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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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范文1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XX市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实施意见》,规范全市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推动企业职业卫生主体责任落实,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安监局年度工作计划,结合《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全省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紧紧围绕《XX市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实施意见》规划目标,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全市职业病危害治理总体部署,在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行业中扎实开展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推进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提升职业卫生管理水平,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树立一批职业卫生管理有序、控制科学、防治效果明显的职业卫生管理先进典型。通过示范创建,典型引导,促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促进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工程与人员防护措施到位,用人单位职业卫生主体责任落实。

三、任务范围

今年在全市化工、建材、机械、医药、家具、制鞋六大行业全面推行职业卫生规范化企业创建。重点在上报确定的85户(见附表)企业中开展创建工作,各区市县、经开区确定的创建企业创建成功要达90%以上。

四、创建标准

依据《XX市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考核标准(试行)》(见附件2),在六大行业重点是85户企业开展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考核内容为:机构队伍建设、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建立公布、工作场所管理、劳动者防护、事故及应急救援等5个大项目、20个子项目(含5个否决项),总计100分。参加创建企业在没有被否决项否决的前提下,总评分达到85分(含本数)以上的,可确定为“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2月份)

各区市县、XX经开区要组织相关企业及监管人员认真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以及《XX市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考核标准(试行)》,提高思想认识,掌握考核标准,确定创建企业名单,制定创建实施方案,指导相关企业全面做好创建准备工作。

2013年2月20日前,参加创建企业将《创建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报当地区市县安监局、经开区安监局审查。

2013年2月28日前,各区市县、XX经开区确定参加创建的企业名单,并报市安监局备案。

(二)创建实施阶段(2012年3月至2013年8月)

各地安监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认真对照创建考核标准,结合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认真查找问题,全面进行整治,广泛开展创建活动。

全市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按照“确定参创企业-动员部署-企业制定创建方案-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对照标准找差距-制定措施抓整改-企业自评-区市县安监局(XX经开区安监局)验收确认的程序进行。2013年8月底前,各参加创建企业对照考核标准完成自评工作。并将自评结果填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考核表》中(见附件4),并将《考核表》报送所在地安监局。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3年9月至10月)

9月20日以前,各区市县安监局、XX经开区安监局组织专家并成立考核组,结合职业病危害治理验收工作,对参加创建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进行评定。总得分达到85分(含85分)的,可评为“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由各区市县安监局、XX经开区安监局进行确认并颁发标志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XX市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实施意见》的实际行动,是促进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有效措施,是企业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各区市县安监局、XX经开区安监局要高度重视,积极主动组织开展创建活动,落实专人,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抓好落实,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范文2

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区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8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职业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重点

(一)粉尘危害严重的企业。

(二)生产、使用有毒化学品的企业。

(三)其它职业病危害较严重、职业卫生问题突出的中小企业。

二、检查内容

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一)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是否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专业人员;否设立职业健康监督管理人员;否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加强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与监控;否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二)用人单位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包括用人单位是否依法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否劳动者防护设施的配备及使用情况;否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发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资料。

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自己;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否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及时组织救治、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否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三)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和病人救治情况。包括是否开展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否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做好职业病病人的治疗、康复、定期检查和妥善安置。

依法参与工伤安全;否有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和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作业的行为;否安排未成年工从事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和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自己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四)用人单位的用工情况。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是否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

三、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镇、各街道办事处,(一)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责任感,切实提高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认识,主要领导负总责,成立相应组织,安排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开展拉网式大检查,以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确保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专项监督检查顺利进行。

狠抓落实。各有关单位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中要突出对企业作业现场的监管,(二)突出重点。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可能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要求企业严格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整改目标、明确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要重点对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用人单位未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要求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未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的行为,要依法查处。

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要依照职责分工,(三)严格执法。依法认真履行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人群的监督检查力度。要严格执法,对拒绝监督检查以及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平安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企业和单位,依法从严处置。要加强信息沟通,相互配合,形成监管合力,确保工作实效。

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范文3

关键词:建筑施工 职业卫生 主体责任 自律管理模式

一、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现状

建筑业作为高危行业,安全事故的高发一直受到关注,但其职业病的发病状况并没有引起高度的重视。早有相关数据显示,建筑业职业病发病的病例2007年、2008年均排在健康部通报的全国各行业发病数的第三位。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卫生状况不容乐观,主要体现在:一是建筑施工企业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工序环节繁杂、触害时间长、交叉触害现象明显,触害人员对职业危害认识不足,自我防护意识差。二是企业管理层对职业卫生认识不足。三是建筑施工流动性大、时间周期不定给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带来了不便。四是建筑施工一线打工者的特殊身份和流动性强的职业特点,造成农民工成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盲点,这也成为建筑施工企业一触即发的“炸弹”。五是建筑施工企业实施HSE管理体系以来, “H”健康方面的工作一直处于弱势。

二、实施企业职业卫生自律管理的必要性和预期目标

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2002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仅对用人单位在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的义务就规定了22项,对企业加强职业卫生管理的要求也愈来愈高。

企业实现职业卫生自律管理是一种管理趋势,客观剖析职业卫生管理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寻找对策,使职业卫生自律管理能得以最好的践行。通过自律管理可以满足企业合规性要求,并逐步实现职业卫生方面的长短期目标和可持续发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中提出规划目标“到2015年,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90%以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70%以上,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预评价率达到60%以上,控制效果评价率达到65%以上。这是一个五年期工作目标,也是企业要实现的基本目标。

三、逐步建立以“六大保障体系”为支持的自律管理模式

1.目标预控体系

管理要素包括:

企业最高决策者承诺遵守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政策标准。

制定职业卫生管理的指标、指标及考核计划。制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其中包括制定新、改、扩建项目的职业卫生评价计划;制定年度职业危害场所现场检测和人员查体计划;编制年度职业卫生培训计划;制定年度职业卫生投入计划等。

2.制度保障体系

管理要素包括:

建立健全防治责任制。首先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其次是建立起完整的责任制体系,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建立健全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完善职业卫生网络;建立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清单;建立职业危害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立职业病防治经费使用档案;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制定实施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制定系列制度,责任到位。

3.宣传培训体系

管理要素包括:

制定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规划和计划。

健全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体系和网络。

组织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劳动者进行培训。

深入开展职业病防治日常宣传教育活动。

要经常开展法律、法规和基础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岗位操作人员职业健康意识培训、开展岗位操作人员职业危害防护技能培训等,通过培训提升人员职业卫生意识和防护水平。

4.过程监控体系

管理要素包括:

组织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监测和评价,认真履行告知义务。

加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的健康查体和监护。定期组织在岗、新上岗、离岗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禁止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劳动者,给予适当岗位津贴。加强职业健康监护能及时发现劳动者职业健康损害,予以诊治、调换岗位,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加强职业卫生防护。内容包括健全职业病防护设施台帐;职业病防护设施配备齐全、有效;按标准配备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建立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登记记录;及时维护、定期检测个体防护用品。加强职业病危害场所隐患的排查和治理。不定期组织对工作场所的检查和排查,强化职业病危害场所管理,及时发现、整改各类隐患。

5.应急救援体系

管理要素包括: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救援器材、设备。

组织应急技能培训,掌握自救、互救和应急设备设施的操作技能。

组织应急演练。

职业卫生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能够提高对职业卫生事故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坚持预防和应急并重”,更好地丰富和完善企业职业卫生自律管理体系。

6.异体监督体系

管理要素包括:

建立工会职业卫生合理化建议程序,集思广益,提高职工积极参与职业卫生管理的积极性。

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检查程序,定期对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等情况进行抽查监督,

督促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执行法规标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在职业卫生自律管理中要赋予、发挥工会监督职能,注重员工参与管理,监督职业卫生自律管理工作的绩效。

四、结束语

建筑施工企业建立起以“六大保障体系”为主的职业卫生自律管理模式,能有效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义务,保护和增进劳动者职业健康,有效控制职业病发病率。同时自律管理最大限度地体现了“预防为主”的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小投入、大产出,有利于企业长远可持续发展,并提升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打造“高度负责任、高度受尊敬”的企业新形象。

参考文献

[1] 周学勤.职业卫生管理与技术[M]北京:中国石化出版社, 2005.

[2] 孟艳华,胡广霞.新员工职业安全健康知识[M].北京: 化学工业出版社, 2008.

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范文4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一)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条、第八条的规定,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二)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九条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则,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认真执行本法,支持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三)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有关部门要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进入用人单位和职业病危害现场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二、用人单位要切实依法履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一)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职业病防治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

(二)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六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用有效的卫生防护设施,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三)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及时、如实向县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及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

(四)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在劳动合同中如实告知劳动者;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劳动者的健康监护档案,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应设置报警装置,配备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等应急抢险、抢救设施。

(六)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检验与评价工作,确保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需求。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

(七)履行《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其它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能和义务。

三、依法监督,认真落实

(一)县卫生监督所依照崇编发[*]23号文件的职能划分,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可采取下列措施:(1)进入被检查单位和职业危害现场,了解情况,调查取证;(2)查阅或者复制与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关的资料和采集样品;(3)责令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停止违法行为。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危害状态可能导致职业危害事故发生时,可以采取下列临时措施:(1)责令暂停导致职业危害事故的作业;(2)封存造成职业危害事故或者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3)组织控制职业危害事故现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被检查单位应当接受检查并予以支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用人单位有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行为的,报送县卫生局,根据情形不同、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县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依法处理。

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范文5

〔中图分类号〕R195.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6019-(2010)04-77-02

我市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有217家,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有粉尘、噪声、高温等,分布在煤炭、冶金、建材、机械制造、矿石开采等行业。为了解6年来对《职业病防治法》宣传与培训,职业卫生监督与技术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更好地推动《职业病防治法》的贯彻执行,于2008年6-9月份笔者对凌海市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现状进行了摸底调查。

1对象与方法

1.1调查对象

凌海市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

1.2调查方法

职业卫生监督员经过培训,填写统一的调查表进行现场调查。调查指标主要包括: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职业病防护措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职业健康监护开展情况。

2结果

2.1企业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情况我市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217个,其中煤炭8个、建材136个、冶金9个、机械制造7个、纺织4个、农药1个、其它52个。职工总人数3180人,接触职业有害因素2122人,接尘工人1635人,接毒工人40人,接触物理因素447人,我市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是粉尘,接尘工人占总接害人数的77.05%。我市共有尘肺病人66人,其中煤工尘肺28人,矽肺23人,电焊工尘肺1人,铸工尘肺3人,陶工尘肺2人,水泥尘肺1人,其它尘肺8人,累计死亡尘肺病人10人。(2)采取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①配备专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的用人单位36个;②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用人单位8个;③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用人单位87个;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用人单位36个。(3)开展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在检查的217家用人单位中,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2122人,上岗前应体检人数1033人,实体检人数为283人,体检率27.4%;在岗期间应体检人数1089人,实体检人数229人,体检率为21.03%;离岗的劳动者没有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应建健康档案2122份,实建512份,健康监护建档率24.13%。(4)执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情况我市仅2007年政府部门批准立项的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就有24家,没有一家项目单位找到卫生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审查验收。

2.2卫生监督力量配置情况

我市地域广阔,职业危害场所分散,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多,但职业卫生监督员仅有3名,没有现场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取证工具仅有一部数码相机,没有专用的交通工具。

2.3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处罚情况

本次对217家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123家企业存在违法行为,对其下发了《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

3讨论

3.1存在问题

(1)企业领导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认识不足。《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已是第7个年头,每年的4月份我市都进行多渠道大量的宣传活动,企业领导及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治法》也都有了一定的认识。我市私营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用工制度混乱。有的企业以用工少,认为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可有可无,有的企业以工人流动性、临时性为借口不组织工人进行职业性检查。

(2)政府部门间缺乏协调机制,使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措施“三同时”,从“源头”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仅停留在了书面上。

(3)从事职业卫生专业人员不足、缺乏现场快速检测仪器设备,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经费不足。监督执法力度不够,对发出的《卫生监督意见书》也缺乏跟踪问效。

3.2建议与对策

(1)加强监督,规范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措施是否完善,直接影响用人单位义务的履行和劳动者权利的实现,为了强化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有效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卫生部门要确实负起责任,加强监督管理,要建立定期检查制度,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要督促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组织工人开展健康检查,建立健全工人健康监护档案,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2)将职业病危害评价纳入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的前置条件职业病危害的特点决定了职业病防治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从危害源头抓起,认真实施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制度和有职业危害建设项目防护设施的“三同时”制度(卫生防护设施与工程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从源头上控制职业病危害,政府在推进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新批建设项目过程中,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同时卫生部门要做好预防性卫生监督,杜绝和防止新的职业病危害的发生,避免走前人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3)提高职业卫生专业队伍建设,加强监督执法威摄力。职业卫生监督是一项专业技术性极强的工作,目前我市职业卫生监督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建设及现场检测工具的配备、远远不能满足职业病防治及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必须尽快加大投入,对职业卫生监督与技术服务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用职业卫生方面新知识、新技术、新理论来更好完成职业卫生工作。同时,装备职业卫生仪器设备,增加必要的经费,满足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实际需求。

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范文6

【关键词】石化企业;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过程中,因接触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导致的疾病。在石化生产企业中,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物质的情况,直接威胁着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因此,要充分认识职业病危害的严重性,高度重视并大力加强对职业卫生的管理,积极有效地做好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工作,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石化企业职业病防治现状及存在问题

作为国有大型企业和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大多数石化企业对职工健康非常重视,对职业病的防治与管理一直做得非常到位。但是有些石化企业或多或少仍存在职业病危害性认识不足,管理缺失,防治不力的现象。主要表现如下:

1、领导重视不够,资金投入不到位。项目设计和建设时,缺少维护职业健康的有效措施,设计时缺少对“三废”治理,致使“三废”乱排乱放,或为了经济效益选择污染环境较重的工艺方案,缺少对于“三废”泄漏或是职业病暴发预防应急措施,各种健康工艺、健康材料使用较少。防治职业病和员工缺乏医疗保障,对职业病的监管人员缺少培训,有的是为了应付检查而设立该机构。

2、单位和个人对职业病的防治认识不足。由于职业病发展较缓慢,短时间内对身体的影响有限,所以职工对本职业具有那些职业病,有了疾病那些病是由于职业引起的,那些是自然老化引起的缺少明确认识。得了职业病后期隔离等治疗措施不力,对疾病后的状况缺少评估,调换工种的少,有的是以办理病退了之。对疾病后建档监护的少,各种防止职业病的措施不到位,对职工职业病知识的教育有限,缺少必要的组织措施和个体防护措施。

3、对员工职业健康检查不够,存在迟报、瞒报、漏报职业病现象。有的企业不能按规定为员工提供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故意或无意识地不报、迟报、瞒报、漏报职业病现象。职业病的发病率、患病率和作业场所危害现状数据难以获得;对违反规定的现象,企业安监部门查处不严,存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现象。

二、应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要加强石化企业职业病防治与管理水平,需要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1、健全组织,完善制度,重视和强化职业病预防管理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组织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研究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以及实施方案;制定完善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和在岗期间以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要把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对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应急检查。对劳动者建立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按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从业人员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职业健康档案,当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要如实向劳动者无偿提供其本人的健康档案,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的结果要存入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档案中,要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由专门人员负责实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对从事和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至少每一个月对高毒作业场所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检测;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对职业病危害设备和因素作警示说明。向职工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的,要提供中文说明书,同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以及中文警示说明。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以及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要提供中文说明书。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在设备及材料放置及使用处设立警示标识。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要设置公告栏,公布防治职业病的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治措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要在其醒目位置,设置中文警示说明和警示标识,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2、加强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提高企业意识,增强员工职业病防护能力

职业健康教育有利于企业领导、职工明确各自的职业健康方面的权利与义务,有利于职业健康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的顺利实施与严格执行。同时,职业健康教育对于提高企业负责人和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知识水平、职业病防护意识和能力、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形式多样形象生动的职业健康教育,使企业领导和职工掌握职业健康知识,了解职业卫生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会如何预防职业病的发生,如何运用法律维护本人权益。增强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了解和认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急救能力,避免劳动者因职业健康知识的贫乏而遭受职业危害。

同时,通过职业健康教育可调动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积极性与主观能动性,通过宣传教育使职工主动规范自己的职业健康习惯,不仅可以保护自身健康,免遭职业病危害,而且对构建和谐社会、提高生活品质、提高生产力、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多具有很好的推动作用。还可以让劳动者了解和掌握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对劳动者实施保护的规定,了解所从事职业的潜在危害和应实施的保护措施,提高防治和预防职业病危害的意识和能力。使劳动者具备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从而不断促进职业健康工作的开展。

3、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积极采取职业病防护控制措施

围绕预防、降低或者消除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减少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积极采用职业病防护的设施、装置、用品或措施,包括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以及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等。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防止劳动者接触各类危害因素,依法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环境和工作场所。积极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和材料,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同时,要加强设施防护、配备设施防护用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防护个人用品。

要定期开展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对用人单位的负责人要进行职业卫生培训,使其掌握和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做好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组织职工开展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努力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监督和督促职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职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职业病防护个人用品。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位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把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4、加强现场管理,改善作业环境,防止有害物质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