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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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范文1

体建监审字〔2004〕6号

建设管理办公室、射运中心、自剑中心、训练局、奥体中心、青岛航校、湛江潜校、秦皇岛基地、北体大:

为了规范国家体育总局奥运会场馆和国家队训练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审计监督,保证审计工作质量,使奥运会体育设施建设工程达到“阳光工程”、“廉洁奥运”的要求,特制定了《国家体育总局奥运会场馆和国家队训练设施建设审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国家体育总局奥运会场馆和国家队

训练设施建设审计工作方案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体育总局奥运会场馆和国家队训练设施建设(以下简称奥运会体育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审计监督,保证审计工作质量,促进工程建设加强管理、完善内控制度、规范操作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国家体育总局奥运会场馆和国家队训练设施建设监督工作方案》等法规、制度的规定,结合总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审计机构

奥运会体育设施建设监察审计办公室负责奥运会体育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审计监督。监察审计办公室审计部负责组织、协调社会审计机构对工程项目的审计,工作依托于国家体育总局财务管理和审计中心。

第三条审计职责

对国家体育总局承建奥运会体育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全程审计监督。

第四条项目审计组组成及职责

根据需要将采取招标方式在京选择3至4家社会审计机构组成项目审计组,京外单位采取就地招标方式选择1家社会审计机构组成项目审计组。审计组按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定期向监察审计办公室审计部汇报工作,并接受其领导。

第五条审计原则

审计工作按照“重在预防、全程介入、突出重点”的原则进行。

第六条审计方法

按照“统一协调、分项目实施”的要求,分“前期准备”、“建设实施”、“竣工交付使用”三个阶段开展审计工作。

第七条审计对象

与奥运会体育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基本建设财务、资金及相关业务活动,必要时可以依照法定审计程序对与上述项目有关的财务收支进行延伸审计。

第八条审计范围

国家体育总局负责承建的2008年奥运会体育设施,包括新建奥运会比赛场馆2个,改扩建奥运会比赛场馆6个,国家队训练设施项目33个。

第九条审计主要内容

(一)对奥运会体育设施建设工程建设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审计。审查奥运会体育设施建设工程建设职能部门和项目单位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关管理制度,职责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等。重点督促、指导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二)对奥运会体育设施建设工程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审计。审查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初步设计、建设规划及施工许可文件、环保与消防批准文件、项目设计及设计图纸审核文件、开工前有关文件是否齐全、有效;手续是否完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招标投标程序及其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三)对建设工程项目概(预)算编制及调整概(预)算情况的审计。审查概(预)算编制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编制依据的充分性、准确性、时效性,概(预)算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编制办法、定额、标准编制,是否由具备资质单位编制,是否经有关机关批准;设计变更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手续是否齐全;影响项目建设规模的单项工程投资调整和建设内容变更,是否按规定的管理程序报批,有无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问题。

(四)对建设项目经济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的审计。审查建设项目经济合同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查合同内容及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的约定是否清楚,审查合同内容的履行情况等。

(五)对工程建设资金使用合法性情况的审计。审查建设资金使用是否合规,有无滞留、转移、侵占、挪用建设资金等问题;是否按进度、按合同规定付款。

(六)对项目建设成本及其他财务收支核算的审计。审查工程成本核算帐务处理是否符合《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是否正确归集建设成本,单位工程成本是否准确,有无将不合理的费用挤入工程成本;核查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工程价款结算和往来款项是否真实、合法。

(七)对建设项目设备、材料采购及管理情况的审计。审查设备、材料等物资是否按设计要求进行采购,有无盲目采购行为;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验收、保管和领用手续是否合规、有效;建设物资与同期其他物资是否严格区别核算。

(八)对项目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工作的审计。审查项目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设计费、施工费和监理费收取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无非法转包工程行为,工程价款结算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有无偷工减料、高估冒算、虚报冒领工程款问题。

(九)对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以及竣工决算的审计。审查建设工程质量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报表和说明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编制依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建设项目建安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的列支内容和分摊及其其他投资列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工程竣工资料档案归集整理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交付使用资产是否真实,是否办理了移交手续;建设项目尾工工程未完工程量和预留投资资金真实性及建设项目投资效益。

第十条审计费用

(一)审计费用应列入工程项目建设预算。基础收费按北京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以工程预算(送审额)的1‰—3‰计取。

(二)效益收费按北京市物价局的核定收费标准以工程核减额的5%—15%或核增额的3%收取,在各工程建设项目审减额中支付。

第十一条审计时间

对奥运会体育设施建设的审计依建设进度进行,约安排在2004年至2006年期间完成或以各个项目竣工决算完成时间为准。

第十二条审计要求

(一)进行奥运会体育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审计,是总局为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因此,参与奥运会体育设施建设工程和管理的有关部门要根据审计监督工作的要求,及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计资料,指定专人负责与审计组及施工单位的联系、协调事宜,积极配合审计组的工作,并为审计组提供适当的工作条件。审计过程中不得阻挠、妨碍审计人员工作。如不按上述要求执行的,监察审计办公室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奥运会体育设施建设过程中若有重大变更及严重影响,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工程的事项发生,奥运会体育设施建设单位有责任随时通知审计组参与。

(三)奥运会体育设施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合同时,关于工程价款的结算条款中,要注明“工程价款的结算最终以审计组审定数为准”和“在审计组对工程价款最终审定之前,建设单位付款最高不能超过合同价款扣除质量保证金后的90%”。

(四)审计人员要树立依法审计、主动服务的意识,做好奥运会体育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的跟踪审计工作。对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监察审计办公室要向建设项目有关单位发出《跟踪审计建议书》,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五)为了使奥运会体育设施建设工程达到“阳光工程”、“廉洁奥运”的要求,实行审计结果报告制度。审计结果将根据需要按规定程序向社会或有关部门公告。

第十三条本方案自之日起实施。

主题词:场馆建设领导小组审计方案通知

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

全面提升发改委综治与平安建设的整体质效,为“实干奔小康,建设新”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内容

在综治与平安建设上:

1、充分发挥综治委成员单位作用,积极参加县综治委会议,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按要求定期向县综治委委员会议述职,报告本委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每半年向县综治委报送工作总结,年底向县综治委报送当年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开展综治联系点共建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共建帮扶计划,年内至少2次到挂钩帮扶的联系点进行调研帮扶指导。

2、全面落实单位安全防范责任制,做到领导、制度、人员和措施“四落实”。不断强化单位内部自防措施,对财会室、档案室等重点部位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到位,杜绝被盗和泄密案件的发生。

3、认真贯彻维护稳定“四项制度”,即:重要信息报告制度、不稳定因素排查制度、检查督办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定期研究本委社会稳定面临的形势,主动化解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好本单位内部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4、认真组织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精心制定创建方案,层层落实创建责任,切实增强创建活力,扎实抓好创建督查,不断提高创建水平。开展综治与平安建设宣传工作。按照县综治委的统一部署,3月份在全委组织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

5、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作为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国民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和综合协调,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三者关系;积极稳妥地实施企业兼并破产和下岗分流的计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具体实施工作。

在法制建设上:

1、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结合发改委工作职能积极参加五月份第三个“法治宣传月”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2、在全委工作人员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党组(中心组)年内集中学法不少于3次,全委职工学法活动制度化、正常化。积极预防和减少干部职工违法犯罪。

3、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按照“行政许可法”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监督,追究执法责任。

4、做好法治建设信息调研和情况报送工作。按依法治县办规定上报法治建设信息和调研材料,每半年向县依法治市办报送工作总结,年底向市依法治县办报送当年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打算。

三、组织领导

1、把综治与平安建设、法制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本委年度工作计划,列入争创先进处室考核内容。委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以上会议,专题研究布置综治与平安建设、法制建设工作,切实解决具体问题。

2、委主任、党组书记负责全委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法制建设工作,为第一责任人。副主任对分管股室的综治与平安建设、法制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办公室主任为联络员,负责及时分别向县综治委和县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上报工作信息,积极参加县综治办和县依法治县办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交办的各项任务。

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范文3

委局机关各室(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关于推进“法律七进”工作的要求,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的全面深入,结合我委局机关实际,现就我委局机关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以来历次全会精神和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为指导,以创建省级法治示范县为契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深入推进“法律七进”工作,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推动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宝兴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使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熟悉掌握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知识,熟练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树立诚信守法、依法办事的观念,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自觉性,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的全面深入。

三、主要内容

(一)营造法制宣传教育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电视、手机、网络等媒体,采取标语、电视广告、发放宣传资料、廉政党课等形式,定期定时地开展针对委局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政策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使其了解和熟知相关法律法规,满足对法律法规知识的需求。认真搞好各种宣传日、宣传月和全国“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二)加强委局机关学法用法的工作力度

围绕党纪政纪教育开展法制学习,通过多种形式的学法活动,不断增强委局全体工作人员依法执政为民观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强化委局全体工作人员法制教育力度,并根据工作的特点,制定学习计划和考核办法。将法制工作纳入机关综合目标进行管理,加强对委局全体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监督。

(三)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教育,促使委局全体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理念,带头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权威。依托纪检监察网、机关学习园地等阵地,进一步加强学法阵地建设,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和考核工作。年度考核中,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年终总结的重要内容,并将其作为年度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健全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真正做到执政为民、服务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委局机关要全面理解和掌握“法律七进”工作的深刻内涵,充分认识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搞好法制宣传和法治建设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创建法制文明单位和反腐倡廉的治本措施。

(二)明确工作任务。各室(部)要结合方案的具体内容,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法律七进”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到任务明确、措施有力。

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范文4

为深入贯彻省、州、县关于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系列部署精神,全面落实我县创建全国市(州)域社会治理现代户示范州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全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我镇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一、8月3日我镇召开市域治理动员部署会。

会议由尤拉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龙青多杰主持,所镇乡干部传阅学习47号文件,龙青多杰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并传阅,指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同时成立2020年平安建设暨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我乡市域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部署近期开展工作;

二、按照文件要求,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分工安排,细化主要职责并立即执行开展工作;

三、着手开展市域治理现代化创建相关宣传工作,制作3副横幅,并在镇政府内设立专栏,同时,每个村召开村民小组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通过会议的形式,使干部群众明白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目标任务。

每个村至少悬挂两幅横幅及一块展板。

四、召开群众干部会议。

刻阐述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对我镇参与创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州进行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讲解,使得干部群众能够明白工作的重要意义及目标任务,同时积极参与到创建中来。

五、村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员走村入户开展市域治理相关工作,要求把每一项工作做细、做实,同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一寺一策等工作依托市域治理相关工作一并开展。

六、九月初,我镇组织乡干部召开市域治理工作推进会,对我乡如何开展市域治理工作做了剖析和讨论;

七、九月六日,尤拉西镇召开工作例会,例会按照第九次依法治县例会精神,对我镇前期市域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并且限期整改;

八、我乡按照文件要求,按期报送尤拉西镇乡市域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市域治理宣传工作方案、领导小组、责任分工、一月四期简报、一月一小结等相关材料。

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范文5

一、加强领导、确保“法律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

我局党支部高度重视工作,成立了推进“法律七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负总责,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局“法律七进”工作的开展。同时,结合自身工作的特点,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市区档案局2016年“法律七进”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法律七进”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内容、主要方式和措施要求,要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从而为区“法律七进”工作的推进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强化工作措施,狠抓目标任务落实

(一)抓好重点普法对象,促进全民普法深入开展。一是以提高依法执政意识为重点,推进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坚持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经常性学法制度,丰富领导干部学法内容,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依法执政的能力。不断完善干部学法、用法能力。二是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加强全局职工的法制教育。进一步落实学法考试考核制度,规范行业执法程序和行为。举办“六五”普法知识讲座2次,举行“六五”普法法律知识测试1次。职工教育面达100%。

(二)注重创新方式方法,扩大法制宣传覆盖面。利用“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及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普及日、“10.16”世界粮食日等开展各项法律法规宣传。

三、坚持“普治并重”,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一)建设一支素质过硬、业务精良的普法队伍。坚持法律进乡村,经常性的组织《档案法》宣传,积极推进“法律赶场到乡镇”等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散发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等方式在城区、乡(镇)循环宣传,向广大群众耐心宣传、解释政策。通过宣传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提高了对法律、法规的具体认识,收到很好效果。

(二)精心编印各类政策法规宣传资料。修订、编印了十余种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发放到机关干部职工、下属企业单位、社区群众等手中,让他们进一步了解政策。

(三)积极参加司法局牵头组织的法制宣传活动。精心准备,派出骨干现场解答服务对象法律咨询。四是做好了普法信息的报送工作。积极向各级新闻媒介投稿宣传依法治理工作,发表相关信息5篇。

四、依托新农村建设,逐步推进“法律进乡村”活动

法律进乡村一直以来是我局普法工作的重点之一,为此,我局将法律进乡村活动与区委“三千干部包万户”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花大力气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定以“新农村建设”为突破口,进行了认真部署,精心组织。本着“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对示范村普法依法治理活动进行试点工作,并深入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一)深入调查研究,抓好试点。我局积极开展了新农村建设的调研和示范村工作,力求在示范村工作中,对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机制、形式、方法、渠道进行探索,发掘和总结。并逐步进行推广。

(二)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针对农业工作的特点,结合实际情况,及时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各成员单位分工协作,各司其责。

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范文6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及固定内容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的原则,以网络媒体、政务公开专栏等为依托,切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一、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加强政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具体体现;是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

隆阳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由院党组书记、院长负总责,分管副院长具体抓,各部门负责人专门负责实施,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每次公开的内容都由分管副院长严格审核把关。2008年7月,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我院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计划,按照政务公开目录规定的项目全面公开。年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分别召开了4次会议,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分析、研究和总结。通过强化宣传教育,加大督查力度,切实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拓宽了干警参政议政的渠道,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勤政廉政建设,得到了广大干警和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二、结合法院实际情况,切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和政务公开目录,按照《隆阳区人民法院政务公开实施方案》(隆法发〔2002〕44号文件)的要求,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公开和不宜公开的以外,凡与干警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均依法公开。院内14个部门都依法落实了政务公开措施,公开率达100%。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内部管理和公开审判两个方面。院机关和各人民法庭全文张贴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当事人承担诉讼费用的具体数额,在裁判文书中也作了明确说明。为了解决群众难的问题,我院于今年制定了《隆阳区人民法院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和《隆阳区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落实院长接待日和干部下访制度的实施方案》,并长期张贴于政务公开栏。在立案大厅设置了接待室,并制作值班安排表,将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的姓名、电话予以公示。我院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内部管理和公开审判两个方面的内容都进行了全面、真实的公开,并坚持固定内容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临时公开。我院共设置了固定宣传栏2块(大门两侧各1块),电子显示屏2块(在大厅设置,大小各一),对我院受理案件的条件和范围、案件审理排期情况、案件公告情况、法庭规则、诉讼费用交纳标准、法院工作动态、案件审判结果(裁判文书)等内容都进行了及时、全面的公开。四个人民法庭均分别设置了固定宣传专栏、活动宣传专栏各1块,从内部管理和审判公开两个方面进行了公开。今年,我院已将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和相关内容全部刊登于隆阳区人民法院网。比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政务公开目录、政务公开的相关措施、院内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生效裁判文书等,并在隆阳法院网设立网上监督台,将全院干警的照片和基本情况予以公开,便于接受人民群众的日常监督。此外,还采用公开专栏、宣传资料、在《人民法院报》和《保山日报》等报刊,以及保山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公布相关内容、召开各种会议、发出相关公告等方式公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我院按时上报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及相关统计报表,建立和完善了相关的文书档案,进一步加强了痕迹管理,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进程。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

我院政务公开工作监督评议小组定期对各部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设立并公开了举报电话1部(政务公开投诉电话设在院纪检组监察室,号码为:2233421)。今年还在隆阳法院网上设立了网上举报,群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举报投诉。同时,网上设立的“院长信箱”,还公开受理各种举报和投诉,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现全院共设置了举报意见箱5个(院机关和四个人民法庭各设1个,都设在大门外,钥匙由纪检组监察室统一保管),公开受理群众投诉,每月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开箱一次。按照我院《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监督评议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活动,督促各部门切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各部门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年内,监督评议小组先后4次对各部门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了实处。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存在的问题

1.极个别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审判业务等工作一同安排部署。

2.政务公开工作痕迹资料的收集管理不够规范,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