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助残日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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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助残日

国际助残日范文1

今年5月21日是我国法定的第十*次"全国助残日",主题为:"真实的了解,真挚的关爱"。为抓住契机,进一步营造扶残助残的社会环境,舟山市残联对今年助残日期间的活动作如下安排:

一、加强组织协调,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与重视

1、召开市政府残工委会议,研究、部署我市今年残疾人工作和助残日活动。(时间:4月25日)

2、下发我市第十六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要求各成员单位开展助残活动。(时间:5月8-9日)

3、邀请市领导参加助残日活动。(时间:5月17日-20日)

在助残日期间,请市领导走访慰问特困残疾人,并组织人员对全市665户特困残疾人普遍进行慰问。

4、加强对助残日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本级的助残日活动由市残联理事长负总责,各分管副理事长和部室负责人按职能分工负责有关工作。

二、以"助残日"为契机,广泛动员社会开展实事助残活动

1、开展向市盲人有声图书室送书活动。(时间:5月中旬)

2、以社区为单位,组织残疾人免费看电影庆节日。(时间:5月中旬)

3、邀请市三院眼科专家到临城街道进行白内障筛查,向临城街道、普陀山镇贫困残疾人赠送用品用具,并在普陀山镇建立残疾人社区康复站。(时间:5月中旬)版权所有

4、市残疾人就业信息网投入试运行。(时间:5月19日)

5、对符合市级标准的残疾人扶贫基地授牌。(时间:5月20日)

6、组织工作人员上街为残疾人服务,并组织残疾人开展回报社会活动。(时间:5月21日)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残疾人自强和社会助残的浓厚氛围

1、组织新闻记者进行有关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采访报道,在电视、电台播放以抽样调查为主题的公益广告片,推出一块助残公益广告牌。(时间:4月-5月)版权所有

2、协助省残疾人劳动服务中心、省新闻媒体来我市采集残疾人安居、种养殖业、劳动就业等典型事例,争取列入省"助残日"宣传报道活动。(时间:4月底)

国际助残日范文2

各位来宾,老师们,同学们:

今天,我们在县特教学校隆重集会,共同庆祝第十五次“全国助残日”和邹平特校建校十五周年。首先,我代表邹平县委、县政府,向各位来宾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向大家扶残助学的高尚义举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向多年来不畏艰苦、辛勤耕耘在特教一线的诸位老师和身残志坚、刻苦用功的同学们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节日的祝贺!

近年来,随着邹平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县委、县政府越来越重视残疾人教育工作,将其纳入了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轨道,与各级各类教育整体规划、统筹安排,并不断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待遇,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使我县特殊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十五年来,县特教学校付出比正常教育多几倍、几十倍的辛勤努力,培养了一大批身残志坚、学有所成的人才,走在了全市乃至全省特教学校的先进行列,为我县和我市赢得了许多荣誉,为造福残疾儿童、提高全民素质和推动我县“两个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当然,由于我县特教学校办学时间较短,全县残疾人教育需求总量较大,特教学校在基础设施和内部装备方面还有一定差距,不能很好地满足需求。这些问题已经引起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5月10日县慈善总会刚刚成立,关注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已在全社会形成共识。残疾人是弱势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教育与就业更应受到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

所以,特教学校的事情要特事特办。一是希望各有关职能部门积极主动地搞好配合,认真落实好国家关于特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残疾人教育事业创造良好条件。二是希望社会各界特别是福利企业慷慨解囊,进一步加大资助力度,让更多的残疾孩子走进学校接受教育,获得新生。三是希望特教学校不要辜负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援助和殷切期望,再接再厉,求实创新,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争取早日跨入全省乃至全国先进办学行列;各位老师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发扬“春蚕”和“烛光”精神,任劳任怨,兢兢业业,全身心投入到特教工作中;广大同学要牢固树立起生活和学习的坚定信心和决心,自立自强,勤奋好学,乐观向上,争取以优异的成绩去证明自己的价值、实现自己的理想,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和和谐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国际助残日范文3

关键词:班会课;德育功能;实效性;辐射性

学校教育中德育是首要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格健全的新世纪合格人才是学校教育的终极目标。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往往也十分重视在学科教学过程及各项活动中充分发挥德育的渗透功能。而目前,各级各类学校忽视班会课的德育实效性,没有充分发挥班会课的德育功能的现象是普遍存在的。谈谈班会课的德育功能的必要性,以求抛砖引玉。

一、班会课是德育的重要阵地之一

班会课是为了更好地解决班内存在的问题,加强班级建设,促进班风建设,提高班级中全体学生的整体素质而设的。显然,要达到此目的,不从思想上入手是无法完成的,德育也应摆在班会课的首位。

对于一所学校来说,在学科德育渗透之外,一般通过升旗礼、学生大会、纪念日等形式来开展德育活动;主要着眼于全体学生,德育对象的范围广但针对性不强。而班会课的德育对象范围相对小,针对性也较强,是其他形式有效的、重要的补充,是不可缺少的德育主阵地。

二、班会课应注意德育的实效性

通常来说,空洞的政治说教是产生不了德育功效的,相反,很可能使学生产生反感,形成逆反心理,反而不利于发挥班会课的德育功能,所以,增强班会课的德育实效性十分重要。

1.注重发挥学生的主体功能

在德育过程中,学生仍然是德育的主体,忽视学生的主体功能,就不能达成德育的目的。教师应让学生自己教育自己,在各项活动中,最大限度地体现学生的自主性,最终起到自我提高的作用。

我校在开展“学校是我家,爱护靠大家”的教育活动中,全校通过班主任指导、班委会组织学生自编自演反映学校现象的小品、相声、真实视频情景等,然后通过组织展开辩论,增强学生的认识,最后由班主任小结,课后学生提交感想材料。把爱护学校公物教育融入轻松、和谐、有趣的气氛中,学生对这种德育活动普遍表示欢迎。

2.注重班会课德育功能的针对性

学校肩负的德育任务比任何一个组织都重、都实在;班主任作为最基层的管理者,班会课作为协调一个班整体发展的专项科目,不但关系到德育的功效,也直接影响到德育的对象朝哪个方向发展。

我校在开展“感恩父母,学会珍惜”的主题班会活动中,很有针对性地教育孩子要学会感恩父母,孝敬父母,爱戴父母,学生和家长面对面谈心、交流,对学生的影响很大,起到了真实的教育效果。更让学生学会去爱,只要心中有爱,便会有一颗感恩的心去回报学校、社会、家庭。这种针对性的班会课不仅让学生自己感动,我也不禁为之动容,家长更是感动不已,这次班会课真的很感动,让我看到了学生都拥有一颗感恩的心,学生需要这样的平台来说出自己对父母的爱,没有虚伪,没有羞涩,因为这是最真的表达。

(1)针对学校德育内容,系统计划实施德育

理想是行动的动力,具有很强的精神作用。结合学校的实际,应通过新生入学教育、新生军训、第一次升旗礼、第一次班会课,鼓励学生树立远大理想,选定人生目标。同时,要严格班级纪律,严格学校纪律。在实际教育中,通过组织各种各样的教育活动,不断增强班会课的德育实效性。

(2)针对不同的德育对象,充分利用班会课实施德育

班主任在利用班会课实施德育计划的前期,应充分了解本班学生的结构,他们的家庭状况,他们的整体学科成绩,他们的个性构成。只有充分了解他们,才能制定相应的德育计划,才能使班会课具有较强的德育实效性。班主任应考虑针对不同层次、不同个性差异、不同心态的学生,在不同的时间开展各种相应形式的教育活动。

(3)针对不同的时间,实施德育计划

学校的时间相对来说较为科学,作为班主任应在学期开始,就考虑好如何根据学校的时间安排德育计划。时间上的科学安排,有利于与学校的德育工作相结合,产生更大的德育效应。

学期初,班会课应结合学校的期初入学教育,开展纪律教育、理想教育、民主和法制教育等。新生班级应结合新生军训、法制讲座、爱国主义专题讲等活动开展德育活动。

九一八、国庆节、元旦,班主任也应结合历史史实,充分利用班会课召开主题班会,把国情教育、理想教育融入主题班会中。

三月份,各班应结合学校开展的学雷锋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送温暖活动、植树节等不同时间段,组织开展不同的主题班会课。

五月份是班会课实施德育的又一时机,应结合、五一国际劳动节、国际助残日,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把德育工作落到实处,产生极大的德育功能效应。

总之,在学校德育中注重发挥班会课的德育功能,对于提高学校德育的实效性和延续性是十分关键的,也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国际助残日范文4

关键词: 政府;社会组织;自主性;依附性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23X(2016)06006306

一、研究背景与方法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公共服务需求日益增多,而市场、政府和社会是公共服务三大供给主体,但市场供给会因“搭便车”存在而导致短缺,政府供给会由于信息不足而导致效率低下,社会组织则会由于“志愿不足”而导致积极性不高。[1]因此,自20世纪末期以来,部分欧洲国家不断推动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改革进程,以便充分有效地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最典型的做法就是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这种做法逐渐辐射影响到中国香港及内地诸多地区或城市。因此,政府和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合作及其关系研究是学术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

从学理上来看,国内学术界主要对社会组织的重要作用、特征、社会组织的生长过程、社会组织与政府之间的互动关系、社会组织与政治现代化之间的关系等进行了广泛而逐步深入的研究。[1-7]黄晓春等认为社会组织具有弥补政府和市场不足、促进社会整合、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等重要作用;[2]之所以如此,黎熙元认为是因为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供给方面具有政府和市场不具备的特征:获取信息的充分性、反应迅速、具有较强的资源动员能力从而能够凝聚更多的社会资本和较强的专业性。[1]对社会组织的成长、发展及未来走向的研究主要探讨了社会组织与政府及市场之间的复杂关系。其中,社会组织和政府之间的关系是这一研究领域的重点,这不仅表现在研究成果数量上的不断增多,还表现在各种观点相互争论上。比如,有研究使用“不完全合作”来概括NGO的行动策略[3]。也有研究发现社会组织在当前中国特定制度环境下,采用各种组织策略来拓展自身资源并获得发展机遇,并试图用“非协同治理―策略性应对”这一理论框架来解释两者之间的关系。[2]有研究则依据社会组织和政府互动情况的频繁程度归纳出了四种合作模式,即强伴生、伴生、弱伴生和无伴生模式。[4]还有“分类控制”[5]和“在参与中成长”[6]等分析框架或概念。上述任何一种解释,都似乎在回答社会组织行动策略选择问题。或许正因如此,有学者认为上述不同的观点在本质上都是沿着结构性与能动性两大视角展开,并指出社会组织在总体上呈现出“依附式自主”特征。[7]不难发现,现有研究对社会组织和政府之间关系的基本判断是,二者的关系基本上介于依附性和自主性之间,并且随着社会组织的阶段性发展而不断变动。但是,从形式和内容的辨证关系来看,“依附式自主”只是从形式的角度对社会组织和政府的关系形式进行了经典性概括,因此从内容的角度对社会组织与政府的关系进行探讨就显得很有意义。也就是说,“依附式自主”需要从差异性的角度来做进一步的阐释,即社会组织究竟对什么具有依附性?又在哪些方面具有自主性?在经验层面又是如何表现的?

中国社会转型为研究社会组织的发育和发展提供了难得的观察机会,特别有助于回答上述问题。本研究团队在2014年对湖南省三家养老服务型社会组织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社会调查,主要使用了个案研究法、结构式访谈法和文献法,对三家机构的负责人、一线员工、服务对象和相关政府工作人员进行了访谈,并将访谈录音转换成逐字稿;同时,收集到了三家机构的概况介绍、工作日志等一手资料。在最近十多年,随着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等社会服务供给新型模式的兴起和老龄化的加剧,养老型社会组织不断产生,本文所涉及的Y、D、F三家服务中心(站)分别是公办民营、公办公营和民办民营性质的养老服务机构,因此能够基本代表国内现有养老型社会组织。本文试图基于上述三家社会组织和政府关系的实证调查来探讨社会组织在哪些方面对政府具有“依附性”,又在哪些方面表现出一定的“自主性”。

二、个案及其分析

(一)案例描述

1.案例1:Y中心

(1)基本概况。Y中心是湖南省长沙市一家集老年人休养、文化娱乐、医疗康复保健于一体的综合利机构,主要承担Y区“三无、五保”老人,以及老、弱、病、残等特殊老年人的政府集中供养,同时兼顾社会福利性寄养。从发展历史来看,其由Y区民政局主办,在2010年委托一家专业化养老服务公司即K公司负责具体运营管理,是湖南省首家公办民营性质的福利机构。Y中心位于Y区M社区,占地12.8亩,主要分“休养楼”和“老人之家”两个区域,有房间160套,供养床位300张,共有员工56人。在2013年12月,该中心入住机构的老人有210人,日间照料的老人有40余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有415人。①在经营和服务理念上,该中心倡导“亲情养老、科学养老、文化养老、环境养老”,努力追求让接受服务的老人真正的感受到家的温馨、家的幸福和家的快乐。

(2)主要服务内容和运作方式。在K公司正式接手运营之后,Y中心从性质上由过去的公办公营转变为公办民营,并采用上级政府积极倡导的政府购买服务向Y区辖区内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等多种类型的养老服务。从运作方式来看,主要包括对象认定、服务流程和服务监管等。服务对象主要是需要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和需要“政府供养”的老年人,其中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被划分为A、B、C三个等级,分别享受300元、200元、100元的套餐,如果这些老人入住养老院,中心会相应的减免费用,但不再提供其他额外服务;中心共有27个需要“政府供养”的老人,其中24个是“三无、五保”老人,另外3个享受政府补贴和减免相关费用。②服务流程主要包括服务预约、服务登记、服务开展、服务监管和费用结算等。在服务监管方面,主要实行“三方监管”:机构监管、社区监管和政府监管。关于费用结算一般采用“先服务后付费”的方式,即Y中心按照Y区民政局的相关文件每季度到相关部门领取费用。Y中心近年来不断获得多项荣誉,如“长沙市养老协会副会长单位”“湖南省敬老模范单位”(2012年)、湖南省“标准化服务示范单位”(2011年)、“全国百家杰出养老服务机构”(2010年)、“湖南省敬老模范单位”(2012年)、湖南省“敬老文明号”(2012年)和“湖南省农村综合性养老服务示范单位”等,并多次接待国家、省、市领导的视察和兄弟省、市、区同仁的参观,已成为全省民营养老服务行业的领跑者。尽管Y中心具有浓厚的“官方”背景,但也面临着诸多难题。

2.案例2:D中心

(1)基本概况。D中心是湖南省Z市民政局首家注册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2013年由广州市DT社会工作服务中心③负责人在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创办,属非营利公益性社会组织,从其成立至今一直得到Z市政府的大力扶持。机构现有总干事一名、督导一名、专业社工7名和志愿者若干名。④

(2)服务内容、方式和资金来源。从服务内容和方式来看,该中心通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辖区内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并逐渐向青少年、家庭、残障人士和外来工服务以及志愿者队伍建设等综合领域拓展。此外,D中心在Z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还成立了Z市首家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主要采用1+3模式开展工作,即以老年人服务为重点,辅以家庭服务、儿童青少年服务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其目的是通过试点的方式协助Z市政府营造和谐的社区氛围,建立互助互爱的“幸福社区”。

从D中心的成长过程来看,是Z市政府和广州DT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联姻”的结果。从组织成立和运转所需资源来看,Z市政府为D中心免费提供了场所、资金支持、媒体宣传和政策支持等,广州DT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主要从专业技术上提供指导和扶持。比如,D中心在2013年12月得到了Z市民政局64万元福彩公益金的支持,Z市领导多次莅临中心考察和指导工作。⑤另外,D中心的顺利运转还得益于当地媒体有效及时的宣传报道,从而扩大了社会影响和社会认同,创造了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总之,从D中心的成立和前期运转来看,专业技术主要由广州DT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提供指导支持,而资金、场所等“物化”资源则主要依赖于Z市政府。

3.案例3:F站

(1)基本概况。F站的全称是“湖南普亲F社区养护站”,是海南普亲老龄产业发展有限公司⑥在长沙市设立的连锁性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属于民办民营的社会组织,于2013年5月19日(国际助残日)开业,办公和服务场所位于长沙市某社区,秉持“安全、自立、尊严”的服务理念,并不断吸收国际领先养老理念,以“专业化、科技化、标准化、市场化”为标准来完善服务,共拥有20多个床位,居住着20名来自长沙市各区的失智失能老人。⑦

(2)服务内容和方式。F站除了主要为失能失智老人提供长期照护、康复活动、心理慰藉等服务之外,还计划向所在社区及周边社区提供社区老人托养服务,其服务方式主要分日托(老人白天托养晚上接回)、机构休息(短期日托)、全托(老人全天托养)和特殊项目护理(功能康复训练、洗浴、理发等),主要提供生活护理、康复护理和医疗护理三个方面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主要有日常生活专业照护、针对残疾制定个性化营养餐、日间活动安排、辅助饮食三次、专业护士24小时照护和持续模糊监控,并且每项服务都有详细的收费标准和服务标准。

(3)收支情况。从收集的资料来看,F站从成立至笔者调查期间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具体而言,F站的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于服务经营性收入和政府对失智失能老人的部分补贴。F站对每位失智失能老人的收费标准是2 200―3 300元之间,这方面的收入大致是每月5万元,长沙市政府对每名失智失能的老人每月补贴100元,社区老人托养服务因场地有限尚未开展因而没有相应的收入。以上收入加起来一年就是60万元左右。再从支出来看,12名员工工资支出大概是每年50万元,每月要向社区缴纳4 200元的场地租金,再加上按照商业用水用电的标准收取的水电费和办公经费等支出,年支出额在60万以上。因此,从收支情况来看,F站在过去的一年基本处于亏损状态。⑧

对F站和政府的关系以及未来的发展,F站站长说“希望能够和政府合作,实现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希望政府能在F站用水用电方面给予优惠或减免。毕竟处于起步阶段,目前主要是使其运转起来,按照总公司的设计是想为下一个机构的成立进行人才储备。”

(二)案例分析

从实践和理论的综合角度来看,社会组织的成长和发展主要依赖于政策、资金和人才这三大基本要素。政策供给的唯一主体是政府,社会组织产生的合法空间和发展的制度支持都由政府提供;资金来源渠道可以多元化,大部分来自于政府财政支持,也可能来自于社会募捐以及其他途径,这是社会获得组织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的基本保障;人才的供给越来越具有市场化的取向,但少不了政府的宏观调控和政策干预,这是社会组织专业性的基本载体,也是社会组织的核心竞争要素。因此,主要从这三个方面对案例进行比较性分析。

1.政策支持方面

政策供给的唯一来源是政府,而且直接或间接影响到资金和人才这两大要素的供给。政策支持主要包括制度供给、资金和税费减免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通过三个案例的对比可以得出,地方政府的支持对于社会组织的成长和发展非常重要,三家社会组织和政府的关系可谓是参差不齐。Y中心作为公办民营性质的机构,官方色彩最为浓厚,但也拥有一定的市场色彩即试图拓展更多的社会化养老服务。Y政府通过制定颁布相应的政策让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成为双方合作的制度框架,形象地说就是Y政府通过制度化的方式雇请了一个“管家”即K公司打理原来的工作。而K公司接手了Y政府原有的场所和基础设施,也拥有稳定的服务对象群体,一方面为K公司节约了基础建设的投资,另一方面能够保证最基本的资金来源。如果说Y中心是政府力量和市场力量合作的产物,那么D中心则是政府力量和已经成熟的社会组织合作的结果,两者相似之处是都具有较为浓厚的官方背景,D中心也是得到了Z市政府的政策支持,比如免税、媒体宣传和人才引进等。上述两家社会组织在政府的支持下,可谓是如鱼得水,运转状况比较良好。而F站作为大型养老服务公司在长沙市孵化的民办民营的养老机构,尽管享受了长沙市政府对失智失能老人的补助政策,但毕竟是杯水车薪,而且还要向所在社区缴纳场地租赁费和按照商业用水用电的标准缴纳水电费,而这些对于Y、D中心而言一律由地方政府买单。总之,从政府政策支持的程度来看,Y、D中心的受益程度远远高于F站,而且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了三家社会组织的日常运转特别是资金来源和机构的收益。

2.资金来源或收益方面

社会组织的资金来源应该是多元化的,但是从本文中的三个案例来看,却显得来源单一化。当然,这与湖南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尚不发达相关。从三家社会组织的资金来源看,Y中心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获取资金,且来源稳定,Y中心还通过社会化养老、销售养老保健器材和药品等方式获得收入,总体而言处于盈利状态,这一点也得到了中心负责人的证实。D中心则完全依靠Z市政府的资金支持,比如在2013年12月就得到了Z市民政局福彩公益金的支持,办公和工作场所等一系列基础设施设备均由政府提供,还得到了水电费用减免和免税等优惠;由于D中心从建立开始就定位为非营利公益性社会组织,因而没有从事营利的计划和实际行动,也没有相应的收益。F站作为大型养老服务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明显的市场化经营取向,且在起初就将服务人群明确定位于“失智失能”老人群体,相应的服务费用是该站的主要收入。尽管有政府对“失智失能”老人的部分补贴,但毕竟是杯水车薪,而且F站没有享受到Y、D中心那样的政府在水电费用和税收方面的优惠和补贴,也由于F站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服务人群单一、收入来源也单一化,因此,F站从建立伊始至笔者调研时就一直处于亏损状态。面对缺少政府扶持和收益亏损,F站试图努力似乎也只有通过提升专业技术服务的方式进行弥补,进而寻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认可和支持,以实现进一步的发展。也就是说,不断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是像F站这样一些缺乏官方背景的社会组织的主要出路,同时也是这些社会组织的优势所在。

3.专业技术服务方面的对比

尽管专业技术服务的提升高度依赖于社会组织的资金支持或间接依赖于政府支持,但是从发展性的角度来看,专业技术服务水平及其所依附的人才才是社会组织的核心竞争力。因此,在得不到或很少得到政府支持的情况下,一些社会组织往往会通过“曲线方式”,即不断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水平进而寻求发展,F站便是其中的典型。F站从诞生伊始就是一个具有企业性质的养老服务机构,其母公司是一家大型的、专业化的养老服务机构,无论从其服务理念、服务人群和服务内容来看,还是从其未来的发展规划来看,其专业化水平和发展趋势都十分明显,且不断吸收国际先进的养老理念和服务技术并融入自身服务和管理之中。对于一家处于起步发展阶段的社会组织,F站在专业技术服务方面却起点极高且具有一定的优势,这与其得到的政府支持和资金收益并不匹配。这背后的根本性原因就是专业技术服务提升所面对的是一个极为开放且自由的市场体制,这与政府支持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再来看Y中心,不仅有着坚实的官方背景,而且与专业化养老服务公司的结合越来越紧密。具体来看,Y中心自被K公司接手之后,首先在运营管理上进行了革新并成为其实现盈利的重要前提之一,其次是对一线员工和管理人员进行了专业化的培训,试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其重要目的是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同时积极拓展养老服务市场,以实现作为一个企业对市场利润的基本追求。与Y中心和F站不同,D中心是广州DT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与Z市政府合作并采用“模式复制”的结果,在专业技术上不仅受到后者的支持,而且在管理方式、服务形式和内容上都采用了“复制”的方法,并聘请了高校专业教师作为专业督导,其性质定位于非营利公益性机构。

总之,随着“小政府大社会”这一关于政府和社会关系理论性主张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尽管政府对社会组织的各类政策支持间接影响着社会组织的资金来源和人才聘用,但是,相对而言,社会组织的人才招聘、待遇兑现和解聘完全由社会组织按照相关政策自主进行,地方政府一般不会直接干预。也就是说,社会组织在专业技术服务方面对政府的依赖性较低,因而具有一定的自主性。

三、结论和讨论

(一)研究结论

试图对社会组织与政府关系之特征做出令人信服的概括是一件极为艰难的工作,但是,本研究的目的是努力对现有相关理论解释进行补充和讨论。正如前文所述,已有研究在讨论社会组织与政府社会关系特征的解释上缺乏一定的差异性视角。如果将政策、资金和人才看作为社会组织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主要条件即基本需求,社会组织对上述需求的满足有着不同的依赖路径。相对而言,在政策和资金供给上,社会组织对政府具有高度依赖性;在以人才为基本载体的专业技术供给方面,社会组织对政府则没有那么高的依赖性,而越来越依赖于开放的市场体系或同行业组织系统。

总之,通过上述三个案例的描述和对比性分析,在过往“依附性自主”“不完全合作”和“伴生模式”等观点的基础上认为:社会组织在政策和资金方面对政府具有高度的“依附性”特征,而在以人才为载体的专业技术方面具有一定的“自主性”,而且这种特征在一段时间内可能会越来越明显。

(二)讨论

1.关于“依附性自主”

总体而言,社会组织具有上述特征是中国社会转型的结果和表现。改革开放之后,“政府包办社会”的现象逐渐减少,社会资源逐渐从政府向社会扩散。尽管如此,政府依然掌握着大量的社会资源,而且社会力量由于“路径依赖”、缺乏合理的动员机制等原因尚未有效开发,市场对社会资源的配置能力亦尚未完全发挥出来。此外,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自下而上的社会需求和社会管理理念的革新对旧有的社会服务方式提出了挑战,社会组织应然而生,且不断趋于专业化、行业化和组织化。总之,社会组织存在“专业上的自主和资源上的依附”之特征是中国转型社会的过程性产物。

2.关于“政社分开”

所谓“政社分开”,就是指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将政府行政管理与社会组织自我管理进行分离。对于社会组织而言,就是政府从社会组织中退出,放开对社会组织在人事权、财政权等方面的控制,给予社会组织发展的主动权。但是在具体实践中又是怎样的一番景象?一方面,政府对社会组织的行政管理除了政策管控之外,往往通过控制其“钱袋子”使其更“听话”,所以就有了社会组织是“二政府”、是政府的“伙计”的观点和判断。另一方面,社会组织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自我管理,但仅仅限于内部人员管理和专业技术培训等方面。因此,现在问题转换为如何进行“政社分开”。

显然,“政社分开”作为一种理想追求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而且要尤为注意社会组织需要的内部差异性,即注意“分开”的内容指向。鉴于中国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遵循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并基于研究的结论,本文主张“政社分开”应从专业技术供给方面逐渐“分开”,并由此逐步推进到资金和政策供给方面。

①②Y中心资料基于2014年7月在长沙市对该中心负责人WS的访谈整理而成。

③DT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为广州市首家市级民办机构,在广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登记注册,由广东某高校教授L女士创办,属非营利、公益性民间组织或社会组织,其成立和发展得到了政府、学界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扶持。

④⑤D中心资料基于2014年8月对株洲市D中心的实地调研和对该中心主任YJ的访谈整理而成。

⑥海南普亲老龄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下辖多家从事老龄产业的经营实体和学术机构,是一所全国连锁社区及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总部设在海南。公司践行校企合作,引入高端康复、护理理念和先进护理设施设备,旨在全国打造专业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据F站内部资料整理而成)。

⑦⑧F站资料基于2014年8月在长沙市对F站负责人的访谈整理而成。

[1]黎熙元.香港社会服务供给多元化路径:政府与社会组织的伙伴关系[J].广东社会科学,2014(4):8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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