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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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方案

法律服务方案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和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固本强基维稳工程和“帮千企走千村(社区)访万户,服务‘三保’任务”主题实践活动,抓基层,打基础,建队伍,强机制,严防控。以推动司法行政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为己任,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着力点,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切入点,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充分调动司法所与基层法律服务所两个积极性,发挥职能优势,形成合力,筑牢维稳工作“第一道防线”,努力为构建平安和谐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活动内容

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明确职责,协调发展,广泛参与,实现共赢”为总体工作思路。活动的主要内容是:

(一)基层法律服务所在“平安和谐共建”活动中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努力做到:

1、发挥好兼职调解员的作用,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任镇(街道)调解中心的兼职调解员,积极主动的参与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提供准确有效的法律依据,按照调解优先、能调则调、案结事了的原则,区分不同情况提出解决方案,适时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2、发挥好法律顾问的作用,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积极参与重大工程建设、重大经济洽谈等活动,按照相关法律依据,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协助草拟、审查经济合同等相关法律事务。

3、发挥好法制宣传员的作用,推动新农村建设步伐。各基层法律服务所要以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重点,为村民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律教育,定期为村民代表上法制课,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帮助村(社区)两委班子及时解决法律难题,切实做到为农民群众和新农村建设提供方便快捷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司法所在“平安和谐共建”活动中要依法履行好司法行政职能努力做到:

1、围绕中心工作,畅通信息渠道。司法所应在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和小城镇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土地流转、招商引资工作等方面与基层法律服务所加强沟通,传递信息,增强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的针对性。

2、协调各方关系,谋求共同发展。司法所要积极协调法律服务所与党委政府的关系、与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与各企事业单位及村委会之间的关系,帮助建立常年法律顾问关系;主动在驻地企业和基层法律服务所之间穿针引线,协助基层法律服务所挖掘潜在案源,拓展业务,扩大社会影响力,全力实现共同促进、共同发展的双赢局面。

(三)加强队伍建设。共建双方要把这次活动作为提高素质、锻炼队伍的一次重要机会,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努力打造一支“心系基层、热情服务、精通业务、形象良好”的基层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

(四)健全工作制度。各共建单位在共建的基础上,应尽快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保障措施,以确保“平安和谐共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方法步骤

共建活动的范围是13个镇(街道)、开发区司法所和9个基层法律服务所,活动分两批进行。活动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3年5月底前,全面启动“平安和谐共建”活动。重点抓好对工作的安排部署,宣传发动,方案制定,目标分解,责任落实等工作。

1、司法所对本地区基本情况进行调研评述,包括人口数量、村(社区)数量、驻地企业数量和规模、主要矛盾纠纷数量和类型、经济状况等。区局将对活动镇(街道)的基本情况向各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公布。

2、基层法律服务所在熟悉各镇(街道)基本情况后,针对有服务意向的镇(街道)制定本单位的服务内容和标准,向区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将作为今后基层法律服务所服务质量的考核依据,并且纳入年底工作考核。

3、区局将对镇(街道)基本情况和各基层法律服务的申请书进行客观细致的分析和评判,结合实际情况,择优分配共建单位。

第二阶段:2013年6月份,全面实施“平安和谐共建”活动。本着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通过召开会议,签订协议等形式使司法所与基层法律服务所结成共建对子。

第三阶段:2013年12月底前,搞好总结、考核、表彰。对共建效果好,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

法律服务方案范文2

关键词:旅游业服务外包可行性对策

随着我国加入WTO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多种经济成分的产业经营模式逐步渗入我国的经济领域。众多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在向发展中国家大量转移其制造业的生产职能和加工基地后,现在又开始将其非核心的服务产业的部分职能向海外特别是新兴市场国家和地区转移。旅游业作为一种重要的服务产业,也将不可避免地迎来由服务生产国际分工而导致的机遇和挑战。

一、服务外包的概念和由来

服务外包(servicebusinessprocessoutsourcing),或称离岸服务外包,是指作为生产经营者的业主将服务流程以商业形式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服务提供者,以保持服务的稳定供应以及最优的质量和最低的成本的经济活动。其本质是通过合同发包、分包或转包等方式向第三方转移非核心的商业技术和服务流程,以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益和利润空间。近年来,随着国际通讯和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发达国家的大型跨国公司将低附加值的经营环节和服务职能转移到相对具有比较优势的发展中国家,自己则专注于产品研发、生产管理、财务运作、营销推广、产业升级等具有相对竞争优势和高附加值的核心业务,服务外包由此发展起来。服务外包的产生于上世纪80年代IT产业的软件服务,在90年代由于“计算机千年虫问题”得到加速发展。随着服务外包这种经营模式在IT领域的成功,本世纪初外包业务范围逐步拓展到金融、保险、医疗、资产管理、顾客服务等服务业领域。据统计,全球的服务业外包市场已从2001年的1500亿美元增长到2004年的3000亿美元,成为一项新的全球性产业转移和增值模式。从外包方式上看,离岸外包将成为服务外包的主要方式,如国际零售业巨头沃尔玛公司提出将把80%的公司外包业务采用离岸方式。著名管理咨询公司麦肯锡预测,今后五年内,美国白领工作的离岸外包将增长30%。

二、旅游业发展服务外包的可行性

旅游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一项支柱产业,一直都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如同服务业的产生与发展是有历史阶段一样,旅游业本身就是一个集吃、住、行、游、购、娱等相关要素于一体的关联度较高的传统产业。随着近年来我国旅游业的迅速发展,行业的规模不断扩大,产业结构得到了进一步的改造和提升,实现了现代管理理念指导下的现代高科技、信息化的运营模式。在此基础上,产品形态日趋复杂化和专业化,与相关传统产业及新兴产业的交叉和融合进一步加剧,对原来形成的产业固定化边界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调整和改造,出现了诸如会展旅游、旅游咨询、旅游规划与策划、旅游信息服务等新型业态。但几乎与此同时,也发生了行业恶性竞争激烈、经营绩效持续下降、行业管理边缘化的不良现象。因此,如何有序、规范、健康地发展我国旅游业,提高行业自身效能和产业层次,是新时期我国旅游业界和学界普遍关注的问题。

旅游业作为一种高成长性的服务产业,其产业扩张能力和渗透性较好,因此具有外包的潜力。旅游业在原有生活核心业态的基础上,受到生产服务业、专业服务业、信息服务业、创意服务业的明显影响,从而引致旅游业内部结构和能级提升,出现了高增值性、高层次性、高功能性、高技术性、高知识性的新特点。随着我国旅游产业规模的不断增长,“入世”的呼声日渐高涨,通过外包的方式实现与国际旅游业接轨的内在需求已经成熟。

其次,旅游业是服务业经济中一个较为活跃的产业代表,是国家经济和社会繁荣的“晴雨表”,包含了传统服务业的内容和现代服务业的元素,有着显著的二元结构特征,即以生产和生活为其要素的产业结构模式。而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和延伸,现代企业制度的普及和生产职能的强化,旅游业的服务对象也扩大到了生产者,建立以生产为主体的新型旅游业已是大势所趋。这就要按生产要素和生产方式来重新布局旅游产业,通过“归核化”的战略,将“非核心”的生产环节通过外包的方式加以整合、重组,实现旅游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由于现代旅游服务业同样具有高技术性、高知识性和高人力资本等现代服务业特征,因此决定了在同样的产出水平下,无形智力投入较高而有形资产投入较少,引进外包经营方式,不仅能直接创造价值增量,还有降低经营成本、提升经营效益、增加无形资产等间接途径和作用。如现代企业的一些非核心业务的外包,使旅游业为生产性企业提供第三方会展、商务等专业服务成为可能,从而形成某种经营功能的规模化效应,促使企业经营成本的大幅度下降。又如旅游规划或策划、旅游咨询和信息服务的外包,可使企业的经营效益大幅度提高,创造可观的经济价值。再如旅游企业形象的策划和营销、旅游广告的宣传运作,将使企业的品牌声誉和社会形象得到明显改善,无形资产的价值也就随之上升。

三、旅游业发展服务外包的对策和建议

服务外包作为一种新型的管理思想和经营实践,将成为旅游业今后获取竞争优势和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抉择之一。由此,笔者认为,应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服务外包,抢占旅游业发展的制高点,形成现代服务业驱动GDP增长的新型发展模式。

(一)加强旅游业服务外包的外部环境建设

相比生产性企业而言,服务性企业对外部环境的依赖更大。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应集中建设公共支持技术平台,强化对旅游业服务外包的技术支持和基础,以低廉的使用成本向服务外包企业提供旅游产业的综合开发环境、服务环境和管理环境,制定针对承接服务外包的优惠政策,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改善其运营环境。积极构建旅游服务的外包数据库,为旅游企业提供服务外包政策咨询、信息服务和业务指导工作,使企业能把握服务外包国际市场动向和发展趋势,在发展中少走弯路。另一方面,采取政府指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鼓励引进世界著名的专业化旅游服务商,优化配套服务措施;鼓励境内、外企业参与旅游相关产业带的基础建设,加快建设进度,提高旅游服务产业的规划和建设水平。加大地方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力度,增强旅游外包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已经建立的行业规范的基础上,集成现有法律、法规,构建服务外包政策体系,充分利用已有的政策资源,形成对服务外包的支持体系。

(二)旅游业服务外包的组织文化协调和流程再造

企业与外包商的文化协调,是指在外包运作过程中,外包双方能相互尊重,,努力扩大双方产业文化的兼容性和共识面,从而有效地减少或降低因文化冲突和摩擦带来的不利影响。旅游业通过实施服务外包,各相关企业的组织机构和运作机制都将发生较大的改变,经营职能也将随着外包业务控制权的转移而与以前有所区别,这必然要求企业对自身的组织文化和运作机制进行再造,以确保旅游企业外包业务的正常运营。具体地说,企业应就实施外包的业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合作模式,整合各方资源,共同建立科学、有效的沟通机制,包括:定期举行信息会、案例分析会、提交各自的业务报告等,尽量消除交流中的文化壁垒,充分了解外包企业的相关信息,并采取建设性的态度化解因组织文化差异引起的各种纠纷。其次,对外包企业的生产模式和服务流程进行监控,及时搜集和反馈业务运转信息,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业务培训,建立外包服务产品的评介体系和质量标准,以使外包企业的服务产品符合自身的质量要求。最后,企业还应本着互助与诚信的原则,与外包商就售后服务、企业CIS的统一化等建立可靠的协商机制。

(三)旅游服务外包的人才培养

人才是保证旅游服务外包成功的根本前提,旅游业发展服务外包离不开大量既熟悉旅游企业经营管理模式,又具备相关外包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门人才。我国发展旅游服务外包尚处于起步阶段,相关的人才严重不足,尤其缺乏具有相关技术和项目管理能力的高级管理人才。同时,由于旅游业人力资源的流动性较大,服务业外包缺乏相应的知识产权的保护,也会阻碍旅游服务外包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对于服务外包这种快速增长的行业来说,建立一套完善、有效的人才供给机制显得更加紧迫。政府可以通过建立专属的服务外包管理机构,联合行业协会和服务外包行业工会,为服务外包人才的培养提供引导与支持;第二,通过举办国际性企业与人才洽谈会,搭建有利于人才与企业交流的平台;第三,推动建立“产学联盟”,支持大学的商学院建立“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按照全球服务外包的发展趋势与特点,包括管理、策划、运作、外语能力等,为服务外包企业培养和提供高素质的服务外包人才;第四,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制定相关政策吸引和聘用海外高级人才,鼓励“海归人才”回国创业,以提升我国旅游服务外包业的国际化水平。

四、结论

世界服务业加速现代化和跨国转移的趋势,一方面进一步推动了世界经济向服务经济转型;另一方面也使服务业日益告别传统的地缘导向发展模式,不断打破时间、空间乃至文化、观念的隔离,开始进入全球化发展阶段。这不仅使服务业的全球重组和资源优化配置达到了空前高度,也正在使世界各国经济、产业、技术创新乃至经营管理模式出现全方位变革,对世界经济的重大影响。我国旅游业正进入快速发展期,特别是其中的科技、研发及营销、设计等环节,对整个产业链的技术进步和创新越来越有关键性的决定作用。在此基础上,积极发展旅游业服务外包以促进服务业现代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客观要求,对于实现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参考文献

[1]张文建,试论奖励旅游与生产者服务[J].旅游科学,2005,(1)

[2]周振华,现代服务业发展研究[M].上海:上海社科院出版社,2005.(189)

法律服务方案范文3

近日,北京市司法局组织律师、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公证员成立法律服务团,为涉及城中村拆迁改造的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大兴、房山、通州、顺义、昌平等9个区的38个乡镇,50个市级挂帐督办重点村的群众解决因征地拆迁、改造施工、拆除违章建筑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参与此次法律服务的律师约3000名,并且律师将介入拆迁改造的全部过程。法律服务期间,群众如果遇到因征地拆迁、改造施工、拆除违章建筑等问题引发的纠纷,均可以向律师进行咨询。律师将走进社区进行法律咨询服务,社区和村委会可通过司法所和律师事务所取得联系,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时间。针对矛盾突出的社区或村委会,律师将集中到现场进行咨询服务。同时,律师也将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在产权界定、补偿标准的法律规定方面提供帮助。政府会给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律师一定的报酬。如果当事人与律师签订协议,委托律师案件进行诉讼,就要分情况处理:如果当事人属于弱势群体,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收费就按照法律援助的规定办理;如果不属于弱势群体,那律师就要按照正常的收费标准收费,由当事人自行支付。

相关人士介绍,“法律服务团”将会成立三个组:一是法制宣传组,主要负责整治地区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二是法律服务保障组,为改造地区的群众提供法规政策咨询服务;三是矛盾排查调解组,组织开展整治地区矛盾排查调解工作,侧重于疑难土地纠纷的调解工作,以及突发性土地纠纷的应急处理等工作。这样的做法在北京市尚属首例,引起了社会各界对其可行性和预期效果的分析与探讨。这一政策类似2009年上海市所采取的“阳光动迁”政策,都是由律师作为第三方介入拆迁。由上海“阳光动迁”的经验可知,律师作为第三方介入拆迁具有以下优势:首先,可以引导被拆迁人依法采取正确的方式表达意愿和诉求,维护自身权益;其次,让被拆迁入获得律师专业化的法律援助,这样可以提高化解各种因拆迁而产生的矛盾和纠纷的效率;最后,由于律师是以第三方机构的形式介入,所以其具有客观中立的态度,能够更加切实地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总之,只有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拆迁纠纷才能得到及时的完全的解决,不至于积聚民怨,正所谓“维权才能维稳”。把动迁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也从根本上降低了“维稳”成本。

那么,此次活动如何落到实处,并最终实现预期效果,作为一名长期从事拆迁法律服务的律师,我认为有以下几点要做好:

首先,有人可能会有疑问:如此庞大的律师队伍介入拆迁领域是否可以真正解决土地纠纷?拆迁法律服务不仅是一项高度专业化的业务,更加是一项具有重大社会意义的法律事务,所以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拆迁纠纷,就会引发民怨。同时,征地拆迁包括多个环节的工作,也涉及多方面的问题,每个环节和方面都可能出现矛盾和纠纷,律师如要发挥“定分止争”的作用,这对律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要求都非常高,要对相关政策非常了解,要和街道、居委会协力配合、搭建平台,要从专业角度调解并引导居民。由于被动迁对象的情况不尽相同,律师要秉承公平、诚实的原则,因人而异地提供法律咨询。这不仅要求参与其中的律师要具备深厚的理论功底,更需要有丰富的拆迁案件经验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据统计,目前北京专门从事拆迁领域的律师数量明显达不到该项政策的人数要求。事实上,也不能只追求人数多场面大的效果,而应当将关注的焦点集中于介入拆迁领域的律师的质量。要对遴选出的经验丰富的律师团队进行系统化的培训,严格要求律师团队本着客观的立场为拆迁入、被拆迁人尽心尽力提供法律服务,才能最终实现政策的预期。

其次,律师必须在征地拆迁安置方案制定之前就提前介入,这样“法律服务团”才能妥善解决拆迁纠纷。纵观现实中的拆迁纠纷和矛盾,其根源来自立法的不健全和政策的模糊和不合理以及纠纷解决机制的不完善,北京目前的城中村拆迁基本上没有按照《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拆迁,而是依据北京市绿化隔离带政策,绿隔政策讲的是一乡一策,各乡政府自行制定拆迁期限、补偿办法等相关政策,由乡人大讨论通过,并不完全走集体土地征地拆迁模式。由此引起相关的法律争议非常多,涉及的社会矛盾复杂,给律师的法律援助工作造成很大的不便。因此拆迁政策和安置方案的制定,在整个拆迁过程中非常关键,因为它是拆迁工作是否顺利的基础,如果拆迁政策和安置方案不合法或不合理,律师在解答法律咨询时很难给百姓一个合理合法的说法。所以在土地动迁立法、拆迁安置方案制定之时,就应该让法律服务团介入,协助相关部门制定出合理、合法的拆迁安置政策,切实有效地解决拆迁纠纷频发的社会问题。

最后,北京市司法局组织庞大的律师队伍参与到土地拆迁改造中,应当立足百姓,服务百姓,缓和矛盾,化解矛盾。但是如果律师参与是受政府的委托,为百姓提供法律咨询,那么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性质就是为政府的顺利拆迁提供法律的服务。根据《律师法》第三十九条: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人,不得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因此,所有参与法律服务团的律师就不能够再接受民众的委托,为民众维权。如果法律服务团的律师再民众维权,这种“一手托两家”的做法,其独立性恐怕难以保证,律师一旦失去这种独立性,也就失去存在的价值与意义。法律服务团的律师为双方可能会引发道德风险,引起信任危机。因此,律师在参与法律服务团之前,这些问题必须明确并规范化。

法律服务方案范文4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体系法律援助的宗旨和目标,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发挥法律援助政府职能,推进“法律进社区”工作,更好地为辖区困难群众、未成年人、外来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按照区司法局的统一部署,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全面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法律服务为切入点,以辖区困难群众、未成年人、外来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为救助重点,建立和完善社区法律援助组织服务体系,方便群众法律救助,满足群众法律需求,解决群众涉法实际困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工作目标以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为根本要求,以“政府满意,人民欢迎”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法律援助政府职能,拓展法律援助领域,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增强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开创法律援助社会化新局面,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健康发展。

三、组织机构街道设法律援助工作站,下辖8个社区,建立一支16人的社区援助志愿者队伍,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对各社区援助工作点进行组织、协调和指导。

法律服务方案范文5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正处在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为更好地发挥法律服务在我市经济转型升级中的积极作用,现就公证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科学发展提供法律服务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增强为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科学发展提供法律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今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市经济发展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少数企业生产经营发生困难。针对当前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体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充分认识危机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准确把握当前国际国内和我市经济形势,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各所、处要把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企业重整重组、努力为企业化解危机提供法律服务作为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充分发挥法律知识和法律实务经验的专业优势,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及企业做好相关法律服务工作,推动我市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在参与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科学发展中的职能作用

服务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的重要职责。当前,针对我市工业经济发展中的困难问题,市委、市政府和各工业企业正采取积极措施,着力做好防范、化解工作,全力维护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些措施涉及大量的法律关系调整和法律事务处理,迫切需要通过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协助政府和企业有效实施企业资产重组和债务处理,提高化解矛盾和防范风险的能力,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成立一个专门组织

为加强对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科学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工作的领导,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有关职能科室、各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法律服务机构都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开展一次集中服务

近期,全体法律服务工作者要深入顾问单位,开展一次全面走访,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切实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要做好事前防范、事中化解、事后处理工作。要运用法律手段,防范、弥补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风险漏洞,提高抗风险能力。要参与制定危机化解方案,协商化解办法,维护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三)组织一次专题研讨

要组织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公证处主任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讨如何为企业应对风险、化解危机提供法律服务。要针对银行欠贷、民间负债、职工欠薪、企业担保承担连带责任以及资产重组、知识产权保护等共性、关键性问题,认真研究对策措施,提出意见建议,努力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法律支持。

(四)开展一次法制宣传

要紧密结合职能,开展一次“送法进企业”宣传活动,通过以案说法、法律咨询等方式和途径,加强《公司法》、《担保法》、《合同法》和《公证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说服、引导有关企业、债权人通过合法的程序和途径表达诉求,解决问题,维护社会稳定。要引导运用公证手段,规范公司行为,保护知识产权,更好地发挥公证的事前预防功能。

(五)规范一项收费行为

严格收费规定,适当减少法律服务收费,减轻困难企业经济负担,与企业共克时艰。严禁乱收费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三、不断提升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法律服务方案范文6

1法律服务团的主要功能

组建法律服务团队,可以快速主动介入消释各种社会矛盾;可以为企业投资兴业营造规范、有序的法治和谐环境。其功能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在维护社会稳定功能方面:一是公职律师常态参与突发性、紧急性社会事件和典型、重大群体性案件纠纷的调处。如地铁六号线文化公园站上的“钉子户”的强制拆迁案,荔湾区某村委会经济联社的土地租赁纠纷,桥中地区鸿达鞋厂工人死亡赔偿案等。由于律师参与调处的专业作用,助推了争议各方取得多赢的局面。二是积极为民生问题和企业投资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一方面,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及时提供可行性强的法律咨询服务,如先后为辖内的外嫁女问题、国家赔偿问题、公民继承权问题、中小企业租赁合同问题、外来务工人员劳资纠纷、居民群众社会保险问题以及为区残联就精神病的监护人承担法律责任问题及时提供法律意见,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并有效地避免了矛盾纠纷的升级。另一方面,通过零距离的法律咨询服务为企业的投资兴业营造规范、和谐的法治环境。三是引导在法律途径中化解。指派公职律师参与荔湾区领导接待,积极地引导群众自觉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在办理环卫工人刘某交通事故案中,由于刘某伤势严重在医院抢救,当事人家属情绪异常激动,多次到区上访,并扬言如不马上支付抢救费用,就要采取过激行为,为此案荔湾区领导多次过问和督办。法律服务团通过指派律师调查取证、与各方充分协商等举措,终使该事件得到圆满解决。四是积极推动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行政。一方面,通过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诉讼案件,认真分析这些部门在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法律意见。如在居民谢某诉某街道办事处行政侵权案和另一街道的环卫工人提出补缴社会保险及加班费等的劳动诉讼案中,公职律师不仅指出街道办事处存在的违法之处,而且主动为其提出调解结案的方案,从而较妥善地解决了纠纷。另一方面,通过与有关职能部门建立法律顾问关系,为政府各职能部门及街道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法律建议,为经济建设、环境改造等工作提供周全的法律服务。这样的举措,较好地维护了政府机关在群众中的形象,同时也推动了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意识的提高。五是以“应援尽援”为目标,法律援助困难群众。根据每年荔湾区城乡居民的经济收入情况,简化手续,及时受理,指派律师全程跟踪案件,最大程度地拓宽法律援助的覆盖面,为弱势群体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在服务经济建设功能方面:一是专业智力支撑法律服务。利用律师、公证员重点参与区河涌整治与污水治理工程、恩宁路改造项目,与区政务办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协议,借助区政务管理中心平台,探索出了一条延伸法律服务到企业的新途径。二是主动与职能部门协调沟通,建立联系合作机制。建立了法律服务的联系合作机制,共同制定了《关于运用法律手段促进招商、企业服务工作、环保执法工作、污水治理和河涌整治工作的联合通知》,使部门工作合作协调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2法律服务团的创新体现

一是法律服务主动介入性强。“主动服务,提前介入”的原则,以及法律服务靠前的常态机制,可以从时间和空间上赢得处置矛盾纠纷和服务经济建设的主动,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种矛盾,预防和回避可能出现的各种法律风险。二是法律服务对象针对性强。着力为涉法群众、困难群众、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引导群众依法正确行使诉求。加强为企业法律服务,为企业构建通畅的法律服务绿色通道,打造良好投资环境。同时搭建律师与政府的沟通平台,助推政府部门提升依法行政的水平。三是化解矛盾应急导向性强。服务团队中组建的突发性重大敏感案件应急小组,负责协调重大敏感案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应急保障等工作,督促落实上级有关指示和批示精神,推动问题合情、合理、合法解决。四是协调合作性强。服务团队一方面通过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及街道建立的联系制度,及时反馈在敏感案件、涉法案件、法律援助案件中的合法、合理的法律意见,助推依法行政。另一方面利用律师公证管理科及法律援助处强化辖内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的沟通,引导利用社会律师、公证员的法律资源,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提供广泛的法律服务。另外,同相关部门及主体协调沟通,了解服务对象的需求,及时调整服务的着力点,提出专业意见,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从而使法律服务工作有了更实际的内容和操作的空间。五是法律服务空间拓展性强。荔湾区正处于坚定不移地围绕“打造广佛之心,建设文化荔湾、低碳荔湾、智慧荔湾、幸福荔湾”的总体目标,全面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无论是城市建设、环境整治、招商引资,还是企业服务等领域都有着比较大的法律服务空间。另外,服务团具有法律服务“先行先试”的良好基础,服务方式的优化完善有较大的余地,服务范围还有较大的拓展空间。

作者:颜海琳 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