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经济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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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经济学

制度经济学范文1

[关键词]马克思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比较

[作者简介]林建红,韩山师范学院政法系副教授,广东 潮州 521041

[中图分类号]F091.91;17091.3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8)12-0045-04

马克思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都以制度为研究对象,它们之间存在着某些相似之处,但也存在着许多根本性的区别。研究两种理论的异同,在坚持马克思经济学的同时,借鉴新制度经济学的合理因素,对于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理论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理论体系比较

(一)逻辑起点和起始范畴

任何经济学理论体系都有其逻辑起点和相应的起始范畴或概念。

1 《资本论》体系的逻辑起点

《资本论》体系的逻辑起点是商品理论,其起始范畴既不是资本,也不是产权,而是“商品”。当然,这个“商品”是资本主义的商品,不是前资本主义社会存在过的商品。马克思认为,“商品”是整个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最一般的形式,“商品”范畴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最一般的范畴,在其中包含了能够发展成为资本主义矛盾的各种矛盾或矛盾的萌芽。

这一逻辑起点是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历史演变顺序一致的。商品既是马克思资本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也是资本关系发展、演变的现实起点。资本并非一开始就表现为资本,它经过劳动力的购买并实现了货币的增殖,才转化为资本。资本主义的占有规律也是由商品所有权规律演变而来的。所以,商品关系是资本关系的历史演变的现实起点。

马克思分析了商品的二重性和决定商品二重性的劳动二重性,揭示了蕴涵在商品中的矛盾: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矛盾、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矛盾、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从而建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而资本的一切矛盾,也在商品分析中得到初步的揭示。这些矛盾正是资本内在矛盾的胚芽,是资本矛盾最抽象和最一般的形式。

2 制度经济学的逻辑起点

制度经济学的逻辑起点,是对企业性质和存在原因的分析,“企业”是其起始范畴。

“企业”是一种组织,是市场经济中的主要的微观主体或经济细胞。正统微观经济学对企业的研究构成了其厂商理论,但它把企业视为一个既定的主体,一个既定的存在,一个与其他个体一样的追求利益最大化者来看待,它所分析的是企业如何运行以达到利润最大化。至于企业的本质是什么?为什么会产生?企业内部的组织结构如何?正统经济学没有回答。科斯的理论构建,则从探讨企业的本质及产生原因开始。

制度经济学的核心是交易费用理论,“交易”是其对经济活动分析的基本单元,又是现实经济活动中最普遍、最一般的活动。科斯从企业分析开始切入,对企业本质、产生及规模变动原因的逻辑追问,直接引出了“交易费用”的存在,从而修正或否定了正统经济学的“零交易费用假设”,也开始了交易费用理论的构建。“交易费用”理论是整个制度经济学的基础,后面的分析都是围绕着各种各样的交易及其成本展开的。科斯认为,市场交易不一定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最优的或最有效的。因为市场交易本身是有代价的,即存在交易费用。然而,为什么不能把所有交易都纳入企业内部呢?因为企业内部交易也是有成本的。于是,在二者之间就有选择的必要,企业规模与市场交易就有一个边际均衡点。这样就进入了交易方式或交易规则的选择问题,也就是制度选择问题了。

科斯在分析“企业本质”、“企业存在及规模变动原因”等问题时,已经将“交易费用理论”的基本框架建立起来了,后继的其他产权经济学家无非做了两个方面的工作,要么补充和完善交易费用理论,要么是将这一理论作为分析工具,运用到其他具体领域。

(二)核心范畴

马克思经济学的核心范畴是“资本”与“剩余价值”。它们本质上是一个范畴。因为“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剩余价值体现的关系就是资本关系。而对“资本”和“剩余价值”的分析也就是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即对资本产权制度的分析。

产权经济学的核心范畴是“交易”与“交易费用”。不过,与“资本”和“剩余价值”的关系不一样,“交易费用”并非是“交易”的本质,“交易”是人们从事的活动,“交易费用”是人们在活动中消耗的资源或代价。“交易费用”只是揭示了“交易”中有成本这一事实而已。

(三)理论主线

所谓理论主线是指贯穿一个理论体系的逻辑主线,它将各个理论构件或组成部分串成一个整体。

《资本论》的逻辑主线是对剩余价值或资本增殖的分析,剩余价值理论是贯穿整个体系的主线。整个《资本论》,从头到尾,都以剩余价值的分析为核心。从总体框架看,《资本论》第一卷研究资本如何增殖或剩余价值如何产生;第二卷研究剩余价值如何通过流通,使其增殖部分得以实现;第三卷研究剩余价值如何在不同的资本家阶层之间分配;第四卷研究剩余价值理论的发展史。其不同卷、篇、章、节中的具体理论,也都贯穿这一主线。

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主线是产权的交易费用分析,交易费用理论贯穿在其理论体系中任何一个组成部分。

两条主线各自在其理论体系中发生作用的方式或把理论构件联系起来的方式是有差异的。

剩余价值理论是作为马克思经济学一切理论构件的内核而存在的,它是任何一个理论组成部分的实质。例如,劳动价值论是为剩余价值理论奠基的,揭示商品价值的源泉,其真正目的和作用在于揭示剩余价值的源泉;对资本生产过程的考察,实际上是研究剩余价值生产的理论;对资本循环、周转,对资本再生产的分析,是为了研究剩余价值实现的规律;对利息、利润、地租等的分析,是研究剩余价值在资本家阶层分享的转化形式。

“交易费用”并非每个理论构件的实际内容,而是其中的方法或工具。用它分析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构建企业产权理论;分析制度变迁,构建制度变迁理论,等等。

(四)主要理论组成部分

马克思经济学体系的组成有两种划分意见:一是按《资本论》四卷的逻辑顺序,分成剩余价值生产理论、剩余价值流通或实现理论、剩余价值分配或分割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史;另一种则超越四卷的先后顺序,将其划分为劳动价值理论、剩余价值理论、再生产理论、资本积累理论、经济周期和经济危机理论、资本主义发展趋势理论等。两种划分都能成立,而且不矛盾。

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构件是松散的。“交易费用理论”是其核心部分。以交易费用理论作为工具分析的理论,包括:(1)企业性质理论;(2)企业产权结构理论;(3)制度变迁理论;(4)法律经济学等。

二、方法论比较

从整体上看,两种理论范式建立在不同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基础上,有着不同的分析方法、概念和理论逻辑。

马克思经济学的基本方法论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其含义和内容一般概括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上层建筑也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变化都是由客观规律决定的,具有必然性,最终的决定因素是生产力,人类社会的不同历史时期,生产力发展状况不同,生产关系和支配分配、交换关系的规律也不同。这是一种唯物主义的和整体主义的分析方法。

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哲学基础是个人主义、功利主义和自由主义。三者合一,本质是自由地追求个人功利。它遵循的是古典主义的个体分析方法。这种方法认为,一切社会现象都应追索到它们的个人行为基础,都必须从个人的角度来分析阐发;个人的目的或偏好是经济学分析的出发点和基石,必须把个人的有目的性放在首位。因为,个人根据他们自己的利益采取行动,个人的有目的性乃是一切社会行为的起因。

三、产权理论比较

马克思经济学的产权与新制度经济学定义的产权有许多共同之处。(1)它们都认为产权是财产权,不是单一的权利,而是一系列权利的组合体;(2)它们都认为产权可以分解;(3)它们都认为产权是一种法权。

尽管如此,通过比较,我们还会发现二者有许多不同之处。

(一)产权的本质

马克思经济学认为生产资料的归属是所有制的本质规定,财产权利是所有制的法律形式,经济上的所有制关系决定法律上的财产权利。而诺斯则认为“产权的本质是一种排他性的权利”,是一种私有权。产权是其制度理论的核心范畴,并认为法权(产权)关系决定经济关系。

(二)产权的形成

马克思经济学认为所有制及所有权(产权)的形成与发展同社会生产力水平及变化相联系。而诺斯则认为“产权的出现是国家统治者的欲望与交换当事人努力降低交易费用的企图彼此合作的结果”。

(三)产权的功能

马克思经济学强调所有制对社会制度的性质以及社会公平的影响。而新制度经济学则强调产权的激励功能与效率功能。

四、制度变迁理论比较

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仍然是建立在经济人假设基础上的。(1)经济人是制度变迁理论的基点,只有个人才进行选择和行动,集体是无法选择和行动的;(2)与经济人相联系的成本一收益法是“标准经济学方法”,也是制度变迁理论的核心分析方法;(3)制度变迁取决于制度需求与制度供给的平衡,是制度非均衡走向均衡的过程,是经济人在成本约束下追求收益最大化的趋利过程;(4)国家拥有利用暴力“规定和强制实施所有权的地位”,它以提供“保护”和“公正”的服务换取统治者的收益,一旦制度创新会使统治者私人收益超过私人成本,制度调整就势必发生;(5)意识形态是个人与其环境达成协议的一种节约费用的工具,它有利于克服搭便车问题,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资源的非市场配置及降低社会经济运转的费用。

马克思经济学认为:(1)人类的生产活动是“一切历史的基本条件”,因此,人类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变迁,主要应由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方式的变迁来解释;(2)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引起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与激化,从而引起社会经济制度乃至社会经济形态的变革与革命;(3)人类社会的两大基本矛盾,在社会经济关系中,主要体现在不同社会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或不同阶级之间的矛盾,不同的社会生产方式决定了不同社会制度变革的性质、方式和程度;(4)制度变迁的主体是代表生产力的社会集团或阶级,阶级斗争在制度变迁中起着杠杆作用;(5)制度变迁的动力源泉在于现有的各种法权关系或社会制度不能适应潜在生产力的实现和发展,致使掌握新的生产力的社会集团为获取自己所能控制的、潜在的、新的收益而推动制度的变革;(6)由于社会基本矛盾和不同社会利益集团矛盾的性质不同,决定了制度变迁的方式是不同的;(7)尽管国家、社会意识形态对制度变迁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并且不同的民族文化差异会影响到制度变迁的模式与方式,但起决定性作用的仍是社会生产方式,生产方式的差异是世界各民族文化差别与制度变迁模式差别的客观根据与决定因素。

五、几点结论

1 马克思经济学从人类社会历史变迁的宽广角度,研究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生、发展与灭亡的规律,着重分析资本与雇佣劳动、资本家与工人阶级的对立,指明社会制度变迁的方向,为无产阶级的解放提供思想武器;而新制度经济学则是在肯定资本主义制度的基础上,研究如何修补、完善私有产权制度,以减少制度的磨擦,提高经济绩效。前者是宏观的、整体的、深刻的,对人类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的变迁具有很强的解释力;后者是微观的、个体的、精细的,对调整企业、个人和政府之间的关系,提高经济效益,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2 马克思经济学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历史唯物主义出发,引入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范畴,分析了人们在历史形成的生产方式中所处的不同地位及其相互关系,分析了由这种关系所决定的不同的利益集团或阶级,揭示这些集团和阶级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相互关系的变化,从而较好地解释了人类历史上重大社会制度的变动。

但由于它把研究的重点放在揭示资本主义制度的内部矛盾、发展规律和发展趋势上,而对资本家之间、资本家的企业与企业之间以及像个人的心理活动、行为选择等微观个体的行动特征的揭示,没有列入自己的分析框架内,或者没有作为自己研究的重点,因而,它对基本经济制度相对稳定条件下的、日常的、微观的企业制度变迁缺少针对性较强的分析。

3 新制度经济学以个体主义的分析方法来解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解释制度变迁的原因与机制,强调个人理性与个人选择在制度变迁中的作用,把制度变迁归结为个人之间相互博弈与相互交易的结果;但它没有分析决定个人理性与个人选择的社会经济条件,以为个人可以随意地进行选择,这就难免陷入唯心主义泥坑,无法解释社会经济制度变迁的内在动因与实现条件。

不过,新制度经济学对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个人心理、行为特征及其对制度选择和制度变迁的影响的分析,对于在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相对稳定情况下的企业制度和产权结构的微调,仍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制度经济学范文2

农 户

农户既是消费单元,又是传统农业的经典组织,也是现代农业的基本组织。在以动植物繁衍为主要生产特征的农业经济中,实行家庭经营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这种生产经营组织非常“灵巧”,它集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三位于一体,经营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高度集中,“委托一”关系内置,无须进行专门的激励约束机制设计。简单的治理结构。充分激励机制,确保家庭成为农业经济高效率组织。这是它成为世界各国农业普遍采用的基本组织形式重要原因。我国的家庭经营能够突破“人民公社”体制,充分说明家庭经营在农业生产中所具有的强大生命力。关于家庭经营农业的优势.这些年在理论界已经得到比较充分的讨论。

受土地制度和人多地少的限制,我国农户一般只能拥有小规模土地的使用权。农户难以通过扩张土地经营规模的方式以获得“规模经济”。多数农户做出的选择是通过广泛的兼业,获得“范围经济”。兼营多种种植业,以求“风险”在各个种植项目中分散:兼营多种养殖业.以求突破土地数量不足的束缚,并使家庭农业剩余资源、剩余劳动得到充分利用。这样的经营方式和产业结构,确实提高了家庭农业生产力,增加了经营收入,改善了农民生活,从而也成为中国农业的显著特色之一。

以家庭为单位组织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也存在非常明显的弊端和缺陷。农户细小的经济规模,分散的需求和供给,导致经营成本、交易成本高。随着市场化程度加深,必然推动农业产业组织按照提高规模经营效益和节约交易成本的路径演化。农户经济中的部分内容会越来越不合算、不经济,势必逐步从家庭经营中剥离出来,交由有效率的市场中介组织执行。在这一演化过程中,户营经济形态发生重大变化,部分农户将缩小兼业范围,逐步向专业化发展;部分农户将退出农业,转营它业:还有部分农户将彻底背离农村,转向城市。农户分化演变是历史大趋势,要顺应上述演变进程.适时调整农业经济组织政策。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0世纪80年代初,农村改革使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解体,并从中演生出乡镇政府——村委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承包经营的新体制,并因此存在一个“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但由于农户普遍兼营多种产业,生产经营的需求细碎而分散,集体经济组织服务能力低。事实上根本无法有效进行,因此大多数地方的集体经济组织是个“空壳子”。

此外,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界定一直是个大问题。目前大家普遍接受的做法是,凡是集体经济组织的家庭新出生人口,自然获得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凡是户口迁出。成员资格就自动消失。这实际上把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演变为一种身份权利,经济组织演变为社会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的资产为本组织成员所有。而这些“成员”也是村民。相比而言,村民资格的界定似乎更明晰更容易些。有鉴于此,理论界不少人士提出,把集体资产管理纳入村公共事务。由村委会直接负责,不再单独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当然,村委会拥有的资产也是村民所有的财产。除非因村公共事务治理需要,集体所有和集体经营的财产,都应通过产权界定,明确到村民个人名下。因此,在市场化进程不断推进的情况下,如何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问题以及凸显集体经济组织的地位与作用,显得十分迫切与重要。

农业合作社

农业合作社,是农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小规模经营农业的农户为增强市场交易地位而自主设立、自愿出资、自我服务、民主控制的新型农业产业组织。合作社经济已经有150多年历史。在世界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农业合作社都得到重要发展。尤其是以小农为特征的日本。农协组织得到比较充分的发展。世界各国的经验表明。合作社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

“合作效益”是合作社经济研究的核心和重点。社员进入或退出合作社。取决于合作社经济活动所创造的“合作效益”。“合作效益”是合作社存在与发展的前提。从理论上讲“合作效益”是通过建立合作社内部社员公共信息通道。由合作社集合农户的小规模需求和小批量供给。形成规模需求和批量供给。内部组织交易替代外部市场交易。而组织内部交易成本又小于市场交易成本。从而降低了交易总成本。合作社通过集中购买和销售,降低了交易费用。节约了交易费用。农产品能够买出好价钱。并可以削减销地价格与产地价格差距。提高市场运转效率。农业合作社在农户开展农产品保鲜、储藏、加工等方面也具有重要作用。对于合作社社员来说。从合作社得到的不仅是“规模经济”的好处。由于部分经营环节由合作社。原来用在防疫、饲料和生猪购销等环节的精力可以节省下来,集中精力按照合作社提供的养殖技术规范要求,提高养猪技术水平。社员在共享了合作社购销网络的同时,还共享着合作社信息、技术和科技人才,合作社社员之间的“面对面”交流,加快了科技进步,这就是由相同结构生产者的空间聚集所带来的“聚集效应”。可见。农业合作社经济的“合作效益”。既体现合作社集合农户需求和供给的“规模经济”。又体现专业农户空间的“聚集效应”,它是“规模经济”与“聚集效应”的综合效益。

合作社的治理结构。这是合作经济研究的另一重点。如何才能获得“合作效益”?获得预期“合作效益”,必须建立必要的合作社治理结构。目前比较一致的看法是,合作社应当建立由社员选举产生的代表所有者的理事会(董事会)以及监事会,由理事会聘请执行经理,形成规范化的委托和激励约束机制。由这“三驾马车”各行其道。规范运行。是比较理想的状况。现在的协会大多只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缺少执行经理机构。执行工作由理事会。但是,在发展初期,不能对合作社治理结构提出不切合实际的要求。要求过高,农民办不到。要因地制宜,因社制宜。不搞一刀切、一律化。要“先发展。后规范。立足发展搞规范”。事实上,能够率领农民创建合作社的“头人”。往往是乡村那些威望高、愿奉献,具有经济头脑的致富“能人”。由他们打理合作社事务。社员是信得过的。现在的主要问题是“能人“太少。因此。树立典型,让“能人”放手大胆干。充分发挥“能人”作用。并采取措施。逐步予以规范。促进健康发展。

合作社经济发展需要的必备条件。首先。要有市场经济体制环境,参加合作社的农户应具有相对独立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和自由支配财产的权利。能够根据自身利益。自主选择进入还是退出合作社。其次。要有一定数量。相对集中。合作社集成社员的需求应达到合作社经营的规模要求。也就是能够使合作社在扣除必需的组织运行费用有足够的“合作效益”。从而实现合作社的“规模经济”,否则。有限的“合作效益”会被合作社自身运转消耗殆尽。第三。要有相应的合作社运行的法律规章制度。使合作社运转有章可循。合作社、社员的利益有可靠保障。第四。也是最为重要的一条。要有合作经济专门人才。包括熟悉合作社理论的政府官员。懂得合作机制并能够驾驭合作社的经理等。创造合作社发展必备条件。仍是尚待完成的任务。 农业龙头企业

农业产业化经营。就是指导农业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农户的纵向产业协作。在协作过程中彼此“借光”,使各自的“外部经济”得以释放。正是从这种意义上说,支持龙头企业就是支持农业,就是支持农民。这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农村推行“公司+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的理论基础。

公司与农户发生多种多样的交易关系。大致可概括为三种情形。

1、垂直协作紧密,产业关联度高。主要是常年生产。保质期短,必须经过加工才能进入消费市场的农产品。这样的产品,交易多次重复发生。甚至每天多次进行。因此要求公司与农户建立紧密产业协作关系。一旦协作关系出现闪失哿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比如乳品业。奶牛养殖者会选择与牛奶收购商维持长期而稳定交易关系。收购商在奶牛基地投资建设收奶站等交易专用资产。以固定交易关系。

2、区域联系紧密,地缘依存度高。特定的农产品生产。往往和特定地域的加工流通企业紧密联系。花椒产业和辣椒产业,农产品生产依赖公司经营,公司发展依赖农产品发展。这自然形成公司与农户的产销对应关系。谁也离不开谁。共生共存,一荣俱荣。一般很少有“第三者”插足公司与农户之间的地缘关联。因此,公司与农户形成了比较稳定的交易关系。当这种关系的稳定性受到威胁时。会威胁区域经济发展。

3、对抗“不确定性”,风险相关度高。在未来市场“不确定性”成为公司与农户利益最大化的共同“敌人”时。公司与农户达成要素供给或者农产品购销合同。使双方有比较稳定的预期。由于“订单农业”的存在,使过去一些启动困难的产业项目顺利启动。“订单农业”是农作物播种或养殖项目启动前签定合同。等到农作物收获时才能完全履行,合同执行期比较长。在合同执行期内,市场价格信息会越来越明确。原来的“不确定性”变得越来越“确定”了。毫无疑问。农户和公司是各自独立的利益主体,在没有可靠执行保障手段的情况下,它们签定的合同非常脆弱。一般“订单农业”仅以信誉为执行担保而信誉损失度量和计价困难。当“第三者”插足参与出价竞争时,无论是农户还是公司。都有不惜“撕毁合同”以取得利益的倾向。从事小规模经营的农户,选择投机行为的倾向更为明显。真实的情况是。它们是“伙伴”。但更是“对手”。计算多于顺从。”毁约“对农户与龙头企业造成的损失是“不对称”的公司和农户签定“订单”后,要进行专用资产,包括专用人力的投资,有些公司还对农户进行培训和技术投资。如果届时得不到订购的产品,先期投资“沉淀”,损失巨大。有资料显示,“订单农业“的履约率不足20%。如何运用产业组织手段抵御市场“不确定性”还是没有满意的答案。

政 府

市场机制运作有两个基本前提:清晰的产权界定和足够低的市场交易成本。当产权界定不清。市场交易成本过高时,出现“市场失灵”。这是市场机制的最大缺陷。这时。需要政府出面矫正“市场缺陷”。制定和实施能够清晰界定产权和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的法律法规。为农户、合作社、公司等产业组织有效运转创建产权界定清晰、交易成本较低的市场环境。

我国农村土地实行农民集体所有。农户经营规模细小。再加上农产品市场交易面临的计量和定价困难。导致市场运转成本过高。“市场失灵”的问题比较突出。我国“三农”问题具有独特性。在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整个过程中。各级政府都具有非常重要和不可替代的作用。这是世界其他任何国家所未曾面对的课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当根据农业市场组织结构特点,制定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政策。优先支持农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对农业技术、信息、防疫等公共服务提供必要财政扶持:建立与农村信用文化相适应的农业信用体系:采取措施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依法维护农业市场秩序。确保市场有效运作。

制度经济学范文3

关键词:体育经济学;竞技体育生产制度;举国体制;交易费用;资产专用性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116(2010)04-0001-07

中国竞技体育“举国体制”备受人们关注,对其利弊、存亡的讨论一直未曾停息,尤其在北京奥运会中国军团取得“金牌总数第一”令世人瞩目的佳绩后,更促人深思:“举国体制”何以存在?究竟其背后隐藏的合理内核是什么?是否存在问题?问题成因何在?

基于以上问题,本文结合交易费用理论、制度变迁理论、产权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对中国竞技体育生产制度选择的合理性及现存问题、成因予以剖析,然后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1 交易费用理论与竞技体育生产制度选择

人类生产是对包括实物产品和服务产品在内的各种劳动成果的创造。高超的竞技运动技能是通过大量的时间消耗、巨额的资金投入以及长期艰苦的训练,才能凝聚在具有一定发展水平的体能和智能的人体上,而创造出一种非实物形式的劳动成果,这种成果以精彩纷呈、扣人心弦的竞技表演和比赛形式呈现。因此,有理由将这一过程称为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生产(简称竞技体育生产),相应地将有关训练和比赛的经济组织与制度安排看作竞技体育生产制度。

交易费用理论对社会经济的强大解释力,使得奥利佛・威廉姆森荣获200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本文尝试运用这一理论解释中国竞技体育生产制度选择问题。

1.1 交易与交易费用

交易是人类基本的经济行为和活动,市场制度是建立在交易的基础上,所谓交易是指经济个体之间分割和获取对资产未来的所有权,是财产权与合约权的授权转移。康芒斯把交易活动分为平等人之间的买卖交易,即市场交易、上下级之间的管理交易―企业交易和政府对个人之间的限额交易――政府交易3种类型。交易费用指经济交易中,产权从一个经济主体向另一个经济主体转移过程中所有需要花费的资源的成本,包括:为完成市场交易而花费在事前的搜集信息成本、度量产品的成本、签订契约的费用及事后为保证契约的实施执行而进行的监督等活动的费用。

1.2 经济组织选择与演变动因

交易费用经济学认为交易费用的存在及经济组织节省交易费用的动机,是经济组织演变的根本动力。

威廉姆森对交易费用产生的原因与决定因素进行了深入分析,指出影响市场交易费用的因素有两组: 第一组为“交易特性要素”,指市场的不确定性和潜在交易对手的数量及交易的技术结构即交易产品的技术特性,包括资产专用性程度、交易频率等。交易特性要素,决定了交易协约的方式及协约关系中应采用的规制结构。当人们为所要完成的交易选择了恰当的规制结构,所需要的交易费用就会较少,否则就要付出较高的交易费用,甚至导致交易失败。这里提示人们结合竞技体育交易活动的交易特性选择匹配的经济组织十分重要。第二组为“人的因素”,主要是指人的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行为倾向,这是交易费用产生的根本原因。由此产生的交易费用主要依靠各种制度提供的激励约束机制来降低。启发人们竞技体育交易费用的降低还需制定适宜的制度安排与组织规则以引导规范竞技体育经济组织的行为主体。

按照新制度学派理论,一种产品应通过何种组织方式生产提供,取决于该产品的资源特性和相应的交易属性,交易的不同属性会产生不同的问题和交易成本,就要对其实施不同的规制并加以监督,而不同的规制意味着对不同交易方式及不同契约加以选择。在交易中,人们之所以选择不同的交易方式与不同的契约,主要是由于各种交易方式或者契约形式的交易费用不同,由于依赖于不同的契约来组织生产或交换,度量行为、履约情况以及最终经济结果都随契约的不同选择而发生变化。契约安排之间产生竞争,交易成本较小的经济组织形式得以剩存。

这表明不同的规制要求不同的经济组织相匹配。因此,为了规制交易与节约交易费用,就应采用适宜的经济组织形式与制度安排,本文认为竞技体育生产组织形式与制度安排选择与演进也是基于规制交易与节约交易费用的动机。

1.3 竞技体育资产专用性与匹配的生产制度

资产专用性是现代契约理论描述交易的一个重要维度,用于说明资产的可调配性程度。资产专用性是指在不牺牲生产价值的条件下,资产可用于不同用途和由不同使用者利用的程度,①可以理解为基于某一特定的交易而做出的持久投资,投资一旦形成,就很难转移到其它用途上去。为完成一项交易一般需要进行投资,并形成一定的资产。这种投资在技术上有两种选择:采用通用技术或采用专用技术,由此相应地形成通用型资产或专用型资产。

接受系统竞技体育培训需要投入连续的、长期的时间、资金和其他资源,时间对于任何人而言都是稀缺且不可逆的,一旦投入之后,就形成沉淀成本,不能再收回,竞技体育运动的较强资产专用性尤其如是,一旦确定从事并历经多年专业训练或职业竞技体育投入之后,就不能再改做其他用途,这些投入成了沉淀成本,使得竞技体育表现出较其他资产的较强专用性特征,不仅如此,竞技体育的不同项目资产专用性强度也不同,竞技体育的资产专用性强度与其使用价值密切相关。竞技体育的使用价值是由竞技体育的消费功能决定的,按竞技体育的消费功能,其使用价值表现在满足个人生活消费需要,如健身娱乐、观赏审美;满足企业生产消费需要,如广告赞助、企业经营运动队;满足社会公共服务消费需要,如奥运争光等。

通常来说既能满足健身娱乐生活需要,又能满足商业开发的生产需要,同时还能满足为国争光的社会公共需求的项目,如中国的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项目,相对其他竞技项目其资产专用性较弱,因这些项目群众基础好,市场需求大,投资风险小而收益相对大,即便不能成为明星获得高额回报,也可能成为职业教练,或运动特长被企业招聘及日后健身娱乐。而只满足社会公共需求的项目如举重、柔道项目则资产专用性极强,因为这些项目就是为大型赛事

而存在,健身娱乐和商业开发价值甚微。若没有机会参加国际大赛,运动员、教练员及投资者的投入成本将无法回收,面临的市场风险与不确定性非常大,私人投资主体是不会对此投资的,某一国家若想在此类项目上获取国际奖牌必须由政府出面生产。

从资产专用性这一制约交易规制形式的关键特性来看,当竞技体育资产专用性很弱时,在交易中,交易的任何一方都可以轻而易举地转而寻求其他交易对象,能较好保证投资创造的价值和双边利益不受损失。如羽毛球运动,全世界拥有相当多的爱好者和高水平运动员,在人力资源自由流动条件下,交易双方都可以很方便地寻求其它交易对象,因而像羽毛球这类竞技体育项目可以采用市场组织形式进行生产。

而当资产专用性很强时,当交易的一方,如从事举重训练者做出了专用性投资后,对于举重运动员来说惟有参加大型国际赛事才能发挥其最大价值,这样运动员人力资本就被紧紧地锁定在这笔交易上了。相应地。政府或举重协会也会发现再寻找如此满意的运动员成本高昂且比较困难,因此,任何一方的退出都同时给双方造成损失。资产专用性越强,锁定效应就越强,退出损失也越大。由于人力资产的高度专用性,意味着交易双方都具有很强的相互依赖性,若采用市场组织模式,处在不利地位的一方就极大可能面临被“要挟”而遭受损失的风险,而且市场关系的不稳定性也不适应高度专用性资产交易对持续性和调适性的高要求,因此,采用政府组织对竞技体育资产专用性很强的交易是相匹配的节约交易费用的经济组织形式。

1.4 中国竞技体育奥运优势项目资产专用性

中国代表团至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以来,共参加了7届奥运,夺金数较多的项目是跳水(27枚)、举重(24枚)、乒乓球(20枚)、射击(19枚)、体操(22枚)和羽毛球(11枚)。除了以上传统优势项目外,柔道、射击、射箭、拳击等也成为有潜力的优势项目。这些优势项目中只有羽毛球、乒乓球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商业价值、健身价值。多数项目还要求特定的训练场地条件,但这些项目却又具备金牌密度大、投入少、见效快等特点,因此成为以奖牌最大化为唯一生产目标国家的主攻项目。由于以上优势项目中多数项目具有资产专用性强的特征,中国采用政府组织型竞技体育生产制度是与其匹配的节约交易费用的经济组织形式。

1.5 中国竞技体育生产制度评价

建国以后,我国初步形成了业余体校、体育运动学校、优秀运动队为基础的三级训练网,完善了运动员、裁判员注册制度和国家队集训制度,形成了一个有中国特色的运动训练管理体系,形成了每4年举办1次全国运动会制度和全国城市运动会制度。各省(区、市)也根据全运会的周期,举办全省(区、市)运动会,发现和培养优秀的竞技体育人才,逐渐形成中国竞技体育政府组织形式――“举国体制”。

中国采用政府组织形式的“举国体制”有其存在的一定合理性。

1)从制度形成的初始条件来看,当时中国经济条件有限、国际社会地位卑微、竞技体育人力资本水平低及存量不足,使人们看到了通过举国体制获得规模经济效应的可能性,人们的行为决策在当时的特定历史条件下是合适的。在举国体制作用下,金牌增加较快,积累效应明显,从1984年的15枚金牌,经过不到25年的时间,激增到2009年的51枚,表明举国体制是基于特定初始条件下的中国较佳选择。

2)基于交易特性,尤其从资产专用性这一制约交易规制形式的关键特性来看,中国奥运优势项目中多属资产专用性强的项目,为了防止机会主义倾向,克服市场失灵,采用政府组织生产竞技体育是与其匹配的节约交易费用的经济组织形式。

3)结合中国竞技体育优势项目的产品公共性与外部性特征,竞技项目奖牌密集程度、相对竞争程度等方面考虑,中国选择政府组织形式也是占优策略。

4)基于中国竞技体育生产要素现状,从稀缺性来看,中国GDP总量大,人均GDP低,人口数量多,竞技体育人力资源丰富且机会成本低、资金约束小等因素都是中国竞技体育政府组织形式选择的基础。

2 中国竞技体育生产制度现存问题及其成因

中国竞技体育的飞速发展有目共睹,举国体制对竞技体育的贡献功不可没,中国竞技体育“举国体制”有其存在的一定合理性,但随着环境的变化而暴露出来的问题不容忽视。

2.1 竞技体育政府组织规模超过其效率边界

1)表现:

目前中国竞技体育生产制度的政府组织超过其组织规模的效率边界,表现为政府纵向一体化组织生产的竞技体育服务产品既包括资产专用性强的举重、柔道等项目,也包括具有资产通用性特征的羽毛球、乒乓球等项目,由此引起的高企行政管理成本,很可能会与采用政府组织形式而节约的交易费用相抵消。政府组织形式作为一种特殊的企业,其存在是为了节约交易费用,即用费用较低的企业内交易代替费用较高的市场交易或生产市场无力提供的产品。企业的规模被决定在企业内交易的边际费用等于市场交易的边际费用或等于其它一般企业的内部交易的边际费用那一点上,相继生产阶段或相继产业之间是订立长期合同,还是实行纵向一体化,取决于两种形式的交易费用孰高孰低。此外,经济组织所面临的交易技术结构也是在不断变化中,作为一系列契约联结的集团(经济组织),其制度是连续性的,一个有效的制度应为组织提供适应效率,使经济组织的规模和边界不断进行调整,使之与环境动态相容。

如果说在经济发展水平低,社会对竞技体育需求普遍少的经济社会环境下,政府生产全部奥运服务产品尚有其存在的合理性的话,那么目前在一些竞技项目社会需求广、经济发展水平不断上升的形势下,为了提高竞技体育生产制度的效率,必须调整现存竞技体育生产组织的规模和边界。

2)成因:

(1)由于技术上的困难,公共产品不能界定为私人产权而只能界定为公共产权,但私人产品却可能由于制度选择主体的偏好及政治结构与谈判力量优势而被界定为公共产权。因此,一些资产通用性强的竞技项目也被界定为公共产品而由政府生产。

(2)中国竞技体育“举国体制”在获取奖牌上的递增收益,表明该制度潜能还未发掘尽,倘若举国体制尚有正的产出,且政府还有财政承受能力,人们对中国竞技体育政府组织规模大小及其效率边界问题不会太介意,对这一制度的改革愿望也就不够迫切。

(3)存在路径依赖,人们已习惯于举国体制的运作模式,政府组织形式的优势使采用举国体制生产竞技体育的风险大大降低,加之俄罗斯、东德等国家竞技体育改革的前车之鉴,使人们在竞技体育制度改革上更不敢轻举妄动。

2.2 “悖论”状态制度均衡

制度均衡是指这样一种状态,在给定的一般条件下,现存制度安排的任何改变都不能给经济中任何个人或团体带来额外收益。这种均衡可能是以下几种情

况:1)经过调整的制度安排已经获得了所有潜在利润的全部增量。2)虽然某些外生性变化,如技术、市场规模、相对价格、收入预期、知识流量、政治经济游戏规则的变化使得收入的增加成为可能,但是某些内在的规模经济、外部性、厌恶风险、市场失败或政治压力等原因使上述的所得在现存的安排结构内难以实现。3)即使尚存一些潜在利润,但改变现存制度安排的成本超过了这些潜在利润。因此,制度均衡也可以理解为作为生产要素的制度“投入”增加(制度的任何形式的改变)对作为投入者的各利益集团而言是得不偿失的,制度均衡可能是一种“适宜制度”(适宜制度,指的是这样一种均衡状态,在该制度约束下个人的最大化行为既与他的预期相吻合,又同整个社会的资源有效配置并行不悖。),也可能是一种“事与愿违制度”。而目前中国竞技体育生产制度恰恰处于“悖论”状态的制度均衡。

之所以说中国竞技体育生产制度处于“悖论”状态的制度均衡,是由于在现行竞技体育生产制度安排下,中国虽然实现位居奥运金牌榜首,但却也导致竞技体育资源逐渐偏离有效配置的状态,并未与适宜制度所预期的结果相吻合。

1)表现:

(1)成材率低。有关资料表明,全国青少年田径运动比赛中获得前3名的运动员,成年后在亚运会和世界大赛中取得前8名的分别为14.5%和5.6%。全国优秀运动队,每年平均吸纳新运动员仅占在训青少年运动员的1.3%,而民主德国的儿童、青少年在体校从事系统训练后,大约有50%的可进入高水平运动训练阶段。在我国体操运动员成材率还不到10%,优秀运动员年均淘汰率为17%-19%,而要取得国内国际冠军又要淘汰90%。能够进入国家队的高水平运动员尚不足1%。

(2)投资收益率低。以国家投资为例,专业体校投资512 747万元,在校学生人数38 571人,输送一线人数1 193人,收益率为3.09%;业余体校投资617 092万元,在校学生人数305 937人,输送一线人数3 307人,收益率为5.05%。有关研究资料表明,对人力资本投资的收益率通常在10%左右。还有人对浙江省几届全运会的资金投入产出进行对比分析,计算出全运会平均每得1分的直接投入是六运会5.38万元,七运会6.20万元,八运会7.12万元,说明成本逐届提高,投资效益下降。可以看出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效益处于较低水平。

2)成因:

(1)对政府垄断经营的约束乏力。首先,政府组织提供竞技体育服务产品时一般是垄断经营,缺乏竞争机制,导致政府在提供竞技体育时不计较成本,过分投资,同时造成政府组织的扩张与效率低下。其次,由于政府提供竞技体育不是以营利为目的,且实行软预算约束,使得政府缺乏降低成本、追求利润的内在激励机制与动机。再次,由于对竞技体育绩效的评价和估计存在着困难,导致对竞技体育生产效率的衡量缺乏合理的标准,无法根据竞技体育的供求效率对政府体育官员、教练员进行奖惩,促使其提高效率,此外,监督机制的缺陷和政府本身的自利性特征会使得政府在竞技体育的供给上滥用公共权力,谋求私利,损害公共利益。

(2)与制度非中性相关联的利益集团存在。制度创新可分为中性制度创新与非中性制度创新,中性制度创新是指那些对社会的每一个人而言有益,或至少不受损失的制度创新,而非中性制度创新是指给社会的部分成员带来好处并以另一部分人受损为代价的制度创新。同一制度下,不同的个体和人群损益种类和程度不同。竞技体育改革本质上就是利益格局的调整,权力与资源的重新分配。原有利益格局下,围绕着竞技体育资源的占有和分配,形成了一个体育官员、获奖运动员及其教练,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组成的利益集团。虽然竞技体育改革能促进社会总福利的增加,但其转变结果却不是“帕累托最优”(指在不减少一方福利的情况下,就不可能增加另外一方的福利),是以一些部门和个体的既得利益损失为代价,为了维护和保持既得利益,这些既得利益者只愿意维持既有制度,而很可能对制度改革采取消极的阻碍行为。

(3)制度的公共产品属性使然。制度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其收益不排他,一经确立就可以为所有人共享,而制度的建立却要耗费私人成本,一般理性经济人都不愿意建立新制度,尽管大家都意识到新制度比旧制度有明显的收益优势,但基于成本个人付出而收益大家分享的事实,都不会去采取制度创新活动。虽然对大多数人来说具有公共性的制度,对利益集团来说却不具有公共性,旧制度的支持者由于集团人数少,维护制度的成本与收益比较一致,为了保护既得利益,有更大的力量阻挠新制度的创新维持已有的制度。如此一来即使是“悖论”性制度也能够得以存留。

2.3 竞技体育人力资本产权制度发展滞后

1)表现:

计划经济时期,中国运动员的训练比赛及退役工作安置都由国家一手包办,运动员个人利益完全服从国家和集体利益,相应的运动员产权也毫无疑义地归属国家所有,然而随着竞技体育商业化程度的提高,运动员人力资本价格飙升,运动员人力资本产权成为利益相关者角逐对象,围绕竞技体育人力资本产权问题引发的矛盾层出不穷,说明原有运动员人力资本产权制度已不适应当今社会经济和竞技体育发展现实需要。

2)成因:

(1)中国举国体制下的竞技体育人力资本产权结构比较复杂,由于国家培养运动员花费了巨额前期投入,教练员对此也付出了大量心血,而这些又是和运动员自身的天赋和艰苦的训练紧密结合在一起,而且原有举国体制非股份制且无市场评价和交易机制,缺乏财产转移所据以进行的对资产的评价体系的资本评估市场,对资产的分割、组合相当困难,这就很难清楚地界定评估各自的投入大小及比例。这些竞技体育人力资本知识、技术方面的局限性,致使政府即便有构建新制度的决心,短时间内也不可能建立一个合适的制度安排。

(2)作为利益主体的运动员在权力博弈中处于劣势,运动员集团不能成为竞技体育人力资本产权改革的发动者。运动员很小就离家进入体校,自我意识薄弱,无论生活、学习还是训练都惯于听从教练安排,再加之艰苦的训练占去大部分时间、精力,往往疏忽了文化知识的学习,社会科学知识极度欠缺,因此缺乏维权、集体行动的能力与意识。而且由于各运动项目分布广泛、种类特点差异较大,加之竞技体育运动员人数多且分散,更是加大了采取集体行动的成本。每个人都希望搭乘别人承担界定、转让人力资本等交易成本的便车,而自己则坐享谈判成果,每个理性人都这么想,结果就会导致产权创新制度供给不足。

(3)国家界定产权也有其自利性一面,诺思认为国家仅仅在统治者划定的福利最大化目标范围内促进和界定有效率的产权。政策的制定者也是理性经济人,他们像在经济市场上一样,在政治市场中追求最大化(政治、经济或社会)利益,而不管这些利益是否符合

公共利益,或许它们有可能也反映公共利益,但这种利益也不过是众多愿望之一或最不必需的一种愿望。因此,从自身利益出发的统治者往往可能维持或建立一套低效或无效率的产权制度,那么,国家在界定竞技体育产权时也很可能出于政治利益最大化偏好,建立并维持有利于金牌最大化的国有产权制度。

3 对策与建议

3.1 调整竞技体育生产组织规模,发挥中国竞技体育

“举国体制”优势

缩减竞技体育政府组织形式的规模边界,科学划分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的类别,在充分分析比较中国竞技体育服务产品需求的基础上,选择奖牌密度大、市场需求小,外部性大、资产专用性强的竞技体育服务产品,如举重、柔道、跳水等项目作为政府生产重点,对一些群众基础好、市场需求大、具有效用可分割性的竞技体育服务产品,如乒乓球、羽毛球等项目可通过特许经营、契约外包等方式交由市场主体生产和提供,明确政府采购者的地位。积极拓展私人提供竞技体育的渠道,以效率作为主要评判依据,构建政府、市场和中间性组织共同提供竞技体育的多元化供给体制。必须明确缩减竞技体育政府组织的规模边界,决不是政府简单地减少服务供给,而是把服务供给职能转移给私人部门和体育民间社会组织。

3.2 追求预算硬化约束下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协调发展

改变传统的唯金牌论、政治利益最大化的思想观念,积极寻求竞技体育生产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协调发展之路,通过对竞技体育财政补贴变暗补为明补,契约外包等方式促使财政预算约束硬化;同时削减奖牌密度小、群众基础差、市场需求弱、所需资源庞大的运动项目,合理布局各省市优势竞技项目,形成国家范围内优势互补的竞技体育生产格局;制定运动员淘汰率标准,提高科学选材水平,施行教练员跟踪负责制,提高选材与成才的科学化水平,以降低竞技体育生产,提高竞技体育的经济效益。

建立适宜的高水平竞技体育人才梯队规模,允许富余的竞技体育人力资源有偿流动。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作用,较大程度发挥竞技体育资源的比较优势,使之能在比以往大得多的空间内运行,并依次向资源的稀缺性和供求关系决定资源的价格方向演化。

3.3 结合产权初始状况和制度环境约束条件,推进竞技体育人力资本产权改革

1)以收益权、使用权改革为突破口,带动竞技体育人力资本产权整体改革。

中国产权改革不是一开始就改变产权的制度结构,而是从产权的制度安排开始的,是从产权的收益权、使用权这些层次开始的,西方也恰恰是从产权的使用和分配形式再推及到所有权的改革。这给竞技体育人力资本产权改革提供了很好的经验与借鉴。竞技体育人力资本产权改革也要从运动员聘用制度、运动员转会制度、商业收益分配制度、比赛奖金分配制度等使用权、收益权的改革着手,再逐渐过渡到运动员人力资本所有权的改革。

2)采用“模糊产权”作为竞技体育人力资本产权改革的过渡状态。

竞技体育人力资本产权的界定要与所处社会政治经济、传统文化环境及竞技体育发展的不同阶段相适应,产权具体形式灵活多样,允许过渡阶段存在。

科斯认为能够最大限度降低交易费用的产权就是最佳产权形式,最佳的产权界定是对应于“某一时空”的特定环境,是动态的,因此不能泛泛地说某种产权形式最佳,也不能绝对地认为私有产权最好。产权创新并不是一步到位的,中间存在处于过渡期的产权状态,这种过渡期的产权状态是产权创新过程中某一特定阶段的最优选择和必经阶段。

在计划经济制度中,人力资本产权完全是国家的;在市场制度中,产权过多地表现为一种私人状态;现在中国处于市场制度转轨期,产权的最佳选择就应表现为既利于私人管理能力,又利用国家行政能力的“模糊产权”状态,由于这种模糊产权具有与过渡期的市场形态相吻合的综合效应,兼具私人管理优势和国家行政力量在资源控制上的双重优势。在这一时点上,可能比产权明确的国有和私人企业效率更高。

目前中国高水平运动员人力资本的存量绝大多数是以国家为主,企业、个人共同投资形成,竞技体育人力资本由于形成过程的特殊性,使之对其相关资产的测量和评价所花费的成本巨大,很难清楚地界定评估产权主体各自的投入大小及比例,这就很可能导致界定竞技体育人力资本产权的预期收益小于预期成本,当清晰界定产权的预期收益小于预期成本时,产权就会处于模糊状态。不仅如此,在中国经济转型中,政府作用举足轻重,采用模糊产权还能得到政治权力的庇护,以此获得相对稳定有利的制度环境,这更加大了采用模糊产权的倾向。

我国奥运优势项目大多属于资产专用性强的竞技项目,在国家尚需奥运增光、市场又无力提供这些奥运竞技产品前提下,还是国家以投资为主,政府组织形式仍是中国竞技体育生产制度主导形式。只要投资主体多元化存在,国家、企业和运动员共享产权的“模糊产权”状态就会持续下去。

模糊产权虽然在一定条件下会有较高效率“被人们选择”,但它实质上属于产权不清,从长远角度看仍是低效率的,会成为竞技体育产业发展的障碍。因此,竞技体育人力资本产权改革的最终目标是要明确界定竞技体育人力资本产权,逐渐减少直至消灭模糊产权㈣。

3)注重人力资本产权权能适度分解和人力资本所有权与载体结合齐抓并举。

产权经济学理论发现,由一个主体完整地行使产权是不经济的,出让部分产权给他人,一个主体专门从事一项特定的权能分工的边际收益要大于从事多种职能分工的边际收益。人力资本的分解大大提高了人力资本的使用效率,不分解的人力资本产权是一种封闭式的产权。产权是一组权利束,它可以被分割为许多权利并分别赋予不同的行为主体,与竞技体育相关的权利有训练权、注册权、参赛权、转让权、获奖权、经营权等,很显然,如果让运动员完整地拥有以上权利,要么因时间精力有限,不能专心训练而影响运动成绩的提高,要么由于知识能力限制而降低自身资产收益水平,两者都会大大降低竞技体育人力资本的使用效率。

制度经济学范文4

[摘要]本文从知识论和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对家族企业的定义和特征、发展路径及未来趋势做了探讨。知识的有限性和有限理性是家族企业走向社会化的主要因素,家族企业由内在制度占主导到外部制度占主导的转变是家族企业突破发展瓶颈,是实现社会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途径。

[关键词]家族企业知识论制度经济学发展路径

家族企业都是当今世界最具生命力和活力的企业组织形式,同时也是出现问题最多,平均寿命最短的企业组织形式。既然家族企业是企业组织的主要形式,而其成活壮大的比例极小,特别对中国的家族企业来说。所有这一切都给我们提出了一个严重的问题,即家族企业如何能够不断创新,持续地保持企业竞争优势,延长企业的寿命。

因此本文首先分析了家族企业的定义和特征,接着运用知识论和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对中国家族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对其发展方向进行探讨。

一、家族企业的定义及中国家族企业的特征

1.家族企业的定义

美国著名学者钱德勒对家族企业下的定义为:“企业创始者及其最亲密的合伙人(和家族)一直掌有大部分股权。他们与经理人员维持紧密的私人关系,且保留高阶层管理的主要决策权,特别是在有关财务政策、资源分配和高阶人员的选拔方面”。也有的学者认同美国学者唐纳利的定义,把家族企业界定为统一家族至少两代产生能与公司经营控制权的经济组织。潘必胜认为,当一个或数个具有紧密联盟关系的家庭拥有全部或部分所有权,并直接或间接掌握企业经营权时,这个企业就是家族企业。

综合以上定义,可以看出,家族企业是一个或数个有紧密关系的家族拥有全部或部分产权,并直接或间接掌握企业的经营权,合法传给后代的企业。

2.家族企业的特征

家族企业的特征,也即优势和劣势。其优势是:降低市场契约或企业契约配置资源的交易成本;减少企业内部的委托成本。家族内部关系中的利他主义可以克服由于委托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监督成本巨大而造成的委托问题。家族企业区别于其他企业组织的主要特征是家族企业的资源配置大部分是通过利他主义和有关的义务确定的,这在企业成立初期资金技术缺乏的情况下作用尤其突出。其劣势是:不能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家族以外的人缺乏凝聚力和向心力;产权的封闭型,增加了企业的融资难度;管理方面以人情和伦理代替制度规范,使企业管理制度扭曲;集权式的管理模式不利于形成正确的战略决策。其特点:家族企业结构的基本特征是“差序格局”,受中国宗族文化的影响很大,家族文化这种非正式制度安排是家族企业优缺点的主要根源。

对于如何对家族企业治理取长补短,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学者们多认为,家族企业的发展要实现家族企业的产权社会化、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企业外部法律制度的建设和完善、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建立、资本市场的完善等。应当说,这些研究触及了家族企业变革的实质,但对于家族企业必须转变的理论研究似嫌薄弱,下面本人力图运用知识论和制度经济学的方法来说明家族企业变革的内在原因。

二、“知识问题”是家族企业变革和社会化的本质因素

知识按传递方式可以分为可言传的知识和不可言传的知识,可言传的知识可以靠语言记录来进行传递,不可言传知识需要学习者的亲身实践。新知识的获得产生于边际性适应和既有知识的变化,分为突变性的知识增长和适应性知识增长两类。个人要作出决策,就要通过各种渠道收集信息(获取知识),信息的收集需要成本,信息成本是从一无所知变为无所不知的成本,极少有交易者能负担得起这一过程。同时,信息收集的特殊之处在于个人在获得信息之前不可能了解获取某类信息的预期成本和效益。所以知识搜集成本必须被看作“沉淀成本”。信息的收集、新知识获取的成本是单个人或单个组织所无力承担的,因此人们才会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来与他人和其他组织进行分工和合作。

由知识论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家族企业只依靠企业主或其家族的知识和经验,是不可能使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的,企业产权和经营权的封闭性是家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要打破这个瓶颈,家族企业只有使企业社会化,也即是股权的社会化和经营管理权的社会化、监督的社会化,这是家族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国外之所以有许多百年的家族企业,是与其企业的社会化,广泛吸收社会的知识、智慧、资金分不开的。因此,虽然国外家族企业和中国家族企业都称为家族企业,但其内涵和外延是有区别的,中国的家族企业主要处于企业生命周期的创业期和成长期,企业的社会化还没有提上日程。欧美的家族企业一般只是掌握部分所有权而基本不掌握经营权,中国的家族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一,完全由一个家族来掌控。所以欧美的家族企业家族的影响已十分淡化,事实上完成了由家族企业向现代企业制度的转型,完成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社会化。现代企业制度是各种契约和制度的集合,通过这些契约和制度,能够迅速有效地实现信息的收集,降低收集成本,这也是欧美家族企业常盛不衰的原因。中国家族企业受中国传统家族文化的影响,同时,外部法律制度、经理人制度、融资制度的不健全也阻碍了中国家族企业向更高形式的家族企业发展,阻碍了企业社会化的进程。因此,中国的家族企业由于成本的高昂和对经理人机会主义与败德行为缺乏有效的法律和制度资源约束,始终不能改变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封闭性。中国的家族企业由于不能充分利用社会已有知识,单纯依赖企业创始人和家族的有限知识,最终造成了企业发展停滞或迅速破产。

三、家族企业内在制度向外在制度的转变是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途径

有限知识和有限理性是法治社会存在的基础,同样也是企业治理的基础。知识的有限性证明了理性的有限。制度是为减少信息收集和获取新知识的成本而固定下来的经验。制度可分为内在制度和外在制度。内在制度是群体内随经验而演化的原则,而外在制度则被定义为外在地设计出来并靠政治行动由上面强加于社会的规则。内在制度随人类社会的产生而产生,外在制度则需要国家来制定。内在制度在构建社会交往,沟通自我中心的个人和实现社会整合上具有极其主要的意义。内在制度主要包括习惯、内化规则、习俗和礼貌、正式化内在规则四种类型。

家族企业的制度大多属于内在制度,是中国传统家族伦理观念的产物。血缘、姻缘、地缘、学缘、业缘、构成了企业的内在制度环境,这种内在制度是家族企业创业期和成长期的主要制度,企业主要通过这种关系进行治理。这种家庭与企业合二而一的治理机制在家族企业产生和发展时期,能够发挥内在制度增强企业凝聚力、决策迅速、管理成本低廉的特点,这主要是由家庭存在的利他主义思想和追求家庭共同利益的结果。但随着家族企业的发展壮大,家族成员的利己主义抬头,容易发生利益摩擦。企业发展所必须的社会化也因产权和经营权的封闭型而迟滞,无法引进外部智源和进行融资,权力的过分集中容易导致决策失误,企业的整体利益和家族某些成员的利益容易发生冲突。

要解决家族企业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必须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也即企业的外在制度。这是因为内在制度有其自身的适用范围,内在制度往往含义模糊,弹性较大,不利于节省信息收集成本;企业主或家族成员根据内在制度管理企业,往往存在偏见和倾向性,不利于形成公平、公正、公开、竞争合作的企业秩序;内在制度的执行往往缺乏强制措施,处理结果难以服众;内在制度不能强制企业成员做出可靠的契约承诺,使作为契约集的现代企业组织松散,缺乏竞争力;内在制度的执行和发挥左右往往依靠歧视和排外,区分内部人和外部人,排外性和小规模是内在制度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企业史表明,内在制度只能把企业推进到一定的规模,超出这个规模,外在制度也即现代企业制度就开始处于主导地位,这种制度和家族企业的社会化过程相辅相成,使家族企业成为现代的、开放的、公正、公平的企业。当然,外在制度在家族企业占主导的前提条件是外部法律制度的完善,真正实现依法治国,资本市场和经理人市场完善,社会诚信机制建立。所以外在制度的真正实行还有待于国家和社会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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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经济学范文5

关键词:企业理论;产权结构;比较研究

企业是社会经济的细胞,是现代生产活动的基本组织形式。马克思经济学和西方新制度经济学遵循不同的思路研究企业问题,形成不同的企业理论。对二者进行比较研究,有助于从不同的视角深化对企业制度的认识,为我国企业改革提供科学的理论支撑。

一、马克思经济学的企业理论

企业理论是马克思经济学研究生产问题的内容之一,生产的进行和效率的提高离不开生产组织形式的不断创新。从微观层次上看,这一矛盾运动过程表现为生产力的发展与企业制度的演变。

(一)企业的起源

马克思以生产力发展为基本线索来说明企业的起源。他认为,企业的产生源于生产力发展而导致的社会分工和协作。社会分工包含两个层次:一是社会各产业之间的分工,这是宏观层次上的分工。二是生产某一产品之间的分工,这是微观层次上的分工,与企业的产生相联系的社会分工是微观层次上的分工。社会分工的发展,首先使生产者彼此独立,每个生产者只是专门生产一个产品的某个部分。这种分工使生产专业化、工具专门化,从而有效地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整体的生产效率。但分工使生产者彼此独立并不能完成整个产品的生产,在分工的基础上还必须使彼此独立的生产者之间形成密切的协作关系,只有分工与协作的统一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化生产。这就需要有一种生产组织形式,企业就是因分工与协作的需要而产生的生产组织形式,它既形成了分工,又实现协作。

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时指出:“资本主义生产实际上是在同一个资本同时雇用较多的工人,因而劳动过程扩大了自己的规模并提供了较大量的产品的时候才开始的。较多的工人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或者说同一劳动场所),为了生产同种商品,在同一资本家的指挥下工作,这在历史上和逻辑上都是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马克思这里所说的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就是企业生产的起点。因为企业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基本组织形式。分工与协作生产的客观要求产生了企业这一生产组织形式。同时,企业的出现又实现分工与协作的统一。社会化生产的要求与企业这一生产组织形式的出现,形成生产力发展与生产组织形式发展的良性循环,生产力因有企业这一生产组织形式而不断得到发展,企业也随着生产力发展而不断向其高级形态演进。

(二)企业的性质和功能

马克思认为,企业的基本性质和功能是进行财富的生产,并能利用分工、协作及由此带来的多方面好处进行生产。企业是因社会生产需要出现的,不进行生产的组织就不是企业。当然,这是就企业的最初形式而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企业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企业不再局限于只生产物质产品,从事流通和提供服务的经济组织也被纳入企业范畴,但这并没改变对企业性质和功能的定位,而只是其性质和功能内涵的进一步扩大。

从生产角度来定位企业的性质和功能,是对企业本身属性的界定。企业的这一性质和功能不会因为企业的经济性质不同而改变,无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还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企业本身的性质和功能都不会改变。马克思对企业的研究并不局限于企业本身的属性,而是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方面来研究企业理论。从生产力角度来研究的是企业本身的性质和功能,是关于企业的一般理论;从生产关系角度来研究的是企业的经济性质,即企业的产权性质。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组织制度,其经济性质由产权结构的性质决定,不同的企业产权性质决定企业的不同经济性质,体现不同的经济关系。从生产力角度研究企业要解决的是这一组织怎样提高生产效率,从生产关系角度研究企业要解决的是在不同条件下应建立怎样的产权结构。马克思经济学中关于企业理论的这两方面是密不可分地联系在一起的。企业的生产效率受企业产权制度制约,企业产权制度的变化,从根本上说为了使企业发展具有更高的制度效率。从这一意义来讲,研究企业的产权制度最终要落实于企业生产效率的提高。

(三)企业的产权结构

马克思对企业产权结构的研究是从两方面展开的:一是企业产权结构变化的原因;二是企业产权结构变化对企业发展带来的影响。

第一,企业产权结构变化的原因。马克思认为,企业产权结构变化的根本原因在于生产力的发展以及由生产力发展对企业规模扩大的要求。当机器大工业在社会生产中确立主体地位后,企业就成为社会生产的基本形式。由于机器普遍应用于生产,使生产的技术条件得到彻底改变。随着生产技术条件的进一步发展,企业规模也不断扩大,企业发展需要的投资量也越来越大。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社会劳动组织本身,从而社会劳动生产力的提高,要求生产大规模地进行,从而要求单个资本家预付大量货币资本。”企业规模的扩大,要求投入资本的最低限额随之不断提高,这使单个资本的能力难以满足生产力发展这一要求。为解决企业扩大规模需要大量资本的问题,企业产权结构逐渐由单个业主的产权结构向股份制产权结构演变。马克思说:“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历时较长范围较广的事业,要求在较长时间内预付较大量的货币资本。所以,这一类领域里的生产取决于单个资本家拥有的货币资本的界限。这个限制被信用制度和与此相联的联合经营(例如股份公司)打破了。”马克思遵循生产力发展——企业规模扩大——对单个资本数量要求提高,从而使企业产权结构也发生相应变化这一思路来揭示企业制度由低级向高级不断演进的原因。从最初的单个业主制企业,发展为合伙制企业、工厂制企业、股份制(公司制)企业。马克思关于生产力发展决定产权结构变化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在这里得到集中体现。

第二,企业产权结构变化对企业发展带来的影响。马克思认为,企业产权结构变化对企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首先,企业产权结构变化使企业规模的扩大突破单个资本数量的限制,从单一产权向多元产权变化,企业也从个人企业向社会企业转变。马克思指出:“那种本身建立在社会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并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社会集中为前提的资本,在这里直接取得了社会资本(即那些直接联合起来的个人的资本)的形式,而与私人资本相对立,并且它的企业也表现为社会企业,而与私人企业相对立。”其次,企业产权结构变化使企业内部的各种关系趋于复杂化。因为产权结构变化,产权主体多元化,必然导致资本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资本所有者并不是资本使用者,而实际使用资本的,又不是资本的所有

转贴于 者。正如马克思所说:“实际执行职能的资本家转化为单纯的经理,即别人的资本的管理人,而资本所有者则转化为单纯的所有者,即单纯的货币资本家。”“在股份公司内,职能已经同资本所有权相分离,因而劳动也已经完全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剩余劳动的所有权相分离。”所有者不直接经营和管理企业,经营者不是企业的所有者,企业的产权关系就必然涉及多个经济主体,从而在企业中就出现委托关系。如何处理好企业中的产权关系及委托关系,成为现代企业发展必须要处理好的复杂而又重要的问题。

二、西方新制度经济学的企业理论

企业理论在西方新制度经济学中占有重要地位,其中科斯关于企业性质的理论、阿尔奇安的团队生产理论及所有权与控制权理论最具影响力。

(一)科斯关于企业性质的理论

企业为什么存在?这是科斯的企业理论首先要回答的问题。科斯指出:“人们通常认为协作能通过价格机制来实现,那么,为什么这样的组织是必需的呢?为什么会存在‘自觉力量的小岛’呢?在企业之外,价格变动决定生产,这是通过一系列市场交易来协调的。在企业之内,市场交易被取消,伴随着交易的复杂的市场结构被企业家所取代,企业家指挥生产。显然,存在着协调生产的替代方法。然而,假如生产是由价格机制调节的,生产就能在根本不存在任何组织的情况下进行,面对这一事实,我们要问:组织为什么存在?”

科斯从现实世界出发,以现实世界中存在企业这一组织的客观事实为依据,从理论上解释在生产由价格机制来协调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为什么会存在。科斯认为:“可以假定企业的显著特征就是作为价格机制的替代物。”科斯对企业性质的这一界定,要说明的是,在现实世界中,价格机制和企业这一组织(企业家)都具有协调功能。那么,为什么在有的情况下是通过价格机制来协调,而在另外的情况下是由企业家来协调?对此,科斯把价格机制和企业组织这两种协调方式的特征做了深入的分析。他认为,如果人们想要控制别人和指挥别人,他必须支付给别人多于这些人在价格机制下所能得到的报酬,目的是能指挥这些人。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因为在现实世界中,企业存在的目的是赚钱,而不只是付钱。企业之所以能存在的理由就是,它进行生产的成本要小于通过价格机制的生产成本。通过价格机制进行生产是有成本的,这种成本最明显的就是所有发现相关价格的工作而形成的成本。市场上发生的每一笔交易的谈判和签约的费用都会构成生产成本。虽然这些成本可以最小化,但不可能消除这些成本。当企业出现时,虽然契约不会被取消,但却可大大减少。通过一个契约,生产要素为获得一定的报酬同意在一定限度内服从企业家的指挥。这一定限度就是对企业家指挥生产要素权力范围的限定。通过对价格机制和企业组织这两种协调方式的分析,科斯的结论是:市场的运行是有成本的,通过形成一个组织并允许某个权威如企业家来支配资源,就能节约某些市场运行的成本。企业家必须在较低成本的状态下行使他的职能。因为企业家可以低于他所替代的市场交易的价格得到生产要素,如果他做不到这一点,就要回到由价格机制来协调的状态。

科斯企业理论的核心内容是对企业的性质做出界定:企业是一种协调机制,是一种能替代市场价格机制的组织。企业能存在是通过企业(企业家)的指挥协调,以低于市场价格机制的成本来进行生产。当企业不能以低于市场价格机制来进行生产时,这种协调机制又会让位于市场价格机制。把握科斯企业理论的要义,一是企业是否是一种具有与市场价格机制同样功能的生产协调机制;二是企业是否能以低于市场价格机制的成本协调生产。科斯就是从这两方面展开对企业的研究并形成他的企业理论。

(二)阿尔奇安关于团队生产和所有权与控制权的理论

阿曼·阿尔奇安是新制度经济学派研究企业理论的重要代表,他有多篇关于企业理论的论文。其中,有代表性的是他和德姆塞茨合写的《生产、信息成本和经济组织》。他们认为:“对经济组织理论来说,有两个重要问题——要解释是什么条件决定了专业化和合作生产的好处,是从像企业这类组织的内部还是通过市场获得更好,同时还要解释这种组织的结构。”

第一,关于团队生产的问题。阿尔奇安认为,从生产的角度看,企业就是一种专业化合作生产或是团队生产。作为团队生产,必须解决好两个重要问题:一是考核投入要素的生产力;二是确定对要素的分配报酬。如果报酬不与生产性努力相对应,那么该组织就没有提供生产性努力的激励;如果报酬与生产力为负相关,那么该组织将遭到破坏。阿尔奇安认为,考核投入要素的生产力问题,在通过市场竞争的产品交换中能得到很好的解决。如果经济组织考核得差,报酬和生产力之间仅是松散地相关,那么生产力将较小;但如果经济组织考核得很好,生产力将会很大。所以,考核和分配问题是企业作为一种经济组织首先要解决好的两个重要问题。在此基础上,阿尔奇安重点分析了企业作为一种团队生产的特点。由于进行合作的团队成员的边际产品不能直接被观察出来,一个团队给市场提供的东西可能被当作这个团队的而不是这个团队成员的边际产品。考核或确定团队成员的边际产品是需要很大成本的,这种成本呼唤新的组织和程序。如果没有成本就能观察到团队中各成员投入的行为,那么没有一个成员会有偷懒的动机。但由于互相监督必然会带来许多成本,所以当每个投入所有者作为团队一份子而工作时,他会有更多偷懒的动机。要克服团队成员的偷懒行为,就需要有很大的监测成本。所以,怎样才能降低这种监测成本,就成为团队生产要解决的核心问题。

阿尔奇安认为,在不同类型的企业中,降低监督成本的制度效率是不同的。其中,古典企业的效率最高。古典企业具有的特征是:“为使团队成员有纪律和减少偷懒,拥有剩余索取权的人一定有权力修改个体成员的契约条款和激励,同时没有必要终止或改变所有其他投入的契约。因此,寻求增加他们的生产力的团队成员不仅赋予监督者剩余索取权,而且赋予了他改变该团队的个体成员资格和行为的权利。当然每个团队成员可以终止他自己的成员资格(即退出该团队),但是只有这位监督者可以在不必终止这个团队本身或他与这个团队的联系情况下,单方终止任何其他成员的成员资格,并且他能单独决定扩展或减少成员人数,改变成员的成分,或卖掉这个团队监督者所拥有的剩余索取权。正是这个全部权利的集合定义了古典企业(资本主义、自由企业)的所有权(或雇主)。”因此,古典企业的所有者或雇主是这个组织的当事人,他有着与其他投入所有者签订契约的权利,拥有剩余索取权,这样的制度安排增强了对团队生产中联合投入所有者偷懒行为的监测能力,从而降低检测成本。

阿尔奇安的团队生产理论可概括为以下几点:一是生产的专业化具有比较优势。这种比较优势形成了一组联合投入的团队生产,当由一个

转贴于 中心缔约人和许多投入者签订一个双边契约来代替全部投入者的多边契约时,就形成能促进团队生产的有效组织,这就是企业。二是团队生产的优势在于联合使用投入资源的产出要比分别使用这些资源的产出总额要大。但由于不同所有者联合投入的产品具有不可分性质,增加了评估每一位投入者边际生产力的成本。这就要监督和考核投入者的生产力,以使边际生产力与投入成本相匹配,从而减少偷懒行为。因此,出现企业内监督生产的问题。三是古典企业具有的特征使这一组织形式具有最高的效率。企业不仅是更有效地回报投入的一种设置,而且是在投入资源的集合之间加强竞争的一种设置。企业被认为是一个私人拥有的市场,我们可将企业和普通的市场看做互相竞争的市场类型,私人所有的市场和公众的或公共的市场之间的竞争。

第二,关于所有权与控制权的理论。阿尔奇安首先对认为现代公司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这样一种观点提出疑义。这种观点认为,随着小股东数量的增加,持股进一步分散。股份分散在更多的持有者手中,以致没有哪一个股份持有者握有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份。这种股份的分散,实际就是所有权从控制权中分离出来。阿尔奇安指出,股份越分散,所有者就越多,他们具有的知识也越多,这有利于知识的专门化,这会对企业带来好处。如果管理集团不能代表所有者的利益,所有者就可对管理者进行调整,因为在管理者之间也存在竞争。所有者对自己的利益不会无动于衷,他们总要争取自己的利益。

总之,阿尔奇安认为,公司股份的分散,并不意味着对价值后果的承担已与决策者的有效控制分离,股东的财富不能得到很好的保护。对这一结论,阿尔奇安用现实中的现象来提供支撑。他说:“既然存在着公司所有权的不断分散,我们就很奇怪,其利益很少受到高层管理者关注的股东们为什么还要购买这些公司的股票。或许经理日益背离股东利益所加在股东头上的损失,被公司形成的其他优势所抵补并且有余。这种说法可能是正确的,但所有权确实不断分散这一事实并不会支持这个一般论断,即在这样的情境中管理活动与股东利益缺乏一致性。”

阿尔奇安的结论是:在大的、所有权分散的、盈利性的公司里,管理者和雇员的行为和报酬的类型与小的、封闭性的公司不同。大公司模式的监督与更改权的费用要高一些,但并不必然导致这种公司里的股东收益比在分散程度低的公司低。平均来说,这些效应会反映在预期行为中,从而会在初始资本投资的评估中或专业化转让股份的股票价格中反映出来。股东不会是得益较少者,他们的财富也不会缺少安全保证。阿尔奇安得出这一结论的理由是:企业是市场的替代物,不同之处在于,企业中存在一个长期的、一般的劳务契约,这个契约无须在每次更换劳务类型时不断地重新谈判。不能把企业作为单人运行的机构进行分析,并认为这个机构内不存在以市场为基础的竞争,如果是这样的话,就忽略了竞争这一重要的因素。企业内部的彼此竞争、与其他企业的竞争表明,这些竞争活动的基本单位是个人,而不是一个将市场内部化了的机构,企业的高层管理部门执行筛选雇员、技术和新产品的建议等职能,如果都是由独立的企业在外部进行时,很明显就是市场的功能。但当这些职能在企业内执行时,竞争的市场力量就被掩盖在表象背后,并经常被分析者错误地忽视。从行为分析的目的来说,比企业兴衰更重要的是企业里个人的兴衰。我们可把企业看做一个市场,企业里的个人都在进行竞争。一个企业能长久生存下去,不能被理解为在这个企业里是缺乏竞争。

在阿尔奇安的企业理论中,关于公司管理与产权的基本观点可概括为以下几点:一是公司股份的进一步分散,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并不意味着所有者的财富不能得到很好的保护。同时,所有者可对不能代表所有者利益的管理者进行调整,因为在管理者之间也存在竞争。二是传统的个人产权、市场和竞争的理论仍然有效,在所有权分散的公司里,企业内部的管理者、企业之间的管理者都存在竞争,这种竞争同样具有市场竞争的优势,同样会对公司的财富增长带来好处。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并不会失去这种优势。三是在不同的产权类型中,关键要看股东获取利润的权利是否受到限制,而不是看所有权是否分散。在股东权利价值不能资本化的情况下,就会出现企业高成本转移利润的现象。如果在股东权利价值可以资本化的情况下,股东就具有关心潜在的资本价值效应的动力,经理也会具有关心资本价值效应的责任感。

三、两种企业理论的比较

比较马克思经济学企业理论和西方新制度经济学企业理论,他们既存在共通性,但也有明显差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企业起源和性质的比较

在企业起源和性质问题上,马克思从生产力的发展导致的社会分工和协作这一角度来说明企业的起源,重点是以生产力发展为线索说明企业这一组织制度提高了生产效率,企业能做到这一点的原因是分工与协作创造生产力。其一,分工从生产专业化、工具专业化、操作专业化的角度提高了生产效率。企业可把为生产同一产品的各环节的分工集中起来,通过提高每一环节的效率来提高整个生产的效率。其二,协作从生产的整体性、系统性、联系性的角度提高了生产综合效率。通过企业这一组织制度,众多生产者的协作生产可完成靠个人的能力无法完成的工作,协作生产所形成的生产力,要大于单个生产者进行生产所形成的生产力总和。企业把各种生产要素结合在一起进行生产活动,决定了它的基本性质是生产性。从这一性质看,企业与市场没有直接关系,企业生产可独立于市场而存在。因此,企业与市场之间不是取代的关系。

新制度经济学从资源配置方式的角度来研究企业的起源,他们把企业看作是一种与市场不同的资源配置方式,并具有比市场配置资源的方式更高的效率,因而企业这一组织形式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从资源配置的角度来说明为什么要有企业的原因,科斯强调资源配置的方式不是惟一的,而有多种方式。事实上,人们在经济活动中也是采用多种方式来进行资源配置。把企业这一组织形式也看作是一种资源配置方式,使人们对资源配置方式的认识视野更加开阔。市场是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它对资源配置主要是通过价格机制来实现的。企业是另一种资源配置方式,是通过企业内部的权威和行政决策来实现资源配置。因此,企业就其性质来说,是取代市场对资源进行配置的一种经济组织。但这并不是说企业可完全取代市场,企业可以与市场并存。采用企业方式还是市场方式,关键要看哪一种方式更能节省交易费用,在不同的条件下,它们的交易费用是不同的。采用企业这一形式来组织生产,其特点在于它的生产有组织性、有计划性,而有组织、有计划的生产可以节省交易费用。完全用市场这一无组织、无计划的方式来组织生产是有缺陷的。要解决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只研究市场问题还不够,还必须研究企业制 度,原因在于企业制度对提高经济活动效率有直接影响。

比较马克思经济学的企业理论与新制度经济学关于企业起源的理论,它们的共同点是:论证了企业这一组织制度存在的理由或原因是能提高生产效率或经济活动效率。不同点是:马克思经济学的企业理论从分工与协作的角度来说明如何提高生产效率,新制度经济学从企业这一资源配置方式替代市场配置资源方式能节省交易费用的角度来进行论证。从共同点看,企业能提高生产和经济活动的效率,因而必须开展对企业理论的研究。从不同点看,必须对企业进行多角度、多方面的理论研究才能更全面、更深刻地认识企业问题。

比较马克思经济学的企业理论与新制度经济学关于企业性质的理论,它们的共同点是:把企业性质界定为一种经济组织。无论是从生产的角度来界定企业的性质,还是从资源配置方式或从契约方式的角度来界定企业的性质,都认为企业是社会经济活动的基本经济组织。不同点是:马克思经济学的企业理论从企业内部关系的角度来界定企业性质,把企业看作是一个生产组织,从生产性来界定企业的性质。新制度经济学从企业外部关系的角度来界定企业性质,把企业看作是一个与市场具有同等地位的组织,从企业内部经济活动具有的与市场经济活动不同的特点这一角度来界定企业的性质,得出企业与市场是取代关系的结论。比较马克思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对企业性质的不同界定,能对企业的性质有更全面、更充分的认识。既要从生产角度来认识企业的性质,也要从资源配置角度来认识企业的性质,既要从企业内部生产的特点来认识企业,也要从企业与市场关系的角度来认识企业的性质。这两方面的结合,实际上也就是要求从社会化大生产和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结合上来认识企业的性质。

(二)企业产权结构的比较

马克思经济学的企业理论对企业产权结构的研究,其特点表现在以下两方面。第一,企业产权结构的变化是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生产力发展,企业规模扩大,要求企业的产权结构也随之发生变化。这一变化的趋势是由单一产权结构向多元产权结构转变。第二,企业产权结构的变化会使企业内部的产权关系出现复杂化,其中最主要的表现就是财产权利中包含的各项权利出现分离。当企业实行法人制度后,财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就更加彻底,财产所有者与实际使用者不仅不是一个主体,而且还具有多层次的关系,使整个产权关系涉及多个经济主体。正是由于产权关系的复杂化,就会在企业出现委托关系。经理层成为企业委托关系的核心,它是连接财产所有者与实际使用者的中间环节。产权关系的这一变化,使所有者越来越成为单纯的所有者,资本本身的职能也越来越与资本所有者分离,而由经理层来承担。产权结构变化所产生的这一系列新问题及企业经理层具有的日益重要的地位,要求人们高度注重和研究企业产权结构问题。

制度经济学范文6

关键词:现代大学制度;精英教育;大众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038(2012)02-0016-05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第十三章四十条)和进行“现代大学制度改革试点(第二十一章六十七条)”,使这项改革被推向新一轮并广受热议。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归根到底在于为大学组织发展提供良好的内外部环境,更好地发挥大学的功能和职能,顺应和服务于时代需要。从大学组织内部来说,直接为社会服务是大学继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基本功能之后的现代转型,从外部环境来说,市场经济是大学从社会边缘走向社会中心的天然背景。新的制度安排影响到已有的行为准则,因而产生了成本,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已经溢出了教育学范畴,也被纳入到政治学和经济学分析的范畴中来。

一、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价值取向

人力资本理论使得人们对教育的功能发生了观念上的变革,人力资本投资成为现代国家、社会及个人的基本共识。人力资本理论认为,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可以看做是对劳动者投资的一部分,提高劳动者在商品生产过程中的投入,增加劳动的价值;对于国家和社会来说,人的知识和能力成为社会生产和投资的一部分,从而促进经济增长,是国家财富积累的根本源泉。从世界大学发展史来看,近代大学在英国兴起的时候,是英国成为领导第一次工业革命的国家;当十九世纪现代研究性大学在德国萌发的时候,是德国成为第二次工业革命最重要的国家;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美国建立最好的高等教育体系的时候,世界就进入了所谓的“美国世纪”。高等教育作为知识创新、创新人才培养的基地,对美国科技、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上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接近80%;同时使劳动生产率迅速提高,90年代劳动生产率比80年代高出一倍,1992~1997年劳动生产率以年均2.5%的速度增长,并且科学技术知识的增长占了美国生产率增长要素的80%。知识经济的雏型首先在美国形成。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扩大高等教育参与成为社会民主平等的基本内容和特征之一。普通民众逐渐把接受高等教育、提高人力资本积累作为一种所有权,提供更多的高等教育服务成了国家和政府的公共选择。民主与平等是随社会发展进程不断提升的,并且总是通过权利表现出来,公共政策目标的社会利益,那就是建立基本的规则,以便人们能够满足其欲望并从事个人事务,实现政策行为的统治基础和覆盖范围。平民参与高等教育的行动动摇了原有大学制度设计的基础,人力资本的积累有利于扩大他们经济机会的参与,也提高了他们的社会福利水平。“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既不在‘现代’,也不在‘制度’,而在‘大学’二字上”。大学的生命在于人才培养,培育出“服务社会、引领社会”的人才。

大学教育是人们追求和实现生活理想的一种具体形式,也是人类对历史进程和社会文明发达水平的自身审视。当高等教育从精英走向大众,不再是上流阶层拥有的特权和奢侈品,大学从社会边缘进入到社会中心,完成了传统大学到现代大学的转变。通过培养人才服务社会是现代大学的应有之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现代大学的历史使命,这是现代大学的生命和活力所在,也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根基。

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内涵及特征

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大学的存在和运行要靠相应的制度来确定他们将做什么,怎么做,与外部世界怎么联系,以及其活动行为的投入与产出等问题。在任何时候,经济条件在决定制度交易的发生以及制度安排的出现过程中将起重要的作用。相比于早期的大学形态,现代大学的制度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精英模式向大众模式转变,以市场为主导的资源配置方式是最基本的时代特征;因此,它的制度建设也应赋予新的内涵,在扩大参与的基础上提高大众经济机会能力,在市场竞争中保证公私立大学资源有效配置。

1 大学教育模式从精英走向大众

帕累托最优是经济学中反映不同群体社会福利状况的基本原理。在条件不变的条件下,如果不减少一些人的经济福利。就不能改善另一些人的经济福利,标志着社会经济福利达到了最大化的状态,实现了帕累托最优状态:在条件不变的条件下,如果某一经济变动改善了一些人的状况,同时又不使一些人蒙受损失,这个变动就增进了社会福利,称为帕累托改进。比如原来甲有一个苹果,乙有一个梨,他们是否就是帕累托最优呢?取决于甲乙二人对苹果和梨的喜欢程度,如果甲喜欢苹果大于梨:乙喜欢梨大于苹果,这样就已经达到了最满意的结果,也就已经是“帕累托最优”了:如果是甲喜欢梨大于苹果:乙喜欢苹果大于梨,甲乙之间可以进行交换,交换后的甲乙的效用都有所增加,这就是帕累托改进。

这里我们不妨用大学教育消费的埃奇沃思框图来说明精英和大众两个群体教育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效率(图1)。在模型中,如果把不同的高等教育消费分为大学类型1和大学类型2,假设:①精英人物和普通大众两个阶层主体都有权利接受不同大学类型的教育消费,并且在他们之间提供总量一定的教育服务配置;②横轴表示大学类型1的教育服务供给量,纵轴表示大学类型2的教育服务供给量:大学教育服务的总量一定。两者大学类型的教育服务总量等于精英人物的消费量和大众人物的消费量。那么,在精英教育时代,精英人物对高等教育具有垄断权。在图1中的阴影部分分别代表大学教育服务在精英和大众的分配状况,显然。精英人物得到的教育服务比普通大众得到的要多得多:从精英到大众的契约曲线上的任一点都是消费效率点,当大众教育消费配置处于P1点时,也可以认为精英与大众之间的消费达到了帕累托最优,这是在当时经济社会条件下制度设计的理想结果;第二,高等教育服务作为一种准公共产品,对精英人物和普通民众的分配多少影响到他们的社会福利函数,当社会经济发展和文明程度提高之后,平民对大学教育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政府需要采取新的制度安排来保证他们的权利,也就是要进行制度创新以达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改进”。新的制度安排需要

更多地关注大众的利益,促进教育资源配置从P1点所处的位置向Pn点所处的位置转移,这样的社会目标结果必然有利于改善大众的经济状况。

2 大学资源配置方式从以计划为主导到以市场为主导

市场经济有两个最本质的特征,其一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其二是实现充分竞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配置的主体不是政府而是企业和个人,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式不是行政计划而是市场调节。所谓的帕累托最优。就是在资源配置过程中,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不但没有任何一方受到损害,而且社会福利要尽可能实现最大化,社会发展要达到最佳状态。在现实社会中,有许多不同的制度,不同的制度效率也是不一样的。在这里,如果我们把大学看做是一种组织体时,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就是如何发挥大学的“制度性”经济功能,通过良好的高等教育服务来获得更多更好的资源,从而提高大学的办学效率。在同一个市场体系中,政府理应对公私立大学实施基本的资助政策、同等的制度安排和治理,从而有利于良性竞争。而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从而使公立大学更好地走向市场,多渠道筹措资金,提高大学经营的生机与活力,国际上流行的公立高校民营化就是很好的证明。

同样,我们以大学教育产出的埃奇沃思图来说明市场中公私立大学资源配置的条件状况(图2)。假如市场中有两个高等教育服务的生产竞争者:公立大学和私立大学:两种生产投入要素:资本和劳务,资本用X轴表示,劳务用Y轴表示;市场中的资本与劳务总量一定。那么,第一,从公立大学A到私立大学B有一条契约曲线,契约曲线上的每一点都是生产效率点;每一点都是一种投入要素的帕累托最优组合,因为对两种生产要素组合进行重新配置不可能不引起大学教育产出品的减少;在契约曲线上有无数个生产效率点。第二,公立大学A和私立大学B都有一组表示对生产要素(资本和劳务)偏好的常规形状的无差异曲线;A的无差异曲线为T1,T2,…,Tn,B的无差异曲线为S1,S2,…,Sn,则A、B各自的无差异曲线相切点为P1,P2,…,Pn,P点是帕累托有效点;在框图中,还存在大量的Q1,Q2,…,Qn点,它们没有位于契约曲线上,因而不具有最优生产效率,显然是帕累托改进的对象。如果要实现Q点向P点的转化,就要在市场体系中对公立大学和私立大学进行同样的要素投入,提高要素组合效率是根本。

三、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困境

在市场经济改革进程中,人们对大学的组织属性界定不清,大学制度建设始终徘徊在原有体制之内,形成改革的“灰色地带”。袁贵仁教授认为,建立现代大学制度要全面理解和把握大学作为法人实体和办学主体所应具有的权力和责任,主要表现为处理好大学内外部若干关系。这里所指的“若干关系”,主要表现为大学与政府、大学与市场、大学组织相互之间等。不妨对它们作相应的经济学分析:

1 大学与政府的关系

一方面,国家和政府是大学的投资主体,也是大学的办学主体和管理主体,大学就相当于政府的一个部门,根据行政命令和指令性计划,并且根据其所处的行政层次来配置相应的高等教育资源。另一方面,高等教育的国有垄断格局提高了大学的交易成本,社会资源很难投入到该领域中来。在市场环境下,大学与政治、经济具有不可分割的“血肉联系”;政治代表权力资本,经济代表货币资本,这样两种资本不断介入大学,通过大学内部行政发生功能转换,行政人员成为拥有该项功能的“转换器”,大学行政权力便日益膨胀起来,不断增加管理成本,大学的办学效率低下。

2 大学与市场的关系

市场经济使教育资源配置方式发生了变化,公立大学也要打破所有制的藩篱,不是象过去那样单纯依靠政府财政资助,而要靠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通过市场竞争来获得资金和资源的投入。密西根大学是美国公立大学,也是世界一流的研究性大学。2009年学校财政收入包括经营性收入和非经营性收入两种(医学院除外),其中经营性收入占75%,非经营性收入占25%;经营性收入中净学费收入占30%,联邦、州和地方政府竞争性拨款占28%;非经营性收入州政府教学常规拨款占14%;其它收入包括教育产品和服务、附属企业和捐赠等收入比例占28%。在学校整个经济结构比例中,财政拨款、学费收入和其它自主收入呈“三足鼎立”之势,而国内大学经费中财政拨款和学费凸显“两极化”,学校自主收入比例极低,与国外高校相差甚远。

3 大学与大学的关系

由于经费严重依赖于财政投入,大学办学不是为了满足和适应不同层次、类型多样的主体需要,而是面向政府。地方高校向中央高校看齐,专科学校向综合性大学看齐,教学型大学向研究型大学看齐,民办大学向公办大学看齐。在整个高等教育生态系统中,各类大学组成的生态链不是“同生共长”,而是“相互残杀”。另外,政府对大学进行财政补贴,是因为高等教育服务是一种准公共产品,具有外部性,而与公私立之分的大学形态无关。在我国,政府总是难以突破所有权与管理权的情结,对民办大学脱离不了所有权歧视,至今没有给予财政直接资助。总而言之,1998年颁布的我国《高等教育法》第11条规定:高等学校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可是,法律上的规定与实际操作并不是同一回事。

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与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关系尚未理清。契合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和投资体制也做出相应的改革。高等教育采取以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投资办学,分开管理的思路,也就是从原来的“两级办学、两级管理、两级拨款”转变到今天的“三级办学、两级管理、三级拨款”。在精英大学系统向大众大学系统的转变过程中,少部分办学效益高的大学划归中央政府投资,部分中等效益的大学划归省级政府投资,大部分效益较低的大学划归地市级政府投资。从政府财政能力看,中央政府最强,省级政府次之,地市级政府最弱;从大学收取的学费看,各类大学之间并没有显著的差异。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使各级政府间对高等教育资源的投入有所改善,大学与政府主体间的责任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理顺。但不可否认的是,政府作为大学举办者、管理者和投资者的主体地位和身份并没有根本改变,大学经费投入只不过从政府财政“左边的口袋”转向“右边的口袋”:地方高校扩大了绝大部分普通民众的高等教育机会参与,但财政经费的保障却最为薄弱:在社会贫富分化中,我国不同经济水平的社会群体与大学教育机会具有强弱对应关系,大学促进社会阶层流动的功能被弱化;更为严重的是,在一些经济后发展地区,由于财政投入得不到保障,部分地方高校办学经费变得严重不足。

四、结语

如果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通过赋予企业自而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促进了经济持续高速地增长;那么,现代大学制度建

设目的和归宿,最终需要通过培养人才和服务社会服务民众等活动来实现。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使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公共财政体制转轨逐步扩大了教育投入,高等教育规模扩张带来高等教育事业的兴盛。但是,这种看似繁荣的背后其实掩盖不了诸多大学人难以回答的问题:现有的大学制度是不是现代大学制度?成熟的现代大学制度面相如何?现代大学制度与一流大学建设究竟是什么关系?

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匮乏昭示着我国大学制度建设的缺失,从根本上说,也就是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的良好内外部环境远远没有形成。某种意义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取得成功,关键在于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摸着石头过河”,在吸收外来经验的基础上,通过自主渐进式发展形成独特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借鉴此思想,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也必须要坚持走自己的路。――我们不能随意漫步在世界教育制度之林,就像小孩子逛公园一样,从一堆灌木丛中摘一朵花,再从另一堆中摘一些叶子,然后指望将这些采集的东西移植到家里的土壤中便会拥有一棵有生命的植物。同首先,政府财政对民办高校进行适当的投入,保证公办大学与民办大学在市场中的平等地位,促进它们之间的良性竞争;其次,政府应该减少对大学的直接干预,降低交易成本,吸引更多的社会办学资本;再次,大学培植“自生”能力,提升自主经营水平,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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