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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缺考范文1
政府受托责任的变化和会计确认基础的选择
会计目标决定了会计确认基础的选择。政府财务报告的目标是提供政府受托责任的信息。随着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政府所承担的受托责任的重点开始有所转变,从而导致会计确认基础从收付实现制向权责发生制转变。传统公共管理体制下,各级政府部门只需要达到规定的目标,而不需要考虑要达到这一目标所需耗费的经济资源,只要遵守预算和法律法规的要求,无需向社会公众披露资源的使用效率。由于传统公共管理体制下政府的受托责任主要反映在政府的支出是否遵守授权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政府会计总是和预算紧密联系的,政府会计成了预算管理的工具和手段,主要用以反映预算的执行情况并为预算的编制提供信息。收付实现制直接对现金收支加以记录,不仅操作简单、易于理解,而且在衡量收支合规性方面非常有效。然而20世纪80年代以后,许多国家掀起了以降低政府成本、提高行政效率为目标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在这种管理模式下,政府的受托责任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不仅要做到收支的合规,而且要重视产出,重视绩效,重视成本和效益分析,要全面反映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成本,将收益和所耗费的资源相配比,以衡量政府的工作绩效,政府必须在一定的资源耗费下尽可能多产出[2]。政府受托责任的变化,对会计信息系统提出了新的要求,会计信息系统应该充分反映真实的财务状况,应该提供充分的成本信息,从而有利于以产出为基础编制预算,并以产出的成本进行评价。收付实现制下是难以实现这些要求的,使用权责发生制则可以提供更全面更完整的信息。
OECD国家改革经验的借鉴
20世纪70年代以来,部分发达国家兴起“新公共管理”理念,将企业管理理念引进政府公共管理,强调政府和公共部门必须重视财政绩效和受托责任,要求政府财政预算更加透明、会计信息更加完整。实践证明,收付实现制下的政府财务报告不能全面反映政府的资金运动和积累状况,财务报告信息不够全面透明,而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的政府预算,可以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政府的收支活动和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政府预算管理水平,增强财政透明度,能对政府的收入和负债进行全面而连续的反映,因此,OECD国家大多数在政府财务报告上采用了权责发生制,后来许多发展中国家也开始在政府会计中不同程度上引进权责发生制。这种制度对于支持绩效导向的政府预算改革、鉴别和控制财政风险以及改进政府对长期资产的管理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彰显。此外,有关国际组织对于政府会计的确认基础改革也给予了密切的关注。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在1986年就设立了公共部门委员会(PSC),2004年11月改名为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委员会(IPSASB),制定并了基于完全的而非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基础的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IPSASs)。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等也提倡从现金制向权责发生制转变,并且积极推动IPSASs的应用[3]。正是由于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大力推动,权责发生制在政府会计中的运用日益成为政府会计改革的基本特征和发展趋势,为提高政府财务信息质量、增强财政透明度,建立与新公共管理体制相适应的政府会计模式创造了条件。但是政府预算的权责发生制改革涉及很多方面,而且权责发生制也不断受到来自政府官员、社会公众和经济学家的质疑,认为应计制的强度越高,风险就越大,需要解决的计量问题就越多,也越缺乏理论的支持,结果将会更加主观,对于潜在的资产、负债项目、不同资产和负债,应当不同程度地采用权责发生制,因此,OECD国家在实践中,也都是不同程度地采用了权责发生制:1)完全采用:所有事项都按照权责发生制来确认;2)局部采用:除不进行资产资本化和折旧外全部采用权责发生制;3)特别规定:总体实行收付实现制,但对某些特定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4)补充规定:总体实行收付实现制,但对某些事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做出补充性规定。
中国政府会计确认基础的选择
在新公共管理浪潮的推动下,我国正在向建立廉洁、高效的政府行政体系方向发展,作为国际社会的重要成员,我国政府必须遵循国际规则,向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必要的信息,保证国际资本的健康流动,维护世界经济的稳定,从而提高国家的国际竞争力。另外,近年来我国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会计学家和会计工作者也开始关注政府会计的建设。公共财政的建设,也积极推动了权责发生制的引入。西方国家的政府会计改革实践,为我国改革预算会计,引入权责发生制也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1)阶段性地进行权责发生制改革。根据国际经验,政府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是一项需要付出代价和成本的改革,采用何种程度的权责发生制,需要权衡。我国预算会计确认基础的改革,既要参考国外政府会计改革的经验教训,也要符合我国预算会计现状和财政管理体制。预算会计信息应当和财政管理的要求一致。如果会计信息在数量和质量上不能满足财政管理的需要,财政管理的部分功能就会缺失;如果会计信息的提供超出了财政管理的需要,那就会造成信息的过度,从而提高了信息提供的成本。因此,预算会计的改革中首先应当避免一蹴而就的想法,而应当分项目、分阶段引入权责发生制。
政府的受托责任包括合规性的受托责任和财政绩效的受托责任,合规性是受托责任的较低层次,但也是基础层次,只有在实现了合规性目标后才能够追求财政绩效的受托责任。西方国家经过多年的财政管理实践,已经较好地解决了合规性问题,在新公共管理的推动下,把目标提高到财政绩效是很自然的事情。而在我国,近年来国家审计中暴露出了大批的公共部门违法、违纪问题,表明我国目前政府公共部门的合规性目标尚未达到,合规性问题仍是政府公共受托责任的关注焦点。另外,在政府公共部门中全面推行权责发生制会计系统,实施和运行的成本也相当高。可见我国预算会计由收付实现制向权责发生制全面转变的时机尚未完全成熟,但随着新公共管理浪潮在世界范围内的冲击,我国也需要建立新的公共管理模式和新的公共财政管理模式,需要在保证合规性的同时努力实现提高财政绩效的目标。这就要求我国逐步地引入权责发生制。
(2)权责发生制改革的内容。改革要循序渐进,逐步实施。国际上绝大多数国家在改革中采用了循序渐进的过渡办法。我国作为一个实行五级预算管理体制的大国,不可能一步到位。法国的一些做法就值得我们借鉴,法国从1999年起在中央政府会计中逐步引入权责发生制原则,如在年末计提应计应付利息,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后开始计提折旧,对债权开始提取坏账准备,在报告中加强附注披露等[4]。这些做法虽然没有改变整个会计系统的核算基础,却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收付实现制的不足,为向权责发生制平稳过渡打下了基础,适合刚开始引入权责发生制会计的国家借鉴。事实上,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只是确认基础的两个极端,在它们之间,还有修正的收付实现制和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其中修正的收付实现制通常将会计期末后一定时期内能够收到的应收款项作为收入确认,这种确认基础比较偏向于收付实现制。修正的权责发生制的修正内容通常是不确认实物资产,从而也不确认固定资产折旧,这种确认基础比较偏向于权责发生制[5]。
四级缺考范文2
【关键词】 独立董事;公司治理结构;上市公司
一、引言
我国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的初衷是希望能利用这一制度对国家股或国有法人股一股独大的内部人控制状态有所约束,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近年来,相继发生了伊利股份独立董事遭罢免的事件,德隆系的新疆屯河公司的独立董事也相继提出辞职等事件,这些事件引起了各方面对独立董事选任机制的关注。该制度的独立监督作用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创设目的还远远没有实现,还存在着许多问题,这需要理论界对我国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选任机制做进一步的研究。
二、独立董事制度概述
(一)独立董事的概念
独立董事(Independent Director)又称作外部董事(Outside Director)、独立非执行董事(Non-Executive Director),是指独立于公司的管理层、不存在与公司有任何可能严重影响其作出独立判断的交易和关系的非全日制工作的董事。独立董事不像内部董事那样直接受制于公司的控股股东,也不直接受制于公司的高级管理阶层,因此有利于董事会对公司事务决策作出独立的判断。
中国证监会在2001年8月16日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也作了明确的解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独立董事制度的产生
独立董事最早出现在美国,可以说是英美国家为了克服一元化公司治理结构弊端的产物。以英美两国为代表的一元化公司治理结构,在公司中没有独立的监事会,业务执行机构与监督机构合而为一,董事会既是决策机构,也是监督机构,董事会的两种职能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矛盾与冲突,这种缺陷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充分暴露出来。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冲突,英美等国家的上市公司逐渐引入了独立董事制度,这无疑是强化公司内部制衡机制的一个有效选择。
我国采用二元化的公司治理结构,但是又不同于以日德为代表的二元化公司治理结构。例如德国,其公司法中规定设立监事会以维护股东利益而对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不是平行机构,董事会由监事会选举产生。而我国按照《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与监事会是并列的平行机构,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监事会没有高于董事会的权力,规定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在这种情况下,监事会监督作用的发挥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基于这种情况,我国于2002年起正式实行了独立董事制度。
三、我国独立董事选任机制存在的问题
我国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已有六年左右的时间了。在实践中,独立董事对于改善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虽然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上市公司违规操作、虚假陈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仍然屡屡发生,独立董事“在位不行权、在位难行权”的问题十分突出。独立董事选任机制在我国仍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独立董事的职权设计不到位
一般来说,独立董事享有三大权力:知情权、监督考核权和审查否决权。与国外公司的独立董事权力相比,我国独立董事的职权设计不到位。首先,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权力设计上没有充分考虑到与监事会的权责相冲突、重叠的情况。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在股东大会之下并行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两个机构,监事会负责监督,是对公司董事会进行监督的专设机构;而作为外部监督力量的独立董事,势必在职能、权利方面与原有的监事会之间产生冲突。其次,《指导意见》未赋予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的否决权。否决权是独立董事应拥有的一项实质性权利,只有它才能发挥独立董事监督公司管理层的实际作用。最后,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得不到有效保障。一方面,大股东控制的经营董事出于利己动机,完全可能故意不提供或少提供相关信息,从而使独立董事的信息获取不足;另一方面,目前我国独立董事往往是身兼数职,时间精力有限,这样也会影响其对上市公司提供的资料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
(二)独立董事的选任机制存在缺陷
独立董事的选任是保障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键环节,而我国的独立董事的选任机制存在一定的缺陷,致使独立董事缺乏实质上的独立性。
1. 我国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存在着疏漏。为了保证上市公司选任的独立董事具有“独立性”,《指导意见》第3条明确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七种人员,这种列举式规定尽管较为详备,但仍有两处漏洞:第一,《指导意见》并不禁止公司管理层的社交关系担任独立董事。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存在严重的“面子”观念,即使公司董事、经理,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也因碍于情面而不愿指出朋友的违纪违规事情。这样,证监会精心设计的独立董事的任职标准很可能会流于形式。第二,《指导意见》没有排除独立董事可以是与公司之间有一定比例或数额的商业交易关系的人员。商业上交易伙伴的利益往往与公司的利益存在冲突,很难保证其能在权衡公司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过程中保持中立;并且,由于他与公司管理层关系密切,很难保证其对管理层和内部董事行使监督权的客观性,进而有损其独立性。对此问题,外国一般都有禁止性规定。
2. 我国独立董事的提名程序不合理。根据《指导意见》第4条第1款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目前,我国的上市公司绝大多数都是由原来的国有企业改制而发行上市的公司,普遍存在一股独大的情况,基本上都存在一个大股东并由其实际控制董事会。董事会成了大股东的“人”。在这种情况下,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者“单独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大股东来提名推荐独立董事,不仅不可能有效地监督董事会及大股东的行为,相反,却很可能沦为他们的合法外衣。
(三)独立董事的资源和素质问题
目前,我国缺乏独立董事人才市场,独立董事人选大多为学者、会计师或律师等。中国独立董事调查数据表明:从独立董事的背景来看,有43.5%的独立董事来自于高校或科研院所;有26.1%的独立董事来自于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有26.1%的独立董事来自于企业经营管理人士。这一调查结果表明,目前独立董事群体在构成上以高校及科研单位的人员为主,而这一群体主要从事的是教学和科研工作,缺乏企业经营管理经验,有的同时在多家公司任职,涉及多个行业,横跨几个省区,因此,受精力和能力等的限制,独立董事作用的发挥势必会大打折扣。
四、完善我国独立董事选任机制的建议
(一)明确独立董事的职权
目前,我国对独立董事的职权设计仍不到位,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完善:首先,明确界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职权界限,使其各行其权,各负其责。例如,对于公司财务的检查权,建议监事会侧重检查公司年终季末的财务状况,而独立董事侧重检查公司经营层决策、交易过程中的财务状况。其次,赋予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否决权。具体来说,独立董事可以对董事的提名选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或解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公司重大关联交易行为、利润分配方案和重大投资方案有否决权。最后,对独立董事已有的权利有效保障。例如,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信息传递机制,确保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二)完善独立董事的选任机制
1. 对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做进一步的规范。无论从积极任职条件方面还是从消极任职条件方面都要做进一步细化的规定。例如,应排除与上市公司之间有一定比例或数额的商业交易关系的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对于独立董事的业务能力做出详细的规定,包括担任独立董事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从知识结构上看,独立董事集体的专业知识应当搭配合理,不宜高度重叠,且能囊括公司管理、财务、法律、营销等内容。对于业务知识的构成规定一个硬性比例。
2. 改善独立董事的提名程序。首先,进一步降低股东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持股比例,扩大参与提名的中小股东的范围;其次,可以保留大股东对独立董事人选的提名权,但在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时,可以参照“表决权回避制度”排除大股东的表决权;最后,董事会作为公司的重要决策机关和业务执行机关,有权提出独立董事的候选人。但鉴于我国的实际情况,应尽快在董事会下设立提名委员会来提名,并通过建立一套科学的独立董事选拔制度来选举独立董事,用制度来决定独立董事人选,尽可能地提高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三)独立董事的资源和素质问题
与我国的职业经理人市场相比,独立董事并没有市场化,独立董事市场尚未形成,独立董事的素质和行权能力也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培养独立董事市场的形成,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推行独立董事资格考试制度,规定报考条件,确定考试科目,拟定考试大纲,经考试合格,并对相关条件进行审查,办理任职资格证。二是成立专门的中介机构为公司提供独立董事候选人,从事独立董事的推荐工作,建立独立董事人才数据库,以方便上市公司查阅独立董事的信息。三是成立独立董事协会,培育独立董事履行其职责的能力和专业知识及经验,以及良好的职业操守。
【参考文献】
[1] 邵少敏,吴沧澜,林伟.国外独立董事研究[J].世界经济,2003年第4期.
四级缺考范文3
[关键词]会计诚信 缺失 对策
[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3)10-0111-01
会计诚信缺失如会计人员制造虚假数据等现象不仅破坏了社会风气,也对市场经济秩序正常运行造成了威胁。国家的诸多决策、计划或控制都是建立在经济业务数据分析的基础上,不真实的会计信息就会影响财政经济政策的正确性,导致社会经济发展紊乱,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扰乱了市场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因此,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完整已成为刻不容缓的问题。
一、会计诚信缺失的原因
(一)制度方面的原因
在制度方面,不仅仅是会计制度存在缺陷,还在于相关配套制度也存在缺陷,从而造成了会计诚信缺失。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都允许有大量的估计和专业判断,具有一定的灵活性,留下了大量的估计和判断空间,在同一交易和事项的会计处理上可能给出多种可选择的会计处理方法,不同的选择将会生成不同的会计信息,这就为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提供了条件。会计准则的规定常常落后于会计实践发展和经济行为的创新,当新情况、新领域、新的经济事项出现时,很难找到长期有效的会计准则作为会计操作的依据,因而实践中常出现企业的会计处理“无法可依”的现象,为会计造假留下了可乘之机。
(二)趋利性的“先天影响”
不论是哪个行业或者哪种类型的会计造成,都是为了追求不法利益,这种资本的“趋利性”是先天形成的,在实践中即使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管和制约,但无法完全解决问题。所以,当企业的管理者在企业利益最大化的目标之下,面对不合法利益的诱惑时,或实际经营情况与管理者追求的目标有差距时,就会要求会计人员做技术处理,以满足经营目标的需要。会计人员顶不住高层的压力就会使会计信息失真,这种情况在国有企业中表现尤为突出,不仅危害了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更加重了会计诚信缺失现象。
(三)监管方面的原因
从外部监管来看,政府监管的力度不够,监督落实不到位;社会审计制度不完善,没有形成公平竞争的机制,难免对查出的问题避重就轻,甚至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从内部监督来看,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而制定的控制方法和程序,是一种内部监督机制。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能有效地防止财务活动中诚信缺失的问题,也是确保会计工作的正常运行和经营管理水平、健全法人治理的重要基础。但在实际工作中,多数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尽完善,审计、监督机制不健全,为会计诚信缺失创造了条件。有些单位甚至没有内部控制制度,导致在会计信息的收集、分类、处理等各个环节失去监督,造成诚信缺失。
(四)人员素质方面的原因
一方面,我国现有法规对会计诚信缺失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造成失信成本低。同时,由于我国相关的法律中没有重视民事赔偿问题,违规所获得的收益远远大于守信所获得的收益,从而使企业和个人为了自身利益,做假账,编制假报表,来蒙蔽监管者,欺诈社会公众,掠取不义之财,使会计诚信缺失成为一种主观必然。另一方面,由于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方面存在差距,职业道德水平不均,技术性失误也常常发生。
二、治理会计诚信缺失的对策
一是要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管力度,杜绝会计造假。我国目前已经建立起了相对完备的审计机构和审计制度,对会计诚信缺失起到了一定的监督作用。但是,现阶段的审计工作主要是事后监督而非事前监督,当发现问题时往往损失已经造成,难以挽回。因此,应建立与当前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会计监督体制,用法律和财经纪律确保会计诚信水平的提高。
二是完善会计制度建设。要加强会计理论研究,对《会计准则》进行必要修订,加紧具体会计准则的研究和出台步伐。及时完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明确会计人员必须具备的职业道德和纪律,用法律和制度去保障会计人员基质的不断提升。
三是健全内控制度约束会计违规行为。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完整、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加强监督职能的必要条件。明确所有者和经营者的职责和权限,内部各级管理者的职责和权限,使内部控制涵盖企业的各个层面和环节,保证企业全员、全方位、全过程都处于严格的内部控制和监督之下,促使会计行为规范化、制度化。
四是加大惩罚力度,提高造假成本。实行市场退出机制。要把那些不遵守行业操守、不守信用的企业和个人,及时逐出相关行业。对会计造假的上市公司要立刻退市,对参与造假的中介机构要进行取缔,对会计造假的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要吊销执业资格证书,不允许继续从事相关职业。
五是提升会计人员道德素质。职业道德是做好会计工作的必备素质,会计行业要从自己的实际出发,结合会计业务工作,开展具有会计行业特色、会计职业特点的道德实践活动,把诚信的观念贯穿于会计实际工作中去。
【参考文献】
[1]林勇军,杨华.会计诚信缺失的经济学透视.现代企业,
2002(12).
四级缺考范文4
一是各种舆论对“技术工人也是人才”的宣传重视程度不够。技术工人的经济地位相对比较低,从理论上讲的主人翁的地位在实际工作中难以体现。二是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一些文化素质不高、没有技术的人,短时间内发了家。有技术无市场,不学技术照样能发财的“拜金主义”思想在相当一部分青年工人中占有一定市场。三是受官本位思潮的影响。企业中具有一定技术技能的人员在各种待遇上远远比不上中层干部。四是技术培训缺乏足够的吸引力。五是企业体制的改革,导致技术成熟、经验丰富的技术人才提前离岗退休。
以上种种原因,对青年技术人才的健康成长产生了不良影响,使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技术含量普遍下降。为此,应制定以下对策:
一、强化宣传,营造重视尊重青年技术人才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纸、刊物、广播、电视等宣传手段,鼓励和引导青工钻研技术,强调对学技术、练技能重要性的认识,形成比、学、赶、帮、超,刻苦学习技术的浓厚氛围。要广泛开展“技术比武”等活动,比武的成绩直接和奖金、住房积分挂勾。要大力表彰优秀青年技术人员,对技术人才的培养、推荐、评比和表彰形成制度,增强广大技术青工的荣誉感、自豪感和责任感,树立“技术工人也是人才”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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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感染标本 采集 意义 方法
Doi:10.3969/j.issn.1671-8801.2014.02.565
【中图分类号】R-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8801(2014)02-0380-01
医院感染监测在医院感染控制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监测及时发现感染问题,提供解决问题的措施及方法,评价控制措施效果,为进一步控制医院感染提供可靠的信息资料。本文仅结合自己实践对此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1 感染标本采集的原则
应该详细填写检验单标明科别/室别、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检验物、检验目的及送检日期等;选择恰当的标本容器,贴上标签。如采集细菌培养标本,容器必须无菌、无裂缝,足够的培养基,应在无菌操作下取样,切勿混入防腐剂、消毒剂及其他药物,以免影响检验结果。采集使用中消毒剂与无菌器械保存液时稀释液中必须加入相应的中和剂,以中和被检样液中的残效作用。感染患者应在使用抗菌药物之前采集,如已用药应在检验单上注明。采集标本必须做到及时、新鲜、准确,采样后必须尽快对样品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送检时间不得超过6h,若样品保存于0℃~4℃条件时,送检时间不得超过24h。
2 医院常见感染标本采集的方法
2.1 常见临床微生物标本的采集。①血液与骨髓标本的采集。通常采肘静脉血,如疑似细菌性心内膜炎时,采肘动脉或股动脉血;疑似菌血症在体温上升阶段及早采血可提高阳性率;疑似细菌性骨髓炎或伤寒时,在病灶部位或髂前上棘处严格消毒后无菌操作抽取骨髓1ml作细菌培养;对已用抗菌药物但又不能停药者,可在下次用药前采样。采血量成人5ml~10ml,婴幼儿1ml~5ml。培养基与血液之比1∶1,以稀释血液中的抗菌药物、抗体等杀菌物质;②痰标本的留取一般留取晨痰。多数患者清晨痰量较多,即使咳痰量较少的患者在清晨采取痰液也最为容易,故清晨采集痰标本最好。对痰量少、不易合作的儿童,可轻轻按摩(胸骨上窝处)气管,使其咳嗽,咳痰后用无菌棉拭子采取标本;气管镜采痰法,对于痰量较多,不易咳出的患者可采用纤维支气管镜直视下吸痰,而后将痰液自灭菌吸管注入无菌试管中。
2.2 化脓及创伤感染标本的采集。未破溃脓肿采集。患部皮肤黏膜常规消毒后,用灭菌生理盐水擦洗干净,取无菌干燥注射器穿刺抽取脓汁,将采集的脓汁注入无菌试管中,也可在切开排脓时以无菌棉拭子蘸取;开放性脓肿脓性分泌物的采集,揭去敷料,常规消毒病灶周围皮肤、黏膜,以无菌棉拭子蘸取病灶深部的分泌物。
2.3 对怀疑放线菌感染的标本采集。用无菌棉拭子挤压瘘管,选取脓液中的“硫磺样颗粒”盛于试管中,也可将无菌纱布条塞入瘘管内次日取出送检。
2.4 尿标本的留取。①中断尿的留取,女性用肥皂水清洗外阴,无菌生理盐水冲洗外及尿道口;男性须翻转包皮用肥皂水清洗和尿道口,无菌生理盐水冲洗尿道口,无菌纱布擦干后收集标本;②尿厌氧菌培养、婴幼儿中断尿采集困难、培养结果与病情不符时,可用膀胱穿刺法取尿。以晨起第一次尿液为佳,培养标本必须新鲜,即取即种,送检时间不得>1h,不能立即送检者,必须存放在4℃冰箱内保存。
2.5 便标本的采集。排便后,挑取有脓血、黏液部分的粪便2g~3g(液状粪便取絮状物),盛于灭菌广口瓶或蜡纸盒送检。用棉拭子挑取粪便插入Cary-Blair运送培养基或pH7.0的磷酸盐甘油中送检,可提高病原菌的检出率。
2.6 穿刺液标本的采集。穿刺液包括:胸腔积液、腹腔积液、心包积液、关节液、鞘膜液、脑脊液等。各种穿刺液标本的采取由医生以无菌操作穿刺抽取。脑脊液、心包积液和关节液抽取量应为3ml~5ml,胸腔积液、腹腔积液抽取量应为8ml~10ml。
3 环境卫生学检测标本的采集
3.1 空气采样时间及方法。采样时间,选择消毒处理后与进行医疗活动之前期间采样;采样高度,与地面垂直高度80cm~150cm;布点方法,室内面积≤30m2,设一条对角线上取3点,即中心一点、两端各距墙1m处各取一点;室内面积>30m2,设东、西、南、北、中5点,其中东、西、南、北均距墙1m;采样方法,用9cm直径普通营养琼脂平板在采样点暴露5min后送检培养。
3.2 洁净手术部空气采样法。用于监测的培养皿必须进行空气对白试验,测定中还应布置空白对照平皿;高度应距离地面1m,当设5个采样点时,分别布点正对在送风天花4角及中心位置;设3个采样点时,取净化送风天花下内、中、外对角线3点;如采样点超过5个,应将其他培养皿对称、均匀低放置在送风天花下的其他位置。采样应在手术室处于静止、密闭的状态下进行,采样时手术室门保持关闭状态,培养皿放置妥当后人员迅速离开。
3.3 医护人员手采样及方法:①采样时间,在接触患者、从事医疗活动之前进行采样;②采样面积及方法,被检人五指并拢,将浸有无菌生理盐水采样液的棉拭子1支在双手指曲面从指根到指端来回涂擦各两次(一只手涂擦面积30cm2),并随之转动棉拭子,剪去手接触部分,将棉拭子放入装10ml采样液的试管中送检。采样面积按平方厘米(cm2)计算。
3.4 医疗用品采样及方法。采样时间,在消毒或灭菌处理后,存放有效期内采样;采样量及方法,可用浸有无菌生理盐水采样液的棉拭子在被检物体表面涂抹采样,被采表面
四级缺考范文6
农业会计是以提供财务信息为主的经济信息系统、也是一种经济管理活动。生产离不开管理,管理离不开会计,生产越发展,会计越重要,这已是长期的社会实践所证实的了。作为专业会计之一的农业会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其自身的特点。正是由于这些特点的出现,导致农业会计在核算中出现信息失准。本文以此为切入点,阐述了农业会计特点,介绍了农业会计核算中会出现信息失准的问题,并就提高农业会计核算准确性进行了思考。
二、农业会计特点
1.农业会计主体比较多,实行分散的会计核算体制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业企业经营范围逐渐扩大。过去的统一经营、统一核算的方式,转变为双层经营、分散核算的方式,除农业企业必须设账进行会计核算以外,各承包单位也必须各自设账,反映其生产经营过程和经营成果,在核算上形成了多层次。所以,农业会计主体一般比较多,在核算中多采用分散的会计核算体制。
2.农业成本核算受自然再生产的影响较为明显
农业生产的对象主要是有生命体的动物和植物,他们有着自身的繁殖、生长、发育规律。人们进行植物栽培和动物饲养,实际上是在遵循其繁殖、生长、发育规律基础上进行的再生产过程。一般来说,这个过程周期比较长,受季节性影响比较明显,这就造成了农业成本核算受自然再生产影响较为明显的现状。
3.农业成本核算不易进行实地盘点
农业生产具有连续性,生产周期一般较长,资金周转缓慢,资金占用量较大。因为经济再生产要以自然再生产为基础,生产时间与劳动时间不一致,生产收支在时间上不均衡,在产品的价值量要用实际投入的资金量表示,生长阶段的农作物在产品的价值,难以通过实地盘点准确地测定。
三、农业会计核算中会出现信息失准的问题介绍
在农业企业会计核算中,经常会出现核算信息失准的问题。主要在于如下几点原因:第一,农业承包者与租赁者之间汉汉是实物地租收取的关系。举个简单的例子,农场主将土地租给承包者,承包者按照自主经营的模式,根据市场需求确定种植种类、面积。而农场主汉汉负责对承包合同的签订、承包费的收取、以及向上级部门报送统计报表等等。从整个承包过程来看,农场主汉负责编制一些简单的统计报表,没有完善的会计核算制度来提供准确的农产品成本核算资料。第二,承包农户的数量较多,分散较为杂乱,本身又不具备会计的业务素养。加上平时对农业活动不记账,根本就没法给农场主提供完善的农业经营活动记录以及成本核算资料,这样农场主对各承包户的会计资料只能进行估算,根本提供不了详细的成本核算。其三,鉴于农业活动的特殊性。在农业生长经营活动过程中经常会受到各种非预期自然事故的影响,而导致整个农产品的生产得不到有效地监督和控制,所以无法保证提供较为精确的农业会计记录的计量。其四,自主经营模式下的农田租赁和承包关系,农户完成承包任务完全可以自由支配任务之外的剩余部分,这样的操作不影响租赁者和承包者的利益关系,在没有利益关系的约束下,农业会计信息的准确性难免会失真。
四、提高农业会计核算准确性的建议
通过农业会计信息准确性失真的原因分析,可以看出建立农业会计专业化核算标准的重要性。建议可将农业企业按照规模大小、生产条件以及经营活动情况详细划分为.家庭农户、中小规模农企和以农业为主的股份制有限公司。在划分明细之后,可参照国外农业会计核算准则以及国内最近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有针对性地对三种规模的承包者进行专业化的核算,提高农业会计信息合算的准确性。
第一,.家庭农户的会计核算标准。.家庭农户主一般都是以农产品种植、畜牧产品养殖为经营主体的个体户主,他们一般知识文化水平较低,会计知识匮乏,不具备会计核算的能力和素质。对于这部分人群,农业会计核算要着重体现农业活动的特点。对于农业活动的各项明细不要求做出详细的记录,但是可对农业活动中的各项损耗进行流水账式的记录和反应,这样便于农业核算部门收集较为原始的村料,提高农业会计核算信息的准确性。
第二,中小规模农企的会计核算标准。现在国外很多国.家,像是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等国,都制定了详细的中小企业会计核算标准。目前,联合国也已经开始就制定中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今后工作重点,用于规范中小企业的会计活动。由此,对于目前国内中小规模农企来说,可以先参照国外中小企业会计核算标准,待到中小农企数量发展到一定数量时,可以考虑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