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管理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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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管理方案

环境卫生管理方案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为指导,以市政府加强城市管理目标建设为依据,以全面提高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以精细管理、规范管理、长效管理为手段,全面巩固省城市管理优秀城市创建成果,实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均衡推进、全面覆盖,消灭管理中的盲点盲区、死角死面,促进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整体提档升级。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为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容科),具体负责实施网格化管理绩效考核工作。

三、管理内容

考核内容为城区网格化区域内(小区除外)的市容秩序、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和执法情况,以及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的其他职能的履行情况。

四、道路分级管理及分类

市区范围内道路实行二级分类管理考核方式。市市容管理达标路以上道路(含金沙广场步行街周边)按省市容管理示范路标准进行管理和考核,城区其余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及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等按照市市容管理达标路标准进行管理和考核。

五、网格化管理区域

(一)管理范围

市容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的范围为:东至金湖路(金宜路),南至大道(金武路),西至西三环(新镇广路),北至良常路(340省道)。

(二)网格考核管理制度

市容环境卫生网格化考核管理实行以下制度:

1、联合勘查制度:户外广告实行网格责任人员与广告科工作人员联合勘查制度。

2、巡查上报制度:网格责任人员实行日巡查日登记制度并接受随机抽查,每月上报一次巡查及登记情况。

3、责任到人制度:网格实行执法大队管理员、责任队员、分管中队长和中队长分级负责制度,环卫处实行公司经理、班组长和保洁员分级负责制度。

4、建立信息互通交流平台制度:市容中队和相关科室建立信息互通平台,许可和执法情况及时通过平台沟通互相反馈。

(三)网格化考核区域划分

1、市容秩序网格区域划分

按照重点突出、统筹兼顾的原则,根据城市管理的实际情况,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网格化考核区域如下:

2、环境卫生网格划分

环境卫生网格划分与市容秩序网格划分相同。环卫处按网格划分责任分解到具体的公司、班(组)长和保洁员,形成责任网络。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网格化管理是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市容市貌,提升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是精细化管理的实现过程。各部门单位要从思想上统一认识,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做到人员、车辆等保障到位,并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早见效。

环境卫生管理方案范文2

第二条考核对象、范围及标准

(一)考核对象各社区卫生负责人、环卫工人和督查员。

(二)考核范围社区内小街巷、无物管小区。

(三)考核标准

1、作业时间

(1)一般路段(单班岗)。工作时间为上午7:00-11:00、下午14:00-18:00,两次普扫应分别于上午8:30之前、下午15:30之前结束。其他时间进行不间段巡回保洁。

(2)重点路段(双班岗)。上午班作息时间为6:00-12:30,下午班为12:30-22:00,两次普扫应于上午7:30之前、下午14:00之前完成。其他时间进行不间段巡回保洁。

(3)错时保洁路段(流动岗)。工作时间为中午11:00-14:00,晚上18:00-20:00,重点针对一般路段单班制导致的时间空隙,进行流动巡回保洁。

作业时间变更根据季节变换另行通知。

2、清扫保洁标准

清扫、保洁应遵守“五净、五无、五不准”守则:

(1)五净:路面净;人行道净;路牙净;雨(污)水口净;树坑、绿地净。

(2)五无:无果皮、纸屑;无塑料袋、垃圾废弃物;无人畜粪便、砖瓦石块、无积尘;绿化带内无白色污染物及漂浮物;垃圾池(桶)、果皮箱附近无污物、污水。

(3)五不准:不准将垃圾扫入雨(污)水井口;不准焚烧树枝、树叶;不准焚烧垃圾和废弃物;不准在工作期间聚众闲谈、脱岗;不准将作业工具和作业车辆擅作他用。

(四)奖惩标准

1、清扫保洁人员

(1)清扫保洁人员工作时间脱岗1次扣1分,脱岗超过1个小时视为旷工扣3分。上岗时不着装或着装不整齐的,每次扣1分。

(2)作业路段未进行普扫或者普扫不全面的,发现1次扣5分,未按时普扫结束的扣1分。

(3)发现小广告未在上午9:00之前及时处理的,每处扣0.2分。

(4)在清掏清运时间外,保洁范围内果皮箱、垃圾池(桶)未满外溢的,每处扣0.5分。

(5)焚烧垃圾每发现1起扣5分。

(6)道路路面有明显积土、浮尘的(原则上按小于10米长为1处,长度每增加10米为1处),每处扣1分。

(7)道路两墙之间(含绿化带及树梢)有白色污染物和漂浮物的(每相对集中的2-3个塑料袋、废纸片等漂浮物或其它污染物)为1处,5分钟内没有清理的,每处扣0.3分。道路两侧有石块砖头的每处扣1分。

(8)道路两墙之间杂草未清理的,(原则上2米为1处,每增加2米增加1处或单株以5株为1处,每增加5株增加1处)每处扣0.3分。

(9)雨雪天后不及时除雪、除水,每条路扣1分、不彻底扣0.5分。

(10)凡因工作成绩突出被媒体和上级部门通报表扬的,1次加5分,因工作失误被曝光的或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1次扣5分。

2、督查人员(片长)

(1)督查人员脱岗1次扣2分,脱岗时间超过1个小时的,视为旷工扣5分。

(2)督查人员发现问题未及时通知保洁人员清扫的,每2处扣0.5分。

(3)督查人员与清扫保洁人员串通欺骗考核成员经查实的,每次扣5分。

(4)督查人员未尽职责,致使被媒体和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或上级部门责令整改的每次扣5分,因工作成绩突出被媒体或上级部门通报表扬的,1次加5分。

3、社区卫生负责人

(1)以所在社区保洁人员考核总得分除以保洁人员总人数得出所在社区保洁人员平均得分作为基本分。

(2)所在社区内的小广告9:00之前未近色覆盖或未铲除干净的,每处扣0.2分。

(3)因工作失误被媒体或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或责令整改的每次扣5分,凡应工作成绩突出被媒体或上级部门表扬的,1次加5分。

第三条考核奖惩

(一)考核实施

督查人员负责分片内清扫保洁人员的日常考核。办事处考核小组不定期的抽查,原则上每周不少于2次。考核小组组长:杨金龙成员:展天燕潘兵张明安

清扫保洁人员考核以督查人员巡查、办事处考核小组抽查相结合。(督查人员巡查为80%,考核小组为20%)

督查人员考核以办事处考核小组抽查为主。

社区卫生负责人考核以办事处考核小组考核为主。

(二)考核奖罚

1、每月考核兑现一次。

2、考核奖惩

(1)清扫保洁员

对清扫保洁员考核奖罚以卫生质量为主,达标分为95分。考核得分达到95分(含95分)以上,除每月发放全额工资外,从中按得分高低取前三名。第一名奖励100元,第二名奖励80元,第三名奖励50元。得分低于95分按每分10元扣当月工资,倒数后三名,最后一名扣100元,倒数第二名扣80元,第三名扣50元。

(2)督查员

清扫保洁人员当月达标人数为80%(含80%)以上的,每月发放全额工资,达90%以上奖励150元,80%—90%(不含90%)奖励120元。低于80%的扣60元,每降低10%扣10元。督查员如有本办法第二条第四项列举情形之一的,按每分扣10元。

(3)社区卫生负责人

按商业网点密度、人流量、车流量、城郊差别,将社区分为一、二、三类社区,一类责任社区达标分为96分,二类责任社区达标分为97分,三类责任社区达标分为98分。第一类社区从高于96分中选取前二名,第一名奖励300元,第二名奖励200元。从低于96分中选取倒数第一名扣200元。第二类社区从高于97分中选取前二名,第一名奖励200元,第二名奖励150元。从低于97分中选取倒数第一名扣150元。第三类社区从高于98分中选取前一名奖励200元,从低于98分中选取倒数第一名扣150元。上述每一类社区均不达标,该类全部社区均扣200元。

第四条社区卫生负责人实施保证金制度。一类责任社区500元、二类责任社区400元、三类责任社区300元。

第五条依据本考核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清扫保洁员由街道环卫所予以辞退:

1、续三次考核倒数第一名的;

2、不服从管理,工作质量差,情形严重的。

环境卫生管理方案范文3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县(市)人民政府驻地镇的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包括公共厕所、化(贮)粪池、废物箱、垃圾容器和垃圾容器间、垃圾转运站、垃圾粪便处理厂(场)、洒水(冲洗)车供水器、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工作和休息场所、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修造厂等。

第三条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统一管理。

县(市、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具体管理工作。

规划、城管、公安、拆迁开发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逐年增加对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维护资金的投入,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城市环境卫生设施。

第五条市、县(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县(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家《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编制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建设规划,报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市)规划管理部门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六条市、县(市)规划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对环境卫生设施进行规划定点;在建设项目规划审查过程中,应当征求市、县(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对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的意见。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建设规划确定和预留的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改变使用性质。确需变更的,须由市、县(市)规划管理部门会同市、县(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提出意见,报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变更。

第七条在中心城区内新建公共厕所,应当执行国家城市公共厕所一类标准;在其他区域内建设公共厕所,不得低于国家城市公共厕所三类标准。

第八条垃圾粪便处理厂(场)、大中型垃圾转运站、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修造厂、洒水(冲洗)车供水器以及旧城区内未改造的区片和城市道路两侧的环境卫生设施,由市、县(市、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投资建设,环境卫生专业队伍负责维护管理;新建住宅区的公共厕所、小型垃圾转运站、垃圾容器、废物箱及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工作和休息场所,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投资建设;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机场、码头、广场、公园、文化体育场所、商场、集贸市场、大型停车场、风景名胜古迹游览区等公共场所内的公共厕所、垃圾容器、废物箱,由其管理单位负责投资建设和维护管理。

第九条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项目规划定点后,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位置、用地面积、建设规模进行建设,不得擅自移动位置或减少建设数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

已建成使用的主要道路、广场、住宅小区和商业贸易区环境卫生设施数量低于国家规定设置标准的,由市、县(市、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组织补建或配置,所需费用由原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条新建住宅小区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配套建设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未建环境卫生设施或环境卫生设施验收不合格的,小区不得交付使用。

小区移交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市城市住宅小区综合验收和交接管理办法》的规定移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

第十一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项目设计审查中,应当按照环境卫生设施设计规范,一并对环境卫生设施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需要占用城市道路设置移动式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经城市建设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免交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费。

第十三条通过社会融资建设的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可由投资者经营管理。

通过社会融资方式建设公共厕所,经规划管理部门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在原标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建筑面积,但最多不得超过原建筑面积的两倍,增加部分可作为其他经营用房。

第十四条市、县(市、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投资建设的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可以通过招标投标、拍卖等方式出让经营管理权。出让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经营管理权,出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出让合同。出让方所得资金应当全部用于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

第十五条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对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定期维护维修,保证设施、设备完好和正常使用。

市、县(市、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检查,发现设施、设备损坏或无故不正常使用的,责令管理单位限期修复、恢复正常使用。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占压)、损坏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不得改变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使用性质,不得擅自拆除、迁移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因城市建设确需拆除、迁移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提出拆除、迁移方案,报市、县(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未建设环境卫生设施或者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经验收不合格或未经验收交付使用的,由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未建设环境卫生设施又逾期不改正的,由市、县(市、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组织建设,所需费用由原建设单位承担,并每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环境卫生管理方案范文4

关键词: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公众;参与

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城市居民每天都会产生大量的生活垃圾,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而公众对于参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并不重视,导致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从而影响到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危及人们的身心健康。因此,公众要主动积极参与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保持正确的环保意识,并付出实际行动来保护环境,从而营造一个清洁、美丽的城市环境。因此,本文将以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中的公众参与问题为重点,进行相关的探讨和研究,并提出了有效的应对方案。

一、加强市容环卫管理中公众参与的措施

1、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保障公民参与环卫管理的合法性

(1)明确公众的环境诉权。中国环境保护法中对公民的权只有原则性的规定,这不利于公众维护自己的环境权益,也不利于公众对环境管理的监督。中国应在立法上放开诉讼权,确立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法律地位,加大公众参与的深度,落实公众对环境管理的参与权。

(2)明确公众的知情权和建议权。中国法律应当明确规定公民的知情权,并规定有关机关应实事求是地环境质量日报、周报,每年召开环境状况会,经常举行环境事务听证会,让公众及时了解环境状况,引起公众对环保的关心。

(3)环境管理中,要使公众的参与权得到实现,就必须增强实行政务公开,增加透明度。设立或指定处理公众参与环境管理事务的机构,如环境部门,及时收集群众呼声,及时反馈,并及时处理,同时对公众和公众环境团体提供各种帮助和服务。拓宽各种参与渠道,实行政务分开。

2、加大公民参与宣传力度

城市垃圾主要的生产者是城市居民,而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受益对象也是城市居民。因此,我国政府本门应该高度重视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问题,发挥一切媒体的作用,加大对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灌输城市居民强烈的环保意识,使其积极参与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以下是媒体宣传公共参与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的三个方面:

首先,将公众参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的成果进行展示,使政府政务做到真正的透明化,从而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使公众更加相信政府,积极参与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中。

其次,要让公众各种广泛的参与,宣传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人让公众能够积极参与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使其保持正确的环保意识,自主参与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此外,政府要对各种参与途径进行着重宣传和教育,激发更多城市居民对城市环境卫生的重视和关心,能够主动加入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队伍中,并带动身边人进行环保,为以后公众参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做保障。政府还可以开展一系列关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宣传活动,通过生活情境、知识竞赛等活动形式,使青少年以及更多城市居民接受城市环境保护的知识和思想,从而能够积极参加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为城市的美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再次,是具体的公众参与,是一种群众对环境影响进行评价的公众参与方式,这种宣传方式效果也比较明显。政府可以通过开展一些实践活动来让公众对这一环境现状进行评价和分析,并亲身体验其中,增加城市居民的自主性。与此同时,在进行活动与参与过程中,对于公众的参与要给予适当的鼓励和刺激,刺激其参与到活动中来,并在活动中对其进行鼓励,让公众能够保持长期参与的行为。另外,可以采取一些奖励的措施,对于参与者发放一些小赠品、小礼物等,使参与者能够更好的投入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自发产生环境保护的意识,从而提高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效率,促进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3、发挥居委会与街坊层面的代表作用

首先,我们可以通过建立居委会下设环境卫生委员会,代表一个居民区全体居民的利益,了解居民区内与市容环卫治理相关的问题、矛盾和纠纷,向政府部门转达居民的诉求,与作业单位、环卫部门和经营者进行交涉。

其次,居委会还可以承担组织实施居民区卫生自我管理的使命。除日常管理和项目实施外,可以在居住区内组织以维护社区环境卫生为目标的志愿者活动,义务劳动,以楼组为单位清洁公共部位,制定村规民约、表彰和批评等。

再次,除了居委会外,还要建立街坊层面的公众参与机制、街坊实际上是一个依托体制机制,实现对各种组织要素进行优化整合的虚拟层级,重在发挥街道和居民区之间承上启下的功能。”街坊环境委员会主要职能代表居民对作业单位、管理部门、经营单位进行监督、规劝、交涉。同时,参与对环卫和道路作业的监管,代表居民拥有签字权。也接受环卫管理部门对本街坊居民公共行为的评估,并通报所有居民,发起相关宣传和规劝活动。

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首先,是建立市容环卫治理信息披露和机制。在一个成熟的市民社会中,政府应采取多种方式向公众公开信息、提供咨讯,这是对公众知情权的保障,也是实现公众参与的先决条件。凡是与公众利益相关的信息,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建立定期新闻会制度,对信息披露的程序、内容做出具体规定。

其次,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建立面向公众的市容环卫管理网站。既方便公众简单便捷的获取信息,又为公众参与城市管理提供了一个发表意见、表达愿望的有效渠道。从而克服公众与政府或相关部门的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参与障碍,推动信息资源共享。在一些与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领域,应根据群众的要求提供培训。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城市的环境卫生是靠公众共同参与来保持的,这不是一个人就能解决的事情,而是整个城市居民共同解决的问题,城市环境卫生的好坏会直接影响整个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因此,城市各级政府要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中的公众参与问题,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加大对环境保护教育的宣传力度,使城市居民以及青少年都能够积极参与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增强其强烈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自发组织环境保护活动,为城市的文明建设做贡献,从而提高城市整体综合竞争能力,促进城市经济快速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环境卫生管理方案范文5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针对“双创”工作承担的职能任务和自身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快我局创建步伐,通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切实改善城区河流沿线环境卫生和局系统办公环境卫生,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月日--月日)。

根据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明确整治内容,突出工作重点,制定下发具体的整治实施方案,使这项活动人人皆知、人人参与。

(二)集中整治阶段(月日--月日)。

按照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着力解决水利局在承担专项任务方面中环境卫生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彻底改善环境卫生面貌。

(三)巩固提高阶段(月日--月日)。

主要任务是检查验收,巩固成果,总结经验,建章立制,探索建立环境卫生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河流沿线环境卫生的整治任务。

1、进一步加强对河道的污染整治及渭河河道管理,不断健全内部巡查制度,任务落实到组,责任到人,采取日常巡查与双休日抽查、局“双创”办督查相结合的办法,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2、采取得力措施,拆除渭河城区段沿岸乱搭乱建的建筑物,清运垃圾,及时清理河道和水面积存的垃圾杂物,平整城区段河床。

3、逐河道、逐河段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为强化河道采砂管理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依法取缔非法砂场,回填砂坑,恢复河道原貌;打捞渭河城区段水面漂浮物。

4、加强河道管理与执法力度,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倒垃圾现象予以严厉打击,彻底解决渭河城区段南岸村二组“世纪垃圾”问题。

(二)加强农村供改水工作。

抓好农村人畜饮水、防氟改水和解决0--5公里13个自然村的饮水问题,对人畜用水进行检测处理,达到饮用水安全标准,使我市改水范围内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水源水质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三)办公环境卫生的整治任务。

1、每半个月利用半天时间对办公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彻底整治,确保清扫保洁精细化,不断提高办公环境卫生质量,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2、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及要求,不断加强日常性卫生管理和经常性卫生维护,形成长效的卫生管理机制,确保全体干部职工有一个整洁、清爽的办公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为了确保这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这次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层层动员,精心组织,突出重点、真抓实干,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把整治活动转化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单位领导要亲自抓,一线指挥,指导整治活动深入扎实开展,真正做到统筹有力、推动有方、协调有序、整治有效,确保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留任何卫生死角,促使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深入扎实开展,整治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及时限要求,认真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真正把环境卫生整治作为本单位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全面改善单位的环境卫生面貌。:

环境卫生管理方案范文6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着眼点,以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为目的,以创建各级卫生镇村为载体,动员广大农民主动参与,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卫生建设与管理力度,紧密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用三年时间使全市乡村卫生面貌明显改观,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以村容整洁、畜禽圈养为主要任务,结合爱国卫生其他工作,通过三年的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使农村环境卫生得以明显改善。镇、村环卫基础设施、环卫保洁队伍、环卫制度与措施配套健全,镇村容貌整洁,路面平整完好,排水系统畅通,垃圾日产日清,柴草堆放整齐,畜禽圈养,户厕清洁卫生,室内环境洁净,个人卫生良好。至2009年底争取实现全市80%乡镇、20%以上村庄分别达到青岛市卫生乡镇和青岛市卫生村庄标准。

三、工作范围

*、*区、*区、*区所辖镇、街道办事处驻地及所属村庄。

四、工作标准要求

(一)乡镇(街道办事处)驻地卫生

1、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道路及人行道和小街巷硬化率分别在90%、70%和50%以上,道路排水系统完整通畅;建有公共厕所和垃圾场,实行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驻地村庄卫生户厕普及率在90%以上;配备垃圾箱等环卫设施,并保持良好的使用管理状态;驻地居民饮用自来水普及率为100%。

2、环境卫生管理。配有环卫队伍和专业管理制度,清扫保洁覆盖率在90%以上;加强垃圾清运管理,达到日产日清;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清除“三大堆”和乱设摊点、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十乱”现象;集贸市场实行经常化卫生管理。

3、环境绿化美化。主要道路建有绿带和行道树,并配置整齐、美观;因地制宜建设公共绿地,人均占有公共绿地面积在3平方米以上;绿化面积达到可绿化面积的80%以上。

4、单位内部卫生管理。卫生管理责任区明确,庭院环境绿化、美化、净化,室内卫生整洁,设有足够的封闭式垃圾容器,垃圾日产日清;取消旱厕,建有水冲式或三格式公用厕所,并有专人管理;镇直属单位卫生达标率在80%以上。

5、食品卫生管理。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做到“四证”齐全,亮证经营;卫生设施配套,制度健全,食品卫生合格率和餐具消毒合格率均在85%以上;无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6、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根据行业特点,健全和落实旅馆、浴池、理发店、商店、医院等各类公共场所的卫生操作规程,主要卫生指标合格率在80%以上。

7、控制蚊、蝇、鼠等病媒生物密度,辖区内灭鼠达标。

(二)村庄卫生

1、基础条件。村庄规划整齐;主要街道硬化,支巷平整,道路排水系统完整通畅;设有足够的垃圾容器,无垃圾暴露存放;卫生户厕普及率在80%以上;自来水普及率为100%。

2、绿化美化。主要街道绿带、行道树整齐美观,管理到位;支巷内因地制宜栽植花草;村内建有公共绿地。

3、环境卫生。设专人负责村庄道路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垃圾日产日清;村内无“三大堆”,村外“三大堆”隐蔽集中放置。

4、控制蚊、蝇、鼠等病媒生物密度,灭鼠达标。

五、工作内容

(一)控制病媒生物密度。组织群众定期开展消灭蚊、蝇、鼠等病媒生物活动,以灭鼠为重点,防病保粮,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工作规程。建立健全镇、村庄灭鼠工作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专人负责;按照全市灭鼠统一部署,及时进行动员、布置,层层落实工作任务;在灭鼠活动中,统一领导,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统一检查验收。

2、工作落实。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灭鼠工作方案,按程序组织灭鼠活动;保证足够的灭鼠经费,按时足量购置毒饵;培训灭鼠技术人员,确保投饵到位,灭鼠覆盖率在95%以上,基本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屋、农田不漏地块,单位环境不留死角。

3、效果指标。每次灭鼠活动后,经检查考核,室内鼠密度应在1%以下;室外鼠密度应在2%以下;有鼠情的阳性房间不超过2%。

(二)卫生改水。加快卫生改水步伐,加强自来水工程建设,自来水普及率在70%以上的镇,每年应按村庄总数的3%完成改水任务;自来水普及率在70%以下的镇,每年应按村庄总数的5%完成改水任务;已完成或接近完成自来水普及任务的镇,应加强村庄自来水供水管理,确保供水系统运转正常。

(三)卫生改厕。加快无害化卫生厕所的新建或改建步伐,凡新建厕所必须达到粪便无害化处理要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每年递增3%。

(四)健康教育。按照《亿万农民健康教育促进行动规划》的要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要达到100%。要不定期地举办各类卫生知识讲座,通过新闻媒体、固定宣传栏、板报等多种形式普及艾滋病、禽流感等重大疫病预防知识,提高农民参与综合整治活动的积极性。

六、方法步骤

从2007年3月始至2009年12月底,用三年时间在全市农村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各有关区、市要紧密结合本辖区实际,因地制宜,搞好分类指导,采取典型示范等方式引导面上工作开展,稳中求进,逐年提高,确保实现工作目标。

(一)准备阶段:2007年3月至4月

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宣传发动,全面部署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二)试点阶段:2007年4月至2007年12月

各区、市分别选择两个不同类型的镇或办事处进行先行试点,各镇(办事处)再分别选择两个不同类型的村庄进行试点,总结探索点上经验,为面上整治奠定基础。

(三)全面整治阶段:2008年1月至2009年3月

按照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和工作目标要求,全面展开综合整治工作。

(四)巩固提高阶段:2009年4月至2009年10月

总结迁段的经验做法,查找问题与不足,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快活动推进步伐。

(四)检查验收阶段:2009年11月至12月

由市爱卫会成立检查验收小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方式组织实施。

六、保障措施

1、切实提高整治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当前,在我市广大农村地区,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以及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存在的薄弱环节较为突出,农村的卫生意识、生活习惯、经济条件、生活设施相对滞后,人及畜禽粪便得不到无害化处理,垃圾随意处理,环卫设施不配套,白色污染不断蔓延,有的镇村道路年久失修,坑洼不平,排水渠道不畅,环境卫生管理处于无序状态,这些都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身心健康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和危害,急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因此,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既是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和提高农村综合竞争力的需要,也是各级实现和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行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站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高度,统一思想认识,扎实开展工作。

2、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并精心组织开展整治工作。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内容多、任务重,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展开并取得良好成效,各级均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整治工作开始前,各地要紧密结合本辖区环境建设与管理的实际,在充分调研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认真进行排查摸底,找准存在的薄弱环节,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整治方案应明确提出整治目标、重点、进程及保障措施,方案既要有解决当前问题的近期目标,更要有着眼长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措施,要把整治任务层层分解,明确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指导一级的责任网络体系,为整治工作全面展开奠定良好的组织基础。

3、切实加大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涉及到方方面面和千家万户,难点问题、敏感问题多,且时间长、工作量大。为此,要把不间断的思想和宣传发动工作贯穿于整治工作的全过程,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和有效的宣传形式,对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整治进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和报道,使整治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并及时宣传和推广一些好经验、一批好典型。同时,要全力做好组织和发动工作,广泛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推动整个整治活动不断健康深入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