。

农业科研的福利及其分配产生影响。对于工业化初期的国家来说,政府通常尽量压低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并对市民予以消费补助,同时大力促进以提高产量为目的的科研活动。由于人口增长越来越快,其结果是人均主要农产品的占有量增长缓慢甚至下降。在这种情况下,农业科研成果推广带来的增加越来越快,其结果是人均主要农产品的占有量增长缓慢,农业科研成果推广带来的福利增加在分配时有别于自由市场条件下的分配,生产者的剩余被缩减,而消费者的剩余得以增加。生产者的福利有相当的数量被政府用于消费者的补贴。其它部分则用于降低工业原料的成本。这可以部分解释为什么在统购统销制度下,当农民生产状态良好时政府不太注重对农业的投入,而只有在农业生产状况恶化并影响到工业化进程时,政府才注意加大对农业和农业科研的投入。以缓解农业与国民经济其它部门之间的矛盾。中国是一个以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农业大国,农业的地位更加突出,不可能完全照搬西方的发展模式,更应该加强农业科技的投入。

2)农业科技投入促进技术进步理论。

农业科技进步是一个不断创造新知识,发明新技术并推广应用于农业生产实践,进而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动态发展过程。农业科技投入不断增加的结果,表现为农业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进步。农业科技进步与创新是农业经济增长的原动力。要保持农业经济的持续发展,最终必须依靠科学技术。

农业科技进步的作用,在理论上可以通过考察科技进步前后生产过程中投入和产出的比例变化来衡量。一般来讲,科技进步能够使原有的生产要素组合生产出比没有科技进步以前更多的产品,对农业科技进步的测定,分为科技进步率和科技进步贡献率两个层次,国内测定科技进步率最常用的是是增长速度测定模型,通常用的是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

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是指农业科技进步率在农业总产值增长率中所占的比重。据测算,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从建国初期的19.92%上升到“八五”期间的40.7%。

3)农业科技投入的政府公共选择理论。

公共财政存在的前提是当市场提供公共产品方面是失灵的,需要公共财政加以干预,而大部分农业科技产品在不同程度上具有一般公共产品的特征;农业生产过程的非排他性,大多农业生产技术具有的非竞争性和外部性。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必然会出现“搭便车”现象,而技术“消费”的非竞争性则意味着若该产品的市场供给不足,其效益无法得到充分发挥。农业是具有广泛外部性的产业,但其生产的特殊决定了它又是比较利益较低和承担风险较大的产业。农业科技存在明显的外溢现象。即某地对农业科研投资产生的技术,往往被其他地区推广使用,从而收益外溢,因此地方政府缺乏对农业科技投入的积极性。加上大量农业技术成果具有公共物品的特征,如种质资源、病虫害防治、栽培养殖技术、水土保持技术等等,因此农业科技需要国家给予更大的支持。

农业的弱质性和风险性决定了农业投入比较效益低、投入回收具有较长的滞后性,因此,容易导致农业生产中的资金、土地、技术以及较高素质的劳动力向效益高、见效快的非农产业转移,最终导致农业萎缩。农业单凭自身的积累无法满足其资金的需要,农业的发展客观上要求外力予以推动。农业技术具有明显的公益性特征,也必须主要由政府来支持才能发展。政府进行农业投资的行业动机是谋求宏观及长远的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保障人民生产需要及政府的长远目标。政府在农业投入目标政策选择上,既要考虑农业自身的发展,又要考虑农业对社会稳定国民经济及其他产业发展的影响,既要考虑农业的积累水平,又要考虑农业的产出贡献。

中国目前的农业科技总体水平同发达国家相比落后甚多,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业资源利用效率和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制约了农业的持续稳定增长。因此,国家财政应该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提高我国粮食安全,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都会起到良好的作用。

4.增加农业科技投入的政策建议

1)利用“绿箱政策”,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力度,改善投入结构。

1993年,世界贸易组织各成员国签署了《农业协议》,对关税、农产品补贴等做出了详细规定。在《农业协议》中,对各成员国用于农产品和农户的直接补贴有明确的限制,但其中的“绿箱政策”对农业技术研发和技术推广的投入是鼓励的。在11项主要“绿箱政策”中,我国只用了政府一般、粮食安全储备补贴及粮食援助补贴等少数几种,在所实施的“绿箱”政策中,政府一般安全储备补贴数额最高,但转嫁给农业生产者的比例和对农业生产能力的推动作用却比较小。特别是在对农业产值增长和生产成本降低作用比较明显的农业科技投入方面,显得很不够。建议通过立法保证农业科教投入的适度增长,鼓励和规范政府的投资行为,确保在农业科技、农村教育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分配比例和优先序,在稳定增加农村基础设施投资的同时,优先增加农业科技和农村教育的投资。

2)加大对农业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的支持度。

要加大对农业科技推广的财政支持力度。在“绿箱政策”的范围内,加大对农业科技推广项目及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保障公益性推广体系的事业费,加大种子工程,畜禽水产良种工程的投入,并设立专项资金,扶持重大农业技术,标准化完全栽培技术的示范推广。同时,推进国家各项农技推广投入向优势产品和优势区域集中,试点启动优势农产品良种补贴和优势地区农业生产者的直接补贴。

对农业科研单位通过农业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等方式的经营性活动和农业科技型企业予以免税、信贷担保等政策优惠;对个人的农业科技成果转让合法收入降低,所得税税率或提高纳税额度的政策优惠等。

3)引导企业投资农业技术研究与推广。

农业科技范文4

“遥看苍茫大地,感知前沿科技”。该中心的科研人员每天用心遥看龙江大地的每片新绿,他们用心血凝结的科研成果遍布每一寸土地。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遥感技术中心隶属于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是1983年农业部在全国成立的3个遥感分中心之一,是东北地区唯一从事农作物种植面积、自然灾害、农作物长势动态监测与产量评估、土地利用动态测、地理信息系统和物联网等领域的研究。2009年经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和全国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批准为农业部遥感应用中心哈尔滨分中心,2009年正式挂牌。中心现有在职人员22名,其中研究员4名,副研究员1名,助理研究员6名,管理人员4名,具有硕士以上学历13人。

中心设立的数字化实验室面积达230.84平方米,可容纳21名科技人员同时工作;输入输出室内配备了先进的宽幅彩色扫描仪、绘图仪、激光打印机等仪器;仪器室拥有数码摄像机、数码相机、手持GPS、差分GPS、车载GPS、投影机、UPS、土壤湿度速测仪等硬件设备,并配备了相应的图像处理软件(Erdas、Ermapper等)和GIS软件(Arcgis、Maptitude等);服务器室内拥有大型数据存储设备磁盘阵列,最大可存储20T的数据;3S技术成果演示厅集成了现代技术,能进行成果演示、技术培训、学术交流等,使中心的整体面貌上了一个新台阶。在院党组的大力支持下,中心已着手建立MODIS农情监测系统,建立了MODIS农业信息预警项目后,中心每月对黑龙江省农作物的长势、旱情、涝情、灾害进行预警,也可随时根据具体需要作出某一方面的预警。经过常年的预警信息数据汇总,几年后建立一个科学、完整、准确的黑龙江省农作物的长势、旱情、涝情、灾害预警模型。

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遥感技术中心成立近30年来,承担了国家农业部和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安排下达的农业资源调查,自然灾害评估和农作物长势动态监测与产量评估等多项任务,组织实施黑龙江省与国家的遥感技术研究与应用课题以及项目30余项,其中部分课题和项目获省政府、厅(局)科技进步奖。近几年,该中心聘请美国密歇根州大学全球变化和地球观测中心主任为客座研究员,邀请比利时新鲁汶大学J-P Malingreau博士等3位遥感专业的领军人物到中心座谈,并经常与国内外知名遥感专家进行学术交流。随着黑龙江现代化大农业的崛起,黑龙江农科院为龙江农业书写了科技振兴的传奇,遥感技术中心的科技人员则为黑龙江现代化大农业书写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他们奔忙在春耕夏忙,专研于数字化实验室和田间地头之间,为龙江农业现代化农业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该中心设有地理信息系统科研、农作物灾害监测及预警、农作物种植结构空间分布、农作物长势监测等研究室,并设立了仪器设备室、输入输出室以及集成了现代技术具备成果演示、技术培训、学术交流等功能“3S”技术成果演示厅。

在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及省农科院的领导下,各项科研工作都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屡获殊荣:2011年获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学会科学进步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两项、三等奖两项,2012年获国家技术科学进步二等奖。“十一五”以来,中心项目资金累计为一千多万元,组织实施国家农业部安排下达黑龙江省与国家的遥感技术研究、应用课题与项目百余项,参加国防科工局高分一期项目,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一项;承担农业部重点课题《建设主要农作物遥感监测系统》的建设,利用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和全球定位系统等现代空间信息技术,结合地面调查方法,建立一个适合中国国情的、满足决策部门需求的、可长期业务化运行的全国主要农作物遥感估产和农情监测系统,为农业部正在进行的建立农产品预警系统、农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区域优势分析和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等重点工程,提供基础性和支持性信息。建立了MODIS农情监测系统,把各类分析、统计、预算信息直接送到管理部门,辅助管理部门做出合理、科学决策。

2015年1月9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在北京召开,由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唐华俊研究员牵头完成的项目成果“农业旱涝灾害遥感监测技术”获得2014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遥感技术中心就是这个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之一。

黑龙江省农科院为龙江农业书写现代大农业的新篇章,遥感中心为龙江农业生产提供强大农业遥感技术支撑。

农业科技范文5

本研究数据来源于对江苏省种植业、养殖业农户的问卷调查。问卷刊载于《江苏农业科技报》,通过该报征订系统随机寄送至江苏省农户,采取有奖填制问卷的方式回收。共回收问卷359份,获得有效问卷315份,有效问卷率为88%。其中,苏北地区(徐州市、淮安市、盐城市、连云港市、宿迁市)的农户样本量共211个,占总样本的67%;苏中地区(南通市、扬州市、泰州市)的农户样本量共80个,占样本总数的25%;还有少量样本来自苏南地区。这与苏中地区、苏北地区作为江苏省农业主产区的区位特点相吻合;而苏南地区由于产业结构特点,对农业科技需求的强度相对较低。在人口统计学特征上,样本农户的性别分布以男性为主,有289人,占样本总数的92%;在年龄分布上以中老年劳动力为主,其中46~55岁、56~65岁、65岁以上的样本分别为112、100、37个,分别占样本总量的36%、32%、12%,合计占样本总量的79%,验证了农业从业人口老龄化的基本判断;在文化程度分布上,受访农户的文化程度普遍在初中及以上水平,这与其他调查结果有较大不同,原因可能是选择征订报刊以获取相关信息的农户往往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在职业分布上,普通农户、农技人员、种养大户、职业农民、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分别占样本总数的52%、22%、10%、8%、8%、7%,这表明现代农业的发展和适度规模经营已催生出一批以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以职业农民、农技人员等为代表的农业服务群体。在家庭经营与收入特征上,样本农户家庭平均耕地经营规模达1.87hm2;经营用地来源中,家庭承包、租地、转包、代他人耕种、土地入股等样本的比例分别为55%、34%、3%、7%、1%,可见以租地为代表的土地流转形式在较大程度上提高了农业规模化程度;在经营主业中,以粮油种植、蔬菜种植、畜禽养殖、农技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为主,占样本总数的95%以上;在生产方式上,以露天种植、传统养殖和工厂化相结合等为主,而日光温室、大棚种植、发酵床养殖等方式的样本数量较少,原因可能是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成本高、资大、技术要求高,普通农户的承受能力有限;在收入分布上,样本农户年均总收入的中位数为6.25万元,其中种植业和养殖业收入的中位数为3.02万元,非农务工收入的中位数为3.23万元,可见外出务工收入已成为农户家庭第一收入来源。

2农户采用农业技术的现状

2.1农业技术与信息获取渠道

调查显示,农户种子、种苗的购买渠道以农贸门市、农技站为主,分别占样本总量的57%、31%;在传统自留种基础上,通过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示范获得品种也成为农户种子种苗购买的重要渠道,占样本总量的17%。在种植、养殖技术方面,农技部门建议、农业科研单位人员指导和农资商指导等外部渠道已成为获取种植、养殖技术的重要来源,分别占样本总数的40%、26%、24%。

2.2种植业品种使用情况

对种植业品种使用情况的统计显示,样本农户水稻种植品种以连粳系列、武运梗系列、淮稻系列、南粳系列、两优系列为主,小麦种植品种以扬麦系列、淮麦系列、宁麦系列、郑麦系列、烟农系列为主,玉米种植品种以苏玉系列为主。这些品种都是近年来现代农业科技创新过程创造、中试熟化的优良品种,具有高产、稳产、优质等综合性能。

2.3农业新技术的采用情况

调查显示,60%的农户在近2年中经常更新种植或养殖品种,49%的农户经常尝试新颖和高效的生产技术,15%的农户经常更新动植物病虫害防控技术,12%的农户经常使用新的种植和养殖装备、设备,有10%的农户较少采用新科技。

2.4农业机械化采用情况

调查显示,所有被调查农户在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均采用了农业机械服务。其中,对劳动力数量和质量要求较高的耕地、收割、播种、植保、秸秆处理等环节农户采用机械化服务的比例较高,分别占总样本数的82%、68%、37%、19%、11%。

3农户对农业技术的需求情况

3.1对农业技术的需求程度

调查显示,79%的农户表示非常需要现代农业新技术,21%的农户表示比较需要现代农业新技术。由此可见,农户对现代农业新技术的需求十分迫切。

3.2农业生产经营面临的农业技术问题

调查发现,样本农户在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技术问题主要集中在病虫害较重、作物连作障碍、缺乏新品种、品种抗逆性较差、用工量过大等5方面,分别占样本总量的52%、36%、35%、24%、22%。

3.3农户的科技需求结构

总体来看,样本农户对现代农业技术需求的优先顺序依次是新品种、新型种养技术、新型农机具、新型无公害农业投入品、新型设施装备、加工保鲜与储运技术,有这些需求的农户别占样本量的80%、77%、52%、35%、30%、21%。

3.4农户采用新品种、新技术的心理顾虑

农户对采用新品种、新技术的心理顾虑程度从高到低依次是“新品种、新技术不成熟”“不适应当地生产条件”“投资风险过大”“掌握难度高”,选择相关选项的农户占样本总数的比例分别为60%、48%、47%、36%。3.5农业科技推广方式调查发现,样本农户对现代农业新技术推广方式的选择情况从高到低依次是“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发放技术资料”“专家讲座”“实地参观”“示范户传授”,分别占样本总数的72%、42%、39%、37%、26%。

4结论与建议

4.1结论

从样本农户的个人特征和家庭经营特征可以看出,农村空心化、农户兼业化、劳动力老龄化已成为农村农业生产的新常态。从农户的技术采用现状来看,农户的技术与信息获取渠道较为正规,对农业科技具有较高的心理认同,乐于接受农业科研单位和专业人员的指导;在品种和技术的采用上比较理性,倾向于选择高产、稳产、省工省时的品种和技术。同时,为减少农业技术使用的创新型风险,仍有部分农户选择依靠传统经验而非现代科技从事农业生产。从农业技术的需求意愿来看,农户对农业技术的需求强度普遍较高。在需求内容上,农户科技需求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但总体上与其从事的生产经营领域和遇到的农业技术问题相对应。其中,农户对品种、技术的性状需求主要集中在高产、抗病、缩短生长周期上,对种养设备、农药、兽药的性状需求主要集中在价格便宜、实用性强、见效快上,这说明农户对农业技术的需求多样但不多元,主要停留在解决实际问题、减少投资成本、快速获得收益上,也体现了农户技术需求的短期性、时效性。在需求结构上,农户科技需求呈现出层次化的特征,主要集中在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等产前、产中环节,而对加工、保鲜、储运等产后技术的需求相对较弱。此外,随着农业环境管控的加强和社会环保意识的提升,农户对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便无公害处理等公益性较强的技术表现出一定诉求,体现出科技和政策环境的协同效应。在需求风险规避上,农户主要规避不成熟、不适应、投资大、难度高的品种和技术,这与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和知识背景相吻合。在需求对接方式上,农户更倾向于免费、低成本、直观、简单易学的科技推广方式。

4.2相关建议

农业科技范文6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业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技术推广和培训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把农业科技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增加对农业科技进步的投入,建立和完善农业科技的管理机制和创新、服务体系。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促进农业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第四条市和区、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农业科技进步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

市和区、县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规定负责农业科技进步工作。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的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农业科技进步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本市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业科技投入体系,实现稳定的投入增长。

本市应当根据农业科技发展规划,安排用于农业科技攻关、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和技术引进等科技兴农项目的资金。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部门的计划,安排促进农业科技进步的资金。

本市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参与对农业科技进步的投入。

第六条以市或者区、县财政性资金设立农业科技项目的,项目主管部门应当公开立项指南。

农业科技项目符合招投标条件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实行招投标。

项目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专家评审、项目承担单位及相关人员的信用评估、资金使用监管、项目成果绩效评估等制度。

第七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的科技、农业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支持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开展种源、装备、生态和信息等领域的现代农业科技研究,参与农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

鼓励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申报国家的农业科技研究重大项目。凡获得国家农业科技研究重大项目的,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给予配套项目支持。

第八条本市应当定期编制农业科技成果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对下列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税收、贷款的优惠或者研发经费的补助:

(一)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合作,向农户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

(二)农业科技成果权利人采取成果转让、以成果作为投资或者许可他人使用成果等方式转化农业科技成果的;

(三)自主创新取得农业科技成果的权利人,在本市经成果转化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且未获得政府资助的。

鼓励和支持本市农业科技成果权利人以成果转化等形式为其他地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服务。

第九条区、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农业发展需要,按照科学合理、集中力量的原则,设置综合性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

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承担下列公益性职能:

(一)引进、试验、示范农业关键技术;

(二)监测、预报农作物和林木病虫草害、动物疫病等农业灾害,提供防治和处置技术指导;

(三)提供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检验技术服务;

(四)提供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监测技术服务;

(五)提供农业技术公共信息和教育培训服务;

(六)其他公益性农业科技服务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可以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农业技术人员,组建村级农业技术服务队伍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

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履行公益性职能所需的经费,纳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第十条本市依法保护农业方面的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农产品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为申请人、权利人提供相关服务。

农业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申请农业方面的知识产权,获得植物新品种权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向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植物新品种权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申请费、审查费等资助。

第十一条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农业科技信息平台,为农业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服务。

鼓励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农业生产、经营和科技研发活动提供科技信息服务。

第十二条本市应当加强农业科技人才的培养。

本市应当制定农业重点领域的科技人才开发目录,支持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培养和引进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应的激励机制。

教育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和农村成人教育,扩大职业教育面向农村的招生规模。本市应当采取措施减免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中种植、养殖等专业学生的学费。

第十三条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制订农业科技人员的专业培训计划和农民的专业技术、实用技术等农业技术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免费为农民提供农业技术培训。

市和区、县科技、农业、教育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组织有关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到乡、镇、村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提高农民应用农业技术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