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政策论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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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政策论文

经济政策论文范文1

[关键词]英国,区域经济,区域失衡,区域政策

一、区域失衡的一般原因

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失衡,是许多国家发展经济中出现的共同问题,解决区域失衡,实现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不仅是各国政府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在这方面的理论研究也逐步走向深入。区域失衡的一般原因,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生产要素的流动性相对较低

新古典理论有三个基本假设:一是自由竞争;二是生产要素的充分利用;三是劳动力和资本具有充分的流动性。因此,从理论上讲,区域不平衡只是一般经济均衡自动调节系统中出现的暂时现象。但古典理论忽视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事实即,一方面,工人并不能对工资差异迅速作出反映,其反映往往缓慢,滞后于需求;另一方面,资本的流动性由于受重置投资、扩大现有企业和对“健康区域”的偏好以及GNP总量和国民经济增长率的影响制约也非常之低。劳动力对生产成本差异反应的极强刚性,和资本的低流动性会导致区域收入和区域就业长期存在很大差异。

(二)地理要素

从广义上讲,形成区域差异最普遍的解释当然是地理状况。地理状况首先指那些远离国家经济中心的地区的所在地理孤立状况。周边地区通常是所谓的“带病区域”,它可能表示一个地区在经济方面具有下列劣势:

(1)高出平均运输成本,导致较高的价格,较低的利润或有限的市场;(2)极差的运输联系;(3)到达那些规模很大、具有专业化服务的中心城市比较困难;(4)缺乏市场信息与消费者的联系,对销售和可能产生的革新有不利影响。另一种地理要素就是某些地区具有对发展经济不利的自然环境,山区及土地贫瘠的地区即属于此种地理要素。另一方面,某些地区曾经或者现在能够从丰富的煤炭、铁矿、原油、天然汽以及其它地下矿产资源上获益。此外,若以经济的部门组成而言,每个地区都有其典型的经济结构。经济结构中以滞胀或衰落部门为主的地区会产生严重的就业问题,经济结构中以增长部门如机械、化工、电子、银行为基础的地区,在通常情况下对劳动需求增长得相当快,经济也相对活跃得多。

(三)制度因素和政治分裂

制度因素应广义地理解为包括狭义的制度(集权与分权、民主与专制)、体制(计划与市场)、经济政策等因素。其中经济政策的随机性较大,往往是人们注意的焦点。政治分裂可能包括区域上的意义,最著名的例子就是意大利的统一对其南部地区的影响;民主德国和联邦德国、南北朝鲜的分裂,把区域差距推到了悬殊地步。

(四)派生因素

1外部经济。包括技术外部经济、基础设施外部经济、金融外部经济。这些外部经济在地区之间的差距常常很大,某些地区能在其它地区所缺乏的外部经济中获益。

2人口状况。农业部门移出大量劳动力与教育因素有一定的关系;人口出生率高,劳动力供应数量自然增长也相应较高,那些经济结构对工作机会增加影响较小的地区会出现就业困难的局面。

3成本和价格惰性。E·Y·摩根认为,区域停滞不前的原因是市场中还存在着一种巨大的惰性妨碍着市场经济随供需变化而调整的正常方式。这种惰性来源于工会组织的力量和企业集团对全国各地生产的产品实行统一价格控制等。因此,无论从劳动生产率、生活成本或供需条件是否有差异,落后地区的工资率仍然要向在全国或在核心地区范围内的协商中所讨论确定的标准看齐,这就会有效地遏止落后地区的劳动力外流,消除能吸引大量资本流入的有利条件。

4回流效应(赫尔希曼称之为极化效应)。指由于贫富地区相互作用而贫困地区更加恶化的一种决定力量。市场力量的作用一般来说只会使区域间的差距拉大,而不是缩小。这主要是由于:人口的流动使人口流失地区丧失素质较高的劳动力;资本的流动使“带病地区”资本大量输出;市场的扩大常常会增强核心区域工业的竞争,“带病区域”的企业发展可能会更加困难。与回流效应相对应的是扩散效应,也称“涓滴效应”,指通过核心地区的经济发展给欠发达的邻近地区增加农产品和原材料销路,推进技术进步等,从而对欠发达地区的改进起积极作用。过去,在大多数情况下,回流效应要强于扩散效应,将来也可能仍然如此。在扩散效应超过回流效应占据主导地位之前,必须具备一个重要的条件,即区域经济间的互补性必须特别强。

二、产业失衡导致区域失衡:英国区域政策的特殊性及其演变

产业结构是一个动态发展变动的过程,其发展具有不平衡性。又由于产业分布是和一定的区域分工相紧密联系的,因此,一种产业的兴衰,必然伴随着区域的兴衰与区域不平衡的产生和放大。产业失衡引起的区域失衡,是英国区域政策的深刻背景。这种区域经济发展的失衡所产生的极化效应是显著的,因为市场自发作用使合意的要素流动受到限制,非意愿的要素流动加快,长此以往,国家整体的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必然受到制约和损害。这是区域政策制定并实施的必然性所在。早在20年代末,英国主要出口工业生产持续过剩而陷入经济停滞,造成大量失业。同时由于这些工业空间分布上高度集中于某些地区,使这些地区成为失业集中区,经济社会状况也急剧恶化。在此背景下,使得英国政府长期面临着通过制定和实施区域政策,解决“带病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问题。这也决定了英国区域政策的重要特征和必然演进。

(一)英国区域政策目标:由创造就业机会到促进落后地区经济增长英国政府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制定实施了“特别地区法”,对落后地区实施支持性政策,促使地方经济发展和创造就业。1945年的“工业布局法”及后来类似的法案引入了各种政府手段,包括为企业提供各种信贷、动力、土地及其它基础设施,同时还有政府直接投资。由于许多经济政策手段强加于工业布局,导致了1945年到1947年企业大规模迁往受援地区。总之,这一时期区域政策考虑的核心目标是增加就业,盖慑于失业引起的社会矛盾和丧失政治支持。60年代英国区域政策围绕另外两个方面进行了更新。一方面是注重经济增长,认为战后英国经济增长缓慢的原因是落后地区经济活动量小,导致劳动力闲置;第二方面是大伦敦地区经济过度增长,工业和人口过度集中损害整体的社会的利益,必须加强地区布局调整。因此,60年代区域政策取得了大发展,用于区域政策的资金大大增加。政府采取了布局诱导性投资和其它措施,支持和控制相结合的方法诱导企业到受援地区设立工厂企业。

(二)英国区域经济政策手段:微观领域调整要素布局与宏观领域企业区位控制、产业选择相结合劳动力布局调整和资本布局调整是微观区域政策的两个主要方面。劳动力政策包括两种类型,一是流动政策,即以“移民就业”方式,促进劳动力区际流动。另一类是就地转移政策,使区内劳动力从劳动生产率低的行业移向高的行业。流动政策的目的是减少区域间劳动力供需差异;就地转移政策目的是促进本地区劳动力在行业间转移。资金政策的目的是诱导资金向落后地区投放,一般有三种政策手段,即财政手段(如税收和补贴)、改善企业经营状况和行政控制。通过这些办法,落后地区企业可以获得与先进地区企业大致相同的竞争能力。同时通过投入和产出两方面的补贴鼓励企业在特定区域成长,限制它们在其它地区发展。英国的工业区位控制目标的实现是通过限制工业企业在发达地区布点建设,以促进它们到待开发地区布点。主要措施是对企业投入(如土地和劳动力)和产出增加税收、实行工业开发许可证制度。此外,在地区产业选择上,英国政府长期以来都比较重视创造就业机会和能力,注重开发劳动密集型产业。但这种做法很快受

到挑战,英国区域政策随后出现了新的发展。

(三)英国区域政策的新发展:促进新企业创建和小企业成长、更加注重技术革新、发展自由经济区在英国,促进小企业的创建和成长已被看成英国经济复兴和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小企业被看作未来经济大发展的“种子”。同时,小企业为新一代企业家的成长提供了锻炼机会。通过小企业振兴落后地区,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促进小企业生成速度的特殊政策,其中最重要的是实行小企业技术领先战略,政府花费大量财力加速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生成、培养大批科研人员和技术工人,支持相关的科研机构建立。区域经济发展中技术革新起重要作用,技术进步的地区差异是引起区域差异的主要原因。如何促进落后地区的技术进步,英国政府采取的措施是通过建立技术引进机构,为落后地区搜集技术资料、发明与设想,帮助落后地区的企业获得先进的技术装备。建立专门的技术和金融机构,帮助那些想利用先进技术但自己又没有足够资金和必要技术与人才的企业。对落后地区企业采用先进技术给予优惠,促进落后地区企业在技术上有所跳跃,特别是新建企业,应更多地采用新技术,使这些企业开始就站在较高的起点上,以便于在市场竞争中保

持一定的优势。

70年代后保守党取代工党成为英国执政党,一反工党的经济干预政策主张,扩大市场经济和自由竞争,放松了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和对企业的控制。在这种背景下,英国各地建立了多个开发区和自由港,刺激这些地区的发展。经济开发区和自由港政策逐渐成为区域政策的一个新的有利的工具。在这些自由经济区中,政府采用更加自由的经济政策和提供多种优惠条件,促进经济增长。自由经济区内首先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小企业常常无力自己搞基础设施,因而具有特别吸引力。区内对新建企业的优惠待遇包括三类:一是减免税收,二是简化组建新企业的审批程序,三是大大缩减管

理机构。

三、英国区域政策实施效果与启示

历时半个多世纪的英国区域政策,其实施效果显然与政策供给者——政府的意愿相距甚远,也未使以主导产业衰退、高失业率以及经济增长乏力为主要症状的“英国病”有大的转机。然而,英国人面临的处境毕竟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后工业社会人类所极易遇到的难题,英国人在区域政策上的有益探索和取得的阶段性、局部性成果则具有借鉴意义。英国区域政策对我们的警戒与启迪都是深刻的。

(一)区域经济政策目标的设定,通常应具有系统性、整体性、根本性的特征

任何单一的政策目标,往往只注意到现象,而忽视了本质。60年代以前,英国区域政策只是把减少失业作为核心目标,这固然是缓解国内矛盾、维护“福利国家”形象以及获得最大政治支持的客观需要,但由于没有触动引发失业的根源——产业不平衡发展与经济衰退,因而收效甚微。我国正在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战略,本质上是一个区域政策的选择问题。西部大开发目标的设定,必须在考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缩小东西部差距,实现整体国民经济协调持续发展。从西部的实际来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教育是西部大开发基本着眼点,同时,要积极推进市场化改革,适时调整经济结构,重视扶贫开发,系统、整体推进西部开发。

(二)区域政策应具有普遍性和连续性

自由市场经济本来就具有自发扩大区域差距的倾向,市场经济中政府的主要职能之一,就是及时制定和贯彻执行区域政策,防止区域分化。英国政府虽然较早地注意到了区域失衡问题,也制定了相应的政策和法律,但其区域政策缺乏连续一贯性,经常为政府财政收支失衡和执政党更迭所打断,从而使失衡在某些时期以放大了的效应复归。我国自建国以来,先后两次把战略重点转移到西部:“一五”时期,围绕前苏联援建的156个重点工程在西部大规模投资重工业;“三线建设”阶段,形成了中国工业建设在地域上的一次空前规模上的西移。通过这两次在的开发建设,在西部形成了一大批生产科研基地和新型工业城市,形成了以国防工业和重工业为主的产业结构和生产能力。进入80年代,我国实施了一种非均衡发展战略,战略重点向东部地区倾斜。区域政策的这种战略性改变,是推进改革开放,增强综合国力的必然选择。但由于对西部地区的投资锐减,一些大项目、大企业配套资金不到位,企业技术改造既缺资金,又缺人才,大大降低了原有投资的效益。西部大开发,要吸取这个教训,一方面要注意政策的连续一贯性;另一方面,也不能靠牺牲东部的利益来发展西部。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是促进落后地区经济发展的前提和重要保证英国由于受援地区缺少必要的投资基础,无论投资软环境还是投资硬环境都不够理想,资金投入效益差,造成对受援地区的补贴性投资支持政策浪费了国家资金。在我国,促进西部经济振兴,缩小东西部差距,农业、能源、原材料、交通运输、邮电通讯、教育科学等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的发展必须先行一步。

(四)落后地区发展第三产业和农牧业具有现实意义因为,一方面,它能提供比工业企业多得多的就业机会,另一方面,还能起到改善、优化投资环境,吸引更多资金投入的作用。英国传统区域政策支持和资助的重点主要是落后地区的工业部门,试图通过工业振兴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而忽视了第三产业具有吸纳劳动力的巨大潜力,终究遭到谴责。我国人口基数大,就业压力也自然很大,因此,在加速中西部落后地区工业发展的同时,要把发展第三产业,主要是服务业放在重要位置上来。另外,促进中西部地区农业的现代化,能收到高经济意义上的释放劳动力和吸纳劳动力的双重效应。

经济政策论文范文2

    瓦尔拉所建立的完善的一般均衡模型实质是由个量集合成的总量,这一点由均衡条件附图可见。(注:所有的i都满足均衡条件。)由单一产出活动集合成为总量生产模型,那么由每一个不同生产者或经济行为者所决定的不同的产出活动如何集合成统一的生产活动,其一般均衡理论假定所有经济行为者子集都处于均衡,也就是说,所有各个经济行为者行为都处于均衡。即每个商品i集合为所有i均满足附图。由此,所有经济行为者的活动可以集合为总量关系,而各个生产部门的生产活动也就此简化为总量关系。

    一般均衡理论优点是将复杂问题简单化,实质假设社会经济活动只存在能代表所有经济行为者的一个经济人。(注:这一个经济人的概念是集合概念,不是个体概念,他应该以类作为单位。)但实际上,一是一般均衡过于理想化的假定条件,近似完美的假设在现实经济活动中是不可能达到的;二是一般均衡产生于每一个经济行为者均衡的集合,其中如果有一个经济行为者行为处于非均衡,均衡即被打破。反之,将集合的经济行为者行为还原为本来独立身份,一般均衡只作为非均衡的特殊形式存在于经济体系之中。一般存在于特殊中,非均衡具有一般性。

    首先,每个独立的经济行为者追求自身利益(效用)最大化的目标并非一致,就是说,每个经济行为者有可能对利益最大化的理解不同。前提不同,结果自然不同。每个经济行为者追求利益最大的结果很可能是非均衡的。

    其次,一般均衡理论假定前提是所有经济行为者子集都处于均衡,则其行为可以集合形成统一行为。那么,其行为范式必然是所有的经济行为者需要接受同一的价格信号,即假定他们都会在那种想要进行交易的价格上,与他们想要进行交易的对象展开交易活动。因为如果经济行为者在不同的价格参照系数下实现自身目标,就达不到均衡。当然,这里实现均衡的价格系数是一个价格集。瓦尔拉认为均衡价格是以拍卖方式实现的。但现实中拍卖达到的均衡价格只可能在局部实现,根本无法在总体上实现,由此,经济行为者遵循的价格信号不可能是同一的,均衡也仅是理论的负抽象。

    第三,一般均衡理论范式中强调的,一是所有经济行为者都接受价格同一信号;二是他们都是按照价格信号来作出有理性的数量决策。这里势必存在逻辑问题,即一是没有一个行为者运用市场给予的数量信号;二是没有一个行为者会实际地决定价格。价格决定是“看不见的手”或是瓦尔拉“隐蔽的喊价者”的事。那么,在一般均衡理论中,“在价格上不像在数量上那样作出理性的决策”,并且“每一个参与该经济的个人都被假定为是接受给定的价格,然后相应地按照这些给定的价格来决定自己关于购买与销售的选择;没有一个人来掌管价格决策”(Arrow,1951)。一般均衡理论这一逻辑漏洞表明,一是价格信号并非是唯一的市场信号,数量信号也会发生作用;二是每个经济行为者都是给定价格的接受者而非价格的决定者,在此情况下,均衡得以实现,反之,经济行为者如果对价格决定负起责任,市场出现的则是非均衡。所以,经济行为者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独立行为,不可能完全依据市场均衡要求的平均化行为行事。也就是说,一般均衡理论存在反逻辑的表述,表面看,理论是由个体经济行为者行为集合为总量关系。而实质上,它是首先确定总量关系后,推理出个体经济行为者行为必须服从于达到总量均衡的条件。(注:关于这一点一般均衡条件实际已经明白无误的表明,即对所有i有附图;每个商品i的生产均满足等式。逻辑关系为所有i满足均衡条件,则每个商品i也满足均衡条件。)

    第四,由于市场经济中处于子集的经济行为者会同时是价格和数量信号的影响者,又会是价格的决策者。受不同因素影响的个体经济行为者的行为自然会呈现出非均衡而不可能达到均衡。那么,非均衡的个体行为不可能加总也不可能形成集合的总体均衡。标有不同单位的数字可以相乘除,但不能相加减,而这里似乎在将标有不同单位的数字在加减。(注:比如说,5斤白菜每斤价格为0.1元,两者相乘为白菜的总价格,而两者绝不能相加。)结果,作为一个i有可能满足附图,对于所有的i有附图这一通过子集均衡达到集合均衡显然不现实。存在于子集的均衡并非会形成集合均衡。

    由此可见,一般均衡理论侧重研究总量及宏观层面问题。在一般均衡理论框架下创建的增长模型更多地强调的是均衡而非增长。(注:因为一般均衡增长理论强调的增长只表现为实现充分就业的均衡增长,而发展中国家工业化时期需要的增长是高迅增长。增长可能带不来发展,但无增长甚至高速增长,发展就仅仅只是一句口号。)它只将经济作为一个大系统研究,不考虑其内部子系统差异。这一研究方法应该说更适应发达国家成熟经济,对于发展中国家不成熟经济不一定适应。因为在发达经济条件下,经济行为者行为趋于一致的程度大大高于发展中国家。发展表明经济存在差异,存在机会,而经济行为者是否能从其间获取收益取决于他自己的选择能力。这一选择能力既与教育、知识、经验有关,也与个人的性格、生活背景有关,是一个复杂的综合能力。结果,经济行为者行为趋同性十分弱。由此,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与其用解释发达国家总量关系的宏观经济理论解决发展中国家问题,还不如着力从微观层次解决发展中的增长问题更有效、更实际。因为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不是达到总量平衡就能实现的,资源的重新配置、结构调整这些微观行为才是扩大经济规模的前提。

    二、非均衡:从微观层面上解决增长问题

    一般均衡增长理论不适应解决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问题是因为它只注重总量关系使之存在两个严重缺陷,一是它忽略了过程中出现的不均衡性质和特点,再就是它忽略了经济行为者在处理这些不均衡时所做贡献的经济价值(舒尔茨,1987)(注:发展经济学的新格局—进步与展望[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87.)非均衡“一个能够分析导致收益递增期间的各种变化的增长理论”,解决了这些问题。

    1.非均衡强调增长来源于资源重新配置,获取收益之中。资源重新配置且能从中获取利润意味着经济系统中存在许多新的投资机会,这些投资机会导致新的生产领域不断应运而生,它是这一潜在过程的反映。因为新的生产领域存在的盈利差额会为生产者提供新的增长机会。这类新的领域总是作为企业创新活动和企业之间相互竞争作用不断发展的结果而被开拓,并且它的经济增长速度要比现有部门的增长迅速,原有的经济部门的相对位置下降,新的经济部门崛起与发展,这样非均衡使经济系统中总会有资源重新配置取得收益的机会,而同时这一机会又带来增长。

    非均衡增长是由新经济领域出现、崛起、壮大、衰落,然后新的经济部门再出现,不断循环往复的生命周期实现的,那么,非均衡增长会呈现出这样的序列过程:(1)某一新经济部门的个别增长;(2)先前存在的部门的增长。当然,每一部门的经济增长速度,取决于它们所达到的各自的生命周期的特定阶段;(3)由于新产品的不断引进,一些新部门不断增大和加入到国民经济中来。在这种情况下,非均衡经济增长应该是动态的。新的部门产生,原有的积累格局和生产者持续不断的活动,以及它们进入新产品的生命周期的特定时间的选择表明,非均衡增长速度中包含着资源重新配置、结构变化带来的增长速度。(注:要特别强调的是这里资源重新配置和结构调整不只是指在原有经济或产业领域,更多地是指新的经济或产业领域的诞生和发展。它是社会经济分工扩大,专业化程度提高的过程,最终使发展中国家简单的经济结构逐步趋于达到发达国家复杂的经济结构,以实现资源配置的优化。)

经济政策论文范文3

公共财政论认为财政是以国家为主体,通过政府的收支活动,集中一部分社会资源,用于履行政府职能和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经济活动(苏明,2001)。应该说,前两种关于财政的定义各有所侧重,前者突出了财政的社会分配和政府职能,后者强调了政府的活动。而公共财政论则简单明了地指出现代财政的公共性,为建立公共财政奠定了理论基础。明确了财政概念,就可以对财政政策加以研究。财政政策是指以特定的财政理论为依据,运用各种财政工具,为达到一定财政目标而采取的财政措施的总和。转贴于()简言之,财政政策是体系化了的财政措施,它的目的就是实现财政职能。同时,它也是国家根据一定时期政治经济形势和任务制定的指导财政分配活动和处理各种财政分配关系的基本准则,是客观存在的财政分配关系在国家意志上的反映。它是国家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制定和实施的过程也是国家实施财政宏观调控的过程。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政策又是国家干预经济、实现国家宏观经济目标的主要手段。财政政策是随着社会生产方式的变革而不断发展的。

财政政策按其构成体系可以分为国家预算政策、财政支出政策、税收政策、国债政策、投资政策、补贴政策和出口政策等七大政策。由于研究数据和技术方法的限制,本文主要是研究前三种财政政策对经济增长的促进效应。

二三种主要财政政策工具对经济增长促进效应的分析(一)国家预算政策对经济增长效应的分析国家预算政策包括财政赤字政策、财政盈余政策和预算收支平衡政策三种形式,笔者主要讨论财政赤字政策对经济增长的促进效应。它对经济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财政赤字影响货币供给财政赤字对经济的影响和赤字规模大小有关,但更主要的还是取决于赤字的弥补方式,即向银行透支或借款来弥补财政赤字。出现财政赤字意味着财政收进的货币满足不了必需的开支,其中有一种弥补办法就是向银行借款。可见,财政向银行借款会增加中央银行的准备金,从而增加基础货币,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尽在()

但财政借款是否会引起货币供给过度,则不能肯定。很多人用“财政有赤字,银行发票子”这句话来形容财政赤字与货币供给的关系,而事实上,赤字与货币发行并不一定存在这样的因果关系,财政赤字对货币供给的影响虽可能与赤字规模的大小有关,但更主要的还取决于赤字的弥补形式。

2、财政赤字扩大总需求的效应凯恩斯主义所奉行的财政政策是运用政府支出和税收来调节经济。在经济萧条期,总需求小于总供给,经济中存在失业,政府通过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刺激总需求,以实现充分就业。增加政府支出、减少政府税收的扩张性财政政策必然出现财政赤字,因此,赤字就成为财政政策中扩大需求的一项手段。财政有赤字,必然扩大总需求,但其扩大总需求的效应有两种,如前分析,一是财政赤字可以作为新的需求叠加在原总需求水平之上,使总需求扩张;二是通过不同的弥补方式,财政赤字只是替代其他部门需求而构成总需求的一部分。它仅仅改变总需求结构,并不直接增加总需求规模。完全以国债收入弥补的“软赤字”,只要不超出适度债务规模,其扩张效应一般可被控制为良性的,即可以有意用作反经济周期的安排,在经济萧条阶段刺激需求,“熨平”周期波动,一般不致引起严重的通货膨胀,这对我国的经济是有现实意义的;第三,财政赤字与发行国债。发行国债是世界各国弥补财政赤字的普遍做法而且被认为是一种最可靠的弥补途径。但是,债务作为弥补财政赤字的来源,会随着财政赤字的增长而增长。另一方面,债务是要还本付息的,债务的增加也会反过来加大财政赤字。

3、财政赤字的排挤效应财政赤字的排挤效应一般是指财政赤字对私人消费和投资所产生的排挤影响。当政府因支出庞大产生预算赤字时,一般需发行公债向公众借款。发行公债是国家信用的一种形式。在货币市场上,如果私人储蓄量不变,则政府债券与企业债券等有价证券将共同竞争市场上有限的资金。当公众出于对国家债券的高度信任而争购公债,政府在总储蓄的占有上便处于优势。政府发债占总储蓄的比重越大,就会有越多的非政府借款者因筹不到资金被挤出货币市场,加上赤字支出促使利率上升,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尽在()

必然会排挤出一部分非政府投资,从而抵消政府赤字支出的部分扩张性作用。但这种结果并不是绝对的,一方面政府赤字的排挤效应会被政府扩大投资支出所产生的“乘数作用”所抵消;另一方面,“排挤效应”如果与政府有意进行的经济结构合理化调整结合起来,则可以改善资源配置,对国民经济产生有益的影响。

(二)财政支出政策对经济增长效应的分析为解决有效需求的不足,我国主要采取扩大政府财政支出的财政政策,政府支出的结构和支出规模是经济增长的核心变量。笔者也将主要从政府支出结构来看其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我们采用以财政支出项目为自变量的柯其分别表示财政支出结构中某一项目支出增加1%时所引起的产出增加百分数,这样我们就用产出弹性来描述财政支出的结构效应以及其对经济增长质量提高的调节作用。我们以《中国统计年鉴》(2006)我国1989—2005年财政支出职能结构分类统计数据为样本区间。相比较高,而在1996年非税因素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是最为不利的,税收负担相应较轻,实际该年税收负担为10.3479%,与其他年份相比较低。经过去除非税因素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修正后的税收负担与经济增长率之间呈现出更加紧密的关系,并且高经济增长年份修正后的税收负担较低,低经济增长年份修正后的税收负担较高,有一定的负相关关系。现在我们转入,采用排除非税因素影响后修正的税收负担和税制结构所得到的回归效果比较好,调整的R2为0.317,F检验值为6.115,各回归变量的T检验值均能通过95%的检验,从系数项来看,修正后的税收负担与经济增长率的弹性系数为-3.866,即表明税收负担上涨1%,经济增长率下降3.866%,税制结构与经济增长率的弹性系数为0.6,即税制结构变化1%,经济增长率变化0.6%,影响系数较小。这样的结果与理论上税收负担和税制结构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基本相符,我国现行税制是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

从以上数据分析看,在我国现行税制下,税制结构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是比较小的,修正后的税收负担则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较大,这一点与国外的实证研究结果基本相同。从数据看,1994年的税制改革应该说是1983年税制改革的延续,1983年是税制结构和税收负担变化的一个转折点,通过设立所得税,税收负担从1982年的11.25%,猛涨到1983年的18.55%,在随后近10年时间内,税收负担不断降低,最低时为10.167%,通过1994年的税制改革,税收负担才得以不断的提升,到2004年达到18.839%。也就是说通过1994年的税制改革提高了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缓解了税收占GDP比重一直下滑的局面。另外从税制结构角度看,1983年以前,由于企业以利润形式上缴国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直接类税收,直接税占间接税收入比重仅在10%左右,通过1983年改革,建立起所得税体系,直接税收入占间接税收入比重上升到50%左右,随后持续减低,尤其是在1994年增值税体系的建立,直接税收入占间接税收入比重下降到1983年以来的最低点23.953%,随后几年逐渐升高,2004年达到39.0463%。从求解出的结果看,非税因素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从1994年起越来越有利,非税环境越来越有利,各项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效逐步体现,反过来说税收对经济的调节作用在不断减弱,这种情况在1983年税制改革前也出现过,所以面临新的经济环境,税收作用不断减弱的情况下,税制必须进行改革。

经济政策论文范文4

关键词:经纪业务;证券公司;激励机制

证券经纪业务指证券公司通过其设立的营业场所和在证券交易所的席位,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客户的要求,客户买卖证券的业务。具有业务的中介性、业务对象的广泛多变、客户指令的权威性和客户资料的保密性等特点。

一、我国证券经纪制度发展概述

2002年前,多数证券公司并不主动开发客户,而是采取等客上门的方法开展业务,即所谓“坐商模式”。2002年5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计委、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的《关于调整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的通知》,浮动佣金制开始执行,迫使券商开始重视经纪业务营销。证券行业内出现“全员营销”模式,证券经纪业务营销模式创新不断涌现。2009年4月以来,《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的出台,标志着证券经纪人制度终于走向历史前台,我国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从最初的“坐商”阶段发展到了以证券经纪人模式为代表的“行商”阶段。

二、证券经纪业务营销存在的问题

(一)同业竞争激烈,佣金比率持续下降

目前,证券公司市场份额主要通过营业网点优势来实现,经纪人之间竞争激烈。另一方面,经纪人佣金比率持续下降。2007年前,各券商对散户执行高水平佣金政策,仅对部分中大户实行固定佣金折扣,或按交易量及资产规模标准进行相应下浮。2007年开始,投资者成本意识加强,佣金政策开始大幅松动,各券商佣金平均水平不断下降。佣金下降是同行竞争的结果,动摇了券商的服务定价体系,对经纪业务依赖度较高的券商来说,对其收入和利润产生直接负面影响。

(二)经纪人激励约束管理制度存在弊端

我国多数券商绩效考核处在“量化考核与目标考核阶段”,存在短期激励大于长期激励;缺乏团队激励与个人激励的结合;缺乏证券经纪人职业管理者;结果管理大于过程管理等问题。这些简单的考核方式仅能从短期内鼓励证券经纪人的积极性,不利于长期发展。

(三)经纪营销人员匮乏,培训工作有待提升

根据我国证监会规定,证券经纪人须具备证券从业资格证方可上岗,而近年证券从业资格证通过率仅为20%-23%。另一方面,证券公司同与其合作的第三方存管银行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等开展银行驻点证券经纪营销业务,银行网点众多,证券公司经纪人储备严重不足。此外,多数证券公司入职培训时间短,入职后继续培训的系统性有待加强。某些证券公司仅依靠每周两次会议来开展后续培训,无法满足广大客户的服务需求。

三、证券公司经纪营销业务问题的对策分析

(一)创新经纪服务,提高市场占有率

创新服务建设可以从营业部服务、合作企业、媒体宣传等多方面入手。如在办理证券开户、资料变更、“亲情化”服务等业务时,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和交易软件专业培训学习;与研究与咨询机构合作,为客户提供经纪咨询服务;通过广播,广告牌,短信,电子邮件等,为客户提供每日市场分析,分享技巧,基金的建议,优惠及其他相关信息;建立专业的客户服务中心,为客户提供远程咨询服务等。

(二)健全经纪人激励约束机制

经纪营销绩效考核应由个人激励向团队激励,短期激励向长期激励,业绩导向向业绩与管理结合导向转变。(1)证券经纪人考核。含客户满意度;销售净收入;佣金收入比例;团队合作业绩等。(2)团队业绩指标。依据营销战略与地区战略共同确定,可考查大客户维护、新客户开发、客户关系管理及团队建设等方面.(3)团队业绩与个人业绩结合。个人考核在重点衡量业绩的基础上,加强个人对团队的贡献考核,实现个人与团队的结合。例:最终个人业绩考核分=个人业绩×80%+ 团队业绩×20%。每月提取证券经纪人个人激励提成20%作为团队整体激励基金,在团队内二次分配。每月按照一定比例提留团队激励,作为团队学习经费或活动经费。

(三)建立多元化经纪人培训体系

根据经纪人职业生涯的不同阶段,形成证券营销经纪人培训体系,具体包括:展业培训。业务流程,开户流程,行情软件应用,集合理财计划,大盘分析,营销技巧和营销话术培训,技术分析初级讲解等。(2)激励课程。聘请营销讲师,结合证券经纪业务工作,展开培训,激发经纪人工作热情。(3)座谈会形式会议。促进经纪人之间的沟通交流,提升经纪业务能力。

参考文献:

[1]张幼芳.证券经纪人关键业绩指标绩效考核制度初探.党政干部论坛,2009

,(6).

[2]徐永涛.中信证券与海通证券价值评估比较案例分析.华中科技大学,2008.

[3]陈德强.我国证券经纪人发展问题研究.厦门,2005.

经济政策论文范文5

一、辽宁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中的工作重点

(一)抓住培养环节。培养是基础,健全人才培养教育机制,围绕支柱产业和重点行业对人才的要求,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二)抓住引进环节。引进是重点,完善人才、之力、项目相结合的柔性引进机制,围绕振兴老工业基地的重大项目、积聚国内外优秀人才和智力。

(三)抓住使用环节。使用是关键,健全人才配置和激励机制,围绕营造人才环境,完善政策体系,加强人才市场建设,留住、用好人才,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辽宁科技人才资源现状分析

(一)辽宁人才市场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人才开发力度进一步加大

目前,辽宁省已经形成了以中国沈阳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为龙头,区、县(市)人才市场为依托,专业和行业职业介绍机构为基础的市场体系。

经济政策论文范文6

关键词:林业经济政策;租借林场;国有林;森林资源

政策是政府在一定时期采取的行政管理办法和手段,其约束性和强制性不如法规、法律,但是,近代黑龙江的政权更迭频繁,多是短命政府或伪政权,法规与法律朝令夕改,从某种意义上讲政策其实质就是法律。一般来讲,行业经济的发展状况,取决于两点:一是自然增长的顺畅,二是国家政策的推动。黑龙江地广人稀,自然增长缓慢,国家法律政策的推动更显得重要。晚清末期以及民国前期颁布的林业经济政策中,尤以租借林场和国有林场的发放对森林资源的破坏为最。

一、租借林场和国有林场出现的背景

1896年,清政府与沙皇俄国政府签订《中俄密约》(即《御敌互相援助条约》),允许沙皇俄国在东北修筑中国东三省铁路(中东铁路),修筑铁路所需枕木、电杆、建筑材料都就近取给。光绪三十年(1904年),黑龙江铁路交涉总局与中东铁路公司签订《砍伐木植合同》。据此合同,中东铁路公司设立三处租借林场,滥伐森林。而大批的租借林场是俄国政府通过其财政部直接控制的中东铁路为了得到永久性的自己经营的林场,对清政府施加压力,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与清政府签订的《伐木合同》条文中规定设立的。从此沙皇俄国得到了被视为铁路生命线的中东铁路沿线(主要在现黑龙江行政区划内)的森林采伐权。

北洋政府对国有林十分重视,但山河破碎以及政局的动荡,使北洋政府又无力经营东北森林。农林部鉴于东北国有森林资源丰富茂盛,沙俄和日本等帝国主义国家垂涎东北丰富的森林资源,利用不平等条约在黑吉两省占有大量永久性的租借林场,而租借林场是清朝政府时期的林业经济政策,不仅既成事实,而且涉及外交,交涉棘手。若长此任予放弃,则中国国防与经济俱生为害,故而认定筹办林政,应从中国最著名林区入手。农林部于1912年12月11日公布《东三省国有森林发放暂行规则》20条,以期合理经营此地区之天然林,增进国家收益,亦保水土之安定,国防之安全。1914年8月8日,农商部公布修正的《东三省国有林发放规则》。

二、租借林场和国有林场发放的内容

大批的租借林场是俄国政府通过其财政部直接控制的中东铁路为了得到永久性的自己经营的林场,对清政府施加压力。《历代森林史略及民国林政史料》记载:北满中东路一带森林权之丧失,始于光绪三十年(1904年)由黑龙江铁路公司与东省铁路公司订立伐木合同,兹摘录如下:

“第一条:东省铁路公司,在以下所指地段树木内只有砍各项木植材料之权。

甲、路铁自成绩成吉思汗站雅克山站,铁路两旁各卅五华里各树林。

乙、水陆在呼兰河内之诺敏河东岸至呼兰河西岸中间一带树林。其界限自此二岔河各至水源为止。

丙、水陆在松花江之北岸权林河中间一带树木。其界限自北二岔河各至水源为止。

第二条:铁路公司按在以上所指地段内砍备木植材料,运至铁路,核算价值,以每百分之八,认缴黑龙江省将军衙门官库票费,除铁路公司外,凡附近农民亦得砍伐自用木材,唯如有人欲在第一条所指地段内另外砍售,须与铁路公司商与,方可砍伐。

第三条:以上所指第一条地段内树木,其如何砍伐,铁路公司亦可允给商民砍伐,唯须由铁路公司按运至铁路核算价值。

第四条:以上第一条所指地段内树木,其如何砍伐,铁路公司自行设法布置……”。

1912年公布的《东三省国有林发放规则》的主要内容摘录如下:

东三省国有森林除林务局自行经营外得依本规则发放之;发放以林木为限;有民国国籍者都可承领。但关于国土保安和供公用的森林不发放。承领森林者须向林务局呈交承领书。经林务局许可后,须领取执照,并按拟伐木数量交纳保证金。木材出山到埠后,由林务局查验,按木植市价8%交纳执照费,保证金如数发还。执照的有效期为1年。承领者侵越原定界限采伐时得给予处罚。

1914年8月8日,农商部公布修正的《东三省国有林发放规则》。同《暂行规则》相比,增加以下内容:除中国人民外,依民国法律成立的法人也可承领森林。林务局收到承领书后进行核查,如无重复,再派员勘测,造具报告,呈农商部核办。承领书除记载原定项目外,还要记载运输设备和制材设备,并附承领地的图说。承领森林每人不得超过200平方里。承领者应缴纳勘测费。林务局勘测森林实况详报农商部,如认为该处森林不能发放,原缴纳勘测费还给一半。承领森林经农商部核准,由部注册,发给部照。此照有效期至多为20年,期满将照缴销。承领人领取执照,按标准缴纳注册费。林木出山时,承领人应将所伐林木情况开单呈报各该处主管官厅查验。林木出售时,承领人除遵守税则缴纳木税外,应各按林木市价8%分别缴纳山本和木植票费。转让已领林区须经农商部核准。转让执照的有效期,以原领执照为准,承领森林如已超过照载期限尚未着手采伐,则撤销其承领原案,追回部照。承领人采伐林木时,每亩应保存天然下种母树2—3株。采伐后的林地,除该管官厅认为不能开垦者外,承领人可按照国有荒地承垦条例承领开垦,这就规定了林地变为农地的合法性。

1920年6月9日,农商部再次修改《东三省国有林发放规则》。修改补充内容:采伐森林,原订国际合同有特别规定者,在满期以前继续有效。农商部得于必要时收回已发放的森林,但不应损害承领人现有利益。承领森林人除禀请林务局勘测转呈农商部核准外,也可禀请县知事和其他林务机关勘测,报道尹、巡按使咨陈农商部核准。承领人提出承领书时缴纳勘测费。承领森林经农商部批准即发给部照。部照有效期为20年,每年验照1次。领照时按标准须缴纳保证金。

三、租借林场和发放的国有林场的区别

租借林场是一种不平等条约的产物,带有明显的租借性质,不同于后来民国时期通过《东北国有林发放规则》发放的国有林场。主要表现在:

(1)这些租借林场的租借人都是外国资本家,早期主要是俄国人,日本人后来居上,这些租借林场明显带有殖民性;而《东北国有林发放规则》规定,国有林场发放只“限于中国人或中国法人”,发放的国有林场的承租人只能是中国人,这是两种林场的最大区别。

(2)面积特别大,超过规定数字的几倍,所有租借林场的面积究竟有多少,在当时的技术水平下,很难得到一个确切的数字。1915年的调查情况显示仅中东铁路沿线的租借林场总面积达到了12074平方公里,并不是全部的数字,只是分布在中东铁路沿线的林场。如俄国巨商葛瓦里斯基所属的林场,在1921年共有林场5处,面积为2008.6平方公里,1930年增加到7004.39平方公里。在利益的驱使下,外国资本家更是深入到大小兴安岭原始森林腹地建立租借林场。而国有林场的发放承领森林每人不得超过200平方里。

(3)租借林场的时间长,在合同上约定是20—90年,在中国丧失的情况下,实际上是无限期的;而《东北国有林发放规则》规定,“期限20年以内”,1912年颁布,止于1929年废除,实际上实行了17年。四、租借林场和发放的国有林场的危害及评价

清代晚期,在租借林场的“合法”掩护下,大批俄国资本家拥入中国黑龙江林区,依靠中东铁路的运输条件和其雄厚资本,大肆砍伐大小兴安岭森林。在这些租借林场内如何采伐?采取什么采伐方式?是无人过问的。所以已经采伐过的迹地,不是变成散生林地,就是变成荒原。其危害正如《北满与东省铁路》所载:“东部沿线25年前所谓林海者,今则极目远望,偶见三五杂木,杳不可寻,虽山巅之上,间有丛生幼树,也仅距铁路二、三十里之地见之”。从这里可以清楚地看出,中东铁路修建的前后十几年的时间内,铁路两侧的森林资源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历代森林史略及民国林政史史料》记载:“按东省铁路沿线,昔日均为广大森林被覆,自与东省铁路公司订立伐木合同后,迄今不过卅年,沿铁路两侧五十里内森林,均已砍伐净尽,近更向远方采伐,有达百余里之远者,此种现象,无非受不平等条约之限制;加以国人在昔不知森林之可宝贵,一任帝国主义之俄罗斯之要求,将大好森林,为附属铁路之供应品。是以中东路自开办以来,举凡枕木、建筑材、皆无偿取自林中;其暴殄天物之尤甚者,则将良材,任意劈成板子,作为燃料。自通车以来,无论工厂、机车、站台、事物所、道班房、及员司工人住宅等,……是以中东路一带无限宝藏之森林,转瞬间已荡然无存,言至可痛惜也”。由于受到残酷掠夺,黑龙江的原始森林受到严重的破坏。

《东三省国有林发放规则》颁布以后,短短几年时间,仅黑龙江发放的国有林林场就达到了72处(尚不包括吉林省今属于黑龙江的林场),再加上不平等条约发放的租借林场,发放林场的数目更多。使黑龙江的森林资源在法规的保护下,遭到了全方位的合法破坏。从上文《东三省国有林发放规则》的内容看,根本看不到“经营与管理”的字样,只有“国有林发放”的字样。在几经修改的《东三省国有林发放规则》中只有第十七条提到“林地一亩,存留树木二株到三株,前项存留树木,以直径在一尺以上,树干正直为限。”说明发放的目的不是把东北国有林如何经营好,使森林资源得到延续和发展,林业更加振兴,而只是缴收一点这个税,那个费而已。而木商为了得到部里发放的部照,大大小小的官吏,敲诈受贿的事情常有发生,损公肥私是普遍现象。

由此可知,政府都无法经营的事业,指望民间商人代替政府来管理、经营则更不可能。商人的本性是唯利是图,其缴费获取经营权利,是为了赚钱,“经营管理”只不过是一个幌子,其实质就是获取采伐权;从几经修改的《东三省国有林发放规则》中关于“保证金”的规定也可以看出,所谓“保证金”是指承领者领取执照后,如在一年内尚未着手采伐,则执照作废,保证金不发还,即保证金是必须采伐的担保。同时《东三省国有林发放规则》规定“国有林发放只限于中国人或法人”,我们知道,森林的投资回报周期时间长,风险大,让资本实力有限的中国商人去经营管理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更何况在军阀混战的动荡年代了。既然中国政府和中国民间资本无力经营国有林,能否指望外国资本家呢?众所周知,以沙俄和日本为首的外国资本家来中国的目的,不是来帮助中国发展林业经济,而是来掠夺森林资源和赚取财富,骨子里就没有这种意识,那种“剃光头”、“拔大毛”的采伐方式更令人吃惊,其破坏程度远超过中国木商。

1896年黑龙江的森林面积在4000万公顷以上,而1949年前后森林面积只有1670多万公顷,50多年的时间森林面积损失竟达60%以上,丰富的森林资源在短期内发生了剧变。造成近代黑龙江森林面积和蓄积量锐减,帝国主义的侵略是最主要的原因。除此之外,晚清以后的政府在其颁布的各项林业经济政策中也加剧了黑龙江森林资源的减少,作为国人也应该进行反思。

参考文献:

[1]陈嵘.历代森林史略及民国林政史料[M].南京:金陵大学农学院森林系林业推广部,1934: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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