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通知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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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书

整改通知书范文1

城管 整改通知书范文一

xx单位:

经查,你(单位)于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进行____________________的行为,已违反《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第条第 款第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日内按下列要求改正:

1、xx

2、xx

逾期未改正的,本机关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通知。

夏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当 事 人签字: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执法人员签字: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城管 整改通知书范文二

单位(户):

经查你单位(户)在 违反了《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四、十五条的规定,严重影响了环境卫生。

现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八章第五十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户)在接到本责令之日起在三个工作日内,自行清除乱堆放物品,恢复原状。否则将按照法律规定组织力量强制清除。

**街道集镇建设管理监察中队

年 月 日

城管 整改通知书范文三

当事人:

11月5日接群众反映,称你公司在星辰国际小区门口趁夜间擅自砍掉人行道树一棵,经我单位派人现场勘查,情况属实。其行为违反了《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和《黔南州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城镇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九条之规定。

请你公司在接此通知后于2011年11月8日前自行恢复原状,并来我单位接受处理,若逾期仍不恢复,也不来我单位处理的,我局将依照《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和《黔南州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城镇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实施处罚。

当事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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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书范文2

关键词:交通运输业,增值税,营业税

交通运输业包括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管道运输以及城市公共交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它起着联接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各环节和沟通城乡、各地区和各部门的纽带和桥梁作用。现行税法规定交通运输业征收营业税,不属于增值税的课征范围。也就是,中国对于流转额采取增值税和营业税平行征税的模式。而把交通运输业纳入增值税的范畴,已成为当今税收领域的热点话题之一。

1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的必要性分析

(1)平行税制导致税负不公。交通运输业是生产制造业的延伸,是价值创造过程的继续。运输过程作为生产过程在流通领域内的继续,不仅是货物在空间位置的移动过程,也是被运货物价值增值的过程,因而交通运输业(货物运输)也有增值额。但是,现行增值税把性质上属于生产过程延伸的交通运输业排除在课征范围外,对交通运输业就收入全额征营业税是一种重复征税的行为。即使在缴纳增值税的行业内部而言,也会由于交通运输业不在增值税征收范围之内,导致行业内税负不公。因为所支付的运费在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时是按7%的抵扣率进行抵扣的,从而导致运费越多,税负越重。把交通运输业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能更好地保证纳税人在公平税负的基础上层开竞争。

(2)平行税制造成增值税抵扣链条的中断。对交通运输业征营业税,致使增值税抵扣链条开了一个口子,内在制约机制的作用明显削弱。交通运输企业在购进货物时不存在税款抵扣,在业务交往中往往不积极要求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而导致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所反映的销售额可能失真。另一方面,为了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税法规定,企业支付的运输费用的7%,可以用来抵扣生产经营过程的增值税。因此,在这个增值税链条中断点,允许凭货运发票这种非增值税专用发票进入增值税抵扣环节,金税工程无法控制,这个漏洞让增值税纳税人有了更多的偷税空间。我国的增值税实行以票管税,只有把所有交易行为都纳入增值税体系,才能保证增值税的链条不被破坏,使交易双方在自身利益的驱使下保证发票上数额的准确性,使交易行为本身起到内在的约束稽核作用。

(3)增值税替代营业税是发展趋势。由于各国的实际情况不同,对交通运输业等劳务是否征收增值税有不同的做法,一般经济比较发达,法制相对健全,管理手段较为先进的国家,增值税的征收范围较广,而且许多国家都把交通运输业纳入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内。

2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的可行性分析

(1)税源情况。根据《广东统计年鉴》等有关交通运输业资料进行分析,按2003年货运和客运的单位价格0.22元/t·km和0.25元/人·km的不变价格计算,2002年、2003年的营运收入分别为1083.1亿元和1183.1亿元。2002年交通运输业的增加值约为570.57亿元,2003年约为589.37亿元,因此交通运输业的增值额占收入总额的比重在2002和2003年分别为52.7%和49.8%,可见对其改征增值税后税源情况仍旧良好。

(2)操作上的可行性。交通运输业的购进项目比较简单,主要是外购货物、外购劳务和新增固定资产。对于新增的固定资产在消费型增值税情况下应予以考虑。我国1998年起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运费发票可以按7%的抵扣率予以抵扣,将运输费用支出纳入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范畴,这本身就认可对交通运输业征收增值税已经具备操作上的条件。如果采用增值税的简易征收办法,在营运收入的基础上乘以征收率来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这与原来的营业税征收方法相似,变化不大。但应区分客运和货运。因为客运是最终消费,一般不涉及下一环节的税款抵扣,因此,可对客运采用简便征收方法。

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后,其计税依据、税率的确定以及如何进行抵扣,值得探讨。在此,对交通运输企业实行增值税考虑了生产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两种情形。消费型增值税是最彻底的增值税,企业的所有用于应税项目购进货物和劳务以及当年新增的固定资产所含已纳增值税进项税额都可以得到抵扣。

公式(1),在生产型增值税下:应纳增值税税额=不含税收入额×适用税率-法定抵扣外购货物、劳务不含税金额×抵扣率。

公式(2),在消费型增值税下:应纳增值税税额=不含税收入额×适用税率-(法定抵扣外购货物、劳务不含税金额×抵扣率固定资产可抵扣项目不含税金额×抵扣率)。

以上两个公式中外购货物不包括外购的固定资产。

(3)对企业税收负担的影响。增值税与营业税的最大区别是,增值税的税收负担不仅与纳税人的收入水平有关,还与纳税人成本中可以获得抵扣的项目有关。成本中可以抵扣的项目所占收入的比重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交通运输企业改征增值税后将承担的税负。根据文献,通过对24家公路运输企业和19家河道运输企业的调查,有关指标见表1。其中,交通运输企业外购货物占收入的比重是22.39%,外购劳务价款占收入比重是5.84%,新增固定增产占收入比重是21.69%。根据公式(1)、(2),按照表1中有关数据和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测算交通运输企业的税收负担,结果见表2和表3。在生产型增值税下,无论是按照17%的基本税率还是13%的优惠税率,交通运输企业改征增值税后的税负比以前征营业税时的税负分别提高了9.2和5.2个百分点,在消费型增值税下,改征后的税负也有所增加。

以上是针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分析。对于交通运输企业改征增值税后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则按现行增值税税法采用简易征收方法,分6%和4%两档征收率。即使把身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交通运输企业视同为商业企业,按4%的征收率对其收入全额进行征税,企业的税负也比原来的营业税税负增加了。

为了不加重运输企业的税负,对策之一是对其实行比13%更优惠的增值税税率,但这样又会形成多档税率的局面,也会造成增值税的抵扣链条不完善,从而导致企业税负不公。对策之二是对增值税先征后返,即先按现行的税率对运输企业征收增值税,再在一定时间内对其给予一定程度的税收返还,以减轻其税负。但是税收的先征后返会占用企业的货币资金,影响企业的发展,加重税收财政部门的管理负担,提高征收成本。

(4)对财政收入的影响。以上分析均为假设其他条件不变,只是对交通运输业进行改革。据前文,在现行生产型增值税下,交通运输业增值税的计税基础是收入的71.77%(收入100%—外购货物比重22.39%—外购劳务比重5.84%):在消费型增值税下,计税基础是收入的50.08%(收入100%—外购货物比重22.39%—外购劳务比重5.84%—新增固定资产比重21.69%)。2000年~2002年交通运输业营业税收入平均为1879428亿元,因此交通运输业的营业收入为62647611.11亿元(营业税收入/3%)。改征增值税后,国家在生产型增值税下的收入为7643572.38亿元(增值税率为17%)或5845084.76亿元(增值税率为13%),在消费型增值税下的收入为5333567.02亿元(增值税率为17%)或4078610.07亿元(增值税率为13%)。可见,改征增值税后,交通运输业为国家财政带来的税收会增多。而国家财政收入的增多是在企业税负加重的情况下实现的。

另外,交通运输企业要改征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应该是其最终选择。交通运输企业的固定资产单项价值一般较大,且使用年限较长,各年固定资产增量存在巨大差异,在完善的消费型增值税下,当期购进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均可以抵扣,固定资产增量大的期间可抵扣数额大,应交税额减少。因此,对交通运输业征收增值税会给国家财政带来不稳定因素。

(5)对征纳双方效率的影响。目前增值税的运行中存在小规模纳税人规模大,征管不到位等问题,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后,大部分交通运输企业仍只能实行简便征收,难以实行真正意义上的增值税。为了真正实现税制改革,必须合理制定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扩大一般纳税人范围,提高一般纳税人的比重,以保证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广泛延伸,内在机制有效运行。而在目前,重新制定纳税人划分的标准,需要时间进行大量的测试检验。另外把企业会计制度的健全作为划分的主要标准,会增加企业的管理成本。把更多的企业纳入一般纳税人管理,会增加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成本,对金税工程的要求更高。在这些措施仍未实施的情况下,对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并不能很好地达到改革的目的。

3结论及政策建议

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是完善税制的必然要求,但目前实行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并不可行。虽如此,但率先在交通运输业中实行增值税不仅是该行业本身的需要,也是为将来在与生产制造紧密相关的其他所有有增值额的行业普遍征收增值税做好先行准备。为此需要先行采取一系列的配套措施。

(1)完善税收环境。由于交通运输业的固定资产价值占收入的比重较大,只有在消费型增值税的条件下,对交通运输企业征收增值税,其税负才不会大幅度增加。目前我国的增值税管理漏洞多,税收流失严重。因此,应提高税务人员素质和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电子化水平,提高增值税管理的效率,同时应充分发挥银行、税务等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

整改通知书范文3

【关键词】交通运输业 增值税扩围 营业税

一、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的可行性分析

(一)地方政府层面

营业税是地方的第一大税种,是地方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后,势必会缩小营业税的税基,地方政府利益将受损,因此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应首先考虑到来自地方政府的阻力。按我国现行税制,增值税属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种,中央、地方按 75:25 共享,而交通运输业营业税收入(除中央铁路运输企业从事运输业务向旅客或货主收取的全部运营收入,集中向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缴纳以外)为地方收入,改征增值税后,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必然导致作为共享税的增值税的税基增加,而作为地方收入的营业税税基减少。只能通过完善地方税体系、拓宽地方财源的税制改革来将这一阻力因素减弱。

(二)纳税人层面

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后,行业税负的变化必将影响企业对改革的支持力度,也是必须考虑的问题。在缴纳营业税时,交通运输企业实际承担的税负,除了 3%的营业税税率,还需考虑到因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所承担的外购货物、劳务及新增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交通运输业属于资本密集型产业,其外购货物(20.36%)、劳务(9.22%)及新增固定资产(23.22%)的投入约占其营业收入税税负约占营业收入的 7.67%[52.8% ÷(1+17%)×17%]。据此推算出,交通运输业实际承担的总的货物劳务税税负应该是 10.67%(7.67%+3%)。而如果改征增值税,伴随着增值税的扩围改革,在完全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下,可抵扣其外购货物、劳务及新增固定资产的进项税,一般纳税人按标准税率 17%来计算,承担的税负为 6.86%[(1-52.8%)÷(1+17%)×17%],是低于按目前营业税征收所实际承担的 10.67%税负的。

考虑到现阶段,我国执行的是不完全的消费型增值税,不能把劳务和新增固定资产的进项税全部扣除,因为无法明确划分劳务和新增固定资产中不可扣除部分的比重,这里暂且计算得到只扣除外购货物部分进项税额后的税负为11.57%[(1-20.36%)/(1+17%)×17%]。同样,我们可以计算得出,如按 13%的税率执行,交通运输企业改征增值税后的税负情况,见表 1。

表1交通运输业分情况、分税率的税负

由此可见,即便按 2002 年之前获取的数据,在现行不完全型消费型增值税制度下,无论是按 17%的标准税率,还是按 13%的低税率计算,交通运输业改征着增值税扩围行业的增多和目前交通运输业优化基础设施及运输装备的要求,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后,其行业实际税负必然下降(这里暂不考虑联运业务按差额征税)。

二、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的构想

(一)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的基本目标

1. 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后,税收征管会更加的规范,进入增值税的正常抵扣链条,可以降低我国交通运输业的税负,同时带来新一轮对基础设施的投资热潮,而基础设施的完善会使业务量加大,进一步提高行业的利润率,促进交通运输业快速发展,并向现代物流业转型。

2. 完善税收体系,符合市场经济取向

“十二五”时期,我国税制改革的原则依然是“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当前交通运输业按营业税税目征收,税收的公平和效率原则没能很好地体现,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通过对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更符合市场经济和现代物流发展的要求,能更好地体现税收作为国家宏观调控手段的公平、效率原则。

(二) 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需解决的问题

1. 增值税立法

应该从立法角度为增值税扩围保驾护航,加强税收立法。因为目前增值税的立法草案,不仅仅是原有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升级,还需统筹考虑新纳入的原营业税征收的行业相关税制设计,这使得立法的起草、税率的设计及税收收入的分配变得格外复杂。

2. 健全地方税体系

财产税自身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其最适宜成为地方的主体税种,未来我国应大力发展财产税,并着力构建以财产税、所得税、城建税及环境保护税等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地方税体系。如可以进行房产税方面的改革(开征统一规范的保有环节房产税)、对资源税进行改革和完善,研究开征遗产和赠与税、社会保障税、环境税等,对现行的地方税种存在的问题,也应适时进行改革。2010 年新疆及西部地区资源税改革试点和 2011 年上海、重庆市开始的房产税改革试点,都是完善地方税体系的初步探索。

3. 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因为税收征管系统实行国税、地税分开,而现行增值税、营业税由国税系统、地税系统分别征管,增值税扩围改革后,征管权限如何分配也是一大难题。现在有观点认为,应该“人随业务走”,即实行增值税扩围改革后,将一部分地税人员调入国税系统,专门负责扩围行业的征管,这样国地税人员会随着业务的此消彼长,最终“合为一体”。虽然国税与地税机构的合并是必然趋势,但由于目前还不具备条件在全国进行全面增值税扩围改革,只能选择部分行业、在部分地区先行试点,逐步推广,这样“人随业务走”需要频繁进行调整,不建议采用,应等待适宜的时机,将国税与地税机构合并一步到位。

参考文献:

整改通知书范文4

城管通知书范文一

年 月 日 时我办在你区巡查时发现以下问题 (详情及照片附后),请按照 要求处理,处理结果请于 年 月 日 时前报市城管督查办(通过什么形式)。

附:1、

2、

3、

4、

督察员: 、

联系电话:

青岛市城市管理督察办公室

年 月 日

城管通知书范文二

河南xx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于20xx年7 月5 日,在进场装修原材料中存在材料品牌、规格型号与投标报价单中不符的情况。

当日已责令你公司自接到通知之日起,立即停工,待更换为符合要求的材料及构配件后继续施工。

限你公司20xx 年7 月11 日前书面回复整改意见,如未按时 回复,我方将另择施工单位施工,本工程中标通知书作废处理。

特此通知。

当事人签字:

甲方人员签字:

日期:

城管通知书范文三

你(单位)未经审批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涉嫌违法,本机关业已立案查处。为确保公平、公正,现通知你(单位)于年月日(星期)上午前,携带下列材料来马鞍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地址:慈湖河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市容大厦)协助调查:

1.本人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2.工商营业执照

3.广告设计施工图

4.广告工程造价表

5.逾期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没有证据。

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作出处理。

联系电话: 0555-2373725

第一联当事人

马鞍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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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书范文5

一是对道路运输企业__分公司安全运营状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了“三品”检查、车辆例检、车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线路标志牌、车辆、站场配备的灭火器、安全锤等自救设施及安全告知、安全带使用和安全承诺等制度落实以及车站封闭运行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执行情况,切实加强汽车站源头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下发了《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二是对水路运输企业天柱峰景区安全运营状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景区旅客码头、浮动码头、船舶、船员、安全员配备、船舶配备的消防、救生等安全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下发了《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是对我县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__桥异地新建、__桥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局安全工作检查小组在施工现场重点检查了施工防护栏、施工材料的堆放、安全帽的配戴,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告知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下发了《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整改通知书范文6

一、指导思想

以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结合获证饲料生产企业年度备案和饲料产品质量抽检工作的开展,通过对全市饲料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质量安全整体水平。

二、整治的范围

一是年12月31日前取得《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

二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企业。

三、整治方式

市畜牧兽医局兽药饲料管理科负责饲料生产企业的整治工作。抽调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内全部获证饲料生产企业进行逐一检查和整治。要根据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添加剂预混料生产许可证、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合格证的不同验收审核标准,逐项逐条进行检查,对达不到验收规定和其它检查整治内容存在问题的,要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建议上级发证机关注销相关证照。

各动物防疫监督站负责辖区内饲料经营企业的整治工作。每个站抽调2—3名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内饲料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内容:一是是否有与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二是是否有具备饲料、饲料添加剂使用、贮存等知识的技术人员;三是产品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四是是否存在销售三无(标签、产品批号、执行标准)饲料产品的现象;五是是否存在借销售饲料之机搭车销售兽药的行为;六是是否存在购进、销售“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行为。对存在前4项问题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建议工商管理部门取消其饲料经营资格。对存在第5项问题的,按无证经营兽药进行处罚。对存在第6项问题的,迅速上报市畜牧兽医局,并依法做好证据取证、证据保存、笔录等工作,由市局依法进行处罚或移交司法机关。

四、整治时间

自2月20日开始至3月31日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现场检查阶段(2月20日至3月10日)。市畜牧兽医局兽药饲料管理科对辖区内全部获证饲料生产企业进行逐一检查,并根据不同类别产品的考核项目逐条做好记录,填写考核汇总表及检查考核小组意见,同时认真填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检查》,下达整改通知书。

各动物防疫监督站对辖区内的饲料经营企业进行逐一检查,并认真填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企业检查表》,对存在问题的下达整改通知书。

(二)企业整改阶段(3月11日至3月20日)。饲料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根据《整改通知书》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报告报市畜牧兽医局兽药饲料管理科。

(三)复检及上报材料阶段(3月21日至3月25日),市畜牧兽医局兽药饲料管理科对下达整改通知书的生产企业进行复检,动物防疫监督站对下达整改通知书的经营企业进行复检,做好复检记录。

3月26日至3月31日,市畜牧兽医局兽药饲料管理科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整治工作总结和相关材料报市畜牧兽医局。

五、工作要求

1、对在检查中发现饲料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发生变化、达不到验收发证时要求的,原料、标签及各项记录等存在管理混乱现象、饲料质量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问题的,要做到从严把关,跟踪追查到底。

2、在检查过程中要把对企业特有工种和技术人员配备情况、生产检验设备设施变更情况、严格按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产品质量控制、计量器具定期检定、有无违禁药物等情况作为重点进行认真检查核对,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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