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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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范文1

关键词:医学院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自1999年高校进行扩招以来,高校的办学规模和招生规模日益扩大,与之而来的是很多高校不得不面临一个严峻的问题。一些学生因来自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家庭无力承担逐渐高涨的学费以及大学期间的生活费用。国家相继制订了资助政策,划拨专项资金,历经多年努力,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已覆盖全国公办本科、专科和高职,各校的资助名额足以保障所有困难学生受益。面对名目繁多的资助项目,如何确保每笔钱都发到真正困难的学生手中呢。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必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在入校后,学校也要对困难学生的家庭情况进行核实。但是仅凭借学生户籍地所开的困难证明,就给其发放助学金,由于开证明并不困难,会出现浑水摸鱼的情况。笔者作为医学院校学生管理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长期从事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工作,结合所在学校奖助学金管理及发放办法的实践,提出高校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证中应该注意的一些问题。

一、制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为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文件精神,高校在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时,按照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面向全校各年级在校生严格甄选认定。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工作制度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认定工作;院系成立以分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院系领导为组长,院系学生辅导员等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以年级(或专业)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兼职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年级(或专业)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年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年级(或专业)范围内公示。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根据各个高校所在省区、城市的不同,都参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认定标准设置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3档。一般困难指家庭有较少劳动力且符合当地低保标准能基本满足学生生活需要;困难指家庭有较少劳动力但尚不能满足学生生活需要;特殊困难指家庭无劳动力可用且不能满足学生日常生活需要。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

1.学校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同时寄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在每学年结束前,向在校学生发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在校学生要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

2.每学年开学时,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布置启动全校认定工作

认定评议小组组织学生填写《新乡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负责收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3.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新乡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根据认定标准,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年级(或专业)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报院系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时应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汇总各院系审核通过的《新乡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院系每学年应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院系要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

参考文献:

[1]李永才,梁江.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制重构[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0.4

[2]方浩翰.张力.关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效认定的再思考[J].广西教育学院学报2011(2)

[3]何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1,27(1)

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范文2

一 系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现状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总体情况

截至2013年年底的数据统计显示,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人文艺术系在校学生794人,其中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有214人,比例高达26.95%。其中男生74人,占34.58%;女生140人,占65.42%。其中,一年级学生80人,占困难学生总数的37.38%;二年级学生87人,占困难学生

总数的40.66%;三年级学生47人,占困难学生总数的21.96%;来自农村的有179人,占困难学生总数的83.64%;来自城镇的有35人,占困难学生总数的16.36%。

项目 分类 人数 比例

年级 大一 80 37.38%

大二 87 40.66%

大三 47 21.96%

性别 男 74 34.58%

女 140 65.42%

生源地 农村 179 83.64%

城镇 35 16.36%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程序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及南通航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实施细则,人文艺术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主要程序包括:(1)每学年开学时,系部调整、设立系部认定工作组及班级认定评议小组;(2)系部在全系范围内公示系部认定工作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

人员名单;(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交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家庭情况调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4)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讨论确定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在班级内张贴公示;(5)各班级将初步评议结果申报给系部认定工作组,工作组对全部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复查、核实;(6)根据核实情况,系部认定工作组做出适当的处理和调整,将审核通过的名单及档次在全系范围内公示;(7)无异议后,系部认定工作组将结果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二 系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主要问题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标准缺乏操作性

参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一般困难、困难与特别困难三档,此类标准规定明确、详细,但系部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缺乏操作性。首先,系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自全国各地,各地区之间经济发展、家庭人均收入与生活消费水平均不同,存在着学生生源地困难程度标准不一的现象。其次,父母双亡、单亲、突遇变故等家庭类型只能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最后,家庭经济困难的认定没有具体量化指标,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中家庭收入与支出数目差异大。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材料缺乏真实性

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高等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是系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主要依据。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各班级收集上来的申请表、调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并不能绝对地反映学生的家庭经济真实情况。首先,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与统一的规范管理,一些地方的相关部门把关不严,并不做实际调查、盖章随意。其次,在班级申报的过程中,部分学生为了能够争取到国家奖助学金、学费减免或困难补助,在填报家庭情况时“铤而走险”,故意少报虚报、夸大经济困难程度。最后,生源地相对分散,系部难以准确掌握每一位学生的家庭经济真实情况。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方式缺乏科学性

为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各班级一般都会采取家庭收入与消费对比的民主评议认定方式。这种评议方式,一定程度上客观反映了班级学生的民主意愿,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针对大一年级,由于认定工作集中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的开始,新生之间还不熟悉,评议小组成员可能会因为不够了解而做出错误判断。其次,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性格内向、自尊心强等原因,不愿向大家公开自己的家庭情况,这部分学生宁可放弃认定机会。另外,直接否定那些拥有高档手机、电脑的同学,把他们拦在认定名单之外的做法含有“一刀切”的色彩,那些消费物品有可能是亲戚朋友相赠的。

三 完善系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具体路径

1.规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的操作性

首先,系部应制定一个客观可行的具体量化标准,使认定工作的开展有章可循,主要制定学生生源地情况、学生家庭状况、学生家庭突况、学生消费水平四个方面的指标。其次,考虑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自全国各地,学生生源地困难程度标准不一,可以将学生生源地情况单独作为一个一级指标,并赋予一定权重,由于生源地主要集中于省内,二级指标可分为苏南、苏中、苏北地区,三级指标可分为城镇、农村、国家贫困县,具体操作中可根据情况而定。最后,系部应对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中涉及的各项信息,如户籍所在地、家庭人口数、年收入、健康情况以及学生往年受资助等情况进行调查、统计、汇总,建立起系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信息档案,进行对比分析,区分不同贫困程度。

2.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材料的真实性

首先,系部应要求学生在办理高等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时,索取负责盖章部门的联系电话及经办人员的签名,以增强证明材料的可信度。而且根据提供的联络方式,系部认定工作组人员可以与生源地的政府或民政部门取得联系,对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做出调查、核实。其次,系部应建立严格的惩罚机制,系部认定工作组人员对于各班级上交的材料内容进行抽查、核查,加大弄虚作假的惩罚力度,对于故意少报虚报、夸大经济困难程度的学生给予严肃处理,将其不诚信行为记录在其个人档案中,取消其获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资格及奖助学金。最后,系部应设立专门的监督举报渠道,通过系部、班级、宿舍楼的公告栏还有网络等方式 认真做好公示,接受广大学生的监督举报。

3.增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方式的科学性

首先,系部应广泛宣传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目的与意义,充分调动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员的积极性,做到权责明确,民主、公正地开展评议工作。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员的学生代表数确保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不能完全由班级的班干部或集中一两个宿舍成员组成,覆盖面要尽量广。其次,在日常的思想政治管理教育过程中,系部应考虑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励志、感恩、诚信等主题教育活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及价值观,学会在逆境中自立、自强、自奋,鼓励他们敞开心扉真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要求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加强保密措施。最后,系部应建立动态跟踪机制,跟踪与监管系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整个学年的综合表现,建立动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弹性地调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员与档次。对于有吸烟、旷课等不良生活习惯的学生加强教育,对于屡教不改的学生应取消其继续享受奖助学金资格,甚至追回已发出的款项。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

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范文3

关键词: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工作规范化 资助体系

随着高等教育收费改革、高校扩招、物价上涨和经济不稳定等因素的影响,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问题日益突出。首先体现在困难学生基数大。以东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以下简称信息学院)2011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例,信息学院2011级共有本科生750人,其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有245人,占总人数的32.67%,比2010级增长近4个百分点,其殊困难有60人,占贫困生人数的24.49%,占总人数的8.05%。在贫困生基数增大的同时,贫困生家庭情况也愈加复杂,普遍存在以下几种情况:父母去世、没有经济来源或无其他亲属给予经常性经费资助的孤儿;单亲家庭且家长失去生产或者生活能力的学生;父母都已经高龄、身体有残疾(有市、县民政部门颁发的残疾证)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经济来源的家庭子女;城市中父母一方或双方失业且已经民政部门认定(凭市、县民政部门相应证明文件)或者是学生家庭纯收入低于家庭所在地的最低生活保障线,并且需要领取最低生活保证金的家庭;有兄弟姐妹,并且在其中同时有两人以上就读于大中专院校;学生或学生家庭成员突发变故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1]。目前,切实地解决贫困大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学习等问题,已经成为保证学生特殊群体稳定的重要工作。近年来,中央和各级政府一直十分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对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和幅度逐渐增大。资助工作最重要的环节是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认定工作是困难学生资助的基础和依据。

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内涵、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为了妥善解决高校贫困生问题,我国建立了以“奖、贷、勤、补、减”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以便缓解贫困生供需之间的矛盾。2010年国家进一步大幅上调了对高校贫困生的奖助力度,社会和个人对贫困生的资助种类和金额也有所提高[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拥有了更多接受资助的资源和渠道,这有效保障了他们不会因为经济困难等原因放弃学业,但是在客观上却增加了贫困生认定工作的难度。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指以一定的依据和方法,对在校大学生家庭经济条件所做的评价,它是高校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的前提和基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问题既是经济发展不平衡和资助资源稀缺事实的衍生,也是完善评定系统尚未建立的必然产物。

目前大多数高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工作流程大致分为以下四步:第一步: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出示相关证明材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调查表》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第二步:以专业或班级为单位,审阅材料并进行民主评议;第三步:组建评议小组,由小组成员审核材料并给出推荐意见;第四步:学校学生资助部门审批。

虽然高校贫困生的认定工作比较周全,层次分明,既有基层民主评议又有上级部门监督审查,但是经过实践不难发现,现行的认定工作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一)高校对贫困生认定工作宣传的力度不够。

在进行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之前,应当对学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整体安排、被学校认定为贫困生之后应尽哪些义务并享有哪些权力和获得资助的种类等相关政策对全体学生进行宣传。目前出现的情况是:很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只知道填表、写贫困材料,但是对于自己作为一名贫困生究竟享有哪些资助,对学习成绩有什么要求等一无所知。很多家庭经济条件稍好的学生对于贫困生的认定工作不关心、不知道,但当贫困生受到资助,尤其是物质上的资助时,有意见有看法。还有些学生家里很贫困,但是不懂得也不清楚如何申请贫困生认定。

(二)生源地民政部门审核不够严格。

由于大学生的生源地分布比较分散,高校不可能对每一位申请贫困资助的学生都进行实地调查认定,无法准确掌握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因此由学生本人所填写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调查表》便成为高校判断其是否贫困的重要依据。《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调查表》需要学生生源地所在政府的民政部门对其填写的内容真实性进行核实,若无出入,便盖章以示证明。通过实践不难发现,学生想要获得此类贫困证明非常容易。究其原因:第一,提供生源地贫困证明没有具体的名额限制,也缺乏有效监督,对当地民政部门不构成任何不利影响;第二,基层的民政部门出于保护本地生源在校享受国家资助,存在一定“假贫困证明”[3]。以上问题使得一些“虚假贫困生”成为高校资助的对象,不仅使得高校贫困生的数量虚高,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真正贫困的大学生的受资助情况,同时也为之后各类助学金和资助金的公正评定带来了困难。

(三)基层民主评议的方式存在缺陷。

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范文4

此次调研旨在了解当地大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从而进一步反映出当地经济状况的发展,在此次社会实践调查当中,本人采访了相关单位部门以及主要的采访对象——当地的大学生。此次调查历时3天(网上调查除外),从8月22日到8月24日,喜逢盛夏,钦城小镇夏意正浓,却未减本人此次调查实践活动的热情与兴致。原本计划采访钦州市各个县区教育局的,但由于有些部门路途遥远,以及人力、物力有限,加之电话又联系不上,因而在数据方面科学性不是很高,但仍不失为一种了解大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手段与方法,本次活动当中采用了直接面对面访谈,调查表抽样调查、网上随机抽样调查等多方面的方法,以尽可能做到公正、严谨与科学并存。此次调查表明:当地大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总体上讲是良好的,但仍存在少数学生需要国家的大力帮助。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社会进步,体现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上。特别是最近几年,我国政府在教育事业这块更是加大了投资力度,诸如生源地贷款、高校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等各种各样的政策陆续出台,使广大学子圆了大学梦。在此种情况下,为了响应国家的号召,遂开展了题为“关于钦州市大学生家庭经济负担调查”的报告活动。此次活动,本人把地点放在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生我养我的地方——这个边陲小城市上。广西,西部大开发战略中举足轻重的省区,但也因为是处于西部落后地区,国家的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到实施总是最后在这里。比如生源地贷款,也是先在别的地方试验之后才在这几年里搬到广西来。这也是国家的一贯政策,在此本人也不便多加评论。

再谈及调查地点之前,我们不得不提及一下钦州市的地理环境。钦州市位于北部湾海面不远处,拥有钦州港这一大港,与防城港、北海港成三角形围绕着首府南宁,应该说区位地理优势是十分明显的,但为何至今仍是一个落后的小城市?也许我们可以从教育这个层面去了解。钦州市所管辖的地区内唯有一所二本的学院,而且就区内排名来看也是差强人意的。可以说市里就教育这一块办得还不够好,还未能引进更强大的师资力量,从而培养出属于我们钦州人自己的人才。当今社会,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这是不容置疑的事实乃至真理,但“生产”科技的主体却是人才,而并非是技术本身。没有足够的人才作为基础,就算是引进更多的资金也未必是件好事。适逢其会,在钦州市钦南区大番坡镇至钦州港沿海一带,据说有天津的投资开发商来此投资,准备打造一个全新的滨海新城。但外来的始终是外来的,其主要的目的还是利益至上,在打造滨海新城项目上不会更多地考虑当地老百姓的利益,这也许就是引进“外资”的弊病吧。

在调查之前,本人猜想:钦州市大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总体情况应该是不错的,纵使有极其贫苦的也是有数的几个。为何会作出如此猜测,归其原因,在前面也有提及。在地理位置上可以说钦州市依山傍水。俗话说的好,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钦州也的确是这样的一个城市。在海,养起了鱼虾、蚝柱(一种水产养殖,蚝,就是牡蛎);在山,种起了甘蔗荔枝。这可不比百色河池那边满山的石头,可以说钦州人是比较富裕的。而且能上完高中读大学的人,家里特别贫困的不多才是。但预测与调查的结果还是有些出入的。

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范文5

1、助学金分配要全面考虑受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情况。

2、在填写申请表的同时写申请书,写明家庭贫困家庭原因,如何克服困难求学的经历以及如实写明受到各种资助的状况。

3、申请国家助学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同学要分别填写《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助学奖学金申请表》和《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4、所有获得助学金的学生的名单都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申请所需材料:

1、申请助学金的同学必须提供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者家庭经济情况证明。

2、大学助学金申请表。

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范文6

【关键词】 高校;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对策

一、我国高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现状及不足之处

目前,我国高校已经建立了多元化的资助体系,建立健全了以“奖、贷、助、补、减”为主以及“绿色通道”等为内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在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给高校的资助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践过程中也逐渐显示出一些缺陷。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也日益增多,高校的资助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压力。现行资助体系在实践中也暴露出很多问题。如:资金来源渠道狭窄;资助体系分散,资金分配不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困难;忽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资助等。

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是高校资助工作的关键环节

随着社会总体消费水平的提高,家庭经济困难标准也在发生变化,个人信息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在高校贫困生的资助工作中,最为关键的就是资助对象的确定和资助对象贫困等级的确定。[1]目前,我国高校并没有形成一套科学的、合理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体系,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还存在不确定性、主观性和随意性,各高校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掌握仅仅依赖于入学时学生递交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学生生源地贫困证明或学生个人的贫困申请,建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档案也仅仅停留在开学之时填写的几张表格的基础之上,没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的跟踪调查、档案的完善与更新以及监控的管理,对于受资助学生的违规惩罚和动态管理监控制度也不完善。由于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的各个环节上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管理上存在很大的漏洞,使得有“天上掉馅饼,不拿白不拿”思想的学生有机可乘,再加上社会监控不力,学生可以通过家庭和社会关系得到民政局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此表是目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唯一可信赖的依据,无形中增加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难度。相反,由于现实的各种原因导致学生未能出具《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的学生,无论家庭经济状况如何困难,也得不到国家的任何形式资助。原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体系缺乏科学性、针对性与可操作性。极易造成国家对高校资助的有限资源在分配上的不合理,容易引起学生和家长的不满,同时也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造成心理伤害,因经济贫困而引发的心理贫困。如不及时纠正这种现象,还会导致部分学生及家长对资助政策和措施丧失信心,产生一些偏激的言行,甚至会引起社会的动荡。

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对策

高校应在原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践的基础上,结合高校资助工作的现状,对传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制的方式和方法,进行全面的、科学的优化,从而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体系。[2]

1、成立机构,明确责任

首先要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领导工作组。由二级学院院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院分团委书记和全体辅导员组成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全面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监督和审核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管理和资助办法,建立家庭经济困学生档案。做好资助经费的统筹和分配,对各班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名单与申请进行审核、认定,并及时将评审结果上报学校资助中心领导进行审定,认真收集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及资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其次要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认定评议小组成员是以同年级同专业为单位,成立以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兼顾有党员与非党员、学生干部与非学生干部、少数民族与汉族、城镇与农村、东部与西部地区的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必须在高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的时间不少于一周,并设立公示举报电话及信箱,主动接受广大师生及学校的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工作。班级评议认定工作小组由各班资助委员具体组织负责传达学校有关资助工作的精神,以严肃的态度,严谨的工作方法把握国家资助工作的政策和精神,对申请资助的学生进行初步的审核,统一召开民主评议会议,及时向学校学生资助中心提供民主评议会议的结果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整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个人材料。

再次要上榜公示,公开透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被确定后,为了使该项工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进行为期一周的张榜公示,并设立公示举报电话及信箱,主动接受广大师生及社会的监督;同时,由各班资助委员负责组织各班学生进行讨论,征求学生意见。

2、建立和完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体系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体系构建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合理的、科学的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所在地的贫困状况与贫困程度,确定该生是否属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范围。其具体指标设计如下:

家庭经济状况,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和月支出,父母离异导致家庭经济收入明显下降的,或者其它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家庭成员身体状况,是指家庭成员劳动力情况、家庭健康情况、家庭有劳动能力与无劳动能力之比,丧失劳动力的家庭成员及患有重病的家庭成员应出具医院的证明。

家庭突发状况,是指家庭所在地(城市/农村)有无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及家庭有无遭受重大变故的(一年内)。

学生个人综合状况,是对学习态度、学生经济状况、消费情况、日常表现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总分值为100分,其中学习态度10分、学生经济状况55分、消费情况25分和日常表现10分。其一,“学习态度”一项侧重于学习上的努力程度,要求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目标明确、学习刻苦得8-10分,态度端正、学习认真得5-7分,目标不明确、态度不端正,挂科2门及以上的得0-4分。其二,“经济状况”一项侧重于本年度学生的家庭经济现状,要求家庭经济困难。符合特困条件的得50-55分,符合一般困难条件的得36-49分,其他情况得0-35分。其三,“消费情况”一项侧重于本年度学生在校期间的衣食住用行的花费,要求生活节俭,无铺张浪费行为。日均开支为主要指标,同时,综合参照手机的档次及话费支出(学生干部因工作需要,需区别对待)、上网费用支出、化妆品支出和电子产品的档次、吃穿等用度指标在分数段内评分。非常节俭的得20-25分、一般节俭的得16-19分,不够节俭的得0-15分。入学一年内购买电脑者不得认定为贫困生。其四,“日常表现”一项侧重于学生在校期间德育表现,要求遵守校纪校规,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义务劳动和集体活动。表现优秀的得8-10分,表现良好的得5-7分,其他得0-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