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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产品范文1
1、产品名称:国内保理商贸通
1)产品定义
保理业务是以商业活动中的卖方转让其应收账款给福建海峡银行为前提,由福建海峡银行为该卖方提供集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催收和应收账款管理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2)产品特点
(1)保理融资额度最长有效期一年,可循环使用,满足企业经常性的融资需求;
(2)保理融资额度的使用与相应的应收账款对应,应收账款可单笔亦可多笔,可使用新的应收账款置换已收回的应收账款,能有效盘活企业零散的应收账款;
(3)应收账款融资比例一般为80%,最高可达100%;
(4)担保方式:一般不需要提供其他担保。
3)适用范围
卖方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商务合同,以及应收账款票据,如发票等;买方应符合福建海峡银行的认定标准。
2、产品名称:票据融资一票通
1)产品定义
票据融资一票通提供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贴现,银行承兑汇票转开、质押,商业承兑汇票保贴、贴现等票据融资服务。
2)产品特点
(1)改善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2)票据产品丰富,可办理票据转开、质押,贴现、买方付息等;
(3)银票与商票可互换,可借助商业信用实现快速融资。
3)适用范围
贸易背景真实,通过票据结算的小企业。
3、产品名称:贸易融资全程通
1)产品定义
贸易融资全程通为小企业提供品种丰富、高效便捷的进出口贸易融资产品组合,产品包括:进口授信开证、进口押汇、提货担保、打包贷款、出口押汇、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出口商业发票贴现、出口快易达、福费廷、先证后货/单等业务。
2)产品特点
(1)及时获得资金融通,保证生产、销售业务顺利进行;
(2)减少资金占压,提高运营效益,改善企业的财务状况、提高资产的流动性;
(3)提高商务谈判能力,规范债权债务关系,争取优惠交易条件。
3)适用范围
具有稳定客户资源且出口量逐年扩大的外向型出口生产小企业、外贸小企业和符合现代服务业发展趋势且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商贸流通小企业。
4、产品名称:订单融资快易捷
1)产品定义
订单融资快易捷,是指福建海峡银行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合作,为出口企业履行出口贸易合同项下商品采购、生产、交货,以及该合同项下款项收付配套的贸易融资业务。
2)产品特点
(1)凭借出口订单可申请用于订单项下货物出口融资;
(2)交货前融资额度最高可达贸易合同价款的70%;
(3)中信保项下出口押汇业务无需提供额外担保;
(4)出口企业的结算方式不限定,可为信用证、托收或汇入汇款。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出口加工贸易稳定,且同意将订单出口收汇向中信保投保的小企业。
5、产品名称:科技项目补助贷
1)产品定义
科技项目补助贷款,是指科技型企业将创新基金补助账户委托福建海峡银行监管,以创新基金补助款作为还款来源,福建海峡银行为科技型企业发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融资业务。
2)产品特点
(1)无需其他担保;
(2)借款手续简便,审批周期短;
(3)拓宽了借款人的金融服务渠道。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向科技主管部门申请创新基金补助的科技型企业。
6、产品名称:知识产权质押贷
1)产品定义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是指为生产经营的需要,小企业以其依法拥有的专利权作为质押,从福建海峡银行取得信贷资金,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一项贷款业务。
2)产品特点
(1)借款手续简便,审批周期短;
(2)拓宽了借款人的融资渠道。
3)适用范围
科技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成果进行产业化,并取得科技知识产权的小企业。
7、产品名称:商铺租赁使用贷
1)产品定义
商铺租赁使用贷,是指福建海峡银行与出租方合作,为承租方提供商铺租赁贷款,贷款资金用于支付租赁费的一项融资业务。
2)产品特点
(1)无需拥有商铺产权,通过商铺租赁使用权也可获得融资;
(2)可以缓解一次性支付商铺租金带来的资金压力。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大型商贸集中市场中,租赁期长、租赁费高、经营状况良好的小企业经营户。
8、产品名称:账户透支一账通
1)产品定义
法人账户透支业务是指福建海峡银行根据小企业申请,核定其账户透支额度,允许其在结算账户存款余额不足时,可在核定的透支额度内直接透支款项用以临时支付,并可随时归还透支款项的一种融资业务。
2)产品特点
(1)无需要提供担保;
(2)透支金额大,手续简便;
(3)透支额度有效期一年,有效期内可随用随借,随借随还。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福建海峡银行结算量较大,或承诺可以将主要结算移至福建海峡银行,需要临时性融资需求的小企业客户。
9、产品名称:按揭融资轻松行
(一)厂房按揭贷款
1)产品定义
厂房按揭贷款,是指福建海峡银行为支持小企业扩大生产经营、改善经营条件,向小企业发放的专项用于购买工业标准厂房的一项按揭贷款业务。
2)产品特点
(1)按揭成数高;
(2)期限最长可达10年;
(3)无需提供其他担保;
(4)免办理相关保险手续。
3)适用范围
适用于需要购买工业标准厂房进行扩大生产的小企业。
(二)机器设备按揭贷款
1)产品定义
机器设备按揭贷款,是指福建海峡银行为缓解企业在创业初期或扩大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压力,提供用于购买机器设备的按揭贷款。
2)产品特点
(1)按揭成数最高可达70%;
(2)期限最长可达5年;
(3)提供购买的机器设备作为抵押;
(4)可提供包含进口信用证、押汇贷款和设备按揭贷款在内的一揽子金融服务。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向有一定知名度的机器设备制造厂家购买价值较为稳定的机器设备。
10、产品名称:设备抵押超值贷
1)产品定义
设备抵押超值贷,是指小企业以机器设备做抵押,福建海峡银行为解决生产型企业融资需求的一项融资业务。
2)产品特点
(1)抵押成数高,额度最高可达抵押设备价值的70% ;
(2)手续简便、审批速度快。
3)适用范围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年检合格且信用记录良好的各类小企业。
11、产品名称:存货质押流转贷
1)产品定义
存货质押流转贷,是指小企业以其自有的存货商品做为质押担保,由福建海峡银行或福建海峡银行委托的仓储公司监管,用于解决小企业存货资金占用的一项融资业务。
2)产品特点
(1)拓宽了小企业融资渠道,解决融资担保难的问题;
(2)盘活小企业库存,降低因存货而带来的资金周转压力;
(3)对存货进行弹性管理,不影响正常生产或销售。
3)适用范围
有一定商品库存量,且该商品易于保管,价格稳定,易于变现,不易变质。
12、产品名称:应收账款融资易
1)产品定义
应收账款融资易,是指客户将符合条件的应收账款质押或转让给福建海峡银行,福建海峡银行为客户提供相应数额的融资或融资便利的一项业务。
2)产品特点
(1)可以提前收回应收账款,加速资金周转;
(2)提供发票融资,无需应收账款债务人书面确认。
3)适用范围
所质押或转让的应收账款,其债务人信誉良好、付款有保障。
13、产品名称:担保公司担保易
1)产品定义
担保公司担保易,是指福建海峡银行与融资担保公司合作,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福建海峡银行为被担保企业提供融资的一项业务。
2)产品特点
(1)将银行无法接受或难以管理的抵(质)押物反担保给担保公司;
(2)拓宽了小企业融资渠道,解决了小企业融资担保难的问题。
3)适用范围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年检合格且信用记录良好的各类小企业。
14、产品名称:小组成员联保贷
1)产品定义
小组成员联保贷,是指若干个小企业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之间协商确定贷款额度,共同向福建海峡银行申请贷款,每个小企业均对小组内其他客户提供担保,福建海峡银行根据联合体的申请而发放一定额度的贷款业务。
2)产品特点
(1)批量授信、手续简便;
(2)无需提供其他抵押及第三方担保;
(3)联保小组组成灵活,既可以是供应链上下游之间,也可以是同区域之间或是同行业之间的企业。
3)适用范围
3户以上非关联小企业组成的联贷联保小组。
15、产品名称:房产抵押100%
1)产品定义
房产抵押100%,是指小企业提供自有或第三人的商品住房、商业用房和工业厂房等房产抵押,抵押率最高可达100%的一项融资服务。
2)产品特点
(1)抵押率最高可达100%;
(2)可办理3年期抵押登记;
(3)符合条件的,抵押房产免评估、免保险。
3)适用范围
融资产品范文2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 现金流原理 贴现理论 产品定价 效应估计
一、引言
张家界旅游业发展迅速,面对日益增多的旅游人数,景区的基础设施和服务机构亟待完善和发展,因此景区对资金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为了解决景区开发资金缺乏问题,本文试图通过科学论证与组织优化相结合的方式,对张家界景区开发融资模式进行探索,构建以景区未来门票收入为支持的资产证券化融资模式,实现张家界旅游景区取得突破性发展,达到优化景区服务建设,促进旅游产业升级的效果。与此同时,本课题着眼于张家界旅游景区的长久健康发展,试图通过引入旅游收入资产证券化的观点,让旅游景区解决其资产或业务在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情况下存在的流动性不足问题,实现开创新型融资建设模式,创新旅游景区的经营理念的目的。对张家界旅游景区门票收入实现资产证券化的根本目的在于将张家界景区缺乏流动性的资产提前变现,改变其单一的融资模式,解决张家界旅游景区的资产流动性风险,实现投资者和管理者的双赢。
二、张家界旅游景区资产证券化方案
(一)资产证券化定义
资产证券化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化的一种融资方式。传统的证券发行以企业为基础,而资产证券化则是以特定的资产池为基础发行证券。资产证券化作为一项金融技术,最早起源于美国的住宅抵押贷款类证券。
(二)张家界财务分析
财务分析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企业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的分析,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剖析,可以反映出企业在经营中的利得损失,为经营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对张家界景区的资产证券化具有深远的参考借鉴价值。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代表的是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的交易和事项产生的现金流量。其数据结果相对于净利润而言,更能直观的反映出企业真实的经营成果。通过对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流量的分析,可以判断出张家界旅游景区的现金流量持续状况。
表1 张家界经营现金流量 (单位:元)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
由张家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显示结果可知,近几年公司经营有序,现金流入稳定,具有较好的现金流模式。
2.资产负债分析。资产负债表是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原则所编制而成的。反映的是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的会计报表,是企业经营活动的静态体现。对于张家界旅游景区负债情况进行深度分析,可以作为衡量该地未来发展活力和趋势性的重要参考。
表2 张家界负债总额 (单位:元)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
最近四年,张家界负债规模呈现出增长规模,主要是因为景区业务扩张,开发旅游项目所致。负债项目虽然持续增加,但是偿债能力较强,未来收入有望增加。
3.EPS分析。每股盈余(EPS)=盈余/总股本,EPS的数值反应的是公司获利能力的最后结果。EPS的数值越高,表明每单位资本额的获利能力高,代表企业或者公司可以运用较少的的资源创造出较高的获利。
表3 张家界每股收益 (单位:元)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
根据张家界上市公司的EPS结果显示,张家界景区近四年经营状况良好,每股收益稳定,公司经营未出现大幅度波动。说明公司的运营状况良好,获利能力稳定。
(三)基础资产及产品设计
1.基础资产构成。张家界的营业收入构成,主要包括景区门票,酒店住宿,环保车服务,广告,房屋租赁等。其中旅行社服务,环保车服务和门票收入服务所占比例均大于10%,是景区现金流收入的主要来源。
2.未来现金流分析。现金流量预测是基于企业现金流量历史数据,对未来时间段内企业资金的流出与流入进行预测。其预测结果可以较为合理的分析企业现金收支情况,反应出企业协调现金收支与经营、投资、融资活动的关系,保持现金收支平衡和偿债能力。
表4 张家界景区旅游2013年~2015年经营现金流量(单位:元)
通过对景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我们假设张家界景区的经营活动每年以5%的速度来增长。运用现金流公式,进而可预测出2016~2018年经营活动净现金流。
表5 张家界未来三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预测(单位:元)
从分析结果来看,我们预测的张家界景区的现金流量呈现出增长的趋势,这表明该地的经营状况良好,发展潜力较大,经营状况处于上升期。
利用静态现金流折现法进行基础资产价值评估的公式如下:
其中:P-Present Value现值,CF――Cash Flow现金流,y- 预期收益率,通过运用MATLAB编程,假设Y值为8%,可算出p值为:
3.产品等级划分。根据基础资产特点,结合张家界模式下的融资方式,将本次发行产品设定为A,B,C三个等级,其中A级优于B级,B级优先于C级。不同等级风险不同,收益不同,可满足不同投资者。其中A级产品为期1年,到期支付本息。B级产品为期24个月,C级产品为36个月,每12个月支付利息。按照每年基础资产池的利润比重,A,B,C三种产品分别发行比重分别为30%,35%,35%。对应发行金额为3000万,3500万,3500万。
表6 各级产品发行金额及比重(单位:万元)
(四)产品收益率的确定
产品收益率的确定,基于我国国情的特点,首先收益率必须优于银行定期利息,投资者的机会成本价值才能得以体现,其次,债券发行方在偿还本息之后必须处于盈利状态。基于国债的收益率三年期4%,五年期4.42%以及企业融资利息高于国债的特点,各级产品收益率如下:
表7 各级产收益率
(五)模型检验下的项目效应估计
基于旅游业的8%的行业折现率,可计算出设计产品到期应支付的本息为11731.4万元。
=(6.4043e+004)-11731.4>0
上式计算结果表明,此款产品的带来的额外效益大于此次募集资金的本息合计。从长远结果看,此款产品可给张家界旅游带来稳定的现金流和收益.
三、结论与建议
长期以来,学术界对旅游业融资存在很大的争议。本项目以张家界旅游区为例,为中国旅游景区提供了全新的融资模式,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和可操作性,并以此提高了旅游区资产的流动性,降低了融资成本。本文对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风险做了详尽全面的估计,并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措施,运用数学金融相结合设计出合理模型并定价,为资产证券化融资模式在旅游区的第一次运作做了尽可能详尽的准备。本文对张家界景区开发融资模式进行探索,构建景区未来门票收入支持的资产证券化融资模式,帮助张家界旅游景区取得突破性发展,促进张家界旅游景区门票收入资产证券化模式的设计,达到优化景区服务建设,促进旅游产业升级的效果。但由于景区收入的随机性较大,产品定价存在缺陷,未考虑突况下的项目结果,这也是以后的研究方向。
参考文献
[1]于玲玲,张建萍.旅游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融资模式初探[J].特区经济,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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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元根.中国资产证券化现状及发展探讨[J].经济研究导刊,2013,05:73-74.
融资产品范文3
一、农地流转抵押融资产品创新的影响因素
(一)土地流转尚未形成规范化市场,土地抵押融资运行环境缺失
由于目前没有形成农村土地交易市场,大多数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无法找到合适的财产向金融机构抵押获得融资,难以筹措足够的资金投入承包经营的土地用于发展农业生产,使农业生产长期处在低水平和简单的生产结构中徘徊。显然,如果允许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融资,则会使农村土地的流转加速,有助于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促进农村土地和劳动力两大生产要素得到更为合理的配置,也有助于扩大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
(二)土地作为抵押品存在的法律障碍
《担保法》规定表明:耕地、宅基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除了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四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外,其他均不可抵押。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能用作抵押的,流转主体很难在银行获得贷款支持。
(三)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变现困难
由于农村种植业风险很大,现行土地小块经营,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不完备,土地流转市场发育迟缓,加之在土地流转、管理过程中,土地所有人与承包人的利益冲突所引起法律关系复杂化,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管理、定价。一旦债务人不能还债,抵押权人将无法满足自身债权清偿的需要,使抵押权人贷款风险增大。另外,农地承包经营权是基于农民的社员身份从集体组织手中获得的,以无偿获得的土地向银行获得贷款,受承包使用期限的变动,变现价值的风险大。
(四)农地抵押产权不明晰
一方面,目前虽然可以进行土地小部分局部交易,但是流转中还存在使用权的问题。种植农户及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未办理土地流转,未在相关部门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登记手续。农民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也即承包经营权本身存在产权残缺,集中表现为农民缺乏对土地的处分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处置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由于农村土地属于宅基地和承包使用的性质,做抵押后,仍然不得改变农用地的使用方式,因此价值评估起来本身就有很大的困难。另一方面,农民的土地权利不稳定,随时有被调整的风险。在土地集体所有制这个大前提下,土地的内部成员分配制及其福利性,决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天然的不完整和不稳定,银行也无法接受这种权利主体极不确定的抵押物。农民土地产权不稳定导致较高的交易成本并且使抵押权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加大了放款金融机构的风险,这是农地经营承包权不能成为有效抵押品的重要原因。
(五)农地保险制度不健全
随着农地流转的加快,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经营的风险也在加大。在农业风险缺乏分担机制的情况下,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将对农地抵押融资的正常运转带来风险,使得农地抵押风险概率大大提高。因此,如果缺乏完善的农业保险制度,放开农地抵押将面临风险。
二、几点建议
(一)培育健全的农地流转市场
健全的农地流转市场是农地金融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第一,做好农村土地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明晰农地承包经营权是进行流转的前提。第二,培育农地流转的主体,采取多种措施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的发展。第三,由政府出面成立土地使用权评估机构,对需要流转的土地确定相应的土地基准价格、浮动价格和土地增长价值率,制定有关土地流转的交易置换法则,规范流转行为。
(二)加强法律创新,解决土地流转中的法律障碍
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抵押物的适用性。完善《担保法》、《物权法》等法律中的相关规定,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作为抵押。当前农村土地使用权包括两个范畴:一方面,农户通过承包农村集体的土地获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另一方面,农户或其他主体通过流转其他农户的土地承包经权而承接的土地经营权。这两方面共有的特征就是“使用期限”和“农业用途”,建议对《担保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法规禁止农村土地使用权用于抵押的条款进行修改,允许农村土地使用权在承包期限内,在保证农业用途的前提下抵押,探索如“公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财政担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保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等信贷模式。
(三)给予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完善的物权
“一行三会”的“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指导意见”中允许对农地承包权抵押进行试点创新,利用农地抵押融资将成为必然趋势。因此,政府部门应尽快出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和承包经营权证书制度,由登记机关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进行统一发证、登记,确认其权利。以登记的方式公示,提高公信力,为农地抵押制度奠定产权基础。
(四)构筑贷款风险屏障
设立农地使用权抵押,是基于拓宽农村融资渠道、丰富抵押品的考虑,为农业投资和再生产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因此,为了维护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应积极支持和配合政府组织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房用地制度改革,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和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规范抵押流程,开展抵押贷款业务。有必要将农地使用权抵押借款的用途限制为农业投资使用;完善农村贷款抵押担保体系,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条件和范围。
融资产品范文4
关键词:贸易融资 组合 风险管理
贸易融资组合产品是企业根据自身进出口贸易的特点,利用传统贸易融资方法相互组合或者传统贸易融资与非融资类金融工具进行组合,构建的创新型贸易融资产品。在预期人民币升值的背景下,合理选择贸易融资组合产品,不仅能够满足传统的资金融通需求,而且能够达到防范汇率波动风险的效果。
一、 贸易融资组合产品的特征和实现形式
贸易融资组合产品分为进口和出口两类,它们具有共同的特征:融资方式的综合性,由多种传统贸易融资信贷相互组合或与衍生工具、保险产品进行组合;组合方式的特定性,需要根据国际贸易项目的资金流、物流等特点以及进出口商的融资需求安排特定的贸易融资组合方式;信用评估方式的特殊性,更加侧重于贸易项目的真实性、还款来源、现金流量状况,其次再考虑债务人的信誉度、资产结构和偿债能力。下面以不同的组合方式举例说明贸易融资组合产品。
传统贸易融资产品之间的组合,以打包贷款和出口押汇组合为例。出口商收到进口方开来的跟单信用证,在人民币升值的预期下,未来实际收汇时将会产生巨大的汇兑损失。为了锁定收汇汇率,出口商首先以信用证进行打包贷款,将贷款结汇获得的人民币存入银行,发运货物之后向银行申请出口押汇归还打包贷款本息并预留押汇利息,最后使用出口收汇归还押汇。只要收汇时汇率下跌产生的货款汇率差额能够涵盖美元贷款与结汇后人民币存款的利息差额,企业就能盈利。企业提前打包贷款的所得还可用于自身资金融通或其他投资,以取得更加可观的收益。
传统贸易融资与金融工具的组合,以进口押汇和远期结售汇组合为例。在一系列条件下,本组合在降低购汇成本的同时还能够产生一定的获利通道。具体操作方式为,企业在进口付汇时预期未来人民币升值,则以全额人民币存单为质押,向银行申请进口押汇支付给出口商,同时与银行签订相同金额和期限的外币远期结售汇合同,在进口押汇到期时以质押人民币按照远期结售汇价格购汇偿还外币贷款。该种组合产生人民币存款与外币贷款的利差,以及即期购汇与远期购汇的汇差,利差与汇差之和构成进口企业的获利额。如果企业能够不以质押存款为条件进行进口押汇,该种贸易融资组合产品还能达到资金融通的效果。
传统贸易融资与保险产品的组合,以出口押汇和出口信用保险组合为例。出口信用保险能够保障出口企业的收汇安全,出口商与银行签订保险赔款权益转让协议之后,银行为出口商提供出口押汇。这种组合为进口方的信用风险提供了高质量的担保,能够减少出口商授信额度的占用,扩大了出口押汇业务的适用范围。
二、 贸易融资组合产品风险分析
企业贸易融资组合产品的风险是指导致企业对融资银行发生违约行为,或者没有达到自身融资目的的风险。企业使用贸易融资组合产品的目的主要为:降低融资门槛,节省授信额度。由于贸易项目的特性,企业不能采取单一的贸易融资产品满足融资需求,或者以现有的资产结构、信誉度难以取得足够的银行授信,则需要以多种产品组合实现贸易融资。节省融资成本,降低金融风险。在汇率、利率波动的金融背景下,防止外汇应收账款的汇率下跌以及外汇应付账款的汇率上涨,防止外汇债权的利率下跌以及外汇债务的利率上涨。由此分析企业贸易融资组合产品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信用风险:在所有的贸易融资中都存在着信用风险。出口商承担的信用风险主要包括进口商单方面修改或撤销合同的风险、进口商未能按照合同进度要求支付货款的风险和国际进出口结算方式风险。进口商承担的信用风险主要为出口商未能按时发货的风险、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风险。这些风险都可能会导致企业现金流量波动,进而影响到企业的还款行为。
市场风险:对于进出口商来说,除了上述所有进出口商都会面临的信用风险之外,商还承担着国内商品价格与国际商品价格波动方向不吻合的市场风险,如果进价与售价出现倒挂,就会直接影响到贸易项目的现金流量。
金融风险:是指外汇汇率、利率波动的风险,主要存在于包含衍生金融工具的组合产品中。例如前述打包贷款与出口押汇的组合,如果实际收款时外汇汇率不降反涨,或者汇率下跌的幅度不足,则企业不但发生了潜在的汇兑损失,还可能会承担额外的利息支出(美元贷款利息与人民币存款的利息差额)。
操作风险:是指企业选取业务模式不当或操作失误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贸易融资组合产品的构成部分概念抽象,操作流程复杂。企业从业人员需要非常熟悉各种传统贸易融资工具、多种信贷方式和衍生金融工具的特性、作用、适用条件,从中选取对企业最为有利的组合,使融资更能符合贸易项目特性、贴近企业资金周转模式。在涉及到衍生金融工具的组合时往往需要复杂的计算,操作人员对金融工具的概念理解不透彻、界定不清晰或是计算过程失误都易使企业产生损失。
会计披露风险:是指企业使用贸易融资组合产品影响到会计披露,导致会计报表使用人对企业的资产结构、财务状况造成误解的风险。例如对组合产品中金融衍生品的披露易使某些会计报表使用人认为企业从事高风险业务,财务状况不够稳健。再如进口押汇与远期结售汇的组合,在会计报表上将会体现为巨额贷款金额与存款金额的同步增加,影响到对企业资产结构、偿债能力等多方面的判断。
三、 企业进行贸易融资组合产品风险管理的建议
(一) 关注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
为了尽可能降低贸易业务中的信用风险,需要选择资信状况良好的交易伙伴。对于首次合作的交易伙伴,在合同签订前有必要采取适当措施对其资信状况进行调查,调查的内容应当涉及到产品质量、财务状况、信誉度等多方面,调查方式可以通过专门的咨询公司或者银行来进行。合同执行过程中要关注合同是否按照约定进度履行、对方财务状况有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另外选择资信状况良好的银行能够为结算业务的顺利进行多一分保障,因此还要对贸易结算中涉及到的银行进行资信调查。
(二)关注国际市场状况
要对市场进行长期的关注和深入的分析,包括相关产品市场和金融市场。对于贸易产品不仅要关注产品本身的市场供需状况,还要关注产品所涉上下游客户的贸易行为,分析产品的功能、技术指标和技术领先性,详细测算企业成本,维持企业的基本利润率。把握金融市场的基本态势,向银行或其他专业机构进行必要的技术咨询,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利用互换、期权等工具锁定金融风险。
(三)订立业务操作原则
考虑到企业在融资需求、资本结构、风险偏好性等方面的不同,贸易融资组合产品的选择和实施受到诸多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在操作过程中必须坚持如下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贸易融资组合产品要符合现有国际贸易公约、我国贸易法律法规以及金融行业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安全、规范原则:必须建立健全风险管理、融资贸易操作、金融工具会计核算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严格内部控制程序,建立具体的控制措施,保证效率与制衡相结合,成本与效益相平衡。
(3)科学评价原则:国际贸易项目的资金来源、物流方式、融资需求不同,因此应建立完善的贸易模式评价体系,用以选择不同的贸易融资产品组合方式,满足企业的多样化需求。
(4)流程监控原则:充分利用电子网络技术,建立科学的操作流程。通过信息管理系统,掌握各个国际贸易项目的物流、资金流,把握操作流程的风险点,建立融资产品台账,实现对每笔贸易融资业务的时时监控。
(四)合理披露产品信息
立足会计准则,针对各种贸易融资组合产品探索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在不违背会计基本原则的条件下采取最能体现经济业务实质和资金流动轨迹的方式将会计信息纳入会计报表。充分利用财务报告的附注部分,对贸易融资组合产品的实质和操作方式进行披露,以减少报表使用人对企业财务状况的误解。
参考文献:
[1]李俊丽.浅谈贸易融资产品与风险控制.农业发展与金融,2010.10
融资产品范文5
综观整体形势,尽管我国中资金融机构针对各自的金融投资产品已经采用了各种不同的营销策略,在科技开发、推广宣传上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金融产品营销论文策略的运用仍是乏力的,推广效果并不好。
(一)营销费用投入大,收效不显着。以外汇理财产品为例:国内主要商业银行中行、建行、招行、民生推出外汇理财产品后,一些外资银行如渣打银行、汇丰银行、荷银也相继加入了这一市场争夺拼杀,各家银行都使出浑身解数,争夺投资者。本土商业银行斥巨资投入投资理财服务业务,欲于外资银行试比高。但其行为令人费解,仿佛谁投入越大,谁就是最大的赢家。经过调查,上海、北京、广州、郑州、重庆的消费者对于各银行外汇理财产品的认知状况普遍反映较差。他们被国内种类繁多的理财产品弄得眼花缭乱,不知所措,面对众多“看起来差不多的”的产品,变的更加无所适从,边际消费量一路走低。
(二)品牌意识薄弱,整合力不强。不可否认,我国当前的金融产品,例如上述所说的外汇理财产品,拥有很多“牌子”,金融机构看上去忙个不停,也做了很多努力去打造、去维护,但重视程度依然不够,没有进行全面系统的品牌规划,绝大多数做的只是品牌的一个方面、一个局部,往往想到什么做什么:或广告,或包装,或渠道,每个企业都强调自以为重要的环节,但很少有企业把品牌的各个方面都做到位。几年下来,其品牌资产并没有得到切实有效的积累和加强。我国金融企业关于品牌的整合意识还比较薄弱,品牌的努力还停留在某个方面。
(三)产品营销论文缺乏策略,随意性大。对于营销决策,本土金融机构还是更多地倾向于拍脑袋做决定,营销人员不能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营销策略缺乏长期性、稳定性,从而最终影响了其业务的发展。
(四)营销方法落后,人才缺乏。我国本土金融机构的产品营销论文,主要依靠定性的、人为控制的直接管理方法,导致金融产品营销论文的专业程度和效率较低。特别是信息的传递效率低下,使信息在上行下达过程中出现了人为拖延,导致高层与执行层步调上的不一致,影响执行层在面临突发事件中的变通速度。
二、产品营销论文按照“骆驼与兔子”理论提出几点建议
“骆驼与兔子”理论是由我国营销学专家路长全教授提出的。他认为,刚进入国内的外资金融机构,资金实力雄厚,因为自身规模效应的需要,在产品营销论文中一般讲求战略管理,对体系、流程、规模、沟通要求高。在金融产品营销论文中他们做得起大投入、大产出,所以可以称之为骆驼,骨架大,有足够的资本,在市场上可以靠一定时期的亏损来获取未来更大的回报;而我国本土金融机构普遍较小,绝大多数在未来10年内都很难达到他们的规模,与他们相比是弱者,可以称之为兔子,其最大的特点应该是要有速度,所以我国本土金融机构要谈效率,谈速度,谈利润,谈策略。在缺乏大量金融资本支持的情况下,想用金钱和时间来堆积业绩是绝对不行的。反思现状,弱者与强者怎样谈竞争?按照“骆驼与兔子”理论所阐述的观点,惟有找一支营销支点,在渠道上,在速度与策略上,在品牌的建立与促销上与之抗争。
(一)建立自己的品牌,找到营销的靶心。国际著名营销大师菲力普?科特勒曾经说过:营销的艺术就是建立品牌的艺术。因为对于一个致力于建设长青基业的企业来说,她所塑造的品牌将是她在多年后赖以生存的法宝。从全球范围内来看,今天最著名的金融企业,不论是汇丰,还是花旗,其最宝贵的财产不是企业雄厚的资金,不是丰富的管理经验,甚至不是技术能力,而是品牌。原因何在?因为成功的品牌能使产品增值,成功的品牌能获得更大的利润,成功的品牌是市场的通行证。更为重要的是,成功的品牌是消费者的朋友,值得消费者信赖,因为没有人会拒绝朋友的诚意推荐,而去选择陌生的产品。
(二)坚持品牌形象和品牌核心价值的统一。纵观全球,坚持全面完整的品牌塑造,是一些国际品牌走向成功的不二法门,这已成为许多国际一流品牌的共识。例如美国花旗银行宣扬的是其“开创优越理财典范,财富增值更为可观;彰显尊贵,专业周到的贴身银行服务”,汇丰银行提倡的是“环球金融,地方智慧”的专家性质。尽管花旗、汇丰的广告中,人物、广告语、情节都会经常变化,但在品牌营销的各个方面,却始终承载着他们“银行专家,卓越理财”的品牌个性、精神内涵与价值观。
(三)坚持品牌形象的全面塑造。品牌是所有因素的总和,是一个整合的概念。所以仅产品好、包装好,或仅广告好、概念好,都不够。品牌应该是有关消费者认知产品经验的总和:从产品性能、品质、包装、价格到销售环境,从产品陈列、售点广告、卖场气氛到销售说辞、服务态度、员工行为、商务礼仪,从企业声望、媒介舆论、大众口碑到广告气质、设计风格,这些点点滴滴的细节都会影响消费者对品牌的理解。在金融理财产品层出不穷的今天,消费者有太多的选择。企业要成功得更快更久,就必须像所有成功的国际品牌一样重视品牌的全面建设,在每一个细节上都竭尽全力。
(四)剔除主观因素,用市场分析说话。国际大公司习惯进行大规模的市场调研,依据产品的成长性,将市场纵向划分为产品的导入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建立监控体系,分别为不同时期的产品制定不同的营销策略,不断观察各个时期的销售量、市场份额、损失,以及客户满意程度,及时观察发现产品营销论文过程中的错误,从而进行正确的市场选择和定位。处于导入期的金融投资产品刚投放市场,由于逆选择等其他原因,金融投资产品设计还未定型,产品处于试销阶段,风险大、成本高,基本无利润。并且金融机构难以在短期内建立高效率的分销模型和最理想的营销渠道,这时可以选择高价格高促销的双高营销策略,加强产品的包装,制作出来能够体现和说明投资理财产品特征的一系列具有视觉冲击力,意念性的说明书、图片、标志、广告等,使金融产品新颖具有特色,满足客户求新心理强的特点,“先声夺人”,迅速占领市场。产品经过导入期的试销进入成长期后,大多为客户所了解和接受,形成了比较广泛的市场需求,同时销售已经取得了比较成功的经验,利润迅速增长。但由于金融投资产品易于仿效,会出现“搭便车”的情况,将有大量的相关产品进入,市场同业竞争激烈。这时经过市场调研后,要积极创建新的解决方案,开拓新渠道、拓展新市场、建立新网点;加强促销,建立和运用蕴藏着潜在价值的客户机制,在适当的时机调整价格,找到很有发展潜力的客户,增加客户对本产品的信任感和忠诚度。同时,要适时地将客户进行归纳,知道哪些是最有利可图的客户,哪些是最无利可图的客户。通过这样的比较,降低企业不必要的成本和努力,从而达到利润最大化。进入成熟期后,金融产品和销售量基本已达到饱和状态,销售量增幅趋缓,利润开始稳中有降。此时就应重新研究市场策略,在稳定老客户的同时,积极寻求新客户;要重新为产品定位,延长其产品的生命周期,以最有利的市场来赢得尽可能多的利润,从而增加眼前利润。
(五)塑立优秀的企业精神,加强营销人才的培养。“伟大的产品产生于营销部门”,科特勒的这个观点充分说明了产品营销论文要以人为本,花最高的努力,去培养和寻找最合适的营销人员。领导要以身作则,不可朝令夕改;营销人员要熟悉岗内工作,理解和掌握工作要点,积极努力地去发现和解决问题,不论是企业广告还是与企业目标相关的赞助活动,拿出自己的热情,反复宣传产品理念,成为金融产品的彻底传播者。
(六)注意产品组合的创新,运用高科技的手段,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我国金融机构除了有重点地使用不同的策略外,还应在产品的开发和创新上多下功夫,采取产品垂直多样化、水平多样化、无关联多样化等产品组合策略,拓展面向个人、企业以及国际市场的金融服务领域,从而促进金融产品的营销。新晨
融资产品范文6
关键词:商业银行 理财产品 质押融资 风险 对策
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日益提高,广大劳动者可支配收入逐渐增多,对投资理财的需求也与日剧增,商业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成为目前很多投资者争相追逐的对象。2012年1月1日新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这对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销售及售后管理提出了新的方案,尤其是明确了售后的法律责任,对推动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销售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理财产品特有的在签约期内无法兑现的特点使得客户资金流动性大为降低,为了满足客户资金周转,盘活资产,国内一些商业银行开始试行推出理财产品质押融资的业务,即通过将客户认购的理财产品作为抵押标的物,向客户提供资金来源,一旦客户到期无法偿还贷款,银行可根据理财产品的本息金额进行清偿。这种新型的贷款抵押方式,因具有容易监管的特点,被很多银行认为是一项稳赚不赔的业务,并可以作为金融创新完善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但目前的《物权法》中并没有对理财产品进行质押做出明确规定,在法律上缺乏保障,一旦有出现纠纷,商业银行很可能会陷入较为被动的局面,该种质押方式在给客户提供资金便利的同时,也给商业银行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基于此背景下,研究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质押融资的风险及防范对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理财产品的种类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根据性质特点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按照投资理财的币种可以分为本币理财产品和外币理财产品;按照投资者是否可以随时加入、随时退出的原则,可以分为开放式理财产品和封闭式理财产品;按照风险系数和投资回报收益,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可以分为谨慎型、稳健型、平衡型、进取型和激进型五种,分别用绿色、黄色、橙色、红色和黑色来提醒投资者。根据文章思路安排,本文所指的理财产品,主要是根据风险系数和投资回报收益来区分的契约式理财产品、保本浮动型理财产品、非保本浮动型理财产品三种。
(一)契约式理财产品
契约式的理财产品是客户与商业银行签订一份时间不等(通常有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等)的契约,主动将资金交由银行打理,在契约期内,客户无法将资金取出,银行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投资项目进行融资,风险由商业银行承担,等到合同约定期满,由商业银行将本金连带利息一起打入客户的资金卡中,利息收入完全按照合同中的年化利率计算而得,因此,该种理财产品的收益是固定不变的,面对的客户群体是保守型的投资者,在签订合同之前也需要做一份个人理财调查问卷,如果客户风险预估超过了保守型的级别,商业银行将拒绝与客户签订合约。目前在我国契约式的理财产品主要包括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短期融资证券、贷款类信托、商业票据等。
(二)保本浮动型理财产品
保本浮动型理财产品是商业银行按照约定向客户支付本金之后,其他的收益则要根据银行投资获利的实际情况而定。该种产品又被称为稳健型理财产品,其投资范围主要是银行存款、债券回购、国债、央票、金融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或利率型产品,主体信用评级通常为AA—,投资比率和浮动回报率原则上在5%上下波动,等产品到期日后,银行扣除相关税费和固定费后将年化收益直接打入客户资金卡中。保本浮动型理财产品因其收益相对较高,再加上不会有亏损的情况出现,目前越来越受到广大储户的欢迎。
(三)非保本浮动型理财产品
商业银行在客户购买之前,会要求客户填写一份自测风险评估书,该评估书是对客户能够承担风险级别的评定,如果客户测定风险级别无法达到银行推出的非保本浮动型理财产品的要求,工作人员会主动提示风险系数,建议取消购买该种理财产品的计划。即使客户的评估结果表明可以购买该种产品,银行也会在合同中的醒目位置提示客户,认真阅读产品说明,该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根据产品风险级别,投资者的本金有可能蒙受损失,极端情况下,甚至可能全部或部分受损,客户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认识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谨慎购买。该类理财产品的投资标的包括信用类债券、各类权益投资项目等,存在权益投资项目发行人、信用类债券的发行人或交易方违约的风险,将可能导致投资者本金及其收益到期时蒙受部分或全部损失,由此产生的理财本金损失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商业银行不负有任何连带责任。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质押融资的风险
(一)缺乏法律依据
理财产品质押融资从法理上来讲,必须是出具可自由支配的所有权财物进行融资,但理财产品的所有权当属客户,商业银行只是代为行使资金权力,能否成为质押标的物,还应参照依据国家物权法定原则进行判断。我国《物权法》有第223条明确规定,能够充当物权质押的有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可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有权、专利权、著作权、应收账款,理财产品不在其列。因此,从严格的法律角度出发,理财产品成为物权进行质押融资,一旦出现风险因素导致原有资金无法及时回收,商业银行将蒙受巨大的损失,而且也缺乏法律的保障。
(二)缺少公示方法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一项物权如果进行质押必须要有一定的公示方法和程序,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由于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界定,无法从法律角度进行公示。另外,各家商业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由于其特殊的性质,当客户与银行签订理财产品合同后,没有类似于汇票等的凭证,一旦客户要求进行质押融资,很可能因缺乏凭证无法进行,一些商业银行为了赢得客户,提前占有市场份额,往往采取签订质押合同进而保存客户理财产品合同的方法,给客户提前获得资金的融通,但这种方法只是在商业银行和客户之间有一定的约定,冻结客户资金也是不得以而为之,能否将这种公示方法推广实施还需要在今后的实践中由司法进行认定。
(三)理财产品质押优先受偿权和对抗权存在不确定性
优先受偿权和对抗权是物权质押最基本的权利和特点,也是理财产品质押融资的重要目的,商业银行在遇到风险时应主动向第三方的仲裁机构申请抗辨成为首要的任务,而这一内容目前依旧存在着不确定性。当客户取得理财产品质押权利后,商业银行通常的做法是将客户的资金冻结并派专人对质押权利进行跟踪监管,当客户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遇到损失或经济纠纷导致资金无法到期兑现时,法院可能不会支持商业银行对理财产品享有优先受偿权和对抗权,这是目前众多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产品质押融资前的主要顾虑。
(四)理财产品的投资回报受损可能会导致风险
由于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有非保本型的特点,当客户与银行签订质押合同取得资金后,客户虽然获得了资金融通,但商业银行却承担了本来由客户需要承担的风险,当该理财产品在合同期内由于市场波动遇到投资风险损失时,而此时理财产品最终的净现值无法达到质押融资的资金额度时,商业银行就会承担客户债权担保不足的风险。我国物权法明确规定,因无法预知的不可抗力风险因素,当这种因素足以给债权人带来损失时,债权人有权要求质押提供新的担保标物产品。由于在法律上理财产品无法得到保障,因此当理财产品投资额遇到明显损失时,商业银行无法得到资金的安全保障。
对策分析
(一)加快立法工作
随着我国金融业务量的日益扩大,许多金融衍生产品也随之出现,带来的是相关立法工作的滞后。理财产品质押融资正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加与资金供给不足之间矛盾出现的产物,但由于相关立法工作没有作出及时回应,使得在我国《物权法》中依然没有对理财产品质押融资的有效标的物认可,虽然第七项中是关于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有过界定,但也没有明确指出包括了理财产品的质押,这是直接导致商业银行无法大规模地开展理财产品质押融资的一大瓶颈。今后,可以借鉴国际通用的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成功经验,将可转让的财产权范围扩大,成为商业银行开拓业务新的质权客体,扩大我国《物权法》中质押的范围,对于满足要求的理财产品实质要件且存在融资需求的情况下,应主动完善相关规则为其质押的顺利进行提供制度保障。
(二)完善公示制度
现阶段在理财产品缺乏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往往是通过合同或协议的生效要件为公示方式,但这种方式固有的缺点导致未来有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因素,为此,必须在现有条件下完善公示制度。可以考虑通过客户资金账户的应收账款变化情况来作为对理财产品质押的公示方式,这种方式由于客户资金情况能及时了解,可以有效降低商业银行的质押风险。另外,银行可以根据信用评级情况要求客户上交购买理财产品的有效凭证(协议、回单、合同等),实现对客户权利凭证的有效转移。
(三)做好质押前的准备工作
首先,对想要通过理财产品质押获得资金的客户进行调查,了解对方的资金运用情况以及固定资产的数量,为其未来是否按时还款做一个全面的评估,选择综合实力强且资信程度高的客户进行融资,一旦理财产品到期出现亏损,可要求客户用固定资产进行偿还,商业银行可通过拍卖等形式变现资产,有条件的商业银行可引入第三方加强综合评估过程,防范风险发生;其次,谨慎选择适合的理财产品作为标的物。商业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种类多种多样,一些产品由于收益较大,风险系数自然比较高,银行在综合考虑风险的基础上应尽量避免选择该类产品作为质押对象。在选择稳定型理财产品质押时,也应注意设置风险质押率来减少因未来市场不利因素导致理财产品出现大幅亏损的情况出现。目前,多数商业银行采取的风险质押率一般都按照理财产品价值的80%至90%进行确定;最后,合理确定质押期限。理财产品相对于股票、基金等来说虽然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但也并不是万无一失,因此在确定质押融资对象以后,应合理确定质押期限,原则上不宜过长,为了降低银行风险,最好将质押期限控制在1年以内。
(四)加强质押后的管理工作
对于理财产品质押后有可能遇到资金受损的情况,商业银行应主动加强质押后的管理工作。首先,在账户处理上,应主动设立监管专用账户,实时了解客户资金使用动向,将客户保证金账户和回款账户统一起来,并指定专业人员对账户进行监督管理,在合同期内,银行有权将该账户资金进行冻结,有权到期直接划转资金进行本息偿付;其次,采取保全制度,避免资金过量损失。商业银行推出的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会随着市场风险的波动而发生价值变化,为此,应主动建立对这种波动性的净值跟踪制度,质押融资金额较大的合同应设立风险警戒线,一旦当价值损失超过了风险警戒线,无法达到贷款相应的还款额度时,银行应对客户质押贷款的抵押物进行重新估量,必要时可以要求客户提前还贷或重新提供新的抵押物,如果客户拒不履行的话,银行有权终止质押合同提前赎回,用于贷款本息的偿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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