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案例分析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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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案例分析

事故案例分析范文1

关键词:压力容器;事故危害; 危害预防;案例分析

Abstract: The pressure vessel is the production company, an important, one of the devices, due to its special structure, complex types, harsh operating conditions, the larger the likelihood of accidents. Coupled with its costumes, mostly medium heat, explosive or toxic substances. Event of an accident, not only the destruction of the container itself, and even lead to severe secondary accidents, endangering the surrounding facilities, employee life and health and the natural environment destruction. Therefore, prevention of pressure vessel accidents is particularly important. In this paper, the pressure vessel accident hazards are analyzed from different angles and measures proposed to prevent accidents.

Keywords: Pressure Vessel Accident Hazards Hazard Prevention Case Studies

中图分类号:TE9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压力容器爆炸的危害

压力容器的爆炸是一种极其迅速的物理的和化学的能量释放过程。压力容器破裂分为物理爆炸现象和化学爆炸现象。

(一)压力容器爆炸能量造成的破坏作用

1.碎片的破坏作用

压力容器破裂时,高速喷出的气体的反作用力把壳体向破裂的相反方向推出。有些壳体则可能裂成碎块或碎片向四周飞散而造成危害。

2.冲击波的破坏作用

压力容器破裂时的能量除了小部分消耗于将容器进一步撕裂和将容器或碎片抛出外,大部分从容器内冲出的气体使它周围的空气受到冲击而发生扰动,使其压力、密度等突跃变化产生冲击波。冲击波可将建筑物摧毁,使设备、管道遭到严重破坏,远处的门窗玻璃破碎。冲击波与碎片的危害一样可导致周围人员伤亡。

(二)毒性介质压力容器破裂造成的危害

盛装有毒介质的容器一旦破裂,毒性物质迅速外泄,在空气中扩散造成一定面积的毒害区域,对毒害区域内的人和动植物造成伤害,甚至污染水源和环境。一般在常温下破裂的容器,大多数液化气体生成的蒸汽体积约为液体的二三百倍。

(三)可燃介质的燃烧及二次空间爆炸危害

盛装可燃气体、液化气体的容器破裂后,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遇到触发能量(火种、静电等)在容器外发生燃烧、爆炸,酿成火灾事故。其中可燃气体在器外的空间爆炸,其危害甚至超过容器本体爆炸造成的危害。液态烃气化后的混合气体爆炸燃烧区域,可为原有体积的6万倍。例如一台盛装1600米3乙烯的球罐破裂后燃烧区范围可达直径700米、高350米。其二次空间爆炸的冲击波可达十余公里。

二、压力容器爆炸事故的预防

(一)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

设计上采用合理的结构,选用适宜容器使用条件的材料,保证承压强度;制造、安装、维修时,严格按照焊接工艺要求进行焊接,保证焊缝质量,并按规定进行各项检查,及时发现、处理存在的缺陷,不将它们带到使用中去。

(二)压力容器的使用

1.压力容器的安全操作

从压力容器的特点出发,在操作上应做到以下几点:

平稳操作:主要指要缓慢地加载和卸载,并保持运行期间载荷的相对稳定。

防止超载:压力容器的超载主要指超压。

巡回检查:压力容器的破坏大多有先期征兆,只要勤于检查、仔细观察,是能够及时发现异常现象的。容器运行期间应定时、定点进行检查并如实做好记录。检查的内容包括工艺条件、设备状况和安全附件等。

紧急停车:运行过程中,如遇到严重威胁压力容器的安全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停车措施,同时报告有关领导。

2.压力容器的维护保养

做好维护保养,使压力容器处于完好状态,不但延长容器的使用寿命,而且有助于安全生产和节约能源。运行期间的维护主要是经常检查腐蚀和“跑、冒、滴、漏”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妥善措施。

3.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

必须根据国家法规和有关标准,对压力容器进行定期检验,检验中若发现缺陷,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在检验和修理压力容器时,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三)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

要保证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有效的管理是必不可少的。压力容器的管理主要包括技术档案和技术管理制度两大部分。设备技术档案是正确使用压力容器的主要依据,它可以使我们全面掌握设备情况。技术档案应包括容器的原始技术资料和使用、检验记录。技术管理制度是安全使用压力容器的保证。应设专职或兼职技术人员负责容器的技术管理工作,负责执行国家有关压力容器的管理规范和安全技术规定,负责新增压力容器的验收、试运行及压力容器的日常管理等,还应负责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等技术要求。

三、事故案例及分析

(一)重庆天原化工压力容器爆炸事故

2004年4月15日19时,重庆市天原化工总厂二分厂发生1起压力容器爆炸重大事故,造成9人死亡,3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227万元。

事故直接原因:该设备因腐蚀穿孔导致盐水泄漏,造成三氯化氮形成和富集;三氯化氮富集达到爆炸浓度和启动事故氯处理装置造成振动,引起三氯化氮爆炸。

事故间接原因:(1)压力容器日常管理差; (2)安全隐患整改不力,责任制不落实; (3)对三氯化氮爆炸的机理研究不成熟;(4)相关安全技术规定不完善。

(二)安徽铜陵市金港钢铁有限公司制氧车间压力管道爆燃事故

2005年4月14日10时40分左右,安徽铜陵市金港钢铁有限公司制氧车间调压站发生一起压力管道爆燃重大事故,造成3人死亡,4人重伤。

事故直接原因:现场更换承载1.2Mpa压力阀门时,脱脂不净,氧气试漏。

事故间接原因:(1)设备存在缺陷未及时发现或消除;(2)管理不严,缺乏安全教育,违章操作。

(三)宁波市大自然新型墙材有限公司蒸压釜爆炸事故

2007年4月27日3时,宁波市大自然新型墙材有限公司1#蒸压釜发生爆炸事故。爆炸时蒸压釜的一个端盖飞出30余米,将电动葫芦的一个支架撞断后落地。筒体部分由于气体轴向力的作用,整体向后移动约40米,撞塌两堵墙,致使1名工人被倒塌的墙砸死。

事故直接原因:快开门的安全连锁装置失效,法兰啮合齿未到位即开始升压,造成在升压过程中法兰齿被压溃滑脱,啮合失效,导致釜盖飞出;筒体则由于气体反推力的作用,拉脱固定支座,向后移动,致墙倒人亡。

事故主要原因:(1)操作工在操作时对齿面是否完全啮合的情况,未经有效确认即开始升压,导致啮合齿局部受力过大,被压溃滑脱,引起事故,属于典型的操作不当。(2)操作人员未取得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属无证上岗,不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

事故案例分析范文2

甲生、乙生(被告)和丙生(原告)均系深圳市宝安区某小学四年级学生。甲乙丙三人都是男生,11周岁,平时爱在教室外的走廊上停留玩耍。2011年7月2日下午第一节课间休息时间,甲乙两人在教室外的走廊上玩滑水游戏。那几天正好大雨频繁,走廊上的地板(地板是瓷砖铺成的)较为湿滑,甲乙两生所在的走廊是三楼中间较为宽敞的地方,学生课间小游戏较爱在此处玩耍。那天雨水没有停过,即使负责楼层卫生的清洁阿姨已经马不停蹄地拖干地上积水,仍容易再次被雨水泼湿。甲乙两人一时兴起,就想玩起“双人滑冰”样式,乙生蹲下身子,甲生站着两手抓着乙生的双手,用力把乙生转动起来。而离他俩较近的地方站着丙生,他好奇甲乙两人的游戏,就站得比较前观看,随后他自己也觉得好玩,就自己滑起水来。就在这时,乙生在旋转的时候,幅度较大,脚刚好绊倒滑过来的丙生,丙生稳不住重心,整个人脸朝下摔倒,牙齿刚好磕到了地板,门牙当即掉了一颗。甲乙两生和其他同学见状,马上送丙生到校医室去。

班主任得知消息,也第一时间赶到校医室,校医告知学生牙齿磕掉一颗,没有流血,嘴唇有一点小擦伤,处理过没有什么大碍。班主任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告知孩子意外受伤的情况,家长听说校医说没有大碍,刚好家里有事,就说让孩子放学后自行回家,到时再看看牙齿要不要紧。放学后班主任把甲乙丙三生叫到办公室,具体询问事情的经过并进行了教育,也电话告知了甲乙两生的家长,并让甲乙两生陪同丙生一起回家。当晚丙生家长送孩子去医院检查,由于伤的是牙齿,医生说暂时还不能确定牙齿伤势的具体情况,要根据复查结果才能做出判断。

开学后丙生家长联系到原班主任,说孩子的门牙掉落,由于已经换过牙,只能种植,掉落门牙的两边,各有一颗门牙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其中一颗经检查已经神经坏死,也得拔掉种植新牙,根据医生的估算,要求向甲乙两生家长共索赔手术治疗及护理、交通等费用两到三万,并请学校出面处理此事。而甲乙两生家长则认为此为意外伤害事故,有学校的意外伤害保险赔偿,加上是在学校发生的事故,学校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且丙生本身也有过失,丙生家长也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学校负责人则解释,学校在这件事情上,已经在事情发生后第一时间进行了较为妥善的处理,不存在不作为的过失责任。事后积极联系家长,协调三方家长,不存在推脱的责任。而学校在雨天也会特别加强安全教育,事故发生的当天也有在广播提醒学生雨天路滑,不要追逐打闹,班主任也在晨会放学时段提醒学生,注意路滑注意安全,还在每个走廊的醒目处摆放黄色的安全警告牌。学校认为不存在监管不力、教育不当的过失责任。

此案例中,我们看到教育法律的关系主体是甲乙丙三生以及家长、班主任老师和学校,教育法律的关系客体是甲乙两生对丙生造成的意外伤害行为、学校的监管行为,教育法律关系内容是甲乙两生过失损害丙生的人身权,至于学校是否存在监管不到位的责任则要具体分析。

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受到他人损害,依法应得到赔偿,这是普通的法律常识。然而,应由谁赔偿,如何赔偿,则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换言之,校园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如何承担或者如何分担,是值得深入研究的。

此案例中责任归因的话,首先是追究甲乙两生的责任,虽然是过失行为导致丙生牙齿受伤,并非故意行为,但两人仍然是侵害行为的主体,对丙生的伤害构成直接事实,应该负大部分的法律责任。而由于甲乙两人都属于未成年,由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正确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缺乏审慎自理自己事务的能力,无法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负责,其监护人应负有下列主要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并对被监护人进行教育和管理。上述案例中,甲乙两生在学校广播提醒和班主任口头教育不要在走廊嬉戏打闹,注意路滑注意安全的前提下,仍进行有危险性的游戏,可推定两生家长平时对孩子缺乏安全教育,未能尽到充分的监护职责。监护责任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在监护人违背法定义务又有被监护人损害他人的事实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且《民法通则》第133条也作出了这样的规定。同时,从该法条理解,即使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也只能减轻其民事责任,而非免除民事责任,这是法律确定监护人对社会应尽的责任,也更是基于公平原则考虑,充分保护受害者的利益。被告甲乙两生虽直接实施了侵权行为,但由于其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主观上不具有过错,故不符合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而根据《民法通则》第133条关于“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的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的规定理解,被告甲乙应按照公平原则承担其民事责任。因此,甲乙两生监护人甲乙两生家长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此案例中,学校是否存在监管不到位而承担小部分的法律责任呢?学校是否属于学生的监护人之争,分清责任主体是承担损害赔偿的前提,妥善解决学生伤害引发的经济纠纷,是校方与家长之间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社会的关键。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之所以难处理、处理难,就在于人们对校园伤害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导致在法律规定上,无法可依,在实际问题的处理中,也无据可寻。是不是只要学生在上学(上课、课间)期间发生伤害事故,学校都要承担责任?如果不尽然,学校又是在什么情形下应对在校学习期间受到伤害的学生承担责任?在诸如此类的问题上,学校与家长之间的看法常常相悖。家长认为,学生只要到校学习,家长就将其监护责任转移给了学校,学校不仅应当对学生的学习负责,而且应当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而校方则认为,学校不是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不负有对学生的监护职责,学校是否承担学生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是基于教育法对学校管理职责的规定,对学生承担有限的管理责任。

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总体上来讲是基于教育与受教育而形成的教育关系,存在一些不同于其他法律关系的特殊规律,应当适用教育法调整。因此,笔者认为,学校并非学生法定意义上的监护人,尽管学校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同时,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

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与学校事故责任承担根据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判断学校及教师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确定责任主体,依此进行损害赔偿,应是分析、解决此类纠纷遵循的一般原则。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件是无法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学校及教师对事件无任何过错,不负任何责任。但如果事故发生之后,教师没有在学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措施救险,延误了治疗,造成伤害者伤情加重,就应负责,这是一种事后责任承担。

此案例中,我们看到学校在安全教育方面,从校园广播宣传、班主任老师的教育提醒到校园走廊告示牌的摆放,到已经具体落实到位,学校场所管理也不存在监管不力的问题,下雨天清洁工人已经在积极拖干地板,事故是学生个人原因直接导致的,综上所述学校不存在监管不力的过失责任。事后班主任老师及时处理,联系三方家长,汇报校领导,多方进行积极沟通协商,事故发生在课间,老师也不负有直接的监管责任,所以此事班主任老师以及校方都不负有赔偿责任,当然如果出于人道主义,学校可以给予适当的慰问金。

校园意外伤害事故,有其特殊性、突发性和不可控性,针对校园伤害事故这一特殊人身侵权行为,制定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就成为解决校园伤害事故的必由之路。可喜的是:《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简称《方法》)已经实施。这是目前我国第一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规。《方法》中明确了学校对学生承担的责任性质是教育、管理、保护责任,确立认定学校承担责任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责任,细化了学校管理责任的范围,规定了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提出了解决校园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资金来源。

一、建立预防机制,提高安全意识

建立安全事故预防和快速反应行动机制。首先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校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各行政分管具体工作,制定学习安全工作规章制度,狠抓校园内外的教学安全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安全工作和制度落实及执行情况。其次定期组织有关教学设施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时维修、调整教学设备和校园设施等。

建立师生意外伤害保险和学校责任保险制度,学校还需要与保险公司共担风险。现在很多保险公司都推出了由学校购买的“校园责任险”和“学生意外险”,要由学生自愿购买。但学校要向学生及家长讲明保险的好处,绝大多数学生和家长是会接受的。

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师生自我保护和救护能力。安全教育常抓不懈,做到定期以各种集会、校园广播电视、黑板报、墙报和设立专门宣传窗、展览等形式向全校师生进行全方位立体宣传,使每一位教师和学生确立明确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自我预防、保护和救护能力。

落实各项教学活动的安全责任。在校内外开展各项教学活动时,主持教学工作的教师是教学安全的具体责任人,活动首先必须落实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落实教学活动的安全措施以及应急情况下的应对办法。

建立特殊体质师生档案。除了配合每年定期举行的师生体检工作,对身体有异常的师生要重点复查,掌握既往病史及所患的疾病,提出注意事项和相关保护及应对措施,并通知家长配合,做到有备无患。

二、建立快速应对机制,降低责任风险

学校建立一套校园安全快速应对机制,对于及时科学地处理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伤害和经济损失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建立首遇责任制。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时,第一目击者、发现者要第一时间采取急救措施,立即通知校医,对伤者先进行科学处理并组织护送去医院抢救,同时报告第一决策者校长和学生家长,马上决策救治方案。

建立事后调查认定和协调机制。及时调查事故原因和经过,认定具体责任,协调学校与家长的关系,尽最大努力把事故伤害程度降到最低程度。

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建立健全预防、应对和协调机制,可有效减少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和降低责任风险。(作者单位: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第二小学)

参考文献:

[1] 穆书芹.论学生人身损害与学校的法律责任[J].武汉科技大学学报,2000(4):15-16.

[2] 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N].中国教育报,2002-08-21(2).

[3] 王利明.民法侵权行为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

[4] 刘士国.民法总论[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

事故案例分析范文3

关键词:支模架工程;坍塌事故;原因分析;防治措施;法律责任;

一、事故经过

杭州某公司车间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2353平方米,二期建筑面积为8000余平方米,三层混凝土框架结构,层高5m,最大垮度10m,于2007年5月底开始施工。2007年7月10日部分二层楼面支模架基本搭设完毕,7月16日下午3:30左右开始浇筑混凝土,当浇筑面积达500平方米左右时,二层楼面于下午4:10左右突然发生坍塌事故,一名民工被埋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还有7人不同程度受伤。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1、材料问题:承重支模架搭设使用不合格的钢管、扣

件;大部分钢管壁厚只有2.8-3.0mm,部分钢管壁厚甚至只有2mm;部分扣件有裂缝和破碎。2、现场施工问题:支撑架体未设置纵向和水平剪刀撑;缺少水平拉杆,支撑架步距过大;支撑架体立杆底部未设垫木,立杆接长及顶步双扣件加固方式不符;支撑架体受力杆件之间用铅丝绑扎代替扣件连接;支撑架体未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二)间接原因:1、施工单位管理问题:支模架专项施工案未经企业技术

负责人批准,现场支模架搭设与专项施工方案严重不符;项目安全管理人员严重缺少,项目经理不到位,现场无专职安全员;2、监理单位严重失职问题:将不合格的钢管、扣件等按照合格签字验收;未对支模架专项施工方案认真审核,未对支模架搭设进行验收,在未取得总监理工程师混凝土浇捣令的情况下,现场监理员默认施工单位进行混凝土浇捣。

三、防治措施:

(一)严把材料关

合理选用钢管、扣件等材料是保证施工安全的首要措施,要强化安全责

任追究制度,严格材料进场检验,杜绝使用劣质产品。支模架钢管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中规定的ф48.×3.5mm钢管,钢管扣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1995)的规定。不得使用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及裂纹的钢管和有裂缝、破碎的扣件。(二)严把方案编制审核关:

施工单位应依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工程实际,编制模板支撑系统的专项施工方案。要符合工程及施工各阶段的实际情况,计验算项目及采用参数必须覆盖住实际存在与可能出现的最不利和危险的情况;对材料的规格和质量、设置与工作状态、构造和连(拉)结要求、施工工艺和使用条件、杆件变形和基础稳定等一切可能影响支架工作安全的控制事项,均有明确严格的限控指标、要求或措施;对危险的环节、部位、事项和因素有可靠的保险和保护措施,必要时应设监测或监护;对可能出现的隐患、异常情况与突发事态有全面和充分的考虑,有到位的应急处置和安全排险救助预案;有对各级相关人员技术安全责任和及时反馈情况的规定或要求;有对方案、措施实施情况的考察、记录、研究和总结要求。企业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亲自对施工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和工艺合理性进行审查并对方案的正确性负责,所有的签名必须本人签署,不得代签。

(三)严把现场组织管理关

项目部要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特别是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制度;项目经理要到位,要按规定配备足够的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对其进行责任落实和目标管理考核,确保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切实履行职责;建立对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以及对钢管、扣件质量的检测和验收制度;抓好架子工的专项技能培训与考核,提高施工队伍业务水平,强化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架子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对需要处理或加固的地基、基础进行验收,并留存记录。模板支撑系统应在搭设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验收应以专项施工方案和各种规范标准为依据,查验支模架现场实际搭设情况与经审核通过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一致,是否符合各种规范和标准。验收人员应包括项目安全、质量等技术人员,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后续工序的施工。

(四)严把浇捣关

混凝土浇筑前,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具备混凝土浇筑的安全生产条件后,签署混凝土浇筑令,方可浇筑混凝土。浇筑过程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并确保支撑系统受力均匀,避免引起模板支撑系统的失稳倾斜。浇筑过程应有专人对模板支撑系统进行观测,发现有松动、变形等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浇筑,撤离作业人员,并采取相应的加固措。

(五)严把监理关

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理职责,认真审核施工单位的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单位在搭设过程中要加强巡视和检查力度,发现异常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对施工单位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而继续施工的,要及时向主管部门通报情况。在签发混凝土浇灌令之前,必须对支模架体系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验收,确保支模架实际搭设情况与经审核通过的专项方案一致。

四、法律责任

(一)施工单位法律责任:施工单位支撑架体立杆底部未设垫木、支撑架体未设置扫地杆等行为违反了《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中的第6.1.9条(强制性条文),应当按照《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2号)第十八条“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的规定进行处罚。

(二)监理单位法律责任:监理单位未对支模架专项施工方案认真审核,未对支模架搭设进行验收等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十四条部分条款:“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应当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规定进行处罚。

五、结束语:

模板支撑系统安全事故的预防需要从技术和管理两方面进行加强,要认真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法》及《安全生产法》,规范安全行为,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保护好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参考文献

[1] 冯金荣 方荣伟. 谈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内容及注意事项[J].工程建设与设计, 2005(07)

事故案例分析范文4

关键词:PDCA循环;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建筑业的发展也十分迅猛,在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有力地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建筑业同时也是人员密集型行业,据相关统计[1],我国建筑业的相关从业人员达到3000万人以上,毫无疑问,建筑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对于吸纳社会就业人口有着重要的意义[2-6]。在全球范围内,尽管各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无论对于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而言,建筑业都是一个高危行业[7-8]。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阶段,但是安全生产却面临着严峻考验,提高我国建筑行业安全管理水平,对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改善我国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国际形象有着积极和重要的意义。

1建筑安全管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众所周知,建筑施工的生产过程十分复杂,往往涉及多工种、多环节、多部门的协调作业,此外,建筑施工作业条件普遍较差,可变因素较多,客观上造成了建筑安全管理难度较大。本文从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着手,以期总结、提炼出一些有益的经验和教训。

1.1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案例

1.1.1事故概况

2014年9月14日,某项目部某加层改造工程,施工人员在安装固定钢制雨篷对拉螺栓的过程中,未注意到暴露在门洞正下方的电气线路,螺栓在墙体内恰好碰触隐蔽在原建筑物内带电火线,导致一施工人员当场触电从爬梯上坠落。

1.1.2事故发生经过

项目部在某建筑物改扩后的门洞(原门洞2.7m高×1m宽,改为边增加0.5m宽)上方安装雨篷固定螺栓,固定螺栓采用穿墙对拉,在事故发生前,对拉螺栓空洞已于前一天施工完成,当操作工人原某用铁锤将螺栓打入孔内后,用手拧螺帽时触电,并从站立高度2.5m的铁制爬梯上后仰摔下,臀部着地后,头部摔在水泥地面上,当场昏迷,现场几位同事立即将原某送往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1.1.3事故原因分析

1.1.3.1直接原因

①该工程为改扩建工程,而建筑物原供电系统仍在工作使用,且未安装漏电保护器,在螺栓孔定位时,施工人员对门洞正下方拆除暴露的开关线路未引起注意,在安装螺栓的过程中,螺栓恰好碰触到隐蔽在原建筑物墙体内的带电火线,导致施工人员发生触电坠落,是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②施工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配挂安全带等也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

1.1.3.2间接原因

①施工作业前,项目部没有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强调相关安全注意事项。②施工前,书面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不强,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接人签字不全。③现场安全员监督检查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高处作业无工作平台在爬梯上作业的潜在危险隐患,又没有及时制止工人在未佩戴劳动保护用品的条件下进行施工作业。

1.1.4事故教训

①本次事故,操作人员在高空作业时没有按规定配戴安全带及安全帽,没有认真执行高空作业安全作业操作规程,导致其身心健康受到一定伤害,也给公司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②要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使其深刻认识到违章作业的危害性,坚决杜绝违章作业。③要进一步规范现场管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投入和安全防护措施。④要严格执行公司安全技术交底、劳动保护用品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纠正违章违纪行为,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1.2安全事故事故案例分析总结

据相关统计[1],意外造成的高处坠落事故是主要的建筑施工事故,占事故总数的35%~40%;触电事故为建筑施工多发事故,占事故总数的18%~20%;物体打击为建筑施工中较为常见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12%~20%;机械伤害事故占总事故数的10%左右,土方坍塌事故约占事故总数的5%~10%。可以发现,高处坠落事故是建筑施工行业最常见和频发的事故类型,从科学的角度加强和提高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全员安全管理意识对于降低和减少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有着重要的意义。

2PDCA循环模式及其在建筑安全管理中的应用

PDCA循环模式是一个管理学的概念,最早由美国贝尔实验室的管理学家戴明博士提出,因此PDCA循环模式也被称戴明循环法[9-18]。PDCA循环方法(如图1所示),是指作任何工作之前,首先要制定工作计划(Plan),然后再根据制定的相应工作计划,安排执行(Do),执行完毕之后,进行工作任务检查(Check),最后进行工作总结(Action),并针对工作执行过程中的存在不足和缺陷,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目前,PDCA循环在各行各业的管理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为了提高建筑企业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和可靠性,首先应该构建较为科学的建筑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目标、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再根据计划确定的主要内容、相关要求和基本要素,坚定执行安全生产计划,并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不断检查任务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出现的错误和偏差,将事故消灭在萌芽阶段。每天、每月、每季度、每年及时进行安全生产总结,切实将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转变到连续、循环、持续改进的PDCA循环模式中,从追求结果安全转变为过程安全的过程管理模式.

3结语

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不仅关系到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同时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甚至关系到国家形象,不断加强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将PDCA循环模式运用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中,能够形成较为系统、全面的安全管理制度,同时由于PDCA循环模式具有持续改进的特征,必然会对提高建筑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起到积极作用。

作者:王晓丹 单位:四川科技职工大学

参考文献:

[1]王凯全.安全工程概论[M].北京:中国劳动与社会保障出版社,2010.

[2]黄艳,何应伟.浅析我国建筑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2(5):213-216.

[3]方东平,黄新宇,黄志伟.建筑安全管理研究的现状与展望[J].安全与环境学报,2001(2):25-32.

[4]田元福,李慧民.我国建筑安全管理的现状及其思考[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3(12):16-19.

[5]印杰.建筑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建筑安全,2014(7):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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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吴立武.基于建筑安全管理的PDCA循环的分析与研究[J].价值工程,2013(6):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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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李建平.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PDCA循环[J].江西建材,2015(9):272.

事故案例分析范文5

1、首日上市新股的开盘价格应在合理的价值评估区间。

2、新股首日总换手率满足76%为好。分时换手在重要的5个时间窗口要符合要求。

3、新股首日总振幅不宜超过10%,分时换手越小越好(少数超强品种有所通融)。

4、新股3分钟换手率,必须完成首笔与次笔的“倍量”要求。这一条最为重要,无可通融。它是预先获知实力资金进场的领先指标。

5、开盘的集合竞价能够出现打压股价的动作(谓之“一压”),并在开盘后5分钟内再现打压股价(即“二压”)并快速拉起动作为最佳。遵循开盘价下低挂单2.5%的铁定法则。

6、首日上市新股在第一天因某种原因不适合介入,“避其锐气,击其惰归”可于次日运用“后发先至”战术再行介入。

以上诸条内容,最重要的是要看清楚新股上市首日的分时走势,要“中规中矩”。越是气势饱满,曲线融通者,后市机会越高。(可详参笔者拙著《新股赢利秘招》)

经典案例:一拖股份(601038)

买入时间:2012年8月8日-8月9日

买入理由:

1、2012年8月8日上市的“一拖股份”是中国农机行业的龙头公司。隐形军工概念。“东方红”品牌闻名遐迩。有“单打冠军”的品相。该股上市首日流通盘仅为1.5亿。2012年上半年每股业绩0.27元。而其发行价偏低:5.40元;发行市盈率仅为14倍。是一只值得特别关注的新股。

2、一拖股份的集合竞价有“一压”,从9:15分到9:20分,股价从7.12元被打到6.80元。然后因买盘踊跃,难以遏制,股价再次被推升到8.05元开盘。开盘涨幅49.07%。——按照常规,对于符合要求的新股,在其上市首日,可在开盘价以下2.5%附近挂出第一笔买单。该股为7.85元(实盘该股最低价7.83元,美妙绝伦),我们看到该股开盘后在3分钟内,向下砸了一个“二压”坑。其5分钟分时振幅为4.97%,然后瞬间拉起!完全达标。

3、全天换手87.27%,偏高。但是,分时换手5分钟时应为2280万股,实盘5994万股,随后一路正超,显示买盘汹涌如潮。

4、总振幅为20%,显然过高。但收盘时的振幅为12%可视为超强品种可容忍的范围。

5、最为关键的是:该股开盘首笔换手9.3%;第二笔换手4.08%。两笔之和是13.38%。——3分钟的换手为35%!实现几乎3倍量!可知有实力资金进场,坚定做多无虞。

6、该股第二天的开盘价,刚好回撤到前一日K线的0.618位置。8.45元,这是一个首日没有进场的最佳补仓点位。在这里做买入,稳、准、狠,既可以避开首日的喧嚣,又能够从容自若。股价到这里时,第一天进去的资金,已经没有多少利润可言。他们何以出局?这就是典型的后发先至战术应用。

一拖股份上市首日,在盘中尽管被2次叫停,但其分时K线,依旧中规中矩。之后,这只股票连拉涨停板。

实战结果:在首日第一买点介入后,在次日的第二买点继续加仓。平均买价:8.25元。

8月10日,股票封涨停板。因股价已经超过开盘日的1.618处。涨停价10.71元据首日开盘涨幅近乎30%!短线涨幅已高,涨停板处止盈卖出。获利30%。

操作精要:

1、新股上市首日,因其没有历史K线,没有任何可以参照的体系。故侧重点放在分时线上;

2、新股上市首日的机会很多,但必须熟悉和精通其首日运行的基本轨迹和规律。应知道什么情况下才是稳定可靠的获利机会。有朋友只要一看见有新股上市后暴涨,就不加选择的以“赌一把”的心理重仓跟进次日的上市新股,这是很危险的事;

3、新股首日炒作重在读懂其开盘后,有无实力资金买进,核心动力是否充足?开盘60分钟内的分时换手是否量化经典达标;

事故案例分析范文6

1.1风险分析整体框架

风险是指特定时期、特定环境下,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和与期望结果的差异性。不同领域的风险表述也各不相同,但风险的存在是客观必然的,风险造成的损失具有不确定性。桥梁在施工的各个环节中都存在诸多安全因素,一旦爆发安全事故,后果将非常严重。桥梁的施工风险分析是指对桥梁在施工阶段的不确定性因素识别,对风险事故发生概率与损失大小进行估计,并进一步制定风险决策与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桥梁施工的风险分析包括风险的识别、风险评估、人因可靠性分析、风险的决策与应对措施等几个方面。桥梁施工的风险分析首先要对桥梁项目进行风险识别。通过识别风险,为降低风险产生的可能提供有效依据。风险识别时,首先要寻找桥梁项目在施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分析这些风险的不利后果,计算这些风险的出现概率,并对风险进行相应的分类。风险的识别阶段是桥梁施工的管理者有效地识别风险的一个定性的过程。通过这个过程,找出是施工风险的成因,识别出关键的风险,从而了解风险的性质。风险识别包括收集数据资料、分析因素不确定性、风险事件的排序、编制风险识别的书面报告等内容。

1.2桥梁的施工风险特点

桥梁在施工阶段的风险贯彻于整个项目的施工、管理阶段。该阶段中风险一旦发生,管理者将丧失对整个项目的整体控制能力,项目极有可能出现工期延迟、项目成本攀升、施工计划变更、整体效益受损等问题。桥梁在施工过程中的风险主要来源于如下几个侧面:(1)桥梁结构复杂程度:复杂的桥梁结构,分析内力繁琐且易出错,加大风险的评估难度。(2)桥梁结构本身特性:桥梁悬于空中,跨度越大,其截面越易被破坏,风险也就越大。(3)施工人员技术层次:技术的成熟度越高,桥梁项目的施工风险就越低。(4)施工环境:桥梁施工周边的气候条件、河流分布、地理地貌等因素影响着施工风险。

1.3桥梁施工阶段的风险事故

桥梁施工中的风险主要来源于泥石流、海啸、滑坡、暴风雪等自然风险,以及设计错误、施工操作不当、施工管理问题等人为风险。按照风险事故的表现分类,可将风险事故分为桥梁结构质量问题导致的缺陷、桥梁施工过程的临时性项目导致的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其他事故等。

2桥梁的施工安全管理

2.1安全管理概述

所谓安全管理就是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为实现安全的生产而组织和使用人力、财力、物力等各种物质资源的过程。安全管理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是一项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系统管理,强调法制化建设与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桥梁施工的安全管理是为了提高安全管理整体水平,降低施工的事故率,实现本质的安全。

2.2桥梁的施工安全管理对策

对于桥梁施工的安全管理,业主与承包商具有决定性作用,政府主要是监管、引导、规范的作用。业主在施工中应自觉规范投资行为,理性谨慎决策,可通过如下措施来完善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合理选择安全的工程项目承包商;要求设计中考虑施工安全;资助现场的安全奖励方案;聘请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通过合同来约束项目各参与方的安全责任。目前我国业主方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仍不够全面,政府等监管方对业主的安全监管可通过业主责任保证担保制度来落实。安全思想要贯彻于整个工程项目,选择安全合适的承包商就是控制成本的关键。建立政府业主的信用、信誉公开化制度,可增加公众对政府业主的监督力度,工程承包商在选择业主时,如其信用不太好,也可进行合理地双向选择。

3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