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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玩游戏
游戏即教师在课堂上营造一种特定的、适用于本课堂教学内容的游戏,将特定的情节融入游戏,让学生从游戏中体验充满趣味的知识。这类游戏适用范围很广,只要教师善于挖掘,就可以根据教材内容选择一个非常适合在课堂上呈现的游戏。
请看送信游戏,在《9以内数的加减法》这节复习课时,华容县南山中心小学的赵琼老师设计了找朋友和送信这样的游戏。赵老师将写着9以内数的加减的算式的纸条分发给全班同学,然后在黑板上粘贴了几所手绘的房子,将0~9这十个数一一粘贴在门上。让学生对照手中的算式,看看自己手里的这封信应该送到几号门。在游戏的过程中学生又很好地巩固了“9以内数的加减法”这一内容。在教学过程中,赵老师牢牢地把握住了一年级学生的心理特点,设计出了他们喜爱的游戏,并且把他们刚学过的知识和游戏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创设了良好的教学情境。
2 唱儿歌
低年级学生在刚接触数学时,心中一片茫然,充满了陌生感和畏惧感。教师适时运用儿歌,能排除学生的紧张感,和学生之间更加的亲近。如,在一年级新学期的第一堂课,看着下面一双双幼稚而紧张的眼睛,老师用亲切的面容对着学生,用和蔼的声音引导学生说:“小朋友们,学习数学很重要,大家知道吗?我们先来一起朗读一首儿歌:“学习数学很重要,工作生活离不了;学习数学作用大,建设祖国现代化;学习数学只要勤,我肯努力我就神。”一阵朗读之后,学生的紧张情绪明显放松下来,课堂气氛很快就活跃起来。
一年级的儿童,对抽象的数字既不感兴趣,也不易理解,在教学时,可以把10以内数的音、形、义结合起来,编成儿歌,让学生一边念,一边数手指或实物:铅笔1,鸭子2,耳朵3,小旗4。秤钩5,口哨6,镰刀7,葫芦8,气球9,一零10。学生字形结合记得牢,数序也不颠倒,并且逐步理解每个字的意义,运用这种由具体到抽象,音、形、义相结合的儿歌教认数,学生易于掌握。在教学中,还可以用表扬儿歌、竞赛儿歌等来帮助学生集中注意,提高学习兴趣。在学生正确回答问题后,可以用儿歌及时表扬“棒棒棒,你真棒,你是我们的好榜样。”这样表面上似乎只是表扬某个学生,实质上是鼓励全班的同学积极思考、回答问题,形成良好的学习气氛。实践证明,每次这样的表扬儿歌一说出口,我就发现下面出现了更多举起的小手在争先恐后的回答问题。在口算练习时用“师问:火车火车谁来开?生答:火车火车我来开”,同时做动作的形式操作,学生积极性被强烈调动起来。
3 过家家
在认识钱币的教学时我们可先发给学生一些教学用的钱币,然后将学生的学习用品做上标签,标上价格,开一个简易的文体商店,先简单的认识了钱币面值的大小,然后把孩子分成商家和买家,每个孩子可以利用自己手上的钱买自己喜欢的学具,孩子在这个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学习热情非常高,每个孩子都仿佛真的到了商店认真选购,认真计算自己手里的钱币够买哪种商品。在过家家的玩法中,孩子不仅认识了钱币的面值,更在实践中初步学会了计算钱币和运用钱币,真正的感受到学习数学和生活的关系,更乐于接受数学知识。
4 搞竞赛
竞赛就是教师通过在学生之间开展个人与个人或组与组之间竞赛的方式来巩固学生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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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申诉制度的必要性
申诉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学生申诉制度则是公民申诉权在教育领域中的具体体现。
1.建立申诉制度是由我国高校的法律地位决定的
高校是公务法人,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有时属于民事法律关系,有时属于行政法律关系,有时是两种法律关系交织在一起。在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分离的情况下,法院对这种关系复杂的教育领域的法律纠纷显得左右为难,这也是过去很多法院将此类纠纷拒之门外的原因。而学生申诉制度可以避开对民事纠纷与行政纠纷判断上的分歧。将所有类型的纠纷都囊括进去。
2.建立申诉制度是合理解决高校与学生纠纷的需要
依据学者尹晓敏的观点“合理化的解决纠纷机制,要求设置纠纷解决制度时应充分考虑解决纠纷的成本和代价,这就使得‘最小的成本和代价、最有效的解决问题’成为设计纠纷解决途径时应遵循的原则”。一般情况下,申诉不需要学生支付费用,也比较节省时间。如果考虑财力、人力和精力因素,申诉无疑是所有解决纠纷方法中最经济的―个。
3.建立申诉制度是高校自治的需要
大学自治已成为现代高等教育管理学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尊重高校自治权、实现高校自治是我国当前教育法制建设的主要发展方向”。高校自治指的是学术自治。俗话说“隔行如隔山”,我们不能要求法官们是“百事通”,对于因学术管理不当造成的侵权行为,是主要由高校学术专家组成的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有发言权,还是对高校庞杂的专业情况一头雾水的法官有发言权,答案是明摆着的。
4.建立申诉制度是构建和谐大学校园的需要
和谐的校园是实现教育目标的必要环境。然而近几年来学生状告母校的案件却层出不穷,并大有矛盾加剧的趋势,这不但加重了法院的负担。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学校的声誉。最重要的是会使学校因疲于应付各种诉讼而打乱稳定的教育秩序,并最终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现行申诉制度的不足
《教育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赋予了学生申诉权,该条款明确规定:“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有权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讼。”新修改、施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学生申诉制度。与旧《管理规定》相比,我国高校学生申诉制度具有了一定的进步性和可操作性。但总体而言,仍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地位和组成
现行立法关于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规定比较粗。新《管理规定》对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身份和地位、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人员组成和产生机制、各类组成人员的构成比例、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的资质要求等方面都没有做具体规定。
考察目前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身份和地位时就会发现,相当多的高校没有设置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即使设置了此类机构,也往往没有明确他们的地位和职责,多挂靠在教务处、学生处、校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再考察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有的高校没有固定的组成人员,偶遇学生申诉就临时召集人马进行处理;有的高校虽有固定组成人员,却大多是校方的“代言人”,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成了学校行政机构的“浓缩版”,学校的领导、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几乎占据了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整座江山。教师和学生代表只不过是点缀,而学生代表也大多安排学生会主席担任,不具有代表性,不能真正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说话。甚至有的高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有部分人实际上就是案件本身的调查、处理人员,明显有违“任何人不得担任自己案件的法官”的行政法治原则。
2.学生审诉处理委员会的职权
关于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处理权限问题。新《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需要改变原处分决定的,由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学校重新研究决定。”当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认为需要改变原处分决定时,会交由学校重新研究决定,若学校仍然作出与原决定同样的决定时,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将如何制约学校,是否有撤销学校作出的处分决定的权力,这在有关的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中没有规定。而关于学生处分的事项,新《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和第五十七条则分别规定“对学生的退学处理,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学校对学生作出开除学籍处分的决定,应当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由此可以看出,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校方作出的处分决定拥有的只是建议权,校方才拥有最终的决定权。在最终决定权归属于学校的前提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行为的效力值得怀疑。
3.申诉的受理范围和程序
根据我国《教育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学生的申诉范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可提起申诉;二是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可提起申诉。而新《管理规定》第六十条规定:“学校应当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学生对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违规、违纪处分的申诉。”该规定将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具体化。一是取消入学资格,二是受到退学或者违纪、违规处分,没有涉及到侵犯学生其他合法权益的情形。从法理上说,作为下位法的新《管理规定》无权缩小《教育法》所规定的学生申诉范围。从权利救济实践上说,排除在新《管理规定》第六十条之外的其他情形的申诉,没有专门的机构受理,学生就有面临欲诉无门的情况的可能。另外,对学生申诉制度的规定过于原则化,缺乏操作性强的程序性规定,这些都影响了学生申诉制度的实效性。
4.申诉和复议、诉讼的关系
我国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关于复议的规定。我国《教育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受教育者有权“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讼”。《管理规定》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中第五条规定:“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
理有异议,向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讼。”可以看出,其对申诉和诉讼的关系的界定也是各自为政,没有明晰的衔接关系。
完善现行申诉制度
1.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独立化和组成人员中立化
首先我们应该通过立法,明确建立―个独立的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直接隶属于学校行政负责人,机构的独立性是保证机构工作的独立性的基础。而在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人员的组成上,台中师范学院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其《国立台中师范学院学生申诉制度评议委员会设置办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一、本会置委员十九人,任期一年,均为无给职,由校长遴聘之教师、法律、教育、心理学者、学校教师会代表,与由学生推选之代表组成之;其中未兼行政职务之教师不得少于总额之二分之一,学生代表不得少于总额之五分之一。二、本会主席由委员互选产生,任期一年。”结合我们高等教育的实际情况,本人建议对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选择应分成两个方面考虑。针对学术以外的管理行为,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除负责教务、学生管理的人员外,应含不少于三分之一的教育学、心理学和法律方面的专业教师。不少于三分之一的学生代表,以保证学生申诉的公正性。针对学术管理行为,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除负责教务、学生管理的人员外,应保证不少于二分之一的研究该学术领域的专家,各高校应该对各学术领域进行相对明确的划分,建立不同领域的专家库,此外再吸收一些教育学、心理学和法律方面的专业教师和学生代表,以保证对学生申诉处理结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就像学者丹宁所言“法律不仅要主持正义,而目要人们明确无误地毫不怀疑地看到是在主持正义,这一点不仅是重要的。而且是极为重要的”。
2.扩大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职权
在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职权设置方面,本人认为我国台湾地区的相关制度和实践值得我们借鉴――“申诉评议书内容一般包括驳回、变更及撤销。”“驳回:申诉一经提起,申评会应针对其要件、内容加以审查,如因不合程序要件(如已逾请求时效或诉因非申评会受理范围等),即应为程序上之驳回;如主管机关或学校所为措施,并无违法或不当致学生个人权益造成损害之情事,评议结果申诉为无理由,即应予以实体上之驳回。变更:主管机关或学校如为原措施违法或不当,或逾期不答辩,而事实关系亦臻明确时,申评会得自为评议,变更原措施(或处分)之内容。而实际上这种情形很少。通常均撤销后命原措施之机关或学校另为适当措施。撤销:申诉案件经实体上审查,认为申诉为有理由时,申评会应于申诉人声明不服之范围内,撤销原措施或处分。申诉理由虽无可采,但申评会依其他理由认为原措施有撤销之原因者,仍应以申诉为有理由,予以撤销。撤销原措施,不限于全部撤销,可为一部分撤销广部分驳回之决定。”“申评会做成评议书后,校长核定时应副知原处分单位,原处分单位如认为有与法规抵触或事实上窒碍难行者应列举具体事实及理由呈报校长,并通知申评会。校长如认为有理由者,得移请申评会再议(以一次为限)。评议书经完成行政程序后,学校应即采行。”
结合我们高校的现状,除原有的建议权外,本人建议为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增设有限决定权。行政法制度中有“一次复议”的原则,即不服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相对人可以向法定的复议机关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是终局决定。本人认为权利救济制度应该具有相通性,“一次处理”的原则也同样适用学生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于不影响学生受教育权完整性的管理行为有决定权,即可以直接作出撤销或变更处分结论的决定,学校应该执行这一决定。对于影响学生受教育权完整性的管理行为,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只有建议权,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认为需要改变原处分决定的应交由学校重新研究,若学校仍然作出与原决定同样的决定岸生可以进一步申请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复议以进行权利补救。
3.明确申诉的受理范围和程序
学生申诉是学生所有权利救济途径中门槛最低的一种,它不应该将学生的任何法定权利拒之门外。所以本人主张申诉的受理范围应该还原《教育法》相关规定的本来面目,既可以是学生的人身权、财产权,也可以是“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中的“等”――量教育权。
权利如果缺乏程序的保障,只能是法律上的“空头支票”。申诉权是宪法和教育法律赋予的一项程序性救济权利,与该权利相对应的实体性权利并不能通过“申诉权”三个字来保障和救济。保障学生申诉权或与学生申诉权密切相关的其他程序性权利应该成为实现学生实体权利不可或缺的具体程序,而制度化是程序的重要保障,所以本人建议参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现有的程序,在学生申诉程序中引入听证制度、回避制度、时效制度、公开制度、参与制度、告知制度等程序性制度。
4.协调申诉和复议、诉讼的关系
我国现行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关于复议的规定,本人认为应建立主管高校的行政部门负责的复议制度,以取代现行的行政申诉,一为保证学生权利救济制度的完整性和系统性,二为化解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矛盾性,三为践行现行《行政复议法》的规定。
本人主张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立法。协调申诉和复议、诉讼的关系:
第一,从受理范围上讲。申诉受理所有的因高校管理学生侵权引发的纠纷,其特有的受理范围是高校因学术判断实体上的错误对学生的侵权管理;而复议和诉讼受理范围具有―致性,它们共同的受理范围是影响学生受教育权完整性的高校侵权管理,其中包括高校因学术判断程序上的错误影响学生受教育权完整性的高校侵权管理,不包括高校因学术判断实体上的错误影响学生受教育权完整性的高校侵权管理。之所以这样规定,是重要性理论和高校自治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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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小学体育;安全教学;安全性教育
小学体育安全教学问题一直是困扰小学体育教学质量提升的问题之一,这一方面是因为小学生由于身心发展的不健全,对危险因素的认知存在不足,因而常常引起小学生体育教学的安全事故;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当前体育教学中还存在一些制度上、管理上的漏洞,导致小学生体育安全教学问题频频出现。因此,本文结合自身教学经验,分析了影响小学体育教学安全的因素,并提出了完善小学体育教学的措施。
1影响小学体育教学安全的因素分析
1.1教师及学校方面的影响因素:体育教学中安全问题的主观原因之一是教师原因,主要表现为教师安全性意识不足、教学安排不合理、保护措施不到位、责任意识不强等。之所以会出现这些问题,一方面是因为教师可能存在教学经验不足或者是教学时间过长,职业倦怠等因素影响,使得体育教师在进行教学过程中,并没有对教学的环境、教学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进行认真检查、分析,导致教师教学过程中出现安全问题;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教师缺乏专业知识,又由于教师自身意识的缺失,使得教学中不安全因素没有得到有效排除,进而在一定条件作用下,发生了安全问题[2]。正是由于教师这两方面的不足,才会导致教师在体育教学中出现一系列的安全问题。此外,学校管理存在不足,可能也会使教师在体育教学中存在安全问题,如果学校对体育教学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标准和教学规范,那么有效的监督也会使教师注意教学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进而能够有效控制不安全问题的发生。1.2学生方面的影响因素:体育教学中安全问题的主观原因之二是学生原因,主要表现为学生没有正确的安全观、对体育教学中的不安全因素认知较少、不能有效衡量安全问题的危险程度等。之所以学生会出现这些问题,一方面是因为学生还处在学习阶段,并没有专业、系统的知识基础,对不安全因素的认知也较少,不能有效评估体育教学中的风险因素,因而会造成学生引发不安全因素,造成安全问题;另一方面则是体育教学在教学过程中,都是学生群体性的活动,在这个过程中,由于学生自身的不成熟性,往往会因为一些非正规的操作、嬉闹等,使得不安全因素急剧增加,最后爆发,使得学生受到伤害[3]。1.3场地、气候、设施方面的影响因素:体育教学中安全问题的主观原因之三是场地、气候、设施原因等。场地原因是造成体育教学安全问题的主要客观原因,这是因为一些教学内容需要在室外进行,不同的教学内容需要不同的教学场地,而场地本身存在的安全风险,会随着学生人数的增加使得风险性因素增高,特别是在一些教学场地存在不规范、简陋等问题,就容易引发运动损失和事故,因此,场地原因是体育教学中最主要的客观原因[4]。同时,室外教学也受气候因素的影响,一般情况来说,春季的大风、夏季的炎热、秋季的干燥、冬季的严寒,都不适合室外体育教学的进行,但是一些教师在教学中,为了完成教学任务,不得不在一定程度上忽视气候的原因,导致学生出现呼吸问题、中暑问题、手脚损伤等,这些问题的出现都容易使学生产生身体健康问题。此外,设施原因是造成体育教学安全问题的最直接原因,特别是一些年久失修、安装不牢固、缺少保护性措施的器具等,都会使学生在教学中出现严重的安全事故。
2小学体育安全教学的完善措施
2.1学校加强体育教学管理,制定教学规范:目前,小学体育教学还缺乏必要的制度标准,一些教师在进行教学中由于缺少教学规范的引导,往往是随意而为,这就为体育安全教学埋下了隐患。因此,学校应加强体育教学的管理,制定教学规范,如对教学内容进行有效限定、教学步骤是详实规范、教学方法要科学等等,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教学能够按照教学规范进行体育教学。2.2教师加强责任意识、安全意识,认真执行教学标准:在体育教学中,由于体育教师自身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不足,特别是不执行教学标准,造成的安全问题屡见报端。因此,在小学体育教学中,首先要转变体育教师的观念,加强责任意识、安全意识的规范,甚至要在管理中加强这方面的考核和评价,督促体育教师能够尽职尽责,确保体育教师认真执行教学规范。2.3构建安全事故处理机制,保障教学正常进行:构建安全事故处理机制,是为了保障教师的利益、学生的利益等,目前,因为安全事故引发的教师与家长、学校与家长的不和谐问题屡见不鲜,因此,面对发生的安全事故,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是必要的,同时,在预防安全事故时,只有采取有效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才能保证教学的正常进行,保障教师能够有保障性的进行教学,不至于畏首畏尾。2.4学生加强安全性教育,提高学生对危险情景的认知:小学生由于身心还处在发展阶段,世界观、价值观还不成熟,面对危险因素还缺少必要的认知,因此,对学生加强安全性教育,就是为了提高学生对危险情景的认知,更重要的一点是,通过安全性教育也能够使学生掌握更多的保护自己的措施,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3结语
综上所述,小学体育安全教学问题是当下较为关注的问题之一,只有构建安全的课程,才能够让教师、家长、学生放心的进行教与学,不在担心受怕。本文分析了体育教学中教师及学校方面的影响因素,学生方面的影响因素,场地、气候、设施等方面的影响因素,并针对这些影响因素,提出了完善措施,即学校加强体育教学管理,制定教学规范、教师加强责任意识、安全意识,认真执行教学标准、构建安全事故处理机制,保障教学正常进行、学生加强安全性教育,提高学生对危险情景的认知等,希望为各位同仁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王拥斌.关于小学体育教学中安全教育的几点思考[J].才智,2016,(15):10.
[2]华汉勇.小学体育课堂教学中易发的安全隐患分析[J].科学大众(科学教育),2016,(04):54.
[3]王建.小学体育教学中的安全策略[J].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15,(21):16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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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小儿万古霉素;血药浓度;不良反应
万古霉素是一种糖肤类抗生素,临床上多用于治疗肠球菌、葡萄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引起的严重感染。本文选取我院于2011年3月~2014年3月收治的168例患儿,分析患儿的不良反应与万古霉素血药浓度结果,旨在为万古霉素的临床治疗提供科学依据。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于2011年3月~2014年3月收治的168例患儿,所有患者均使用万古霉素进行临床治疗。其中男性患儿112例,女性患儿56例;患儿年龄2d~9岁,平均年龄(4.9±1.2)岁。入组患儿均为入院后采用经验用药治疗无效,经实验室培养结果表明患儿分泌物内由金黄色葡萄球菌等细菌,经药敏试验提示细菌对万古霉素敏感,故均采用万古霉素进行治疗。
1.2方法 本组患儿均采用万古霉素进行临床治疗,根据患儿的体重、年龄予以相应的剂量。所有患儿均用药15mg/kg,其中0~7d的新生儿每次给药间隔12h,年龄>7d的患儿每次给药间隔8h。共治疗7~28d。
1.3血药浓度测定 在连续给药4~5个万古霉素维持剂量后,于给药前30min抽取1.0mL静脉血。根据血样处理结果和万古霉素测定方式计算血药浓度。
1.4不良反应监测 所有患儿用药前后均经听觉诱发电位和肝肾功能等相关检查,以监测万古霉素用药后的不良反应。由于万古霉素在导致患儿听力和肾功能损伤的同时也容易损害肝功能,导致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增加,故需对患儿做定期的肝脏功能检查。本文对患儿的肝功能进行了监测,主要包括对患儿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尿酸、肌配、血清尿素氮指标的检测。
2 结果
2.1血药浓度及不良反应分布情况 168例采用万古霉素进行治疗的患儿中[1],患儿的平均血清谷浓度为12.346mg/L,其中27例患儿出现不良反应,其发生率为16.1%。患儿用药后容易出现听力损害和肝功能损害,分别占患儿总数的6.5%和9.5%,仅1例患儿发生肾功能损害,占患儿总数的0.6%,经研究分析得出患儿的听力损害和肝功能损害显著高于肾功能损害,差异具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2.2治疗前后肝肾功能指标变化 经对比分析可知,患儿尿素氮、肌酐、尿酸、谷丙转氨酶等肝肾功能指标经用药治疗后有显著改变,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3 讨论
万古霉素在长疗程和大剂量运用时容易造成严重的肾毒性和耳毒性疾病,对婴幼儿及老年患者的机体功能容易造成伤害。现阶段临床上采用药物监测的方式避免万古霉素的不良反应,通过控制万古霉素的血药浓度实现不良反应的预防。本文研究表明,患儿用药后容易出现听力损害和肝功能损害,分别占患儿总数的6.5%和9.5%,仅1例患儿发生肾功能损害,占患儿总数的0.6%,经研究分析得出患儿的听力损害和肝功能损害显著高于肾功能损害,差异具统计学意义(P
相关医学资料表明,血药浓度在高于80mg/L便可产生耳毒性,本小组研究中虽无患儿达到此标准,但仍然有6.5%的听力损害率,可能与新生儿群体的机体条件有关。综上所述,万古霉素具有较高的听力损害率和肝功能损害率,而不同范围的血药浓度与患儿的不良反应无明显差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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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大学生;健康素质;体育教学
"健康素质"是在世界"健康"新概念提出之后,我国针对小康社会对个体身心发展要求提出的新理论、新的健康命题,也是新时期对人的素质全面发展的新命题。20世纪90年代,世界卫生组织将健康定义为:"一个只有在身体健康、心里健康、社会适应性良好和道德等四个方面都健全,才算是完全健康的人"。进入21世纪,中国高校体育正在进行着全面改革,原有的指导思想、教育模式、教育内容以及评价体系需进一步完善。据调查,大学生健康素质方面还存在较大问题。例如体能素质下降,耐力素质、肺活量等指标的下滑都令人堪忧。本研究试图通过进一步完善高校体育教学,从而提高大学生的健康素质,为大学生健康成才奠定基础。
1.研究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以沈阳建筑大学信息学院07级电气专业学生为研究对象。随机抽取3个班分别对学生健康素质,体育的学习动机,心里素质等重组为实验班和控制班。实验班有86人(男28人,女58人)控制班89人(男30人,女59人)。
1.2研究方法
1.2.1文献资料法。查阅国内外高等教育与体育教学相关信息;有关健康素质、心理等文章10余篇;体育教育方向著作5部。从理论上对本课题进行指导,为本课题的调查设计提供依据。
1.2.2数理统计法。将调研的数据录入计算机,并用SPSS (11.5)软件对资料和数据进行管理、统计和分析。
1.3实验时间与方法
1.3.1实验时间:
2007.9-2008.9 实验时间为二个学期。
1.3.2实验方法
宏观措施:
1.)建立和完善相应组织机构,建立学生档案。
2.)开展下午集中制的课余体育活动,建立课余体育活动效果评价和反馈制度。
3.)开展现代体育教育理论与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使教师树立整体教育观。
具体措施:
1.)改变课堂教学的传统模式,根据学生的健康素质状况,设计教学模式,灵活施教。
2.)适当调整教学内容,选择学生喜爱的球类项目,使学生每次课连续活动时间不少于45分钟。
3.)要求学生每周参加课外体育活动不少于2次。
2.结果与分析
2.1学生身体形态变化(见表1)。
从表1数据可以看出,试验前后所测的实验班男、女生的身高、质量指数有一些差异,但经检验没有显著性差异,可认为实验班和控制班学生身体形态在实验前是一致的,符合实验要求,经过1年的实践,再测研究对象的指标有一些变化,所测身高、体重及身体质量指数有一些提高,但经检验, 实验班和控制班并没有出现显著性差异, 似乎实验前后实验班和控制班学生的身体形态没有什么差别, 但进一步分析则发现, 尽管BMI 身体综合指标数总体上差异不显著, 但实验班和控制班后测检出的BMI过高和不良人数差异却非常显著, 这说明实验是有效果的。
2.2学生身体机能实验前后的变化(见表2)。
从表2 数据可以看出, 实验前所测的实验班和控制班身体机能肺活量、肺活量体重指数项目基本一致, 经检验没有出现显著性差异, 符合实验要求。实验后测的数据显示: 实验班男女学生的肺活量较实验前有长足的提高, 而控制班则变化不大, 经检验有非常显著性差异; 肺活量体重指数方面, 实验班男生较控制班男生也有显著性差异, 但女生方面则没有检出显著性差异。以上实验结果表明: 实验班学生的身体机能较实验前有显著性的变化, 实验教学较好地促进了学生身体机能的提高。但, 值得注意的是, 女生虽然肺活量有明显的增加, 但同时伴随体重的增加, 导致肺活量体重指数的变化不明显。
2.3大学生对体育教学形式的选择(见表3)
大学生喜爱的运动项目,排在前位的是"羽毛球"、"篮球"、"乒乓球"、"游泳"和"足球"。男女生在选择最喜欢的运动项目上存在显著性差异(p
自由选修课是指学生可以选择教师、学习内容和上课时间;自由活动课是教师提供技术指导,学生自由活动。
2.4体育教学与大学生健康素质的内在联系
体育做为人类生活和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与健康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高校体育教学的根本目的是以运动和身体练习为手段,对学生机体进行科学的培育,在提高学生的生理和心理潜能的过程中,进德、益智、促美,达到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目的。与健康素质教育是培养人具有健康的生理素质,心理素质和社会素质是一致的,二者的核心是增进和提高人的身心健康水平。
体育教学是提高健康素质的一个重要手段,在实施健康素质中体育教学具有自身独特的优势,通过大学生对体育形式的选择,更能有效的培养其对体育的兴趣与爱好,从而促进大学生健康素质的发展。体育教学作为一种教育活动,是从身体与心理两方面对学生施加影响。主要表现为增强体质和增进身心健康,如促进身体形态发育、提高身体和心理的机能和素质水平。
3.结论与建议
3.1结论:
体育教学要以"健康素质"的新目标来补充和完善,过去仅仅是提高身体质量的传统目标,把重心放在发挥体育对身体健康的有益促进作用,保持身心无疾病,脱离亚健康状态或使不良生活方式带来的疾病得到治疗和康复之上。经实验结果显示,体育教学能够促进大学生的身体质量,提高学生的身体机能,增强学生的身体耐力,从而全面地促进学生身体健康素质的发展。高校体育教学在增进学生健康,培养学生体育能力方面是较为有效的。锻炼身体、增强体质是高校体育的一个基本功能,有着永恒的积极作用。体育的更高境界或追求目标是" 增知识、调感情、强意志, "是一个递进发展的关系。因此, 高校体育教学的改革方向是在增强体质的基础上, 向着注重完善人格、培养能力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方向发展, 由单纯" 育体" 向全方位" 育人"转变。在教学中, 体育由服从于学生应试教育的" 配角" , 要向在培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过程中担负重要作用的" 主角"转变。具体地讲, 就是在充分发挥自身功能的基础上, 加强对渗透功能的重视程度, 将体育作为思想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的有效载体, 贯穿于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的各个环节。改变课堂教学内容结构和指导方式,它较传统体育教学更能促进学生的健康素质的提高,促进学生健康发展。
3.2建议
1.)落实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把健康标准的实施落到实处,真正达到增强学生健康的目的。
2.)加大教育改革力度,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理念,创设一种能给学生提供更大自由度、更多自,内容多样、形式多元的教学模式。
3.)加强对体育教育的投入,确实改善教学条件,为体育教育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激发学生课堂学习和锻炼身体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4.)在教学过程中,应尽量与学生的生活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培养学生自觉的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将所学知识尽可能转化为学生自觉的行动。
5.)在体育教学中应进一步渗透体育人文学、运动人体学、健康教育学等内容。不仅让学生"知其然"而"知所以然",增强体育锻炼的科学性,提高体育课的教育意义和学生对体育课的兴趣。
【参考文献】
[ 1 ] 刘桂珍.现代健康教育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 2 ] 邱远. 开创性地进行体育与健康教学的几点认识[J ]. 体育教学,2003 (2) : 16~ 17
[ 3 ] 李明学."健康第一"与高校体育课程改革的关系[J ] . 体育与科学,2000 (4) :58~60.
[ 4 ] 许毓成. 关于体育与健康思想的几点思考[ J ] . 体育学刊, 2002(5) :116~117.
校宿玩小雪范文6
doi:10.3969/j.issn.1007-614x.2012.27.149
烧伤患者在行疤痕松解植皮过程中常伴有创面大量渗血。虽然疤痕切除时使用电凝、肢体疤痕使用止血带,但在大面积疤痕松解植皮时,创面大量渗血,血容量大量丢失,一般仍需输2~6U血液。为了探索解决大面积烧伤患者疤痕松解植皮术时,减少创面大量渗血,减少患者的血容量丢失,对患者血液进行保护,减少输血,避免输血反应发生。2010年11月3日~2011年3月15日对30例大面积烧伤患者行疤痕松解植皮术,术中行皮下注射肾上腺素生理盐水,出血量明显减少,术中循环稳定。
资料与方法
选取ASAⅡ~Ⅲ级择期行烧伤疤痕松解植皮手术患者30例,男21例,女9例,年龄2~60岁,其中头面部烧伤8例,颈部烧伤5例,胸腹部烧伤7例,四肢烧伤10例,伴手掌伤和足背腱挛缩4例。所有患者术前麻醉访视,患者血常规示,血色素(Hb)110~160g/L、红细胞比积(Hct)37%~50%[1]。患者均无严重心肺疾病、肝肾功能正常。麻醉前估患者均无全身麻醉气管插管麻醉禁忌证。随机分为1:30万肾上腺素组(A组15例)和生理盐水组(B组15例)。
方法:患者入手术室建立静脉通路,连接pm-9000监护仪,静脉补液500~1000ml后开始行麻醉诱导,依次静脉推注咪安定004mg/kg,芬太尼2~4μg/kg,地塞米松5mg,阿托品05mg,维库溴铵01mg/kg,依托咪脂03mg/kg行麻醉诱导,气管插管顺利。吸入15%异氟醚维持麻醉。常规消毒铺无菌巾后开始手术。A组疤痕松解前,由术者在A组患者皮下注射1:30万肾上腺素(配制方法是将1mg的盐酸肾上腺素与09%生理盐水300ml)数毫升[2]。B组在切疤痕松解前,由术者在B组皮下注射生理盐水数毫升。两组患者术中持续监测心率(HR)、平均动脉压(MAP)、中心静脉压(CVP)、脉搏氧饱和度(SpO2)、呼吸频率(RR)和记录失血量、尿量、输液量。
结果
A组患者术中,失血量明显减少,术中呼吸循环稳定,术后血常规测定结果示,红细胞比积≥28%[3],术后无1例输血。B组患者术中出血多,血压波动大,循环不稳定,红细胞比积≤25%,术中术后输血2~6U。疤痕松解植皮术,皮下注射1:30万肾上腺素,明显减少术中出血,减少临床用血,避免发生输血反应的发生。
讨论
肾上腺素是拟肾上素药,它兼有α受体和β受体激动作用。α受体激动引起皮肤、黏膜、内脏血管收缩。β受体激动引起冠状血管扩张、骨骼肌、心肌兴奋、心率增快、支气管平滑肌、胃肠道平滑肌松弛。皮下注射低浓度肾上腺素,对患者心率、血压无影响,对皮肤下微血管具有收缩作用,少部分吸收入血,还具有增强心脏的收缩功能。可预防支气管痉挛所致的严重呼吸困难。可迅速缓解药物等引起的过敏性休克,亦可用于延长浸润麻醉用药的作用时间。可用于由各种原因引起的心脏骤停进行心肺复苏的主要抢救用药。
参考文献
1戚仁铎.诊断学.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1.
2吴基良,罗健东.药理学.北京:科学出版社,2012.
3沈七囊.危重疑难病患者的麻醉.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3.[ZK)][HT][FL)][HJ]
[FL(3!@(0,0,0,40)K2]
炎的患者,应用多功能蒸汽雾化吸入器,内加维生素C注射液01g、09%氯化钠注射液30ml进行2次/日的鼻腔蒸汽雾化吸入治疗,局部采用MDS半导体激光照射鼻黏膜及敏感区,5天1个疗程。1389例患者治疗周期1~4个疗程,治疗期间门诊观察随访,治疗结束后门诊及电话随访。
疗效判断标准:①显效:治疗结束后患者症状完全消失,门诊鼻内镜检查鼻腔黏膜肿胀消失,颜色正常,治疗后4个月内未复发者;②有效:治疗结束后患者症状完全消失,门诊鼻内镜检查鼻腔黏膜肿胀消失,3个月内未复发者;③微效:在治疗结束后症状完全消失,门诊鼻内镜检查鼻腔黏膜肿胀消失,1个月内未复发者;④无效:治疗结束后不足1个月即出现反复或治疗1个疗程症状无改善,加用其他药物治疗。为便于统计学处理,将显效、有效均归为有效,将微效与无效归为无效。
结果
1389例患者中,经治疗有效1197例(8396%),无效192例(1604%)。
讨论
由于变应性鼻炎在普通人群中患病率高,对患者的日常生活和社交质量影响较大。尤其妊娠期患变应性鼻炎可严重影响患者睡眠,导致睡眠紊乱、睡眠时打鼾,日间疲倦、口渴、注意力不集中和头痛,甚至还可能对胎儿产生危害。因此,对妊娠期变应性鼻炎需要安全有效的治疗,治疗时首先应避免过敏原、在使用药物治疗和免疫治疗时充分考虑对孕妇和胎儿的影响,除非挽救生命,避免口服激素。利用维生素C注射液及09%氯化钠注射液进行鼻腔蒸汽雾化吸入治疗,药物经加温后作用于鼻腔黏膜,起到了很好的冲洗湿化鼻腔的作用。维生素C可增加对感染的抵抗力,参与解毒功能,且有抗组胺的作用,对合并有鼻腔黏膜糜烂的患者可促进其创面的愈合,另外妊娠期孕妇对维生素C的需要量也需要适量增加,本科所选剂量治疗有益无害。MDC半导体激光鼻腔局部照射,能提高组织细胞中DNA/RNA比值,促进细胞再生,改善血液循环,消炎止痛,减轻水肿,促进鼻腔血系携氧能力,增强鼻腔自身杀菌免疫功能,快速修复受损鼻黏膜,治愈鼻炎。
参考文献
1中华医学会耳鼻咽喉科学分会.变应性鼻炎的诊治原则和推荐方案[J].中华耳鼻喉科头颈外科杂志,2005,40(3):166-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