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体操论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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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体操论文

艺术体操论文范文1

关键词:艺术体操;运动员;动作

1引言

艺术体操不仅有体育运动的健康美,而且融合了包括雕塑、绘画、工艺在内的艺术美,以及芭蕾舞、民族舞、技巧、武术、杂技、戏剧等技术之精髓,而且还创造了一整套有思想、有感情、有层次、有结构、有难度的立体练习程序,从而构成了艺术体操的美。艺术体操综合了舞蹈中的形体艺术,美术中的造型艺术,音乐中的音响艺术,并将这些艺术与高超的身体和器械技术交融组合成千姿百态的舞台和流动变幻的场面,给人以优美、清新、高雅、新颖等印象。

2艺术体操项目人体美的研究

2.1体型美

艺术体操项目是以优美为其主要特征的,运动员漂亮的外貌及健美的身体形态会为创造优异的成绩带来良好的“印象分”。外貌主要是指脸型、五官和气质。脸型、手型与艺术体操运动员身体各部位比例匀称,在选材时对运动员体型结构外表都有相应的要求:颈部及四肢修长,躯干略短;肩部稍宽,髋部稍窄,臀肌上收。这种苗条修长的身材,完成的动作不但幅度大而且非常优美,给人以美好的视觉享受和无穷的艺术魅力。

2.2姿态美

姿态美是身体各部分所呈现出来的外部形态美的一种。姿态美是艺术体操运动员在完成过程中的审美意识及对运动员自身的审美要求,是评分的重要依据之一,是提高动作质量的重要内容。因此在完成动作过程中,动作舒展、姿态优美大方是对艺术体操运动员的基本要求。通过训练使人体的一些基本形态表现得更加优美动人。而在艺术体操基础训练中正是借助舞蹈、芭蕾等基本功训练来提高运动员的形体。使艺术体操运动员身体挺拔、隽秀,更显女性曲线美,使运动员的一举手一投足都散发着青春、优雅的魅力。

2.3气质美

艺术体操运动员在训练过程中不仅仅要进行多方面的技术训练,作为一名优秀的顶尖级运动员还要有独特的气质。气质美是人的品德、性格、精神、风度等综合性的一种内心世界的美,是人对外界事物反映的一种心理品质和心理现象。一个人的美离不开外在和内涵两方面。人是一个统一的机体,外在表现和内心世界应该是统一的,行为美与心灵美应该是统一的,动作美和气质美也应该是统一的。长期从事艺术体操锻炼的人,那高雅优美的动作造就了他的形象美,那婉转动听的音乐与动作的结合使人的气质在身体与心理的交融中自然而然得到升华。此外艺术体操运动员独特的个人气质美是比赛中获得高分的关键因素之一。

2.4造型美

造型美是用身体形态姿势表现的美。它包括静态造型美和动态造型美以及动静结合的造型美。艺术体操的静态造型美光彩照人,像一尊精美的雕塑。如艺术体操套路的各种开始和结束姿势以及各种平衡等等,都是静态的造型美。动态造型美是在运动中的空间造型美。如跨跳、鹿跳、接环跳,立转、平转以及旋转中的平衡,都是动态的造型美。而跳步接踹燕等动作则是典型的动静结合的造型美。这些造型或动态或静态或动静结合,无一不是艺术价值的完美显现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2.5难度美

在艺术体操的比赛中,形成其艺术价值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身体动作是重要的技术基础,是由跳步、平衡、单足转体、波浪等基本动作,以及各种移动小跳、单足跳、摆动绕环等动作组成,其中跳步、单足转体、平衡3类动作丰富多变,是组成难度的核心部分。成套难度的数量多达20—30个;而难度动作的系数涉及10个级别,难度之大令人咋舌。例如,卡巴耶娃做的踹燕转体360°和不用手帮助的结环转体360°;阿列克山德罗娃做的上体侧倒侧劈腿转体360°和抛器械后连续3次伊柳辛接器械等动作,使人耳目一新。更令人惊叹的是她们能把这些创新难度和其它转体或平衡难度连接起来做,出现以连续体相接的联合难度,使观者目不暇接,练者一气呵成,达到形美感目、神美感心的微妙境地。这种作为艺术美的创造性发展所体现出来的难度美,使人真切感受到运动员本质力量中所潜在无穷能力,从而悟出不断追求新领域的真谛。

2.6人体与器械的配合之美

艺术体操器械有绳、圈、球、棒、带,不同器械均由不同的材料特制而成,轻便别致容易操手。若巧妙配合,使器械成为身体的一部分,例如:抛、接、踢、滚动、绕、等等。都能表现出许多高超动作,运动员有序地变化队形,器械的相互交换,空间与地面、人与器械的结合形成动态图案。天衣无缝,浑然一体,人与器械和谐一致。

3艺术体操音乐美的研究

艺术体操成套动作是在音乐伴奏下完成的,不仅烘托气氛,更是各种形态和技术展示的艺术手段,所以音乐是艺术体操的灵魂。曲调优美、风格鲜明的音乐,不仅可以激发运动员的激情,突出个性,增加动作的感染力,还可以增强表演的气氛和艺术感染力,动作是声音的形象化,是表达音乐形态和内涵,优美的音乐的开始,使人产生美妙的联想。运动员心情和意境受音乐旋律的启迪,从而产生艺术创造的激情,随着音乐的旋律,用全身的器官尽情地自如地表现动作。使音乐形象和动作达到完美的统一,给裁判和观众留下深刻的印象。

4结论

艺术体操只有以高难的技巧动作、优美的舞姿、动听的音乐旋律、感人的艺术形象和艺术表现力等各种因素,才能创造出鲜明、完美的意境,令人心驰神往,产生强烈的审美力量。若忽略了任何一个部分,如技巧难度太低,音乐旋律不动听,造型不美,神形分离等等均会对整套动作产生巨大的影响。在艺术体操中(下转178页)(上接177页)绝不能把难度技巧、舞蹈、造型、器械、音乐等等看成是各自孤立的、个别的,而应严格地按照每一部分美的规律进行编排,并把它们和谐、完整地统一。一套艺术体操动作就是一件艺术作品,只有各方面的美融为一体,才能获得最佳整体效果,创造最美的艺术境界,其美的特征及美学价值才能得以最完美的实现。

参考文献:

【1】大众艺术体操

【2】杨鹏飞.艺术体操的美学研究[M].武汉体育学院学院.2001年04期

艺术体操论文范文2

关键词:艺术体操;世界锦标赛;奖牌;年龄

第35届世界艺术体操锦标赛于2017年9月3日在意大利完美落幕,本届世锦赛的24枚奖牌由6个国家分享,获金牌的国家分别是俄罗斯7枚和意大利1枚;按奖牌总数排名为俄罗斯13枚、日本4枚、保加利亚3枚、以色列2枚、意大利和白俄罗斯各1枚,俄罗斯占据榜首,两个亚洲国家荣登奖牌榜,日本艺术体操团队创历史新高,以仅次于俄罗斯的奖牌数而归入了艺术体操强国之列。我国艺术体操团队在本届世锦赛中并无奖牌收获,需再接再厉。世界艺术体操格局出现新的变化,欧洲国家中除俄罗斯艺术体操王国巅峰的地位暂时难以撼动之外,其他国家均可博弈,近几年的艺术体操项目上,俄罗斯领跑欧洲于世界的前列,亚洲崛起、将逐鹿奥运会赛场。

1参赛国家与参赛运动员数量简介

本届世锦赛共有来自全世界53个国家(地区),254名运动员,个人项目90人,集体项目29个国家参加。与上届对比,参与国家减少4个,运动员人数减少25人,属于发展的稳定期。各国参加人数大致呈两级分化,只参加集体项目的国家2个,只参加个人项目的国家有24个,2个项目都参加的国家有27个。深层次分析,参与单一项目的国家,优秀艺术体操运动员有所欠缺,同时也说明世界优秀艺术体操人才资源分布不均。

2参赛运动员年龄相关信息分析

2.1参赛运动员年龄的特点

如图1所示,本次世锦赛参赛总人数254人,平均年龄18岁,最大年龄为25岁,最小年龄16岁。相比国际体联的其他体操项目如竞技体操、韵律操、蹦床来说,年龄跨度不算大,说明竞技艺术体操是比较年轻化的运动项目,运动员比赛生涯不长。人数最多的年龄段为16岁,共67人;最少人数的为24岁,仅1人,25岁4人,16、17岁的运动员正好占总人数的1/2(127人),20岁以上的运动员总数为28人。图1中参赛年龄走势曲线在21岁(含21)之前呈递减趋势,21岁之后走势较平缓,整体上各年龄段参赛人数随着运动员年龄的增高而逐渐减少,即年龄与参赛人数呈负相关。16~17岁运动员是本届世锦赛运动员的主要年龄段,参赛选手趋于年轻化,从侧面也说明各国都在积极地备战东京奥运会,提前储备和历练后备军团。

2.2不同年龄段内各项目参赛人数的对比

对比参赛总人数、个人项目、集体项目的年龄特点(图1)。3组曲线都是呈下降趋势,最高点都出现在16岁,其后依次是17、18、19、20、21、22、23岁,各年龄段里(16~23岁)参赛总人数越多,集体项目参加人数也多,个人项目参加人数也同样会多,且大致为年龄段内总参赛人数集体项目参赛人数个人项目参赛人数。唯一的24岁运动员参加集体项目,4位25岁队员全部参加个人项目,其他年龄段在总人数、集体项目参赛人数、个人项目参赛人数上大体呈正相关。

2.3运动员参赛年龄与获奖年龄相关数据分析

2.3.1各年龄段获奖牌运动员人数与参赛人数对比24枚奖牌中,获奖牌最多的运动员年龄段为17~20岁,各5枚;21岁和23岁各3枚,22岁和25岁无奖牌,而人数最多的16岁档只有2名选手夺牌。相比参赛人数随年龄增大的明显递减走势,获奖牌运动员在各个年龄阶段的人数趋势线却是较平缓的,无太大起伏。在此计算各年龄段内获奖人数与总人数的比值,最高比率为24岁,1人参加1人获奖牌;最低比率为22岁和25岁,无人获奖牌。以上2个数据的年龄段参加的总人数极少,不具有代表性。以下着重突出10人以上(16~20岁)的年龄段。如图2所示,16岁年龄档67人中2人获奖牌,为曲线的最低点,20岁年龄档18人中5人获奖,为曲线的最高点,20岁19岁18岁17岁16岁。各年龄段获奖运动员人数所占比率与参赛人数呈负相关,相比参赛人数随年龄的增大而逐渐减少,获奖人数却随年龄的增大而增多。此现象大致可说明本届比赛中,有优势的运动员多为(19±1)岁。所以国家应注重发展艺术体操后备力量,并高度保持优秀运动员在黄金年龄的竞技状态。2.3.2各项目获奖牌运动员年龄分析个人项目15枚,分别由6人获得;集体项目9枚,由4个国家23人获得。本届世锦赛各比赛项目的获奖选手中,金牌得主运动员年龄为16~23岁,跨度为7岁;银牌和铜牌得主运动员16~24岁,跨度为8岁。金、银、铜牌运动员年龄走势平缓,跨度不大。个人和集体项目中,金牌得主平均年龄19(18.6)岁;银牌得主均龄19(19.4)岁;铜牌得主20(19.7)岁,年龄无太多差异,本次比赛场上的获奖运动员平均年龄为19岁左右。2.3.3个人全能资格赛成绩在各年龄段的均值比较参加资格赛的选手共90名,将资格赛成绩整理,平均成绩大致可以分为3个板块:20岁23岁19岁(55分以上)25岁17岁22岁(52~54分)16岁18岁21岁(51分以下)。标准差和极差最大的都为19岁,说明此年龄段内的参赛运动员综合能力相差较大,除此外,也与个人全能金银牌得主在此年龄段内有关。综合各年龄段内的获奖比率(20岁19岁18岁17岁16岁),各项目获奖运动员年龄(19岁左右)以及比较个人全能资格赛在各年龄段的成绩数据(20岁23岁19岁25岁17岁22岁16岁18岁21岁),可以得出本次世锦赛从16~25岁这9各年龄节点中,20岁的数据优势明显,其次是19岁,故本届艺术体操运动员竞技状态表现最佳的年龄为19~20岁。

2.4集体项目获奖牌运动员年龄搭配结构特点

本届比赛获奖牌的最大年龄运动员和最小年龄运动员均出现在团体项目中,故以集体项目获奖牌的国家(俄罗斯、日本、意大利、保加利亚)和实力相对较弱的末数3国(挪威、新加坡、埃及)为例,分析此次集体项目获奖牌团队的运动员年龄特点。获奖牌的艺术体操团队中,运动员最大年龄分别为23岁、23岁、23岁、21岁,最小年龄分别为17岁、18岁、16岁、16岁,相差5~7岁,各国平均年龄18~20岁,年龄没有一致性;艺术体操水平相对落后的末数几国中运动员年龄趋于一致,最大年龄18岁,最小年龄16岁,两者仅相差1~2岁,甚至不相差(挪威),平均年龄16~17岁。这些国家的集体项目运动员年龄都是本次参赛的最低年龄。2组数据有明显差异,通过本次世锦赛集体项目运动员年龄结构对比分析得出,优秀的艺术体操团队里运动员年龄不具有一致性,年龄跨度相对较大,平均年龄为(19±1)岁,充分利用参加过比赛的运队员的丰富经验,让其起到帮带作用,以创造最优团队年龄结构,让各个年龄段的队员在比赛中能各展其长,各补所短。2.5我国本届世锦赛运动员年龄特点本届艺术体操世锦赛我国共有8名运动员参加,涉及所有个人和集体项目,以未有奖牌收入结束本次比赛。以下对我国参赛队员最大年龄、最小年龄等特殊数据与所有参赛队员进行对比分析,如表1所示。我国8名参赛队员分别为16、17、19、19、22、22、22、23岁。其特殊年龄数据分别与本次世锦赛参加者年龄数据对比来看,只有最小年龄数据相同,都为16岁,其他均有所出入。我国参赛运动员最大年龄23岁,最小年龄16岁,跨度为7岁,小于世界水平1岁,无太大差异;但是我国参赛队员平均年龄20岁,大于平均数值2岁,说明我国参赛者年龄偏大,而且就前文得出的本届世锦赛最佳竞技表现年龄20岁,我国艺术体操团队中没有出现。前文就集体项目年龄结果进行过分析,在此结合我国集体项目运动员年龄数值进行分析会有更明显差别。我国集体项目运动员最大年龄23岁,最小19岁,年龄跨度4岁,运动员中人数最多的年龄为22岁,平均年龄21岁,而获奖牌的集体队伍中最大年龄与我国相同,最小年龄16岁,跨度为7岁,人数最多年龄17岁,平均年龄为19岁,以上可明显看到不同,表中的数值中除最大年龄相同外,其他均大于获奖团队运动员数值。这说明我国集体团队年龄没有达到本次世锦赛的最优结构,且年龄跨度小,也说明我国在新奥运周期中对后备力量的培养方面有所欠缺,故应多关注选材和人才储备,以保证艺术体操在我国连续且稳步的发展。

3结论与建议

世界艺术体操格局出现新的变化,奖牌被欧亚两大洲瓜分,俄罗斯霸主地位难以撼动。本届比赛艺术体操仍处于发展的稳定期,各国参赛人数不均,优秀艺术体操运动员也分布不均。参加世锦赛人数基本随年龄的增大而减少,获奖牌运动员人数却基本随年龄的增大而增多,参加个人项目、集体项目、总参与人数趋势线大致呈正相关。各年龄段获奖运动员人数与参与人数大致呈负相关,本届艺术体操运动员竞技状态表现最佳的年龄为19~20岁。优秀的艺术体操团队里运动员年龄不具有一致性,年龄跨度相对较大。我国参赛者年龄偏大,集体团队年龄没有达到本次世锦赛的最优结构,且年龄跨度小。本次世锦赛是各国备战2020年奥运会的一次试炼,虽然不能因一次结果就片面的一锤定音,但至少说明该国在比赛的某个时段的具体实力。我国应重视艺术体操优秀后备力量储备,优化团队年龄结构,提高本国国际裁判的执裁水平和国际话语权。

参考文献:

[1]许琛,张喆,王文生.世界艺术体操锦标赛53年发展历程述评[J].首都体育学院学报,2017,29(6):537-539.

[2]闫丽敏.2012年伦敦奥运会中外艺术体操个人成套动作难度探析[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3,41(2):180-183.

[3]于梦源,徐华.2017版国际艺术体操评分规则集体项目变化特点分析[J].经贸实践,2017(15).

[4]徐恬,倪旭芬.近3届世锦赛中外优秀艺术体操个人项目棒操难度动作比较研究[J].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17,34(2):249-256.

艺术体操论文范文3

【关键词】音乐;艺术体操;教学

0.前言

选题依据:艺术体操起源于19世纪的欧洲,瑞士日内瓦音乐学院教授E・J・达尔克罗兹为了实现身体运动与音乐的结合,创编了节律动作、训练听力动作和即兴动作,通过人体在音乐节律下完成一系列的动作来展现人体运动的美并完成对音乐的诠释。其最初的目的是以身体的自然动作为基础,在音乐的伴奏下有节律地活动,从而体现躯体的柔韧性和动作的艺术性[1]。经过100多年的发展,艺术体操目前已经成为奥运会的正式比赛项目。艺术体操是一门综合性的表演艺术,集体操、舞蹈、音乐为一体,可以说是一项体育与艺术相结合的运动项目,要求运动员不仅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器械技术,还要有一定的音乐修养和艺术表现力,将体育中的力量、技巧和音乐中美的旋律充分结合在一起,展示体育技巧和音乐韵律。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艺术体操与音乐的关系可以比作为“鱼水关系”。音乐是艺术体操项目的最大特征,也是艺术表现力分值的一个评判内容之一。在艺术体操比赛规则中强调“音乐编制缺乏整体性、音乐和动作的节奏缺乏一致性、音乐与动作的特性缺乏和谐均要扣分,扣分值从0.10、0.20、0.30或更多直至分”[2],它是艺术表现分值的20%。运动员能否在表演和竞赛过程做到动作与音乐的统一,创造一种完美的意境,给人以美的享受,是决定表演、比赛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音乐是艺术体操的灵魂,艺术体操动作的幅度、速度、风格和表现力都受音乐的制约。音乐不仅能激发艺术体操练习者的内在情感和表现力,还有助于培养艺术体操练习者的韵律感、节奏感和美感。因此,对音乐在艺术体操教学中的作用进行全面论述,探讨在艺术体操教学中如何培养学生的音乐素质及选择音乐时应注意的问题显得意义重大。

1.研究方法

1.1文献资料法

检索中国期刊网,查阅相关期刊,对2000-2009年有关艺术体操教学、音乐与艺术体操的关系、音乐在艺术体操教学中的作用等问题进行专题检索,为本文准备详实而丰富的资料。

1.2专家访谈法

就音乐与艺术体操教学相关问题以电话和面谈的形式咨询湖南省艺术体操界专家5名,广泛听取他们的观点和建议,为论文的撰写获取宝贵的资料。

2.研究结果与分析

2.1音乐与艺术体操的关系

音乐是用音响作为材料来表达情感的,而艺术体操则是用人体的动作来构成自己的形体美的,但她们是博大精深的抒情艺术中不可分割开的一对孪生姊妹,两者相互映衬、相互依赖、相互促进。音乐是艺术体操的灵魂,没有这个灵魂, 艺术体操寸步难行。而艺术体操则是音乐的具体化和形象化,艺术体操在创作和表现的过程中,是完全离不开音乐的。

2.2音乐在艺术体操教学中的作用

音乐是艺术体操的灵魂,音乐与艺术体操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在艺术体操教学中,音乐的作用非常重要,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2.1在艺术体操教学中,音乐可以培养学生素养,调节学生情绪

在艺术体操中,无论是一般专项训练,还是成套动作都离不开音乐,它不仅可以培养学生在音乐和节奏方面的素养,还可以在训练中调节学生的训练情绪。

在一般专项训练中,音乐不仅可以调节动作的节奏速度,而且不同力度变化的音乐对动作的力度也起到了不同作用。基本训练中的准备活动不仅给予动作以节奏和力度,还给予学生以不同的情绪。动作依据这些变化,体现出不同动作的不同风格。相同的动作,在不同音乐的伴奏下,也会表现出的情绪与力度。如一个简单的走步动作,在不同音乐风格的伴奏下,所体现出的动作形式也相对有所变化。如使用强有力的进行曲进行伴奏,如迪斯科等,在这个音乐伴奏下进行走步时,应有别于平常人的行走,动作行进有力,带有一种自豪的神情,又如使用柔和舒缓的音乐,初学艺术体操时的步法练习、三级徒手操音乐等,在此音乐伴奏下进行走步,就会使动作变得柔和而连惯,松弛而有韧性。同样的动作在不同风格的音乐伴奏下,产生了不同的变化,充分体现出音乐在教学中的作用与意义。这不仅强调了动作的速度与力度,也锻炼了学生在相同动作不同风格音乐下的不同表现方式。在组合练习中,由于组合是一种技术、节奏、身体感觉,协调和速度等多方面的练习,这些变化就更需要使用音乐来进行调节了,乐曲速度、力度的变化可以带动动作的变化。

2.2.2在艺术体操教学中,音乐是行动信息

音乐艺术对于情感、气氛有着很大的直接作用。艺术体操是一项有节奏的韵律运动,音乐以富有情感的旋律影响着艺术体操练习者的动作和表现力。因为当外界一定频率的声波作用于人体后,就会产生一系列生理和心理上的变化,如心跳、血压、呼吸及大脑神经系统的兴奋状态都会有相应的变化。这些变化是完成艺术体操的动作和表现艺术体操特有的风格的重要手段。不同的音乐风格将为艺术体操提供不同的行动信息,如雄壮奔放的拉美音乐舞曲就可使学生动作在热情、欢乐、奔放、粗犷的音乐氛围中,表现出挺拔、高昂、坚定的气质和动作;而浪漫、抒情的乐曲则使学生产生沉静、略带忧郁和消极的情绪,进而影响他们的动作表现手法。总之,美妙、和谐、动听的音乐,能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提高大脑皮层的兴奋性、灵活性和协调性,从而使学生在音乐的感染和鼓励下,产生积极、主动、热情的练习情绪,帮助他们建立整套动作的条件反射,牢固地记忆动作顺序,加快学习动作进程。

3.结论与建议

结论:

(1)艺术体操音乐是一种新的音乐表现形式,它既有音乐的艺术性,又有独特的形式、结构和表现手法,它的音乐价值在于强化人体动作的律动和美感,赋予运动丰富的感彩和表现力,符合音乐的美学特征。

(2)在艺术体操教学中,音乐是行动的信息,对培养学生坚强和高尚品德起到重要作用。

(3)在艺术体操教学中可从激发学生音乐兴趣,提高学生音乐感知能力,加深学生音乐理解能力,增强学生音乐想象能力等方面着手培养学生的音乐素质。

【参考文献】

[1][3]张娟.略论音乐与艺术体操的互动性[J].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6,(2):90.

[2]艺术体操比赛规则[DB/OL].中国体操协会网:省略/,2006,12,6.

艺术体操论文范文4

关键词:艺术体操;耦合;身体难度动作;器械技术

中图分类号:G834.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612(2012)03-0113-05

艺术体操是一项具有很高观赏价值的体育运动项目,也是一项女子特有的运动项目,是以舞蹈、技巧、体操、绘画、雕塑等艺术类融为一体,在音乐的伴奏下具有表现难、美项群的竞技体育项目。在本周期的规则中对身体动作的难度要求更加严格和精确,尤其重要的是更加重视身体动作与器械动作之间相互密切的配合,对器械技术的运用也提出了新的要求,这对运动员的身体技术和器械技术的掌控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器械技术与身体关系所构成的复杂程度成为当今现代竞技性艺术体操衡量艺术体操运动员专项能力的重要核心与指标,也是运动员在比赛中表现自我能力、取得优异成绩的基础,器械与身体技术的耦合是现代艺术体操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艺术体操项目特点更加深刻的体现。

我国目前艺术体操项目整体水平与国际高水平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因此,从理论上、实践中更进一步的深入研究与探讨,对我国艺术体操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了。本文对中、外优秀艺术体操运动员圈操身体动作与器械动作耦合方面进行深入的探索研究,通过对中、外优秀艺术体操运动员进行录像分析,对圈操成套动作中四类身体难度动作进行统计、比较分析,找出我国艺术体操运动员在圈操中身体动作与器械动作结合上现存在的优势与差距,为今后充分发挥我国艺术体操运动员自身特点,依照艺术体操国际评分规则的评定标准,将先进的训练理念和先进的训练方法与我国的实践经验相结合,注重提高身体的综合素质,技术的综合能力以及四类身体难度动作(跳步、转体、平衡、柔韧/波浪)类型均衡的发展,提供相应的对策和依据。为我国艺术体操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1、研究方法

1.1 文献资料法 重点查阅艺术体操规则、专业期刊、硕士、博士论文集、体育刊物、运动训练学等著作,中国期刊网CNKL数字图书馆艺术体操相关文献资料进行归纳整理,为本课题的研究提供可借鉴的理论依据。

1.2 录像观测法 2008年全国艺术体操个人锦标赛和2008年第29届奥运会艺术体操个人比赛中前8名圈操动作综合分析与比较。

1.3 专家访谈法 对我国具有丰富训练及教学经验和科研能力的艺术体操专家、专业教授(国家级教练员)、副教授(高级教练员)、国际级和国家级裁判员进行走访,收集专家对论文各方面相关问题、建解和建议,获得权威信息,为分析研究提供参考。

1.4 问卷调查法 问卷的发放与回收:问卷的发放与回收(全国艺术体操锦标赛),采用现场发放现场回收、电子邮件两种形式,总样本量n=40。

1.5 数理统计法 通过录像资料统计所需数据,运用Excel软件在计算机上对调查所得的数据进行统计处理。

2、分析与讨论

2.1 艺术体操器械技术与身体动作结合发展过程的基本特征 从世界艺术体操发展的趋势中来看,国际艺术体操评分规则起到了一个引领方向的重要作用。国际艺术体操评分规则以它的不断修订完善,使艺术体操运动员的技术水平和竞技能力都在不同层面上有了新的上升和提高。从近几个周期的国际艺术体操评分规则在对个人项目编排和完成上来看,在身体难度动作的数量、难度级别以及动作结构上变化很大,对高难度、超高难度动作及复合型难度动作要求更加高规格、高标准、高质量,而且要求身体动作与器械技术紧密的结合。艺术体操今后的发展趋势,更加注重了身体动作与器械动作配合的密切关系,并注重一个身体动作与多个器械动作相互结合的特点。

2.1.1 艺术体操身体难度动作的变化特征 艺术体操成套动作中,身体的基本要素包括基本组(对所有的难度有效)和其他组(对于连接动作有效)两大类,这是艺术体操成套构成的基础元素,所有的一切都是建立在这些基础元素上的,没有了这些基础元素,其它的一切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与价值。

身体难度动作是艺术体操运动项目的基本特征,主要是以跳步、单足转体、平衡、柔软/波浪构成;其他组动作(对连接动作有效)主要是以移动、小跳和单足跳、摆动和绕环、旋转和节奏步等构成。身体难度动作的选择难易程度决定着其动作难度价值的大小,但身体难度动作并不是单独存在的,它必须与器械技术动作紧密结合,该难度才能被判为有效难度。

针对不同器械的不同特点,规则对每项器械都制定了各自特定的身体动作,绳、球、棒、带四项器械只规定了一种类型的身体难度动作,而圈要拥有四种类型的规定身体难度动作,相比较而言,这对运动员的身体技术全面发展要求会更高、更全面。

从近几年艺术体操的发展过程来看,身体难度动作数量的变化是规则改变的主要内容,难度大、类型多,是今后艺术体操项目发展的必然趋势,朝着更高、更难、更新、更激烈竞争的身体难度结构复杂化的方向发展。

2.1.2 艺术体操器械技术的变化特征 竞技性艺术体操比赛项目包括:绳、圈、球、棒、带五种器械。圈是五项器械中最早进入比赛的两种器械之一。圈的形状是所有器械中最大的,属于硬器械,因此,圈在运用中难度也是相对较大的,同时圈也是动作变化相对较多的一项器械。

规则不仅对每项器械规定了特有的身体动作,同时还依据器械的特点制定了器械的共性技术和针对各项器械所独立拥有的特性技术动作。

规则的变化对器械技术动作改变的影响在逐步走向成熟。2005年版国际艺术体操规则中明确规定:“器械不能作为装饰,必须和身体动作紧密结合,运动员与器械之间的关系不能中断。在动作过程中,器械始终应处于运动状态:其技术动作在形式、幅度、方向、平面和速度上有不同的变化,器械的运用必须尽可能多样化。”

艺术体操动作的创新,少不了身体难度动作和器械技术动作的创新,更重要的是身体动作与器械之间关系的创新。“每个创新动作必须结合器械动作。”无论是有难度动作还是无难度动作,都要与器械紧密结合。身体动作是基础,而器械动作又是实现身体难度价值的重要因素,器械动作的多样化为成套动作的大容量奠定了基础。身体动作只有密切地、巧妙地运用器械与器械动作相结合,才能发挥其难度的真正价值,这就是艺术体操的魅力所在。

2.1.3 艺术体操身体动作与器械技术变化的基本特征 人类动作技能以多种形式出现,对人体不同部位的肌肉群进行协调性训练和肌肉群控制能力的培养,无疑对运动员自身动作控制能力的提升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尤其在现在的国际艺术体操评分规则中对运动员器械控制能力有了更高的要求后,这种运动员自身控制能力的提高,将是一个不可逃避的课题。

艺术体操评分规则中规定“器械不能以装饰的形式存在。”这就要求运动员在做身体动作的同时,要充分合理的配合器械动作以构成身体难度动作的完整性。拥有良好器械控制的表现是每一个运动员自我技能能力的充分展示。器械的运用不仅要配合身体难度动作,同时还要具有自身的多样性,包括:器械的运动轨迹、运动方向和面以及器械运用的空间、时间和速度等,但这些配合身体动作的多样性和身体与器械结合的复杂性,都必须是和身体动作紧密结合的,也就是说运动员与器械之间的关系不能产生中断。新规则的改变对器械的熟练掌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今后器械运用的提高也起到了一个良好的促进作用。

2.2 优秀艺术体操运动员身体难度动作与器械技术结合的现状水平及基本规律 从新规则来看,艺术体操身体难度动作与器械动作的耦合是新技术发展趋势,它不仅强调了器械与身体结合的重要性,而且还注重到身体动作与器械动作变换频率的有效结合。在成套动作中无论是哪一类的身体难度动作(跳步、单足转体、平衡、柔韧/波浪)都必须与器械动作有效的结合在一起。而身体动作与器械结合的连接合理性与否,对高质量的完成身体难度动作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影响。

圈器械相比其它器械更复杂一些,因为其它器械只规定了一种身体难度动作,而圈必须将跳步、转体、平衡、柔韧/波浪四类身体难度动作在成套中均衡使用。这要求运动员具备过硬的基本技术,在动作的幅度、速度、节奏和时间上要非常准确、连贯、协调,使动作表现的刚柔并济、连绵不断,就在这身体动作与器械动作完美而巧妙地融为一体的瞬间,将艺术体操的魅力充分体现出来。然而,就是这一瞬间的魅力,却无形的在艺术体操运动员全面技术水平要求的标尺上又给出了一个新的高度。

2.2.1 世界与我国个人项目身体难度动作分析比较 身体动作是艺术体操成套构成的基础,除了有难度的身体动作外,还包含了连接动作以及舞蹈动作,它们是艺术体操成套的基础,也是构建器械动作的基石。所有的一切共同搭建起成套的整体结构,为成套动作带来活力和感染力。

身体难度动作的选用,对成套动作的分值高低有着直接的影响。运动员不仅要根据国际艺术体操评分规则去选择高难度分值的动作,还必须要拥有能够准确完成所选难度的身体技术能力。独立的身体难度动作在成套中是不予以承认的,它必须同时配合相应的器械动作才能被认可。因此,身体难度动作与器械动作是并存于艺术体操成套中的。

由于4类身体难度动作的类型不同,以及动作本身所拥有的各自特点,造成了不同类型身体难度动作与器械动作结合时难易程度的差异,这种差异也与运动员自身技术能力有着直接的关联,运动员自身能力越强,器械掌控能力越高,这种不同类型之间的差异影响就越小,反之就越大、越显著。

下面是对2008年奥运会和2008年全国锦标赛中圈操身体难度动作的统计表。把难度动作按四类不同身体难度动作分别进行统计,通过对动作数量和难度值的比较,对世界和我国优秀运动员的身体难度动作进行具体分析。

从图1的分析结果中可以看到,在跳步难度动作价值选择方面,我国个人运动员多选择在0.3~0.6范围的反跨跳类动作,0.7的难度没有选择,0.8的难度只有一个选择,而国外优秀个人运动员在选择范围上难度明显高于我国运动员从0.4~0.7,而且还有3个0.8高难度分值的选择。这就体现出在跳步的技术能力上,我国运动员与国外运动员还有一定的差距,同时在身体动作与器械技术结合中,类型使用不够多样化,选择比较单一。

在个人转体难度动作选择上,中国与国外运动员同样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从图2可以看出,我国运动员在身体难度动作选择上,主要集中在0.3~0.7分值的难度范围内,而对于高分值的难度动作却极少问津。

转体是一个要求身体技能比较全面的难度类型,它不仅要求运动员具有很好的身体姿态控制能力,还需要运动员有良好的协调性及较强的平衡能力和柔韧性。

平衡类身体动作是我国运动员完成较好的一个动作类型。从图3中的数据可以看出,在难度值的选择上体现出我国运动员在该难度类型上具有一定的优势。

从图4的调查表来看,柔韧是我国艺术体操运动员一个比较强的类型,不仅仅在数量上,而且在难度分值的选择上,我国运动员稍优于国外运动员。

从以上统计结果可以看出,在单个身体难度动作的数量方面,中、外优秀运动员之间并不存在明显的差距,但是在身体动作类型的选择上,我国运动员与国外优秀运动员相比有很大的差距。

从图5中可以看到,在圈操成套动作中的身体难度动作,我国运动员多以柔韧/波浪类的身体难度动作类型为主要选择,在数量与难度值方面明显高于国外运动员,平衡的选择略好于国外,但在其它另2项身体难度动作类型上,却明显低于国外运动员,不仅在数量上,而且在难度的分值上也有着明显的差距。在柔韧类动作上,我国运动员的曲线明显处于高端,平衡也略具优势,而在跳步与转体上却明显处于了略势。在圈操成套中身体难度动作的选用与国外优秀运动员相比较,我国运动员在身体难度动作类型上,除多选用自我相对优势的身体难度动作外,对其它类身体动作难度选用较少,即使选用也多以低分值的难度为主要选择目标。

由此我们可以清楚看到,虽然在我们相对强的身体难度动作类型上,我们的动作数量占据了一定的优势,但相比之下在难度动作的分值上,我们却是相差了很多。这种差距在其它的几个身体难度动作类型也是十分明显的存在着,这种差距自然会影响到整套动作的最后得分,所以也是国内队伍应引起重视的一个重要因素。

2.2.2 艺术体操个人项目中器械运用对比 器械的使用是艺术体操最重要的特点,也是构成艺术体操成套所必不可少的一个组成部分。规则要求运动员对器械的运用不仅要熟练掌握其基本技术,而且要变化多样,配合和谐巧妙的身体动作,给人以惊险多变的艺术享受。

器械的运用不是孤立单一的,它必须在结合身体动作的同时进行。因此,不同身体动作类型在配合器械的使用上,也就有了不同的影响,但这种影响的存在不仅仅只限于不同身体动作的类型,身体动作的难易程度,还有运动员本身技术能力水平的高低都有着直接的关系。

一套动作中最重要的元素就是技术价值和艺术价值。技术价值取决于难度动作的选择类型的数量和难度动作级别,而艺术价值包括了编排的艺术性、音乐的选用和舞蹈的设计,更重要的是体现器械动作的选择和运用,是否与身体动作要素紧密的结合,这是编排的关键所在。器械技术的编排,关键取决于运动员身体技术的能力。

从图6、7可以看出,虽然在数量上看国内高于国外,但从具体数字上会发现,我国运动员占高比例的器械动作类型,都是相对易于完成与身体动作相结合的类型,如运用器械和器械的滚动,而对于那些较难掌控的器械动作类型,我国运动员却较少选用。这说明在器械技术上,我国运动员与国外优秀运动员相比,还是存有一定的差距。

器械技术动作的运用需变化多样,成套中应在所有的技术动作组中均衡的进行选择,在选用的形式上、幅度上、方向上要有所不同,丰富器械的运用。从上面的几个图中可以看到,在圈的技术动作数量上,我国运动员器械基本技术使用数量与国外运动员有着明显的差距。在圈的转动运用上我国运动员使用的较少,不用手的运用器械在操控器械上难度相对要大一些,需要有娴熟的器械技术与良好的身体控制能力,从图8、9中可以看出,我国运动员与国外运动员相比有着相当的相差,包括对器械面的变化要求及翻转抛和绕轴的转动等,我国运动员都相对使用较少。多变的器械技术与高价值的身体难度完美的结合,才真正是竞技性艺术体操技术发展的主要方向和趋势。

2.2.3 我国艺术体操成套编排中身体与器械耦合关系运用调查分析 艺术体操成套编排,直接影响到整套动作的艺术得分分值,当然编排的价值是要靠运动员的良好身体技能和器械技术去体现的,所有这一切都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

通过图6可以看到,普遍认为我国艺术体操运动员在成套动作整体编排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动作与器械结合缺乏创新处在第一的位置上,它占了整体的35%,第二位动作连接类型的匮乏占了24%,18%的动作类型单一占据了第三的位置,其它分别以15%、7%和1%占据了第四、五、六的位置。缺乏身体动作与器械耦合的创新与动作连接类型的匮乏是相互呼应的问题,说明我国艺术体操运动员对身体动作与器械的结合类型掌握单一,缺乏更深层次的变化。

3、结论与建议

3.1 结论 艺术体操规则在不断修改与完善中。规则对身体动作的难度要求更加严格和精确,在身体动作与器械动作耦合方面也提出了更新的要求,这对运动员的身体技术和器械技术的掌控提出了一个新的挑战。

艺术体操论文范文5

[关键词]体育表演;著作权法

10. 13939/j. cnki. zgsc. 2015. 28. 169

体育表演是指以音乐、舞蹈、服装等艺术表现方式为烘托,把不同艺术化的体育运动项目的内容进行改造、移植、放大和组建来实现本运动项目的基本内容,以运动技能和艺术表现为主要内容的具有较强观赏性和审美价值的身体文化娱乐活动。由于体育具有竞技性、公共性以及较强的规则性,一直以来人们习惯将体育中的体育表演排除在艺术的范畴之外。而著作权法又明确规定所保护的范围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智力成果,如此一来便顺理成章地将体育表演排除出知识产权保护之列。究竟体育表演是否适用著作权保护,应当对其是否具备著作权属性进行分析。

1 体育表演的定义与特征

现代运动竞赛表演是竞技体育的一大重要表现形式, 它反映最高运动技术水平,代表技术发展方向,集中了体育主要科技成果。体育竞赛一方面是一种竞赛, 其主要目的在于取得优异成绩以便从比赛选手中胜出,但另一方面,它具有极强的可观赏性,即使不参加比赛,它仍然可以独立出来成为一种艺术表演。概而言之,运动竞赛表演是竞赛者的表演,也是表演者的竞赛,胜者即优异的表演者,优异的表演者也即胜者,运动竞赛表演是体育运动员以表演的方式参与竞赛的现代体育的一类比赛项目。[ZW(]孙熹,“论体育竞赛表演的表演者权”,载于《安徽文学》2007年第1期。[ZW)]

(1)具有深刻的思想性、高超的技艺性,是体育群体的智力成果的集中展示。现代体育表演已不再是简单的游戏,它具有明确的目的性和思想性,有自己深刻的主题,并通过运动员的竞技表演来体现主题,从而被人们所感知。

(2)竞技要求高,动作创作难度大。体育表演并非单纯体力的较量,它更是一种对技能的完美表现和动作的创新发展,在每一次大赛中都会不断地涌现各种各样的新的动作,在幕后也会创造出独特的训练方式甚至比赛服装。现代的体育竞赛缺乏创造性和独特性是难以吸引评委和观众的,也是缺乏生命力的。

(3)它同舞蹈一样可以有形再现。表演可以通过录像、拍照将其固定下来,也可以通过重做、模仿达到有形再现,它与舞蹈极为相近,都是通过人体的连续动作、姿势、表情来表达思想感情、反映生活,只不过节奏更快、运动量更大而已。

(4)具有极强观赏性。体育表演通过运动员的形体动作表达一定的主题, 而这些动作都是经过训练和编排而设计出来的,具有很强的美感,对观众来说,是一种美好的享受和身心的愉悦。[ZW(]孙熹,“论体育竞赛表演的表演者权”,载于《安徽文学》2007年第1期。[ZW)]

2 体育表演法律属性的观点

一段时间以来,国内对于体育表演的法律属性的研究也形成了一股热潮。当然,其中力挺派有之,反对派亦有之,还有部分专家主张对于体育表演的内容进行切割和分层,力主对于其中的部分内容进行著作权保护。力挺派中张杰认为,现代运动竞赛表演是竞赛与表演的结合, 其表演的方式凝结了运动员和其他人员的智力劳动成果, 具有知识产权的属性。进一步研究发现, 运动竞赛表演实质上是著作权法中的“作品”。[ZW(]张杰,“运动竞赛表演中的著作权保护”,载于《体育学刊》2001年第8卷第4期。[ZW)]孙熹认为,现代运动竞赛表演是竞赛与表演的结合, 其表演的方式凝结了运动员和其他人员的智力劳动成果, 符合著作权作品的要件, 具有知识产权的属性。[ZW(]孙熹,“论体育竞赛表演的表演者权”,载于《安徽文学》2007年第1期。[ZW)]张厚福认为,现代运动竞赛表演是智力成果, 具有思想性、技艺性和固定性, 有竞赛表演、电视转播、会徽等客体,符合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原则。运动员可以作为表演者, 运动竞赛表演可以作为作品, 列入知识产权保护范围。[ZW(]张厚福,“论运动竞赛表演的知识产权保护”,载于《体育科学》2001年3月第21卷第2期。[ZW)]虽然力挺派中人数众多,但反对派中亦有不同声音,熊任翔认为,体育比赛不符合著作权中对作品的定义。因而,体育比赛不能进入著作权客体的范围, 体育比赛不是作品。[ZW(]熊任翔,“体育比赛的著作权法律保护问题探析”,载于《经济与法》2005年第6期。[ZW)]

根据大多数国家目前所遵循的惯例,体育表演原则上不被看作艺术作品,因而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且在我国的大多数法学著作当中,对于体育表演的作品属性大多持否定态度。“作品必须能够传播文艺或科学思想,作品主要地应该是一种信息的载体,而不是一种实用工具和手段,这是它区别于体育竞赛,区别于工业领域中的技术发明创造、商业领域中的经营方法之处。”[ZW(]韦之著,《著作权法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底16页。[ZW)]“也有国家认为,口头作品实质上不应列为作品,它只是某种类型的表演;口头作品的作者与那些并不表演已有作品的体操演员、杂技演员等,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只不过前者的动作主要在嘴上而已。”[ZW(]郑成思著,《知识产权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221页。[ZW)]

3 体育表演著作权法保护的可行性

国内专家之中有人运用洛克的劳动理论来论述体育竞赛表演权法律保护的必要性与合理性[ZW(]马小华,“体育竞赛表演权法律保护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载于《泰山学院学报》2010年5月。[ZW)],但这一论题未免过大,因为根据物权理论,只要是法律意义上的物,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这一点毋庸置疑;还有就是表演权的存在是以作品的存在为前提的,没有作品,也就没有表演权的容身之地。表演者权是指表演者依法对其表演所享有的权利。表演者权产生的前提在于著作权人将其作品的表演权许可给表演者行使,法律设定表演者权有利于维护表演者的利益,因为表演者权由表演者享有,而表演权却属于著作权人。[ZW(]曲三强著,《知识产权法原理》,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第1版第167页。[ZW)]即使表演者自己创作节目自己表演,也不能抹杀这两种权利之间的区别。只是表明权利主体身份的重合。

概括起来,学术界不承认体育表演为作品的理由主要有两点:第一是不承认体育竞赛表演是艺术;第二是认为体育竞赛表演没有表达性。[ZW(]汤卫东 于善旭,“体育竞赛表演的作品属性研究”,载于《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04年第19卷第4期。[ZW)]上述对于体育表演的作品属性的否定看法和理由,属于对体育表演的曲解和以偏概全。体育表演并非是体育活动的全部,其只是体育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且偏重点在于“表演”而非“竞赛”。这是对体育表演作品属性展开论述的基础,否则属于无源之水。体育属于一种健身的手段,但这并不能从根本上否定体育表演作为作品存在的可能性。所谓表演,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有两层含义:第一,指戏剧、舞蹈、杂技等演出;第二,指做示范性的动作。很显然,体育表演主要是指类似于第一种含义中的演出。体育表演中的一些项目不仅具有竞技性,而且在艺术性和表达性上也毫不逊色于舞蹈作品。例如我国优秀花样滑冰运动员陈露的一套《化蝶》动作,当时陈露身着紫色蝴蝶状的运动服,在梁祝音乐伴奏下翩翩起舞,充分表达了祝英台对美好爱情的向往,对悲惨命运的抗争,其艺术感染力显然征服了裁判和观众。这段动作,无论是编排、音乐、舞美和服装等,无不凝聚着编创人员的大量脑力劳动,其独创性毋庸置疑,其表达性显而易见,也完全可以复制,这和舞蹈作品有区别吗?[ZW(]汤卫东 于善旭,“体育竞赛表演的作品属性研究”,载于《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04年底19卷第4期。[ZW)]当体育表演中的表演,即艺术创作成分达到一定的度,其也具有了作为作品存在的意义。

而且著作权保护并不以一定的创作目的为前提条件,按创作目的的不同,只是把处于著作权保护之下的客体分为不同的类。[ZW(]郑成思著,《版权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13页,转引自汤卫东 于善旭,《体育竞赛表演的作品属性研究》,载于《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04年第19卷第4期。[ZW)]至于创作完成的体育表演的目的并不能决定是否能够受到著作权保护。其自身所具有的特征和属性决定了其是否能够成为著作权保护的客体――作品。

4 体育表演构成著作权法的作品

关于体育表演涉及的著作权的客体,体育表演凝聚着运动员、教练员和科研人员的智慧,与文学艺术作品的不同只是在表达的方式上,但这不是本质性的差异,至少艺术性的体育表演体现了人类的思想,具有作者的个性痕迹,因而应当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但当前分歧的焦点主要体现在体育与艺术的归类问题,因为杂技已经列入知识产权保护的范畴,体育与杂技的动作编排、艺术表现等方面都存在许多共性因素,而体育因为有其特殊性,对体育竞赛知识产权的研究没有从基本的法理上分析。体育表演知识产权包涵大量的智力成果,它不是单纯是一种肢体的运动,更是一种特殊智力因素的凝结(肢体运动智力、科技服务等)。[ZW(]吴衍忠 张春燕,“体育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及相关问题论析”,载于《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7年7月第30期第7期。[ZW)]

体育表演中的著作权法的客体主要是指成套技术动作编排。《著作权法》含义下的作品的构成要件是要具有独创性的表达,以下我们就对体育表演是否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下的作品进行分析。

4. 1 体育表演的独创性

我国《著作权法》未对作品受保护的实质要件做出明确规定,但《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这和其他国家的规定一致,但是现行法律并没有对独创性的含义进行解释。关于独创性含义的解释,英国法官彼德尔逊曾指出,“独创性”一词并不是指思想的独创性,而是指思想表达形式的独创性。著作权法不要求表达形式必须是新颖的形式,但此作品不是对彼作品的抄袭,应该是作者独立创作的。因而“独创性”的含义就是指,作品是由作者独立完成的,而不是对其他任何作品的复制,只是区别这种特殊产品的来源及归属的判断标准。[ZW(]吴汉东等著,《知识产权基本问题研究》(分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2版第34页。[ZW)]

现代体育运动越来越多地融合艺术,并不断涌现新的运动项目,具有极强的艺术性。特别是现代舞蹈和现代音乐更是大量渗透到艺术体操、健美操等竞技运动项目中。它们在融合艺术方面尤为突出,吸取了舞蹈语汇中的精粹部分,并加以“制作”和“再创造”,充分运用人体各部位特定的基本姿势,按照一定的规范要求和节律进行的一种艺术活动。[ZW(]胡飞燕,田雨普,“融合视角下的艺术体育观”, 载于《体育文化导刊》2006年第11期。[ZW)]以体育表演的艺术体操为例,创新的编排和独创性的难度动作是衡量当今竞技性艺术体操发展实力的重要因素,是体现运动员能力的一个主要依据。创新是艺术体操发展的生命,一个运动队或一名运动员要想在比赛中取得好成绩,除了具有高超的技术外,关键还在于成套动作编排中有无创新。特别是自2003年起,艺术体操竞赛规则将特别性加分提高到最多6. 00分,充分说明了独创的重要性。新颖的编排和动作的创新无不凝聚着艺术体操工作者的智力创造活动,它完全符合我国著作权法关于独创性的要求。[ZW(]胡效芳,张扬,“论体育技战术创编动作的知识产权保护-以艺术体操项目为例的研究”,载于《体育学院学报》2004年10月第4期。[ZW)]

不可否认,艺术体育表演中的某些项目中的动作数量在一定时期是固定的,作为教练组和科研人员对于动作的选择和编排回旋余地不大,但是即便如此,艺术体育当中的绝大多数项目都将评分的着眼点放在了艺术表现力上,而艺术表现力在著作权法上准确的对应词就是独创性。艺术体育一般都是运动员和教练员合作创作的独立作品,每次比赛中参赛者为了获奖,就必然有创新的动作或形式,这些创新无论程度高低,但都是独立创造完成的,他们具有独创性。当然,在艺术体育中我们也不能排除完全重复前人表演的运动员,但是我们应该看到,不同的运动员对其动作要领的理解与掌握的不同也带有表演的创作性。正如弗兰克兹・沃尔洛兹所言,二流的作品与杰作享有同样的著作权保护,但他们必须包含一点新意――尽管可能微乎其微――使之区别于既存的作品。就像同一套动作编排,由不同的专业运动员进行表演和完成,其质量和艺术表现力自然不同,这时候,相同的动作编排由于其局限性,可能无法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但是不同人对其的演绎自然不同,可能作为非专业人士,我们无法点评其中的差别,但并不能否认其独创性。

4. 2 体育表演的内容表达

TRIPS协议中,以第9条划出了这一范围,即:“著作权保护应延及表达,而不延及思想、工艺、操作方法或数学概念之类。”[ZW(]郑成思著,《知识产权法:新世纪初的若干研究重点》,法律出版社2004年第1版第225页。[ZW)]构成作品的一个必要条件是要具有某种思想或者美学方面的精神内容。至于这一精神内容到底是抽象的内容、视觉性的内容、听觉可以感触到的内容还是在思想生活或者精神生活中涉及的其他内容,在法律上效力都是一样的。但是,人类的智慧只有以某种综合的方式体现在某个作品之中时才满足这里内容方面的要求,仅仅具有独创性的思想片段是不够的。与此联系,相关的内容表达却不一定要完结,因为,即使是作品的草稿或者作品的片段,只要它们已经具有了作品的独创性特征,也会受到保护。[ZW(][德]雷炳德著,张恩民译,《著作权法》,法律出版社2005年第1版第113页。[ZW)]

人们在体育运动的过程中,既表现出人体形态的完美,同时也表现出人体的运动形式美及人与人、人与物的和谐美。体育运动的丰富内容,表现出不同的美的形式,但就运动本身来说,它是一种美的技巧性的人体运动。惊险、优美的体操,变幻莫测的球类,展示力量与技巧的田径等,变幻出无尽的由人类用自身编织出的美的画卷。人们在体育运动中所创造出的高超技巧和精妙的组合,展示出人的本质力量,并通过本质力量体现出人体形态的完善美、运动形式的变化美、意志品质的坚毅美、思想道德的高尚美等欣赏内容。[ZW(]金文轩,“论艺术与体育”,载于《青海师专学报(社会科学)》2001年第4期。[ZW)]

体育表演的内在表现力如此之丰富,但在作为知识产权产品属性方面却饱受质疑:著作权只保护表达形式而不保护思想,同一套动作编排如何受到保护?发出这种质疑的人们可能忘记了这样一个前提:法律对于作品的保护只及于表达而不延及思想,也就是说著作权只保护思想的表达而不保护思想本身。这一公理的适用以思想与表达可以互相分离为前提,而事实上,作品的思想和表达就如纸的正反两面,你不可能在不伤及反面的同时切下正面。既然无法分离,法律又如何做到只保护思想的表达而不保护思想呢?[ZW(]彭学龙著,《商标法的符号学分析》,法律出版社2007年5月第1版第34页。[ZW)]作为传授技能、传播文化、弘扬人类崇高理想、增进各民族团结与友谊的社会形式的体育,不断地被各种艺术形式所接受,寓于体育以各种思想与情感,并通过不同的艺术形式,从而充分再现人类体育活动中所表现的各种美的形象与内容。并通过各类不同艺术的传播与表达方式及各自的不同作用,促进着体育运动的不断发展与完善。[ZW(]金文轩,“论艺术与体育”,载于《青海师专学报(社会科学)》2001年第4期。[ZW)]

外在的表达方式是按照表达手段采取的一种造型,比如书面作品的各个句子、某个音乐作品的音符先后顺序与音符连接、某个雕像的造型结构、在给出了表达手段的时候,外在的表达形式才得以建立。这种外在表达形式使得表达某种精神内容成为可能。它由创作的特殊资质所必需的各种普通的组成部分构成。[ZW(][德]雷炳德著,张恩民译,《著作权法》,法律出版社2005年第1版第42页。[ZW)]艺术体育表演里的花样游泳、艺术体操、花样滑冰等,也都是通过动作、图形、音乐,实现体育、艺术和思想上的高度完整的统一。特别是体育舞蹈同舞蹈更为相同,都是通过人体的连续动作、姿势、表情表达思想情感、反映生活,只不过节奏更快、运动量更大而已。

无论是探戈还是伦巴,无论是拉丁舞还是斗牛舞,这种艺术体育的表达手段确定之后,才会去选择舞种之中的各个动作进行组合,以表达一定的思想感情。这是所有的知识产权产品生成和创作的基本流程。在第23届世界艺术体操锦标赛上,俄罗斯运动员巴斯科娃的球操在圣一桑“天鹅之死”音乐的伴奏下,演绎了一只美丽的天鹅小姐的一段凄美的感情故事。从艺术体操历届评分规则的发展同样可以看出,艺术体操成套动作对主题思想的要求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的变化过程。[ZW(]胡效芳,张扬,“论体育技战术创编动作的知识产权保护――以艺术体操项目为例的研究”,载于《体育学院学报》2004年10月第4期。[ZW)]

4. 3 体育表演的可复制性

广义的复制权一直是以“固定”(fixation)为基础的,要构成著作权意义下的作品的复制,必须满足固定的要求。充分的稳定性一直是定义“固定”的主要功能性因素,只有稳定到能被观看、复制或者传播,才符合“固定”要求。因此,著作权术语下的所有复制行为都构成某种有形的固定。应当从功能性方面考虑作品固定的充分稳定性,也就是说如果在计算机系统的辅助下,作品能够被观看、复制或者传播,则可以认为该作品具有充分的稳定性。[ZW(][德]莱因伯特,莱温斯基著;万勇,相靖译,《WIPI因特网条约评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58页。[ZW)]对于体育表演来说,可能每一次的艺术表现形式都不可能完全相同,但是借助于现代影像技术的应用,完全可以完成并达到这一要求。

体育表演与舞蹈一样可以固定和复制。舞蹈是通过组织、提炼和艺术加工的人身动作为主要手段来表达思想情感、反映生活的作品。舞蹈动作可以以舞谱形式、录像形式固定,也可以是未固定下来的动作。体育表演同舞蹈有相同的性质,每次体育表演的表演或竞赛不仅有新人,还都要争取创造或打破世界纪录,并且在体操、艺术体操、跳水、花样滑冰等项目上都有创新动作的出现。体育表演可以通过重做和摄影、录像、录音、拳谱、挂图等形式进行再现、固定、复制和出版。[ZW(]赵是瞻,“体育知识产权保护”,湘潭大学2008年硕士学文论文。[ZW)]

但是这一要求也并不是跨越时空和国界而普遍存在的。大陆法系国家多认为,作品创作完成,即可受到保护,作品固定性不是受保护的先决条件。例如,《法国知识产权法典》第L112-1条明确规定,该法保护作者对其创作的各种形式的智力作品的权利,而不论智力作品的种类,表达形式、价值、目的如何。也即,作品只要具有“独创性和个性特征”,一般不需要以有形形式固定下来就可以受到保护。这种立法例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ZW(]吴汉东等著,《知识产权基本问题研究》(分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2版第38页。[ZW)]

艺术体操论文范文6

关键词:廊坊市居民;休闲体育;调查与分析

薛海红等在《休闲与休闲体育》一文中引用了林志超对于休闲体育的定义。他认为,余暇体育(leisure sports,休闲体育)是指在工作、学习之余开展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它作为余暇(leisure,休闲)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不拘形式地通过参加各种身体活动,在充满欢悦和谐的气氛中,达到增强体质、促进健康、恢复体力、调节心理、陶冶情操、激发生活热情、培养高尚品格、满足精神追求及享受人生乐趣等目的。杨娜将休闲体育界定为:人们在余暇时间(除工作时间及必要生活时间以外)内,自主从事各种体育活动,以达到寻求身心放松、获得“畅”等最佳情感心理体验、实现和完善自我等目的的一种社会活动形式或生活方式。可见,休闲体育是人们在闲暇时间为了身体健康和心理愉悦等目的而参与的各种体育活动。

本文主要以休闲体育的基础理论为研究依据,对廊坊市城市居民的休闲体育现状进行调查,探讨影响廊坊城市居民休闲体育的影响因素,为建设休闲廊坊提供数据支持,同时弥补当前对廊坊休闲体育研究的空白。

一、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

在本文研究过程中,通过本院电子阅览室、中国期刊网查询相关文献,为研究提供理论支持。

2.问卷调查法

根据论文需求设计了廊坊市城市居民的调查问卷,有关调查问卷的指标是根据北京体育大学和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论文问卷调查表确定。对永兴小区、师范学院、和平丽景、康庄小区共300名居民进行问卷调查。发放形式是直接到小区对碰到的常住人员进行发放。回收有效问卷280份,回收有效率93.33%。

3.数理统计法

把有关问卷和测试数据录入计算机后进行数理统计,所有数据处理使用excel软件来完成。

二、讨论与分析

1.被调查者居民基本情况分析

(1)性别。廊坊市城区规划面60平方公里,城区常住人口40万(开发区15万)。本调查男性122人,占调查人数的44%,女性158人,占调查人数的56%。

(2)年龄(表1)。

2.被调查居民休闲体育的整体特征

(1)被调查居民闲暇时间和主要参与活动状况。被调查居民的平时闲暇时间主要集中在1~2个小时和3~4个小时这个时间段,各占37.85%和25.00%,表明被调查居民的闲暇时间还是比较充分的。

调查统计数据显示,廊坊市居民节假日闲暇时问的绝人部分用于看电视电影、上网和家务劳动,排名处于前三位。这些活动多静态为主,所带来的直接副作用是消耗和抢占了人们从事休闲体育活动的时间,从而造成这部分市民缺乏运动,最终会导致一些“文明病”的出现。另外,根据被调查者主要是29~49岁年龄段的人群,他们在事业和家庭中的任务都很重,因此,家庭负担也会成为影响居民参与休闲体育活动的主要因素。可喜的是调查居民科研人员比较多,他们有时间保证,同时健身意识比较强。

(2)居民参与休闲体育活动的动机分析(表5、6)。

廊坊城市居民参与休闲体育活动动机统计表明,廊坊市城市居民闲暇时间参与体育活动的内在动机呈多元化。其中“为了增强体力和健康”是廊坊市城市居民参与休闲体育活动的最主要动机,这也表明了廊坊市城市居民对体育的健身功能具有较高的认知度。属于心理层面的“为了散心解闷、消遣娱乐”在各种动机中位居第二;表明:当人们在满足了一定的物质需求以后,对消遣、休闲的渴望与日俱增,同时人们已经开始关注体育活动给人带来的放松、释放压力、轻松愉快等心理感受。这种动机的广泛存在,为休闲体育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市场和空间。

在众多外在因素中,在学校期间培养起的体育兴趣、爱好和习惯和受家庭成员的影响位居榜首,起着最为重要的作用。其次为新闻广播和家庭成员的影响等。“参加单位体育活动”在此次调查结果没有明显影响作用,因此加强宣传,增强单位体育活动的影响作用,以点到面扩大单位体育的功能,带动廊坊市居民参与到全民健身中。

3.居民参与体育活动项目统计情况

从调查的总体结果来看,居民主要集中在散步、跑步、羽毛球和乒乓球等项目。其余如,在学校普及的球类项目、各种体操(包括广播操、徒手操、艺术体操、健美操和竞技体操)项目也深受大众的青睐,散步成了老少皆宜的主要休闲体育项目。统计数据表明。从廊坊市城市居民闲暇时间体育活动项目选择排序来看,长走、跑步高居榜首,羽毛球、乒乓球排前三位。可见廊坊城市闲暇时间居民体育活动具有以下特点:(1)无需财力投入或者少投入;(2)以简便易行,对器械要求低、场地要求不高、运动方式灵活的项目为主;(3)各种体操(包括广播操、徒手操、艺术体操、健美操和竞技体操)项目是休闲体育新的发展趋势。

4.居民主要锻炼场所情况

调查发现,廊坊市城市居民闲暇时间对体育活动场所的选择偏重公共福利型的场所,如公园、广场、住宅小区空地、公共体育场所等。其中,“单位的体育设施”和“收费的体育场馆”则也占有一定的比重。说明:(1)廊坊市居民参与休闲体育活动更多的选择在住宅小区,或住房附近的公园、广场、公共体育场所等免费的场所进行,应加强“单位体育”和“社区体育”的影响;(2)“收费体育场馆”,具有一定比例,但比较少,表明“收费”已经作为廊坊市居民参与休闲体育活动一小部分。随着人们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健康意识的增强,“花钱买健康”将逐渐被廊坊市的人们所接受。

5.廊坊市居民参与休闲体育活动的影响因素分析

从表7可以看出,影响廊坊市居民参与休闲体育活动的主要因素是缺乏佘暇时间,排名第一;工作负担重,身心疲劳排名第二;不感兴趣排名第三。表明(1)工作负担重,没有休闲时问是影响廊坊市居民参与休闲体育活动的主要因素;(2)参与休闲体育活动的兴趣是影响居民参与体育活动的重要因素。因此提高居民参与体育活动,从小学到大学培养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兴趣,培养人们的终身体育意识很重要。

三、结论与建议

1.结论

(1)被调查居民的平时的闲暇时间主要集中在1到2个小时和3到4个小时这个时间段,表明被调查居民的闲暇时间比较充分,但廊坊城市居民的节假日主要用于看电影电视、上网。

(2)廊坊市居民闲暇时间参与体育活动的内在动机呈多元化。其中“为了增强体力和健康”是廊坊市城市居民参与休闲体育活动的最主要动机,这也表明了廊坊市城市居民对体育的健身功能具有较高的认知度。

(3)居民主要集中在散步、跑步、羽毛球和乒乓球等项目。其余如,在学校普及的球类项目、各种体操(包括广播操、徒手操、艺术体操、健美操和竞技体操)项目深受大众青睐。

(4)影响廊坊市居民参与休闲体育活动的主要因素是缺乏余暇时间,排名第一;工作负担重,排名第二;不感兴趣排名第三。

2.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