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审批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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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审批

环保审批范文1

一、统筹规划,加强协调,全面推进生态县建设工作

1、全面推动生态镇创建。按照“国家级生态县”建设标准,我局进一步加强对生态镇、村创建工作的指导,提高创建效果。组织有关人员外出学习生态县建设的先进经验;到平湖市参观农村生活污水多种处理模式;到嘉善县了解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和省级生态镇创建的工作要求和考核验收规定,参观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继去年澉浦镇通过省级生态镇以来,今年秦山、百步、通元已通过省级生态镇预验收,同时,澉浦镇又申报了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全县的生态镇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2、稳步推进生态村建设。今年上半年,会同县农经、建设、财政等部门,对去年创建的未经验收的10个生态村进行验收。年初列入生态村创建计划的12个村,将按照计划进行验收。至12月底,我县已通过验收的生态村有25个,占全县行政村的24%。

3、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我局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自去年在雪水港村和永兴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试点取得成功以来,大力推动集镇及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工作。至12月底,澉浦、百步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并已投入试运行;秦山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土建工程基本结束;通元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正在建设中;沈荡镇生活污水将纳入县污水管网,设计方案正在论证中。集镇及农村生活污水的集中处理,将有效改善集镇和农村的生活环境。

4、加大生态建设推动力度。出台了生态建设补助资金政策(盐环[20*]24号),生态镇补助从原先的5万元提高到15万元;全国优美乡镇建设通过验收再增补20万元;并新增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和集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补助政策,污水处理率达70%以上,最高补助30万元。补助政策的出台,有力地推动了生态村、镇建设的顺利开展。

二、依法办事,优化服务,提高环境管理效率

1、树立环保服务意识。

一是围绕“发展”主题,服务重大项目。在依法规范的基础上,积极做好项目的全程服务,积极配合县经济发展中心做好重大项目“一站式”审批服务工作。我局特别注重对引资项目的全程服务,在对诺成化工、鼎欣钢管项目的引进中,从项目立项、技术论证、项目审批实行“一条龙”服务,努力做好项目推进工作,得到了企业的一致好评。

二是简化审批环节,做好项目的环保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环保行政许可制度,简化审批环节,提高服务效益,有力促进项目推进工作。全年共审批建设项目273个,为省、市局预审项目18个,涉及投资总额人民币7646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做好建设项目的试生产审批和环保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全年共审批建设项目试生产企业24家,完成“三同时”验收项目26家;核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登记139个;核准并当场办结夜间建筑施工许可34个。

三是提前介入、把好准入关。为确保引进项目的可行性,切实做到提前介入,把好准入关,今年共事前否决项目12个。认真落实环保审批的各项工作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在依法对重点污染项目严格把关基础上,对一批无污染、轻污染项目采取承诺告知制或现场审核制,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2、落实“实事工程”,全面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

编制饮用水源保护规划。为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保障居民安全用水,今年3月初,我局委托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编制《*县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对水源16个指标中超标严重的8项指标进行分析,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治意见,并经政府常务会议通过。

组织实施20*年“四整治一规范”工作任务。根据《*县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年度天仙河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的精神、要求,积极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协助做好生态带建设、河道清淤、码头搬迁、城效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等实施方案的制定与落实。(1)现有工业企业污染整治。浙江恒越绢纺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已全面展开;完成*城西船舶修造厂的搬迁任务;对*常绿标准件有限公司码头、*秦丰建材综合码头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完成了*常绿标准件有限公司污染整治,该公司区域内的所有企业生产生活污水收集后入网,并取缔所有沿河排污口;粮食中转库内所有企业生产生活污水入网工程进入施工阶段;西片污水处理工程于城至沈荡段已完成投资1511万元,已铺设污水管线3835米,预计2007年初投入运行。(2)农村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完成了实施生态带工程的土地借用、青苗补偿、机耕路建设、农渠改造等已完成调查摸底;完成了对保护区内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及保护区东侧城郊结合部的环境卫生的勘察工作,对该区域内的企业进行调查,掌握企业垃圾处理及污水水处理的有关情况,并制定整治方案;对划入禁养、限养区域内的规模饲养户进行了畜禽存栏量的确认工作。(3)水上交通污染整治。制定了饮用水源保护区码头综合整治方案,明确了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塘官堂支线以东至*镇市河段已设置的码头在二00九年六月三十日前进行搬迁或关停。(4)河道疏浚整治。初步摸清了河道疏浚整治的工作量、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制定河道疏浚整治方案。(5)一规范工程。保护区内的标志、标牌设置方案已制定,并组织实施;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及主要入境水的水质监测;完善饮用水源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积极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宣传与教育工作。

3、继续实施“123”行动方案,狠抓“六个一批”。对列入“123”污染整治行动方案中的企业,按照“六个一批”要求进行整治。对秦山工业园区的18家企业完成了限期入网任务;对*经济开发区兴达拉丝厂等6家企业实行了停产治理;完成了*嘉湖纸业有限公司、于城漂染有限公司、嘉兴中威印染有限公司、浙江银燕啤酒有限公司、*嘉湖纸业有限公司、浙江吉安纸容器有限公司、*鸳鸯丝绸印花厂、*八达印染有限公司、嘉兴市博莱特纸业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限期完成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对浙江恒越绢纺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实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农药厂、*县城西船舶修造厂等两家企业基本完成搬迁任务;关闭1座水泥机立窑(城西水泥厂)。通过全面整治,有效遏制了污染反弹。

三、严格执法,强化监管,做好环保专项检查和整治行动

今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450人次,检查企业725厂次,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80份,现场改正通知书159份,查处违法企业70家,罚款217.3万元,实行限期治理(入网)企业18家,报政府实行停产治理企业5家,经县环境污染整治联席会议同意实行停电企业2家,取缔无证企业2家。为切实维护环保法律的严肃性,我局对去年以来没有自行履行的11起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有力的震慑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1、深入开展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6月份,我局会同工商、供电、发改、公安、监察等部门制定工作方案,以巩固去年专项检查成效为起点,进一步深入开展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对辖区内的重点环境案件、重点敏感区域、违规建设项目开展为期5个多月的整治工作,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检查排污企业507次,查处违法企业36家,向市局上报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简报9期,成为近年来查处力度最大的环境执法专项行动。

2、围绕重点,依法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我局积极围绕3+2污染整治方案开展环境执法,“3”是按照上级确定的“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集中整治工业园区的环境违法问题、集中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这三个集中整治。“2”是将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整治和入网企业达标入网监管作为今年专项行动的两项重点。(1)1月份初开展“蓝箭一号”行动,分四组对63家重点污染源进行突击检查。(2)2月份对30多家化工企业进行环境安全大检查,并督促企业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做好应急防范。(3)3月份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大检查,检查100多家企事业单位,摸清了污染源现状,为编制我县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提供详实资料。(4)4-5月份开展“蓝箭二号”行动,重点查处超标入网企业,确保市联合污水处理厂通过验收性监测。(5)6月上旬开展全县拉丝酸洗企业专项整治,重点对二个工业小区的50多家污染企业进行限期入网检查。

3、加强对放射源的监督管理力度。年初,我局成立辐射环境管理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并召开专门工作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一年来,对全县各类放射源(密封源)进行了二次全面检查,同时,积极做好各类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辐射许可证换发工作,至目前,全县16家涉源企业和有放射性装置的单位按照规定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换发辐射许可证4家。

4、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一是新开征了城镇建噪施工和服装企业生活污水的排污费征收;二是认真做好排污申报、核准工作,不漏征、少征;三是加大对污染源的监控,增加监察频率,对超标排污加大收费力度。1-12月共征收排污费8*.9万元。

5、办好,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积极办理人大、政协建议和提案,办理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7件;坚持为民办实事,及时解决各类污染纠纷,各类处理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环保“110”的及时处置率达100%。至12月底,共办理各类环境投诉8*件,其中办理12345县长公开电话投诉480件;12369环境投诉电话174件;环境“110”处警65件;来信来访环境投诉86件。

四、创新机制,加强宣传,全力营造生态*的氛围

1、开展生态环境宣传“四进”基层活动。“四进”为: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方式方法:一是印发环保科普小册子5000多份(宣传环保知识、做环保市民),发放给绿色学校的师生和广大居民,二是制作、展览图板。新制作“建设生态家园,构建和谐*”宣传图板10块,并在秦山广场和枣园社区等地进行展览,三是在学校和社区各举办环保知识讲座1次。四是进行生态环保知识竞赛,在全县绿色学校开展环保征文比赛,有97名师生获奖。五是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送《环境保护知识读本》给企业人员。通过“四进”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居民的环保理念。

2、依托创绿,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我县绿色创建工作有序进行,开展了县级绿色社区和绿色学校的创建工作,已完成了3个省级绿色学校(*县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中心、*县西塘桥镇元通中学、*县于城中学)和10所县级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完成了2个县级绿色社区创建工作。绿色学校与绿色社区的创建,进一步浓厚了“人人参与环保,创建绿色家园”的氛围。

3、开展省级绿色公益使者和绿色小卫士活动。随着生态省建设的进一步深入,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得到了不断的提高,涌现出一大批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热心参与环境保护的有识之士。经各学校、社区推荐,省绿色系列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审查评估,我县有2人被评为省级“绿色公益使者”;有5名同学评为省级“绿色小卫士”。

4、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一是在嘉兴日报*专版上刊登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的文章,刊登“六五”世界环境日彩色专版。二是向重点绿色社区、绿色学校赠送生态保护挂图10套。三是开展了“人人参与,创建绿色家园”大型横幅巡回签名和环保志愿者宣读倡议书活动,机关、学校、社区居民共500多人进行了签名活动。四是在枣园社区开展幼儿园学生环保绘画和有奖知识比赛,有300多人次参与。五是在全县绿色学校开展环保征文比赛,有97名师生获奖。通过宣传,有效增强了公民的环境意识,促进了环境保护工作。

五、夯实基础,开拓创新,逐步提升环保工作水平

1、环保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创新。为进一步加强对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监管力度。20*年4月份,我局又建立了百名环保义务监督员制度(人民日报华东版有报道),在全县(特别是重点污染区域)聘请了一百名义务环保监督员,共同参与对企业污染治理工作的监督。

2、环保科技建设进一步加强。自去年完成王道宅界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后,我局继续加大环保科技投入力度,20*年投入共投入200多万元建设*县环境信息中心,对全县印染、化工等安装在线装置的污染企业实行实时视频监控。高科技监控手段的运用,对环境违法行为起到了有效的震慑作用,偷排、漏排和超标排放污水的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3、环境应急能力进一步提高。为适应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形势,培养一支快速反应、上下协调联动、实战能力强的环保队伍,我局积极开展环境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研究,组织编写了*县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县放射源、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提高了我县应对突发性污染事故的能力。

4、环境监测服务进一步拓展。充分发挥现有仪器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优势,积极开展服务性委托监测,环境影响评价委托监测,室内环境质量监测,完成建设项目“三同时”和限期治理项目验收监测。进一步提高监测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较好完成了客户的委托监测。全年完成服务服务性环境监测收费117万元。

六、团结协作,规范管理,队伍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

1、抓学习型机关建设,队伍的业务水平得到提高。制定了《*县环保局创建学习型机关工作方案》和《*县环保局四项基本功训练实施方案》,在全局干部职工中掀起熟悉环保法律、法规和了解公共法律;熟知监管对象治污情况;熟悉执法程序;熟练法律文书制作四项基本功训练。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支部与县张元济图书馆签订了图书资料资源共享协议,并为职工免费办理借书证,在全局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同时,积极抓好“四五”普法学习,鼓励干部职工进行提升学历学习、专业技能职称培训考试。通过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全局人员的理论素质、业务水平得到较大提高,“四五普法”工作也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集体。

2、抓精神文明创建,队伍的凝聚力得到提升。局党组注重把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到各项工作中,以争创省级文明单位为载体,开展多形式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一是抓好文明结对活动。与澉浦镇南北湖村和单位所在地的枣园社区进行文明结对,赠送共建社区一套乒乓球桌,并为南北湖村提供了一套电脑和打印机,为村民委建立农民信箱提供了有力支持。通过文明共建,增进了相互间的友谊,促进了单位文明建设。二是开展先锋示范岗活动。在全局各科室开展了以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和优异服务业绩为目标,规范工作制度,实行持牌上岗、首问责任制和服务承诺制,党员先锋作用得到进一步显现。三是积极开展文体活动,丰富干部职工的文化生活。年初,局投入资金1万多元用于改善体育设施,建立了塑胶乒乓球室、图书阅览室和综合文体活动室等。在今年5月份市环保系统组织的乒乓球比赛中,我局获得了男子团体、男女混双和男子单打冠军;在今年“七一”机关党工委组织的“党在我心中、唱响正气歌”活动中,我局又获得二等奖。我局把争创省级文明单位与环保各项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的作用,在全局形成了浓厚的精神文明氛围。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我局被县文明办评为创建文明单位先进单位。通过精神文明创建,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昂扬,队伍的凝聚力得到进一步增强。一年来,全局干部职工向贫困地区及县慈善总会捐款17590元、捐赠衣被211件。

3、抓党风廉政建设,队伍的拒腐防变得到有效增强。

一是抓制度完善。局党组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注重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制定了《*县环保局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实施方案》(盐环党组[20*]2号),先后修订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廉政约谈制度》、《效能、纪律检查制度》等,从制度上健全反腐倡廉的预防体系,逐步完善考评惩处机制,切实做到有章可循、令行禁止、违者必究,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落实,领导小组专题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并及时向党支部大会进行工作汇报。制度的不断健全和完善,规范了工作程序,有力地促进了机关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

二是抓制度落实。局纪检组与全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签订了“廉洁从政”、“廉洁自律”承诺书。在完善规范化管理的同时认真抓好制度落实,局效能、纪律检查小组定期和不定期的对环保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效率进行监督、检查。对效能建设和工作纪律进行督查考核,并与月、年度考核奖挂钩,把行政管理与经济手段相结合,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今年来,局纪检组已收到12人次主动上缴各类评审会的评审费和有关单位赠送的购物券和物品,共计折合人民币13700余元,并按规定进行了处理。

环保审批范文2

现将我局上半年建设项目审批提速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设项目审批提速工作具体措施

目前,市环保局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是在窗口受件,其中大部分非环境敏感项目已在中心窗口直接审批,只有少部分对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主要是编制报告书的项目)由局长会议研究同意后,由窗口出件。

为进一步落实王世华副市长就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我局专门召开局长办公会进行了认真研究,对建设项目审批工作进行了简化:[文秘站-www,,找范文请到文秘站网]

(一)除对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主要为石油、化工、造纸、印染、采选矿等项目),一律在受理窗口直接审批。

(二)对于石油、化工、造纸、印染、采选矿等环境敏感项目由窗口受理,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由窗口出件。

(三)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目录及法规要求,将《环评法》规定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的法定审批时限分别由六十天、三十天、十五天缩短为七天、五天和三天。同时,在受理建设项目审批件后的五日内安排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七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建设单位(特殊情况需要召开公众听证会的除外)。

(四)简化内部协审程序,在窗口的审批项目,全部由窗口进行审批,局有关部门不再进行协审。由局长办公会审批的项目,局有关部门直接参加局长办公会,不再逐个部门进行联审和审核。

(五)实行环保承诺制,对特事特办项目,经现场踏查确认选址合理和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建设的情况下,我局先出具初步意见,然后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避免影响开工建设。

二、上半年建设项目审批工作

(一)规划和建设项目审批

上半年共接待咨询服务项目240个,审批建设项目106个,规划环评1个。验收建设项目54个,给予特事特办项目42个。

(二)严把新项目审批关,严格控制污染总量

对新建项目与污控部门配合,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核定总量,增产不增污,严格把好总量控制关。

(三)开展全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执法检查工作

环保审批范文3

坐的久了或者站的久了,背部会有僵硬感,双臂上举,吸入空气再从口里慢慢吐出,上半身慢慢向前弯曲,拉伸背部,让有点僵硬的背部拉伸一下。

保持背部挺直,脖子稍微往上抬,眼镜要凝视前方,待身体和双腿近似构成直角,然后慢慢弓起背部让上半身恢复原位,呼吸空气要从鼻子吸,从口中呼出。

活动完背部,再活动颈部,脖子向右转动看右方,慢慢转动从右向左,向左转动看左方,然后再上下仰视和俯视,这样有利于颈椎和肩胛骨的放松。

(来源:文章屋网 )

环保审批范文4

DOI:10.14163/j.cnki.11-5547/r.2015.14.189

PCNL是广泛应用于临床治疗肾、输尿管上段结石的微创技术, 具有痛苦轻、清石率高、术后恢复快等优点, 近年来为越来越多的医师和患者所接受。但有报道统计, PCNL术中低体温发生率高达50%~70%, 对手术安全造成了严重影响, 且易导致术后并发症的发生。为减少此类手术并发症的发生, 近年来本院对部分患者采用了综合护理保温措施, 取得较好效果, 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 1 一般资料 收集本院泌尿外科2014年1~10月收治PCNL患者共80例, 依照随机数字法分入干预组和对照组, 各40例。全部患者术前凝血功能、心电图检查均无异常, X线腹片、静脉肾孟造影等确诊, 气管插管全身麻醉行PCNL术。干预组男22例, 女18例, 年龄41~55岁, 平均年龄(46.0±6.2)岁;对照组男25例, 女15例, 年龄43~55岁, 平均年龄(47.2±5.8)岁。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具有可比性。

1. 2 护理方法 全部患者均予基础护理干预, 对照组术中采用常规保温措施, 维持室温24℃和室温下冲洗液灌洗。干预组采用综合护理保温措施, 要点如下:①手术室室温维持温度22~25℃, 湿度40%~55%, 术中输入的液体药物或血液均作预热处理, 以37℃为宜。②术前1~2 d访视时嘱患者注意保暖, 病房室温应维持22℃以上, 避免受凉、感冒。③麻醉期间体温护理干预:高龄体弱患者室温可再适当提高2℃左右;麻醉诱导前对注射区域皮肤周边进行加温, 以尽量降低机体中心与外界的温差比。术中使用羽绒类被单覆盖好患者四肢、肩部、腿部等裸露部位, 或使用保温毯盖在患者裸露处, 温度宜控制在36~38℃, 可在患者两侧腋下、手腕处等部位放置热水袋, 注意避免烫伤。⑤灌洗液的护理干预:术前1 d将3 L等渗冲洗液置于34℃恒温箱中, 另备500 ml瓶装等渗盐水置于65℃恒温水箱, 用于术中调控恒温盐水, 使用时取出。冲洗液使用时在术野内放置C-P粘贴手术巾, 避免冲洗液浸湿手术单而增加患者散热。

1. 3 观察指标 ①记录手术总时间、灌注液总量。②体温监测:患者麻醉前平卧手术床上时以监护仪温度探头插入, 作为术前基础体温值, 持续监测体温直至术毕。③术后患者诉寒冷伴有肢体颤抖者, 判定为寒战反应[1]。

1. 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8.0统计学软件对研究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 ± 标准差( x-±s)表示, 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P

2 结果

2. 1 手术总时间与灌注液总量比较 两组手术时间及灌注液总量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2. 2 两组患者术中体温变化 手术开始后30 min、45 min至术毕, 干预组患者体温显著高于对照组,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2. 3 术中寒战、躁动发生率比较 干预组术中寒战、躁动发生率显著低于对照组,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环保审批范文5

【摘要】 目的观察高血压病血淤证患者血清对人脐静脉内皮细胞株(ECV-304)分泌NO,ET的影响及丹参酮ⅡA(TanⅡA)的干预作用。方法硝酸还原酶法检测细胞分泌的一氧化氮(NO)浓度,非平衡法测定细胞分泌的内皮素(ET);观察不同浓度丹参酮ⅡA对细胞分泌NO,ET的干预作用。结果血淤组分泌的NO低于对照组、健康组,且差异显著(P

【关键词】 高血压病; ECV-304; 血淤证

血淤证见于多种疾病,是一种综合性病理状态,形成机理非常复杂。其形成与血液流变学异常、血流动力学异常、微循环障碍、血液凝固性、炎症病理过程、动脉粥样硬化、红细胞膜流动性及血管内皮细胞损伤等有关,其中热点是对血管内皮细胞损伤的研究。血管内皮细胞损伤与血淤证发生、发展密切相关,因此通过观察血淤证患者血清对人脐静脉内皮细胞株(ECV-304)活性的影响,可深入研究血淤证形成的病理机制。本实验研究了高血压病血淤证患者血清对ECV-304分泌NO,ET的影响及丹参酮ⅡA(TanⅡA)的干预作用。

1 材料与仪器

1.1 细胞来源人脐静脉内皮细胞株(ECV-304)由武汉大学“中国典型培养物保藏中心”提供。

1.2 血清的收集

1.2.1 研究对象的选择高血压病血淤证组:40例,为2005-05~2006-05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心血管科、中医科门诊及住院确诊患者。诊断符合世界卫生组织/国际高血压病学会统一的“高血压病”诊断标准,血淤证诊断参照1986年修订的诊断标准。其中,按血压级别分为:2级高血压患者32例,3级高血压患者8例;男性患者22例,女性患者18例;平均收缩压(161.63±17.74)mmHg,平均舒张压(91.13±15.21)mmHg;平均年龄(75.70±7.06)岁。本课题选用的血淤证病例主要为气虚血淤证、阴虚血淤证、痰湿血淤证,少量为热结血淤证和气滞血淤证。所选病例能较好的代表血淤证的各种兼证的临床分布情况。

高血压病非血淤证组:40例,为同期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心血管科、中医科门诊及住院确诊患者。诊断符合世界卫生组织/国际高血压学会统一的“高血压病”诊断标准,其中,按血压级别分为:2级高血压患者31例,3级高血压患者9例;男性患者20例,女性患者20例;平均收缩压(156.43±16.01)mmHg,平均舒张压(87.53±9.69)mmHg;平均年龄(76.53±8.95)岁。

两组患者均为原发性高血压病患者,排除有靶器官损害或糖尿病,排除心、脑、肾等并发症,检查前1周未服用影响血压的药物。两组患者的血压分级、性别分布、平均血压、平均年龄无统计学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健康组:选择暨南大学医学院中医系一年级本科生健康志愿者30人作为正常对照组。健康人血压均在正常范围,与高血压病患者(包括血淤证和非血淤证患者)血压比较,有统计学差异(P

1.2.2 血清收集患者组及对照组均空腹取血,置入无菌带帽不抗凝干燥试管,自凝后离心(4℃,2 000 r/min,15 min),取上清液置无菌EP管,冻存于-20℃,备用。

1.3 药物及试剂配制TanⅡA系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生产,批号:110766-200417,取TanⅡA 2 mg,溶于50 μl的DMSO,制成母液,浓度为40 μg/μl,4℃避光保存。

一氧化氮试剂盒购自南京建成生物工程研究所,内皮素放免药盒购自解放军总医院科技开发中心放免所,DMEM培养基为Gibco公司产品;胎牛血清为杭州四季青生物工程材料研究所产品;胰蛋白酶、四甲基偶氮唑蓝(MTT)、二甲基亚砜(DMSO)为Sigma公司产品;青霉素、链霉素为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其他试剂如碳酸氢钠、氯化钠、氯化钾、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钾、葡萄糖,均为国产分析纯。

1.4 仪器721分光光度仪为上海第三分析仪器厂产品;FJ-2008G型γ计数器为西安二六二厂产品;超速离心机为日本HITACHI公司产品。

2 方法

2.1 分组

2.1.1 血淤组与非血淤组、健康组及对照组比较①血淤组: 10%血淤证患者血清+90%DMEM;②非血淤组:10%非血淤证患者血清+90%DMEM;③健康组:10%健康人血清+90%DMEM④对照组:100%DMEM。

2.1.2 药物分组(每组以10ml计算)①血淤组:8 990μl DMEM+1 000 μl血淤证患者血清+10 μl DMSO;②TanⅡA 40μg/ml组:8 990 μl DMEM+1 000 μl血淤证患者血清+10 μl TanⅡA母液;③TanⅡA 20 μg/ml组:8 990 μl DMEM+1 000 μl血淤证患者血清+5 μl TanⅡA母液+5μl DMSO;④TanⅡA 10 μg/ml组:8 990 μl DMEM+1 000 μl血淤证患者血清+2.5 μl TanⅡA母液+7.5 μl DMSO;⑤TanⅡA 5 μg/ml组:8 990μl DMEM+1 000 μl血淤证患者血清+1.25 μl TanⅡA母液+8.75 μl DMSO。

本实验DMSO的终浓度为0.1%(DMSO的终浓度不超过0.1%时,对细胞生物性状无影响),各组培养基经过滤除菌后备用。

2.2 细胞接种及样本收集按1×105/ml,接种于24孔培养板,1 ml/孔。用含10%FBS的完全培养基培养24 h后,换无血清培养液再培养24 h,按以上实验分组方案分组,继续培养24 h,每组9个复孔,再以PBS液洗涤3次 ,换无血清培养液再培养24 h后,取细胞培养上清液,置于无菌EP管,冻存于-20℃冰箱。

2.3 观察项目及检测方法

2.3.1 NO检测硝酸还原酶法。

计算公式:NO含量(μmol/L)=(测定管吸光度-空白管吸光度)÷(标准管吸光度-空白管吸光度)×标准品浓度(100μmol/L)×样品测试前稀释倍数

2.3.2 ET测定采用非平衡法。结果计算:由自动γ计数器预先编制程序,直接给出有关参数、标准曲线及样品浓度见表1~2。

2.4 统计学方法计量数据以±s表示,组间比较用单因素方差分析。

3 结果

见表1,表2。表1提示,血淤证患者血清可损伤内皮细胞,使NO生成明显减少,ET明显增多。表2提示,TanⅡA能增加内皮细胞NO分泌,减少内皮细胞ET分泌。

表1 各组细胞释放的NO,ET比较(略)

与血淤组比较,P

表2 TanⅡA对细胞释放NO,ET的影响(略)

与血淤组比较,P

4 讨论

现代医学认为,血管内皮细胞的损伤及血管收缩、舒张调节的异常是引发高血压病的重要因素。NO和ET是内皮细胞释放的两种主要血管活性物质。NO具有刺激血管平滑肌舒张,抑制血小板聚集以及抑制内皮细胞增殖等作用;而 ET是迄今发现的最强的收缩血管物质,它通过刺激血管平滑肌细胞增殖,参与并促进高血压病的发生和发展,除了直接收缩血管外,还能促进其他收缩血管物质产生,如血管加压素、儿茶酚胺、肾上腺皮质激素等。在高血压病病理状态下,血管内皮细胞合成和释放NO明显减少,内皮素、前列腺素H2等收缩因子的增加,拮抗了NO的作用,使血管舒缩功能失调引起血压升高。因此,内皮细胞功能的完整在一定程度上依赖NO和ET等血管活性物质的动态平衡。

黄俊等[1]发现老年EH患者血浆sICAM-1和ET水平明显高于正常对照组,经培哚普利治疗8周后其浓度明显下降;而其血浆NO水平显著低于对照组,经培哚普利治疗后浓度上升。认为老年EH病人血浆sICAM-1和ET水平较正常老年人明显升高而NO水平明显降低。培哚普利在降血压的同时能降低老年EH患者血sICAM-1和ET浓度并升高NO浓度,减少高血压并发症发生。徐树楠等[2]发现活血降压方能明显降低自发性高血压大鼠的血压,升高血清中NO,降低血浆中ET。认为活血降压方通过不同途径改善自发性高血压大鼠的病理变化而达到降血压作用的效果。本实验结果表明,高血压病患者血清作用于血管内皮细胞后,与健康人比较,内皮细胞分泌的NO减少,而分泌的ET增多,与以往的体内实验结果一致。

本实验结果提示,血淤证患者血清可损伤培养的内皮细胞,引起其内分泌功能发生改变,与健康组比较,NO生成明显减少,ET明显增多,这与文献报道一致。华军益等[3]发现高浓度葡萄糖和低密度脂蛋白对血管内皮细胞具有协同损伤作用, 而NO含量则随作用时间延长表现出先升高后下降的动态变化过程。认为可能与高糖造成氧化应激,生成大量的活性氧(ROS)、促进脂质过氧化以及损伤内皮NO系统有关。赵亮等[4]发现抵抗素呈剂量依赖性促进HUVECs分泌ET-1,抗抵抗素IgG能够完全抑制高浓度抵抗素引起的ET-1分泌。生理剂量的脂联素对高浓度抵抗素引起的ET-1的分泌无明显抑制作用。认为抵抗素导致血管内皮细胞功能紊乱,促发糖尿病血管病变,而脂联素在糖尿病血管病变中起保护作用。

本实验结果显示,TanⅡA能增加内皮细胞NO分泌,减少内皮细胞ET分泌,具有保护内皮细胞的功能。这与以往的体内实验报道一致。孙学刚等[5]发现定心方和丹参酮均能增加心脏血中NO含量,减少心律失常的发生。认为定心方和丹参酮能通过增加血中NO含量而防治心律失常。张艳军等[6]发现丹酚酸B能够减少动脉粥样硬化家兔血浆TXB2、ET浓度,增加6-keto-PGF1α浓度,丹参酮ⅡA对动脉粥样硬化家兔血浆TXB2、6-keto-PGF1α、ET没有明显影响,认为丹参水溶性成分与脂溶性成分在治疗动脉粥样硬化过程中作用靶点及机制不同。

参考文献

[1] 黄 俊,刘昌慧,张黎军.老年高血压病患者血浆sICAM-1及ET和NO水平变化与培哚普利对其影响[J].中国医师杂志,2004,6(4):486.

[2] 徐树楠,张再康,冯瑞雪,等.活血降压方对自发性高血压大鼠血压及血浆ET、血清NO含量的影响[J].中药药理与临床,2004,20(5):39.

[3] 华军益,胥 昀,何煜舟.高浓度葡萄糖和低密度脂蛋白对血管内皮细胞的协同损伤及NO释放的影响[J].浙江临床医学,2005,7(11):1126.

[4] 赵 亮,李茵茵,张红霞.抵抗素对原代培养的脐静脉内皮细胞分泌ET-1、TGF-β1的影响[J].山东医药,2006,46(7):1.

[5] 孙学刚,贾钰华,陈育尧.定心方及丹参酮防治大鼠缺血再灌注性心律失常的NO机制研究[J].山东中医杂志,2000,19(6):358.

环保审批范文6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深入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以下简称竣工环保验收)专项清查整治,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查处一批长期以试生产为名不进行验收的违法建设项目,提高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率,切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总体目标:

(一)到年8月底前,现有电镀、造纸、印染、皮革、重金属、食品、涉铅、制药、化工、主要污染物为氨氮等10个省重点整治行业,全部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二)到年底前,较大规模的畜禽养殖场(500头以上猪、3万羽以上鸡鸭、100头以上牛)、6个以上基准灶头的餐饮业和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娱乐业项目,全部达到验收要求,通过竣工环保验收;60%现有工业企业达到验收要求,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三)到年6月底,现有工业企业全部达到验收要求,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年12月底,全部项目达到验收要求,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四)到年底,现有工业企业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全部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二、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提出申请,制定计划(年月日~年月31日)

1、区环保局要成立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小组,组织调查摸底,对本辖区历年来所有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细致的梳理,督促建设单位填报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计划申请表(见附表1),区环保局要及时填报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计划汇总表(见附表2)。

2、区环保局要制定竣工环保验收工作计划,明确各建设单位完成竣工环保验收的时限要求等。竣工验收计划和附表1、2于年月日前上报市环保局监督科。

(二)组织验收与处理阶段(年月日~年12月10日)

1、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目标,决定成立以副区长为组长,区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环保局,负责日常协调、指导业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高度重视,严格验收

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竣工环保验收专项清理检查工作,将其作为提升我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水平上新台阶的重要抓手,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密切合作,共同做好此项工作。同时认真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规范、程序严格验收工作,保证验收质量,对不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一律不得通过环保验收,严禁为提高验收率而随意降低标准。

3、实事求是,区别对待

竣工环保验收小组应组织现场检查,全面掌握不同项目的实际情况,依据相关规定,采取不同的对策措施:

(1)对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具备验收条件的,按照审批权限,由区验收小组及时进行验收。

(2)对建设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在规定时限内(即年3月31日)又不填报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计划申请表(即附表1)的,依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

(3)没有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项目;或因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报批而未重新报批环评审批手续;以及环评批准日超过三年方开工建设而环评未重新审核的项目,有存在以上三种情况的项目,但仍擅自开工建设、投入试生产或生产的,要责令停止建设、试生产或生产,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能补办环评的项目业主要在环保部门批准的时限内补办并严格执行环评及批复要求,及时补建相应的环保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对不能补办环评审批手续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区环保局提请区政府给予关闭,停止供电。

(4)对已经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项目,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对在建项目,要检查环保设施建设和生态措施恢复情况,以及环境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建设单位在试生产之前,要书面向审批环评文件的环保部门报告,经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试生产,在试生产3个月内(最长不超过一年)要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第二,对已经投入生产或使用的项目,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的,建设单位要提出验收申请,环保部门要及时组织验收;第三,对试生产超过3个月且不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的项目,建设单位要提出验收延期申请,经审批环评文件的环保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但电镀、造纸、印染、皮革、重金属、食品、涉铅、制药、化工、主要污染物为氨氮等10个省定重点整治行业的延期截止日不能超过年8月31日,较大规模的畜禽养殖业、餐饮娱乐业延期截止日不能超过年12月31日,工业企业(除以上10个重点整治行业外)的延期截止日不能超过年6月30日,其他的建设项目延期截止日不能超过年12月10日;第四,对在年3月31日前没有提出申请延期(即没有填报附表1)、试生产超过3个月、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的项目,要依法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并处罚款。

(5)对环评审批后因外界环境发生变化等导致无法办理验收审批手续的,要先开展验收监测和调查工作,并组织进行现场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原环评审批单位要提出后续整改要求。

(6)对虽然已在规定时限内申请延期验收(即填报附表1),但不采取措施整改,逾期又不能完成竣工环保验收的项目,要依法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并处罚款,同时把处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4、密切配合,协调联动

(1)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未办理环评或竣工环保验收的项目进行调查摸底,并填报附表1;经汇总后,于年月20日前把附表1和附表3送区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协助区环保局督促未办理环评或竣工环保验收的项目办理相应环保手续。

(2)监察部门:对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的监督,加强对竣工环保验收清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督查和考核。

(3)发改部门: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的项目要及时予以淘汰,对新建项目未办理环评文件审批手续的、现有项目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而要进行项目扩建的不予办理审批或核准。

(4)经贸部门:对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的技改扩建项目不予办理审批、核准。指导和督促检查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污染治理,研究解决企业发展与防治工业污染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提请政府关闭、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艺、装备和产品,协助环保部门督促企业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5)环保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的组织、日常督查和执法,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填报相关报表,制定竣工环保验收计划。对逾期未办理环评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的建设项目,要根据违法情况,责令限期补办、限期验收、停止建设或生产(使用)、并处以罚款、吊销排污许可证等,同时要把处理情况通报区政府、经济主管、银行监督、电力监督等部门,按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绿色信贷政策,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填写企业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信息表和企业竣工环保验收信息表报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汇总后报省环保厅和抄送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对已经补办环评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的环境违法企业的整改信息应及时更新,在信息变化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报送更改信息。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能补办环评审批手续的项目和长期以试生产为名拒不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的项目以及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要及时提请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予以关闭。

(6)建设部门:协助把好新建项目环评审批和验收关。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7)国土部门:对未办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手续的,不予办理矿山开采许可证;加强对矿山生态环境整治和恢复,监督落实无证开采矿山的关闭取缔。

(8)交通部门:对未办理环评审批的交通项目,不予通过工可批复,督促和检查交通项目落实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对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的交通项目,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

(9)工商部门:凡申请设立、变更登记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其经营范围中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设立和变更登记前经环保部门批准的项目,必须提交环保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明,否则不予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上述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办理《营业执照》年检、验照时应同时提交环保部门批准的《排污许可证》复印件;工商部门在接到环保部门作出的有关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被责令停业、关闭的通知后,依法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10)农业部门:负责制定畜禽养殖业发展和污染治理规划,协助区政府,依法划定禁养区、限养区、禁建区、可养区;监督落实畜禽养殖业的污染整治,协助环保部门督促养殖场主办理环评文件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否则不予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11)水利部门:对应办理而未办理环评审批的水利项目,不予通过行业审查,协助环保部门督促和检查水利项目落实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对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的水利项目,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

(12)文化部门: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对不符合设定娱乐场所的地点和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的娱乐场所,不予颁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已经颁发的,要予以撤销;对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要与工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监督娱乐场所营业时间,对超时营业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13)卫生部门:协助环保部门监督医疗卫生机构办理竣工环保验收,包括核与辐射的环保验收。

(14)电力部门:严格执行节能环保差别电价政策;对环境违法单位被处以限期整改或限产限排的应采取限电措施,被处以停产的,应采取停电措施,被处以关闭的应采取断电措施。

(15)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应将企业环境信息作为审办信贷业务的必备条件,向企业办理信贷业务时,应查询企业的环保守法情况,对未办理环评审批或竣工环保验收的建设项目,不得新增授信支持,并把相关情况抄送当地环保部门。在日常信贷工作中应加强绿色信贷政策、防范信贷风险相关案例等资料的收集工作,于每半年后15个工作日前将《银行业机构使用环保信息情况反馈表》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汇总报送人民银行(同时提供电子版)。对已经补办环评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的建设项目,金融机构应根据环保部门报送的信息情况进行信贷限制解除。

(16)人民法院:对环境违法单位不履行环保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停止生产或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的,法院部门要依法受理,强制环境违法单位履行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