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的名言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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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的名言

老子的名言范文1

1、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动善时。

2、绝学而无忧。

3、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

4、是以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名,不为而成。

5、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

老子的名言范文2

《老子》和《庄子》通过对名言表达能力的怀疑,提出了道不可言说的主张,从而赋予道不可认知的神秘色彩。然而,通过对《老子》和《庄子》中道与名言论证过程的重建,就可以揭示道的形而上学性以及道与名言关系所蕴含的两个内在区别:一个是重视综合和体悟的认知方式与重视分析和论证的认知方式之间的区别;另一个是依赖于经验且可以验证的知识与不可确证的形而上学之间的区别。

关键词: 道;名言;论证;形而上学

中图分类号: B2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7387(2013)02-0112-05

在中国哲学中,“名言”是与“名实”、“名辩”相联系的一个概念,三者同属认识论。对应西方认识论,名言可以被近似地当作描述人们经验、思想和信念主张的命题或命题集合。在先秦哲学中,关于“认识是否可能”的问题分为两个部分:第一,一般经验知识是否可能?第二,对“道”或“真知”的认识是否可能?对于前者,儒家和墨家持肯定态度。如孔子、荀子和墨子都讲正名。道家虽对此没有专门论述,但也没有否认日常经验知识的获得。而“道”或“真知”是否可以用名言来把握就成为中国古代哲学中的一个大争点。[1] 各家或多或少都有所涉及,并给予不同回答。儒家和墨家持积极态度,特别是荀子。他不仅认为道可以把握,而且指出认识道需要通过“虚壹而静”的途径。《荀子·解蔽》中说:

“人何以知道?曰:心。心何以知?曰:虚壹而静。心未尝不臧也,然而有所谓虚;心未尝不满也,然而有所谓一;心未尝不动也,然而有所谓静。”“虚壹而静,谓之大清明。万物莫形而不见,莫见而不论,莫论而失位。”

《易传》虽然认为名言不能把握“天道”,但是通过“圣人立象、设卦、系辞”就可以直观“天道”,因此,也可以说是一种“天道”可知论。与此相对,《老子》和《庄子》认为道不能用名言把握,因此是不可认识的。这一观点及其论证在哲学史上极为重要,为此后在哲学、文学以及绘画领域开展的言意之辩开启了帷幕并确定了基调。为了分析其论证的可靠性和揭示其结论的内在特点,本文依次重建了《老子》、《庄子》中“道”与“名言”关系的论证过程。

一、《老子》中“道”与“名言”

论证过程的重建

《老子》中表明“道”不可言说最直接的表述就是“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其中,第一和第三个道、名都是《老子》的专有名词,用来指称和命名最根本的、不可认知的那个东西,而第二个道和名作为动词,有言说、表达之意。由于作为专有名词的道和名指称同一个东西,且“道可道,非常道”与“名可名,非常名”结构相同,因此,笔者只对前者做论证分析。

(一)两个前提的推导

“道可道,非常道”作为结论,应该是从前提按照逻辑规则推演出来的。现在我们来重建论证的前提和过程。首先,把“道可道,非常道”翻译为日常语句就是“道是不能言说(认识)的”。把这个命题进行还原就形成完整的语句:人不能认识道。而要做出这个判断就必然涉及两个认知环节:一是人的认识能力,二是作为认识对象的道。把“道是不能认识的”这个命题作为结论,在前面两个认知环节的维度上,推论的前提有且只有两种可能:

§1人没有认识能力并且如果人没有认识能力,那么人就不能认识道。

§2人有认识能力并且如果人有认识能力,那么人就不能认识道。

用K表示知识;a代表任何具有健全认识能力的人;p表示命题:人没有认识能力;q表示命题:人不能认识道。那么上述两类前提可以形式化为:

§1′: Kap∧(KapKaq) §2′: 瘙 綈 《Kap∧( 瘙 綈 KapKaq)

由此可见,在逻辑语法层面,前面两类前提都能有效地推出结论“人不能认识道”。但为了确证这个结论是否可靠还应该对两类前提进行逻辑语义分析。下面笔者依次分析这两类前提为真会产生什么样的认识结果。

(二)第一类前提的分析

第一类前提是由“并且”作为联结词形成的合取命题。如果这个合取命题为真,就要求两个合取支命题同真。首先看第一个支命题“人没有认识能力”。如果这个命题为真,则必然导致悖论,即必须肯定它为假。具体来说,如果“人没有认识能力”为真,那么,这个真命题本身就不会形成,或者说,我们至少具有“‘人没有认识能力’为真”这一知识。如此一来,就必须接受人有认识能力这个现实。既然如此,“人有认识能力”就为真,而第一类前提也就转变为第二类前提。

另一个合取支命题“如果人没有认识能力,那么人就不能认识道”是逻辑蕴涵式。从命题表达的意义本身来看,如果人没有认识能力,显然就会得出人不能认识道。前面已经证明“人没有认识能力”为假,也就是说,第二个支命题的前件为假。在逻辑语法层面,前件假,不管后件是真是假,逻辑蕴含式恒真,或者说,从“人没有认识能力”为假并不能推出“人不能认识道”的具体真值。但在二值逻辑系统中,其真值只能有两种可能:要么为真,要么为假。在逻辑语义层面,由于“人有认识能力”为真,第二个支命题就有且只有两种可能情况,具体表述为:

§1.1如果人有认识能力,那么人就能认识道。

§1.2如果人有认识能力,那么人不能认识道。

第一种可能情况属于强的可知论,这与《老子》和《庄子》中道的不可知论不相符,故不作具体分析。而第二种可能情形与第二类前提的第二个支命题相同,因此在分析第二类前提时再作说明。

(三)第二类前提的分析

第二类前提的第一个合取支命题是“人有认识能力”。从常识的维度看,其合理性显而易见。但要对其进行逻辑辩护就应从两个方面展开:第一,从认识结果分析。尽管有极少数怀疑论者否认人有认识能力,但在现实生活中没有人会否认我们具有知识,至少在常识层面。同时,自然科学的发展为人类具有认识能力提供了强有力的辩护。第二,从论证系统的外部进行反证。中西方哲学都有对认识论进行反思与怀疑的内容,相比之下,西方哲学更是形成了自古希腊延续到现在的怀疑论传统。其中,笛卡尔对外在世界与休谟对经验知识的怀疑成为近代以来西方认识论必须要解答的难题。但反过来看,这种反思和怀疑之所以可能,就是因为人有认识能力。如果人没有认识能力,就没有正常的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更谈不上对自身的反思与怀疑。换句话说,反思与怀疑都要立足于一定的认识能力和知识之上。由此可知,“人有认识能力”为真。

现在来看另一个合取支命题“如果人有认识能力,那么人不能认识道”的逻辑语义。直观来看,这一命题表明人有认识能力但又不能认识道,或者说,道在人的认识能力之外。从逻辑可能性来讲,外在于认识能力的道,其意义一般有两种可能:一是,“道”为笛卡尔、洛克和休谟等人所说的外在世界。按照笛卡尔的论证来说就是:因为你不知道你没有做梦,所以你就不知道任何关于你没有做梦的证据。也就是说我的认识都在我的意识之内,对外在世界的认识也是在我的意识中形成的,没有超出意识范围的认识。即使我的认识是由邪恶精灵所控制,我们也无法知道。[2] 对外在世界,康德也认为由于我们没有关于它的经验材料,所以不能形成关于它的知识,如果试图把世界作为认识对象,就会导致二律背反。二是,道为大全。它类似于黑格尔哲学中的绝对理念,但又不是纯精神性的。它是人们思辨的设定,但又不是完全脱离我们的所有经验知识。那么,《老子》和《庄子》中的道是哪一种层面的道呢?为了回答这个问题就需要对道的文本意义做一番考察。

(四)《老子》中的道

《老子》中论及道的地方有73处之多。尽管道不可言说,但我们还是可以近似地描述道。比如,“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老子·二十五章》)这是说有一个东西在万物生成之前就存在,并且是万物产生的根源,人们不知道它的名称,姑且以“道”或“大”来命名和指称。同时它又具有以下特点: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老子·十四章》)“淡乎其无味,视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用之不足既。”(《老子·三十五章》)

可见,《老子》中 “道”的所指对象不是具有确定属性的具体事物,而是本身模糊并变动不居的“有”;同时,这个“有”无法用名言从正面直接把握,只能用否定或负的方法进行描述,如通过“不是什么”来衬托“它是什么”。作为“有”的名称,“道”不是对“有”的反映和描述,而是对“有”的命名。可见,“道”与“有”一样,都是古人对宇宙万物根源终极追问的产物。

一般来说,早期的哲人喜欢追问宇宙万物的根源和本质,尽管思考的方法和结果各不相同。比如,早期的中国哲人喜欢思考万物产生于什么?在得知“万物生于有”之后会继续追问“有”又是怎么产生的?“有生于无”。那么,“无”是什么?假如“无”具有某种确定的属性,又会问“无”是由什么产生的?如果“无”的确是个“什么”,那么,这样的追问还会继续下去,以至无穷。无穷追问是怀疑论者否认知识可能的一个有力证据,但无穷追问又不符合我们的认识事实,因此,合理而明智的做法就是在某个节点停止这种后退追问。在《老子》中,这个停止追问的地方就是道,不能再追问道之后是什么。这样就既阻止了对宇宙万物产生根源的无穷追问,又对人的认识活动在一个可能维度上划定了界限。对应前面两种类型的道(外在世界和大全),《老子》中的道是具有思辨性质的大全,但又具有东方哲学的独特内容,即对宇宙生成和运动根源的追问与解答。

〖BT(1〗 二、《庄子》中“道”与“名言”论证关系的重建〖BT)〗

与《老子》一样,《庄子》也认为名言不能把握道,但又有所区别。《老子》侧重于道的终极性和不确定性,而《庄子》在强调道的不确定性的同时,侧重于对认识能力的怀疑。

(一)《庄子》对认识能力的怀疑

《庄子·齐物论》中讲,“夫言非吹也,言者有言,其所言者特未定也。果有言邪?其未尝有言邪?其以为异于鷇音,亦有辩乎,其无辩乎?”这是说名言不像风一样飘无定所,而是有言说的对象存在。但对不同的人,言说的对象可能不一样。即使同一个言说者,不同时地的言说对象也可能不同。那么,如何为我们言说的内容提供辩护呢?一般来说有以下三种方法:第一,用认识的对象来衡量对这个对象的认识。在大多数认识论哲学家看来,对象就是我们所认识的对象,而我们所认识的对象就是由关于对象的认识构建起来的。因此,用认识对象来为关于对象的认识进行辩护显然是无法辨别真假的。第二,用“我”自己的知识来辩护。这又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用只有自己才懂的想法为我们言说的东西提供辩护。比如,在对自己坚信的观点进行辩护时,如果自己无法提供充足的证据和强有力的论证让对方满意,人们往往会说类似这样的话,即“尽管你(们)不同意,但我凭直觉发誓这就是真的”。然而这必然会陷入私人语言的陷阱之中。维特根斯坦认为,私人语言是不可能的,语言的意义只能在公共的“语言游戏”中形成。[3] 因此,仅凭自己确信但又不能提供公众可以接受的理由是不能为信念主张进行辩护的。二是运用我的知识(得到辩护的信念)来为我对某一对象的认识(待辩护的信念)进行辩护。但由于辩护双方都是信念,因此这类辩护就可以归约为我相信“我的某个信念”。然而,“我相信‘我的某个信念’”本身又是一个待确证的命题,为其提供辩护就会得到“我相信‘我相信我的某个信念’”,如此延续下去就会陷入信念辩护的无穷后退之中。第三,要真正辩护“我的信念”,一个可行的方法就是把它纳入到公共的“语言游戏”之中,看其能否与相关理论和思想融贯协调。但《庄子》认为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不同思想必然会产生论辩,而论辩并不能辨别各自的是非对错。《庄子·齐物论》中讲:

“既使我与若辩矣,若胜我,我不若胜,若果是也,我果非也邪?我胜若,若不吾胜,我果是也,而果非也邪?其或是也,其或非也邪?其俱是也,其俱非也邪?我与若不能相知也,则人固黮闇。吾谁使正之?使同乎若者正之?既与若同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者正之?既同乎我矣,恶能正之!使异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异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同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然则我与若与人俱不能相知也,而待彼也邪?”

这里有两层意思:第一,辩论的输赢并不能确定论点的是非对错。赢的一方的观点并一定正确,输的一方的观点也不一定错。或者说论辩胜负与观点对错没有必然关联。第二,引入第三方作为辩论标准也不能判定孰是孰非。在《庄子》看来,第三方观点或者与我的观点相同,或者与对方的观点相同,或者同于、异于两方的观点,因而无法起到甄别是非对错的作用。在这里,《庄子》一方面对普遍知识进行了富有意义的怀疑;另一方面也暴露了这种怀疑的粗糙型。

由上可见,《庄子》由认识活动的相对性和认识对错的不可判定性推出人的认识能力的有限性,即人不能用名言把握道。因为“可以言论者,物之粗也;可以意致者,物之精也;言之所不能论,意之所不能察致者,不期精粗焉”。(《庄子·秋水》)运用名言只能对认识对象的具体特性和状态进行刻画,但不能把握道。

(二)《庄子》中“道”的意义

《庄子》发挥了《老子》的思想,也主张道是宇宙之究竟本根。[4] 但又有新的特征,如《庄子·大宗师》认为,“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道先万物而存在,尽管“无为无形”,但却是“自本自根”的有,而且是一切万有存在的根源。表现在宇宙生成层面就是天道:“天道运而无所积,故万物成。”(《庄子·天道》)表现在人类生存层面就是人道:“有为而累者,人道也。”(《庄子·在宥》)表现在帝王统治层面就有帝道和圣道:“帝道运而无所积,故天下归;圣道运而无所积,故海内服。”(《庄子·天道》)可见,相比于《老子》,《庄子》中道的意义更加丰富和多样。但相对于具体事物的可辨别和可衡量,作为宇宙本根的道是“无形者,数之所不能分也;不可围者,数之所不能穷也。”(《庄子·秋水》)在认识层面,作为对具体认识对象条分缕析、有限刻画的认识方式,“名言”显然不能对不可明其数度和条理的“道”进行描述。因此,道是“言之所不能论,意之所不能察致者。”(《庄子·秋水》)尽管如此,《庄子》认为还是有其它办法把握道。这就是《庄子》所讲的“心斋”、“坐忘”,即“损之又损”的具体途径。对此,《庄子·齐物论》中讲,“古之人,其知有所至矣。恶乎至?有以为未始有物者,至矣,尽矣,不可以加矣。其次,以为有物矣,而未始有封也。其次,以为有封焉,而未始有是非也。”把这段话倒过来就可以类比把握道所需要经历的三个阶段:首先,“以为有封焉,而未始有是非也”,即虽然事物之间还有区别,但已经忘掉彼此之间的是非对错;其次,“以为有物矣,而未始有封也”,即尽管认为有物存在,但已经没有彼此的区别了;最后,“以为未始有物者,至矣,尽矣,不可以加矣”。至此,就彻底忘掉物我和世界的分别,达到“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的境界。

三、道所蕴含的内在区别

张岱年先生认为《老子》中的道“非感官所能觉察,故亦不能用一般名言来述说。普通的名言都由感觉经验来,而道则超乎感觉经验,所以没有恰当词字可以形容道。”[5] 那么,能不能认识道?如果能的话,应该用什么样的语词把握道呢?对此,现代哲学家冯契持肯定态度,他认为道是一个总名,而总名是表示元学理念的,即表示宇宙整体的。总名不同于达名,达名是最高的类,以万物为外延,一般是哲学范畴,如物、性、时、空、类、故、理等。所有这些以达名所表示的范畴构成了一个辩证综合的整体,即大全、宇宙和天道。而这些是囊括万有、超越对待的总名。总名不能用立足于形式逻辑基础之上的概念和语言来认识,只能用理性直觉、辩证的综合以及德性自证来把握。[6] 但是用当代认识论来衡量,以上两种观点都是无法用经验知识为之辩护的形而上学。在维特根斯坦看来,只说我们能说的,如自然科学。由于形而上学命题没有确定意义,也就没有对错之分,因此是不能说的。对其,我们只能默然忽略。[7] 按照维特根斯坦的说法,《老子》和《庄子》中的道都是无法验证的形而上学。

但对道与名言的关系,《庄子》给出了两重说明:一方面,《庄子》对名言表达能力表示怀疑,认为依靠名言形成的认识是片面的、有限的,这样的认识只会产生对是非对错的无谓争论。与此相对,道是虚无缥缈、无形、不可围的,不能用名言把握,因此道就具有某种神秘性;但另一方面,《庄子》又认为可以用其它的方法表达道,这就是“以卮言为曼衍,以重言为真,以寓言为广”(《庄子·齐物论》)的方法,即用古人和老人的“重言”以及寓言故事显示“道”,“实际上就是用诗的语言来表达道,把哲理体现在艺术形象之中,也就是用形象思维的方式来表现哲理境界。”[8] 正是由于道的这种不可知但又可以体悟的神秘性和模糊性使得此后的言意之辩成为可能,同时也为文学家和艺术家寄托情感提供了条件。

但是,在当代分析哲学家看来,我们的思想和语言有密切的联系,思想通过语言来表达,而语言的意义就是思想。因此,不管名言、卮言、重言还是寓言都属于语言,只要语言能描述和表达“道”,那么人就有能力认识“道”。这显然与《老子》和《庄子》关于“道可道,非常道”、“道不可言,言而非也。知形形之不形乎!道不当名”(《庄子·知北游》)的思想相矛盾。然而这仅仅是表面的矛盾,在其内部隐含着两个更深层次的区别:一个是重视综合和体悟的认知方式与重视分析和论证的认知方式之间的区别。前者是中国哲学的一大特征,而后者是西方哲学的显著特点。例如,《老子》和《庄子》都认为对道的认识只能通过“损之有损”的体悟和直觉,这样的认识活动不仅不依赖经验知识,相反要消除经验知识的拖累。与此不同,西方知识论通过条分缕析的分析工作追求对世界万物的确定性认识。

另一个是知识与形而上学的区别。现代哲学家主张知识有两类:一是通过分析得来的先天知识(prior knowledge);一是通过综合得到的经验知识。美国著名哲学家奎因(V.W. Quine)认为,分析和综合的区分以及还原主义是逻辑经验主义的两个教条。尽管他在一些场合承认先天知识和经验知识的区别,但他强调所有的知识或多或少都是经验性的,而且是可以验证和辩护的。[9] 与此相对,传统哲学认为有一些认识是超验的,例如,《老子》和《庄子》中的道是不能用经验命题进行验证和辩护的。因此,在是不是根源于经验以及能否验证的标准下,经验知识和形而上学产生了分裂。这种情况在《老子》和《庄子》中表现为:一方面人们能够获得日常经验知识,尽管不是严格意义上得到辩护的经验知识;另一方面又有对超验对象(如道、无等)的体认。尽管两类认识有一定关联,但更多的是区别和不同。显然,在西方知识论的视域下,《老子》和《庄子》中的道既不是神秘主义的未知对象,也不是对人类认知能力普遍怀疑的结果,而是对宇宙万物生灭变化终极追问的思辨产物。

【参考文献】

[1][4][5] 张岱年:《中国哲学大纲》,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527、50、48页。

[2] Jonathan Dancy: An Introduction to Contemporary Epistemology, Basil Blackwell Ltd, 1985, p.11.

[3][7]Ludwig Wittgenstein: Philosophy Investigation, translated by G.E.M. Anscombe, Basil Blackwell Ltd, 1953, p.11, p.89.

老子的名言范文3

自信是向成功迈出的第一步。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自信的励志名言,供大家参阅!

关于自信的励志名言精选1.恃人不如自恃也。

——先秦《韩非子·外储说右下》

2.自信与骄傲有异;

自信者常沉着,而骄傲者常浮扬。——梁启超

3.吾无过人者,但生平行为,无不可对人言耳。

——司马光

4.自立自重,不可跟人脚迹,学人言语。

——陆九渊

5.自信者不疑人,人亦信之。

自疑者不信人,人亦疑之。——《史典》

6.知人者智,自知者明。

——老聃《老子》

7.许多人一事无成,就是因为他们低估了自己的能力,妄自菲薄,以至于缩小了自己的成就。

8.实现明天的惟一障碍,是对今天的怀疑。

9.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一切只能靠自己。

10.自卑的人,总是在自卑里埋没的自己,记住,你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

11.缺乏自信常常是性格软弱和事业不能成功的主要原因。

12.凡事总要有信心,老想着“行”。

要是做一件事,先就担心着"怕咱不行吧”,那你就没有勇气了。

13.一个人缺少了自信,就容易对环境产生怀疑与戒备。

14.自信是一根柱子,能撑起精神的广漠的天空,自信是一片阳光,能驱散迷失者眼前的阴影。

15.自信是一个人的胆,有了这个胆,你就会所向披靡!

关于自信的励志名言经典1.畅开心扉是为了虚荣,为了侃侃而谈,为了得到别人的信赖,为了交换秘密。

——拉罗什富科

2.地位越高,自我评价就越高,自信心多强,能力就有多强。

我们总能表现出与环境的和谐平等。——赫兹里特

3.一个人面对正当之事物,从正当的时机,而且在这种相应条件下感到自信,他就是一个勇敢的人。

——亚里士多德

4.自信是英雄的本质。

—爱默生

5.自信与自靠是坚强的柱石。

——英国

6.深窥自己的心,而后发觉一切的奇迹在你自己。

——培根

7.任何人都应该有自尊心,自信心,独立性,不然就是奴才。

——徐特立

8.地球上的任何一点离太阳都同样地遥远。

——伯顿

9.我们对自己抱有的信心,将使别人对我们萌生信心的绿芽。

——拉劳士福古

10.除了人格以外,人生最大的损失,莫过于失掉自信心了。

——培尔辛

11.有信心的人,可以化渺小为伟大,化平庸为神奇。

——萧伯纳

12.坚决的信心,能使平凡的人们,做出惊人的事业。

——马尔顿

13.哥伦布发现了一个世界,却没有用海图,他用的是在天空中释疑解惑的“信心”。

——桑塔雅娜

14.能够使我飘浮于人生的泥沼中而不致陷污的,是我的信心。

——但丁

15.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

——诸葛亮

关于自信的励志名言推荐1.天生我材必有用。

—— 李白

2.知人者智,自知者明。

—— 《老子》

3.自信与自靠是坚强的柱石。

—— 英国

4.自信是向成功迈出的第一步。

—— 爱因斯坦

5.自信是成功的第一秘诀。

—— 爱默生

6.人必须有自信,这是成功的秘密。

—— 卓别林

7.自信是英雄的本质。

—— 美爱默生

8.每个人总以为自己的信念都是正确的。

—— 威柯珀

9.信心可以移山。

—— 英国

10.先相信自己,然后别人才会相信你。

—— 罗曼罗兰

11.任何人都应该有自尊心、自信心、独立性,不然就是奴才。

但自尊不是轻人,自信不是自满,独立不是弧立。——徐特立

12.天生我材必有用——李白

13.自信是成功的第一秘诀——爱默生

14.先相信自己,然后别人才会相信你。

——罗曼·罗兰

15.人多不足以依赖,要生存只要靠自己。

——拿破伦

16.我只有一个忠告给你——做你自己的主人。

——拿破伦

17.劳动使人建立起对自己的理智力量的信心。

——高尔基

18.坚信自己的思想,相信自己心里认准的东西也一定适合于他人这就是天才。

——爱默生

19.谁中途动摇信心,谁就是意志薄弱者;

谁下定决心后,缺少灵活性,谁就是傻瓜。——诺尔斯

20.幽默是表明工人对自己事业具有信心并且表明自己占着优势的标志。

老子的名言范文4

一、心体与言说

王阳明以成圣为终极的追求。从形而上的层面看,走向理想之境(成圣)与重建心体有其逻辑的联系:心体作为内在的本原而构成了成圣的根据。在王阳明的心学系统中,心体与良知往往处于同一序列,致良知与知行的互动同时亦意味着对心体的体认。从总体上看,致良知与知行的互动固然更多地侧重于历时性的过程,但这一过程同样亦涉及言说与体认、名言与对象等逻辑的关系。

按王阳明的理解,心体作为本原,表现为一个统一体:"心,一而矣。以其全体恻怛而言谓之仁,以其得宜而言谓之义,以其条理而言谓之理。"(《传习录中》《全集》第43页)致良知的终极目标,即在于达到心之全体。然而,名言则往往限于某一个侧面,因而执着于名言,常常难以把握心体。正是在此意义上,王阳明认为:"心之精微,口莫能述。"(《答王天宇》,《全集》第164页)这里已涉及心体与言说的关系:心体主要不是言说的对象。

以名言去把握心体,主要表现为理性的辩析、理解过程。在王阳明看来,对心体固然要达到理性的明觉,但这种理性的明觉并非仅仅依赖于名言的辩析,它更多地与体认和心悟相联系。王阳明常常以哑子吃苦瓜为喻,来说明这种非名言所限的体悟:"哑子吃苦瓜,与你说不得。你要知此苦,还须你自吃。"(《传习录上》,《全集》第37页)"说"是以名言来表达,说不得,意味着难以用名言来表达。作为一个"说不得"的过程,自悟具有超名言的性质,而所悟的对象(心体)则亦似乎被置于超名言之域。

名言之域(可以"说"之域)与非名言之域(说不得之域)的区分,当然并非始于王阳明,老子提出"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老子》第一章)其中已蕴含了对可说(可道之域)与不可说(不可道之域)的划界。在老子那里,可说之域与不可说之域的划界,逻辑地对应于为学与为道的过程:为学过程指向可说之域,为道过程则指向不可说之域。可说之域主要与日常的知识经验界相联系,不可说之域则往往被理解为形而上之道。与老子不断地追问形而上之道有所不同,王阳明更多地将不可说的心体与个体的存在联系起来。

如前所述,心体的意义首先体现于成圣过程。从成圣的的理想出发,王阳明上承了儒家区分为己之学与为人之学的思路。前文(第五章)已提及,为己以成己为目标。从人格培养的角度看,心体作为成圣的根据,总是具有普遍性的一面,成己即意味着使具有普遍性品格的心体与个体的存在合一,并通过对心体的自悟而成就人的内在德性。这种为己的过程,也就是使心体实有诸己的过程。与之相对,名言的辩析则往往以成就知识为特点,就其与心体的关系而言,它首先将心体视为理解的对象,从而使二者的关系呈现为能知与所知相互对待的格局。在心体的对象化形式下,对心体的言说往往引向了语义的解析,从而不免偏离成就德性的指归。王阳明曾对此提出如下批评:"吾契但著实就身心上体履,当下便自知得。今却只从言语文义上窥测,所以牵制支离,转说转糊涂。"(《答友人问》《全集》第208-209页)就身心上体履表现为一个为己的过程,言语文义上窥测,则执着于知识层面的理解,后者往往流于炫人以文辞,从而导向为人之学:"今之学者须有笃实为己之心,然后可以论学。不然,则纷纭口耳讲说,徒足以为人之资而已。"(《与汪节夫书》,《全集》第1001页)

心体的设定在于为成己提供根据,言说则趋向为人;成己要求化心体为自我的人格,言说则导向化心体为对象。与如上对峙相联系的,是口耳之学与身心之学的分野。关于口耳之学,王阳明有如下评论:

今为吾所谓格物之学者,尚多流于口耳。况为口耳之学者,

能反于此乎?天理人欲,其精微必时时用力省察克制,方日渐有

见。如今一说话之间,虽口讲天理,不知心中倏忽之间已有多少

私欲。盖有窃发而不知者,虽用力察之,尚不易见,况徒讲而可

得尽知乎?今只管讲天理来顿放着不循;讲人欲来顿放着不去,

岂格物致知之学?后世之学,其极至,只做得义袭而取的工夫。

(《传习录上》,《全集》第24-25页)

口引伸为说,耳则借喻为听,言说作为交往过程总是包含"说"与"听",言说需要听者的回应,听则是进行对话的前提。在言说过程中,说与听都首先涉及话语意义的辩析,其目标在于达到知识层面的理解。此时,主体常常耳听而口说,所谓入乎耳而出乎口;其所说所听,并未化为内在的人格。唯其如此,故虽在语义的层面能明于理欲之辨,但仍不免有私欲。质言之,外在的言说尽管能达到关于对象的知,但却不能担保内在精神世界的完善;口讲与心悟有其逻辑上的距离。

与口耳之学相对的是身心之学。当王阳明将"身心上体履"与"文义上窥测"视为的格物致知的二种不同方式时,亦已表现了对身心之学的肯定。从内涵上看,所谓身心之学包含相互联系的二个方面。其一,与入乎耳出乎口不同,它以身体力行为自悟的前提,将心体之悟,理解为实践过程中的体认(表现为"体"与"履"的统一);其二,体与履的目标,是化本体(心体)为内在的人格,并使之与个体的存在合而为一。王阳明曾说:"世之讲学者二:有讲之以身心者,有讲之以口耳者。讲之以口耳,揣摸测度,求之影响者也。讲之以身心,行著习察,实有诸己者也。"(《传习录中》,《全集》第75页)所谓讲之身心而实有诸己,即意味着具有普遍性向度的心体与个体相融合,成为主体的真实存在。

可以看到,按王阳明之见,言说并不引向心体与个体的沟通,相反,它往往导致心体与自我存在的分离。对王阳明来说,关于心体,主要的问题是如何使之实有诸己,而言说与辩析则趋向于对象化。在言说辩析的层面上,意义的表达和理解构成了关注的重心,心体作为对象始终处于言说者之外,说与所说呈现为二元对待的结构。这种辩说往往将意义本身归结为一个独立的论域,言说越详而越疏离心体,所谓"牵制缠绕于言语之间,愈失而愈远矣。"(《与道通书》《全集》第1207页)从成圣的维度看,言说的作用主要不在于意义的辩析,而在于规定行为的方向:"盖古人之言,惟示人以所向往而已。若所示之向往,尚有未明,只归在良知上体会方得。"(《传习录拾遗》,同上,第1176页)示人以向往,亦即示人以理想之境,这种所向最终又是通过主体自筹的体悟(体会)而达到明晰并获得认同。

名言与心体的关系,并不仅仅存在于德性与人格的形成过程。从"所向往"看,主体既要化心体为实有诸己的人格,又应实现从德性到德行的转化。名言的辩析,属广义的"知"的领域,它固然有助于理解心体的至善品格,但执着于此,却仍未超越知善知恶之知,对成圣的追求来说,重要的是在践行中使德性获得外部的确证。正是以此为前提,王阳明一再将身心上体履提到了更为突出的地位:"区区格致诚正之说,是就学者本心日用事为间体究践履,实地用功,是多少次第、多少积累在。"(《传习录中》,《全集》第41页)体究不同于思辨地说,而是实践中的悟;践履则是化所悟为实地工夫,在这里,言说的意义似乎已为践行所消解。

言说与德行的如上关系,与致良知说及知行之辩无疑有逻辑的联系。言说属广义的知,但这种知一旦离开了践行过程,就只具有口耳之学的意义。如前文所提及的,心体作为成圣的根据,与良知处于同一序列,心体的"得"(把握),与良知的致,亦有彼此相通的一面。良知之致,无论就达到抑或推行而言,都展开于践行过程。同样,对心体的体认及这种体认的确证,也始终离不开实地践履。在这种对应关系中,言意的逻辑辩析,多少让位于知行的现实工夫。1

在名言与心体的关系上,王阳明首先将心体理解为超乎名言之域(说不得)的本体。但是由心体的说不得,王阳明既未追随老子,走向带有神秘意味的玄观,亦没有像维特根斯坦那样,自限于和言说相对的沉默,而是将言意之辨与知行之辨联系起来。心体虽超乎名言(说不得),但却并非没有意义,不过,作为成圣的根据,这种意义主要不是借助言说与辩析来彰显,而是通过主体自身的存在来确证。这样,在王阳明的心学中,名言的辩析便从属于个体的自悟,言意之辨上的"说"则相应地转向了身心之学上的"行"。

二、名言与道

心体作为成圣的根据,较多地表现了其内在之维。在更一般的层面上,心体又被理解为存在的普遍根据。后一意义上的心体,往往又与道相通,而名言与心体的关系,亦逻辑地关联着言与道之辩。

道在心学的体系中具其双重品格:它既被理解为本体论意义上的存在根据,又表现为认识论意义上的真理,前者侧重于对存在的规定,后者则是对这种规定的把握,二者彼此交错,使道具有了统一性原理的意义。尽管心学始终以如何成圣为其哲学主题,但与历史上其他哲学系统一样,心学始终难以忘怀对统一性原理的追问,事实上,成圣与求道在心学中乃是一个统一的过程。

作为统一性原理的道,是否表现为名言之域的对象?王阳明对此提出了如下看法:"道不可言也,强为之言而益晦;道无可见也,妄为之见而益远。夫有而未尝有,是真有也;无而未尝无,是真无也;见而未尝见,是真见也。"(《见斋说》,《全集》第262页)此所谓"不可言",与前文的"说不得"涵义相近,均指超越名言。道首先不是言说的对象,如果勉强地以名言去说,则反而使道远离人。一般而言,名言具有敞开存在的作用,在认识之光尚未照射之前,对象往往处于自在形态,而认识的过程总包含着名言的规定与表达作用:在这一意义上,确乎可以说,名言将对象敞开于主体之前。但从另一角度看,名言往往又有遮蔽对象的一面。作为思维的形式,名言凝结了认识的成果,这种成果作为先见而影响着人们对对象的把握,它既构成了达到对象的必要条件,又在一定意义具有某种排他性。同时,在经验知识的领域,名言所达的,常常是对象的某一方面或某一层面,及于此往往蔽于彼。王阳明认为强为之言而益晦,妄为之见而益远,似乎主要就后一意义而言。

当然,道本身虽超越名言,但走向道的过程并非完全隔绝于名言;就儒学的系统而言,五经便常常被理解为达到道的中介,而五经即是由名言构成的意义系统。不过,名言(包括表现为名言系统的五经)虽然是达到道的中介,但却只具有工具的意义,因而不可执着:

得鱼而忘筌,醪尽而糟粕弃之。鱼醪之未得,而曰是筌与糟

粕,鱼与醪终不可得矣。五经,圣人之学具焉。然自其已闻者而

言之,其于道也,亦筌与糟粕耳。(《五经臆说序》《全集》第

876页)

五经只是得道的手段,一旦把握了道,便不必拘泥于五经的名言意义系。这种看法,对松弛传统经学的束缚、超越词章训诂之学,无疑有不可忽视的意义。

从名言与道的关系上看,王阳明的如上观念与传统的言意之辩显然有其历史的联系。魏晋时期,王弼对言意关系曾作过如下规定:"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周易略例·明象》)这里的言具体指卦辞,象则指卦象(含有范畴之意),二者引伸为名言;与之相对的意,则可泛指一般的原理。在此,言与象即(名言)即被理解为达到意(一般原理)的工具,而这种工具与所要达到的对象(意)的关系又完全是外在的:一旦得意,即可忘言与象。王阳明对五经所代表的名言系统与道的关系的理解,在理论上无疑上接了王弼玄学的言意之辩。当然,王弼在这方面似乎走得更远:由得象而忘言、得意而忘象,王弼进而引出"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的结论(参见同上),亦即将放弃名言视为把握普遍原理的前提。相形之下,王阳明则并未放弃对名言之工具意义的承诺。

与得鱼而弃筌、得道而弃五经相近的,是维特根斯坦的抛梯之说。维特根斯坦在其《逻辑哲学论》的结尾处,曾写下了一段颇有意味的话:"我的命题可以这样来说明:理解我的人当他通过这些命题--根据这些命题--越过这些命题(他可以说是在爬上梯子之后把梯子抛掉了)时,终于会知道是没有意思的。"(《逻辑哲学论》6.54,商务印书馆,1985年,第97页)按早期维特根斯坦的看法,形而上学的问题无法以命题来说,他的《逻辑哲学论》即在于展示这一事实,亦即"说"不可说(说形而上学之不可说),一旦理解了形而上学问题与有意义的命题之间的关系,则他所说的一切便都可以悬置。王阳明在强调道不可言的同时,又提出得道而弃五经,亦即把五经的名言系统视为达到"不可言"之道的工具,其思路与维特根斯坦的"抛梯"之说确乎有类似之处。事实上,王阳明亦常常把经典比作阶梯,认为"六经原只是阶梯"(《全集》第786页),阶梯是达到的目标的手段,而不同于目标本身,同样,经典的名言系统对道的言说尽管可以引向道,但这种言说也有别于道本身。

不过,与早期维特根斯坦由不可说走向沉默(以沉默为处理形而上学问题的最后立场)有所不同,王阳明在反对执着于名言的同时,又把注重之点转向与名言辩析相对的体悟,而从说到悟的转换之前提,则是道体与心体的沟通:"道无方体,不可执着。却拘于文义上求道,远矣。…若解向里寻求,见得自己心体,即无时无处不是此道。亘古亘今,无终无始,更有甚同异?心即道,道即天,知心即知道知天。""诸君要实见此道,须从自己心上体认,不假外求始得。"(《传习录上》,《全集》第21页)如前所述,心体与道体的合一,乃是心学的基本预设。这里值得注意的是王阳明将文义上(名言意义系统上)求道与心上体认区分开来,以自心体认作为把握道的更重要的形式。此所谓体认,亦以道体与心体的合一为其指归。不过,与本体论上的先天规定不同,由体认而达到的合一,更多地表现为个体对普遍道体的内在认同;前者(本体论意义上的合一)展示的是道与心之间的逻辑关系,后者(由体认而达到的合一)则是主体的一种境界。

名言的辩析首先指向对象的逻辑关系,心上的体认则落实于主体的境界;从文义上求道到心上体认,表现为由逻辑关系的把握,到化道体为境界。境界不同于一般名言所表达的知识,所谓’知来本无知,觉来本无觉"(《全集》第94页);其所得,其所存,"在知道者默而识之,非可以言语穷也"。(同上,第64页)默而识之既不同于消极意义上的沉默,也不同于外在的语义辩析,它从对象性的认识,转向内在的自悟,并由此而将对道体的体认,融入主体的意识结构,使之与人的存在合一。质言之,在王阳明的心学中,得道(悟道)主要不是对外在的超验本体的认识,而是表现为主体境界的形成与提升,这一思路可以看作是身心之学的逻辑展开。

从哲学史上看,在名言与道的关系上,传统哲学似乎表现出二重路向。自先秦以来,一些哲学家对名言能否把握道作了肯定的回答,并较多地考察了如何以名言把握道的问题。荀子认为,"辩说也者,不异实名以喻动静之道也"(《荀子·正名》),其中已蕴含名言的辩析能达到道之意。《易传》对名言在把握普遍之道上的作用也表现出乐观的确信:"圣人立象以尽言,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易》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易传·系辞上》)即易的名言系统与天地之道具有同一对应关系,故能涵盖穷尽后者。宋明时期,张载大致上承了以上传统,并对此作了更明确的阐述:"形而上者,得辞斯得象矣,故变化之理存乎辞。言,所以显变化也。""拟之而后言,议之而后动,不越求是而已。此皆著爻象之辞所以成变化之道,拟议以教之也。"(《易说·系辞上》)就是说,形而上之道并非超越于名言之域,主体能够以概念范畴言说、把握普遍之道。尔后王夫之肯定"言、象、意、道固合而无畛"(《周易外传·系辞下》),体现的是同一思路。

与以上传统有所不同,另一些哲学家则更多地将注重之点指向道的超名言这一面。在如何把握道的问题上,孟子提出自得之说:"君主深造之以道,欲其自得之也。自得之,则居之安;居之安,则资之深;资之深,则取之左右逢其原。"(《孟子·离娄下》)此所谓深造,并不是名言文义上的辩析,而是个体的体悟,其具体形式表现为尽心:"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者,则知天矣。"(《孟子·尽心上》)作为尽心与自得的统一,深造以道所追求的是道与个体存在的融合。1 老子把道规定为"无名之朴"(《老子》三十七章),更明确地突出了道之超名言性质;与之相联系的则是"为道日损"说,日损意味着悬置已有的名言系统,以日损为把握道的前提,彰显的便是道与日常名言的逻辑距离。庄子对可言与不可言作了区分:"可以言论者,物之粗也;可以意致者,物之精也。言之所不能论,意之所不能察致者,不期精粗焉。"(《庄子·秋水》)所谓不可以言论。不能以意致者,也就是形而上之道。在庄子看来,道是无界限的整体,言则有所分,"道未始有封,言未始有常"(《庄子·齐物论》),因而一般名言难以达到道。儒道之外,佛家亦涉及第一因与名言的关系。较之印度佛教之注重名相的辩析,中国的禅宗更多地倾向于对名言的消解。自慧能以后,禅宗往以顿悟为成佛的主要途径,并由此主张"不立文字",其机锋、棒喝都表现了一种非名言的悟道方式。

以上二重路向当然是一种分析的说法,每一哲学家或哲学流派本身亦有多重性,但在主要倾向上确乎呈现出各自的特点。从总的思维趋向看,王阳明在名言与道的关系上,无疑明显地地认同了对道的非名言把握方式。当然,王阳明以心立说,道体的规定逻辑地关联着心体。作为心学系统的展开,道的体认更多地指向成就德性,得道、悟道则具体表现为化道体为境界。在此,道的超名言维度取得了道与个体存在为一的形式。

通过自悟而化道体为境界,最终总是落实于主体的在世过程。以名言论析道,可以在思辨的层面展开,亦即以言说为其方式,但道与个体存在的合一,则须通过存在过程本身来确证。道作为统一性原理,同时也构成了一种超越的理念,所谓万物与我为一,便可视为道的理念内化于主体意识而达到的境界。这种境界使人超越了个体的小我,形成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的浩然胸怀。作为一种真实的境界,与道合一并不仅仅表现为精神上的受用,它要求通过身体力行而展现于外。正是在此意义上,王阳明一再强调:"人须在事上磨练做功夫,乃有益。"(《传习录下》《全集》第92页)所谓知行合一,同时也意味着内在的境界与外在的践行之统一。总之,主体与道的关系,既非体现为思辨的论析,也非停留于消极的沉默,同样亦非限于精神的受用。化道为境界与境界外化为践行是一个统一的过程。

一般而言,对道(统一性原理及发展原理)的认识往往具有世界观的意义,作为世界观,它并不仅仅以名言辩析的方式存在,也非单纯地表现为一种对象意识。对世界的一般看法总是同时融合于主体意识之中,并在这一过程中逐渐凝结为智慧之境。智慧之境不同于以一般名言所表达的知识,它蕴含着其自身多方面的内容。首先是以道观之。在经验领域中,认识往往注重分别,并相应地容易执着于一偏之见。智慧之境则以无对扬弃了对待,以道的观点(全面的观点)超越了经验领域的分别。在此,境界已具体化为主体认识世界的一种立场和态度,而这种立场与态度又构成了克服一偏之见,达到辩证综合的内在条件。在善的追求中,智慧之境以从心所欲不逾矩为其表现形式。从心所欲意味着出于内在意愿,不逾矩则是合乎理性规范;二者的统一,使主体超越人为努力而达到了从容中道的境界。在这种精神境界中,人的行为不再出于勉强或强制,而是以不思而得,不勉而中为其特征,后者也就是道德领域中的自由之境。人的境界当然不限于向善,它同时指向审美之域。就后一领域而言,智慧之境展开为一种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相统一的意境。合目的性的内在意蕴是化自在之物为为我之物,合规律性则意味着自然的人化不能隔绝于人的自然化。人的本质力量与天地之美相互交融,内化为主体的审美境界,后者又为美的创造和美的观照提供了内在之源。可以看到,作为与人的存在合一的境界,智慧之境并不是一种抽象的精神形态,也没有任何神秘之处,它之与人同在,即"在"主体以道观之的求真过程、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向善过程、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相统一的审美过程之中。总之,主体的存在融合了其境界,境界本身又在主体现实地、历史地"在"中得到确证。王阳明关于道与境界的看法无疑包含了不少心学的思辩,但他肯定对道的体认不同于一般的名言知识,要求将道的体认与个体存在加以融合,并把化道体为境界与化境界为践行联系起来,则似乎并非毫无所见。 三、"说"与"在"

语言与存在的关系是哲学家很早就开始关注的问题,在现代哲学中,语言进一步成为哲学的中心问题之一。尽管对语言的考察有分析哲学、现象学、解释学等不同的路向,但在注重语言这一点上,现代哲学无疑有趋同的一面。

早期维特根斯坦与逻辑实证论对可说与不可说作了严格区分,可说的是分析命题与综合命题,超越于此,则被归入不可说之域。分析命题属重言式,它所断定的主要是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综合命题则是对经验事实的陈述,在逻辑与经验事实之外,则是超越于名言的界域。这样,在早期维特根斯坦与逻辑实证论中,所谓存在主要便被理解为先天的逻辑与后天的经验事实,对这种存在能否以语言加以把握的问题,他们作了相当肯定的回答。后期维特根斯坦与日常语言哲学的兴之点诚然由语言的理想形态转向语言的既成形态,并开始注意到语言的多重形式,但在消解形而上的本体这一基本点上,分析哲学的前(早期维特根斯坦与逻辑实在论等)后(后期维特根斯坦及日常语言哲学)形态却表现了相近的立场。

分析哲学通过划界而否定了超验的本体,但它本身却并未放弃对本体的承诺。事实上,在拒斥形而上的本体的同时,它又在相当程度上将语言提升为本体。它所理解的唯一存在,便是语言中的存在,世界往往相应地被分解为某种语言的结构。与这一基本格局相一致,存在的问题似乎在某种意义上被转换为言说的问题。在与人的存在相关联的价值领域,化存在为言说的倾向表现得尤为明显。以人在道德关系中的存在而言,分析的道德哲学(所谓元伦理学)已完全悬置了对现实的道德关系与道德行为等等的研究,而转向了道德范畴的语义分析,换言之,"在"已让位于"说"。1

相对于分析哲学,王阳明的心学似乎表现了不同的思路:较之前者之注重"说",后者更多地强调"在"。马克思曾将人们把握世界的方式概括四种,其中既包括理论思维的方式,亦包括实践精神的方式(《1857-1859经济学手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39页)作为把握世界的方式,实践精神不同于对世界的外在观照,也有别于对语言中的存在的逻辑分析,它在本质上乃是以人自身的"在"来把握存在。在实践精神的形式中,对世界的领悟已化为人的精神境界,并与主体自身的在世过程融合为一。如果说,"说"是以说与所说相互对待的方式来把握世界,那么,"在"则将世界对人所呈现的意义与人自身的存在沟通起来:对存在意义的把握,通过人自身的"在"的状态(包括行为)而得到确证。王阳明把对道的体认理解为一个由自悟而提升内在的境界,并进而化境界为践行的过程,这种以"在"来把握世界的进路,似乎接近于实践精神的方式。

分析哲学的"说",主要指向语言中的存在,王阳明所注重的"在",则首先关联着本体世界。在"说"与"在"的不同侧重之后,是对存在的不同方面的关注。分析哲学将哲学的终极思考限定于语言中的存在,固然不同于传统的形而上学,但并没有完全告别形而上学:在拒斥了思辨的形而上学之后,它本身又走向了分析的形而上学或斯特劳森所谓"描述的形而上学"(descriptive metaphysics)。这种形而上学在关注语言本体的同时,往往忽视了以实践精神的方式把握世界,并在某种意义上遗忘人自身的存在。相对而言,以现象学为理论源头之一的存在主义,则较多地将存在的考察与人自身的存在联系起来。海德格尔把存在规定为此在,此在不同于超验的对象,也有别于语言中的存在,它所表示的,乃是人在时间中展开的存在形式。存在主义对"在"的这种注重,与王阳明心学无疑有相通之处:二者都要求超越对人的存在的遗忘。

不过,海德格尔在追寻"在"的同时,并没有放弃"说"。在他看来,"语言是存在的家,人即居住于这个家。"(《人道主义书简》,Basic Writing,London,1993,P217)这里包含多重涵义,从言说的角度看,其内在的意蕴即是存在可以进入语言之中,换言之,语言可以把握存在。事实上,海德格尔一再肯定,语言具有敞开存在的作用:"唯有语言才第一次将作为存在的存在敞开。"(《艺术作品的起源》,Basic Writing,London,1993,p198)以语言敞开存在,蕴含着以理论地"说"来把握存在之意,在此,"在"并不排斥"说"。当然,在现代哲学中,对存在的言说不仅所说(言说的对象)各有不同,而且言说的形式也往往彼此相异,如果说,分析哲学的言说可以视为逻辑地说,那么,海德格尔的言说则带有思辩地说的特点。但是,不管是逻辑地说,还是思辩地说,在广义上都表现为以理论思维的方式把握世界。相形之下,王阳明在注重以实践精神的方式把握世界的同时,又强调本体"说不得"、"不可言",未免忽视了理论思维这种把握存在的方式。

哲学总是要追问终极的存在,这种追问往往引向对统一性原理和发展原理(所谓道)的探求,引向智慧之境。道与智慧之境确乎有超越一般名言的一面,但又并非完全隔绝于名言。存在的追寻固然不能离开人自身的存在及其历史实践,并相应地不能仅仅停留于言说的层面,但存在又须以名言来敞开、以概念系统来把握。逻辑地说与思辩说无疑都有自身的片面性,单纯地以此为进路显然难以真正达到存在,然而,由此而拒绝名言的辩析,则将导致存在与名言的分离。事实上,以名言为工具的理解,与主体本身的存在并非彼此隔绝。伽达默尔已注意到此:"理解不仅是主体的各种可能的行为,而且是此在本身的存在方式。"(《真理与方法》London,1979,pxviii)"说"与"在"、理论思维的方式与实践精神的方式之间,应当由对峙走向统一。存在与名言关系的以上维度,似乎基本上在王阳明的视野之外。

"说"不仅仅涉及主体,它总是逻辑地指向主体之间;对"说"的肯定,同时亦蕴含了对主体间讨论、对话的关注。后期维特根斯坦提出语言游戏说,认为语言的意义惟有在共同体的运用中才敞开,而语言在共同体中的运用,便离不开主体间的交往、讨论。科学哲学强调科学认识(包括观察陈述)应当具有主体间的可传递性,新的理论的提出,必须接受科学家共同体的评判,回应不同意见的诘难,这种批评与回应的过程,也就是科学家共同体的讨论过程。在哲学解释学中,对话与讨论同样被提到突出的地位。伽达默尔指出:"我赞成的真理是这样的,这种真理只有通过你才对我成为可见的,而且只有靠着我让自己被告诉些什么才成为可见的。"(《真理与方法》,London,1979,pxxiii)质言之,真理惟有通过主体间的讨论才能达到。按伽达默尔的看法,即使解读本文,也并不仅仅表现为个体的独语,而是展开为读者与作者不断"对话"的过程。

在哈贝马斯的交往理论中,主体间的讨论、对话得到了更多的考察。哈贝马斯将主体与对象的关系与主体与主体的关系区分开来,认为主体之间应当通过讨论、对话,达到相互理解和沟通。这种讨论、对话展开于不同的领域,并相应地有不同的方式。在科学研究中,它表现为科学家共同体中的相互批评与争论,1 在道德领域,它表现为以对话伦理取代康德的绝对命令。哈贝马斯特别从形式的角度对合理的道德决定的程序作了规定,强调每一个有理性的社会成员都有权利参与道德讨论,每一参与者都有权利发表自己的意见,只有通过这种讨论和对话,才能达到道德上的一致和共识。尽管哈贝马斯的交往理论包含了不少理想化的色彩,他的伦理学所关注的,亦主要是形式的层面(即为道德决定规定一种形式的程序);2 而且,在突出主体间关系的内在性的同时,他对主体间关系的外在性也未免有所忽视,3 但哈贝马斯从普遍语用学的层面,考察了主体间讨论、对话在交往过程中的意义,无疑注意到了名言与存在、名言与主体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

老子的名言范文5

关键词:言意之辩;得意忘言;得意忘象

中图分类号:I0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1)12-0023-01

在王弼的《周易略例・明象》中言道:“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言生于象,故可寻言以观象;象生于意,故可寻象以观意。意以象尽,象以言著。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犹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荃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荃也。然则,言者,象之蹄也;象者,意之荃也。是故,存言者,非得象者也;存象者,非得意者也.象生于意而存象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象也;言生于象而存言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言也。然则,忘象者,乃得意者也;忘言者,乃得象者也.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故立象以尽意,而象可忘也;重画以尽情,而画可忘也。”

在这段话里王弼对“言”、“象”、“意”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系统的阐述。之所以有这样的理解:

首先,其根据是“言生于象”,“象生于意”。(《周易・乾卦・文言》王注云:“夫易者,象也。象之所生,生于义也。”)但是根据这个意义产生的卦象是语言产生的依据,而卦象是根据意义(圣人从天地万物中观察概括而得)而得出,“象”附属于“意”,是“言”和“意”的中间环节,至此,王弼的言意之辩并没有超出《系辞》的范围。但是在论述中,可以发现三者之间存在的互动递进的关系。周裕锴主张理解这个关系可以从四个角度出发:从功能角度上看,“象”具有象征“意”的内涵的功用,而“言”则具有说明"象"的象征意义的功用;从生成角度看,“意”派生象,“象”派生“言”;从理解的角度看,可以通过派生的“言”来了解“象”,从派生的“象”来了解“意”;从表达的角度看,“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或者说,“意以象尽,象以言著”。

其次,在得意过程中,“言”、“象”仅仅具有工具价值。王弼借《庄子・外物》中的鉴蹄之喻指出,“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因此,“象”需要“言”才能更好的说明其象征意义,“言”是表达“象”的工具,“象”是得“意”的工具,借助于“象”能更好的尽意。在肯定“言”、“象”作用的同时,反对因“言”、“象”的得象、得意作用而执着于“言”与“象”,它们仅仅是工具、手段,并非目的。

再次,“存言者,非得象者也;存象者,非得意者也”。王弼继而用反证法论述了执着于“言”就不能“明象”,执着于“象”就不能“得意”。要言之,执着于手段往往达不到真正的目的。

从上面的总结中,王弼最后提出了“言意之辩”的基本命题,即“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言”、“象”仅是明象得意的媒介和手段,在明象得意的过程中不能执着于“言”、“象”,因此正确对待“言”、“象”的态度就是“忘”关于“忘”,学术界有不同的解释。楼宇烈把“忘”理解为”“忘记”:“言与象只是得意之一种工具,旨在得意,所以得意后就可把言、象忘去。”张立文也持相同的理解:“王弼曾提出‘得意忘言’的主张,认为获得形象、存相,就可以忘掉、抛弃语言符号。”还有的学者阐释为不拘泥于具体的形象等。

需要强调的是,虽然王弼在“言意之辩”上的论述与《周易》有相同的结论,但是在理论意义上更具有超越性。有人指出,王弼在《周易略例・明象》篇中实际上提出了两种阐释学的方法:一为“寻言以观象,寻象以观意”,一为“忘象乃得意,忘言乃得象”。前者强调的是“言”、“象”所具有的指示意义的作用,后者突出不拘泥于“言”、“象”的重要性。由此,进一步而言,这两种方法具有超越《周易》阐释的普遍意义,可分别看出王弼对“言尽意”和“言不尽意”的应答。正如王晓毅所说,王弼思想中的“意”有两个层次:一是表达有形世界,包括定义解释天地万物和礼乐刑政人事等方面内容的“意”,这种“意”完全可以用语言“名”去把握定性:二是表达无形之物,即抽象本体“无”的“意”,这种“意”则不可能完全用语言去把握定性。

前文曾对王弼“言意之辩”的主要概念作了概括性的分析,明确指出王弼对于“意”的两种理解:指卦义与道、理。在说明言、象、意三者关系时,王弼认为通过“象”的可以尽意,达到意之后又要不拘泥于象,这其实是针对具体的解卦来说的。换言之,在解卦层面上,“言”借助于“象”是能够“尽意”的。另一方面,就王弼在《老子注》和《老子指略》中所表达的见解看,他对于名言能否把握形上层面之"意"(道、理)则持否定的态度:

可道之道,可名之名,指事造形,非其常也。故不可道,不可名也。(《老子注》一章)

至真之极,不可得名。(《老子注》二十一章)

凡物有称有名,则非其极也。(《老子注》二十五章)

如前所述,“名”的特点在于按对象的不同特点来区分对象、分割对象,但“有分则有不兼”;“称”的特点是以主体为根据,随从说话人的意向,可“有由则有不尽”,因此,借助名言(名和称为其主要形式)往往不能够把握对象的全体。换言之,“可名”、“可称”的对象只能是可识可见的具体事物,而“混成无形”之常道尽管“不可名”而“可称”,但“道”、“玄”、“深”、“大”、“微”、“远”等称谓也只是“各有其义”,并不能“尽其极”。质言之,就“意”指形上本体(道、理)而言,王弼的立场仍然是“言不尽意”。

不过,王弼的“得意忘言”、“得意忘象”与“言不尽意”,仍有一些区别。汤用彤曾分析道:“王弼之说起于言不尽意义已流行之后,二者互有异同。盖言不尽意,所贵者在意会;忘象忘言,所贵者在得意,此则两说均轻言重意也。惟如言不尽意,则言几等于无用,而王氏则犹认言象乃用以尽象意,并谓‘尽象莫若言’,‘尽意莫若象’,此则两说实有不同。然如言不尽意,则自可废言,故圣人无言,而以意会。王氏谓言象为工具,只用以得意,而非意之本身,故不能以工具为目的,若滞于言象则反失本意,此则两说均终主得意废言也。”此即是说,虽然“得意忘言”、“得意忘象”与“言不尽意”均轻言重意,强调得意废言,但二者在对“言”的作用的评价上仍存在区别,“言不尽意”认为言在把握形上之道时几乎无用,而王弼多少肯定了言、象的工具性价值。

确如汤用彤所言,王弼在“言意之辩”的基本命题与“言不尽意”均认为“意” 是高于“言”的,“意”是最终的目的,所以当重意轻言。不过,王弼的“得意忘言”、“得意忘象”在预设“言不尽意”的同时,又在某种意义上超越了“言不尽意”。“言不尽意”是对语言表达意义世界及形上之道之可能性持怀疑和否定的态度,而“得意忘言”、“得意忘象”则由这种怀疑和否定转向一种建设性的努力,主张通过象仍能够得意。

要言之,借助“得意忘言”、“得意忘象”诸命题,王弼实际上对“言能否尽意”的问题持一种具体分析的辩证态度。他并没有简单地回答“能”或“不能”,就具体解卦而言,“言”借助于“象”能够“尽意”,但在名言能否把握形上本体的问题上,则主张“言不尽意”。可以说,较之《庄子》和《易传》,王弼的如上见解把中国古代哲学对于言意关系的辨析向

前推进了一步。

参考文献:

[1]周裕锴.中国古代阐释学研究[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2]楼宇烈.王弼集校释[M].中华书局,1980.

老子的名言范文6

我曾用德语作过一场有关儒家思想的报告。报告之后,有一位具有艺术家风度的高个子学员问了很多问题,大意是以一位当代西方人的身份如何理解儒家和道家的思想。一周以后他给我写了一封很长的邮件,我才知道他的名字叫伯恩哈德·科维克纳(Bernhard Gwiggner),是莫扎特音乐与表演艺术大学雕塑系的讲师,他在信中谈到了他的学术和艺术背景,以及他用了四年时间完成《道记经》的艺术创作和经历。

2011年10月的一天,科维克纳给我写邮件,告诉我当月的22日他将在798举办的奥地利艺术家联展《串门儿》中展出他的《道记经》的创作,希望我能出席开幕式。我自然满口答应,并欣然前往。在枯燥的一系列讲话之后,我终于站在了科维克纳根据《道德经》的德文译文和中文原文所创作的一系列作品前。尽管其中的一些作品我已经多次从照片上看到过,但是站在数量如此巨大的人物素描前,我还是感到一阵阵内心的震撼。

科维克纳告诉我,他是在2001年准备第一次中国之行时,偶然发现了《道德经》,并且为老子的智慧深深打动。这之后有四年的时间,他每天都在抄写这部中国人的智慧经典,并且加上了自己的创作。除了中文之外,他也将史陶斯和卫礼贤的两个德文译本的翻译抄录在了其中。每一幅作品最吸引人的地方当然是上面的肖像画,他是以日报上的图片为蓝本给老子的每句话画上了一张肖像,这样老子的话重新被当下不同的人所激活。四年下来,他将八十一章的《道德经》全部创作出来,共产生了702张作品。为了证明“在场性”,他在每幅作品上既签了被描绘人的名字,也签了他自己的姓。

两千多年来,老子的箴言一直在通过不同的方式进入我们的思想和生活之中。如何用当代的艺术形式表现出老子的智慧,一直是中外艺术家们不断思考的问题。今天看来已经是很古老的表现老子智慧的绘画,在当时很可能是颇为新颖的。科维克纳依据老子的箴言,加入今日报纸上当代的人物(包括政治家、新闻人物、学者等等),这样老子再也不只是春秋战国时期生活在东亚一隅的思想家了,《道德经》借助于科维克纳的艺术形式,成功进入了西方公众的视野。

任何一个经典的文本都有无限的阐释空间,更何况像《道德经》这样言简意赅的文本,汉字总共只有五千余个。不只是德译者对《道德经》的理解不同,历朝历代的中国学者的解释也大相径庭。由于阐释者的个人历史背景、知识结构、文化修养等的不同,相同的文本具有不同的内涵,是再自然不过的了。我想,这也是中国经典对于西方研究者的魅力所在。因此,不论是文本本身还是阐释者本人,两者都是开放的。文本尽管是具有历史性的,但对其的阐释则是无限的、开放的。虽然不同时代的每一个阐释者个体是有限的,具有时代性的,但就文化传承来讲,整个人类历史的发展却又是无限的,因此人们对于文本的阐释和经验也必然是无限的。经典文本的开放性就在阐释者的有限性和无限性的矛盾统一中形成。这样就改变了传统研究者单纯寻找经典文本所谓本真意义的倾向,从而否定了所谓唯一正确的阐释方法和结果的预设。我想这是当代艺术对中国古典文本进行阐释的正当性所在。

科维克纳每一件作品中所呈现的三段话(一段中文的原文,两种德文译文)如果配上肖像画来观察的话,给人的感觉是老子在跟这位当代的西方人对话。我认为,对话是阐释和实现古典文本当代性价值的重要方式之一。当代的艺术实践实际上为中国文化遗产谋求在当代的发展,并将之转化为当代的意识,进行了主动、创新的探索。这一对话包含了跨越古今和中外,亦即跨越时空的诸多思考。西方的艺术家们以自己富有时代性的创作将中国传统文化带入了当下的语境之中。这同时也意味着,经过像科维克纳这样的艺术家的努力,中国古代思想超越了其产生的特定的历史时空背景,获得了另外的价值。这些艺术家们的独特创作,对我们今天重新体认识这些经典的当代性意义,也是有一定的启发性的。

科维克纳《道记经》作品中的三段文字从构图上来讲还是很有特点的。实际上,如果从传统中国绘画来看,这些文字从形式上可以被看作是题款。两种不同版本的译文,他分别用相当于楷书和行书的德文书写体写成,汉字基本上是按照印刷体“画”出来的,而肖像画的名和艺术家的姓的签名则浑然一体。通篇的“题款”错落有致,笔力流畅,是现代与传统、西方与东亚的完美结合。

由于艺术家受到过雕塑艺术的很好训练,具有严谨高超的素描功底和现代的写生风格,因此他创作的每一幅作品都很有力度,整体给人以极强的视觉感受。其中的一些肖像画看似略显粗率,但却极具传神的写意功效,展现出了惊人的视觉效果。在研读《道德经》的四年间,艺术家悟得了老子的真精神,并将之内化为自己创作的题材。毫不修饰、保留绘制时的笔痕,写实与抽象并存的线条,都可以看作是艺术家对老子返璞归真的体悟。《道记经》的创作,每一句话都有一个新的形象,艺术家借助于绘画和文字的线条,通过对新的人物的命名,诠释着他对老子箴言的主观感受和独特理解。

对于大部分西方观众来讲,科维克纳所画出的这些汉字,实际上仅仅是抽象的符号。这些具有线条感、笔触流畅的“文字”,颇具书写的视觉趣味。大部分观众只能看懂其中的一种文字,或者是中文,或者是德文,创作者借助于另外一种陌生文字的效果,结合着肖像画,来诠释与表达画面中的艺术性。正是因为这一陌生化的效果,《道德经》原本的意义也得到了新的阐发。

尽管科维克纳是一位谨慎、认真的艺术家,但当今天的肖像画配以《道德经》的箴言时,还是让人明显地感到了一种自我批判的意识,或揶揄、讽刺的意味。这种方式并不沉重,而是充斥着喜剧性的游戏态度。这些肖像画一方面记录了其形体的物理性的时间维度,同时也代表着通过箴言而映射的精神意识的心理性,从而真正使得时代与历史、东亚与西方得以相互呼应。科维克纳的《道记经》给人一种奇特的、极具趣味和思想力的视觉观感。我常想,当代艺术可能是最好的方式,将东亚的人生智慧翻译到西方去。

我一直在追问,究竟是科维克纳借助于他的艺术创作诠释了东方的智者老子,还是他借助于老子书写、传达了自我,这真的很难下结论。南宋大慧宗杲普觉禅师在谈到郭象所注的《庄子》时说道:“无著云:曾见郭象注庄子,识者云:却是庄子注郭象。”

科维克纳没有学过汉学,尽管他的汉字写得不错,但在他艺术创作的中文书写中,也存在着个别汉字的误写,我认为这同样属于艺术家完整的创作过程的一部分,反映了作者对中国文化,特别是汉字的一种体悟。世界会因为误解而更加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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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名人论老子

1.德国哲学家、启蒙运动学家康德(1724—1804)认为:“斯宾诺莎的泛神论和亲近自然的思想与中国的老子思想有关。”

2.德国哲学大师黑格尔(1770—1831)在《历史哲学》中说“中国人承认的基本原则是理性——叫做‘道’”“道为天地之本、万物之源。中国人把认识道的各种形式看作是最高的学术……。老子的著作,尤其是他的《道德经》,最受世人崇仰”。

3.德国哲学家尼采(1844—1900)曾评论《老子》一书说:“老子思想的集大成——《道德经》,像一个永不枯竭的井泉,满载宝藏,放下汲桶,唾手可得。”

4.德国社会学家、古典社会学奠基人马克斯·韦伯(1864—1920)在《儒教与道教》中说:“事实上,在中国历史上,每当道家(道教)思想被认可的时期(例如唐初),经济的发展是较好的,社会是丰衣足食的。道家重生,不仅体现在看重个体生命,也体现在看重社会整体的生计发展。”

5.德国前总理施罗德曾在电视上呼吁,每个德国家庭买一本中国的《道德经》,以帮助解决人们思想上的困惑。

6.法国汉学家雷慕沙(1788—1832)认为:老子的思想与稍后的毕达哥拉斯学派和柏拉图学派所提出的“学说有无可争辩的共同之处”。

7.法国哲学家德里达(1930—2004)认为:“整个西方思想与民族精神,都以逻各斯为中心概念。逻各斯是西方民族精神的最高概念,道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最高概念,二者惊人地相似,可以说是‘逻各斯与道同在’。”

8.英国生物学家、科学史家、两次诺贝尔奖得主李约瑟(1900—1995)博士在其名著《中国科技史》中说“中国人性格中有许多最吸引人的因素都来源于道家思想。中国如果没有道家思想,就会像是一棵某些深根已经烂掉的大树”“说道家思想是宗教和诗人的,诚然不错;但是它至少也同样强烈地是方术的、科学的、民主的,并且在政治上是革命的”。

9.英国历史学家阿诺德·汤因比(1889—1975)在《人类与大地母亲》一书中说:“在人类生存的任何地方,道家都是最早的一种哲学,它推断人类在获得文明的同时,已经打乱了自己与‘终极实在’精神的和谐相处,从而损害了自己在宇宙中的地位。人类应该按照‘终极实在’的精神生活、行为和存在。”

10.英国当代汉学家彭马田认为:“《道德经》并非我们所理解的一般意义上的书,它是格言及注疏的集合,前后并无明显的逻辑顺序,这八十一章犹如一串圆润的珍珠项链——像珍珠一样,各自独立,集合在一起,其效果则更显美丽绝伦。”

11.美国物理学家、诺贝尔奖得主卡普拉,赞赏道家的生态智能,他说:“在伟大的诸传统中,据我看,道家提供了最深刻并且最完美的生态智能,它强调在自然的循环过程中,个人社会的一切现象和潜在两者的基本一致。”

12.美国科学家威尔杜兰(1885—1981)在《世界文明历史》中说“或许除了《道德经》外,我们要将焚毁所有的书籍,而在《道德经》中寻得智慧的搞要”“老子是孔子前最伟大的哲学家。《道德经》出自何人手笔倒是次要的问题,最重要的乃是他所蕴涵的思想,在思想史中,它的确可以称得上是最迷人的一部奇书”。

13.美国学者迈克尔·哈特在评述老子选入《历史上最有影响的100人》的评语是:“假如老子的确是《道德经》的作者,那么他的影响确实很大。这本书虽然不到六千字,却包含着许多精神食粮。在西方,《道德经》比孔子或任何儒家的作品都流行。”

14.美国前总统里根在1987年国情咨文中引用了《道德经》中“治大国若烹小鲜”这句治国名言,以阐明其治国理念。

15.日本物理学家、诺贝尔奖得主汤川秀树(1907—1981)赞赏道家的现代性,他于1968年在《创造力和直觉——一个物理学家对东西方的考察》中指出:“老子在两千多年前就预见并批判今天人类文明缺陷的先知。老子似乎用惊人的洞察力看透个体的人和整体人类的最终命运。”

16.日本当代自然派学者福冈正信说:“自然农法就是在老子‘道法自然’这一伟大命题的启发下提出来的。”他还说:“如果我们早听老子的话,也不致使科技的发展对人类自然环境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

17.日本“经营之神”松下幸之助(1894—1989)在回答“你的经营秘诀是什么”时强调:“我并没有什么秘诀,我经营的唯一方法是经常顺应自然的法则去做事。”松下幸之助的这种理念实际上是从另外一方面对老子的“无为而治,道法自然”一说的充分肯定。

18.俄国大文豪托尔斯泰(1828—1910)当年曾经说:“我的良好精神状态归功于阅读孔子,但更主要的是《老子》。”1891年俄国圣彼得堡一位出版家询问托尔斯泰,世界上哪些作家和思想家对他影响最大。他回答说受中国的孔子和孟子的影响“很大”,而受老子的影响则是“巨大”。他在1884年3月10日日记里有这样的记载:“做人应该像老子所说的,如水一般——没有障碍,它向前流去;遇到堤坝,停下来;堤坝出了缺口,再向前流去。容器是方的,它成方形;容器是圆的,它成圆形。因此它比一切都重要,比一切都强。”

19.荷兰著名的汉学家、欧洲汉学会会长许理和说:“道德经在西方人眼中,无论从任何西方的思想派别看来,都是中国最重要的哲学典籍,也最富于中国智慧,或甚至更广泛而言——东方智慧。”20.互补理论创始人,丹麦大物理学家玻尔(1885—1962),在被丹麦王室授以勋章时说“我不是理论的创立者,我只是个(道家)得道者”“我们在这里面临着人类地位所固有的和令人难忘的表现在中国古代(道家)哲学中的一些互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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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眼中的《道德经》

刘汉斌

《道德经》是一部惊世名著,短短的五千余字却包容了世间万物及其变化发展规律。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在世界文化名著中,译成外国文字出版发行量最大的除《圣经》外就是《道德经》。在外国人眼中,老子不仅仅属于中国,也属于世界。这是老子的骄傲,也是中华历史文化和中国哲学史的骄傲。

外国的哲学家和学者们从十九世纪初就开始了对《道德经》的研究,到20世纪的四五十年代,欧洲共有六十多种《道德经》译文。德国哲学家黑格尔、尼采、叔本华,俄罗斯大作家托尔斯泰等世界著名学者对《道德经》都有深入的研究,并都有专著或专论问世。黑格尔的辩证法、叔本华的唯意志主义哲学和悲观主义、莱布尼兹的“二进制”、物理学的“宇宙大爆炸”理论等也都有《道德经》的痕迹。尼采声称《道德经》,作为老子思想的集大成,像一个永不枯竭的甘泉,满载宝藏,放下汲桶,便唾手可得。

托尔斯泰自称老子对自己的影响是巨大的,他把老子的“道”和“无为”的思想发展成为“不用暴力抵抗邪恶”的理论,成为托尔斯泰主义的一个重要内容。他认为,老子的“道”是一种消除人欲横流、克制、注重精神的思想力量,而这又与他早已崇尚的基督教教义相吻合。托尔斯泰说过:我的道德状况主要是读老子的结果。

贝肯鲍尔这位德国“足球皇帝”对老子哲学信仰到痴迷的程度。贝肯鲍尔早在青少年时代就特别喜欢老子和《道德经》,“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成了他当时最喜爱的格言。当他称雄足坛之后,仍念念不忘老子的忠告:“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贝肯鲍尔带领德国足球队夺得大力神杯后却突然“隐退”,很多人不理解,在接受《明镜》周刊采访时,他引用老子的“功成身退,天之道”名句来说明缘由。

英国科学家李约瑟对中国古代文化的研究很有成就,是上个世纪国际上知名的汉学家,他说,中国文化就像一棵参天大树,而这棵参天大树的根在道家。李约瑟的最大贡献是,他发现了道家思想的现代意义,为上个世纪后半叶世界“老子热”的形成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