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设计规范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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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设计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范文1

【关键词】《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和《住宅设计规范》具体条款

近些几年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管理和制定了一些住宅设计规范及标准,这些规范及标准与以前的住宅规范及标准有很大变化,按《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等规范为依据进行归纳和总结。下面是笔者在学习以上这些规范后归纳总结出。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与电气有关的条款同《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条款对比有不同之处如下: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8.7章是电气部分,这章节全部是电气的要求,下面就对比一下《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两本规范中有关住宅电气设计的区别和统一,并提出一些个人关点供大家参考-。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8.7.1条:每套住宅的用电负荷应根据套内建筑面积和用电负荷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2.5kW。

而旧《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第6.5.1条:每套住宅应设电度表。每套住宅的用电负荷标准及电度表规格,不应小于表6.5.1的规定。一类(使用面积≥34m2)、二类(使用面积≥45m2):2.5 kW,5(20)A电度表;三类(使用面积≥56m2)、四类(使用面积≥68m2): 4.0kW,10(40)A电度表。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第3.3.1条:每套住宅的用电负荷和电能表的选择不宜低于表3.3.1的规定:建筑面积S≤60m2:3.0kW,5(20)A电度表。

建筑面积60m2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第3.3.2条:当每套住宅建筑面积大于150m2时,超出的建筑面积可按40W/m2~50W/m2计算用电负荷。

这三个规范只规定了每套住宅的用电负荷最低值为2.5kW,而旧《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已经废止,新《住宅设计规范》给出每套面积的最低值是22m2的住宅,同时还是应根据各地区供电部门的要求确定每户用电负荷,如哈尔滨市供电部门要求: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每户按6kW设计;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及以下,每户按4kW设计。各地区供电部门要求不一样电气设计也应按当地供电部门提出的要求设计。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8.7.2条:住宅供电系统的设计。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第10.2.1条:同住宅供电系统的设计。

规范中明确说明住宅建筑必须做总等电位联接,且装有沐浴或浴盆的卫生间必须做局部等电位联接。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8.7.2.2条和《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第6.4.1条,规范限制了用户总断路器规格,干线规格和电表规格,并适当留出了发展余地。但《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中提出的进户线不应小于6mm2,照明回路支线不应小于1.5mm2的规定不满足住宅规范的规定,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是行业规范,应满足国家规范《住宅设计规范》的规定,而且1.5mm2的导线也太细,不利于以后的发展。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8.7.2.3条五个回路;而旧《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第6.5.2.3条也是五个回路;但《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第8.4.2条要求五个回路,除厨房、卫生间外,其他功能房应设置至少一个电源插座回路,每一回路插座数量不宜超过10个(组)。

新规范明确指出厨房和卫生间插座各自为独立回路,而旧规范只是说宜设置独立回路。《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中还明确了插座回路不宜超过10个(组),这是指大户型的住宅或别墅,以前大户型的住宅或别墅插座超过10个时也用一个回路,现在按规范就可以设两个插座回路了。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8.7.2.4条和《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第8.4.4条。新规范均明确了都什么回路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8.7.2.5条、第8.7.2.6条和《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第10.2.1条、第6.3.1条略去。

新规范指出总进户线设报警装置,住宅都是无人值班的,因此对于无人值班的住宅做动作跳闸比较容易实现。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8.7.3条和《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第8.4.3条。新规范明确了每套住宅必须设短路和过负荷保护,分户箱内还应设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隔离电器。

住宅设计规范范文2

关键字:住宅电气设计

1 关于配电系统

《住宅设计规范》(以下简称《住规》)第6.5.2条第1点规定住宅供电应采用9T、9N―C―S、TN―S三种接地方式。在设计时由城市公用低压线路供电的住宅楼一般采用TT系统:住宅小区的每幢住宅楼采用由小区变配电站配电时采用TN―C―S系统;对附设有配电所的高层电梯住宅采用TN―S系统。

2 关子每户电源进线

大多数住宅每户一般都为单相电源进线。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高级住宅的冬季采暖与夏季降温已不完全是采用以往的分体式空调来完成,而是由家庭小型中央空调系统取而代之,家庭中央空调系统一般由风机盘管和空调主机组成,风机盘管依然为220V电源,空调主机则为380V电源。此时住宅电源应采用三相电源进线,出线回路亦设一路三相断路器作空调主机电源。

《住规》第6,5.2条第5点还规定每套住宅进线断路器应采用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开关电器,所以对于单相电源进线采用双极开关;对于三相电源进线采用四极开关。

3 关于每户配电箱出线回路的设计

一般出线回路按照明、普通插座、空调插座、厨房插座、电热水器插座等回路设计。另一种方式,除了厨房和电热水器插座回路外,其余插座完全可以按房间分片区设置回路,且线路敷设方便,交叉少。

另外,近年来出现了电热地板辐射采暖技术,这种系统以电力产生热源,通过敷设于地板表层下的柔性加热电缆以及传感探头,由电子温控器自动控制向房间供热采暖。根据不同地区系统功率指标(约50W-150W/m2)于每户配电箱按房间面积分回路并带漏电保护预留容量。

4 关于每户的电源进线不应小于10mm2的条文

住宅一方面向大户型大面积方向发展,另一方面也有向小户型发展的情况。小户型一般为30-40m2,装设功率为4―5KW/户,如果这种情况也采用每户的电源进线不应小于10mm2的规定,笔者认为是不合适的,一则没有必要,二则不经济。小户型多为电梯公寓,套数多,每户电源进线均采用10mm2对工程造价会有一定的影响,尤其是房地产商对设计要求既要质量高又要节约工程造价。所以对于类似小户型应允许将每户电源进线减至6mm2。

5 关子电能表的选型及表箱的设置

住宅照明计量表箱的设置方式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第8.2.2.2条中做了详细规定,但对集中式式计量表箱内的电表数量未作规定,笔者认为应将数量控制在20只表以内,否则电表箱体积太大,在制做、安装及进出管线施工方面都不便,多层住宅一般设置在首层嵌墙暗装,对建筑墙体造成较大影响。高层住宅设置在管道井内,表箱太大对管道井的尺寸就提出了要求。对单相电源进线的用户采用单相电表,对三相电源进线的用户采用三相电表。另外,在城市电网直供用户可享受波峰波谷电价的地区应采用分时段计量电表。

6 关于漏电断路器极数及漏电动作电流的选择

《住规》第6.5.2条第7点要求每撞楼进线断路器设漏电保护,常遇到的问题是断路器的极数与漏电动作电流的选择。根据《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第4.5.6条规定“当装设漏电电流动作的保护电气时,应能将其所保护的回路所有带电导线断开。”在住宅设计中多为单相负荷或单相负荷与三相负荷同时存在,N线不可能保持地电位,所以应选用三相四极漏电断路器(末端插座回路选用两极漏电断路器或可断开N线的1P+N型漏电断路器)。设漏电保护的目的根据条文说明是为防电气为灾,根据《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第4.4.21条“其额定动作电流不应超过0.5A”以此为依据进行设计。

7 关于插座的设置

这里主要谈一谈浴霸、电热水器及厨房燃气报警器插座的配置,市场上出售的浴霸有两灯头、三灯头及四灯头的,都配有单相三极插头和配套开关,电热水器也配有三极插头,设计时应根据卫生间的布置预留单相三极防溅插座。家用壁装式可燃气体报警器(例如JRB―99系列)为单相两极插头,可与抽油烟机共用插座(选用单相二加三极插座)。另外,对于如洗衣机等的插座应选用带开关型的较好。

8 关于相关规范的相关条文

在住宅电气设计过程中往往会用到其它规范的有关条文,其中较重要的条文应注意。

8.1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第6.0.10条“由建筑物外引入的配电线路,应在室内靠近进线点便于操作维护的地方装设隔离电器。”所以电源进线除设漏电断路器外还应设隔离,隔离电器先用三极且符合《低规》GB50054―95第2.1.6条规定的电器。8.2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93“第八章 日用电器”对插座等的设计要求有详细的条文,应作为住宅设计的重要依据。另外《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第10.8条“家用电气篇”也可对住宅设计规范作很好的补充。

8.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第19.1.6条规定“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时,灯具的可接近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且有标识。”住宅卫生间一般都设有壁灯,为满足规范要求,笔者建议采用利用卫生间的局部等电位联结的作法,而不必为一两套壁灯设照明用PE保护线。

8.4住宅一般都没有CATV系统,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15.8.1条规定“CATV系统采用单相220V、50Hz交流电源,一般由靠近前端的照明配电箱以专用回路方式供给”,另外像配线架及对讲门铃系统笔者建议也采用单独回路配电,而不与走廊照明回路共用电源,以保证检修时相互无影响。但它们均为公共用电,用一只电表计量即可。

住宅设计规范范文3

关键词:住宅;电气设计

中图分类号:TM642+.4 文献标识号:A 文章编号:2306-1499(2013)07

电气随着经济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国各种电气设备和民用电器有了很大的发展,住宅电气设计属于建筑电气配电设计,在设计时要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多多注意细节之处的设计,更好地满足人们生活水平的需要。

1.每户配电系统问题

《住宅设计规范》第6.5.2 条第 1 点规定住宅供电应采用 TT、TN- C- S、TN- S 三种接地方式。在设计时由城市公用低压线路供电的住宅楼一般采用TT 系统:住宅小区的每幢住宅楼采用由小区变配电站配电时采用 TN- C- S 系统;对附设有配电所的高层电梯住宅采用TN- S 系统。

1.2每户电源进线问题

大多数住宅每户一般都为单相电源进线。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住宅电源应采用三相电源进线,出线回路亦设一路三相断路器作空调主机电源。《住规》第6.5.2 条第 5 点还规定每套住宅进线断路器应采用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开关电器,所以对于单相电源进线采用双极开关;对于三相电源进线采用四极开关。在配线过程中各出线断路器的相线与零线要分别从电源取电,禁止各出线间跳线连接。

1.3每户配电箱出线回路的设计问题

一般出线回路按照明、普通插座、空调插座、厨房插座、电热水器插座等回路设计。另一种方式,除了厨房和电热水器插座回路外,其余插座完全可以按房间分片区设置回路,且线路敷设方便,交叉少。

1.4每户的电源进线不应小于 10mm2

住宅一方面向大户型大面积方向发展,另一方面也有向小户型发展的情况。对于类似 小 户 型 应 允 许 将 每 户 电 源 进 线 减 至6mm2,但为了避免施工方偷工减料的情况,以及作为配电预留,还是有必要统一,用不小于 10mm2的电源进线。

1.5电能表的选型及表箱的设置

住宅照明计量表箱的设置方式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 92第 8.2.2.2条中做了详细规定,对单相电源进线的用户采用单相电表,对三相电源进线的用户采用三相电表。另外,在城市电网直供用户可享受波峰波谷电价的地区应采用分时段计量电表。本地区应用较常见的是 6 只、9 只、12 只电能表,结构尺寸也基本固定为980×720×160、1310×720×160 和 1310×850×160。

2.漏电断路器极数及漏电动作电流的选择

《住规》第 6.5.2 条第 7 点要求每栋楼进线断路器设漏电保护,常遇到的问题是断路器的极数与漏电动作电流的选择。根据《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 95 第 4.5.6 条规定“当装设漏电电流动作的保护电气时,应能将其所保护的回路所有带电导线断开。”在住宅设计中多为单相负荷或单相负荷与三相负荷同时存在,N 线不可能保持地电位,所以应选用三相四极漏电断路器 (末端插座回路选用两极漏电断路器或可断开 N 线的 1P+N型漏电断路器)。设漏电保护的目的根据条文说明是为防电气为灾,根据《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 95 第 4.4.21 条“其额定动作电流不应超过 0.5A”以此为依据进行设计。防电气火灾的安全意识的提高首先就是选择漏电断路器作为进线断路器进行漏电保护。

3.进线电源中性线规格问题

对于一栋住宅楼而言,其进户电源一般设计采用三相五线制电源。设计人员进行配电设计时,对三相的负荷进行平衡后,从经济角度考虑,其中性线截面往往按规定的下限选取。认为三相负荷平衡时中性线上电流接近零,但在实际工程中笔者曾发现住宅三相电源的中性线电流接近甚至大于相线电流。笔者分析认为其原因在于:一方面住户在用电时,实际三相负荷是不平衡的,因此,设计人员在进行配电系统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到住宅用电设备的多样性和住户用电的不平衡性,慎重选择中性线的截面,以确保用电安全。

4.工程安装施工方面

应配备专业人员,做到知识化、专业化,应从过去的目测检查深化到科学检查,在保留过去对操作工艺检查的同时,还应要求施工人员对图纸的质量进行检查,检查图纸的设计数据有无错误和隐患,同时检查电气设备的产品质量,并制定设备进场的保管条例,杜绝电气事故的发生。管内穿线符合要求,不同电压的导线不能穿在同一穿线管内,不同一个回路导线(除规范有规定者外)不应穿在同一个穿线管内;导线穿线时要注意穿线管的空闲面积,一般导线截面积(边外皮计算在内)不应超过穿线管孔内面积的 40%。

住宅设计规范范文4

关键词:漏电保护器;总等电位联结;住宅;插座设置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居住条件大为改观。从以前的满足有房子住到讲究居住质量,具体体现在一是以环境相协调;其次是利用各种新材料、新技术,以此来提高居住档次和生活品位。其中最突出的表现就是电气的快速发展,相关技术及设备在生活中的应用。提出了以综合布线为代表的智能化技术的新概念。

一、配电系统总开关及分户总开关选择不合乎规范要求

当今电气开关品种繁多,可供挑选的断路器型号更是不胜枚举,针对电源总开关的选择,国家标准做了详尽的规定。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第4.4.21条及《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2008》7.6.8第5条:“为减少接地故障引起的电气火灾危险而装设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动作电流不应超过0.5A。”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1999)第8.5.2条第7款:“每幢住宅的总等电源进线断路器,应具有漏电保护的功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第8.5.21条:“多功能综合保护电器(例如具有过电流、漏电、断相、过电压、低电压等多重功能的保护器)宜有识别不同故障类型的信号指示。”

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的8.5.15条规定:N线上严禁安装可以单独操作的单相开关电气。在住宅配电系统中,多采用TT或TN-S系统,在国标《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的4.5.5条、4.5.6条及《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2008》7.6.9第5条、第6条规定“在TT或TN-S系统中,当N线的截面与相线相同……N线上可不装保护”。“在TT或TN-S系统中, N线上可不装设电器将N线断开,当需要断开时,应装设相线和零线一起断开的保护电器。”上述设计做法也是与此规定相一致的。

二、接地故障保护的具体设计与规范要求有差异,具体操作性差

众所周知,住宅设计中的保护已由过去的单一的电源的重复接地保护、专用保护线PE线的设置的基础上增加了总等电位联结及局部的辅助等电位联结,这些措施都是接地故障保护必不可少的重要措施。

总等电位联结的作用在于使外露可导电部分、装置外可导电部分以及地面的电位趋于接近,从而降低接触电压。总等电位联结还具有另一重要作用,即消除或降低自外部窜入建筑物电气装置内的危险电压。无论采用何种接地系统,都应将下列导电体互相联结:PE、PEN干线、电气装置接地极的接地干线;建筑物内水、煤气、采暖、空调等重要管道、建筑物金属构件,将它们经等电位联结线汇集到接地母排上互相连通,即完成等电位联结。

笔者有幸接触过一些这方面的设计,感觉存在的问题还是较普遍的,突出的表现如下:

1.电源接地保护与防雷保护接地分开设置;接地体型式、做法多半简单采用外设人工接地体。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第3.4.2条规定“……防雷接地装置宜与电气设备等接地装置共用。防雷接地装置宜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当不共用、不相连时,两者间在地中的距离不应小于2m。在共用接地装置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的情况下,接地装置宜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

实际工程中,在住宅周围想找一个比较好的空闲地方做人工接地体是很难的,况且也难保证与其它金属管道在地中2m以上的安全距离。如没有详细的设计施工图,虽然要求明确,施工时也是一句空话。其次人工接地体的寿命、维护也是应考虑的因素。实际情况是管理单位几乎对接地装置不做测试和维护。如果利用基础地梁、柱、板钢筋做接地体,则既能一劳永逸、免于维护;又能合乎接地体敷设成环形接地体的规范要求,真是一举多得。并且这种做法也易于实现总等电位联结,施工方便,可操作性强。

2.总等电位联结设计要求简单、不明确,施工时难以操作

现行的有些做法是设计时对总等电位做法只是在设计说明中笼统要求一下。怎么联结,用什么材料均一概未明确;或出一个做法示意图。真正施工时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比较详细的就是在电源进户处要求设一接地母排箱,各种金属管道、金属构件等用专用联结线与母排连通。这种做法是可行的,笔者认为对于住宅来讲,采用这种方案就显得很不经济。

三、住宅电源插座设计数量、安装位置、功能型式没有完全满足现代住宅的功能使用要求

一个好的设计,尤其是插座的选型、安装数量、安装位置应该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应与建筑美学、使用方便相一致。插座数量、安装位置的选定就要考虑装修家具的最终位置,做到美观、不冲突,不至于住户入住装修时不得不改动太多、造成二次浪费。如有的设计在设计卧室插座时,只是简单的在墙的中间位置设置一组插座。这样的考虑显然没有注意床等家具的具置摆放,实际使用不仅不方便,而且移动导线长不安全、不美观;又如空调插座设置存在的问题也不少,一是客厅不论面积大小,均设挂机插座。孰不知,20m2以上客厅用户在选购空调时恐怕柜机是首选。如果用户在装修时未注意到此细节,使用时带来的不便与美观差的问题是显而易见的。对于壁挂式空调有的建议安装高度为1.8-2.0m,笔者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认为2.2m高度最适宜,能较好的与装修后实际使用效果相协调。壁挂式空调插座安装的最好位置在窗间墙与内墙交界处。

设计中在有固定用电处设置专用电源插座,如空调机、洗衣机、冰箱、抽油烟机、电热水器等处;在用电集中之处需增加电源插座的设置数量,尽量减少或避免插座板的使用,如客厅电视柜和书房书桌处,此两处用电设备多。

除增加电源插座的设置数量外,插座的选型还要做到有的放矢。国标GB50055-93中第8.0.7条规定,对于插拔插头时触电危险性大的日用电器,宜采用带开关能切断电源的插座。此规定的目的应是尽可能减少插拔插头来断电,利用插座所带开关断电,提高用电安全。

限于篇幅,对插座回路划分、计算负荷的确定、防护形式本文不做过多叙述,具体选择参见2002(2)建筑电气《住宅电气设计中电源插座的设置》。

参考文献:

[1]银雪.住宅电气设计中电源插座的设置.建筑电气,2002(2):42~44.

住宅设计规范范文5

关键词:住宅小区;变配电;设计;负荷

中图分类号:TU9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6)17-0022-02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住宅小区迅速发展,规模日益扩大,电力作为住宅小区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为了提高住宅小区用电安全可靠性和舒适实用性,住宅小区变配电设计工作就显得极其迫切重要。在对住宅小区变配电系统进行设计的过程中,结合笔者的设计实践经验及体会,简要阐述住宅小区10 kV变配电系统设计的特点、电源外进线方案、用电负荷计算、变压器的配置以及变配电室设置等方面内容。

1 住宅小区变配电的特点

在探讨之前,先深入了解住宅小区变配电的四个特点,如下:

①通常需供电的面积较大,范围较广;

②用电性质多样化,如住宅、商业、办公、幼儿园及相应的公共配套设备等;

②对供电安全性,可靠性,环保性,经济合理性要求比较高;

④各地供电模式和住宅设计规范因地区的差异也各不相同。

2 变配电系统设计

2.1 10 kV电源外进线方案

2.1.1 供电方式

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十二五”110 kV及以下配电网规划编制技术规定》,住宅小区应采用主供+环网供电方式,其相对于采用一路电源进线投资有所加大,但是,当主供进线回路发生故障,由环网进线回路进行供电,从而大大提高了小区用电的可靠性。

2.1.2 供电电压等级

根据各技术规范和标准,供电电压等级的确定跟住宅小区总容量有着密切关系,为了描述清晰明了,总结供电电压等级确定,见表1。

住宅小区容量常见的在100 ~40 000 kVA之间,故相应采用10 kV专线供电或10 kV专变供电的多些。

2.2 小区用电负荷计算和变压器的配置

2.2.1 小区用电负荷计算

①需要系数法。

在初步设计阶段,可采用需要系数法确定变压器容量、台数以及其他高低压配电设施,根据小区用电设备的额定容量,负荷特性和行业特点在实际用电负荷下的需要系数求出计算负荷,同时考虑用电设备使用时的各种损耗等因素,以及国家规定应达到的功率因数值和实际自然功率因数,来确定变压器容量。其公式是:

Sc=Pc/cosφ=K∑p∑(PeKx)/cosφ

式中,Sc为视在功率(kVA);

Pc为有功计算负荷(kW);

Kx为需要系数;

cosφ为平均功率因数;

Pe为设备容量(kW);

K∑p为有功功率同时系数。

②用电负荷密度法。

在方案设计阶段,为确定供电方案和变压器的容量及台数,用电负荷密度法最为广泛采用。小区住宅、商业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用电容量的确定应综合考虑所在的城市的性质、社会经济、气候、民族、习俗及家庭能源使用的种类。采用用电负荷密度法时,在计算过程中,其单位指标负荷或密度不宜小于的数值,见表2。

不仅需根据表2,另外还需考虑每个客户类型需要系数才能计算出实际小区总容量,需要的系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归纳参考,见表3。

2.2.2 变压器的配置

①小区用电负荷根据总计算负荷及功率因数确定,有了用电负荷,并结合以下几点配置原则确定变压器的大小和台数。

住宅小区内公用配电变压器,应采用“小容量,多布点”的原则,满足电压质量和可靠性条件下,应因地制宜。单台油浸式变压器容量选择不应超过630 kVA,单台干式变压器的容量不应超过1 250 kVA。另外,公用配电变压器的长期工作负载率不宜大于80%。

②住宅小区配套的商场、超市、会所、幼儿园及学校等采用独立回路供电,按照电价类别独立安装电表计费,用电容量在100 kW及以上时,应独立设置专变供电。

③住宅小区地下室照明、电梯、抽水、消防、公共景观及照明等公用设施可由小区公用变供电,如设备的单台容量超过100 kW及以上时,应设置小区专用变供电。

④变压器的容量及台数应满足用电负荷对高可靠性的要求。对于重要电力客户或有一、二级负荷的客户,选择两台或多台变压器供电;对于季节性负荷或昼夜负荷变化较大客户宜采用经济运行方式,可选择两台或多台变压器供电。当装有两台及以上变压器时,当断开一台时,其余变压器容量应满足一级负荷或二级负荷的全部用电。

2.3 变配电室设置

确定了住宅小区负荷及选定了变压器后,需要确定变配电室的位置,实际设计中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①符合供电半径要求,尽可能靠近用电负荷中心或大容量设备处,如小区泵房等。变配电室至低压用户进线处距离不宜大于250 m,这样既保证电能质量,又降低电压损耗,节约一次投资和常年运行费用。

②需考虑变压器等相关设备的搬运及消防抢修通道。

③考虑高低压进出线方便和通风采光等问题,应设于建筑物靠外墙侧,不得位于卫生间、浴室及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或贴临。

④充分考虑变配电室对住户住宅噪音,热量的影响。

⑤避开建筑物的伸缩缝、沉淀缝,避免积水沿其他渠道淹渍变配电室的可能。

⑥中小型住宅小区宜设1~2个变配电室,大型住宅小区设多个变配电室;对一、二级负荷设置备用电源配电房,设置发电机房。

3 设计体会

①大中型住宅小区在最初投资建设时,通常会先设置施工临变用电,在临变设计10 kV外进线时,我们可考虑长远点,尽可能按能满足长久用电容量和位置预留临变10 kV外进线电力大小和确定其地址,当变配电室建好后,临变拆除,但10 kV外进线可作为住宅小区供配电其中一路电源,尤其是对于10 kV外进线接线点相对比较远的工程更要考虑,节约总投资成本,降低损耗。

②住宅小区10 kV变配电设计在满足安全性、可靠性基础上,也要考虑经济性,很多细节通过设计可实现,如变配电室布置时,在满足设计规范前提下,高压中心电房设置在距10 kV外进线接线点近的位置,缩短10 kV外进线长度;低压出线柜尽可能靠近负荷密集的地方,减少低压出线电缆数量;变压器尽可能摆放在与其连接低压母线槽的低压配电柜的适当位置,以降低成本。

③进行设计时,不但要依据国家标准和规范,同时要多了解熟悉工程所属地方颁布的规范,大多数的地区会根据规范结合各自的不同情况、特点颁布地方住宅的设计规范,其用电指标规定一般略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设计前一定要深入学习掌握。

④为了方便后期小区负荷调整,增容等改造工程,变配电房在允许情况下可预留适当位置,低压出线回路预留1/4备用回路。

⑤为符合电网建设、改造和发展规划要求,需预留配网自动化,智能化通讯接口。

4 结 语

在保证变配电设计安全可靠的前提下,住宅小区10 kV变配电设计应根据国家、地区不同的技术规范要求,充分考虑其特征需求,设计更优化的变配电系统方案,从而满足居民对居住环境的舒适、安全、方便、环保和经济实用等方面的需求。

参考文献:

[1] GB 50053-2013,20 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S].

[2] Q/CSG-GPG214051-2014,广东电网公司业扩管理细则[S].

[3] 编委会.10 kV及以下业扩受电 工程技术导则.[I]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2,(4).

住宅设计规范范文6

关键词:建筑电气;消防;设计

中图分类号:F470.6 文献标识码:A

0 引言

电气消防设计是住宅小区设计中相当关键的一节,作为电气工程师,针对建筑电气消防系统所做出的有效且安全性能高的设计方案是其份内的责任。一套完备的住宅小区电气消防系统可以降低火灾发生概率,提前预报安全隐患,即使发生火灾也会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1、住宅小区电气消防设计遵循的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年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等。

2、消防联动系统设计

2.1消火栓系统

消火栓是建筑物最基本的消防设备,消火栓系统能否正常使用,是灭火能否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消火栓系统电气设计应严格按照《报警规范》要求,满足下列几点要求:无论采用哪种形式的消火栓系统,接线都应能启动消防水泵;消防水泵启动后,本单体内的所有消火栓按钮处的指示灯点亮;消控中心内的集中报警控制器上能反映出哪一个单体消火栓按钮动作;消控中心可以显示消防水泵的运行状态、故障状态;通过消控中心的手动直接控制盘控制消防水泵的启、停。

2.2自动喷水(喷淋)系统

按现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住宅小区内的一类高层住宅的走道,带商铺的一、二类高层住宅的商铺,汽车库(停车数超过10辆)等场所均需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喷水(喷淋)系统电气设计应严格按照《报警规范》要求,满足下列几点要求:压力开关启动喷淋水泵;消控中心内的集中报警控制器上可以反映出哪一个单体压力开关动作;消控中心能显示喷淋水泵的运行状态、故障状态;通过消控中心的手动直接控制盘控制喷淋水泵的启、停。

2.3火灾报警系统

包含防烟楼梯机械正压送风系统、机械排烟系统、电动挡烟垂壁、常开防火门等。住宅小区内有不同类型的住宅建筑单体,同样根据单体内有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则按《报警规范》要求进行以下面两种方式考虑:1)当发生火灾后,火灾自动报警器通过控制总线、输出模块立即打开相关的排烟阀(口),同时自动启动排烟风机,开启着火层及上、下层的正压风口,同时自动启动正压风机,为前室及楼梯间加压,阻止烟气串入。2)如果单体内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那么当单体内地下层设有排烟风机时,则主要采用现场手动控制风机的启动;另外如果地下层设有喷淋系统,则可以采用喷淋系统中的水流指示器的动作信号作为排烟风机自启动的一个信号,这样控制可以适当弥补由于手动现场控制造成的风机启动的时间延误。

3、工程案例分析:

本工程主要由7栋单元式高层住宅楼及一座地下停车场组成。住宅楼地上21层-25层,高度61米-75米,地下两层为储藏室,总建筑面积88600平方米;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6900平方米,设计停车位270个。

3.1建筑防火设计

本工程住宅楼为一类高层,设计耐火等级为一级,每单元每层为一个防火分区,地上部分不超过1000m2,地下储藏室不超过500平方米。每单元设剪刀楼梯间一座,消防电梯一部,剪刀楼梯的梯段之间采用耐火极限为2.00小时不燃烧墙分割,并分别设置前室,其中一前室与消防电梯合用。疏散楼梯在首层采用内墙或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隔墙与地下室分割开,隔墙上开设乙级防火门,疏散楼梯均通至屋顶,并设乙级防火门,所用疏散门均向疏散方向开启。地下停车场为Ⅱ类汽车库,设计耐火等级为一级,分成两个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均有一处汽车出入口及4处人员出入口,防火分区间采用特级防火卷帘分割。

3.2给排水设计

1)消防用水量

本工程室外消防用水量为15L/S,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用数量为20L/S,地下汽车库自动喷水用水量为30 L/S,消防用水贮存于室外43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内。共用消防水箱设在25层住宅楼屋顶,储有消防初期用水18立方米。

2)室外消火栓系统

在小区四周DN250给水环状管网上按间距不超过120米设置SS100-1.6地上式消火栓13套,泵房内设置室外消火栓加压泵两台,以保证消火栓出口压力。

3)室内消火栓系统

每座单体建筑均需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在地下室顶板与顶层连接成环状。消防泵房内设置室内消火栓加压泵2台,以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出水压力,平时消火栓管网压力由屋顶消防水箱维持。对栓口出水压力〉0.5MPa的消火栓采取减压措施。室外分别设置两套ZSZ150消防水泵接合器与给水管网相连。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在地下停车场按中危险Ⅱ级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采用公称动作温度为68℃直立型洒水喷头,水泵房内设喷淋泵2台,水泵出水管在湿式报警阀前连成环状,配水管前压力大于0.4MPa时采用减压孔板减压,平时喷淋管网压力由屋顶消防水箱维持,室外设置两套ZSZ150消防水泵接合器与给水管网相连。火灾时喷头喷水,水流指示器动作并向消防控制室报警,同时报警阀动作,击响水力警铃,启动喷淋泵。

3.3通风及防排烟设计

1)通风系统

地下停车场设机械进排风系统,排风量按换气次数6次/小时计算,进风机按送风量的50%计算,并利用车库出入口进行补风。

2)防排烟系统

小区内的每栋住宅楼的合用前室均设置了加压送风系统,每层合用前室设一个电动加压风阀,火灾时由设在小区会所内的消防控制中心自动打开着火层及上下层的电动加压风阀,并联动设在楼顶的加压风机向合用前室送风。另一前室及楼梯间均设有对外的窗,采用自然排烟。地下停车场设有排烟及相应的补风系统。火灾时由消防控制中心自动打开着火区域的排烟防火阀,并联动排烟风机开启排烟;当排烟温度达到280℃时,排烟风机前的防火阀自动关闭,并联动排烟风机关闭。

3.4电气消防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风机等消防设备用电按一级符合要求采用双电源供电,并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本工程在小区会所内设置消防控制室,对整个小区消防报警系统进行控制。在地下停车场内设置消防报警系统及火灾应急广播,报警系统采用离子感温探测器。在地下停车场及住宅楼楼梯间、前室、配电室、消防控制室等处设置应急照明,在疏散走道及安全出口处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结语

消防电气设计的目的是防患于未然。设计人员应该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杜绝侥幸心理,设计出较为完善的电气消防系统。本文通过实例讲解消防电气设计,希望能给设计人员提供参考,以减少火灾,使人民的生命、财产得到保障。

参考文献:

[1]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2]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3]GB50368-2005,住宅建筑规范[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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