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钥匙管理制度范文1
第二条 总公司钥匙由行政部(办公室)统筹管理、复制,部门钥匙由部门负责人管理。?
第三条 总公司大门钥匙分配四把,各部门大门钥匙分配二把。?
第四条 如因公需使用钥匙,得向保管人说明使用目的,用毕后应立即归还。?
第五条 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钥匙的使用,不得任意复制或允许同仁借予他人使用,否则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条 钥匙保管人应遵守下列条件,否则所受损失由保管人负担责任,并视情节轻重论处或依法查办。?
(一)离职时应将钥匙缴交行政部(办公室)负责人。?
(二)钥匙遗失时,应立即向管理单位报备。?
(三)非经管理单位同意不得复制。?
钥匙管理制度范文2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农药是指:
(一)用于防治蔬菜病和虫、草、螺、鼠等有害生物的药剂;
(二)调节蔬菜或者昆虫生长发育的药剂;
(三)用于蔬菜的防腐保鲜剂;
(四)提高上述药剂效力的辅助剂和增效剂。
第三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蔬菜生产、加工、配送、销售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农药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蔬菜使用农药的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商业、环境保护、食品卫生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蔬菜使用农药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蔬菜使用农药管理工作的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蔬菜使用农药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开展对蔬菜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加强科学、安全使用农药的宣传、教育和指导工作,提高蔬菜生产者的公德意识和施药技术水平,保证消费者食用安全。
第七条蔬菜生产者应当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
鼓励蔬菜生产者应用防治病虫害的新技术,降低蔬菜的农药残留量,减少农药对土壤的污染。
第八条蔬菜生产者应当按照产品标签或者说明书所标明的用量、次数、防治对象、使用方法和安全间隔期等使用农药,不得扩大使用范围,不得增加用药浓度和数量。
蔬菜生产者在配药和施药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农药污染环境和农药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禁止将市人民政府公布禁用的农药及其混配剂用于蔬菜生产。施用过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的土地在农药残效期内不得种植蔬菜。
第十条施用过农药的蔬菜必须在规定的安全间隔期期满后才能采收、销售。
第十一条农药经营单位销售的农药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禁止销售无产地、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标签或者说明书、无产品质量合格证的农药。
农药经营单位的销售人员应当具备农药经营和使用的专业知识。农药经营单位应当向农药购买者正确说明农药的用途、使用方法、用量和注意事项。
第十二条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销售市人民政府公布禁用的农药及其混配剂。
第十三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在田蔬菜使用农药的品种、药效和使用范围进行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四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无公害蔬菜基地及产品的管理,做好对基地环境和土壤中农药残留的监测工作。
第十五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即将上市的在田蔬菜进行抽样检测。农药残留量超过国家标准的蔬菜不得采收。经检测合格的蔬菜,可以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合格标识。
第十六条商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实施蔬菜经营场所的农药残留量检测网点建设,并负责对上市蔬菜农药残留量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条蔬菜经营者不得销售农药残留量超标的蔬菜。
蔬菜批发市场、各类集贸市场举办单位或者其经营服务机构和超市等其他经营蔬菜的单位,应当设立蔬菜农药残留量检测点,建立检测制度,对进入市场的蔬菜进行抽样检测。发现超标蔬菜,应当要求并督促经营者就地销毁,拒不销毁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及时将超标蔬菜的检测结果及其经营者通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将超标蔬菜及其经营者的情况予以公示。
第十八条蔬菜加工、配送企业应当建立检测制度,配备检测设备和人员,对加工、配送的蔬菜进行农药残留量检测,农药残留量超标的蔬菜不得加工,加工过程中不得超标添加防腐保鲜剂等药剂或者添加其他有毒有害药剂。
第十九条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应当加强蔬菜食用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查处因蔬菜农药残留量超标而造成的中毒事故。
餐饮业经营者、团体伙食单位应当采购经检测合格的蔬菜,或者确定专门人员负责蔬菜农药残留量的检测工作。发现采购的蔬菜农药残留量超标的,应当立即报告当地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并按有关规定销毁。
第二十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对生产、加工、销售的蔬菜农药残留量按照标准实施监督检查,并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第二十一条从事检测蔬菜农药残留量的人员,应当经过培训合格。
第二十二条依照本规定对蔬菜农药残留量进行的抽样检测不得收取费用。
第二十三条经批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蔬菜新药剂田间试验示范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接受其监督。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十条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销毁所生产的蔬菜,没收违禁的农药,根据情节轻重,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禁农药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条违反本规定第*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没收并销毁超标的蔬菜,根据情节轻重,可以对零售蔬菜的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对批发蔬菜的个人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市场举办单位或者其经营服务机构,以及其他经营蔬菜的单位违反本规定第*条第二款规定,未履行相应义务,致使农药残留量超标蔬菜销售的,由商业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由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加工农药残留量超标的蔬菜,或者在加工过程中超标添加防腐保鲜剂等药剂或者添加其他有毒有害药剂的,由市、县(区)质量技术监督或食品卫生监督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查处。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规定,涉及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由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和环境保护等部门依法查处。
第三十条蔬菜农药残留量超标造成中毒的,由食品卫生监督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依据本规定,结合本部门的执法工作实际,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作出具体规定并予以公示。
第三十二条生产、销售农药残留量超标的蔬菜,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对检举下列行为的有功人员,由市、县(区)、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奖励:
(一)在蔬菜上使用违禁农药或者销售农药残留量超标的蔬菜;
(二)在本行政区域内销售违禁农药;
(三)采收未满农药安全间隔期的蔬菜。
钥匙管理制度范文3
20*年以来,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局一班人坚持以“*”重要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积极团结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团结一致、艰苦奋斗,按照市局提出的“围绕一个中心,实施两大工程,实现三个突破,搞好四个结合,突出五个重点,实现六大变化”的目标要求,深入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级指示精神,大力加强机关建设,积极促进各项工作健康全面发展,基本保障了全县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并不断取得了新成绩。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创造一支高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
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争创学习型干部的要求,以学习“*”重要思想、党的*精神和落实“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为主线,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学习,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充分利用党团活动日和星期六课堂等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积极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同时,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和向“药监卫士”高志全同志的学习活动,以“学、比、查、改”、党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不断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促进了队伍政治理论素质的不断提高。在全局上下努力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收到了良好的学习效果。针对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执法经验相对不足的现状,组织执法人员对涉药法律法规及药学专业知识进行系统深入的学习,采取自学、案例分析讨论会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聘请县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对我局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执法水平,为规范执法行为,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大力实施药品放心工程,不断整顿和规范医药市场秩序,促进医药经济健康发展。
1、根据市局和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大力宣传实施药品放心工程的重要意义,积极开展以药品监管知识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宣传日和“*”全国普法宣传活动日期间,出动宣传车8台次,在县城繁华路段设立咨询服务点5处,发放宣传材料1.5万余份,现场销毁货值5.6万元的假劣药品,原创: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领导参加了现场销假活动。宣传活动收到良好效果,得到社会各界群众的普遍好评。同时,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劣药品和违法经营的犯罪行为。今年3月份,我们采取三个“集中”、三个“统一”的工作方法,即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统一时间、统一要求、统一行动,开展了以农村用药、零售药店药品质量、医疗机构用药和打击非法药品经营行为为重点的集中整治行动,4月份又开展了以打击药品非法经营、超范围经营、制售假劣藏药、疫苗、邮售假劣药品的专项治理工作。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692人次,车辆312台次,检查经营使用单位851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34起,警示157起,查获假劣药品99个品规,货值0.91万元,没收非正规渠道购药0.813万元,取缔无证经营户46家,涉案金额2.83万元,累计罚款11.2万余元。在专项整治活动中,我们根据信息员举报,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破获了*县原古龙岗乡和石门镇邮政支局职工利用邮政渠道,从河南台前县邮寄假药,并在邮政支局营业厅公开销售的案件,受到当地群众的欢迎。
钥匙管理制度范文4
协同创新是推动我国教育与科技、经济、文化紧密结合的重大战略选择。面对这项重大战略举措,着手高校的人事管理制度体制创新既是学校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适应我国协同创新这个大趋势的迫切需要。本文通过分析协同创新的需求和特点与现行的人事管理制度存在的不足,探索在协同创新大背景下应对现有的人事制度在各个方面的改革。
【关键词】
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人事制度
一、研究背景
1998年5月4日,时任总书记的同志在北京大学百年校庆大会上宣布:“为了实现现代化,中国要有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2011年4月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大会上,总书记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高度出发,明确指出“高校要积极推动协同创新,鼓励高校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项目引导,同科研机构、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建立协同创新的战略联盟,促进资源共享,联合开展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在关键领域求得实质性成果,努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积极贡献”。2012年3月,教育部、财政部了关于实施高校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决定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由此,中国高校协同创新的改革拉开了序幕。
二、高校现行人事制度对于协同创新的阻碍
现在,随着生产力的快速发展,中国的高等教育虽然有了很大的发展,但与国际一流大学相比还是存在很多不足和问题。因此,我们应当抓住这个知识经济时代的契机,不断提高中国高等大学的教育水平。正如同志所说:“要迎接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和知识经济迅速兴起的挑战,最重要的是坚持创新。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创新的关键在人才,人才的成长靠教育。”对于高校来说,人力资源是其竞争力的主要资源,是高校争夺的主要对象,因为高校的人力资源承担着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的重要任务。在“资源一定的情况下,人事管理问题是组织的核心问题”。从中国高等教育实践来看,高校的人才管理制度存在很大的问题,严重制约着高校协同创新能力的发展。
(一)高校人才管理理念落后
高校的人才管理制度理念滞后,人员的聘用机制不灵活,淘汰机制不完善。大部分的高校仅仅把人才视为不可流通的资源,按照国家统一的行政调配,只重视身份管理,不重视岗位管理,使得人员流动不灵活,传统的计划经济时代的用人方式及习惯思维依然存在,人员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聘用制度也流于形式,仅仅签订了聘用合同,权利和义务、奖惩不清晰,干多干少没有明显区别,这对于高校之间的人才协同创新形成阻碍作用,影响了高校创新能力的全面提升。这严重抑制了高校与高校、企业间相互吸引人才、稳定人才和人才的协同配置,从而导致高水平人才资源不能共享,不能协同开展重大科研项目的攻关,不能为国家的创新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二)高校人才评价机制不合理
考核评价制度是人才管理制度中一项重要的内容,一个合理有效的评价制度有利于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于各项工作的有效完成起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目前,高校对于教师的考核形式过于单一,内容过于单一,导向存在偏差等问题,从而使得高校人事管理难以推行有效的绩效评价机制。受到体制制约,对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上仍然论资排辈,或是为了职称评定采取投机行为,拼凑论文完成指标,使得质量低下,基本没有任何科研价值。这样使得学校外部缺乏有效的竞争压力,内部缺乏职称晋升后的考核机制,导致很多高校老师在评职称或者提升职务后安于现状,不重视自身能力的提高和科研领域的创新。
(三)高校人才资源共享程度低
在不同的组织间,人才的引进方式只是限于比较高层次、十分紧缺的专业人才。在校院两级管理的体制下,在学校内部,由于内部资源的有限性,使得不同学院、学科之间也存在着资源的竞争。不同的二级学院之间为了提升各自的竞争优势,很多时候是采用排他性策略,校内人力资源的共享很多时候往往局限于科研项目上的一些合作和一些上报上级政府部门参与的竞标项目的相互挂名,这也影响了学科间学院间人力资源的共享程度。这种不同组织主体之间资源共享单一化和共享程度低的特点,势必导致高校与企业研究院合作的问题上,以及学院间学科间难以克服重复建设的所造成的资源浪费,这严重制约了高校协同创新和学校整体发展的能力。
三、探索协同创新的人事制度是时代的召唤
当今时代正处在一个巨大变革的时期,是综合国力和各种力量较量日趋激烈的年代,而知识创新力就成了各种竞争的核心力量,它是科技创新体系发展的必然趋势。高校作为为国家输送人才的主要机构承担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我国高校必须承担起解决国家重大需求和重大科学问题的时代重任,这使得探索高校协同创新的人事制度变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一)国家科技创新发展的要求
在现如今这个信息爆炸的时期,科技的创新能力是各国高度关注的重点和焦点,推进协同创新是国家的重要战略选择。高等学校是国家专家学者聚集的地方,是为国家培养各类人才的摇篮,是国家先进的科学生产力的重要主体,但一直以来高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脱节等突出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究其原因,其中人事制度的不合理就是阻碍其协同创新力的一个重要原因。面对国家的科技创新战略,高等学校面临重大机遇,因此迫切需要以全面开放的姿态,与科研院所、行政企业科研机构深度合作,积极引导不同体系融合协同发展,努力提高创新再创新的能力。
(二)国家高等教育发展的重大契机
我国的高等教育水平近些年虽有较大提高发展,但相较世界其他发展国家我们还是存在较大的差距。到2020年,我国要建成一批国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的高等学校,要实现若干所大学达到或接近世界一流大学水平,这对高等学校既是挑战又是机遇。高校特别是研究型大学,既是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又是基础研究和高技术领域创新成果的重要源泉。高等学校要形成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就必须开展国家急需的战略性研究、探索科学技术尖端领域的前瞻性研究、涉及国计民生重大问题的公益性研究,协同创新因此成为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的重要途径。
(三)国外一流大学协同创新的经验导向
美国是世界上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最早的国家,早在19世纪就已出了萌芽,以校企合作的形式出现。20世纪初期是美国产学研结合兴起的时期,目前世界上较为流行的学习与合作多吃交替的产学研合作教育,最早就是1906年由美国俄亥俄州辛辛那提大学工程学院的赫曼施纳德教授提出的。20世纪50年代开始,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斯坦福大学前副校长特尔曼教授创建斯坦福大学科学园为标志,美国产学研合作开始进入相对成熟和繁荣的时期。正是因为高校和企业的协同创新才缔造了如今的科技美国,虽然我国也有类似的产业园,但由于人事制度的限制壁垒,使得产业创新的能力受限,还不能形成较大的规模。国外的一流大学给我们构建国际性、创新型大学所提供的启示是要不断把高质量的人才引进来,同时也要不断把能力水平达不到的人请出去,完善奖惩机制、淘汰机制,使得大家有个良性的工作学习制度,真正的实现1+1>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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钥匙管理制度范文5
按学分收费制度推出后,高等教育管理中一系列有利于学生发展、有利于教育质量提高的举措便可以顺利推出。
首先,高等学校可以建立更好的跨校学习机制,建立学分互认体系,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高等学校教育质量存在差距,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无疑有利于学生的自我成长,有利于学生的发展。在学年制管理体系中,学生考上一所高校,似乎四年都要在这所学校读书。在学分收费体系之下,学生去其他学校选课修课有了更好的财政结算体系。比如,目前山东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都有开放的暑期学校,鲁东大学的学生可以到这些学校修课,获得学分后在鲁东大学获得认可;鲁东大学按照学分可以减免这些学生在该校的学分学费。这样的改革使得南开等开课大学因为开课有了财政收入而有了动力,使得鲁东大学学生有了到北大、南开学习,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也提高了鲁东大学的人才培养质量(当然也给予该大学一定压力)。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学科存在相当的互补性,在上世纪两校曾欲建立课程互选互认机制,但工作一直没有得到发展,个人认为关键就在于学分收费制度没有建立,财政结算难有依据。
其次,按学分收费制度建立之后,辅修/双学位制度可以得到积极发展。辅修/双学位教育是学生在学习一个主修专业的同时,在另外一个领域学习一组课程,从而架构出跨学科的知识结构。例如一名学生主修印度尼西亚语,双学位选择经济学,其独特的跨学科知识结构使得其本科毕业就找到很好工作,到中国银行雅加达分行就职。而辅修/双学位教育学习的课程学分数较少,不能以学年制模式收取学费,只能按学分收费。由于部分省市物价部门不批准学校按学分收费,一些高校辅修/双学位教育一直难以发展。此前,山东大学已经以暑期学校为平台,为周边高校开出了辅修/双学位专业,按学分收费无疑是这类跨校跨学科教育的制度基础。我们有理由期待山东省此后跨学科教育、跨校的跨学科教育会得到更好发展,为学生们的自由学习、自主架构知识结构提供更多选择。
第三,按学分收费制度建立之后,考试制度改革的深入才有机会。考试是教育评价的一种重要手段,其最为明显的作用是检测学生的学习效果,同时对学生学习产生反作用力,影响学生的学习方式和对学习内容的选择。研究和实践均表明,为提高整体教育质量,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潜力,高等学校的考试模式改革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增加平时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比重,规定课程的成绩由平时成绩(含期中考试、课堂讨论、小测验、作业、论文、出勤等)和期末考试综合确定,使得大学的考试成为形成性评价。新的考试模式中,学生课程成绩是其一学期学习的综合评价,成绩不及格不是一次考试不及格而是总评成绩不及格,他不能通过一次没有相对人群的考试而获得成绩。所以补考、重考两个概念从根本上消失了,只剩下重修。学生必须到下一人群中寻找自己的相对位置,必须有好的平时表现。按学分收费制度建立之后,重修必须交学费,补考必须要取消,这使得高校考试制度改革可以深入,高等教育质量提高有了更大可能。
第四,按学分收费制度建立之后,弹性学习年限的建立有了依据。学生如果选择自由地学习化学专业课程,同时选择物理学、生物学的课程,在学年模式下他很少有机会完成。按学分收费制度建立之后,这样的学生可以很好地安排自己的学习进程,自由地学习,形成基于个体的独特知识结构。这种知识结构在市场中因为稀缺而有了更大价值,也会成为中国创造性的重要基础。
钥匙管理制度范文6
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关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着我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我局高度重视,认真执行上级、县委、县政府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积极开展餐饮、药品、医疗器械的“打非治违”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现汇报如下:
一、建立机制,强化责任
为保证我局“打非治违”工作顺利开展,年初制订了“打非治违”活动方案,确立工作重点,成立了餐饮、药品两个工作组,实行按事定岗、按岗定人、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充分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二、稳步推进,成效显著
今年以来,我局对全县100多家企业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重点打击了企业的无证经营,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已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2起,有效规范了市场,确保了群众饮食、用药、用械安全。
1、餐饮方面的“打非治违”:今年以来,已完成了对80家餐饮服务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40%,对管理达不到要求的企业进行了整改,对有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了处罚,特别是两会、春分药王节期间,我局出动了所有的执法人员,对就餐的企业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对工艺达不到卫生要求,管理达不到食品安全要求的进行了一一的整改,保证两会、春分药王节的餐饮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