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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方案范文1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化交通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消除火灾隐患,有效地改善交通企业消防安全环境,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使企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思想理念,努力实现企业职工人人懂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本能;有效地开展消防演练大练兵,切实提高企业消防应急救援的能力,有效地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交通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
二、工作重点和排查整治的内容
(一)工作重点
1、开展大宣传动员工作
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进行宣传动员工作,在前各单位研究制定“五大”活动工作方案,要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研究部署,要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宣传栏、标语、图片等形式进行宣传,动员广大职工参与。
各单位要迅速组织力量,在前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排查整改,对所有场所,不留死角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通过排查整改,有效地提升企业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并逐步建立火灾隐患长效管理机制。我局将在前夕结合生产安全大检查对辖区企业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
(二)检查整改的重点
1、辖区客运运输企业、客运站、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厂房及办公场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
2、各企业消防通道清理,消防安全环境整治;
3、企业消防器材、消防设施检查整改;
4、企业场所有否存在“三合一”现象和用电火灾隐患;
5、其他火灾不安全因素的整治。
三、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大练兵活动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火灾隐患应急救援预案,不断完善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要根据单位的情况,适时地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对全体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培训,要制定方案,组织一次全体员工消防逃生演练和初起火灾扑灭的消防演练,局将在前结合有关会议邀请市安全防火中心讲师来我局作一次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提高企业负责人消防安全知识,提高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强领导,设立机构
企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方案范文2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县政府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彻底排查以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领域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状况,有效落实“三彻查、五督促”要求(“三彻查”即彻查认识是否到位、彻查隐患整治是否到位、彻查责任落实是否到位。“五督促”即督促火灾隐患整治力度、督促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部门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督促重点行业领域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督促基层深化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依法查处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增强社会单位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全力打造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坚决防止较大以上及社会影响大的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为我县“平安交通建设”奠定消防安全基础。
二、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3年10月15日止。
三、组织机构
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以陈绍瑛局长为组长,何财林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公路局、运管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交通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四、排查范围和重点
(一)重点范围。客运车站、渡口码头、公交、长短途客运、出租车、营运企业和单位,交通各单位自营或出租的用于经营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易燃易爆单位,易燃建筑密集区,“三合一”场所,外来务工人员聚集的居住出租房屋,交通各单位出租的沿街商铺和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场所。
(二)检点。重点检查各单位消防审批、消防管理制度、消防检查巡查制度的制订和落实情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三合一”场所、商住合用建筑、居住出租房火灾隐患整改,规范用火用电等情况;各单位和单位出租房企业及人员密集场所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门窗设置影响逃生救援的广告牌、铁栅栏等情况;企业占用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扩大防火分区等情况;单位依法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队、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情况;临时建筑彩钢板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要求,公交、长短途客运、出租车、营运企业和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员,配备灭火疏散器材等情况。
五、工作举措
(一)全面开展排查。行动期间,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消防工作,分管领导要,带头组织消防安全检查。要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乡镇(街道)属地管理,相关部门联合执法的原则开展排查整治,县公路局、运管局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迅速开展联合检查,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要按照“网格化”排查整治的要求,对本单位消防安全问题进行排查。各单位要详细制定工作计划,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帐。
(二)依法整治隐患。对排查和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要坚决整治,要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决不姑息迁就。对单位、“三合一”场所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要依法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要报告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要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严格落实“五个一律”,即不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的,一律从重处罚;对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一律确保优先拆除;符合当场整改的一般火灾隐患,一律当场整改;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一律挂牌督办。
(三)加强综合执法。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源头管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实现行政资源共享和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各单位要抓好本单位出租的“三合一”场所、商住合用建筑、外来务工人员聚居的居住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治理,对难以整改的严重违法行为,上报县消安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依法查封或。
(四)夯实基层基础。要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强化消防基层基础、深化“网格化管理”工作现场会精神,全面落实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要加大消防投入力度,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不断推进消防基层基础建设。
(五)强化宣传培训。各单位要利用短信、宣传橱窗、路边墙体、横幅、LED等宣传阵地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形成强大声势和浓厚的宣传氛围。要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宣传培训能力,着重培养“四类人员”,即火灾隐患排查“带头人”、“四个能力”建设“明白人”、火灾隐患整改“技术员”和消防宣传教育“讲解员”。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6月30日)。各单位要按照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动员部署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研究部署消防“网格化管理”和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各交通管理部门要召开交通行业消防工作会议,部署交通行业、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单位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于7月15日前报局运管科。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至7月22日)。各单位要按照《县“除火患、保生命”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政办发〔2013〕21号)中制定的不同类型单位、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召开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举办消防安全培训班等形式,动员督促单位对照标准排查整治,要求单位将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情况“实名”报告当地乡镇(街道)、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并在互联网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于“除火患、保生命”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中已经查明存在隐患点尚未完成整治的或整治不到位的,必须在本阶段内完成整治。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情况于7月20日前报局运管科。
(三)彻查整治阶段(7月23日至9月20日)。各部门和单位要围绕行动范围和重点,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组织全面排查,摸清情况底数,建立档案帐。在排查摸底基础上,针对性制定整治计划,落实整治责任、边查边改。整治期间,各单位领导每月要不少于一次带队检查,并建立工作账。整治过程中,要落实常态督改隐患机制,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对排查的火灾隐患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要报告消安委实施政府挂牌督办。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阶段工作情况分别于8月20日、9月20日前报局运管科。
(四)验收巩固阶段(9月21日至10月15日)。10月10日前,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对各单位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巩固行动成果。活动总结及统计表(附件2)于10月8日前报局运管科。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事关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各单位要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精心谋划、周密部署。要强化统一领导,全面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要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纳入“平安交通”建设、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行动内容,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检查、严格整改、严格督查、严格追责,抓好工作落实。
企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方案范文3
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药品运输、储存、销售和消费环节监管工作主要围绕以下开展:
一、开展药品大排查大检查大督查专项行动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
出台了全县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督查专项行动方案,召开分局监管人员参加的工作会议,布置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督查专项工作。
二是明确工作重点。
重点加强疫苗使用单位和特殊管理的药品经营企业监管。
三是开展大排查大检查。
组织人员对县疾控中心和全县XX个疫苗接种点、X个仅接种新生儿疫苗接种点进行全面的检查。对对辖区零售药店经营特殊管理的药品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检查。
开展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工作
(一)加强领导,抓好工作落实。
我局及时转发了国家局和省市局的文件精神,组织分局人员认真学习,领会专项检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各分局均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将整治重点和整治内容传达到每一个监管人员,并指导分局开展此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开展注册执业药师情况排查。对全县所有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注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通过排查发现,全县共有X家执业药师注册证到期、XX家未注册。其中XX药房有限公司法人X某(执业药师)涉嫌一证两用,后XX药房有限公司主动注销了《药品经营许可证》。对于注册证到期或未注册的企业,我局均下发了整改通知书,限期要求企业进行注册。目前,还有X家药店没有完成执业药师,停业X家,被立案查处X家。
二是组织企业开展自查。
要求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对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开展自查,对执业药师配备不到位、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主动进行整改。目前,全县XXX家药店均开展了自查。
加强宣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QQ群、微信群等方式进行宣传发动,让企业知晓,并积极支持、参与专项整治工作。4月初,在县政府网站及时公布了我县执业药师注册情况,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全社会监督。
开展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回头看”。组织人员对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进行再次整治。目前,已经检查32家次,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三、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一是联合县卫生健康委,对去年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下达今年任务。
二是定期进行通报。
企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方案范文4
责任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区煤监局
责任单位:区国土分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监察局和各产煤镇
二、工作目标
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通过对全区煤矿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有效遏制一般事故。将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上级下达指标以内,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促进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力开展,全面完成全国“安全活动年”全市“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年”安全基层基础建设年”以及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的各项任务,并依法关闭一批小煤矿。
三、工作步骤
一)制订工作方案,动员部署阶段(年7月20日—8月10日)结合区煤矿实际。动员部署工作,开展宣传活动。
二)自查率要达到100%;区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产煤镇政府按照管理权限,大排查阶段(年8月11日—8月31日)各煤矿企业对矿井安全、采煤工作面、掘进头进行自查。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跟踪,采取定点复查、定期复查、重点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面必须达到100%。同时,制定问题整改的具体工作方案,并开展大整治和大执法的相关工作。
区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产煤镇政府认真梳理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实施情况,三)大整治大执法阶段(年9月1日—11月15日)各煤矿企业对排查出的隐患认真落实整改。对薄弱环节和实施不力的单位定点督促,落实整改。同时接受市经济信息委、重庆煤监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安监局、市国资委等部门组成的督查组的督查和抽查。
全面总结评估,四)总结提高阶段(年11月16日至12月15目)各产煤镇政府、煤矿企业对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于12月10前将总结报告交区中小企业局,区中小企业局将全区煤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总结上报区安委会。
四、工作内容
一)分管领导牵头抓,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区政府有关部门、各产煤镇政府及各煤矿企业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领导成员“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把领导责任、管理责任、操作责任落实到具体环节、具体岗位、具体人头。对各类安全事故,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的规定问责,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对直接责任人员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要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调离工作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消除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全面排查治理煤矿企业在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隐患;全面排查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全面排查建立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情况;全面排查建立煤矿重大隐患检查、登记、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情况;全面排查由自然灾害引发的煤矿灾难隐患情况。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后患。
三)以及以掘代采的情况;七是煤矿私自采购、储存、使用非法火工品的情况;八是煤矿无视政府监管,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执法。主要执法内容包括:一是区、镇“打非”工作机构、人员、装备是否落实到位;二是对非法违法开采行为的打击和查处情况;三是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情况;四是煤矿证照不全或过期、停产整顿未经复产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情况;五是煤矿越层越界生产的情况;六是煤矿超定员、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拒不进行停产整顿或停而不整、明停暗采的情况;九是对1个煤矿在3个月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情况;十是煤矿停产整顿验收不合格的情况;十一是煤矿1个月内3次以上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情况;十二是资源整合煤矿主体未明确、该关闭的多余坑口未关闭等十种类型的情况;十三是因地灾、洪灾等自然灾害影响,国土、水利等部门提请关闭的情况。上述情况中出现的非法违法煤矿,一经检查发现,有关部门要严格执法,立即关闭。
发现有以下十三种情形之一的煤矿,执法检查中。必须立即停产整顿,经停产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关闭。一是瓦斯超限作业的二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三是高瓦斯、突出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四是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五是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六是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七是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八是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设备、工艺的九是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十是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改扩建区域生产,或在其他区域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十一是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十二是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的或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十三是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煤矿安全计量器具的
四)完善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加强煤矿安全基层基础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职能部门监管责任。配备专职煤矿安全监管人员,区、镇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必须配备1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和必需的设施设备;严格执行“一通三防”制度,全面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全力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企业12本台账。特别是严格落实企业矿级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和安全员跟班作业制度,建立重点监管企业“黑名单”强制推广金属支护、壁式开采、三人连锁放炮器技术,新掘巷道坚决淘汰的木支护和花碹支护,应支护巷道强制采用金属支护;认真开展煤矿安全培训工作,落实好企业定期职工安全会议,大力推进煤矿安全文化建设,坚持开展煤矿安全宣誓活动,进一步加强煤矿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五)开展瓦斯示范矿井建设,强化煤矿瓦斯治理攻坚工作。坚持“先抽后采、以风定产、监测监控”十二字方针。严格执行瓦斯监测监控制度,未建立瓦斯固定抽采系统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应建立瓦斯抽采系统的高瓦斯矿井,必须在年底前建立瓦斯固定抽采系统。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和远程联网系统必须保持正常运转,探头必须完好有效,数量必须足够,布点必须合理;严格执行瓦斯超限制度,严格做到瓦斯超限及时停产、及时断电、及时撤人、及时处理;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畅通,严格执行“四位一体”防突措施。
先探后掘、先治后采”探放水措施;全面落实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矿井、老窑积水防治措施,六)全面落实汛期安全工作措施。全面落实“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制定承压水开采安全技术措施及地表水监控防范措施;全面查清小煤矿与相邻矿井连通情况,建立完善的防、排水系统;全面落实除险加固措施和完成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全面落实汛期安全预警机制和应急措施。
七)市委市政府对煤矿的关闭工作政策明确前,严格开展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煤矿整顿关闭政策。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产煤镇政府要作好全区煤矿关闭的前期准备,加强对事故矿井、证照到期矿井、重大隐患矿井以及其它未复产验收矿井的停产整顿,加强对C级矿井的安全监管,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市委市政府对煤矿整顿关闭政策出台后,迅速拟定我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市区两级党委和政府的要求开展整顿关闭工作,确保全年煤矿关闭工作任务的完成。
五、职责分工
由李本军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成立煤矿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区中小企业局、区国土分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监察局等区政府有关部门、产煤镇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组织开展全区煤矿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区中小企业局联系煤矿监管人员为联系矿井的具体负责人。各产煤镇政府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辖区煤矿的具体负责人,确保活动的正常开展。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组织开展煤矿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要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检查责任制,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建立由各职能部门和产煤镇参加的煤矿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和解决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各部门和产煤镇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加强督查和指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企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方案范文5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9月7日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工作部署视频会议和9月9日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工作部署会议要求,深刻汲取“8.31”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全面推进隐患排查整治提升,确保我县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稳定运行。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有序推进,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我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站。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监督检查,层层压实责任,抓好督促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工作内容
把握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对病险水库、塘坝、水池运行安全管理、水利工程现场安全管理、水库防汛措施落实、泵站安全运行等进行重点检查。
(一)已成水利工程检点。以已建水利工程日常运行安全为重点,按照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的要求,全方位检查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大坝安全调度运用规程落实情况以及大坝、溢洪道、启闭设备、穿坝建筑物、软硬结合部等安全情况、各类安全监测设施运行状况、水库管护人员日常巡查情况、防汛预案修订完善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责成相应单位及时完成整治,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检查小微水利工程重点检查后期养护情况,效益发挥过程中是否存在大坝漏水、蓄水漫坝等现象,发现险情及时责成乡镇降低蓄水位,安排人员24小时监管值守,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在建水利工程检点。对甘沟水库等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开展全时段、全过程、全方位和全员安全检查,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严格落实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对高处坠落、坍塌、淹溺、触电等生产安全事故采取了防范措施,是否规范了施工场地交通安全以及油库等危险品管理。同时,要对在建项目生活区防火、用电、用气、防汛等安全管理一并纳入检查内容,检查施工企业制定工程项目建设防汛预案,确保汛期施工安全。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责成施工单位及时采取整治措施并限时整改到位,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施工安全。
(三)防汛安全检查内容。以在历次检查中发现但尚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防汛安全隐患为重点,检查乡镇是否做好辖区水利工程管理、指导工作,对排查出了隐患是否及时治理,辖区防汛预案是否符合实际情况,以及应急演练情况、防汛物资准备情况、值班值守情况及软件资料收集情况等。
(四)供水安全及水管所安全检查内容。检查两个供水厂及下水水管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消防安全、供排水管线、管道、渠道,抽水泵站运行安全情况。检查定期对安全隐患开展自查自改、供水设施设备经常性维护、编制供水应急预案、成立相关工作预案(含领导小组)、水质水量达标情况。
四、时间和范围
专项行动时间:从即日起至12月底结束。(10月15日前报市水务局质量安全监督科近期安全生产大排查情况。)
整治范围: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各在建水利工程项目、病险水库、塘坝等安全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局属单位、机关股室要树立安全责任“一盘棋”的大局意识,协调联动、统筹兼顾,正确处理业务工作与安全工作的关系,有序推进各阶段工作。检查人员要按照要求、服从安排、落实责任、明确目标、细化举措,做到安全生产大检查全覆盖、安全隐患整改全落实,确保取得明显实效。
(二)强化协调,推进工作。要把大检查工作与“打非治违”和安全执法检查相结合,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加强与乡镇的沟通,现场提出处理意见,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跟踪落实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相应防范措施。
(三)明确责任,加大整改。各单位要明确法人单位责任,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必须当场整改,对不能立即进行整改的,限期进行整改。对限期内未进行整改的单位和部门,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其进行改进,对查出问题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导致事故发生的单位,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责任人。
企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方案范文6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1、成立了以乡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的领导任副组长、各村支书主任和乡机关单位以及上划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6个工作组,即:综合督导组、检查一组、检查二组、检查三组、检查四组、检查五组。各组组长由相关党政领导担任,对其分管领域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确保分管领域的安全形势稳定。
2、根据上级要求即时召开了“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部署会,并制定了工作方案,把工作任务细化到单位,责任到人,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3、加大了地质灾害、道路及水上交通、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非煤矿山、旅游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教育安全、水库和山塘等各行各业的检查力度,至8月1日以来共组织检查59组次、组织检查人员122人次、检查企业121家次,排查出一般隐患32个、整改32个,整改率达100%,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砂石一家。
4、加大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力度,强力推进了“七进”、六级六覆盖活动的开展,通过各种渠道在人员集中地进行集中宣传,使安全生产工作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参与安全的良好格局。
(二)、国庆节前安全部署及检查工作
国庆节前安全部署及检查与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同安排、同部署。
1、督促乡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好国庆节前安全大检查,并上交资料存档。
2、国庆期间各单位认真履行值班制度,确保了国庆期间无安全事故发生。
3、9.30日由叶主席带队,组织全乡安全委成员单位对全乡重点行业进行了节前安全大检查,本次检查共出去15人,检查出一般安全隐患10条。
(三)加大了对项目建设的检查力度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1、全乡范围内安全标识牌欠缺,主要路段没有醒目的安会标,(如一碗水至**村、一碗水至回龙村等),大部门凹凸镜和减速带被破坏(如万里村罗寨组、**村至万里村路段),部分危险路段需要增加防护栏和垮塌的泥石(如洞大村至**村环乡路、青杠元李文发户处垮塌)。
2、各部门、各行业安全检查次数太少,资料不齐全,检查的力度不够细,检查没有全覆盖,且流于形势,一年来基本没有处罚,导致安全生产工作散、乱、混。
3、各单位对各自的职责范围不清楚,部分单位未建立监管台账,导致监管对象不清楚,导致监管对象有失控现象。
4、各单位的宣传力度有所欠缺,没有把安全宣传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导致有很大群众不了解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5、六级六覆盖工作乡、村、组开展有所欠缺,没有责任意识。
6、各单位对恶劣天气防落意识有所欠缺,没有及时根据天气预报情况做好提前的安排的部署。
7、应急处置速度不够快,应急队伍不够健全,因队伍人员不是专业的,各有各的工作,导致出现紧急情况时不能迅速及时的赶到现场;卫生院接到紧急情况速度有待加快;救援物资有所欠缺。
三、四季度工作计划
本季度我单位深刻认识、认真反省,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对下季度工作认真规划,总结如下:
1、计划继续精心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的会议,把安全生产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参加人员全乡党政领导、各单位负责人、各村支书主任以及分管安全的副主任、各单位资料员、安监站全体工作人员。
2、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培训。与县应急局联系,邀请县级领导利用周一例会学习机会,对全乡干部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教育培训。再组织各单位资料员进行本单位的安生生产资料培训。
4、加大对各单位安全工作开展督查力度,确保各单位按照正常程序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本季度计划每月对各单位的工作进行一次督查,督查内容包括:会议部署、工作开展、台帐更新,隐患台账建立、资料、负责人履职等,督查情况每月报分管领导。
5、每月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一次集中安全大检查,检查不能流于形势,要全覆盖、零容忍,各单位并形面资料存档备查。
6每季度在人员集中地及赶场天开展一次集中安全生大宣传活动,让更多的群众知道安全,干活干工作注意安全,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7、对县及政府下达的临时性工作无条件完成。
8、加大云平台统计录入相关工作,督促云平台录入工作人员到各村认真指导督促车辆的收集、录入、红白喜事打招呼等,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