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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法学范文1
【关键词】历史 学习方法 比较法 纵向比较法 横向比较法 概念比较法
德国教育家斯普朗格说:“教育的最终目的不是传授已有的东西,而是要把人的创造力量诱导出来,将生命感、价值感唤醒”。辩证法认为:事物变化发展是内因和外因同时起作用的结果。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教师是外因,学生是内因。因此,教师指导学生的学习方法是非常重要的。
现行的义务教育段历史教科书,中外历史内容纷繁复杂,众多的人物、事件很容易发生混淆。究其原因,主要是学生不能把握知识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历史上任何事物在时间上有先后连续性的纵向联系,在空间上也有与其他事物相互依赖的横向联系。怎样才能做到既让学生有兴趣学习,又能较好地掌握这些知识呢?我认为,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运用历史比较法。
历史比较法是指对历史上的事物或概念,包括事件、人物、思潮和学派等,通过多种方法进行比较对照,判明其异同,分析其缘由,从而寻求共同规律和特殊规律的一种方法。
所谓比较,就是对性质相同或相似的历史事件进行对比,找出异同,加深学生的理解和认识。如:同样是社会改革,为什么日本明治维新成功了?而中国维新变法却失败了?同样是资产阶级革命,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而美国确立的是民主共和制?通过比较,在深刻揭示历史现象的同时又有利于历史比较思维能力的形成。
初中学生需要掌握的比较方法主要有:
第一,纵向比较法(纵比),是比较同一事物在不同时间内的具体形态异同的方法。即从时间观念出发,就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不同时期的现象作比,或就某一历史事件的各个发展层次作比。例如:19世纪中后期,亚洲封建国家中国、印度、日本,同样遭受西方殖民者的入侵,面临沦为殖民地的问题,但面对列强的侵略,各国做出的反应不同、采取的措施各异,得出的结果也不同。印度沦为殖民地,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日本通过明治维新走上资本主义道路并成为亚洲强国。
通过比较,集中了学生对发生在同一阶段历史事件的看法,体现了同一事件在不同历史背景下的发展差异。
第二,横向比较法(横比),是比较同类事物在同一时期、不同空间里所呈现出来的具体形态异同的方法。从空间观念出发,就不同民族、地域、国家的历史现象进行比较、对照。
例如:在复习欧美资产阶级革命这一内容时,把英法美三国的资产阶级革命进行比较分析,引导学生从不同角度找出那些有共性的内容,进而提炼出规律性的知识,达到知识的融会贯通。
从原因来看,三者都是由于新的生产方式、经济因素产生过程中一种政治方面的制度或体制的阻碍。英法两国都是因为封建专制制度阻碍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而美国则是由于殖民统治阻碍了北美民族经济的发展,这是相同之处。然而各国的具体情况又有所不同。英国是斯图亚特王朝的专制统治阻碍了资本主义的发展,法国在波旁王朝统治下的等级制度严重阻碍了资本主义的发展,美国则是英国的殖民统治阻碍了北美经济发展。
据此,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三个国家的革命性质也存在着共性和个性的差异。一方面,都属于资产阶级革命范畴,另一方面美国还带有双重性特征,即是民族解放性质的资产阶级革命。
从影响来说,三个国家资产阶级革命发生也同样有相同点。因为他们的革命都是成功的,都是打碎了一个旧的国家机器,建立了一个新的国家机器,即各国在革命后都建立了资本主义国家,都为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的发展开辟了道路。通过以上比较,学生对欧美资产阶级革命就有了比较清晰和深刻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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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比较法 中学地理 概念 区域地理
地理知识是丰富多彩的,其综合性与区域差异性的特点决定了比较法在地理教学中的特殊的地位及作用。比较法能够突出本质特征,有利于加深对概念的理解;能够区别异同,有利于加强地理知识的联系;能够使地理知识系统化,有利于知识的长久记忆。作为重要的地理教学的逻辑思维方法,比较法在中学地理的教学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一、比较容易混淆的地理概念
地理概念是反映地理事物一般的、本质特征的知识,它是人们对地理感性知识所反映的地理事实的一般属性进行抽象、概括等思维活动后,得出的反映地理事实的本质属性的知识。地理概念如同金字塔的基石,没有明确的地理概念,就不可能很好地掌握地理原理和地理规律。地理知识综合性强、涉及面大,概念众多而复杂,有很多相互容易混淆。正因为地理概念容易混淆的特性,比较法成为地理概念教学中经常使用的一种基本方法。据有关学者统计,在高中地理95个可以使用地理比较法的知识点中,有25个是地理概念。通过对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地理概念的比较,以区别其异同、性质、特点,达到深化概念特性和分清概念内涵的目的。
1.相似概念的比较
中学地理知识中有许多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相似或相近的概念,学生很容易将其混淆,张冠李戴。针对相似概念,通常采取比较的方法,突出不同点,区分概念。例如降水和降雨,都表示大气中水汽凝结降落到地面这一现象。不同点是降水指从云雾中降落到地面的液态和固态水,而降雨即从云中降落到地面的滴状液态水。可见,降雨只是降水的一部分,仅指液态水即雨水。所以,在描述气候特征时,如亚热带季风气候年降水量1000mm左右,用的是“降水量”;河流的五种补给形式之一是“雨水”即降雨,两者不可调换。再如水资源、水利资源与水力资源一组相似概念。首先,三者均与水有关;但是水资源强调的是能为人类直接利用的淡水。水利资源则强调被人类控制应用于灌溉、给水、发电、航运、养殖等方面的用水。而水力资源则是从属于水利资源的范畴,通常指天然河流或湖泊、波浪、洋流所蕴藏的并被人类控制的动能资源。举例来说,平原地区水资源丰富,而水力资源往往很匮乏。类似的概念还有很多,如地形与地势、汛期与洪水期、天气与气候、径流与径流量等等,都可以采用比较的方法进行教学。
2.相对概念的比较
中学地理中相对的地理概念也是比比皆是的。针对这类概念,通过选取典型的“对比点”进行比较,使这对相反的地理概念“个性”鲜明,“特征”突出,从而加深对各自概念的理解。教师讲解时,可以采用列表对比的方法,先重点讲清其中的一个,再引出另一个进行对照,此时可以引导学生自己得出另一个概念的属性和特征。例如,教师在讲解冷锋与暖锋的概念时,可以从锋面剖面的示意图、锋面符号、气团位置、锋面坡度、降水区的位置、天气特征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讲解气旋与反气旋时可以从气压分布、水平气流、垂直气流、风向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类似的可以使用比较方法的概念还有冬季风与夏季风、外流河与内流河、寒流与暖流,重工业与轻工业等等。
二、比较区域地理的差异性
区域地理是地理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地理高考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然而学习区域地理时,有很多同学感到知识杂乱无章,翻开书本什么都会,合上书本什么也回忆不出来;广大高中地理教师在指导学生复习时,也往往对《区域地理》难以适从。因此选择正确的教学方法,是解决此问题的关键所在。区域地理知识常用比较法,比较能够突出某区域的地理特征独特之处,也可使作比较区域的异同性显著。区域地理知识的比较以综合比较为主也可作单要素比较。综合比较的对比要素较多,是一种较复杂的比较方法。综合比较方法多应用于巩固和发展旧知识的地理复习课,有利于学生获得地理知识的整体认识。例如,对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进行自然与人文地理多种要素的比较,内容全面,角度复杂,有助于形成全面完整的理解。在进行世界各大洲区域复习时,可以采用综合比较法,比较自然差异和人文差异。自然差异可以从地形、气候和景观等方面进行比较;人文差异可以从工农业生产、居民生活等方面进行比较。在《西亚与北非》和《中亚》两节教学中,都知道两个区域中都存在着较大面积的荒漠景观,但通过对比,二者却有着本质的区别:气候特点上,两个区域降水均稀少,中亚冬冷夏热,西亚和北非终年炎热,这主要是由于两个区域位置的差异而形成的。就中亚而言,深居内陆,距海远,海洋上的湿润水汽难以伸入至中亚,因而降水稀少,又因地处中纬地区,以温带草原和温带沙漠景观为主;而西亚和北非,因其地处中、低纬地区的北回归线两侧大陆西岸,主要受副热带高气压的控制,降水稀少,多为热带沙漠景观。同时,形成了世界上最大沙漠――撒哈拉沙漠。这样,通过对比,不但分清了两者的性质,同时也分清了二者的“本质”不同。
教师可以在平时的教学中,指导学生采用综合比较法进行复习。例如在学完东亚与南亚季风时,可以让学生独立完成两种季风在成因、风向、气候类型、发生的陆地自然带等方面的差异比较。通过不断的比较分析训练,学生不仅梳理了所学知识,辨清了两者的差异,而且培养了学生综合分析、比较归纳的能力,为以后解决类似的问题奠定了基础。
三、比较同一事物的发展变化
中学地理知识中许多知识是要求学生掌握地理事物发展、演变的特点和规律。也就是对单一地理事物从时间上做前后对比,或从发展过程中作各阶段的比较,具有从古到今、从上到下、从前到后的进行比较。例如,用比较的方法学习东南亚的经济,可以从经济特点、产业结构特点、产品、在国际经济贸易中的地位等几方面,将过去和现在进行对比,有助于学生掌握东南亚经济的发展与变化。
实践证明,比较法在地理学习中是一种掌握新知识、巩固旧知识,节省时间、事半功倍的有效教学方法。教师要在日常的教学中,不仅要根据教学需要恰当使用地理比较法,而且要指导学生使用比较法,主动学习地理知识,从而提高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白瑞敏,徐宝芳.地理比较法在高中地理教学中的应用研究[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8,(21):8.
[2]袁书琪.地理教育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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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生物教学比较法教与学
客观存在的事物及科学知识阐述的对象,往往同中有异,异中有同。只有通过比较,才能抓住事物的特点,认识事物的本质,并为抽象和概括提供可能。高中生物学中适于运用比较法教与学的内容很多,如何在教学过程中把握时机,充分运用比较法,是一个值得探究的问题,下面简介我们在这方面的教学实践和体会。
一、对教材进行整体分析,确定运用比较法的内容和方法
教师对学生思维方法学习的指导要做到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必须首先对所教学科进行整体分析,将各章节中适于应用比较法的内容列出并归类整理,便于教学时应用。然后还要对内容和学生进行深入的分析,明确教学内容的教学目标和学生的智能水平,作为确教法和指导学法的依据。
1、概念比较
概念的比较不仅要从文字上分析,有时还要借助挂图、模型、投影录像、计算机等手段形象地展示概念所揭示的内容,引导学生观察、分析、列表比较、归纳总结出有关概念的异同点,使学生对概念理解更深刻、记忆更牢固。例如,物质出入细胞的三种方式比较,学生对协助扩散和主动运输没接触过,缺乏形象思维的支持,仅从文字上区别比较枯燥且易混淆。为此我们设计制作了模拟物质进入细胞的三种方式的计算机动画,演示每种方式时,教师都应引导学生观察物质运动的方向是否需要载体,是否消耗能量,将学生观察所得填入表中,再引导学生对照圈和表,分别说明三种方式的异同点。
2、 结构和功能的比较
此类比较一般是对照挂图、模型等分别讲清有关对象的结构和功能,再列表引导学生分析、比较其异同点,或通过问题引导学生分析比较。例如,线粒体和叶绿体的结构和功能比较,再分别讲清各种细胞器的结构和功能后,可提出这样的问题:
(1)细胞内含有少量DNA的细胞器是________。
(2)细胞内具有封闭的双层膜结构的细胞器是_____。
(3)细胞内与能量转换有关的细胞器是______。
学生对照各种细胞器的化学组成。结构、功能,分析、比较后答出三个问题的答案均为线粒体和叶绿体。同时认识到这两种细胞器的相同点和功能的重要性
3、过程的比较
高中生物学的过程多为微观动态变化过程,教学中最好能利用多媒体展示动态变化过程。展示过程前,教师提出观察目标,展示过程中教师引导学生观察,然后启发学生将观察到得现象分析,归纳、列表比较。例如,绿色植物的光和作用过程,我们设计制作了计算机动画,分别展示光反应、暗反应和光和作用的全过程。在观察动态变化中,教师引导学生分别观察分析光反应和暗反应过程的反应场所、条件、物质和能量的变化及光反应与暗反应的关系,然后引导学生分析比较,并由此归纳出光合作用的实质和意义。
4、理论与事实的比较
这种比较可以有效的说明理论的正确与否,以便做出判断。一般先介绍实验过程和实验现象,然后引导学生用一定的假设分析解释实验现象,如果假设能圆满的解释实验现象,则还要设计实验验证假设,将验证实验的数据与假设的理论值相比较,差异不显著则假设成立并上升为规律,否则假设不成立,即理论不正确。
5、综合比较
这是全面、复杂的比较,是将概念、特点过程、结果综合起来的分析比较。比较时,先对照图示观察、分析、比较过程,并有过程总结归纳特点和理解概念、结果,最后在列表比较或绘制曲线图比较。
在比较法的教学中,教师宜采用启发式教学,充分运用各种媒体,生动、形象的展示具体内容,激发学生兴趣,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教学过程,并认真指导学生自主观察、分析、归纳总结,可达举一反三,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注重教法的示范性和指导性,使学生学会比较法
教学过程不仅是教授知识的过程,更是教会学生学习、培养能力的过程。所以教师不因要在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对不同内容进行分析、比较,使学生充分体会刊比较法在学校中的重要性,还要注重教法的示范性和指导性,使学生学会比较法。例如,讲光和作用时,教师引导学生观察、分析光反应和暗反应过程后,列表引导学生比较光反应与暗反应的场所、条件、物质和能量变化;在讲完呼吸作用时,教师列出比较项目,让学生自己分析、讨论、填表比较有氧呼吸与无氧呼吸的异同;最后要求学生自己列表比较光和作用与呼吸作用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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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音乐教学 比较法
《音乐课标2011版》在“过程与方法”中明确提出“运用观察、比较和练习等方法进行模仿”。因此,在日常的低年级音乐教学中,笔者注重探索、实践如何有效运用比较法,来激发学生学习内驱力,提高“会学”’能力,从而促进学生在音乐上的持续发展。
一、运用比较法学习乐理知识,促进学生自“渔”自乐
苏霍姆林斯基说过:“教育的真谛在于教会学生学习”。音乐课上,乐理知识教学较为枯燥,对于低年级儿童尤其是,纯理性的解释是难以接受的,这就需要设计一些简洁明了的教学方法让学生明白理解。对有些乐理知识,通过比较,引导学生进行新旧知识的迁移,使其“自通”,提高“会学”能力。如在进行四分休止符与八分休止符的教学时,启发学生运用比较法在已有知识的基础上自己去寻找未知的答案,把书本内容融为自己所理解的知识。于是,老师设计了这样的提问:
师:在旋律中,唱一拍的音符叫什么?
生:四分音符。
听到回答后,老师板书:四分音符,填入准备好的表格内,并请学生写出它的记法:ⅹ
师:有时,在一段音乐中,也会出现停住不唱的符号,我们叫它休止符。那表示停一拍的休止符叫几分休止符呢?(如学生一时答不出,老师可继续启发:大家能否与四分音符联系起来想一想呢?)
生:四分休止符。
师及时肯定了学生的回答,并板书填入表格内。
在进行八分休止符的教学时,老师亦采用了比较法,引导学生既纵向比较(与八分音符),又横向联系(与四分休止符),让学生自行得出答案及写出它的记法:O 。
教学过程中,老师不失时机地表扬学生:“同学们会自己学习新知识了,老师真为你们高兴!”学会了“渔”,学习成了一桩乐事,学生的学习自主性也一直处于开放的状态中,对枯燥的乐理知识也不那么畏难了。
附表格:
二、运用比较法分析曲谱,提高学生识谱能力
在好多的儿童歌曲中,总有几句似同非同的乐句,或旋律,或节奏。“在音乐听觉感知基础上识读乐谱”,通过比较,将识谱乐句化难为易,有助于提高学生的识谱能力。
旋律的比较。如低年级歌曲《快乐的小木匠》中开头一乐句的两个分句:2/4 5 3 1 6 ∣ 5 3 2 ∣ 5 3 2∣
5 3 1 6 ∣ 5 2 1 ∣ 5 2 1∣
(每句第一小节的“6”、第二、三小节的“5”为低音)
根据低年级小朋友直观性较强的学习心理特征,在多次听赏感知后,老师引导学生进行比较两个乐句:分别出示画有“小青蛙”“小鸭”头饰的第一、二乐句,老师分别弹奏两个乐句,引导学生听辨比较异同。
师:请小朋友仔细听辨,“小青蛙”“小鸭”有唱的相同的小节吗?你能唱唱吗?
生:唱5 3 1 6。
师:它们有没有唱得不同的小节?我们也来唱唱好吗?
生:唱5 3 2 / 5 2 1
在比较后,化解了乐句的识谱难度,为顺利学会视唱做了信心铺垫。
节奏的比较。如《小孔雀告诉你》中的第一、二乐句第三、四小节,处于对应的位置,但为了强调歌词中的“抖”、“穿”,两句中都加了不同位置的附点:2/4
① Ⅹ.Ⅹ Ⅹ Ⅹ ∣ ⅩⅩ Ⅹ ∣
② Ⅹ Ⅹ Ⅹ.Ⅹ ∣ ⅩⅩ Ⅹ ∣
(加黑的Ⅹ应是十六分音符,双划线)
一个在第一拍,一个在第二拍,由于思维定势的作用,学生往往将②也唱成①的节奏。为了防患于未然,老师先将两条节奏放在一起,引导学生仔细比较、分析,做到心中有数后练习拍击和学唱。这样,由于先入为主的印象,学生学唱时不仅降低了难度,消除了畏难心理,还在这轻松愉快的课堂氛围中养成了运用比较法自主分析乐谱的习惯,发展了学生的思维能力,教材的难点也迎刃而解了。
三、运用比较法“听懂音乐”,增强学生审美能力
在时间的艺术里,音乐稍纵即逝,如何才能使学生“听懂”音乐呢?特别是在低年级的欣赏教学中,单靠老师说教是很难让学生领会乐曲风格、表现形式等音乐要素的。这就需要老师从学生及教材实际出发,优选教法,才能事半功倍。其中,比较法不失为一种行之有效的好方法。这是因为这种比较是以听觉体验、听觉感受为基础的,而且是通过乐曲间的异同关系来进行比较的,这样学生从直观(的听觉)到抽象(的归纳),很多问题便迎刃而解了。而这种感知到理解的过程,是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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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刑法学》;案例教学;必要性
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2年1月5日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强调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而在实际教育过程中,我国的教育现状与整个教育发展规划大不匹配。我国的教育观念相对落后,内容方法比较陈旧是客观存在。为了解决这一关系重大的问题,从国家的层面上进一步提出了更新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的一些指导原则,以提高教学效果。在改进教学方法的实践中,引入案例教学应该说是教学方法大胆改革与创新的一次成功尝试。具体到《刑法学》的教学,运用案例教学深入浅出阐释《刑法学》理论,“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加深对知识理解度,培养创新能力,缩短理论与实践距离等方面作用不容小视。”而且,还能使学生更准确、更清晰地了解和把握基本概念、原理、成文法规则等。实践证明,引入案例教学法是《刑法学》教育走出困境行之有效的方法和途径。
一、案例教学符合《刑法学》认识发展的一般规律
在《刑法学》课程教学中,教师既可采用由理论到案例的演绎方法,也可采用由案例到理论的归纳方法。在法制史的视域内,一览中国古代有关刑事审判的历史发展,从中可以看出历代大都相当重视发挥 “判例作为正式法源的作用:以例解律,以例辅律,以例补律,甚至以例破律;编制判例也成为官方和民间重要的法律活动。”从中也可以说,我国传统法律把判例作正式立法的源泉,以实际的判例或是解释、或是辅助说明、或是补充说明法律条文,甚至可以破旧除新,改革不适应现实需要的法律条文。可见,案例的重要性。我国一向是重视传统,传统的思想延及至今,在教学过程中,也必然采用案例教学,以便更清楚准确地阐释法律理论。
《刑法学》课程的教学首要的和基本的教学要求是向学生传授基本的刑法理论知识。在讲授《刑法学》理论知识的过程中,面对庞杂而难懂的概念、原理和规范以及一些其他重要问题,如何能使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再深一层次,能培养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教学方法的选择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在笔者多年的《刑法学》教学实践中,以及与以往听过《刑法学》课程的学生沟通或问卷表明,在《刑法学》课程教学中应用案例教学,是一次成功的尝试。在实践,笔者在《刑法学》教学过程中运用了案例教学。“选择典型的案例,引导学生分析和研究,生动形象地解释法律的内容,深刻揭示其法理内涵,推动法律的发展与完善。”这是在传授抽象概念、原理、规范的基础上运用案例的教学过程,就是人类认识发展规律中的由一般到具体的演绎过程。这只是《刑法学》案例教学中的第一步,在运用案例教学过程中,通过讲授概念、原理、规范引入案例,同时又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深化对概念、原理、规范的重新认识。这不仅能使学生理解和掌握系统知识,而且还能使学生受到启发,由此及彼,由表及里,融会贯通,促使学生的知识从具体跨越到抽象,从个别扩展到一般,从微观延伸到宏观,顺利地实现知识的迁移和认识的提高,就是人类认识发展规律中的由具体到一般的演绎过程。演绎方法或归纳方法的最终目的是让学生从理论层面上掌握概念、原理、规范,从实践的层面上是运用这些概念、原理、规范。学生主要是学习书本的知识,深入操作层面已是不现实,这是一个悖论。因此,在《刑法学》教学过程中,大量引入案例教学可以有效的解决这个难题,这也符合人类认识发展的一般规律和《刑法学》教学过程中使学生们有效认识这一学科的发展规律。
二、案例教学符合《刑法学》教育改革的目标
《刑法学》教育既是法律通识的教育,又是法律职业的教育。当前《刑法学》教授方法存在“重知识传授、轻技能培养;重理论讲解、轻实践培训;重法条注释、轻法律精神培育;重教师讲授、轻学生能动性;重考试、轻能力;重考试分数、轻素质提高”的缺陷,此教学方法不利于教学目标的实现。关于什么是教学目标,目前我国高等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意见很不一致,分歧很大。有学者主张“应该定位于职业教育,法学教育应当成为培养未来的律师、法官、检察官等法律职业工作者的职业性教育。”还有学者认为,应该定位于“素质教育,法学教育应成为一种培养国民素质的通识性教育,或培养学者和法学专家而教授法学理论和系统法律知识的研究性教育。”这两种争论,即法学教育应当成为培养未来的律师、法官、检察官等法律职业者的职业教育学院,还是应成为培养国民素质的通识性教育或培养法学家和学者而教授法学理论和系统知识的研究学院。
无论是定位于职业教育还是定位于通识教育,都有其缺陷。笔者看来,二者应该有机结合,既要考虑职业教育,同时还要考虑通识教育。基于这样的定位,在笔者的《刑法学》教学实践中,引入案例教学法,以典型案例为载体,为发挥学生的主体性、自主性提供了平台,使其在分析案例、探寻答案的过程中增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可以说,“案例教学法由此满足了现代法律教育对理论与实践的双重要求。它既从实际判例中来,具有实践性,同时,又因为建立在统一的客观原则之上并可以提供一致的结论而具有科学性。”无论是法律职业教育目标的确立还是素质教育目标的确立,都决定了《刑法学》教育方法的改革,“直接关系到法律人才的培养和教育模式的设计、法学课程的设置、教育方法的选择。”在强调法律职业教育的情况下,过去的《刑法学》教学只注重概念、原理、规范的讲解,让学生死记硬背,不求理解,只要记住即可,忽视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职业能力的培养。这是典型的以教师的讲授为中心,忽略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这不利于法律职业教育。
笔者在《刑法学》教学过程中引用案例教学法,把这个课程定位于法律职业教育,按照法律职业教育对学生的能力要求,十分注重学生主体性、主动性、自主性的发挥,注重引导学生通过案例引入和分析判断来解决理解、掌握有关《刑法学》的理论问题。在强调法律素质教育的情况下,笔者加强案例教学的运用,培养了学生法律职业思维能力,提高了学生职业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
三、案例教学符合《刑法学》素质教育的要求
《刑法学》学科特点决定了其教育的核心目标是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法治建设所需要的有关刑法方面的法律人才。而素质教育“以其对于高等教育内在规律与发展趋势准确把握,成为法律教育的理想模式”,而要真正做到素质教育与《刑法学》教学过程的融合,这是推进《刑法学》教学改革的关键。所谓的素质教育是指,依据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全面提高全体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目的,以尊重学生主体性和主动精神,注重开发人的智慧潜能,注重形成人的健全个性为根本特征的教育。具体到《刑法学》教学方法领域,可以变灌输式教学法为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可以贯穿于整个《刑法学》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其具体形式包括在课堂讲授《刑法学》理论中评析案例、专门组织的案例分析、案例模拟教学(如模拟法庭)、旁听案件处理、实习以及现场教学等。
通过案例教学法,一方面可以解释成文法律,另一方面可以进一步研究成文法律中存在的法律漏洞及有待改善之处,从而推动成文法的发展完善。案例教学法主要运用成文法分析案例,因此所得到的结论往往比较明确,能够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学生既能够掌握《刑法学》知识的精髓,又能够增强实践工作能力。这也正是我国当前素质教育所要求的。
在《刑法学》的教学活动中,选择典型的案例,引导学生分析和研究案例,生动形象地解释《刑法学》的基本概念、原理、规范等的内容,深刻揭示其法理内涵以及逻辑推演,推动《刑法学》的渐进发展与逐步完善。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案例教学法具有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法具有很大的不同,并且有其独特优势。尽管其根植于判例法国家的法律文化背景,但其对训练学生的法律思维、培养学生实际分析问题的能力方面不无裨益,值得《刑法学》教学过程中提倡运用和借鉴。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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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法学范文6
前面讲到了我的办法有一定的可行性,再和大家分享一个最近发生的事情,同样是和我的教学方法有关的故事。
众所周知,住读班相对走读班来说应该要先进(这里的先进相对于后进)一些。该班在第四周上课的结束后,我发现很多同学没有整理好自己的座位就离开了,第五周该班上课之前我就给学生讲了这件事,让他们注意整理好自己的座位后方能离开机房。
大家都知道,机房的一般格局,两排学生相对而坐,两边靠墙的学生基本上是教师的盲区,再加上教师要坐在教师机前面操作,更不容易看清楚下面学生的情况,这就导致学生在下面说小话不容易被发现。
同样是七年级六班的学生,他们在第五周(也就是我课前强调整理好座位才能离开的那一周)上课时候,我老是听见下面有人说小话,我就随时停下来维持纪律,但是我一直找不出是谁或者是哪一些人在说话,于是我停下来整顿纪律,并且将本学期第一课讲的课堂记录放给大家看,其中有一条说到了:如果全班大面积出现不遵守课堂纪律的情况,第二节课就回到教室上课。
很自然,第六周的课就到教室上课,学生当然也不愿意回到教室上课,第六周课结束前,我问大家能不能保证记录了,大家都异口同声地回答“能”。第七周,我又让该班学生到机房上课,这节课的纪律出奇的好,至于后面的情况还有待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