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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贷款范文1
借款方: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
经借、贷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定本贷款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中每一条款,不得单方毁约。
第一条 贷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为外汇固定资产贷款,贷款的具体用途必须是借、贷双方确认的并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项目。此贷款项下的资金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条 贷款币种及金额
币种:_________,金额: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大写)。
第三条 贷款用途
此笔贷款用于借款方经_________(批准单位)_________号文批准的_________项目。上述的有关批准文件应作为此贷款合同的附属文件交贷方存档备查。此笔贷款的用途是唯一的,借方不得在此贷款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项目上使用。
第四条 贷款期限
第一笔用款: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天。
第二笔用款: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天。
_________。
第五条 起息日与到期日
起息日:本贷款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资金自贷方帐户划出之日为该笔资金的起息日,自该日起对划出的资金开始计息。
到期日:本贷款合同项下的到期日为借方将偿付资金汇至贷方帐户之日。如借方在规定的到期日未能将规定偿付的金额划至贷方帐户,则按逾期处理,借方应按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条 利率与计息结算
1.利率
(1)固定利率:按年利率_________%计算。
(2)浮动利率:按贷方划款日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的同期利率加 (libor+_________)计算。
2.计息结算
利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每_________个月结算一次。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为固定结算日。借方在结算日应偿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划至贷方帐户,则贷方自将未偿部分金额转入本金复利计算。
第七条 贷款手续费
本合同规定贷方将向借方收取贷款手续费。手续费率为本合同贷款总额的_________%;贷款手续费借方应于第_________个计息结算日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与该期支付的本息支付方式相同。
第八条 计息宽限期
本合同规定该笔贷款每笔发生额自起息日起有_________个月的计息宽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_________个月不支付利息。宽限期内利率不变,但遇结息日时不复利计算。宽限期结束后自第_________个月开始正常计息,如该月有固定结算日,则自起息日起至该固定结算日止的全部利息在该日支付;如该月无固定结算日,则该月的20日定为宽限期后的第一个结算日,结算方法与固定结算日相同。
第九条 固定资产保险
该固定资产贷款项下形成的固定资产由借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财产保险。无论是人为或自然等任何原因引起的固定资产灭失或损坏,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贷方支付贷款本息和有关费用。
第十条 还款
固定资产贷款范文2
摘 要 山西是中国资源型经济的典型代表,政府主导的投资是资源型经济的重要发展特征,而金融业作为资金流通的桥梁,在政府投资中发挥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本文以时间序列建模技术,研究了近六年来山西省金融机构贷款与固定资产投资之间的长期均衡和短期调整关系,测算了山西省金融机构贷款与固定资产投资之间的长期均衡弹性和短期调整系数。结果表明金融机构贷款与固定资产投资之间存在着长期均衡关系,且长期弹性为正,即金融机构贷款在长期对固定资产投资具有正向放大效应。而误差修正模型显示,在短期内,金融机构贷款对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弹性为负,这可能是由于从贷款发放到投资项目之间的政策时滞造成的。这些结果可以为相应的政策制订提供一些建议和参考。
关键词 贷款 投资 协整与误差修正
一、引言
山西省是中国资源型经济的典型代表,近五年来,第二产业在经济中的占比一直在55%上下,高于全国水平10个百分点左右。政府主导的投资是资源型经济的重要发展特征,近年来,金融机构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愈发凸显。究竟金融机构贷款与投资之前存在着怎样的关系,本文将以山西省为例做一探究,以期获得山西省金融机构贷款与固定资产投资之间的长期均衡弹性和短期调整系数。
二、研究方法及内容
本文以山西省金融机构贷款与固定资产投资之间的关系作为研究内容。为了考察金融机构贷款与固定资产投资之间是否存在着长期均衡的关系,笔者选取城镇固定资产投资作为被解释变量,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作为解释变量,建立协整与误差修正模型(ECM)。数据采用2006~2011年间的季度数据,共24个样本。采用季度数据的理由是,季度数据扩充了样本容量。本文中,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用变量名loans表示,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用inv表示。数据来源于2006~2011年山西省金融运行报告。
三、山西省金融机构贷款与固定资产投资关系实证研究
首先,为增加数据的平滑性,需要对数据进行取对数处理。再对取对数之后的变量进行平稳性检验,这里采用的方法是ADF检验(Augment Dickey-Fuller Test),检验结果如下表:
检验结果表明inv、loans的单整阶数相同,都是一阶单整过程。对变量进行差分,得出的数据即为两个变量的增长率,公式如下:
然后,对变量进行协整检验,这里采用JOHANSEN协整检验方法,该方法由Johansen和Juselius提出,因此也成为JJ(Johansen-Juselius)检验,适用于两个或多个变量之间的协整检验。
检验结果表明,在5%的显著水平下,迹检验和最大特征值检验都拒绝了不存在协整关系的零假设,而接受了具有一个协整关系的假设。这表明,两个变量之间存在着1个协整向量,存在着统计学意义上的长期均衡关系。
接下来,对这两个变量进行最小二乘回归(OLS),可以得到协整方程如下:
括号中为t统计量, =0.2474,D.W统计量为2.2918,从t统计量上来看,贷款的系数是显著的。
误差与修正模型反映了长期均衡过程中的短期调整过程,传统的经济模型通常表述的是变量之间的“长期均衡”关系,而实际的经济过程却是由“非均衡过程”生成的,因此误差修正模型表述了数据由动态非均衡过程逼近均衡过程的过程。误差修正模型具有许多优点,一方面,一阶误差项的使用消除了变量可能存在的趋势因素,避免了虚假回归。另一方面,误差修正项的引入保证了变量水平值的信息没有被忽略。在本文中,误差修正项的形式为:
在式(2.3)的长期均衡方程中,贷款的系数为1.8966,表示每当贷款增加1%,投资增加近2%。在式(2.6)的误差修正模型中,差分项反映了短期波动的影响。固定资产投资的短期波动可以分解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固定资产投资偏离长期均衡的影响,修正项 的系数大小(-1.2090)反映了对偏离长期均衡的调整,意为当短期波动偏离长期均衡时, 将以(-1.2090)的调整力度将非均衡状态拉回到均衡状态;另一部分是贷款的短期波动的影响,投资波动与贷款的短期波动的弹性系数为负(-23.1016),这可能是由于从贷款发放到投资项目之间的政策时滞造成的。
四、结论总结
1、金融机构贷款与固定资产投资之间存在着长期均衡关系,且长期弹性为正(1.8966),即金融机构贷款在长期对固定资产投资具有正向放大效应,每当贷款增加1%,投资增加1.8966%,金融对于投资的促进作用在长期是显著的。
2、误差修正模型显示,在短期内,金融机构贷款对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弹性为负,这可能是由于从贷款发放到投资项目之间的政策时滞造成的,这说明在投放贷款中,需充分考虑货币政策的滞后性,缩短政策时滞。
参考文献:
[1]Goldsmith R. Financial Structure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New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1969.
固定资产贷款范文3
关键词:金融支持;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4392(2013)06-0060-03
由于自然、地理、历史等原因,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其拥有的丰富的资源极不相称,经济落后、人民的收入水平、生活水平相对较低。近年来借助国家良好的政策机遇和资源优势,借鉴发达和先进地区的经验,结合地区优势和特色,锡盟确定着力培育新型化工、现代能源、有色金属、绿色食品、文化旅游五大特色支柱产业,全力打造煤—电—化工、煤-电-冶金、煤-电-新型材料三条循环经济产业链,把锡盟建设成国家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有色金属采选冶炼基地、绿色食品加工基地和草原特色旅游胜地的经济发展目标。为实现以上经济发展目标,重要措施就是招商引资,扩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拉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一、锡盟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情况
近几年锡盟不断丰富招商方式、细化工作流程,在更广的范围、更高的平台宣传锡林郭勒的同时,更加注重招商实效,通过精心组织各类经贸洽谈活动、积极与企业对接沟通,促成了一批大项目、好项目签署协议、落地开工,为锡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源动力。重点在组织大规模招商推介活动基础上,通过“以商招商”、“一对一招商”、“园区产业链招商”等多种方式,打出了招商引资工作的“组合拳”。2012年全盟实施招商引资项目443项,引进盟外到位资金450.7亿元,完成全年目标的107%,比上年增长71.6%。其中引进区外项目93项,到位资金119.7亿元,同比增加2.38亿元,增长2.0%;积极拓宽招商来源渠道,引资投向领域广泛。2012年末锡盟招商引资资金450.7亿元,其中2012年内引进区内盟外资金213.7亿元,2012年内区外到位资金119.7亿元。引资投向涉及广泛,如2012年内锡盟区内盟外引资投入项目数295个,投资金额213.7亿元,其中投入第一产业的项目数2个,投入金额2900万元,占比0.1%;投入第二产业项目数91个,投入金额102.3亿元,占比47.9%:投入第二产业项目数202个,投入金额111.1亿元,占比52%。2012年,盟行署与企业签署合作协议18项,同比增加4项,协议资金3054亿元,同比增加788亿元,增长35%。项目涉及“煤-电-化工”、“煤-电-冶金”、“煤-电-新型材料”等产业链,涵盖现代能源、新型化工、有色冶金、绿色农畜产品加工、文化旅游、装备制造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2012年得益于招商引资深入落实,锡盟固定资产投资力度逐年增加。投资结构不断优化,为全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12年锡盟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16.3亿元,同比增长25.7%。继2010年后投资再次突破600亿大关。投资完成总量居全区第九位,增速居全区第五位。2012年末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全部为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盟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73.1%,占GDP的比重55%。
二、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的相互依存关系
(一)固定资产投资结构的优化依赖招商引资政策的有效落实
随着招商引资政策的深入落实,招商投资产业与地区经济重点、优势产业的结合。促使锡盟投资结构不断优化,布局不断调整。2012年锡盟用于第一产业投资23.2亿元,占全部投资比重的3.8%,第二产业完成投资331.5亿元,占全部投资比重的53.8%,第三产业完成投资261.6亿元,占全部投资比重的42.4%。从招商引资到位资金的投入结构和固定资产投资结构的对比分析中看,二者的投资结构有高度的契合度。说明固定资产投资结构的优化依赖招商引资政策的有效落实。
(二)固定资产投资空间的广度和深度为招商引资提供了客观环境
固定资产投资作为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对投资拉动型欠发达的锡盟经济增长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2003年起锡盟的经济发展从传统的畜牧业经济向现代工业化转轨,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能源、化工等重点项目急需投资。对锡盟来讲,既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又享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自治优惠政策,还享受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优惠政策,极具诱惑力的优惠条件和丰富的资源以及低投入高产出为众多盟外投资者提供了良好的投资环境。由于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发达地区一些有资金、有技术但缺乏土地和资源的好项目,正在寻求新的发展空间。而锡盟地区丰富的资源优势、便利的区位条件和宽松的投资环境满足了盟外投资者的现实和潜在要求。
三、金融支持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与问题分析
(一)金融支持的基本情况
近几年锡盟金融机构在国家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的指导下,结合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实际。积极支持招商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2012年末锡盟金融机构人民币中长期贷款余额为311.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6%,据调查,人民币中长期贷款中85%以上为固定资产贷款,2012年末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余额为265亿元,比上年增长14.7%。占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58.4%。其中。单位普通贷款中固定资产人民币贷款余额220.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8%,占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48.5%。2012年全盟固定资产投资来源中。盟内、盟外金融贷款924619万元,占比15.7%。据对锡盟十一个旗县市招商引资落地项目贷款调查,2012年落地项目贷款当年发放额119796万元,比2011年增长65%。其中盟内银行贷款发放额52520万元,比2011年增长32.5%,占比43.8%:固定资金贷款112526万元,比2011年增长126%,占比93.9%。
(二)金融支持存在的问题
1.国家宏观金融政策与地方发展战略的矛盾,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结构、优化扶持力度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几乎都偏向大型企业,银企合作协议、承诺贷款合同也往往只对大型企业敞开大门,大量社会资源通过政府、银行流向大型企业,而针对地方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中央银行虽然也相继颁布了一些新的政策,但远未形成完整的、强有力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体系。在欠发达地区的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中,中小企业占大多数,银行信贷投入受限,给项目顺利投产,发挥效益带来不利影响。而随着经济发展态势的波动,国家宏观货币信贷政策发生改变。抑制固定资产投资中金融投入额。如2012年度锡盟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中,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制约,金融贷款比重偏低。金融贷款到位资金924619万元(包括盟外贷款),同比下降12.7%,占资金来源比重的15.7%。其中2012年房地产投资贷款31840万元(包括盟外贷款),同比下降14.7%。
2.金融资源不足及信贷管理机制不能满足和适应招商引资中对金融服务需求。随着招商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释放出良好效应,然而,对项目发展中大量的金融服务需求。银行信贷管理机制却表现出明显的不适应性。贷款投向不合理。结构性供求矛盾突出。金融贷款“垒大户”突出。如近5年锡盟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对大型企业、煤、电等重点项目贷款余额占其各项贷款余额比重均在60%以上。由于本地金融规模小,金融资源不足,信贷投放不畅,招商引资落地项目从盟外银行融资金额逐年增加。据对锡盟十一个旗县市招商引资落地项目贷款调查,2012年盟外银行贷款发放额比2011年增长104%。同时固定资产贷款余额增速缓慢。2012年末锡盟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25.7%,而单位普通贷款中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余额仅比上年增长10.8%,比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低14.9个百分点。另外对固定资产投资支持的金融直接融资存在空白,
3.配套金融服务发展缓慢。表现在:一是人员素质不高。金融经营理念、服务意识不能跟上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的要求。金融部门的经营观念和管理方式存在机制不活,管理落后的弊端,服务创新、管理创新等不能落到实处。二是业务品种单一,创新不足。本地银行主要是为当地客户服务的,和金融业发达地区相比,业务面狭窄,业务种类无法充分满足投资者需求。尤其是中间业务落后较多,为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配套的结算、担保、理财、信托、理财等中间业务配套服务发展缓慢。如2012年锡盟金融机构中间业务收入27356万元。比上年下降0.8%。三是信贷服务方式亟待改进。信贷审批程序复杂,审批周期长,与许多项目的信贷资金需求特点不相适应;融资成本较高,企业抵押难,抵押物的折扣率高,评估登记部门分散、手续繁琐、收费昂贵,中小企业难以承受。
4.缺乏金融支持的激励机制。在招商引资中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占一定的比重,虽然国家已把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扩大就业、拉动国内需求、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措施,但既没有支持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的优惠政策,也缺乏对商业银行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的激励机制,导致金融机构缺乏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对公益性基础设施支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金融支持招商引资与固定资产投资的策略选择
(一)加强窗口指导,实现国家货币政策和地方产业政策的最佳统一
一是传导信息。人民银行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如通过政策宣传、培训、座谈会、项目对接会等形式将国家的货币金融政策传达给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二是指导方向。结合经济金融发展形势和地区经济发展实际,及时出台金融支持经济发展指导意见,指导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三是搭建平台。建立完善政银企协作机制,实现项目对接和资金对接。
(二)创新方式和手段,实现资金需求与信贷供给的有效结合
在充分调查研究及掌握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基础上创新对引资企业的信贷支持,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投融资模式。一是以政府性融资公司为平台,采用BOT(建设一经营一转让)、BTO(建设一转让一经营)、BOOT(建设一拥有一经营一转让)等类似项目融资方式,盘活社会资本,在供水、绿化、道路等基础设施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实行市场化运作,使固定资产投资资金筹集步入良性循环轨道。二是试行和发展固定资产证券化。固定资产证券化能够广泛动员大量资金,缓解建设资金不足,减轻财政支出压力:可以支持投资者在短期内收回项目投资,加快资金周转:同时在资本市场中可以分散项目的投资风险。
(三)改善金融服务,实现银行和企业双赢
一是制订简捷高效的贷款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不拘于固定的模式。以务实的态度降低贷款门槛,为经济发展提供高效金融服务,并从中获得自身新的效益增长点。二是积极拓展业务种类,大力发展中间业务,以充分满足外地投资者要求,同时实现新的利润增长点。三是提高金融服务的科技含量,运用现代化的手段服务外地客户,实现金融高效服务和企业资金运作的回报率高。
(四)注重金融监管。实现金融支持与风险防范并重
一是防范新增贷款粗放经营的风险。随着招商引资项目陆续投产、运行,信贷资金需求和支取现金、结算服务需求必然增大,一些金融机构为了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迎合客户的需求,放松现金管理和结算管理,加大了银行内部风险和经营成本。同时信贷资金向单个大户过度集中,极易形成潜在的信贷风险;二是防范房地产信贷资产悬空的风险。经济欠发达地区招商引资中房地产开发项目占有一定的比例。对同一项目中房地产开发商打包的房地产抵押贷款和购置居民的房地产抵押贷款,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房地产承包商和预交了首期购房款的购置居民对抵押的房地产处置有优先受偿权。这样,极易导致金融资产被悬空:三是防范企业招商引资中的信贷资产沉淀。金融机构对一些引入高能耗、高污染项目的企业贷款应谨慎,谨防这些企业成为新增不良贷款形成的主角。
固定资产贷款范文4
关键词:乡镇企业;融资结构;沈阳市
中图分类号:F27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7-0-01
一、引言
融资问题是困扰和制约我国中小微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问题,沈阳市也不例外。伴随着国家、辽宁省和沈阳市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以及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的重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有了初步改观。2012年,沈阳市本外币贷款余额8070.7亿元,比年初增加1030.7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含中小微企业票据贴现)3240.3亿元,比年初增加329.7亿元,占全市的40.2%,占新增的32%。但是,从企业层面反馈的情况并不乐观。据沈阳市对国家统计局确定的283户规模以下样本工业企业调查显示,其中,资金缺乏的企业为47.1%,近7成的企业认为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条件过于苛刻,近6成的企业认为银行缺乏专门针对小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近4成的企业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难以适应银行信贷要求。在辽宁省沈阳市,乡镇企业是中小微企业的重要表现形式,本文对乡镇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融资结构问题进行探析。
二、乡镇企业发展状况概述
根据《辽宁省乡镇企业及乡镇企业统计资料汇编》显示,2011年,沈阳市乡镇企业155934个,与2010年相比,增长了11.1%;从业人员数1118549,与2010年相比,增加了5.9%;总产值7813.32亿元,与2010年相比,增长了37%;营业收入7510.22亿元,与2010年相比,增长了36.1%;利润总额478.63亿元,与2010年相比,增长了41.8%;劳动者报酬220.05亿元,与2010年相比,增长了50.5%,取得了显著的发展。
其中,规模以下的中小微企业152749个,从业人员数719586,总产值1958.31亿元,营业收入1808.34亿元,利润总额125.87亿元,劳动者报酬114.99亿元。企业平均利润82403.2元,劳动者人均报酬15980.0元,与之相对应,规模以上企业的平均利润为11075667.19元,劳动者人均报酬为26333.27元。另外,集体企业、私营经济和个体商户是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的重要表现形式。2011年,集体企业837家,从业人数12881,总产值58.28亿元,利润总额4.26亿元,劳动者报酬2.28亿元;私营企业26943家,从业人员数406588,总产值2883.13亿元,利润总额156.56亿元,劳动者报酬79.93亿元;个体工商户121888家,从业人员数394321,总产值2160.63亿元,利润总额125.40亿元,劳动者报酬56.45亿元。
从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出,乡镇企业是沈阳市创造价值和财富的重要来源,是提供就业岗位的重要部门。但是,规模以下中小微企业的平均利润和劳动者人均报酬均低于规模以上企业,说明中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和承受高资金成本能力均较弱。
三、乡镇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分析
固定资产投资是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即固定资产再生产活动。固定资产再生产过程包括固定资产更新(局部和全部更新)、改建、扩建、新建等活动。对于中小微企业而言,固定资产融资更加困难。
根据《辽宁省乡镇企业及乡镇企业统计资料汇编》显示,2011年,乡镇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总额1556.86亿元,其中,金融机构贷款占资金来源总额的12.72%;国家及有关部门扶持资金占资金来源总额的1.30%;引进资金占资金来源总额的19.08%;自有资金占资金来源总额的61.37%;其他资金占资金来源总额的7.69%。可见,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固定资金投资建设,或者说依靠内源融资仍是沈阳市乡镇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资金的主要来源;金融机构的支持资金仍然较少,在融资来源中居于第三位。
从资质等级建筑企业承建的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看,企业获得外源融资的规模与固定资产投资是否由资质等级建筑企业承建相关。2011年,资质等级建筑企业承建的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总额576.55亿元,金融机构贷款43.00亿元,国家扶持资金14.05亿元,引进资金173.79亿元,其他资金88.91亿元,外源融资占比55.46%,但是,其金融机构贷款占比仅为7.46%,远低于平均值12.72%,说明金融机构对乡镇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扶持仍然不足。
从工业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看,2011年,工业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总额1194.4亿元,其中,金融机构贷款占比13.14%,高于平均值12.7%;国家扶持资金占比0.18%,远低于平均值1.30%;引进资金占比14.8%,远低于平均值19.08%;自有资金占比53.22%,高于由资质等级建筑企业承建的该数值,但低于平均值61.37%;其他资金占比18.70%,远高于平均值7.7%,说明其他资金是乡镇企业中的工业企业重要的外源融资来源。
从个体私营经济的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看,2011年,个体私营经济的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总额为563.96亿元,其中,金融机构贷款占比24.93%;引进资金占比5.63%;自有资金占比66.33%;其他资金占比3.1%。可见,对于个体私营经济企业而言,固定资产投资主要依靠自身积累,但是,金融机构贷款已经成为其固定资产投资的第二大资金来源。
四、结论
综上所述,在沈阳市乡镇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来源中,以自有资金为表现形式的内源融资是其主要的融资来源;金融机构贷款在其固定资产投资中发挥了一定作用,特别是对于个体私营经济的作用较为明显;引进资金和其他资金也是乡镇企业重要的外源融资来源,如何将引进资金和其他资金的来源规模和渠道合理化、如何将金融机构贷款和以小额信贷为重要表现形式的其他资金来源相结合是解决乡镇企业外源融资不足的重要途径。
参考文献:
[1]金晶.韩国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与对策研究.亚太经济,2013(01):71-75.
[2]辽宁省中小企业厅.辽宁省乡镇企业及乡镇企业统计资料汇编(2011年).2012-5.
固定资产贷款范文5
关键词:固定资产 投资需求 投融资改革
中图分类号:F2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3)08-0087-02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3.08.20
2010年以来,海南省紧紧抓住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这一重大机遇,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加快经济结构调整,通过“项目建设年”活动,以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推动固定资产投资,从而拉动海南省经济平稳持续快速增长。
一、海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需求的现状
(一)经济增长依然处于主要靠投资拉动阶段
固定资产投资是海南省现阶段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关键。2006年—2010年,海南省固定资产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31.6%、41.4%、78.9%、186.7%、77.3%;2009年—2012年,海南省固定资产投资与GDP的比例分别为57.29%、64.88%、64.06%、75.13%[1]。
(二)固定资产投资保持较快增长且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009年—2012年,海南省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分别增长41.3%、32.8%、36.2%、33.1%,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约10个百分点左右。2013年,海南省安排基础设施重点项目77个,包括结转项目31个,新增项目46个,计划总投资金额1955亿元。其中,2013年计划投资375亿元,比2012年实际完成投资的261亿元增加114亿元。
(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比重较高
为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升产业竞争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经济发展硬环境,海南省重点加大了水利防洪、高速公路、机场改扩建、城乡电网升级、城市建设等基础设施投资。2008—2012年,海南省基础设施建设共计投资2131.5亿元,占固定资产投资的31.8%。
(四)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相对不足
海南省工业投资比重偏低,制约了海南省经济总量的较快增长。自海南建省以来,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始终保持在15%左右,占比仅高于北京,远低于全国40%左右的平均水平。特别是对经济的拉动作用的制造业,其固定资产投资占比不到10%,远低于全国30%左右的平均水平,与制造业投资占比40%以上的江西、江苏、吉林、河南和山东差距较大。
(五)固定资产投资的信贷支持趋缓
海南省固定资产投资的信贷支持与全省同期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和信贷规模增长不同步。2010年—2012年,海南省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对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余额分别为1120.15亿元、1258.9亿元、827.43亿元,分别占全省贷款余额的44.63%、39.39%、21.27%,占比呈逐年下降的趋势。
二、海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需求存在的问题
(一)投资资金需求量大,资金来源渠道单一
海南作为国防前哨,历史欠账较多。特别是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后,各方面建设发展都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据初步测算,海南省“十二五”期间固定资产投资将超过1.3万亿元,为“十一五”的3倍多[1]。但目前海南省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银行贷款,资金缺口大且来源渠道有限,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基础设施投资和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
(二)政策配套落实不到位,信贷政策与区域需求不匹配
2012年以来,我国工业企业利润下滑,部分行业亏损面扩大,中国经济下行压力明显增大,银行信贷经营面临更为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有些银行总行收紧部分产能过剩行业的授信限额,如工商银行未来三年将大力压降城建、公路、电力、房地产四大行业贷款总量及占比。目前,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仍处于起步时期,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行业仍将是海南省各地固定资产投资的重点,也是海南省投资资金需求热点,但这部分需求与银行总行信贷政策不相匹配。
(三)融资主体法人治理欠完善,贷款需求受到抑制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具有资金投入量大、建设周期长、项目成本高、利润率低等特点,加上部分融资主体未实现市场化,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缺陷,公司产权及项目收入支配权不明晰,贷款资金或者还款资金被挪用的风险,以及银行对融资主体的市场化程度、透明度、美誉度有较高要求。因此,海南省许多基础设施贷款主体的政府融资平台,在目前的政策环境下,其授信准入和贷款发放已经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如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因无法提供合格的抵押担保,又无法保证财政预算内还款资金来源,其新增基础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受到限制。
(四)风险管理难度大,对银行提出新挑战。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或技术和设备改造项目,其风险评估上难度较大,技术革新的成熟程度和经济效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对银行的风险控制提出较高的要求,需要银行充分评估项目风险,严格审查项目的合规性、合法性,落实还款来源,做好贷款“三查”。
三、政策建议
(一)做好海南省基础设施建设的大文章
完善的基础设施是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实现绿色崛起的基本支撑点。抓基础设施建设就是抓投资环境、抓国际旅游岛形象,就是抓项目和产业、抓发展后劲。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不但是改善民生的基本途径,也是促进城镇化进程、改变城乡面貌的重要手段。海南这样一个自然环境和资源得天独厚的宝岛,只要配上现代的基础设施,才可能变成现代产业的聚集平台和现代服务业的聚宝盆。
(二)相关政策配套应落实到位
《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4号)指出:“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是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解放思想,在政策、资金、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特殊扶持。”但实际上,国家各经济主管部门、商业银行总行较多是根据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实行一刀切的政策,没有因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而给海南省更多更特殊的支持。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海南省实际需要予以配套政策的落地实施,共同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
(三)创新投融资体制和机制
现有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银行贷款,资金来源渠道单一,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需要大量资金,亟需深入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在中央给予的有关扶持政策框架下,海南省应学习借鉴发达地区可行的投融资体制和机制,如发展创新型企业债券、旅游产业投资基金、国内外私募股权、离岸人民币资金入琼等方式,拓宽海南省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渠道。
(四)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提高投资效益
各级政府须充分认识到财政资金在投资中的四两拨千斤的功能,在现有财政收支状况的基础上,继续给予企业适当的税收优惠或财政补贴,引导社会资本进一步投向民生和社会事业、农业农村、生态环保、能源交通、科技创新、防灾减灾、资源节约等领域,实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大跨越发展。同时,政府须提高工作效率,加快项目的审批进度,搭建中小企业投资、融资平台,便利中小企业融资。
参考文献:
固定资产贷款范文6
一、关于学校基建借款会计处理问题
目前学校对基建借款会计处理方法归纳起来不外乎有两种:
一种是事业财务作为借款主体的会计处理方法。即由事业财务借入基建借款时,事业财务作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借入款项”科目。将基建借款转到基建财务时,事业财务作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归还基建借款时,事业财务作借记“借入款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再作一笔借记“结转自筹基建”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基建财务收到借入的款项后,作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基建拨款―本年自筹资金拨款”科目。
这种处理方法至少有两点不足之处。其一,事业财务将款项借给基建财务时,结算的依据是基建财务打的借据。而该借款到了基建账上,基建财务却将其转作了“基建拨款――本年自筹资金拨款”,这不符合业务的实际情况和往来结算的对应原理,违背了客观性的原则。其二,事业上“结转自筹基建”的金额与基建上“本年自筹资金拨款”的金额不相符。按现行基建会计制度规定,基建上“本年自筹资金拨款”应等于当年事业财务“结转自筹基建”的金额。因为后者是前者的唯一资金来源。按照上述的处理方法,基建财务转作“本年自筹资金拨款”的金额实际是向事业财务借取的款项,而事业财务“结转自筹基建”的金额则是按还款计划归还银行借款的金额,两者并无对应关系,金额也不可能相等,有逻辑对应关系上的错误。
另一种是由基建财务作为借款主体的会计处理。即由基建财务直接向银行办理基建投资借款的核算,可以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办理,具体不再多说。只是在交付时,基建财务按交付使用清册作借记“交付使用资产――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在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其他投资、待摊投资等”科目。
笔者认为以上的两种处理方法均可以使用。但从便捷的角度来看,以基建财务作为借款主体会更方便些。因为在一个学校同时存在两个会计主体的情况下,如果通过事业财务借取后再转借基建财务,一笔借款在两个会计主体中同时反映,在目前学校尚未实行合并会计报表的情况下,很容易给报表的阅读者造成借款重复计算的误解,也会给事业财务报告造成债权,债务的虚增。如果通过基建财务办理就不会出现这些问题。
二、关于学校基建贷款会计核算问题
长期以来,学校基建财务核算一直独立于学校事业经费财务核算体系外。学校对银行贷款特别是中长期基建贷款,是在学校财务进行核算还是在基建财务进行核算,现行的学校会计制度对此并无明确的规定,因而在实际工作中对基建贷款就有着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种是基建贷款在学校财务进行核算。即学校取得基建贷款时,通过“借入款项”科目进行核算,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借入款项――基建借款”;偿还基建贷款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将基建贷款拨付基建财务时,有两种核算方法:第一种先作为暂借款项处理,等到固定资产竣工验收移交学校时,再作为“结转自筹基建”支出;第二种是直接作为“结转自筹基建”支出。这种核算能够如实反映学校的债务规模,据此计算的资产负债率等财务分析指标真实可靠。但是,由于通过基建贷款形成的固定资产周期较长,通常情况下都是跨年度的,学校财务部门将基建贷款拨付基建财务时,如采用第一种核算方法,会在固定资产竣工验收移交学校财务部门的年度,财务决算出现巨额赤字的现象;如采用第二种核算方法,即事实上的“以拨代支”,会在当年财务决算出现巨额赤字的现象,这都与现行学校财务“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不搞赤字预算的要求是相违背的。
另一种是基建贷款在基建财务进行核算。即学校取得基建贷款时,银行直接将基建贷款划给基建财务,不通过学校财务账目进行反映。学校财务部门编制年度预算时,必须在收支平衡的基础上安排偿还基建贷款准备金,为降低贷款成本,可将基建贷款分年度逐笔偿还。这种核算因为基建贷款不通过学校财务进行核算,可减少学校财务核算的工作量。但是,由于分开核算,基建贷款反映在基建账目,学校财务账目和资产负债表上不能体现,这势必影响学校资产负债的真实状况,由此计算的资产负债率大大降低,影响学校的会计信息质量,由基建贷款带来的财务风险也不能得到足够的呈现和重视。
基于上述分析,笔者建议,将基本建设资金并入学校会计制度核算,在学校会计科目中增加“在建工程”和“待摊基建支出”科目,反映正在建设的基建项目价值,都属资产类总账科目,“在建工程”下设“工程支出”和“财务费用”明细科目,核算基建工程支出和贷款产生的利息费用,“在建工程”与“固定基金”也是对应科目。取得基建贷款时,通过“借入款项”科目进行核算,支付基建工程款和贷款利息时,借记“待摊基建支出”,贷记“银行存款”,同时借记“在建工程”,贷记“固定基金”。基建工程完工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将该工程支出和财务费用结转为固定资产,即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在建工程”。增加“在建工程”科目后,有关科目余额之间的对应关系应是“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固定基金”。“待摊基建支出”可在一定的年限内摊销转为“教育事业支出”,摊销额为学校每年财务预算的自筹基建项目中可用来偿还银行贷款的数额。将基建贷款资金纳入学校财务核算能够真实反映学校的负债,据此计算的偿债指标能够对学校的财务风险作出公允的评价,同时,正在建设的基建项目价值也体现在学校财务账目和会计报表中。
三、对学校基建征地费用会计核算通常做法的质疑
近几年,随着学校扩招速度持续加快,其原有校舍已难以满足教学要求,许多学校纷纷择址建设新校区。新校区的征地费用往往占学校扩建投资相当大的比例。对这部分费用该如何进行会计核算呢?对此,学校财务人员由于理解不同,出现了两种不同的做法。一种做法是将征地费用计入无形资产。其根据是,学校属于国有事业单位,其行为应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会计核算应遵循《事业单位财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标权、商誉等资产。另一种做法是把土地视为一项独立的资产,将征地费用直接计入固定资产。其根据是,征用的土地无论是支付的征地费用,还是拥有的使用期限,都远远超过了会计制度关于固定资产标准的规定,其物质形态也符合相关要求。因而土地应与房屋、建筑物一样视为一项独立的固定资产。征地费用应直接计入固定资产。
笔者认为上述两种做法都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