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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见闻范文1
五月一日是国际劳动节,是全世界劳动人民争取自由的纪念日,对我们这些学生来说,是盼望已久的节日,同时也是我们在寒假过后的又一次节假日,有三天长的假期。这样想来,我们又可以敞开心怀,快快乐乐、高高兴兴地自由打发和支配属于自己的时间、空间了!
在这个劳动节的假期里,我原本打算和爸爸一起到奥体中心去打篮球、乒乓球等做一下运动,锻炼一下身体。可是,由于我的爸爸和娘娘没有去过海南,想去海南玩一下,所以,我就只好打消了这个念头,呆在家里玩。我像平常一样打开电脑,可是,网上却与平时不一样,我突然想起了我们21世纪是信息科技时代,许多人都在网上庆祝五一劳动节。
我在网上也有自己的空间,许多在网络上认识的叔叔阿姨、玩游戏认识的朋友们以及学校里的同学们都会来到我的QQ空间,以各自不同的方式与我共同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不止在我的QQ空间,在百度贴吧里面也有好多哥哥姐姐叔叔阿姨们一起互相祝福着节日快乐,我们就好像一家人一样感到幸福、快乐,我觉得网络不仅仅只是网络,还是我们温馨的一个家!
今年的“五一”节,我们都过得很愉快。通过这个“五一”节,真正从不同的侧面展现出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成果,也展现出了党的根本作用——一切为了群众,从群众的利益出发。我想明年的“五一”国际劳动节将过得更加愉快、美好!
五一见闻范文2
5月1日那天,天气十分凉爽。风,柔柔地吹着。
下午,我和爸爸、妈妈一起来到了文曾路,文曾路是厦门一条新开发的观光道,那里有着许多宜人的景色。爸爸将车子停在路边,我便打开车门,下了车,来到了一个似花园的地方。
我看见了许许多多的花儿,有红色的、有紫色的、还有粉红色的,十分漂亮。花儿很害羞,只肯在绿色中透露出一点点花彩;花儿很吝啬,总在绿叶中躲躲藏藏,不愿露出脸来;花儿也很调皮,用红灯打破了树的纯绿,草的青翠,又用紫色与粉红色*鸭在戏水,一只肥硕的鹅在井边曲项向天歌,低矮的木舍与华美的小洋楼错落有致地分布在青翠的田园里,潺潺的流水声撩人心扉。老人休养中心、供应农家菜的餐饮小店、可供人们烧烤的木竹回廊、融休闲餐饮娱乐生态观光为一体的稻草人山庄、明镜般澄澈的水库、可以远观大海的高台,恬静、幽美中又添了些许野趣和快乐。徜徉在这都市里的村庄,芒果树花瓣雪一般纷纷扬扬,多希望太阳别那么快下山。在后来的路途上,我还陆续看到银狐望云、黑熊戏球、观音送子等石雕,这里可称得上是天然的石雕公园,是厦门一道独特的景观,和土笋冻一般令人玩味。
继续在绿树掩映的公路上行进,凉风习习,路面平坦如砥,转眼间,传说中厦门的桃花源———东坪山就在眼前了。随风送来一缕缕幽香,姹紫嫣红、葱葱郁郁的果园出现了,一畦畦绿油油的菜地,草丛里不时走出趾高气昂的鸡,池塘里成群的鸭在戏水,一只肥硕的鹅在井边曲项向天歌,低矮的木舍与华美的小洋楼错落有致地分布在青翠的田园*里,潺潺的流水声撩人心扉。老人休养中心、供应农家菜的餐饮小店、可供人们烧烤的木竹回廊、融休闲餐饮娱乐生态观光为一体的稻草人山庄、明镜般澄澈的水库、可以远观大海的高台,恬静、幽美中又添了些许野趣和快乐。徜徉在这都市里的村庄,芒果树花瓣雪一般纷纷扬扬,多希望太阳别那么快下山。
五一见闻范文3
今天爸爸带我去动物园。
我们首先看到了小猴子,小猴子的身上是咖啡色的,它的屁股是粉红色的,还有许多小朋友给小猴子喂吃的,小猴子向我们人类一样,那手接过去吃 ,我觉的小猴子很可爱。
然后我们看到了孔雀,管理员叔叔说:“这只孔雀要开屏了,大家安静一下”周围的人就安静了下来,过了一会儿,孔雀真的开屏了,它的尾巴像一把大扇子一样,五颜六色的真好看。
最后我们看到了大黑熊,大黑熊正在演杂技,有一只黑熊在骑自行车,另一只黑熊在滚一个大球,还有一只黑熊在滑滑板,真好看。
我觉的今天真快乐!
五一见闻范文4
[关键词] 动物检疫 问题 建议
[中图分类号] S851.3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4)01-0249-01
一、动物检疫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养殖户及消费者的检疫意识
大部分养殖户的文化水平有限,对动物检疫方面知识知之甚少,在进行屠宰售卖之前不作报检,有关部门出于人手原因也无法一一查实。且部分地区难以施行集中屠宰,多数为自行屠宰或个体屠宰。而动物检疫部门监督人员有限,只能去往指定屠宰点进行监督检查,个体农户或自行屠宰贩卖养殖户难以进行检疫,此类肉品的安全卫生也就无法保证。不法商贩收购病禽死禽,多数农民贪图眼前利益,法律意识淡薄,对此类现象并不制止,因为一点利益助长不法分子的气焰,造成不安全肉类的流通。对于一些偏远山区农村的个体农户,这些地方往往交通不便,设施落后,检疫工作更是难以开展,不法商贩亦是横行。而多数消费者的防疫意识往往不足,贪图便宜或是根本对动物检疫一无所知,购买价格低廉的未经检验的不安全肉类,让违法者有利可图,为违法活动创造了可能。
2.检疫人员的素质
动物检疫工作对在职人员的素质要求相对来说较高,需要一定相关知识水准。而当前我国针对动物检疫的相关法律仍不够完善,对动物检疫人员的规定尚不明确,对相关人员工作也没有很好的约束和要求。这就导致了从事该工作的人员鱼龙混杂,文化素质水平参差不齐。间接地致使动物检疫工作无法正常有序的执行,而疫情也就不能及时发现,无法做好防治工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就会受到威胁。如此一来,动物检疫部门岂不是形同虚设?政策好并不代表一定能执行好,好的政策还需由优秀的人才来执行。
3.检疫设施和条件
落后偏远地区自不必说,基本的检疫设备都难以保证,更不用说专业的检疫队伍和检疫环境。而拥有相关设备和人员的地区就能做好检疫工作?这也未必见得。仅仅依靠简单的设备,某些疾病已经无法检测出来。这些疾病需在特殊的环境中,使用更为专业的设施进行检测。纵观我国,极少有地区具备如此检测环境、检测设施和检测人员。诸多落后,造成了动物检疫的太多不便,其检测结果的权威性和可信度也同样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4.相关法律法规
相关法律法规不尽完善,前面已经涉及,相关法律对检疫人员的要求和规定尚不明确,导致检疫人员素质偏低。《动物检疫法》对于不检疫、逃避检疫者的处罚也是过轻,违法者根本无所畏惧;对于私自屠宰、私自贩卖未经检疫的禽畜机及其肉类的行为,甚至没有处罚说明。关于产地检疫到场到户的法规,鉴于有关部门条件的不允许,对个体农户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养殖地来说,施行起来难上加难。相关法律的形同虚设,致使检疫工作无法有序的开展。
二、动物检疫的建议与对策
1.检疫部门需要做好宣传工作
检疫部门必须做好宣传工作,提高民众对于动物检疫的认识,对于养殖户和个体农户来说,更需加大宣传力度,必要时集中学习动物防疫知识,使之意识到动物检疫的重要性,主动提出检疫。需善用报刊、杂志、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手段,普及动物检疫相关知识法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擦亮养殖者和消费者的眼睛,使不法商贩无处藏身。
2.检验人员选拔制度需要完善
检疫人员的精心选拔和严格管理也尤为重要。只有优秀的高素质检疫人员队伍,才能做出优秀的成绩,保障检疫结果的准确度。故而在检疫人员的选拔上切不可马虎,必须选用文化素质高、专业技术水平过硬、法律意识强、坚持正义、责任意识强和秉公执法的人才。严格的选拔必不可少,检疫人员的在职培训和考察亦不可忽视。执行公务的同时,政府应调拨款项对检疫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和不定期的考核,不断提高在职人员的文化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不断促使检疫人员学习新的检疫知识。对于不能通过考核的人员,坚决不予上岗,需进行再学习并通过考察后方可复职;违反相关法律的,直接开除公职。另外检疫部门可通过与各大高校合作,直接在学校中培养所需人才,保证对人才需求的满足。
3.重视硬件设施建设
除人才的培养外,硬件设施的需求亦不能忽视。先进的检疫设备和检测手段才能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度,因此相关部门必须大力引入先进设备,改善动物检疫部门的设施,提高检疫人员队伍的设备水准和检疫结果的权威性,为动物检疫营造良好的检疫环境。对于落后偏远地区,必须加强基础设施和人才队伍的建设,保证检疫能够完成。
4.完善动物检疫方面的法律
一要加大对违法者的处罚力度,达到使之不敢违法的目的;二要明确对检疫人员的规定和要求,保证检疫人员的质量水准;三要修改相关法律法规,使之切实可行;四要破除在行法律对检疫监督人员的诸多限制,使其能从容行使职能,而不有所顾忌。对与未作规定的相关违法行为,修订者必须尽早完善,使之有法可依,不至不法分子钻法律的漏洞。
三、小结
上述论证可知,要切实做好动物检疫工作,不仅是单一方面的责任。上至国家政府部门,下至一线检疫人员和养殖农户,必须加强联系,互相理解支持,才能让动物检疫工作落到实处,保障养殖农户的财产安全。我国的肉类食品安全才能得到保证,人民群众方能吃上放心肉。
参考文献
五一见闻范文5
为加强对文物的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文物安全,传承和弘扬优秀民族文化,充分发挥文物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我市文物保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文物保护的重要意义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是国家、民族发展的重要历史见证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民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综合国力的重要体现,也是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的有效载体。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对于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增强凝聚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和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文物已逐步成为发展文化产业的优质平台,加强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提升区域知名度的有效手段。我市境内文物众多,在扩大对外合作与交流方面日益表现出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保护好、管理好、发挥好境内文物的作用,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政府一定要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切实摆正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关系,把文物保护作为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快经济发展特别是旅游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摆到突出位置,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加大管理力度,强化保护措施,推动全市文物保护工作健康开展,实现文物的长期保护和文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将文物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纳入社会防灾体系、纳入社会治安体系,全面提升我市文物保护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进一步加大文物保护工作力度
(一)加强文物保护规划工作。组织专门力量,编制全市文物保护规划。各县(区)要结合本地文物工作实际,制订本辖区文物保护规划。
(二)加强基本建设中的文物保护。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正确处理好推进城市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做到“在建设中保护,在保护中建设”。对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实施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行为;对未经文物行政部门同意、未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建设工程,给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造成破坏的行为;对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的行为;对擅自修缮不可移动文物,明显改变文物原状的行为;对擅自在原址重建已全部毁坏的不可移动文物,造成文物破坏的行为;对施工单位未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文物修缮、迁移、重建的行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三)加强田野文物保护。认真落实“四有”规定,对现有的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聘请专人或设立专门机构进行看护管理。建立健全县、乡、村、看护员四级保护网络,对聘请的文物看护员,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看护员证,并配备必要的通讯和防暴设备。对暂没有级别但具有一定研究和考古价值的零散刻石、金属铸件等文物,县级文物行政部门要集中进行保护。
(四)加强对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发现新的不可移动文物是文物工作的长期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为契机,全面摸清我市文物资源的家底。对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要通过文字记录、采集文物标本、摄制文物照片、建立档案等形式进行普查登录,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
(五)加强馆藏文物管理。按照馆藏文物级别,逐一建立档案,实行分类分级保管。要按照*部GA--2002《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加强文物库房建设,配备安全可靠的防盗、防火、防腐、防损坏设施,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馆藏文物安全。对不具备收藏珍贵文物条件单位现存的文物,经市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可交指定的收藏单位代管。
(六)加强文物市场管理。要根据市文化、*、工商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我市文物监管物品市场管理的通知》(*文字[20*]68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文物交易市场的管理,既积极培育文物市场,又加强和规范文物市场和文物拍卖活动,坚决取缔非法经营活动,震慑文物犯罪活动。
(七)加大文物执法力度。文化、*、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协作,紧密配合,严厉打击盗掘、盗窃和走私文物等违法犯罪活动。要重点加强对古建筑的监管,严防有文物价值的古建筑被拆除、损毁和被倒卖。
三、建立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
(一)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里的项目资金支持。各级文物保护主管部门要精心包装一批文物保护项目,并做好项目申报的前期工作,加强与发改委和财政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向上争资金。
(二)增加财政预算安排。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编制全市文物保护规划、加强文物执法、维护和维修市内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征集重点文物。各县(区)根据当地财力情况安排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维修资金,用于辖区内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切实管理好、保护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
(三)积极引导社会和民间资金参与。在确保文物归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允许企业和个人出资、捐资进行文物维修和保护。对一些离城市较远的,又难以管理的零星文物点,经文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向社会集资,集中搬迁,异地保护,以缓解各级政府文物保护维修经费的不足,共同维护我们的文化遗产。
(四)支持文物保护单位参与旅游业。依托我市古建筑、红色文物资源优势,结合绿色自然景点发展古色、红色、绿色旅游,打造旅游精品项目。
四、加强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领导
(一)完善文物保护工作领导机构。调整、充实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协调、解决文物保护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全面加强政府对文物工作的领导。市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二)落实文物保护责任。根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各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县(区)、乡(镇)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本行政区域内文物保护的职责,逐级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改进管理手段,创新管理方式,不断提高文物管理保护水平;*机关要加大对文物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及时侦破、查处文物违法案件,追缴的被盗文物要及时无偿移交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不得自行收藏和处理,严禁以经济处罚替代刑事处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走私和文物非法交易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没收的文物应当登记造册,妥善保管,结案后应无偿移交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收藏。规划部门要把文物保护纳入城乡建设规划,会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研究、商定本行政区域内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措施。单位或者个人在工程建设中发现文物,应当及时向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保护好文物和现场,出土的所有文物应当交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有、藏匿、买卖或者赠送。
(三)加大宣传力度。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及相关部门,要积极做好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人民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努力营造全民保护文物的氛围,逐步形成政府部门依法保护与群众自发保护相结合的保护网络。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文物工作者的素质
(一)各县(区)应建立、健全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文物保护机构,调整和充实力量,在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承担文物保护、展示、收藏、研究和相关管理工作。将文物执法纳入综合性文化行政执法,增强文物保护执法力量。
(二)成立市文物保护专家委员会,负责全市范围内文物鉴定与咨询、文物保护规划、文物修缮与恢复及相关政策措施的论证与评估等工作。专家委员会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
五一见闻范文6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进一步落实文物工作“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好全州文物资源,充分发挥文博事业在全州经济社会,特别是旅游和文化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推动全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快我州文博事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文博事业发展的重大意义
我州是建国后成立的第一个民族自治州,历来是各民族迁徙、交流、融合的民族历史走廊,具有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在漫长历史进程中遗留下来的众多历史文物、民族民俗和革命文物,为民族、历史、考古学界专家、学者所瞩目。目前,全州有各类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3处、文物点350多处、国有馆藏珍贵文物1500多件,这些宝贵的文物资源是我州民族文化发展的重要历史物质遗存,是革命传统及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窗口和阵地,是我州民族历史发展的重要见证,是对外文化交流的重要载体。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是祖先留给我们的珍贵历史文化遗产,是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宝贵资源。发展文博事业,有利于继承和弘扬康巴优秀文化,增强民族团结;有利于推动社会进步,促进经济发展;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全民族素质。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文博事业发展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文博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落实措施,推动我州文博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全面加强文物保护工作
(一)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全面准确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是文博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各级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宣传媒介,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使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企事业法人知法、懂法、守法,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保护文物光荣、破坏文物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文物工作,支持文物工作,形成全社会参与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二)正确处理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
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旅游业发展中,文物资源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方针,按照既有利于文物保护,又有利于经济建设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原则,妥善处理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积极探索保护前提下的利用,科学、合理地发挥文物对弘扬民族文化的重要作用。要坚持保护与利用的良性互动,树立文物资源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发展理念,坚决反对和防止不顾文物及其环境的客观承受力、不顾长远发展需要的盲目利用和恶性开发,促进文博事业可持续发展。
一是要正确处理好文物保护与基本建设的关系。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识,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应坚持以配合基本建设为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发挥提前介入的职能。进行大、中型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请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凡因进行基本建设和生产建设需要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建设单位在工程预算批准后,应主动配合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前期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建设部门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要征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二是要正确处理好文物保护与城乡建设的关系。各级政府在编制和调整城镇规划、旧城改造、房地产开发、交通道路建设中,要加强对文物古迹、文化遗址、古墓葬区等文物单位以及历史文化城镇标志性建筑及其周边环境和传统街区的保护,使城镇独特的风貌得到保留,让城镇的历史文脉得以延续。各级城镇规划部门要会同文物行政部门制定民族文化城镇、街区、地下文物埋葬密集区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并将其作为城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涉及不可移动文物的各类城乡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要征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三是要正确处理好文物保护与旅游发展的关系。文物是旅游业的重要载体,旅游是发挥文物功能的重要渠道。合理利用好文物资源将为发展我州旅游支柱产业发挥重要作用。旅游发展要严格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其活动不得对文物造成损害。文物部门要有精品意识,集中力量打造德格印经院、泸定铁索桥、丹巴古碉等一批精品,为我州旅游可持续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三)加强管理,切实保障文物安全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有效保护、加强管理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文物资源,充分发挥文物的社会教育、历史借鉴和科学研究功能,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
要严厉查处因单纯追求经济利益而破坏文物的作法,不得以抵押、承包、出租、出让或变相出租、出让的方式将文物保护单位交给企业经营,不得随意改变文物的管理体制。凡涉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的维修和建设项目,必须依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要加强对濒临毁坏的重要文物古迹和馆藏文物的抢救维修和修复。要统筹规划,讲求实效,抓好文物抢救工作,重点支持亟需抢救且有利于打造文物旅游景区的文物保护单位和项目。
(略)
要加强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和管理。高度重视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协调做好丹巴古碉群、德格印经院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管理工作。通过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文物保护意识,进一步推进全州文博事业发展。
要加强对革命历史文物特别是文物工作的领导和统筹规划。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对革命旧址、革命纪念建筑物负有保护和维修的责任。对泸定铁索桥等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革命旧址、革命纪念建筑要重点保护。
要完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工作,适时加快文物保护单位、文物景点的对外开放步伐,在不破坏文物本体安全及文物环境历史风貌的同时,发挥文保单位及文物景点自身的造血功能,让保护与利用逐步协调、统一。
要高度重视文物安全工作。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安全防范基础设施建设,采取技防与人防相结合,层层建章立制,确保文物安全。
各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是文物行政执法的主体,公安、工商、宗教、文物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严厉打击破坏、盗窃和走私文物的违法犯罪活动。文物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文物市场的管理。
三、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利用的基础工作
要认真做好文物普查和摸底工作。深入调查全州不可移动文物和寺藏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的基本状况,建立文物档案,增强保护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各县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适时公布一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一批州、省和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予以登记并公布。要加快推进完成州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保护管理机构、保护范围、标志说明、科学记录档案”的四有基础性工作。
博物馆是实现文物合理利用的重要场所。要加快推进甘孜州民族博物馆建设,把甘孜州民族博物馆建成具有鲜明特色和独特风格的市、州级博物馆。要积极支持具有地方特色、专业特色的民办博物馆建设。要采取切实措施改善博物馆、纪念馆的文物保管条件,提高陈列展览水平,增强各级、各类博物馆、纪念馆的安全防范能力。充分发挥博物馆、纪念馆的宣传教育作用,使之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成为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
四、进一步加强对文博工作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